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常见错误16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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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写作常见错误写作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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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写作常见错误写作指导
1. 起始段过长:起始段应简洁明了地概括正文内容,避免过多废话或过长的句子。

2. 冗长的句子:尽量避免写过长的句子,而是拆分为更简洁而清晰的句子,以增加可
读性。

3. 词汇错误:要注意词汇的准确性,特别是专业术语和常用词汇的用法。

可以通过查
阅词典或请教专业人士来确保使用正确的词汇。

4. 表达不清晰:要用简洁明了的语言来表达自己的想法,避免使用过于复杂或模糊的
词汇和句子。

5. 语法错误:在写公文时,要格外注意语法的正确性,包括动词时态、主谓一致、名
词单复数等方面的错误。

6. 格式错误:公文有一定的格式要求,包括文档标题、页眉页脚、行间距等方面。


确保按照规定的格式来编写公文。

7. 没有明确的结论或建议:公文通常需要对问题进行分析并给出明确的结论或建议。

要确保在写作中明确表达自己的观点,并给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8. 缺乏逻辑性:在写公文时,要保持逻辑的连贯性,将每个段落与整体内容连接起来,使公文的结构清晰、理性。

9. 过度使用陈词滥调:要尽量避免使用过多的陈词滥调,以增加公文的独特性和创造性。

10. 缺乏文化的敏感性:在撰写公文时,要考虑到受众的文化背景和价值观念。

避免使用可能会引起误解或冲突的语言和表达方式。

公文写作中常见的语病

公文写作中常见的语病

公文写作中常见的语病各个机关和部门所形成公文,不但要求思想内容符合党的方针政策,而且要求语言规范化,能够准确地表达内容。

但在机关行文中,由于有的同志没有掌握语法,在用词造句方面,往往出现错误,常见的有:成份残缺;词语配搭不当,词序颠倒;结构混乱;滥用虚词等等。

一、成份残缺1、主语残缺。

例如:在整风学习中,通过“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的教育,使广大党员进一步清除了派性,增强了党性。

这个句子缺少主语。

这句话或者删掉“通过”,让“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的教育”做主语;或者删掉“使”,让“广大党员”做主语。

这样修改,才能成为完整的句子。

2、暗换主语。

例如:在农村实行了生产责任制之后,广大农民生产热情空前高涨,迅速改变了农村的面貌,出现了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

这是一个表因果关系的复句。

第一个分句的主语是“农民”,动词谓语是“改变”,而第二个分句的主语,显然不是“农民”,而应在“出现”前加上“农村”这一主语,句子才通顺。

可见后一个分句暗换了主语,在这种情况下,后一个分句的主语不能省略。

如果几个分句的主语是同一人物或事物,后边分句的主语则可承前省略。

3、缺少谓语。

例如:通过学习整党文件,许多党员同志,特别是党员干部,对于认真、扎实地搞好整党是十分必要的。

决心以实际行动搞好整党,促进党风的根本好转。

主语“许多……党员干部”后边是个长状语,状语之后接着是第二个分句了。

第一个分句的谓语始终没有出现。

也许作者误把“是十分重要的”当着第一分句的谓语了,其实它只是“对于……”这个介词结构中的一部分。

应在这个介词结构(状语)的后边加上“有了深刻的认识”。

4、缺少宾语。

例如:×××科学院党组做出了学习蒋筑英的先进事迹。

这个句子谓语是“做出”,“做出”什么呢?“做出……事迹”显然搭配不当,仔细分析,原来少了宾语,应在“事迹”后边补上“决定”二字,做为动词谓语“做出”的宾语,句子就完整了。

二、词语搭配不当。

公文写作中常见的12个错误

公文写作中常见的12个错误

公文写作中常见的12个错误常见错误一:多个书名号或引号并列时使用顿号分隔例1:各中小学要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相关要求。

(错误)各中小学要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相关要求。

(正确)例2 :公安部门要加强校园“警务室”、“护学岗”、“安全网”建设,落实护校制度。

(错误)公安部门要加强校园“警务室”“护学岗”“安全网”建设,落实护校制度。

(正确)解析:标有引号的并列成分之间、标有书名号的并列成分之间通常不用顿号。

若有其他成分插在并列的引号之间或并列的书名号之间,宜用顿号。

常见错误二:在标示数值和起止年限时使用连接号不规范例3:制定并实施学校安防达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

(错误)制定并实施学校安防达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3 —2015年)。

(正确)例4 :要加快工程进度,确保科技园3-5年内建成。

(错误)要加快工程进度,确保科技园3-5年内建成。

(正确)解析:标示时间、地域的起止一般用一字线(占一个字符位置),标示数值范围起止一般用浪纹线。

常见错误三:在并列分句中使用逗号统领例5 :各职能部门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中要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工商部门负责查处取缔未取得有效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工信部门负责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和电子电器产品维修行业;公安部门负责依法监督管理旅馆业、公章刻制业。

(错误)各职能部门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中要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工商部门负责查处取缔未取得有效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工信部门负责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和电子电器产品维修行业;公安部门负责依法监督管理旅馆业、公章刻制业。

(正确)解析:用分号隔开的几个并列分句不能由逗号统领或总结。

常见错误四:在并列分句中使用句号后再使用分号例6:一是养老保险安置。

公文写作中应注意哪些常见错误

公文写作中应注意哪些常见错误

公文写作中应注意哪些常见错误公文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在处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发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公文写作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工作的效率和效果,也反映了一个单位的工作水平和形象。

然而,在公文写作中,经常会出现一些错误,影响了公文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下面,我们就来探讨一下公文写作中应注意的常见错误。

一、格式错误1、标题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

常见的错误有:标题不完整,缺少发文机关、事由或文种;标题表述不清,让人难以理解公文的主题;标题冗长,过于繁琐。

2、文号文号是公文的编号,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编排。

常见的错误有:文号编写不规范,如年份、序号使用错误;文号重复或遗漏。

3、主送机关主送机关是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明确、准确。

常见的错误有:主送机关不明确,多个主送机关排列顺序不当;主送机关名称错误。

4、正文格式正文是公文的主体部分,应当符合一定的格式要求。

常见的错误有:段落划分不合理,层次不清;字体、字号、行距等不符合规定;序号使用混乱。

5、附件如有附件,应当在正文之后注明附件的名称和件数。

常见的错误有:附件名称不准确,附件与正文内容不对应;附件未标注件数。

6、落款落款包括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

常见的错误有:发文机关署名不规范,成文日期错误,如使用汉字数字或阿拉伯数字不统一。

二、语言错误1、用词不当公文语言应当准确、规范,避免使用模糊、含混的词语。

常见的错误有:近义词混淆,如“截止”与“截至”;虚词使用不当,如“的”“地”“得”不分。

2、语法错误公文语言应当符合语法规则,避免出现病句。

常见的错误有:成分残缺,如主语、谓语、宾语缺失;搭配不当,如动词与宾语搭配不当;语序不当,如句子成分的顺序颠倒。

3、标点错误标点符号是公文语言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正确使用。

常见的错误有:逗号、句号、分号等使用不当;引号、书名号等使用错误。

公文写作中常见错误

公文写作中常见错误

公文写作中常见错误和需要注意的事项一、文字错误1.法律法规和公文统用“其他”不用“其它”,相应用“他们”不用“它们”2.像的使用。

根据新公布的《简化字总表》,象不再是像的简化字,仍然各司其职。

我们每一个同志都要像爱护自己的生命那样;像浙江----。

3.账与帐的使用。

账用于货币和货物出入的记载,个人账户、挂账、台账;帐专指布、纱、绸子等制成的遮蔽物。

4.法规和公文中“以上”和“以下”均含本数和本级,无须注解说明。

5.按照与遵照的用法:按照法律法规或文件等的规定或要求;遵照上级或长辈的指示、教导等。

6.公布与发布的用法:公布适用于行政法规,发布适用于决定、命令。

相继制定和公布《统计法》等法律法规。

市政府发布了《关于----的决定》。

7.制定与制订的用法:制定适用于路线、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制订适用于方案、规划、计划。

8.增长与增加的用法:增长一词后接百分比,增加一词后接具体数量。

地方财政收入由1997年的1702万元增加到2002年的5638万元。

增长幅度达50%,而不是增长速度达50%。

9.截止与截至的用法:截止到2000年或截至2000年,而不是截止2000年。

截止是不及物动词,后不跟宾语。

10.议案和提案:人大代表提出的是议案和建议,政协委员提出的是提案。

11.用词错误:表示独一无二用“惟一”而不是“唯一”用行政区域,不用行政辖区。

久禁不绝不是久禁不止。

富余劳动力不是富裕劳动力社会各界不是社会各届,届表示次。

公文、出版物统一用“报道”不用“报导”。

如:新闻报道;对有关信息要慎重报道。

应有之义不是应有之意凸显不是突显磨炼不是磨练明察暗访不是明查暗访备受关注不是倍受关注常抓不懈不是长抓不懈涣散不是痪散精简不是精减二、标点错误1.标题除法律、规章名称用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文中第一层次不加标点符号,第二层次以下标题均应加标点符号。

如:《XX市统计局、XX市科技局关于高新技术xxx的通报》,其中顿号应去掉。

公文写作常见错误

公文写作常见错误

公文写作常见错误公文写作是一种正式的文书写作方式,常见于政府机构、公共事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

正确的公文写作可以有效传递信息、规范行为、提高工作效率。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许多人在公文写作中出现了一些常见错误。

本文将总结并讨论一些常见的公文写作错误,并提供相应的改进建议。

错误一:使用不当的称谓在公文写作中,使用适当的称谓是非常重要的。

一些常见的错误包括错误的称谓使用、不正确的职务称谓以及遗漏相关人员的称谓等。

这些错误可能导致信息传递不清,引起误解和混乱。

改进建议:在公文写作中,应该仔细考虑并选择适当的称谓。

确保使用正确的职务称谓,并在需要时使用相关人员的全称或简称,以确保沟通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错误二:语法和拼写错误语法和拼写错误是公文写作中最常见的错误之一。

这些错误可能导致信息的不准确,影响文档的整体质量。

常见的语法错误包括主谓不一致、动词时态错误和冠词使用错误等。

而拼写错误则可能导致不专业和不严谨的印象。

改进建议:在公文写作中,作者应该重视语法和拼写的正确性。

建议采用语法和拼写检查工具和技巧,例如使用自动检查工具,并请多名专业人士对文档进行审阅,以确保文档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错误三:长句和冗长的段落过长的句子和段落可能导致读者阅读困难,并使得信息的传递变得混乱。

这些错误在公文写作中很常见,通常是由于过多的修饰语和从句造成的。

改进建议:作者应该尽量避免过长的句子和段落。

可以通过简化句子结构、删减冗余修饰语和从句,并使用恰当的分段来提高文档的可读性。

保持句子简明扼要,段落简洁明了。

错误四:使用不正式的语言和术语公文写作应该使用正式、准确的语言和术语。

然而,一些人在公文写作中滥用口语化的语言、俚语或行业术语,导致表达的不严肃或不专业。

改进建议:在公文写作中,应该使用正式的语言风格。

避免使用口语化的词汇和俚语,并确保使用准确和恰当的行业术语,以提高文档的专业性和可信度。

错误五:缺乏明确和简洁的结构一份好的公文应该具备明确和简洁的结构。

公文写作常见错误16种

公文写作常见错误16种

公文写作常见错误16种一、行文中的常见错误1、滥发文件。

主要表现:(1)所发公文属可发可不发之列;(2)所发公文只是照抄照转上级的公文(翻印即可,不必转发);(3)所发公文内容空洞,无具体措施,不解决问题;(4)行文所涉及的问题可用口头请示、汇报或开会等形式解决;(5)行文所涉及的内容已在报上全文公布过;(6)在部门之间意见分歧,未经协商取得一致时就行文。

2、行文关系混乱。

主要表现:(1)应该党政分开行文的未分开行文;(2)应该一个机关单独行文的搞成几个机关联合行文;(3)该职能部门行文的“升格”为领导机关行文;(4)该领导机关行文的“降格”为职能部门行文。

二、文种使用中的常见错误1、自制文种。

在正式文种之外,随心所欲,生造公文文种并俨然以正式公文行文。

常见的有:“请示报告”、“工作思路”、“情况”、“汇报”、“申请”、“郑重声明”等。

2、误用文种。

把属于机关其他应用文,特别是事务文书中的文种,误作为正式公文文种使用的情况。

常见的有:把计划类文种“要点”、“打算”、“安排”、“设想”等作为公文文种直接使用,如《××市委××××年工作要点》。

把属于总结类的文种“小结”、“总结”,以及把属于规章制度类的文种“办法”、“规程”、“须知”、“实施细则”等作为正式文种直接使用。

但是,如果将上述应用文用转发或印发通知的形式发布,则是规范用法。

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199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3、混用文种。

不按文种的功能和适用范围去选用文种,而造成临近文种相互混用,导致行文关系不清,行文目的不明,行文性质混淆。

常见的有:“公告”与“通知”、“决议”与“决定”、“请示”与“报告”、“请示”与“函”混用。

主要表现为将通告误用为通知,将通知误用为通告,将请示误用为报告,将报告误用为请示,将“请示”、“报告”合用为“请示报告”,“请示”和“报告”本身是两个文种,将决定误用为决议,将决议误用为决定,将函误用为请示或报告,将复函误用为批复。

公文写作常见病误-公文用语不恰当

公文写作常见病误-公文用语不恰当

公文写作常见病误:公文用语不恰当 公文用语要求准确、简洁、质朴、得体。

一、准确准确是公文语言最基本的特点和起码的要求。

公文语言的准 确就是用恰当的词语、 正确无误的句子来反映客观事物的实际情 况、本质特征。

常见的错误有:(一)逻辑错误 错例:经过全力拼搏, xx 局已基本超额完成了 xx 年度的目 标任务。

食堂买了很多蔬菜和土豆、黄瓜、辣椒。

滥用方言土语“三先生”、“款爷”、“大腕”、“小姐”、“先滥用流行语言 “追星族”、 “打工仔”、 “酷”、 “帅”、 “靓”、 “ xx ”(我想你)、“ xx ”(我爱你)、“ xx ”(我发誓)、“ xx ” (一生一世) 、“ xx ”(我爱你一生一世) 、“撮一顿”(吃一顿 饭)、“顶一下”(支持一下)用语不准确的历史案例: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末,中、美、英 三国于 xx 年 x 月 xx 日在波茨坦发表公告, 敦促日本投降。

日本错例: (三)错例:天皇收到公告表示接受,但内阁首相铃木在x 月xx 日接见新闻人士时说了一个歧义语,对“公告”表示“默杀疙”。

但日本的“默杀疙”一词有两种含义:一是“不加评论、默认”,二是“不予理睬”。

盟军认为日本政府是表示“不予理睬”,即于x 月x 日在广岛投下了原子弹“胖子”,随后x 月x 日又在长崎投下了一个名为“瘦子”的原子弹,共杀死、杀伤日本居民约xx 万人。

有人称这是一次“灾难性的用语差错”。

(四)引用语句不规范引用公文,应当先引用标题,后引用发文字号错例:根据市政府〔xx 〕xx 号文件要求,各级农村调解组织要广泛开展春耕大忙期间民间纠纷专项治理活动,以切实维护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

正例:根据《xx 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x市府发〔XX〕XX号)要求,各级农村调解组织要广泛开展春耕大忙期间民间纠纷专项治理活动,以切实维护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

(五)“数目字”标注不规范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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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写作常见错误16种一、行文中的常见错误1、滥发文件。

主要表现:(1)所发公文属可发可不发之列;(2)所发公文只是照抄照转上级的公文(翻印即可,不必转发);(3)所发公文内容空洞,无具体措施,不解决问题;(4)行文所涉及的问题可用口头请示、汇报或开会等形式解决;(5)行文所涉及的内容已在报上全文公布过;(6)在部门之间意见分歧,未经协商取得一致时就行文。

2、行文关系混乱。

主要表现:(1)应该党政分开行文的未分开行文;(2)应该一个机关单独行文的搞成几个机关联合行文;(3)该职能部门行文的“升格”为领导机关行文;(4)该领导机关行文的“降格”为职能部门行文。

二、文种使用中的常见错误1、自制文种。

在正式文种之外,随心所欲,生造公文文种并俨然以正式公文行文。

常见的有:“请示报告”、“工作思路”、“情况”、“汇报”、“申请”、“郑重声明”等。

2、误用文种。

把属于机关其他应用文,特别是事务文书中的文种,误作为正式公文文种使用的情况。

常见的有:把计划类文种“要点”、“打算”、“安排”、“设想”等作为公文文种直接使用,如《××市委××××年工作要点》。

把属于总结类的文种“小结”、“总结”,以及把属于规章制度类的文种“办法”、“规程”、“须知”、“实施细则”等作为正式文种直接使用。

但是,如果将上述应用文用转发或印发通知的形式发布,则是规范用法。

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199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3、混用文种。

不按文种的功能和适用范围去选用文种,而造成临近文种相互混用,导致行文关系不清,行文目的不明,行文性质混淆。

常见的有:“公告”与“通知”、“决议”与“决定”、“请示”与“报告”、“请示”与“函”混用。

主要表现为将通告误用为通知,将通知误用为通告,将请示误用为报告,将报告误用为请示,将“请示”、“报告”合用为“请示报告”,“请示”和“报告”本身是两个文种,将决定误用为决议,将决议误用为决定,将函误用为请示或报告,将复函误用为批复。

4、越权使用文种。

超出本机关的权限行文,如随意制定“条例”。

实际上“条例”只能用于党的中央组织制定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规章制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行政规范制定程序暂行条例》的规定,在行政机关公文中,“条例”只能应用于特定国家机关制定的法规中,即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规,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或通过(批准)的地方性法规。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基层单位制定有关规章制度时可用“规定”或者用“细则”、“办法”等应用文种,并用转发或印发通知的形式发布。

5、降格使用文种。

应该用命令、指示发布的公文而用通知发布,如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布重要行政规章,不是用令发布而用通知发布。

这种降格使用,必然影响行文的权威和效力。

三、版头使用中的常见错误1、版头混用。

将下行文版头用于上行文;使用“××文件”式样的版头用于向上级报告、请示工作、任免干部或批复等;使用不带“文件”字样的版头用于发布党的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或批转下级的重要报告、请示。

2、使用非标准版头。

使用设计或印刷不标准的版头。

常见的是:格式不对、尺寸不标准、非红色印刷、发文机关字体不庄重等。

3、使用没有版头的白纸印发文件四、发文字号中的常见错误1、年号不全。

如:将“1997”省略为“97”。

2、括弧不对。

《国家机关公文格式》规定发文年度用方括弧“〔〕”括入。

错用成圆括弧“()”、六角括弧“〔〕”、方头括弧“【】”。

3、位置不当。

将发文年度位置提前到了机关代字前面。

如:将×校字[1997]第×号错为[1997]×校字第×号。

4、序号累赘。

发文顺序号中多加了“0”变成“0×”。

5、一文多字号。

联合发文时并用了几个单位的发文字号。

6、一字号多文。

用同一发文字号制作两份不同的文件。

7、跳号。

没有按自然数的顺序依次排列,中间出现跳号现象。

8、字第搭配不当。

正确的是“字”在年号之前,“第”在年号之后;前面用“字”,后面用“第”;前面无“字”,后面就不应有“第”。

常见的错误是:有“字”无“第”或有“第”无“字”。

但“字”、“第”均省去是正确用法,如:×委[1997]×号。

9、滥用“发”字。

只有重要文件才采用“××发”字样。

10、自制发文字号。

未按规定要求编制发文字号。

五、签发人标注中的常见错误1、上行文未标注签发人姓名2、下行文也标注了签发人姓名3、标注不规范签发人标注位置远离发文字号(正确的是它们之间空两个字);签发人标注的字体字号与发文字号的字体字号不一致;“签发人”与签发者姓名之间未加冒号。

六、公文标题中的常见错误1、缺少发文机关或通过决议、决定的会议名称“决议”、“决定”等文种的标题不能省略发文机关或通过决议、决定的会议名称。

如:“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批准设立重庆直辖市的决定”不能简写为“关于批准设立重庆直辖市的决定”。

2、用发文字号代替文件名称如:“关于××字〔1997〕第×号文的批复”,这类标题的事由,除极少数熟悉标题中所述文件的内容的人外,其他人是不能明白的。

3、文字累赘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政发[××××]××号文件精神,积极动员群众大力开展抗旱播种保苗,保证今年农业夺取丰收的情况的报告》,发文机关可省略,所引文件的发文字号应删掉,事由可概括,改为《关于春耕播种情况的报告》就简明了。

此外,在标题中常出现文字或词义重复的现象,如《关于贯彻××××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应为《关于贯彻××××通知的通知》;又如《关于请求解决××××的请示》,应为《关于解决××××的请示》,后面有请示,前面用请求就是多余的。

4、滥用标点符号除批转法规性文件外,公文标题中一般不加书名号。

常见非法规、规章名称用了书名号,如《关于认真贯彻〈×××决定〉的通知》、《关于批转〈××××报告〉的通知》、《关于〈××××请示〉的批复》,标题中加书名号是错的。

5、缺少文种如《××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教委关于建立高等院校学习基地的报告》,误把被转发部门的“报告”当作本公文的文种,应在其后补上“通知”这一文种。

另外,在公布事项、工作要点的公文中也常缺少文种,如:《××大学一九九×年重点抓的八件实事》就缺少“决定”这一文种。

6、发文机关简称不规范如:《××市计委二〇〇×年工作计划》,“计委”容易引起歧义,如果是“计划经济委员会”应简称为“计经委”,如果是“计划生育委员会”应简称为“计生委”。

七、主送机关中的常见错误1、缺主送机关除公布性文件外,一般文件都必须标明主送机关。

但有的文种如会议纪要等,主送机关一般放在文尾末页下端。

2、主送机关表述不规范未按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军队、有关部门的顺序排列;未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如“市府”应为“××市人民政府”;分类排列时未按类内用顿号、类间用逗号的原则办理;随意使用统称,如“市内各单位”。

3、多头主送主送机关不止一个。

向上级机关行文,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如需同时送其他机关,应当用抄送的形式,但不得同时抄送下级机关。

4、主送个人公文不得主送领导者个人。

5、越级主送一般不得越级请示,特别情况下必须越级请示时,应当抄送被越过的机关。

八、正文中的常见错误1、错别字主要表现:(1)因粗心大意,将“宏观”错成“客观”,“拨款”错成“拔款”,“突击”错成“突出”……;(2)因辨析不准,将“淡薄”错成“淡簿”,“渎职”错成“赎职”,“严厉”错成“严励”……2、标点符号错误常见顿号与逗号混用,逗号与句号混用,方括号与六角括号混用,书名号与引号混用……3、数字使用不规范应该用阿拉伯数字的用了汉字,如“20世纪90年代”错成“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应该用汉字的用了阿拉伯数字,如“党的十四大”错成“党的14大”。

正文中的数字,部分结构层次数和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用汉字书写,其余的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4、随意简称如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简称为“社精文建设”,“高速公路公司”简称为“高速公司”。

5、引文标注错误未按所引用公文的发文时间、标题的发文字号的顺序引用。

如“你校×校字〔1997〕第×号文件(关于×××的请示)收悉。

”6、随意使用字体字号正确的是使用3号或4号仿宋体。

7、随意设定字距行距正确的字距为0点距(电脑打字点距下同);行距为24点距。

九、无正文说明标识中的常见错误常见错误是落款和发文时间已正好排满一页,而在另一页的文尾部分的抄送机关等之上标明“此页无正文”。

这种情况无须注明“此页无正文”,因为公文的正文是指主送机关以下,生效标识以上具体反映公文内容的部分。

十、附件标识中的错误1、有附件不标注2、附件名未标全称3、标注不规范“附件”二字顶格标注(正确的是顶格空一字);只标了一个“附”字(正确的是标“附件”二字);附件未全部标注;附件标题末用了标点符号。

4、内容不适在印发、转发、批转公文的通知中,错将所印发、转发、批转的公文作为附件特殊说明。

印发、转发、批转通知和所印发、转发、批转件是共同组成一件公文的,且已在标题中说明,无需作附件标注。

十一、发文机关标识中的错误1、未标发文机关名称,用印章代替2、发文机关未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3、位置不当常见的错误是居中标识或靠右边顶格标识。

正确位置一般是从全页垂直中线起向右书写,而且发文机关最后一个字比正文缩四个字或与成文日期标识协调(成文日期的最后一个字比正文缩两个字)。

在下列两种情况下发文机关标识可越过中线:一是发文机关全称字数多,从中线向右写,一行写不下时;二是联合发文单位多,竖列太长影响美观时。

十二、成文日期标识中的常见错误1、将拟稿日期作为成文日期2、将打印日期作为成文日期3、汉字和阿拉伯数字乱用在发文机关署名后标识成文日期时,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如:“2005年3月20日”,在题注域内标识时用汉字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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