行政公文成文时间的书写方式及错误分析
行政公文书面格式(整理版)

行政公文的书面格式一、眉首(公文份数序号、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1、公文份数序号(版心左上角顶格第1行)公文份数序号是将同一文稿印制若干份时每份公文的顺序编号,目的是准确掌握公文的印制份数和分发范围、对象。
密级公文必须标志公文份数序号,普通公文可不标志。
✧格式公文的份数序号一般是7位数,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份数不足规定位数时前面用“0”补齐,标志在版心左上角顶格第1行。
2、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版心右上角第1行)秘密等级(简称密级)是标识公文保密程度的一种标志。
公文的保密程度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级事项保密时间不超过30年;机密级事项保密时间不超过20年;秘密级事项保密时间不超过10年。
✧格式标识秘密等级,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的位置,两字之间空1字;如需同时标识密级和保密期限,密级和保密期限之间用“★”隔开,密级的两字间则不应空1字距离。
3、紧急程度(版心右上角第1行或第2行)紧急程度是对公文送达和办理时间的要求。
分“急件”和“特急”的字样。
其中电报分为平急、加急、特急、特提。
✧格式标识紧急程度,使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的位置,两字之间空1字。
但如果第一行标志有标识密级或保密期限,则下移至版心右上角第2行的位置。
4、发文机关标志发文机关标识指制发公文的机关,是公文责任者名称的标注,即人们通常所称的“红头”。
它是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的。
联合行文时应使主办机关名称在前,“文件”二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
联合行文机关过多也必须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
联合行文按照党、政、军、群的顺序排列,原则上使用排列在前机关的发文字号,也可协商确定。
一份文件只能标注一个机关的发文字号。
✧格式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用红色标识,以醒目美观为原则酌定,但最大不能等于或大于22mm×15mm。
发文机关标识的位置,有两种规定:第一种用于平行文或下行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5mm;第二种限于上行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80mm。
公文写作常见的公文格式问题[推荐五篇][修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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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公文写作常见的公文格式问题一、发文字号不规范公文版头包括: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6个要素,在这6个要素中,出现问题最多的是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发文顺序号组成,常见的错误主要表现在:一是年份书写不规范。
把2017年写成17,不够完整准确;二是年份外面使用中括号、小括号等。
不够规范,正确的写法是使用(xx)六角括号。
二、文种使用不规范在文种选择和使用方面,出现的问题比较多。
一是生造文种。
按照《条例》的规定,法定运行的文种包括: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这15种。
也就是说选择发文的文种时,不能在这15种之外。
比如:xx市人民政府关于xx年xx工作的实施方案,这种写法显然是不规范的,因为实施方案不是法定文种应该修改为: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 年xx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还有就是叠用文种。
《条例》中规范的15个文种,不能把两个不同作用的文种叠加在一起使用。
比如关于xxxx的请示报告,请示和报告都是上行文,上级接到此文以后无法确定到底是请示的事项还是报告的事项,不能正确处理。
因为,二者的行文目的和回复形式是不同的,请示的适用范围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和批准。
所以请示通常是请求上级批准、解决和指示,需要上级以批复的形式给予明确的答复,一个请示必须用一个批复回复;报告的适用范围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报告属于请阅件,上级通常会以阅存的方式处理。
三、标题写作不规范标题是公文内容的提炼概括,是用最简练的语言概括出公文核心的内容,让收文者通过阅读标题,清楚文件的基本内容。
完整的公文标题包括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三个部分。
在实际写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是标题要素不完整,有的机关单位发文只写事由和文种,有的只写文种,随意的省略发文机关和事由,这样的写法不利于收文者掌握公文基本的内容,影响工作效率。
公文常见错误及整改要求

常见错误及整改要求一、常见文件格式错误及整改要求对照国家标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不难发现,部分行政机关所印发的文件中存在着一些格式错误。
1. 版心设置不标准整改要求:上边距为37mm±1mm,左边距为28mm±1mm,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不含页码)。
注:公文用纸采用GB/T 148中规定的A4型纸。
2. 发文机关标识所处位置不标准整改要求:下行文——发文机关标识文字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距离为25mm (至上纸边距离则为37±1mm+25mm=62±1mm)。
上行文——发文机关标识文字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距离为80mm(至上纸边距离则为37±1mm+80mm=117±1mm)。
3. 发文字号中年份处所用括号不正确整改要求:用六角括号“〔〕”括入,如:“〔2008〕”。
4. 发文字号所处位置不标准整改要求:发文字号文字上边缘与发文机关标识文字下边缘之间相隔2行(正文行距),发文字号文字下边缘与红色反线(反线长度与版心宽度相等)之间相隔4mm。
5. 公文总标题所处位置不标准整改要求:公文总标题第一行文字上边缘上与红色反线之间相隔2行(正文行距),公文总标题最后一行文字下边缘下与主送单位第一行文字之间相隔1行(正文行距)。
总标题左右居中。
6. 正文中不同层级标题序号及所带标点符号运用不规范整改要求:一级标题用“一、”,二级标题用“(一)”,三级标题用“1. ”,四级标题用“(1)”。
(注:最常见的错误是三级标题用“1、”标序。
)7. 正文中标题末尾加点号(最常见的是加句号或冒号)整改要求:任何标题末尾都不能加点号。
8. 落款处重复署发文机关名称整改要求:落款处只标成文时间(汉字,“零”写为“○”),不署发文机关名称。
9. 落款处成文时间所处位置不标准整改要求:单一机关发文——落款处成文时间最后一字“日”右空4个汉字位置;2个机关联合发文——落款处成文时间居中,并拉开字距,使左右各空7个汉字位置;3个及以上机关联合发文——落款处成文时间最后一字“日”右空2个汉字位置。
书写公文注意事项.

书写公文注意事项.1书写公文中的成文日期应使用汉字。
2. 规定用于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
3. 以上请示事项当否,请即批复。
4. 命令不属于规定性文件,属于规定性文件的有规定、条例、办法。
5. 由机关领导对发文稿批注核准发出的意见并签署姓名及日期的活动,是发文处理中的签发。
6.公文中的词语应含义确切7. 公文要选择适宜的行文方式,一般不得越级行文8. 若需向外国有关部门和人士对我国领导人任职、重大政治活动的祝贺表示答谢亦须选用公告。
9. 规定性文件是兼有行政公文和法律的性质10.公告在撰写时要求行文郑重、用语规范。
对公告中涉及国家、地区、机关要使用通用的规范名称;词语符合现代汉语的局面语言规范;计量单位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 在公告的总体结构中,有标题、正文、成文时间,没有主送单位份号适用机密公文、绝密公文公文。
12. 我国法定的公布性文件包括通告、公告。
145. 有领导被领导关系的机关行文时可采用的行文方式有逐级行文、越级行文、多级行文13. 调查报告作为研究结果的书面材料,它必须以科学分析为手段、以叙述、描写为主、以客观事实为基础14. 撰写纪要应遵循的要求是要有专人在会议召开时作好会议记录、纪要写成之后,要送会议主持人审核修订15. 需要在首页标注签发人的公文文种包括请示、报告16. 下列几组公文,既是行政机关正式公文,又是上行文的是报告、请示、请示、工作报告17. 收文处理标志所包括的项目有以下收文机关的名称、收文编号、收文时间档号几种18. 拟写和制作公文、包括会简、审核、签发等19. 收文登记的主要作用是便于掌握公文运转办理的情况、为查阅公文提供线索和论据、作为公文交接的凭证20.公文对语句的基本要求是含义明确、清晰、完整、便于准确理解无歧意、句子成分搭配得当21. 重要公文的签发者应是机关正职领导、主持常务的副职领导22. 属于收文处理过程的是拟办、批办、注办23. 文件的特征通常表现在作者、文种、时间、地区等等方面。
公文写作与处理常见问题分析及规范要求

公文写作与处理常见问题分析及规范要求话题:公文机关教育学习公文在党政机关工作中起着承上启下、综合全局、协调各方、承内联外的中枢作用。
公文处理是我们各级机关最重要的日常工作,其显著特点是行文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标准化。
关于公文规范化处理,国家质监局于1999年修订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以下简称《格式》),国务院于2000年8月24日发布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发布施行后,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先后下发了一系列有关规定和办法,明确了公文起草、报送和办理的基本原则与具体要求。
但不少单位和部门在制发文件时,并没有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去做,存在很大的随意性,造成公文格式的不规范,甚至出现了一些常见的错误。
归结起来,主要有七大问题:第一大问题:文种不规范。
使用规范的文种,是公文与非公文相区别的特征之一。
文种不规范表现在两个方面:(一)生造文种。
有的同志经常把没有列入正式文种的如“办法”、“总结”、“计划”等作为文种使用;有的甚至把“安排”、“要点”、“细则”这些既不是公文文种又不是应用文体种类的东西作为正式文种直接行文。
《办法》所确定的公文正式文种共有13种,即: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
除此之外,均不可直接行文,但可作为“印发”、“转发”、“批转”式“通知”的“附件”行文。
(二)混用文种。
公文的每一个文种都体现着一种严格的权限,选用文种时应根据公文所涉及的内容、文种的范围、发文机关的权限和隶属关系以及行文目的等进行选择,但乱用、混用文种现象严重。
比如,“请示”和“报告”、“请示”和“函”以及“公告”和“通告”等文种就经常被混用,该用“报告”的用“请示”,该用“请示”的用“报告”;有的单位为了办事顺利,向平行的和不相隶属的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时,故意将“函”用成“请示”或“报告”。
公文写作格式规范技巧及改

公文写作格式规范技巧及范文模板目录公文写作基础知识 (2)公文分类 (2)常用的公文种类 (2)公文结构 (3)公文格式 (5)公文写作与处理 (7)1、写作基础知识 (7)2、公文的特点和种类 (7)3、政府系统的通用公文文种 (8)4、党政机关的通用公文文体............................................. 错误!未定义书签。
5、公文文体与结构常识 (8)6、公文格式排版规定 (9)7、公文的稿本 (9)8、公文写作的基本要求 (10)9、行文规则 (10)10、公文写作的语言运用 (10)11、各种文种的撰写 (10)12、公文处理的基本原则 (11)13、收文处理的一般过程 (11)14、发文处理程序与方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15、公文销毁的方式和范围 (12)公文写作技术规范 (13)第一专题公文写作基本要求 (13)第二专题行文规则 (13)第三专题文稿书写规范 (13)第四专题公文写作的一般步骤 (13)第五专题公文的语言特点 (14)第六专题公文词语的选择 (14)第七专题公文中特殊事物和概念的表达要求 (15)第八专题公文修辞 (15)第九专题公文专用词语 (15)第十专题公文语言表达的简化 (15)第十一专题公文中避免歧义的一般方法 (15)常用行政公文写作技巧 (17)一、报告 (17)二、请示 (17)三、意见 (20)四、批复 (21)五、决定 (22)六、议案 (24)七、通报 (26)八、通告 (27)九、通知 (28)十、会议纪要 (30)十一、函 (32)十二、简报 (33)公文写作基础知识公文分类(1)公文的分类方法各种职能部门有各自不同的职责范围,并形成了各自使用的公文种类。
1)从文体的来源和使用范围分,公文可分为对外文件、收来文件、内部文件三种。
公文写作规范要求_行政公文

公文写作规范要求最新公文写作规范要求是怎么样的呢?下文是橙子收集的最新公文写作规范要求,欢迎阅读!最新公文写作规范要求公文的格式,指的是公文的外观形式,它既包括组成公文的各部分文字符号在载体(纸张等)上的排列和标识规则,也包括公文的用纸要求和印制规范,换言之,公文的格式就是公文的书面结构与公文的用纸和印制规范的总和,是对公文的文面要求。
公文格式的特点具有较强的规范性。
规范的公文格式有利于维护公文的严肃性,使公文的写作规范化、标准化,不仅增加公文的美学效果,而且方便对其进行阅读与传递、处理,提高工作效率。
(一)公文的发布形式和适用范围就法院系统来说,以中院为例,主要有:1、《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文件(宜市中法发)》,主要用于传达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或重要工作部署,发布重要的决定、通知等。
2、《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宜市中法)》,主要用于人事任免、重要会议及其他事项的通知、批复、命令、议案、请示、报告、通报、函等。
3、《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文件(宜市中法办)》,是中院文件的补充形式,主要适用于办公室根据院领导授权、传达或代本院发布某些事项,发布办公室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1 / 144、《传真电报(宜市中法明传、密传)》,用于中院和中院各部门通知召开会议、时效性较强事项、事务活动安排、处理突发事件的措施等。
5、以中院各部门名义制发的公文,一般使用中院信笺版头。
(二)公文的书面格式公文的书面格式,是指公文全部文面组成要素的排列顺序和标识规则。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将公文的书面格式划分为眉首、主体、版记三部分,并分为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7个要素。
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又称间隔横线)以上的各要素统称眉首;置于红色反线(不含红色反线)以下至主题词(不含主题词)之间的各要素统称主体;置于主题词以下的各要素统称版记。
公文格式

公文格式公文格式是指公文的规格样式及其组成要素。
党政机关的公文必须保持庄重、大方的形象,统一、规范的格式。
这不仅是公文法定的权威性、严肃性和特定的效用在形式上的重要体现,也是公文处理手段逐步科学化、规范化的客观需要。
(一)公文的一般格式公文一般分版头、主体、文尾三部分,由发文机关、份号、秘密等级、紧急程度(等级),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时间、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印发时间和印发份数20项要素组成。
1、版头部分公文的版头亦称公文眉首,一般是指首页横线以上。
包括文件名称、发文字号、份号、秘密等级、紧急程度(等级)、签发人等要素。
为了庄严醒目,增强公文的严肃性,版头通常用较大型号字体居中套红印在公文首页上端,一般占首页的1/3到2/5,并以红色横线(党的机关公文在横线中部嵌一颗五角星)分割版头与主体部分。
(1)文件名称。
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两字(或加括弧标注文种名称)组成。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文件》(简称国务院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简称国务院办公厅文体)。
又如《x x省人民政府文件》、《x 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等。
联合行文,可以并用联署机关名称,但主办机关应当排列在前。
在民族自治地方,发文机关名称可以并用自治民族的文字和汉字印制。
(2)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亦称文号,是公文制发机关按发文顺序编列的公文代号,主要作用是便于对公文的统计、查询和引用。
发文字号包括机关代字、年份、顺序号,置于文件名称之下,横线中央之上。
如“国发〔2003〕12号”,“国发”是国务院机关代字,“[2003]是年份,“12号”是文件的顺序号联合行文时,一般只标明: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机关代字应选用能反映本机关职能特征的代字,并固定使用,不能一年一换。
字数应精简,以二三字为宜。
年份、顺序号的标注应完整准确。
年份应由4个阿拉伯数字组成,〔2003〕不能简缩为〔03〕,发文顺序号应“1、2、3、4...…号”排列,而不应“01号、02号”或“第Ol号、第02号”排列,以便于引用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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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文成文时间的书写方式及错误分析
发布时间:2008-5-24 9:14:05
成文时间是行政公文主体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是公文查考的重要依
据之一。但是,这部分与主体中的正文比较起来,在内容上就显得过
于简单了,因此,人们在研究公文写作时,往往不大注意探究它的书
写规范,以致一些不合要求的写法常常出现在公文上。为了使公文的
书写符合国家规范化的要求,笔者认为有必要强调成文时间书写的规
范性。
一、成文时间的标识数字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第
二十五条第九款指出:“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
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词、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
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国家行政机关公
文格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9704-1999)
对成文时间的规定是:“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为‘○’。”
根据上述要求,公文成文时间的数字标识应注意以下几点:
1.用汉字而不用阿拉伯数字。
2.年、月、日要标全,不能省略年份,也不能用简写。如“二
○○二年”不能简写为“○二年”。
3.用汉字的小写数字而不用大写数字。“零”是汉字的大写数
字,与汉字中的其他大写数字“壹、贰、叁”等搭配使用。“○”是
汉字的小写数字,与汉字中的其他小写数字“一、二、三”等搭配使
用。这样说是有理论根据的。《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
83年1月第2版)第1070页:“汉字的数字有小写、大写两种,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等是小写,‘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等
是大写。”第719页对“○”的注音及解释是:“líng数的空
位(同‘零’),多用于数字中:三~六号|一九八~年。”可见“○”
是一个独立的汉字,并且与汉字的小写数字搭配使用。国家标准规定
用“○”而不用“零”,说明成文时间应用汉字的小写数字标识。
在标识成文时间时,最容易出错的是将“○”写为“0”,如将
“二○○二年”误写为“二00二年”。“0”是阿拉伯数字,属于
阿拉伯文字系统,应与其它阿拉伯数字“1、2、3”等搭配使用,
而不能与汉字的数字“二”搭配使用。成文时间必须用汉字书写,所
以“○”不能写为“0”。
为什么会出现上述错误?芽首先是许多人没有意识到“○”与“0”
是分属于两个完全不同的文字系统,把它们混为一谈,于是以“0”
代替“○”。其次是在电脑输入的过程中,输入“0”可直接在键盘
上按“0”即可,而输入“○”则必须到符号栏里去找,一些人为了
方便就直接从键盘上把“二○○二”敲成了“二00二”。还有些人
甚至根本不知道到哪里去找汉字的数字“○”,就干脆以“0”代替
“○”了。
二、成文时间的标识位置
依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成文时间的标识位置有三种情
况,下面予以说明。
1.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在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名称,只标识成
文时间。成文时间右空4字,与上面正文的垂直距离视印章而定。印
章的上弧应距正文2mm~4mm,当印章下弧无文字时,仅以下弧
压在成文时间上;当印章下弧有文字时,印章的中心线压在成文时间
上。也就是说后一种情况的成文时间与正文的垂直距离较前一种小。
2.当联合行文需要加盖两个印章时,应将成文时间拉开,左右
各空7字,与上面正文的距离和第1种情况相同。
3.当联合行文需要加盖三个以上印章时,成文时间标识在最后
一排印章的下面,右空2字。
成文时间标识位置比较容易出错的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左右空
格不按要求,或多或少;二是不管印章下弧有无文字,与上面正文的
距离都一样;三是两个机关联合行文时,未将成文时间按要求拉开,
致使印章的横轴超出时间之外,或一个印章压在成文时间上,而另一
个印章未能压住成文时间。这三种情况都使文面不美观,也不符合公
文的格式规范。
造成这些错误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没有认真学习《国家行政
机关公文格式》,对成文时间标识位置的规范不清楚。二是对成文时
间的标识规范不重视,认为成文时间的标识位置并不影响公文的质
量,所以大致差不多就行了。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国家行政机关
公文处理办法》指出:“行政机关的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行
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
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可见,“规范体式”是公文
区别于其他文体的一个重要特征,如果不按国家规定的公文格式书
写,就会破坏公文的规范性,从而影响公文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