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函和批复的区别
函与请示的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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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与请示的异同:
相同:请批函和请示两者都有请求批准的作用。
区别:请批函用于向同一机关管理范围中平级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请示批准事项;请示则是用于隶属关系的上下级之间、下级向上级请求指示、请求批准有关事项。
复函与批复的异同。
相同:两者都有答复事项的功用,都属被动行文,来函有询问的才有复函,有请示才有批复。
区别:复函用于回复平级或不相隶属机关单位的来函,也可以回复上级单位的来函;批复则只能用于批准答复下级的请示,从使用范围看,复函比批复更广泛,使用更灵活。
自考《公文写作与处理》笔记(7)

第四章 学习建议 公⽂是国家⾏政机关在⾏政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和规范体式的⽂书,因此,任何公⽂的写作都必须遵循特定的⾏⽂规范。
在学习过程中,学员需要了解公⽂⾏⽂规范所包含的内容;理解公⽂⾏⽂关系的含义,熟悉并掌握确定机关之间⾏⽂关系的基本原则;理解公⽂⾏⽂⽅向与⾏⽂⽅式的含义,并能正确运⽤⾏⽂⽅式;理解并掌握公⽂⾏⽂规则的具体内容。
通过本章的学习,学员应识记: 1、公⽂⾏⽂规范的含义和确定公⽂⾏⽂规范的依据; 2、公⽂⾏⽂关系的含义、原则及我国党政机关⾏⽂关系的划分; 3、⾏⽂⽅向与各种⾏⽂⽅式; 4、⾏⽂规则的含义、内容和精减⽂件的主要措施。
领会: 1、公⽂⾏⽂规范的内容和意义; 2、确定我国党政机关⾏⽂关系基本原则的意义和划分我国党政机关⾏⽂关系类别的必要性; 3、确定公⽂⾏⽂⽅式的意义;和坚持在上⾏⽂中逐级⾏⽂的必要性; 4、⾏⽂规则的具体体现。
应⽤: 1、⽐较上⾏⽂与下⾏⽂在⾏⽂⽅式上的特点; 2、分析在机关⽇常⼯作中“请⽰”⽂种使⽤不当的种种情况并提出解决的措施; 3、从提⾼⾏政效率的⾓度分析严格控制发⽂的意义。
本章出现选择题、问答题的可能性较⼤。
在 复习时重点掌握我国党政机关⾏⽂关系的划分、⾏⽂⽅向与⾏⽂⽅式、⾏⽂⽅式的分类。
此外,对我国党政机关⾏⽂规范的基本原则、确定⾏⽂⽅式的意义、⾏⽂规则的含义、精简⽂件的主要措施,也要予以重视。
案例分析 举例分析由于⾏⽂关系不明,职权不清所造成的混乱 任何⼀个具有法定地位的机关组织,为了履⾏职责,发挥效能,表达意图都需要对外或对内⾏⽂,有的是向上级机关请⽰与报告⼯作;有的是向下属单位布置与检查⼯作;有的则是同⼀些平⾏机关或不相⾪属的机关单位之间联系与商洽⼯作。
为了充分地履⾏职责,发挥公⽂的现实效⽤,保证机关⾏⽂和对公⽂的办理有条不紊地进⾏,提⾼机关的办事效率,要明确⾏⽂关系,切忌混淆职权,造成混乱。
以下两例说明了这⼀问题的重要性:通知与函都有“告知”的共同点。
公文种类及其主要区别

公文种类及其主要区别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公文种类及其主要区别⏹请示:适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或批准事项。
⏹报告: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请示与报告的区别:⏹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单位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单位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单位的请示事项。
→批复与复函的区别:批复属下行文,复函是函的一种形式,属平行文;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单位的请示事项,对不相隶属的单位请求批准事项不使用批复,而应使用复函予以答复。
⏹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公文格式定义:公文格式就是公文的表现形式。
它相对于公文的内容而言,既由公文的内容所决定,又服务于公文的内容需要。
⏹幅面尺寸:公文用纸采用GB/T148中规定的A4纸型,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0mm*297mm⏹页边与版心尺寸⏹公文用纸天头(上边距)为37±1mm⏹公文用纸订口(左边距)为28±1mm⏹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行数与字数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字,并撑满版心。
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字体和字号如无特殊说明,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3号仿宋体字。
特定情况可以适当调整。
⏹文字的颜色如无特殊说明,公文中文字的颜色均为黑色。
公文格式各要素编排规则⏹版心内公文格式要素:版头、主体、版记三部分。
→版头: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以上的部门为版头。
→主体: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不含)以下、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不含)以上部分称为主体。
→版记: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以下、末条分隔线以上的部分为版记。
函

只能有一个,即直接的致发机关。
五、结语
商洽函:上述要求,请予函复; 祈请函复,请予大力协助为盼; 如蒙慨允,不胜感激。 问答函:希予协助;请即函告;特此函询,请复 请批函:请予批准;请予协助解决;盼复 去函:为荷;为盼;为要;是荷; 敬请函复;盼予复函; 特此函达,盼蒙允诺 复函:此复;特此函复;特此函告
商洽函、问答函、请批函这三种类型的 函,实际上都可分为相互对应的两类,即来 函和复函,他们的写作格式基本相同。
1、叙述事项的起因、情况、发函的理由。使对方了解事情的原委,方便 回答 来函 2 提出商洽内容或请求对方解答的问题或请求批准的事项。 3、结语:提出希望对方予以复函或协助办理的要求 函 1、引述来函(标题+发文字号+过渡语) 复函 2、答复来函:针对来函,提出处理意见或办法 3、结语:特此函复
函
一、适用范围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相互商洽工作, 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 项”。
二、分类
从函的用途上分,函可以分为: 1、商洽函 2、问答函 3、请批函
1、商洽函
指用于平级机关、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 互商洽工作或事项时使用的函 。这种函多用 于商调干部、联系参观学习、查询或了解有 关人员或事情等。
3、请批函(请求批准函) 请批函(请求批准函)
向平级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的主管部门请求批 准时使用。 请示是向直接领导的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时使用的公文。 请批函正文写法与请示类似,由请示原因+ 请批函正文写法与请示类似,由请示原因+请 示 事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事项+结语构成。其中,原因、理由部分要写充分, 以便获得有关部门的同情和支持。
2、问答函(询问 问答函(
批复的四点注意事项(标准版)

批复的四点注意事项一、慎重及时批复既是上级机关指示性、政策性较强的公文,又是对下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的答复性公文,因此,撰写批复要慎重及时。
批复机关收到请示后,要及时进行周密的调查了解,掌握有关情况,根据现行政策法令及办事准则,经认真研究后,及时给予答复。
二、针对请示答复请示要求一文一事,批复也应有针对性地一文一批复,请示要求解决什么问题,批复就答复什么问题,上下行文互相对应。
三、明确态度批复意见不管同意与否,必须十分清楚明白,态度明朗。
不能含糊其词,模棱两可,以免下级无所适从。
批复的主送机关明确只有请示机关一个,如果所请示问题有普遍性,或需告知其他一些机关,可用如下办法处理:一是除批复原请示单位外,并转有关单位。
二是将批复抄送有关单位。
三是将有关意见另用通知行文。
将本机关对一些普遍性问题的意见及时传达下去。
四、不同指示、复函混用批复与指示同为下行文,均对有关事项提出原则、要求,但两者的区别还是明显的,不应混用。
首先是内容不同,指示是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原则。
而批复事项较窄,只能针对请示事项作出具体答复,多属个别性问题,不涉及面上的工作。
其次是受文对象不同。
指示的受文对象一般不是某个机关,而是有关的机关单位,受文对象甚至不确定。
而批复有特定的受文单位,只给原请示机关发批复。
再次是制发动因不同。
指示根据需要而作,属主动行文,批复是针对下级机关请示而发的,属被动行文。
批复与复函由于都是回复来文的公文,有时也会被混用。
两者的区别在于:从行文关系看,批复是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答复用文,属下行文;复函一般是向不相隶属机关答复用文,属平行文。
从行文内容看,批复多属于对重大原则和政策性问题作出决定、批答,复函多用于一般性事项的回复。
实用写作2

公文写作辅导(1)(一)命令(令)1、命令(令)的用途:《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命令(令)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2、命令(令)的特点:(1)根据我国法律,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及其委员长,国务院及其总理,各地人民政府及其首长,可以发布命令(令);国务院各部部长也可以布命令(令)。
布命令(令)虽然往往以领导人个人名义发布,但体现的不是个人的要求,而是权利机关的意志。
(2)命令(令)属于最典型的下行文,是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发布的一种带有强制执行性质的指挥性公文。
命令(令)最大特点是具有强制性,一经发布,下级机关就要坚决服从和执行。
在所有公文文种中,命令的权威性和约束力最强。
3、命令(令)的写作请看教材中例文。
(二)决定1、决定的用途:《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作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2、决定的特点:决定是一种重要的指挥性和约束性公文。
它的用途是非常广泛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或企事业单位对某些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都可以用决定。
3、决定的写法:按其具体用途和内容的不同,可将决定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对重要事项作出决定;一类行动作出决定。
(这两类决定的写法请看教材例文)(三) 公告1、决定的用途:《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2、公告的特点:公告正文的内容比较单一,篇幅比较简短,大都只限于宣布具体事项这一项内容。
3、公告和公报的区别:公告往往带有消息的特点,内容单一,字数不多;公报内容具体,字数较多。
(四)通告1、通告的用途:《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2、写作公告、通告的注意事项:(1)要写得通俗。
由于公告、通告的读者范围十分广泛,读者对象常常是广大群众,因此在起草这类文件时,要特别研究语言的简明和平易,要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把事项交代清楚。
应用文写作 第四章公务文书(批复、函)
(一)概念
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为下行文。
1、权威性 2、针对性 3、专一性
(二)特点
一、批复
(三)种类
1、指示性批复 针对请求指示的请示作出指示 和说明,针对方针、政策性问题进行答复 2、批准性批复 针对请求批准的请示作出同 作用 意或不同意的批复意见。 3、解答性批复 针对请示中的疑问作出解答
批复引语(引叙来文)写作规范: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引用公文,应先引标题,后
引发文字号。 标准格式:来文标题+ (来文字号)+ “收悉” 如:“你局《关于……的请示》(×发〔 20××〕×号)收悉。”
“你省《关于泉州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请示》(闽政文〔 2005〕370 号)收悉”然后用“经研究,批复如下”过渡到批复内容。
你办《关于××××的请示》(×镇教办〔2014〕30号)收 悉。今年×月×日强台风,使你镇校舍损失惨重,造成许多班级 无教室上课。经研究,决定给你镇拨抢修教室专款15万元,不 足部分请自筹解决。
此复 。 ×× 县教育局 2014年7月3日
二、函
(一)概念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 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函属于平行文。
注意批复与指示的区别:发文机关是主动还是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动地位
作用
补充几点:
1.以“报告”行文来请示的,只能用“通知”、“意 见”、“决定”行文作复。
2.答复不相隶属单位商洽工作、询问或要求,用“函” 行文。
3.对“建议性呈转报告”和“意见”,不能用“批复” 行文, 只能用“批转通知”或“意见”行文。
阅读与评析 1、请阅读下列这份批复,并回答问题
2、指出这份公文在格式上的错误。 答:①标题不合要求;②成文日期不规范,要用阿拉伯数字。 ③批复引语不规范 3、具体指出这份公文在语言表述上存在的问题。
医疗卫生的批复、答复、复函
医疗卫生的批复、答复、复函关于医疗卫生的批复、答复、复函(1-16)(2009-07-10 10:02:58)第一部分关于医疗卫生的批复、答复、复函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8”5号) 2008年04月29日‥‥‥(1)2、卫生部关于门诊病历登载医疗机构简介等不纳入医疗广告审查范围的批复(卫医函“2008”127号) 2008年04月10日‥(2)3、卫生部关于刮取口腔粘膜脱落细胞进行疾病易感性基因检测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函“2008”114号) 2008年03月29日‥‥(3)4、卫生部关于?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第二条适用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函“2008”68号) 2008年03月04日‥‥‥(4)5、卫生部关于非法行医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7”185号)2007年06月07日(4)6、卫生部关于医师资格认定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发“2007”9号)2007年01月17日‥(5)7、卫生部关于执业助理医师独立从事诊疗活动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6”497号)2006年12月26日(5)8、卫生部关于医师执业注册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6”502号)2006年12月26日(6)9、卫生部关于认定非本医疗机构人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6”496号)2006年12月26日(6)10、卫生部关于修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有关内容的通知2006年11月01日(7)11、卫生部关于对?肢体延长术?实施严格管理的通知 2006年10月20日(8)12、卫生部关于实施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6”237号) 2006年06月28日(10)13、卫生部关于美容中医科开展整形美容手术是否认定超范围执业的批复(卫医发“2006”41号)2006年02月06日(10)14、卫生部关于修订口腔类别医师执业范围的通知(卫医发“2006”24号)2006年01月20日(11)15、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督管理权限的批复(卫医发“2005”511号)2005年12月21日‥(12)16、卫生部关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发“2005”496号)2005年12月09日(12)17、卫生部转发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对法医类鉴定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关系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卫政法发“2005”432号)2005年11月10日‥‥‥‥‥‥‥‥‥(13)18、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对法医类鉴定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关系问题的意见(法工委复字“2005”29号) 2005年09月22日(14)19、卫生部关于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师在家中擅自诊疗病人造成死亡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5”428号)2005年11月10日(14)20、卫生部关于乡村医生跨行政区域行医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5”270号)2005年10月11日‥‥‥‥(15)21、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推拿按摩等活动管理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5”45号)2005年09月05日(15)22、卫生部关于医学生毕业后暂未取得医师资格从事诊疗活动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5”357号)2005年09月05日(16)23、卫生部关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医疗场所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5”326号) 2005年08月11日(17)24、卫生部关于药品经营机构中办医疗机构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发“2005”327号) 2005年08月11日‥‥‥‥‥‥(17)25、卫生部关于营利性医疗机构冠名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发“2005”281号) 2005年07月11日‥(18)26、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非法所得等问题的复函(川卫函“2005”320号)2005年05月30日‥‥(19)27、关于持?广东省单位和私人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上岗资格证?执业有关问题的复函(粤卫函“2005”259号)2005年04月30日‥(19)28、卫生部关于对执业助理医师行医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5”135号)2005年04月07日‥‥‥(20)29、卫生部关于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5”123号)2005年03月31日(20)30、卫生部关于对医疗市场监督执法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5”81号) 2005年03月09日(21)31、关于卫生站开展静脉滴注是否可给予行政处罚的批复(粤卫函“2005”109号)2005年02月28日(21)32、卫生部关于医疗事故争议中超范围行医性质认定问题的批复(卫医发“2005”63号) 2005年02月20日(22)33、卫生部关于对穴位按摩治疗近视等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发“2004”380号)2004年11月16日‥(23)34、卫生部关于对使用医疗器械开展理疗活动有关定性问题的批复(卫医发“2004”373号) 2004年11月11日‥(23)35、卫生部关于对农村非法行医依法监督工作中有关问题的批复(卫监督发“2004”312号) 2004年09月17日(24)36、卫生部关于对李佺医师执业注册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4”223号) 2004年07月07日‥‥‥‥‥‥‥(25)37、卫生部关于对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4”224号)2004年07月06日‥‥(25)38、卫生部关于卫生行政部门查处非法经营预防用生物制品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4”214号)2004年06月29日(27)39、卫生部关于依法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医发“2004”201号)2004年06月25日(28)40、卫生部关于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执业注册的人员开展医师执业活动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4”178号)2004年06月03日(29)41、卫生部关于乳腺外科手术项目相关执业登记事宜的批复(卫政法发“2004”170号) 2004年05月27日(30)42、卫生部关于医技人员出具相关检查诊断报告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4”163号)2004年05月24日‥(31)43、卫生部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4”113号)2004年04月14日‥(31)44、卫生部关于对?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实施中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4”112号) 2004年04月12日‥(33)45、卫生部关于对浙江省卫生厅在执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过程中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发“2004”65号) 2004年03月04日(34)46、四川省卫生厅关于执业助理医师从事执业活动有关问题的复函(川卫函“2002”349号) 2004年11月29日(35)47、卫生部关于对?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有关条款释义的复函2004年11月07日‥(36)48、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正规医学专业学历毕业生试用期间的医疗活动是否属于非法行医的批复(卫办医发“2002”58号)2002年05月29日(37)49、卫生部关于X射线诊断机等医用诊断设备不属于计量器具的批复(卫法监发“2002”119号)2002年04月30日‥(37)50、关于严禁在药品零售企业中非法开展医疗活动的通知(卫医发“2001”337号) 2001年12月05日‥(38)51、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变更名称等问题的复函(川卫医发“2001”83号) 2001年10月26日‥(40)52、卫生部关于执业助理医师能否设臵个体诊所问题的批复(卫医函“2001”163号)2001年09月24日(40)53、卫生部关于同意对经营过期一次性卫生用品按照经营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卫生用品进行查处的批复(卫法监发“2001”213号)2001年07月27日(41)54、关于医疗机构设臵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发“2001”97号)2001年03月29日(42)55、关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胎儿死亡事件如何认定的批复(卫医发“2000”455号)2000年12月19日‥(42)56、卫生部法监司关于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非法所得含义解释的答复(卫法监法发“2000”第45号) 2000年04月13日‥(43)57、关于医疗机构擅自变更执业地址问题的批复(卫医发“1999”第584号)1999年11月29日‥‥‥(43)58、卫生部法监司关于职工医院、个体诊所不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答复1999年10月15日(44)59、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限问题的批复(卫医管发“1999”第66号) 1999年09月09日‥(44)60、关于对?医疗机构管理条理实施细则?中使用假药劣药蒙骗患者条文的复函(卫医发“1999”第77号) 1999年02月26日‥(45)61、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对吉林省高院?关于个体诊所是否应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的请示?的答复(“1996”法行字第14号)1999年01月19日‥‥‥‥‥‥‥‥‥‥(46)62、关于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行中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法监发“1998”第15号)1998年12月08日‥‥(46)63、关于卫生行政执法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卫政发“1998”第2号)1998年01月19日‥(47)64、卫生部关于川卫医法(1995)第008号文的批复1995年03月30日‥(48)49、卫生部关于X射线诊断机等医用诊断设备不属于计量器具的批复(卫法监发“2002”119号) 2002年04月30日‥‥‥‥‥‥‥(37)50、关于严禁在药品零售企业中非法开展医疗活动的通知(卫医发“2001”337号)2001年12月05日‥(38)51、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变更名称等问题的复函(川卫医发“2001”83号)2001年10月26日(40)52、卫生部关于执业助理医师能否设臵个体诊所问题的批复(卫医函“2001”163号)2001年09月24日‥(40)53、卫生部关于同意对经营过期一次性卫生用品按照经营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卫生用品进行查处的批复(卫法监发“2001”213号)2001年07月27日(41)54、关于医疗机构设臵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发“2001”97号)2001年03月29日(42)55、关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胎儿死亡事件如何认定的批复(卫医发“2000”455号)2000年12月19日‥(42)56、卫生部法监司关于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非法所得含义解释的答复(卫法监法发“2000”第45号) 2000年04月13日‥(43)57、关于医疗机构擅自变更执业地址问题的批复(卫医发“1999”第584号)1999年11月29日‥(43)58、卫生部法监司关于职工医院、个体诊所不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答复1999年10月15日(44)59、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限问题的批复(卫医管发“1999”第66号) 1999年09月09日‥(44)60、关于对?医疗机构管理条理实施细则?中使用假药劣药蒙骗患者条文的复函(卫医发“1999”第77号) 1999年02月26日‥(45)61、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对吉林省高院?关于个体诊所是否应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的请示?的答复(“1996”法行字第14号)1999年01月19日(46)62、关于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行中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法监发“1998”第15号)1998年12月08日‥(46)63、关于卫生行政执法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卫政发“1998”第2号)1998年01月19日(47)64、卫生部关于川卫医法(1995)第008号文的批复1995年03月30日(48)第一部分关于医疗卫生的批复、答复、复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6次会议通过,法释“2008”5号)【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文号】法释“2008”5号【发布日期】2008-04-29【生效日期】2008-05-09【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人民法院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8年4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6次会议通过。
下行公文的种类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下行公文的种类篇一:公文种类及其主要区别公文种类及其主要区别请示:适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或批准事项。
报告: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或者撤销下级单位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单位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批复与复函的区别:批复属下行文,复函是函的一种形式,属平行文;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单位的请示事项,对不相隶属的单位请求批准事项不使用批复,而应使用复函予以答复。
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公文格式定义:公文格式就是公文的表现形式。
它相对于公文的内容而言,既由公文的内容所决定,又服务于公文的内容需要。
幅面尺寸:公文用纸采用gb/t148中规定的a4纸型,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0mm*297mm页边与版心尺寸公文用纸天头(上边距)为37±1mm公文用纸订口(左边距)为28±1mm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行数与字数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字,并撑满版心。
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字体和字号如无特殊说明,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3号仿宋体字。
特定情况可以适当调整。
文字的颜色如无特殊说明,公文中文字的颜色均为黑色。
公文格式各要素编排规则版心内公文格式要素:版头、主体、版记三部分。
版头: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以上的部门为版头。
主体: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不含)以下、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不含)以上部分称为主体。
版记: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以下、末条分隔线以上的部分为版记。
版心外格式要素:页码行文规则行文原则:确有必要,讲求实效,(下行公文的种类)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行文权限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
一般不得越级行文。
公文写作模拟试题及答案
模拟题一一、填空题:(共16分)1、公文的标题中除____ _____________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加标点符号。
2、公文的发文字号一般包括_____机关代字________、____年份_________和该年度发文序号。
3、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要用_________命令____________。
4、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要用_________意见__________。
5、按内容和发文目的分,函的种类有四种:____商洽函_____、____询问函____、请批函和答复函6、联合行文的发文时间,以_________最后签发机关领导人的签发日期___________为准。
7、请示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如需同时送其它机关,应当用_____抄送__________。
8、会议纪要主体的写法有三种:___条项式__________、________综合式_______和摘录式。
9、计划的正文内容应包括目标、____步骤________和_____措施_______。
10、发布性通知中,凡发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文件用“转发”,发布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文件用“批转”。
11、公文主题词一般不超过5个,其标引顺序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单项选择题:(共10分)1、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的公文是()A、平行文B、下行文C、外发文D、上行文2、任免人员应使用的文种是()A、通报B、批复C、通知D、通告3、公文的秘密等级应标于文头的()A、左上角B、右上角C、左下角D、右下角4、下列公文中属于上行文的是()A、报告B、决定C、通告D、议案5、什么级别以上的政府可发布命令()A、县级B、乡镇级C、省级D、中央级6、发文字号年份的正确写法是()A、[ 97 ]B、[ 1997 ]C、[ ’97 ]D、[ 1997年 ]7、不属于通报适用范围的是()A、表彰先进B、传达情况C、申请批准D、批评错误8、对下阶段及未来发生的事情作粗线条的预测、打算,一般用()A、规划B、安排C、要点D、设想9、工作总结重点写的是()A、工作经验B、感想体会C、存在不足D、努力方向10、结语“现提请审议”适用于()A、请示B、报告C、议案D、函三、判断题:(共10分)1、公文用印要求是上应压正文,下应骑年盖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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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函和批复的区别
复函和批复的区别在哪里呢?下文就为大家收集了关于复函和批复的区别,欢迎阅读!
复函,是答复不相隶属机关的业务问题或上级机关的办公部门、业务职能部门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时使用的文书。
这种函的针对性强,对方请求解决什么问题就回答什么问题,同时要求有一定的时效性。
写复函时要明确写清发函的缘由,用礼貌性的语言向对方作出答复,成文日期要用汉字写明“年、月、日”,并加盖公章。
复函结构写法
开头
明确写清发函的缘由,概括交代发函的目的、根据。
然后用过渡语“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等引起下文。
缘由部分先引叙来文的标题和发文字号,如“×年×月×日贵单位来函收悉”或“×字×号函悉”,然后写“经研究决定函复如下”为过渡语。
主体
主体是复函的核心部分,要用简洁得体的语言把要告诉对方的问题、意见讲清楚,使对方接到函后能快速了解来函的意图,准确作出反映,叙写清楚。
答复事项要有针对性。
结尾
一般用礼貌性的语言向对方作出答复,如给予支持、帮助或合作,或提出希望和要求等。
结束语
一般为“此复”、“特此函复”等惯用语。
落款
由发文机关和成文日期组成。
发文机关写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成文日期要用汉字写明年、月、日,加盖公章。
复函范文
(发文单位名称)关于(发文事由) 的复函(文种)
×××:
你(单位或部门)关于(引来函的标题或发文字号)的来函收悉(过渡语)。
经研究(批准)同意(针对来函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或办法) 。
望(提出希望) 切实维护(做法、要求) 。
特此函复。
(惯用结束语)
×××(公章)
×年×月×日
复函和批复的区别:批复批复是“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时使用的文种。
批复是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的公文.它是机关应用写作活动中的一种常用公务文书。
批复的分类
根据批复的内容和性质不同,可以分为审批事项批复、审批法规批复和阐述政策的批复等三种。
还有肯定性批复、否定性批复和解答性批复三种。
批复的写法
批复一般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落款构成。
(1)标题
标题的写法最常见的是完全式的标题,即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构成。
在事由中一般将下级机关及请示的事由和问题写进去;
还有一种完全式的标题是发文机关+表态词+请示事项+文种,这种较为简明、全面和常用。
也有的批复只写事和文种。
(2)主送机关
主送机关一般只有一个,是报送请示的下级机关.其位置同一般行政公文,写于标题之下,正文之前,左起顶格.批复不能越级行文,当所请示的机关不能答复下级机关的问题而需要向更上一级机关转报"请示"时,更上一级机关所作批复的主机关不应是原请示机关,而是"转报机关".如果批复的内容同时涉及其它的机关和单位,则要采用抄送的形式送达.
(3)正文
正文包括批复引语、批复意见和批复要求三部分。
批复引语要点出批复对象,一般称收到某文,或某文收悉。
要写明是对于何时、何号、关于何事的请示的答复,时间和文号可省略。
批复要求(其实可以单独算做结尾),是从上级机关的角度提出的一些补充性意见,或是表明希望、提出号召。
如果同意,可写要求;不同意,亦可提供其他解决办法。
(4)落款
这部分写在批复正文右下方,署成文日期并加盖公章,成文日期用阿拉伯数字(2012新规)。
批复既是上级机关指示性、政策性较强的公文,又是对下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的答复性公文,因此,撰写批复要慎重及时,根据现行政策法令及办事准则,及时给予答复。
撰写时,不管同意与否,批复意见必须十分清楚明白,态度明朗。
不能含糊其辞,模棱两可,以免下级无所适从。
同时批复必须有针对性的一文一批复,请示要求解决什么问题,批复就答复什么问题。
需要指出的是,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今天,“批复”这种带有较为明显的计划经济“人治”色彩的公文种类,各级行政机关应当慎用。
从既有的批复定义和使用实际看,批复是“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时使用的文种。
依法行政讲究职权法定,每个行政机关都有自己独立的法定职责,需要经过“请示”而为的事项越来越少,上级行政机关面对请示,要看是否有必要“批复”。
对于应当由下级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并独立承担责任的事项,虽有请示也不应批复(即使需要指导也应采用其他方式)。
这一是便于明晰职权,分清责任,推进依法行政的需要,二是避免文牍主义,提高行政效率的需要,三是便于管理相对人寻求救济需要。
批复范文
人文学院党委:
你院《关于增补×××,×戊×两同志为党委委员的请示》悉。
经校党委会研究,同意增补×××,×××两同志为人文学院党委委员。
此复。
中共××大学委员会
二○○三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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