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医疗服务监管工作重要点的通知
内蒙古党委办公厅 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工作2011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

原 因 , 时处理 支持 发展 、 督企业 依 监
农 民工等人员选择性参保的政策。人力资源和社 起付线 ,政策范围内住 院自 ( 付费用救助比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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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不低于 5 %。 0 探索开展特重大疾病救助试点。 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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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自治区党委、 政府同意, 现将《 关于深化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工作 21 年实施方案》 01 印发
给 你们 , 结合 实际 , 真贯彻 落 实。 请 认
关于深化 医药卫生体 制改革 五项重 点工作 2 1 0 1年实施 方案
为贯彻落 实《 中共 中央 、 国务院关于 深化 医药 逐 步均等化 , 积极稳 妥地推进 公立 医院改革 。 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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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096号) 国务 基本 医疗保 障制度覆 盖城 乡居 民 ,保障水平 明显 ( 20 ) 和《
湖北省卫生厅党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卫生系统基层党建工作指导的意见》的通知

湖北省卫生厅党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卫生系统基层党建工作指导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卫生厅•【公布日期】•【字号】鄂卫党[2013]101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湖北省卫生厅党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卫生系统基层党建工作指导的意见》的通知(鄂卫党〔2013〕101号)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卫生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卫生系统主管部门的职能优势,切实把抓党建与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中心任务紧密结合起来,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健康,按照中组部《关于加强行业系统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和《湖北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现就加强全省卫生系统基层党建工作指导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纯洁性建设要求,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协调、卫生行政部门加强指导的全省卫生系统基层党建工作体制,使条块有机结合,使党的建设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医疗卫生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相互促进,切实增强全省卫生系统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二、主要原则(一)坚持党要管党、明确职责。
各级各单位党委(组)要把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逐级明确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整合各方力量,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党委(组)要切实承担起对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指导)职责,既要抓好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也要负责任地抓好本系统基层单位的党建工作。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要紧密结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结合卫生工作中心任务和业务工作开展基层党建工作,在推动工作中加强基层党建,在创新基层党建中促进卫生事业发展。
卫生资讯2011年2月16日

卫生资讯2011年2月16日2011年2月16日公立医院改革今年要抓好五重点 (2)新华社:2010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展情况综述 (5)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已评出236个 (11)三级医院今年都要推行优质护理服务 (12)卫生部拟将食品安全纳入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13)公立医院改革今年要抓好五重点2月14日,2011年全国医疗管理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在会上指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目前已进入点面结合、加快推进的新阶段。
面对新的形势,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将着重做好五方面工作,将一些从试点城市总结出来的改革措施向全国推广。
公立医院改革面临新形势去年2月,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启动,确定16个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和37个省级试点地区。
经过一年的实践,改革取得积极进展,特别是县级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开始提升。
2010年,县及县级市医院诊疗人次预计达6.9亿,比2005年增长46.8%;出院人数4330万人,增长89.7%;年住院增长速度保持在10%以上,病床使用率达到92.48%。
县医院在分级医疗、分流病人方面的作用开始显现。
马晓伟说,随着医改的深入和人们对改革预期的升高,医疗服务提供能力与百姓医疗服务需求不相适应的主要矛盾正呈现一些新特点。
城市大医院长期超负荷运转,在现有体制机制条件下对服务效率的挖潜几近极限,极易给医疗安全带来隐患。
群众在自付比例不断下降的情况下更愿意去大医院、找大专家看病,就医行为需要理性引导。
在基本医疗需求尚未充分满足的情况下,随着老龄化社会的提前到来,对康复、护理、养老等医疗延伸服务的需求将很快提上日程。
马晓伟指出,公立医院改革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不应回避,但片面强调外部因素,而不首先从加强内部管理入手,解决不了问题。
着力推进五项工作马晓伟要求,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将着重做好五方面工作:——鼓励指导试点城市以“四个分开”为核心,开展重大体制机制综合改革试点。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三类医疗技术审核机构名单的通知(2011)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三类医疗技术审核机构名单的通知
(2011)
【法规类别】卫生机构与人员
【发文字号】卫办医政函[2011]541号
【发布部门】卫生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2011.06.08
【实施日期】2011.06.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三类医疗技术审核机构名单的通知
(卫办医政函〔2011〕5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保障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审核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研究,我部决定指定中华医学会等4家单位(见附件),自2011年5月2日至2013年5月31日期间作为第三类医疗技术审核机构,负责全国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工作。
其中,中华口腔医学会具体负责口腔专业第三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能力审核工作。
请你厅(局)指导辖区医疗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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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全国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暗访评估有关情况的通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全国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暗访评估有关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03.15•【文号】卫办妇社函[2012]218号•【施行日期】2012.03.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全国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暗访评估有关情况的通报(卫办妇社函〔2012〕2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和武警部队后勤部联合印发的《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卫妇社发〔2009〕48号,以下简称《决定》)要求,2011年8月-10月,我部组织第三方调查公司,对全国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工作进行第二次暗访评估。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暗访基本情况(一)暗访范围。
本次暗访范围主要包括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及每个城市一个下辖县(市、区)的卫生行政部门、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实际暗访3340个单位。
与2010年相比,暗访范围覆盖所有地级市,并扩展到部分县(市、区),暗访机构增加1447个。
(二)暗访时间。
本次暗访执行时间为2011年8月25日至10月15日。
(三)暗访内容和形式。
根据《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估标准评分表》(卫办妇社发〔2009〕223号文件附件,以下简称《评分表》)中有关指标确定暗访内容,主要包括无烟环境布置和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情况。
本次暗访采取隐秘拍摄、暗访员填写问卷的形式,所有数据均有暗访视频录像支持。
二、主要结果根据《决定》和《评分表》要求,暗访结果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进行分类和排名,所有评分均转换为百分制。
(一)总体评分情况。
全国无烟医疗卫生系统暗访综合评分为70.6分,比2010年的63.4分高7.2分。
按照机构类别划分,分值排名依次是公共卫生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得分分别是75.7分、70.1分和68.6分。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20.12.17•【文号】国卫办医发〔2020〕24号•【施行日期】2020.12.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关于加强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0〕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加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供给,精准对接老年人群多样化、差异化的迫切医疗服务需求,现就加强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工作通知如下:居家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按照有关要求为特定人群,重点是老年患者提供诊疗服务、医疗护理、康复治疗、药学服务、安宁疗护、中医服务等上门医疗服务。
一、开展居家医疗服务要素(一)服务主体。
1.医疗机构。
已执业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具有与所开展居家医疗服务相应的诊疗科目并已具备家庭病床、巡诊等服务方式的医疗机构,重点是二级及以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
2.医务人员。
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派出注册或执业在本机构的医师、护士、康复治疗专业技术人员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等医务人员上门提供居家医疗服务。
上述人员应当经所在医疗机构同意方可提供居家医疗服务。
其中,医师应当具备与所提供居家医疗服务相符合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同时至少具备3年以上独立临床工作经验的执业医师;护士应当至少具备5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和护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康复治疗专业技术人员应当至少具备3年以上临床康复治疗工作经验和技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取得药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二)服务对象。
鼓励重点对有居家医疗服务需求且行动不便的高龄或失能老年人,慢性病、疾病康复期或终末期、出院后仍需医疗服务的老年患者等提供相关医疗服务。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提高医疗卫生补助标准和加强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提高医疗卫生补助标准和加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甘政办发[2011]61号【发布部门】甘肃省政府【发布日期】2011.03.21【实施日期】2011.03.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提高医疗卫生补助标准和加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1〕61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提高医疗卫生政府补助标准和加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是2011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的27件实事之一。
其中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补助标准由120元提高到2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水平由15元提高到25元、改扩建11个县医院和新建1170个村卫生室等4项内容。
目前,《提高医疗卫生补助标准和加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提高医疗卫生补助标准和加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省卫生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补助标准由120元提高到200元一、项目背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主要用于农民住院补偿。
2010年,全省新农合农民参合人数达到1910.32万人,参合率为95.72%,每人每年筹资标准为150元。
其中,政府补助120元,全省筹资总额达到27.78亿元,住院病人实际补偿比例提高到60%以上,有效减轻了农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二、目标任务2011年,全省参合农民每人每年筹资标准达到230元,政府补助标准由120元提高到200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加健全,农民受益面和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实施范围14个市州和各县市区。
四、资金筹措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解决。
其中,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90元,市州及县市区两级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0元。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1年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单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1年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12.12•【文号】卫办妇社函[2011]1148号•【施行日期】2011.12.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1年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单的通知(卫办妇社函〔2011〕11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有关精神,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涵建设,2011年1月,我部启动了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得到了全国各地的广泛响应。
在各省(区、市)创建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础上,我部委托中国社区卫生协会作为第三方组织专家对各省(区、市)推荐的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了复核评估。
根据专家组评估结果,最终确定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141个机构为2011年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各地要认真总结2011年开展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的经验,查找问题,分析不足,完善本地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要充分发挥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引领带头作用,加强交流和宣传,推广典型做法和经验。
各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完善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模式,努力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经济、连续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
各省(区、市)卫生厅局要积极做好2012年度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的组织工作,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以创建工作为抓手,推进社区卫生综合改革,加强内涵建设,落实各项功能任务,促进社区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
附件:2011年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单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附件。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护理工作的通知
政策法规Policy and Regulation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护理工作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中图分类号]R47[DOI]10.3969/j.issn.1672-1756.2021.01.00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护理工作直接服务于患者,关系到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就医感受。
为夯实临床护理质量,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护理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强医疗机构护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医疗机构护理工作是推动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是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增进全民健康福祉的重要举措。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护理工作的重要性,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的理念,夯实基础护理,提高护理质量,加强科学管理,促进医疗机构护理工作贴近患者、贴近临床、贴近社会。
二、完善医疗机构护理管理体系(-)加强对护理工作的领导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护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
将护理工作发展纳入本单位医疗卫生工作整体发展规划,定期组织研究并解决护理工作发展中的困难问题。
要建立人事、财务、医务、护理、后勤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切实保障护士福利待遇、改善护士工作条件,健全后勤支持系统,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减少护士从事非护理工作,让护士回归临床。
(二)加强护理工作组织管理医疗机构要加强护理工作的组织管理。
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护理管理委员会和独立的护理管理部n,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应当结合实际指定分管护理管理工作的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护理管理工作。
医疗机构护理管理委员会由人事、财务、医务、护理、医院感染管理、后勤、医学装备、信息及其他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主任委员由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分管护理工作的负责人担任。
护理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护理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规范标准;研究制定本单位护理工作发展规划等;定期研究护理工作发展中的困难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和支持保障措施;其他护理工作发展的重要事宜。
徐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徐委办[2011]38号
徐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正文:---------------------------------------------------------------------------------------------------------------------------------------------------- 徐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徐委办[2011]38号2011年5月16日)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为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确保如期完成医改目标任务,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办发[2011]9号)等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加强深化医改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县(市)区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措施的主要实施者,改革的组织程度、工作力度直接关系医改的实际成效,必须把推进医改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各地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关心、过问医改重点工作;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本地区医改工作负总责,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问题;政府负责常务工作的同志要直接分管医改工作,分管卫生工作的负责同志给予协助,将更多的精力用于推进医改。
各地医改办统一设在同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抽调和充实人员,实施集中办公,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和改革推进工作。
市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实行医改工作包干责任制(见附表)。
各县(市)区要按照“一人一院(中心)”的要求,确定乡 (科)级以上干部包干负责,确保综合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二、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
各地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徐政办发[2011]53号)要求,抓紧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并于5月底前上报市医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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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1年全省医疗服务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地)卫生局,厅直各医院:
为贯彻落实全省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卫生部医管司2011年医疗服务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2011年全省医疗服务监管工作要点‣。
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1年全省医疗服务监管工作要点
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
附件
2011年医疗服务监管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2011年全省卫生工作会议和2011全国医疗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指导各地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中心,做好医疗服务监管工作,现将2011年医疗服务监管有关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
(一)综合协调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相关工作。
贯彻落实•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重点工作安排‣,做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综合协调工作。
(二)继续指导遵义市探索公立医院改革之路。
着力于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补偿机制的改革。
着力于公立医院管理能力建设,监管体系建设,多元化办医体系的建设,为今后全国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提供经验。
完成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基线调查工作。
(三)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工作。
认真贯彻•关于在公立医院施行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意见‣、•关于改进公立医院服务管理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的若干意见‣。
全省公立医院中的所有三级医院都要开展预约诊疗服务,二级医院也要逐步开展这项工作。
(四)继续推进各项便民惠民措施。
各地要继续改善服务态度,推进便民惠民措施,优化医院门急诊环境和流程,广泛开展便民门诊服务。
要继续开展廉价门诊和廉价病房服务。
二、继续加强县医院能力建设
(一)继续开展省内外对口支援项目工作。
认真执行•万名医生
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做好省内17所三级医院与51所县医院的对口支援及浙江省41所三级医院与41所县医院的对口支援工作。
在总结前几年对口支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巩固和深化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长期合作机制,切实加强县医院能力,使我省各县(区、市)至少有一所达到二甲水平的县级医院,使其成为本地的医疗服务中心,基本做到大病不出县。
(二)组织实施县医院能力建设项目。
组织实施•财政部卫生部关于下达2010年医改补助资金的通知‣(财社…2010‟270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县医院能力建设项目的通知‣(卫办医管函…2010‟1074号)、•贵州省2010年县医院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通过项目的实施,改善县医院的医疗设备条件,进一步提高县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推进县医院信息化建设,重点加强重症医学科、病理科、急诊科、手术室、儿科、妇产科、医学影像科的建设。
(三)继续实施骨干医师培训项目。
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实施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的通知‣(卫办医管函…2010‟670号)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的通知‣(卫办医管函…2010‟107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贵州省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通过项目实施,为全省85个县医院培养出一批骨干医师,建设一批重点专科,提高县医院对常见病、多发病和部分疑难重症的诊治能力。
(四)确定省级重点联系县医院。
根据卫生部开展重点联系县医院工作的有关规定,确定9所省级重点联系县医院。
主要在政府加大投入发挥主导作用,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针对当地疾病谱确定重点专科建设,开展与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建立
分工协作机制,指导乡镇卫生院业务工作,改进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提高和方便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方面探索经验。
通过加强对重点联系县医院的指导,使其成为本地区首家通过二级甲等综合医院评审的医院,在本地区起到示范作用。
三、加强医疗质量和安全监管
(一)加大执业行为监管力度。
建立完善我省医疗服务监管体系,进一步贯彻落实•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以日常监管与抽查相结合的监管方法,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力度,重点加强医院执业行为和运行监管、医师日常执业监管、医疗质量安全监管、人体器官移植监管。
完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二)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监管。
贯彻落实•医疗质量安全事故报告暂行规定‣、•医疗质量安全告诫谈话制度暂行规定‣、•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加强医疗机构处方点评管理和药品使用监管,规范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探索医疗质量安全监管的有效途径,逐步建立医疗质量安全监管制度,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服务、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评价检查和监管工作。
(三)推进平安医院创建活动。
继续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继续推进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工作。
认真执行•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贵州省推动医疗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
做好卫生系统•侵权责任法‣贯彻实施督导工作。
四、继续推进医院评审评价和巡查工作
2011年,继续以医院评审为抓手,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不
断提高医院医疗服务质量为目标,进一步推进我省医院评审工作。
(一)启动二级综合医院评审工作。
制定并印发•贵州省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试行)‣。
组织实施辖区内所属二级综合医院的评审工作。
年内基本完成二级综合医院的评审工作。
(二)继续推进三级综合医院评审工作。
年内基本完成三级综合医院的评审工作。
(三)继续加强省人民医院、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的内涵建设,使其达到国内同级别医院先进水平,积极参加以病人为中心,以方便就医,改进管理,提高效率为主题的“国家级优质医院”创建工作。
以医院评审为抓手,加强9个市(州、地)人民医院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使其真正成为区域内的医疗中心,争创“省级优质医院”。
指导县医院争创“优质县医院”。
(四)结合医院评审,开展我省2011年大型医院巡查工作。
五、做好医疗服务监管其它工作
(一)按照卫生部有关要求,继续做好“部属(管)医院支援西部地区农村卫生工作项目”工作。
(二)配合厅机关有关处室做好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