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以来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构与改革论文
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_0

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摘要: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养老保障、医疗保障与生活保障三部分。
养老保障应采取家庭保障与社会保障相结合的模式;医疗保障宜建立大病费用统筹的新型医疗制度;生活保障可仿照城市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关键词:社会保障制度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应包括:农村养老保障、农村医疗保障与农村生活保障三部分。
一、养老保障应采取家庭保障与社会养老保障相结合的模式在我国农村,还不可能实现与城镇职工养老社会保险完全一致的模式,而应实行家庭保障与社会养老保障相结合的形式。
因为,家庭养老是我国延续了几千年的传统做法,目前,这种养老模式的基础并没有完全丧失,要想彻底改变也并非易事,而且借鉴西方一些国家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与家庭养老顾此失彼的教训,我国农村的家庭养老短期内不可能取消,它仍是农村养老的一部分。
但是,农村实行社会养老是必然趋势。
建立农村养老社会保险制度是农村社会化生产方式发展的需要,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需要,是对付“白发浪潮”的需要,是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需要,是引导农民消费、积累建设资金的需要。
此外,建立农村养老社会保险制度,对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缩小城乡差别、工农差别都有着积极的意义。
目前我国农村养老保障的现状是家庭保障有余而社会养老不足。
因此,建立农村养老社会保险是我国农村甚至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
当前应立足于中国国情和农村实际,形成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养老社会保险制度。
根据《基本方案》及我国一些试点的经验,建立农村养老社会保险应遵循以下原则:第一,低标准起步,以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为目的。
社会保障水平的设定,一般宜从低到高,留有余地,而不宜盲目攀比,一步到位。
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农村养老社会保险费的交纳和养老金的给付标准应定在一个能基本满足农村实际生活需要的低水平上。
凡年满20岁的农民,可根据自身经济实力,选择适合的交费档位和灵活的交费时间参加养老保险。
完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论文

完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思考摘要:农村社会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薄弱环节,其严重滞后既影响到农村和全社会的稳定,又制约着土地规经营和农业经济效率。
在农村目前条件下,通过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实现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可以较好解决上述问题,同此还能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筹集资金,对构建分类分层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农村社会保障土地流转社会保障资金一、我国土地流转现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自确立至今已走过20多年的历程,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是我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脱离后必然出现的土地经营方式。
经济的发展必然引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从而会在客观上起到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作用。
在目前的情况下,农村的市场化程度相当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会使得土地较大规模地集中以实现现代化的经营,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
同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有利于实现土地的价值,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土地作为一种财产,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但是交换价值的产生要求流转,长期以来土地的价值难以实现,在最需要资金的农业上投入的资金很少。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会使得农村在发展农业中获得继续的资金和技术,有利于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发挥土地的最大效益。
2001年我国加入wto,对外开放的领域进一步深化,农业也将直接面临来自国际市场的激烈竞争和风险,而政府对农产品的补贴也将被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
不加快农业经营方式的转变,就会大大影响我国农业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力,甚至影响到国家的粮食安全!为了稳定农业生产,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加快我国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换的步伐,应创新和发展土地流转形式,尽快将资金、技术、知识、管理等现代生产要素吸引到农业中来,与土地、劳动等生产要素进行最优化配置。
在各级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倡导之下,我国土地流转的规模逐步扩大,速度逐步加快,截至目前,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已达1.5亿亩,超过全国承包耕地面积的12%,土地流转区域不断扩张,促进了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农村土地的充分利用,更有利于农村劳动力结构的优化升级,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顺利转移,反映了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是农业生产向规模化、产业化经营深化的需要。
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论文

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论文1.广东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发展历程根据历史与经济发展水平,可以将广东整个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过程划分为三个阶段。
1.1集权化保障阶段(1949~1977年)。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中“劳动者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有获得物资帮助的权利”的规定,广东根据国家政策逐步建立了包括劳动保险、困难补助、生活补贴、社会救济和农村“五保”供养等制度。
1958年以后在人民公社建立了敬老院、合作医疗、赤脚医生等简易的社会保障组织。
“文化大革命”时期,已经基本社会化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遭到破坏,企业与农村集体一样承担起了低水平的保障功能。
计划经济体制下,广东实行中央高度集权的分配制度,家庭、市场等经济保障功能基本丧失,社会保障制度具有集权特征。
这个时期农村绝大多数农民基本处于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之外,城镇居民享有的就业、医疗、住房、退休金等福利农民均无权享受。
1.2分权化保障阶段(1978~1988年)。
在分权化保障阶段,农村推行联产承包变革,实行了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模式,建立了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为农村居民提供了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的制度安排。
家庭经营制度实际上成为农民生活保障的主要形式,也相对扩大了农村居民就业和消费的选择自由。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主要是农村扶贫制度的建设,而且强调开发式扶贫、生产性救济,充分体现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
在这一阶段,广东各地集体经济基础的差异使农村地域间集体福利千差万别,越是经济发达地区,农民的集体福利和保障水平越高,经济发达地区有条件通过发展乡镇企业来以工补农,减轻农民负担,提高福利水平;而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各项事业主要依赖于收取税费来运转,因而集体福利与家庭经营自然会存在一定的矛盾。
1.3多元化保障阶段(1989年以来)。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出台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建立与我国目前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并规定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
科研课题论文:我国农村人口社会保障状况及发展对策

74674 农村研究论文我国农村人口社会保障状况及发展对策1.我国农村人口社会保障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1.1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严重人口年龄结构的老化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完善过程中必须重点考虑的因素。
2000年,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水平超过了城镇人口老龄化水平,这种状况一直持续至今,甚至有统计表明,这种农村人口老龄化水平高于城镇的倒置状况将一直持续到2040年。
目前我国农村和城镇人口老龄化水平分别为11.96%和11.38%,农村仅高于城镇 0.58个百分点,但2036-2040年间这一差距达到最大值10个百分点左右。
20xx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显示,我国农村老年人口数量以及达到9930万,将在2030年达到1.2亿,到2053年我国 60 岁以上老年人数将会达到峰值,约为4.3亿,之后才会逐渐减少。
此外,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务工,成为农民工的一员,赢得了更多收入的同时,使农村留守老年人口增多,这种情况进一步加剧了农村人口老龄化压力,进而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进而会对我国农业经济基础的稳固、农村和谐社会的构建产生负面影响。
1.2我国农村人口养老保险体系不完善第一,以家庭养老为主,但城镇化的加速发展以及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使其功能逐渐弱化。
第二,随着大量的农村年轻人流向城市务工,农村老年人劳动能力的不断下降甚至丧失,导致农村传统的土地养老功能不再像以往那样明显,加之农业生产难以形成规模效应,农产品产生的实际经济效益不太乐观。
第三,目前农村养老保障体系覆盖面小,保障水平低,参保老年人每月领取的养老金很难保障其生活所需,而且很多农村人口没有参加养老保险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截至20xx年12月底,仍有几千万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民没有参保,导致该项惠民政策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1.3农村人口合作医疗保障的不足愈发凸显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是一种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制度,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3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到20xx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
毛概有关农村社会保障的论文

毛概有关农村社会保障的论文篇一《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研究》【作者简介】刘金红,董明辉,常德师范学院;段庆林,宁夏统计局【内容提要】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农村改革的内容之一。
本文从经济发展和政策取向的角度出发,研究了建国五十年来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阶段性特征以及各种保障形式的制度变迁、制度绩效,提出建立与目前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各方面的承受力相适应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政策提议。
【关键词】社会保障/农村/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是一个国家或社区为改善和提高成员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而提供的社会服务及其措施。
社会保障水平及其模式受国家的经济制度和水平情况制约。
我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建国以来以选择性的剩余福利模式为主体的社会保障制度。
直至90年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施行标志着以选择性的制度福利模式为主体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初步确立。
我国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刚刚开始建立,特别是农村经济基础还难以适应,如何推动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是各级政府面临的难题。
一、计划经济时期的集权化保障解放初期,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中确定了社会救灾救济、劳动保险等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1958年以后农村在人民公社建立了敬老院、合作医疗、赤脚医生等简易的社会保障组织。
我国计划经济体制是中央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掌握重要经济资源并作出经济决策的集权制度,中央集权体制有利于国家集中资源进行重点经济建设,也有利于解决突出的社会保障问题。
然而,家庭、市场等经济保障功能基本丧失,社会保障制度具有集权特征。
二元经济结构导致城乡社会保障差距十分悬殊。
我国城乡之间在生产水平、收入水平和生活方式等诸多方面存在着现实的差别,应该说是历史形成的。
农村绝大多数农民基本处于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之外,城镇居民具有的就业、医疗、住房、退休金等福利措施农民均无权享受。
正是由于城乡福利制度的差别,已经严重限制了农村城市化进程。
缺乏社会保障的农民只能采取“养儿防老”的措施,农村人口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实现现代化的瓶颈。
乡村振兴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与改革

乡村振兴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与改革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和改革已经成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乡村振兴旨在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福利水平,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保障和基础。
本文将围绕乡村振兴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与改革展开探讨,并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
一、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现状分析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保障农村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的重要保障机制,但目前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相对不完善,涵盖范围和保障水平较低。
其次,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意识相对较弱,缺乏主动参与和维权意识。
第三,农村社会保障资源分配不均,地区差异较大。
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与改革方向针对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建设与改革。
1. 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体系,规范农村社会保障的基本制度和政策。
同时,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经费的投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的涵盖范围和保障水平。
2. 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宣教活动、提供相关信息等方式,加强对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意识和参与度。
3. 建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的建设,包括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服务网点,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服务的便捷性和质量。
4. 优化农村社会保障资源配置加强对农村社会保障资源的整合和优化配置,缩小地区差异,确保农村居民平等享受基本社会保障待遇。
5. 推动乡村振兴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深度融合乡村振兴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应该紧密结合,相互促进。
通过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推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与改革。
三、解决途径和建议为了实现乡村振兴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与改革,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政府领导,制定明确政策政府应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改革的支持力度,制定明确的政策和措施,保障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顺利推进和落地。
传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完善摘要:长期以来农民为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和贡献,面对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的收入水平相对较低而且面临的风险日益增加,因此,无论是基于权利与公平的观点,还是从发展市场经济和健全整个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需求角度出发,都没有理由将农民排斥在社会保障体系之外。
关键词:农村,社会保障,养老保险一、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变迁与现状农村自古以来就以家庭为生活单位,其生老病死的保障均来自家庭,至多扩展到家族的互助。
集体制时期,则在生产队、大队、公社的范围内实行“集体保障”,其中比较突出的是对“五保户”的照顾和“合作医疗”,虽然因钱物有限而力度不大,但在当时的经济条件下,却也能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实行联产承包制以后。
生产队、公社解散,“合作医疗”也随之消解,中国农民又退回“家庭保障”。
随着医疗制度的改变,“以药养医”的政策导致医疗改革的彻底失败,医院不再把患者当病人。
而是当“提款机”用,普通农民小病硬挺、大病等死的情况又重现。
至于农村养老,全由子女负担,只有极少数仍保持集体企业的村庄还有社会保障。
特别是以“农民”身份外出打工的农民工,因是“农民”身份。
享受不到城里人的各种社会保障,甚至没有享受他们的必要劳动应享有的工伤、医疗、养老、失业、生育等各种社会保险的权利。
从1996年开始,农村实行了最低生活保障试点制度。
1997年全国已有1660个县市区建立了农村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占全国总数的67%。
有306万农村人口得到了最低生活补助,1999年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达3.66亿,其中各级财政投入61%。
村级投入39%。
通过近10年的建设,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项目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救助(贫困人口社会救济、灾民救济)等,初步具备了社会保障体系应有的项目类别。
但农村社会保障项目设置的供给量与农民对社会保障的实际需求量之间还存在巨大的差距:就是与城市相比,在保障项目设置、保障水平上存在较大的差距。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问题研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论文题目: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问题研究作者姓名:专业:行政管理主考学校:兰州大学___________准考证号:指导教师姓名职称:Xx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印制20 年月日目录内容摘要 (Ⅰ)正文目录 (Ⅱ)结语 (Ⅲ)参考文献 (Ⅳ)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问题研究摘要:社会保障体系作为社会的“安全网”和“稳定器”,对调节收入分配差距,实现社会公平,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重要作用,是建立和发展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一种手段。
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导致社会保障体系出现了明显的二元化特征。
我国政府早在建国之初就为城市企业职工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建立了涵盖广泛的以社会保险制度为核心的社会保障体系;而对于农村社会保障,我国形成了以社会保险为主体,包括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住房保障、社会慈善事业在内的社会保障制度框架。
目前,各种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已初步建立。
但是,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仍存在一系列问题,需要各方面的努力使之健全和完善。
本文从四个方面对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进行了论述:第一部分:阐述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内涵和特征。
第二部分:阐明了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现状,指出了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
第三部分:根据对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现状和问题的分析,提出了健全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意见。
第四部分:指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性,以及健全和完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需要各方面的努力。
关键词:农村社会保障障养老保险医疗保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保障从工业延展到农业、从城市到乡村,是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具备了一定经济政治条件后的必然产物。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农村迫切需要建立社会保障体系。
中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发展的滞后,是制约我国经济与社会现代化进程的深层次问题。
加快建立、健全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仅是一项紧迫的任务,是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也是改革和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举措,对实现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重大的现实和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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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构与改革摘要:建国以来,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屡经变革,其演变过程可以大致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集体依托阶段、家庭生产保障阶段、社会化阶段。
通过对历史的回顾,并且结合西方政治经济学的理论,来梳理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以便更好地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服务。
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的制定需要有一贯遵循的原则和改革背景。
可以得出结论:政府长期以来在农村社会保障方面的不作为状况正在改变,但是受经济基础的限制,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尚需时日。
关键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历史逻辑;制度设计中图分类号:d922.18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 (2013)05-0006-02随着今年来全国对“农村、农民和农业”的关注,国家对“三农”事业支持的力度日益加大,农村社会保障成为政府、社会的热点话题,同时也成为了学术界讨论的重点。
对于农村来说,了解社会保障体系的历史脉络以及历史发展逻辑,对于我们建设新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新中国以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一、集体依托阶段与制度草创新中国成立时,在农村设立了以集体经济为依托的保障体系。
所谓农村集体保障是指以集体劳动、集体核算、统一分配的农村社队为组织基础,社队收益为经济基础,只是提供其基本的生存保障而已。
其主要制度有“五保”制度、救灾救济制度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农村的“五保”制度开始于社会主义改造的农村合作化时期。
1956年《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和1960年的《全国农业发展纲要》提出了农业合作社对于无依无靠的鳏寡孤独要做到“保吃、保穿、保烧、保教、保葬”,后来又扩大保住和保医。
对于“五保”对象,又采取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的制度。
集中供养是采取敬老院的方式,分散供养主要采取按月发放钱和物资。
关于农村救灾救济制度是指农村居民因为自然灾害造成的吃穿住医等方面困难时,由国家或者社会提供急需的维持最低生活的资金和物资的社会救济措施。
另外,还有农村的合作医疗制度,主要采取“合作医疗”、合作社的保健站以及数量特别巨大的“赤脚医生”所组成的农村医疗服务体系,成为我国解决广大农村缺医少药的重要法宝。
对绝大部分农民来说,他们的人身风险不得不以土地保障为主要载体,而主要由家庭来承担。
如果家庭不能承担的话,就由集体开始承担一部分;如果集体没有能力,再让国家去承担。
国家和政府一般则是在农村遭遇天灾人祸和青黄不接之时,拨粮拨款进行救济,组织生产救灾,或以工代赈,或减免农业税,或号召和动员整个社会进行互助,帮助灾民、贫民渡过难关,使他们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这种制度在当时的生产力条件下是可行的,因为社会保障函数受到极强的外部约束,造成只能是满足广大农村中的“最大多数人的最低基本生活、生存保障”。
所以,出现了保障水平较低,而且结构具有单一性,救灾救济和社会优抚几乎就是该时期正式社会保障制度安排的全部内容。
但这种以集体依托的制度有着严苛的要求,这种制度需要其能够激励集体中绝大多数人,或者让集体中的绝大多数人都受到监督,才会产生更好的效力。
但当时中国不具备这样的环境。
农村集体组织和国家保障的对象主要是灾民、贫困人口和优抚对象,农村集体组织的其他成员一般享受不到,尽管他们是集体保障费用的提供者。
由于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等,成员就会出现消极的抵制行为,减少其在集体组织的劳动消耗与贡献份额,也使保障项目功能弱化甚至丧失。
针对这些制度缺失,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这种制度开始发生改变,农村的社会保障进入了第二阶段:生产保障阶段。
二、家庭生产保障阶段和制度衰变改革开放以后,党和政府对农村土地经营形式进行再次变革,即在土地集体所有制不变的条件下,实行了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离下的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
在新的经营形式下,一方面,我国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民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另一方面,随着农村生产方式的变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普遍解体,原来依托集体经济的保障项目显得力不从心。
大部分农民实际上又回到了土地保障方式之中,或者说土地保障再次成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框架的组成部分之一。
由于前面集体制度自身的缺陷,农村社会保障又重新回归到以家庭自我保障为主体的道路。
这一阶段主要体现在传统的集体保障制度解体上。
首先是人民公社制度解体后带来的一系列社会保障制度的崩塌。
“五保”供养制度、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开始日益式微,甚至有些只是空名而已。
根据1985年的调查,全国实行合作医疗的行政村由70年代中期的90%猛然下降到5%。
到了1989年,继续坚持合作医疗的行政村仅占全国的4.8%。
①于是,传统的家庭和土地再次成为农村社会保障的承载主体,农村社会保障系统与社会生产系统重合了,社会保障融入到了社会生产体系之中了。
这一阶段保障的主体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家庭保障。
家庭因其超经济性质而使它能够对自身的积累和消费决策保持一定的弹性,因此,对于不确定变化和风险很高的农业生产来说,家庭成为了社会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使得中国农民的生产收入显著增加,家庭收入自然相应增加,于是家庭的社会保障功能也开始强化和提高。
第二类是土地保障。
土地的生活保障功能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养老保障和失业保障。
土地收入成为保障农民基本生活需要的主要手段,这也是使土地成为农村家庭养老或社会集体养老的物质基础,也使得其他从事非农业的劳动力能够在其他非农劳动困难时回到农村务农。
家庭生产保障虽然解决了上面提到的西方政治经济学中经常提到的激励问题,使得监督和激励机制大大地开始发挥作用,但同时,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这种制度又面临其他的外部制度约束。
受到外部的约束主要是:一是中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之后导致了中国家庭结构发生巨大的变化,家庭需要负担的老人增加,家庭更加小型化。
使得家庭社会保障的经济负担加重,另外,年轻人在外打工,造成养老观念淡薄等也使得家庭保障模式受到挑战。
二是由于中国的土地制度以及土地收入的极限性造成了土地的保障功能也再不断下降。
三是由集体生产模式向家庭模式转化的过程中,还忽视了一个农村特别需要保障的群体——“鳏寡孤独”,因为这些人基本上不能依靠家庭和土地保障来改善自身的境遇,所以,造成了他们被社会保障边缘化了。
因此,为了解决这一部分人的问题,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出现了某些集体制度的“再更新”。
三、社会化阶段和制度“更新”和多元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发展,原来的农村保障制度已经不能再适应形势,但同时由于国家的财政能力有限,社会保障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了一个比较有意思的局面:把原来的制度进行更新:一是农村的“五保”制度又再度强化了。
“五保”制度能否施行的关键在于是否有足够的经费支持。
1994年1月,国务院颁布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确定了“五保”供养赡养的具体规定和内容,从此“五保”制度走了规范化和社会化的道路。
二是新型合作医疗。
20世纪90年代,农村合作医疗开始恢复。
根据卫生部数据,截至2005年7月1日,全国已有620个县(市)开展了试点工作,有1.56亿人参加,占全国农业人口总数的17%,2004年共有7 601万人次获得报销补偿,为810万人提供了健康体检。
②相对于原来作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的合作医疗制度出现了两个方面突出的变化,一是筹资机制由个人交费为主转化为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二是不再以村为单位而是以县为单位进行筹资并建立基金在全县范围内分散风险。
正是这两个关键环节的变化使得新型合作医疗能够取得积极的进展。
另外,还有一个更好的重要特色:多元化。
一是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障制度开始推进。
其中,尝试主要体现在筹资模式、内部管理、外部监督等方面,其目的是保障社会化养老制度具有长期性,并且按照市场规律进行操作。
二是在“五保”制度的基础进一步扩大。
其一是在覆盖的人群上扩大,其二是在覆盖的内容上有扩充。
最为明显的就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试点。
三是对特殊的农民人群进行特别的社会保障,如农民工问题、失去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等。
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面对威胁大多数人基本生活的风险除了个人必然面对的生老病死之外的各种风险,除了国家,没有任何人和任何组织有足够的社会经济条件提供全国性的社会保障制度。
所以,国家对这些制度进行改革和创新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
结语通过对新中国的农村社会制度的历史梳理和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个结论:一是一个制度在一定时期内被废除,并不代表在以后的社会中就没有利用价值,例如社会保障的“五保”等。
二是一个制度的好坏评判标准不能是笼统的,首先需要在厘清其制度内部的“基本原则、规则、规范和决策程序”③之后,再来与现实的情形进行对比。
三是制度设计中的机会主义倾向造成的市场失灵,就需要政府的力量来矫正,以做到两者互补。
四是社会保障的共济性强调的是运用“大数法则”以分散风险。
对于当代社会来说,要完成好当前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需要从现代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着手,如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和社会互助等内容。
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因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劳动收入时给予经济补偿,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救济是指国家和社会对因各种原因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公民给予无偿救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互助是指在政府鼓励和支持下,社会团体和社会成员自愿组织和参与的扶弱济困活动。
另外,社会福利是指政府为全体社会成员创建有助于提高生活质量的物质和文化环境,如提供各种社会性津贴、公共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
社会优抚是指政府和社会对军人等从事特殊工作的人员及其家属予以优待、抚恤和妥善安置。
我国经济的良好发展前景和农村社会社会保障多元化的发展状况都预示着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正在走上一个黄金发展期,可以预见,目前具备经济基础的保障项目将会迅速建立并逐步完善。
但也应该看到,投资长、见效慢、所需资金投入比较多的项目,很可能会继续处于徘徊不前的状态,加之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形成尚需时日。
[责任编辑王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