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
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完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措施,努力从源头上防范社会稳定隐患,进一步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积极预防各类群体性、突发性公共事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按照中央和省、市、区的有关要求,X街道就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基本原则(一)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原则。
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各项工作成效的基本尺度。
(二)坚持科学发展、统筹兼顾的原则。
把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要目标,正确处理各个方面的利益关系,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坚持民主法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
把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同化解矛盾纠纷、创新社会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决策机制和实施程序。
(四)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评估、谁负责”的原则。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主要领域和评估内容(一)主要领域。
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建设、资源开发利用、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领域,都要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主要包括: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关民生问题的重大政策制定或调整;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等重大决策的出台;有可能在较大范围和较长时间内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的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及城乡发展的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等。
(二)评估内容。
主要是对重大政策制定或调整、重大决策作出、重大改革措施出台和重大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先期进行风险评估。
一是合法性评估。
主要测评重大事项决策的制定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政策调整、利益调节对象和范围界定是否准确,政策、法律依据是否充分。
二是合理性评估。
主要测评重大事项出台实施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否反映绝大多数群众的意愿,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需求,得到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是否兼顾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是否兼顾各方面利益群体的不同诉求;是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风险评估工作方案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风险评估工作方案篇一:公司20XX年度风险评估实施方案公司20XX年度风险评估实施方案为开展年度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影响公司年度工作目标和经营目标实现的主要风险事项,制定针对性的风险管理策略和应对方案,是公司防范重大风险事件发生,顺利实现年度目标,促进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
为高效、有序地开展公司20XX年度风险评估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20XX年度风险评估目标以公司主体,总结分析20XX年度主要风险事项管理情况及效果,辨识影响公司20XX年度工作目标和经营目标实现的风险事项,重点评估需优先管理的主要风险,提出风险应对方案建议,为20XX年防范重大风险事件的发生提供工作依据。
二、风险评估工作思路针对20XX年公司主要风险事项的管理情况,由相关部门进行风险管理总结及效果评价,并对所负责的业务领域内的仍可能存在的风险事项进行深化评估;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目标和20XX年工作目标,以公司主业为核心,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选择主要业务管理领域及关键业务活动开展风险评估,辨识关键风险事项,进行风险信息调查,建立两级风险事项信息库;通过讨论分析,识别公司主要风险,提出风险应对方案建议,完成公司年度风险管理报告。
三、风险评估工作内容及分工公司20XX年风险评估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各部门辨识20XX年风险事项,完成风险信息调查;二是通过讨论分析,建立公司和部门两级风险事项信息库,识别20XX年度主要风险,提出风险应对方案建议;三是完成单位年度风险管理报告。
(一)查找风险事项,完成风险信息调查1.纪检监察部纪检监察部组织开展公司20XX年度风险评估;确定访谈提纲,对公司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进行访谈,并将访谈到的风险信息纳入公司风险事项库。
2.各部门各部门总结20XX年主要风险的管理情况并进行效果自评,对20XX年主要风险涉及的业务领域内仍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深化评估;结合单位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对20XX年度的关键风险事项进行辨识,重点关注与本单位发展紧密相关、对本单位20XX年度工作目标或经营目标实现可能造成直接影响的主要风险。
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报告

样本2门头沟区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北京市日盛达建筑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门头沟项目部) 2013年3月2日1.前言1.1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目的为贯彻区政府〈门头沟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消除建设工程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规范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我项目部按程序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
1.2评估过程和方法按照《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要求,2013年2月,建设工程指挥部邀请区有关部门领导、专家共同组成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小组。
评估小组首先调阅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报告、工程建设方案、征地拆迁方案等工程资料;并向工程技术人员、项目前期筹备人员咨询了项目的进展和准备情况,对项目进行了初步的了解。
多次探入一线进行了实地走访和调研,组织征迁户进行座谈,评估小组还咨询了有关部门,对我区近来总体信访工作、其他在建项目社会稳定情况进行了了解。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根据《办法》要求,评估小组编制完成了《门头沟区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1.3评估内容根据《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暂行办法》的要求,本项目信访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论证、征地拆迁、项目施工等可能出现的信访突出问题和应对措施。
A、项目前期涉及土地征收中可能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
包括征地补偿价格,征地政策,征地程序和补偿款发放等。
B、项目前期涉及房屋拆迁可能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
包括拆迁政策、违章建筑拆除、拆迁安置、对弱势群体的影响等。
C、项目建设中可能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
包括环境影响、交通影响、安全文明施工、周边居民和商户影响、劳资纠纷等。
D、项目其他涉及群众利益可能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
1.4评估依据A、《国务院信访条例》B、镇原县委办公室《关于开展重大建设项目信访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C、《镇原县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暂行办法》2.工程概况2.1工程简介小白楼二期棚改安置房项目建筑面积221618平方米, 1#~9#及商业项目位于门头沟大峪南路,地处繁华地带,交通便利。
关于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

关于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举措,是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依照法律和政策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迫切需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 2009? 46 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快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评估的基本原则(一)以人为本。
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真正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群众。
(二)民主公开。
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对涉及切身利益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依法科学。
坚持从实际出发,按照客观规律办事,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定程序进行。
(四)统筹协调、分工负责。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解决、谁评估,谁评估、谁负责”,以及“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统筹落实好本地区、本系统内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二、评估范围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以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领域为重点,在重大决策出台和重大项目实施前,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做到“应评尽评”,防止在决策、审批等前端环节因工作不当产生社会矛盾。
评估重点范围为:(一)企业改制。
对国有、集体企业重组中制定的产权转让、资产处置、人员安置和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是否合理,职工群众是否赞同进行评估。
(二)机构改革。
对机关和事业单位改革中制定的人员安置、工资、离退休、社会保障和资产处置等政策措施,干部职工是否赞同进行评估。
(三)城市发展和管理。
对城镇居民取暖、出租车和公交车运营价格调整,以及重大行政区划调整,城市建设中土地征用、拆迁扩建、居民安置等决策是否合理合法、能否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进行评估。
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价格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科学发展,着力推进富民强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建立和规范重大工程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长效机制,切实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内党办发[2010]15号)和《关于切实做好“三个攻坚战”和“三项工程”有关维稳工作的通知》(内稳发[2012]4号)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重大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要紧密结合中央和自治区有关维护稳定工作总体部署,贯穿重大项目建设执行、实施全过程,科学识别、评价、应对和控制,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第三条重大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原则。
要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处理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保障群众各—1—项民主权利。
(二)坚持源头治理原则。
注重重大投资项目的前瞻性和项目管理的协调性,建立重大项目决策的形成机制和科学公正公平的决策程序;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做好重大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把风险降到最低程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事件的发生。
(三)坚持统筹兼顾原则。
把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统一起来;兼顾人民群众与所在地区、行业的稳定风险情况。
(四)坚持分工负责原则。
按照“谁决策、谁评估,谁评估、谁负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统筹落实好本地区、本系统的重大工程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第四条重大项目建设社会风险评估范围,是指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或者核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核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有可能在较大范围内,对当地生态环境、群众生产生活以及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严重影响,列入自治区重点工程并由政府或社会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方案范文3篇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案范⽂3篇扶贫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案为抓好2014年移民后扶整村推进⽰范⽚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案,切实维护项⽬区社会稳定,按照县维稳办〔2013〕1号⽂件精神,结合移民后扶整村推进⽰范⽚项⽬⼯作实际,特制定2014年移民后扶整村推进⽰范⽚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实施⽅案。
⼀、指导思想以正确把握和妥善解决⼈民群众最关⼼、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项⽬决策的前置程序和必要要求,⼒争做到在项⽬实施之前,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都要进⾏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最⼤限度的消除不稳定因素。
⼆、评估范围2014年移民后扶整村推进⽰范⽚项⽬中,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建设、巴⼭新居建设等中,事关⼈民群众切⾝利益的重⼤决策和⼯程建设。
三、责任主体移民后扶整村推进⽰范⽚各项⽬村是各村移民后扶整村推进⽰范⽚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的责任主体,对移民后扶整村推进⽰范⽚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负总责。
在⼯作开展过程中,始终坚持科学发展,民⽣为先,稳定为重,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项⽬开展的前置程序,切实做到科学评估在前,有效预防在先。
四、评估内容1.项⽬实施的合法性。
⼀是项⽬的制定和实施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政⽅针,是否与现⾏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有充⾜的政策、法律依据。
⼆是项⽬所涉及的政策调整、收益对象和范围是否界定准确,是否合法。
三是项⽬实施出台是否符合有关议事决策程序。
2.项⽬实施的前提条件。
⼀是是否经过严格的审查审批和报批程序。
⼆是是否经过严谨科学的可⾏性研究论证。
三是⽅案是否具体、详实,配套措施是否完善。
四是项⽬实施的时机是否合适,条件是否成熟。
4.资⾦的组织和使⽤。
⼀是资⾦筹措渠道是否合法可靠。
⼆是所需资⾦总额是否能按计划、按时⾜额到位。
三是资⾦能否做到专储、专账、专管、专⽤。
4.涉及的环境问题。
⼀是是否坚持了可持续发展观,对⽣态环境有何重⼤影响。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公布日期】2007.09.30•【字号】川环发[2007]78号•【施行日期】2007.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川环发[2007]78号)各市(州)环境保护局:现将《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二○○七年九月三十日附件: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防范环境风险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防范环境风险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对建设项目在规划、开发期间及开发后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稳定的环境因子进行分析确认,评估发生危害社会稳定的频率,对不同的地理区域的风险进行管理,确认适合的开发策略,做好危害预防及计划准备工作,采取切实可行措施防范、降低、消除危害社会稳定的风险。
第三条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任务是识别建设项目面临的各种风险;评估风险概率和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确定组织承受风险的能力;确定风险消减和控制的优先等级;推荐风险消减对策。
第四条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目的是强化各级环保部门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及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预防及减轻开发行为对环境造成不良的影响,从源头上正确把握和妥善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环境权益,坚持科学发展,加强环境保护,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四川,确保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XX年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
##年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只有社会稳定,改革发展才能不断推进,只有改革发展不断推进,社会稳定才能具有坚实基础。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年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欢迎大家阅读!【##年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1】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因涉土问题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妥善处理好保障发展与保护耕地的关系,不断规范和推进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根据《关于明确##年度全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任务的通知》(绍维稳办〔##〕1号)、《关于印发〈市区重大建设项目征收集体土地信访风险评估制度〉等六项信访工作制度的通知》(绍市土资〔##〕73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解决当前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问题,按照“关口前移,重心下沉,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采取“由点及面,自上而下,逐步推进”的工作模式,对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和风险,在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方面开展分析、预测和评估,促进土地征收、权属纠纷调处等重大国土事项决策和项目实施方案的完善,落实风险防范化解和处置措施,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发生社会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形式为确保我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成立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执法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相关处室、分局、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监察局,负责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组织、联系及上报工作。
三、评估范围本实施方案所指的重大事项是指市局各处室、单位及市直各分局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决策制订、项目实施、改革措施等。
1、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土地征收项目及征地区片综合价调整事项。
2、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土地公开出让、基准地价调整事项。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在局机关及各直属单位范围内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与社会公共秩序相关的重大活动等重大事项在制定出台、组织实施或审批审核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
为有效规避、预防、控制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确保重大事项顺利实施,结合我局实际,就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评估原则1、权责统一原则。
由重大事项的承办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风险评估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对评估结论负责。
2、合法合理原则。
评估重大事项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公开、公正,体现公平,符合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意愿。
3、科学民主准绳。
依照相干法律律例和政策制定科学、规范的评估尺度,深入调查研究,多渠道、多方式、多层次征求意见,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充分论证,确保评估工作全面、客观、准确。
4、以人为本原则。
统筹考虑发展需要与人民群众承受能力,统筹考虑人民群众长远利益与现实利益,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5、公平和效益原则。
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与社会可承受程度统一起来,实现政治效益、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二、评估范围凡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牵涉面广、影响深远,易引发矛盾纠纷或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实施前,都应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主要包括以下事项:1、涉及税收征管方面的事项。
主要是涉及范围广、影响面较大的征收方式的改变、税负调整等。
2、涉及重大税收政策的事项。
主要是涉及较多纳税人的税收政策的制定、调整和落实的事项。
3、涉及重大税务案件、处罚的事项。
主要是涉及较多人员的涉税行政处罚的实施等。
4、涉及机关多数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主要是涉及干部职工的重大政策制定和调整。
县住建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县住建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建设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城市房屋拆迁和市政工程项目的科学决策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拆迁和施工过程中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促进城市拆迁和市政工程项目依法、有序、和谐、稳定进行,依照瓜政发关于印发《2012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精神(瓜政发[2012]22号),结合瓜州房屋拆迁和市政工程项目工作实际,制定住建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成立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郭小荣(建设局局长)副组长:赵生云(建设局总支书记兼房管局局长)成员:张东升(建设局副局长兼人防办主任)张明晶(建设局副局长)薛永军(城乡规划局局长)杨德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张耀社(市政园林绿化管理局局长)朱立军(房屋征收补偿管理局局长)张宇宙(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站站长)常玉英(建设局财务审计股股长)张伟基(建设局综合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伟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安排、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在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县城房屋拆迁和市政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综合协调,全程跟踪拆迁和市政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组织实施过程,指导和督促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二、风险评估的范围全县国有土地上涉及城市房屋拆迁和市政工程的项目必须全部实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未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或群众意见较大的项目,一律不予核发房屋拆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风险评估的内容拆迁和市政工程项目的实施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尤其是申请行政许可的法定要件是否齐全,是否真实有效;计划和方案是否制定,拆迁补偿标准是否符合房地产市场行情,补偿资金、安置房源是否落实,对困难家庭的综合保障条件是否具备,拆迁法规政策的宣传公示是否到位;拆迁项目的实施是否会引起拆迁片区内或周边居民的严重不满,拆迁补偿是否与同类地区的项目存在明显的不公平;拆迁和市政工程项目的实施可能引发的其他不稳定因素;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对策和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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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维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根据县维稳办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维护稳定的指示和工作部署,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逐步建立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稳隐患的有效机制,确保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和建成后的社会稳定,为苍溪经济快速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范围及维护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一)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范围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全县范围内被国家、省、市、县确定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在建、拟建工程。
(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维护稳定风险评估主要内容对每个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所在乡镇和负责该工程管理的县级部门要坚持客观、公正、准确、实效的原则,从以下九个方面所涉及内容逐一进行分析预测,对是否可能出现不稳定问题作出评估:1、资金(含专项资金)的组织和使用。
主要测评:(1)资金筹措渠道是否合法可靠;(2)所需资金总额是否能按计划、按时足额到位;(3)资金能否做到专储、专账、专管、专用;2、农村征地补偿及房屋拆迁安置。
主要测评:(1)征地是否报批;(2)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3)征地应安置人员的安置办法是否可行;(4)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5)征地补偿安置、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费用是否准备充足;(6)征地拆迁安置实施单位及人员是否明确;(7)征地拆迁安置争议调处单位、调处人员和责任领导是否明确;3、失地农民就业及生活保障。
主要测评:(1)中央、省、县有关失地农民就业及生活保障的政策能否切实的贯彻落实;(2)失地农民的基本社会保险能否落实到位;(3)符合“低保”条件的失地农民能否应保尽保;(4)失地农民劳动技能培训方案和帮助、指导其实现再就业的措施能否落到实处;4、移(农)民搬迁安置及其生产、生活。
主要测评:(1)安置资金是否落实到位;(2)过渡期生活费能否按期如数兑现;(3)后期扶持措施能否跟上;(4)安置规划是否已制定、报批;(5)安置点能否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要;(6)被安置群众对安置点的意见等。
5、城县建设房屋拆迁安置。
主要测评:(1)拆迁计划是否符合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要求、是否按规定审批;(2)拆迁安置方案是否与城县规划方案相衔接和协调;(3)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4)是否切实维护了被拆迁群众的合法利益,群众对拆迁安置方案是否满意;(5)拆迁准备金是否充足并作专项存储,过度方案能否落实;(6)拆迁安置争议调处单位、调处人员和责任领导是否明确;(7)在处理拆迁日常事务中能否严格按程序办理,做到程序不违法;6、周边社会治安秩序。
主要测评:(1)建设期和建成后可能出现哪些较大的社会治安问题;(2)周边社会治安情况分析。
7、生态环境。
主要测评:(1)生态环境评估报告是否按规定通过上级审批;(2)对地形、地貌有无较大破坏;(3)“三废”(废水、废气、废渣)能否得到妥善的处理;(4)周边群众对该项目环境评估报告的意见等。
8、工程管理。
主要测评:在坚持“四制”(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原则、落实“六项管理”(审批或批准管理、设计管理、概预算管理、施工管理、合同管理、劳务管理)中,尤其是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安全管理和劳务管理方面,可能出现哪些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9、其他。
主要测评:除前8个方面以外,还可能出现哪些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三、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步骤第一步: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摸清实情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了解掌握每个工程的基本情况。
方法上可采取风险评估工程项目的主管部门、业主收集相关文件资料;请专家、业主、相关党政领导和部分群众代表,召开座谈会,听取收集意见;走访、调查、进行民意测评等方式,为风险评估提供准确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第二步:缜密分析,认真开展维护稳定风险评估主要从前述风险评估九个方面,对每个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逐项分析预测,对是否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问题作出评估。
第三步:制定维稳工作预案,落实维稳工作措施针对每个工程经风险评估后存在较大涉稳隐患的,要研究制定预防和处置工作预案。
预案应充分体现周密、具体、清晰、可行、高效的原则。
主要内容包括:1、组织领导、职责分工及其联络方式;2、预防和处置工作的具体措施;3、奖惩措施;第四步:编制和报送风险评估报告根据前一、二、三步的工作结果,编制每个重大工程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内容包括:1、该工程的基本情况;2、风险预测评估情况;3、化解较大涉稳问题的工作方案;4、预防和处置较大涉稳问题的工作预案;第五步:建立工作档案,实行目标管理县维稳办对风险评估报告审查后建立工作档案,列入工作目标,明确考评奖惩。
同时,各乡镇和工程主管单位在每个工程建设项目设立涉稳信息直报点和维稳信息直报员,确保信息渠道灵敏、快捷、通畅,一旦出现重要情况能迅速得到有效防范和处置。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九日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的若干意见为认真贯彻县委、政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项目工作目标任务,强化责任,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全面提高做好项目工作的水平和实效,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现就全面推进项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项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一)项目工作是经济工作的主抓手,是区域发展基础性、根本性的工作。
全面推进项目工作,是我县加快实现“两大目标”和深入实施“三大”战略的重要举措,是现阶段加快发展的主动力、扩大投入的主渠道、优化经济结构的主抓手,是做大经济总量、提高经济效益、加快培育主导产业的重要途径。
必须充分认识项目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项目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把项目工作作为一项硬任务,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领导干部在新形势下抓经济促发展能力水平的重要体现,切实抓紧、抓实、抓好,以项目工作的新突破推动我县经济社会的新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二)指导思想。
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项目工作,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动力,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举全县之力,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化解要素制约,争取上级支持,推动项目前期,加快实施进度,扎实有效地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保持投资平稳较快增长,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三)基本要求。
坚持“五个优先”:一是围绕加快特色产业发展,优先推进特色制造业、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项目;二是围绕优化发展环境,优先推进交通、能源、水利等一些重要的基础设施、基础产业项目,加快实施基础设施配套网络化;三是围绕统筹城乡、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优先推进新农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项目、生态建设项目和循环经济项目;四是围绕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优先推进教育、卫生、文化、科技等社会事业项目;五是围绕招商引资“一号工程”,优先推进招商引资重大项目。
三、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四)加强规划引导。
首先要确立“大前期”理念,形成“以思路带规划,以规划带项目,以项目带资金”的前期工作链。
切实加强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深化细化“十二五”规划纲要,完善专项规划,将规划成果转化为项目,排出一批近期可以实施的项目,制定项目推进年度计划促进规划实施。
要强化规划与项目的有机结合,今后凡没有配套项目且项目没有征询的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政府原则上不予发布。
(五)狠抓项目谋划。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谋划工作,建立谋划项目工作责任体系,有效组织实施。
搭建面向县内外投资商、专家学者和广大市民的项目征选平台,广泛征选项目。
通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谋划一批科技含量高、环境污染少、单位能耗低、投资效益好的新项目,并包装一批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性项目,争取列入国家和省的建设规划。
对已谋划出的项目,要抓紧开展前期工作,力争今后每年有一批项目开工建设。
对在谋划项目工作方面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六)切实抓好项目储备库建设。
投资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划储备项目、计划预备项目、年度计划项目”的要求,建立县、乡两级重点建设等多门类、分层次的项目储备库。
项目储备库实行动态管理,做到规划一批、论证一批、实施一批。
在项目库建设基础上,抓紧编制“十二五”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并由县政府发文实施。
(七)加快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的进度。
各部门要扎实做好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做到有专人跟踪负责项目的申报、催批、报批工作,加快项目审批速度。
对投资超过亿元以上的项目,要采取全程代理服务制的方式,由相关部门代办项目前期工作的各类审批手续。
对已列入省重点和安排土地指标的项目,要落实专人负责,切实加快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编制报批等前期工作,促其早审批、早落地、早开工。
各项目建设业主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程序,确保前期工作质量。
(八)扎实推进重大战略性项目的前期工作。
各部门要按照“四个一批”(谋划储备一批、列入国家和省规划一批、前期报批一批、开工建设一批)的要求,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
同时加强对县域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综合协调,排出工作计划,上下左右联动,共同推进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
(九)建立健全项目前期工作体系。
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工作“四落实”。
对有重点项目的相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的项目工作班子,要安排1名副职领导和专职人员负责项目的协调和推进工作。
(十)安排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专项经费。
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用于项目库建设和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评估论证、报批以及重大项目建设的奖励,确保项目前期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十一)促进已批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前期审批工作完成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抓紧与相关部门衔接,做好开工前的资金筹集、征地拆迁和招投标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项目尽早落地开工建设,提高投资项目的供地率和开工率。
(十二)加快在建项目实施进度。
各部门要采取各种有效对策措施,倒排计划,抢抓时间,抓紧抓实在建项目建设,全面加快实施进度。
各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和各参建单位,要明确责任,加强衔接,相互配合,形成项目建设的合力。
项目主管部门要重点协调解决好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施工环境、电力配套、资金到位等方面的问题,促进在建项目加快进度、尽快投产、发挥效益。
(十三)确保重点建设项目工程质量。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尽早开展前期项目的项目筹划、业主筹组、资金筹措等“三筹”工作。
各重点项目业主单位要切实做好实施项目的计划、资金、用地“三落实”工作,全面落实法人责任、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和项目资本金等五项制度,确保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务必把重点项目建设成优质工程、廉洁工程、德政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