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检查和考核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管委关于杭州市城区整洁度检查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管委关于杭州市城区整洁度检查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6.15•【字号】杭政办函[2012]177号•【施行日期】2012.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管委关于杭州市城区整洁度检查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2〕177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城区整洁度检查考核的试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杭州市城区整洁度检查考核的试行办法(市城管委二○一一年十二月二日)为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整合管理资源,增强管理合力,提高管理绩效,提升杭州市城区整洁度,扎实推进杭州市“保洁、保序”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市委、市政府“环境立市”战略为指导,进一步完善城市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创新社会管理手段,加大管理力度,提高管理标准,按照“管理定额化、定额考核化、考核日常化”的要求,拓展和深化城区“保洁、保序”工作内涵,充实检查考核内容,促进“城管上水平,百姓得实惠”,努力提高公众对城市管理的满意度,为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和谐杭州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原则和总体要求(一)工作原则。
1.统一标准,分类管理。
一是实行统一的道路(街巷)“保洁、保序”质量标准和考核评分标准。
二是根据道路(街巷)所在区域的管理要求,统一道路范围,并将主城区道路和街巷分别划分为一类、二类、三类,保洁一类道路、窗口地区为保序考核主要道路,保洁二、三类道路为保序考核次要道路,保洁一、二类街巷为保序考核背街小巷,根据不同的类别确定管理和作业指标,实行分类管理;保洁第三类街巷由各区政府负责进行检查、考核,并落实城区整洁度长效经费。
2.突出重点,兼顾一般。
突出“窗口”地区、重点道路(街巷)、“保洁、保序”问题易发地段的执法管理,提高路面巡查频次,延长执法管理时间,加大处罚力度。
关于下发《公司“三基”管理检查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公司“三基”管理检查督导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三基”工作,完善“三基”工作制度体系,落实管理责任,明晰工作内容,聚焦基层抓班子、提素质、强管理,用好“三基”工作传家宝,夯实公司高质量发展根基。
经研究特制订公司三基管理检查督导工作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组织领导为确保“三基”管理检查督导工作有序进行,现成立“三基”管理督导组。
组长:总经理副组长:人力资源部、纪检工作部负责人成员:各部门、厂负责人由人力资源部牵头,组织生产技术部、机动部、安环部负责对各厂开展日常三基检查督导工作。
由纪检工作部牵头,组织人力资源部、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部负责对各部门开展日常三基检查督导工作。
二、工作安排(一)制定标准:由牵头部门制定具体的检查标准及考核细则,包括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检查方法、督导措施等,确保检查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定期检查:每周组织三基检查督导工作,对各部门、各厂进行全面的检查,了解基层组织情况、基础管理情况、基本功训练情况、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等。
(三)问题整改:各责任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间和整改措施,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整改。
(四)督导落实:对检查和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督导组牵头部门每周五统一汇总并向领导组及时汇报。
(五)情况通报:每周一对检查和督导情况进行通报考核,对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引起全公司的关注和重视。
每月10日前对上月三基管理工作进行比较管理。
(六)奖惩机制:建立奖惩机制,形成长效机制。
对检查和整改中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予奖励3分,对按时高质量完成三基工作的人员给予奖励2分。
对未按工作安排完成的,扣罚相关责任人1分,对存在问题较多或整改不力的扣罚相关责任人2分,出现敷衍应付等情况影响工作秩序的,扣罚相关责任人3分。
三、工作要求(一)强化督导落实。
完善公司“三基”工作推进机制,安全、环保、工艺、设备、质量等专业管理过程中要抓实本专业基础工作,将各专业基础工作纳入专业检查。
小微水体水质维护、河道日常巡查清理、水生植物养护项目考核办法

小微水体水质维护、河道日常巡查清理、水生植物养护项目考核办法为建立完善XX市河道及小微水体巡查、养护、清理项目市场化运作机制,落实河道及小微水体综合长效管理,全面提高XX市XX区域河道及小微水体管理水平,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推进城市建设,切实提高《XX市河道及小微水体巡查、养护、清理项目》的运行质量,经研究,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考核范围:主要包括XX市XX区域内的某河、某某河共**条河道及XX大桥以水塘、河沟、池塘共**个小微水体(**平方米)。
考核对象:中标公司日常工作,主要包括《XX市河道巡查制度》及《XX市XX区域河道水生植物养护监管要求》的落实情况。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一)考核内容1、定员定岗,配备专业工作人员至少**名,原则上配备**艘作业船(招标人提供2艘电动船,其余设备均由中标人提供),人员应相对固定,如有变动及时上报业主单位备案。
2、保洁人员统一着装,文明作业。
非恶劣气象,应严格按作息时间工作,确保河道和小微水体状况正常,观感良好,水生植物长势良好,相关区域水面干净。
3、如遇创建考核、重大节日、节假日和突发公共事件等,作业单位应无条件服从业主单位的统一安排和调度,配合做好河道相关的突击巡查、养护、保洁等工作。
4、接受社会监督,对新闻单位曝光和市民投诉,反馈的问题需及时落实整改,并做到有记录和答复。
5、联合督查考核小组。
由XX市XX区管委会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小组采取随机抽查方式进行日常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也作为考核评分的依据之一。
(二)考核质量标准1、定员定岗规范文明作业(1)未做到定员定岗,扣1分;(2)作业人员上岗不按规定着装,扣1分;(3)水面作业人员上岗不穿救生衣,扣1分;2、工作标准(1)未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工作时间明显不足,扣0.5分;(2)河道有明显污染,未及时发现上报的,每次扣0.5分;(3)河道及附属设施明显损坏,未及时发现上报的,每项扣0.5分;(4)河道管理范围发生严重违法违章或其他突发事件,未及时发现上报的扣1分;(5)对甲方因迎检等突击性任务,临时交付的突击性工作任务不予配合、相应,或配合不密切、相应不及时的,每次扣2分;(6)水生植物出现明显病虫害未作及时处置的,每处扣0.5分;(7)因乙方原因对病死植株未进行清除和补种的,每处扣0.5分;(8)对损坏的生态浮岛框架未进行及时维修的,每处扣0.5分;(9)在水生植物养护过程种违规使用不合格药剂、肥料,造成河水污染的,视严重程度扣1—3分;(10)养护区范围内枯死物未及时打捞清理的,每处扣0.5分;(11)对河道水生植物冗繁枝叶未及时修剪,影响河道航运和行洪安全的,视严重程度扣0.5—3分;(12)发现水生植物重大疫情,未及时上报的,扣2分;(13)发现破坏水生植物设施行为不制止、不举报的扣1分;(14)作业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视事故严重程度扣0.5—3分;3、社会监督(1)因乙方工作不到位,被新闻媒体、论坛、市民等投诉,扣1-3分;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扣3—5分。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检查考核情况的通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检查考核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17.10.30•【字号】陕建质发〔2017〕111号•【施行日期】2017.10.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检查考核情况的通报陕建质发〔2017〕111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西安市市政公用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铁腕治霾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改善我省大气环境质量,切实加强我省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监管工作,有效治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加快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陕建发〔2017〕77号)和关于印发《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市级单位考核办法(暂行)》(陕建质发〔2017〕57号)的通知要求,自2017年9月18日起,省厅对全省扬尘治理工作开展专项检查考核。
现将检查考核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此次检查考核由省厅领导带队组成三个工作组,检查范围为全省各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监管情况和全省在建工地扬尘治理情况。
检查内容为扬尘治理相关制度、措施及施工现场防尘抑尘工作开展情况等,重点检查各市(区、县)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和在建项目落实“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执行情况,检查主要采取查看建设主管部门资料、随机抽查建筑施工项目、现场通报反馈问题等方式进行。
二、检查情况本次专项检查考核共检查15个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扬尘治理监管情况,抽查在建工程项目68个,累计查出扬尘问题40余项。
根据现场检查存在问题严重程度,检查组分别采取现场指出、当面反馈、责令立即整改、限期整改、停工整改等处理措施。
养护检查考核办法(4篇)

养护检查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养护检查考核工作,明确养护工作目标,提高养护质量和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养护单位及其所属养护人员。
第三条养护检查考核应坚持科学、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养护检查考核是指对养护人员和养护单位进行岗位能力、工作质量和工作态度等综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对其采取相应的激励或惩戒措施。
第五条养护检查考核应包括日常检查考核和定期检查考核两个阶段。
第二章日常检查考核第六条日常检查考核是指对养护工作进行日常的监督和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养护人员的工作态度,包括工作积极性、工作责任心等方面的考核。
(二)养护工作的规范性和效益性,包括工作流程、工作效率等方面的考核。
(三)养护工作的协同性,包括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等方面的考核。
第七条养护检查考核应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一)定期抽查养护工作,对抽查的养护工作进行评分。
(二)随机询问养护人员对养护工作的了解情况。
(三)听取养护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鼓励积极反馈问题和改进意见。
(四)定期组织养护工作座谈会,对养护工作进行评估和整改计划的制定。
(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养护工作进行评估。
第八条养护检查考核的结果应及时通知养护人员和养护单位,并进行记录备案。
第九条养护人员和养护单位应密切配合养护检查考核工作,提供所需的材料和信息,以便进行评估和考核。
第三章定期检查考核第十条定期检查考核是指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对养护人员和养护单位进行综合评价,并采取相应的激励或惩戒措施。
第十一条定期检查考核的周期为一年,可根据实际情况而调整。
第十二条定期检查考核的内容应包括日常检查考核的内容,并增加以下几个方面:(一)养护人员的能力提升,包括专业知识、技能和管理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二)养护工作的持续改进,包括工作创新、工作效益提升等方面的考核。
(三)养护工作的质量管理,包括工作标准、工作报告等方面的考核。
第十三条定期检查考核应由专门的评审组进行,评审组成员应包括养护领导和专业人员。
督查考核工作方案

督查考核工作方案一、目的与意义督查考核工作是确保公司战略目标实现、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的重要手段。
本方案旨在明确督查考核工作的原则、内容、方法和程序,为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督查考核原则1. 客观公正:考核标准明确,评价依据充分,不掺杂个人主观因素。
2. 全面覆盖:对所有部门、岗位及工作进行全方位覆盖,不留死角。
3. 注重实效:以实际工作成果为核心,关注过程与结果的统一。
4. 激励与约束相结合:既体现奖惩机制,又促进员工自我完善。
三、督查考核内容1. 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检查预定目标完成情况,包括数量、质量、时限等。
2. 工作态度与作风:评估员工的职业态度、团队协作、责任心等。
3. 工作能力:分析员工的业务技能、沟通协调、解决问题等能力。
4. 工作创新与改进:鼓励员工提出创新建议,提升工作效率与质量。
四、督查考核方法1. 日常检查: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实时了解工作进展与质量。
2. 定期评估:每季度或半年进行一次全面的督查考核,总结成绩与不足。
3. 专项督查:针对特定项目或任务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4. 员工自评与互评:鼓励员工自我评价,同时开展同事间的相互评价。
5. 客户反馈:收集客户意见,作为督查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督查考核程序1. 制定督查考核计划: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及部门工作计划,制定详细的督查考核计划。
2. 发布督查考核通知:将督查考核的时间、内容、方法等详细信息通知相关部门及人员。
3. 开展督查考核工作:按照计划进行实地督查、数据采集、意见收集等工作。
4. 督查考核结果汇总与分析: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整理、分析,形成全面的督查考核报告。
5. 反馈与沟通: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及人员,并就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与指导。
6. 整改落实: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跟踪整改效果,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7. 奖惩兑现:根据督查考核结果,对优秀部门及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存在问题的部门及个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四风_日常检查工作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反对“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全体工作人员,旨在强化日常监督,确保“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第二章检查内容第三条日常检查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形式主义检查:- 是否存在文山会海、层层转发、过度留痕等现象;- 是否存在不切实际的工作目标、不合理的考核指标;- 是否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等形式主义问题。
2. 官僚主义检查:- 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 是否存在脱离群众、高高在上、特权思想等现象;- 是否存在不遵守工作纪律、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现象。
3. 享乐主义检查:- 是否存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接受宴请等现象;- 是否存在挥霍浪费公共财产、奢侈浪费行为;- 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现象。
4. 奢靡之风检查:- 是否存在铺张浪费、过度装修、豪华办公等现象;- 是否存在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现象;- 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等现象。
第三章检查方式第四条日常检查采取以下方式:1. 自查自纠:各单位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对照检查内容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随机抽查:纪检监察部门不定期对各单位进行检查,随机抽查工作落实情况。
3. 专项检查:针对“四风”问题突出的领域和环节,开展专项检查。
4. 明察暗访: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章检查程序第五条日常检查程序如下:1. 发现问题:通过自查自纠、随机抽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发现“四风”问题。
2. 调查核实: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查明问题原因和责任。
3. 提出整改意见:根据调查核实情况,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单位检查考核办法的通知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单位检查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2.11.26•【字号】苏人保规[2012]27号•【施行日期】201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单位检查考核办法的通知(苏人保规〔2012〕27号)市社保中心、市区社会医疗保险各定点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医疗保险定点单位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苏州市人民政府第102号令)等法律法规,我们在原医疗保险定点单位检查考核办法的基础上,研究制订了《苏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单位检查考核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苏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单位检查考核办法》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苏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单位检查考核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医疗保险定点单位的管理,规范医疗保险服务行为,促进医疗保险基金合理使用,切实保障参保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苏州市人民政府第102号令),以及相关医疗保险定点单位管理办法,制订本检查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统筹地区医疗保险定点单位,包括定点医院、护理院和门诊类(门诊部、诊所、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医疗机构,以及定点零售药店。
设置住院床位的社区服务中心,按医院标准检查考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对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单位检查考核是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会保险部门)负责实施,对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单位执行医疗保险政策、履行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等情况,通过日常检查和参保人满意度调查,以及对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和医疗费用的绩效评价等方面所进行的综合考核。
日常安全生产巡查制度(4篇)
日常安全生产巡查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企业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有效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巡查制度。
二、目的和任务日常安全生产巡查的目的是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防止事故的发生;任务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切实维护员工的生产安全和权益。
三、巡查内容(一)生产场所的安全状况: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区、仓库、消防设施等的布局和规划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通道是否畅通,安全设施是否齐全等。
(二)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包括设备是否安装牢固,运行是否稳定,是否有防护措施等。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包括员工是否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是否正确佩戴和使用。
(四)生产作业过程的安全控制:包括作业人员是否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是否存在操作失误和违章行为等。
(五)消防安全情况:包括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是否进行过消防演练,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
(六)安全培训和教育情况:包括员工是否接受过安全培训,是否了解自己岗位的安全操作要求等。
四、巡查要求(一)巡查时间: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巡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并进行整改;每周至少进行一次重点巡查,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进行整改。
(二)巡查人员:巡查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和合格考核,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经验。
(三)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应填写巡查记录,包括巡查时间、巡查内容、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等。
五、巡查程序(一)准备工作:巡查人员应熟悉巡查的内容和要求,检查所需的巡查工具和仪器是否齐全,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发生的原因,合理安排巡查的时间和路线。
(二)实地巡查:巡查人员按照巡查的要求和内容,逐一检查各项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记录下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三)整改措施:巡查结束后,根据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确定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四)整改情况跟踪: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跟踪,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实施和整改效果的达到。
安全责任体系审批页+红头文件+考核通知+考核通报
XX工程项目 承包单位 XXXXXXXX有限公司 合同号 XX-XX 监理单位 XXXXXXXX有限公司 编 号
安全责任体系报审表 A-3-1
致: XX-XX总监办 : 现报上 安全责任体系 ,请予审查和批淮。 附件:(安全责任体系)
承包人: 年 月 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意见:
同意 修改后再报 不同意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总监理工程师意见:
同意 修改后再报 不同意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XX工程XX有限公司XX项目部文件 XXXX安【XXXX】XX号 关于印发项目经理部安全责任体系修订版本的通知
经理部所属各部门、工区: XX工程XX标项目经理部各级领导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有关部室等各职能部门直至生产工人的安全生产职责范围已修订完成,现予以印发。 特此通知。 附:XX工程XX标项目经理部安全责任体系
XX有限公司XX工程XX标项目部 XXXX年XX月XX日
XX有限公司XX工程XX标项目经理部 XXXX年XX月XX日印发 XX工程XX标 安全责任体系
XX有限公司 XX工程XX标项目经理部 XXXX年XX月 XX工程XX标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XX有限公司 目 录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 1 总 则 ··································· 1 项目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项目部领导层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常务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4项目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5项目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6安全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项目部管理层责任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1安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 .............................. 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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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日常检查和考核的通知
生产部各车间、工段:
为了有效落实部门的相关制度,强化安全、卫生、班组建设等日
常工作,并使部门考核制度中日常考核部分做到有理有据,部门将组
织相关管理人员对以下内容不定期检查和考核。
一、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卫生(岗位卫生、环境卫生、卫生间卫生、
个人卫生等)、安全、班组建设(交接班记录、班前班后会记录、班
组安全活动记录、操作记录等)、劳动纪律等。
二、检查频次及时间
部门至少组织每周检查一次,具体时间不定,采取随机方式。
三、检查方式
检查时,部门将组织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可以检查本车间/工段
的范围,也可以互换检查别的车间/工段,可以全部门检查,也可以
重点检查个别车间和工段。
四、检查结果处理及考核
1、岗位地面/平台卫生、门窗玻璃卫生、环境卫生不合格,扣罚30
元/处.次。
2、设备、物料罐及管道等卫生不合格,扣罚30元/台.次。
3、卫生间卫生不合格,扣罚当班值日者50元/次。
4、生产现场堆放杂物的,扣罚30元/次。
5、维修结束后现场遗留杂物以及卫生没有清理干净的,扣罚当事维
修人员50元/人.次。
6、浓妆艳抹、佩戴首饰进入生产现场的,扣罚20元/次。
7、发生迟到、早退的(30分钟以内),扣罚50元/次。
8、发生睡岗、串岗、脱岗的,扣罚100元,发生其它“三违”现象
的,视情节扣罚100—300元/次。
9、车间员工在规定地点以外区域吸烟的,扣罚100元/次。
10、岗位上发现烟头,由当班员工落实责任人,扣罚责任人100元/
次,本岗位员工不能指出责任人的,由本岗位员工共同承担100元/
次。
11、未按规定进行隐患排查的,扣罚80元/次。未按规定进行整改的,
扣罚100元/项.次。
12、未按要求进行班组安全活动的,扣罚100元/次。班组安全活动
记录缺失或应付差事的,扣罚100元/次。
13、未按要求召开班前班后会的,扣罚责任班长50元/次,未按规定
记录的,扣罚责任人50元/次。
14、岗位操作记录不规范(包括内容缺失、不签字、不写日期、记错
不按规定划改、字迹潦草无法辨认等),扣罚30元/次。撕毁记录的,
扣罚50元/次。
15、如在一个月内同一类不合格被查出两次或两次以上者,将按以上
规定的1.5倍扣罚。
16、对管理人员的考核以工段为单位进行,工段长(淀粉糖车间主任)
将按照所在工段全部扣罚额的10%考核。
17全月没有被查出各类不合格及违章的工段,部门将按照人均50元
的标准给予奖励,其中工段长按100元给予奖励。
说明:以上内容是部门层面上组织的检查和考核,不代替各车间、
工段的日常检查和考核。
检查结果要进行记录,发现的问题要进行通报,在当月或次月工
资中予以兑现,罚款将由部门在全部门进行再分配。
生产部
201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