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昌县涉及招商引资企业的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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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涉及招商引资企业的收费

会昌县涉及招商引资企业的收费

相关项目及标准

(2011年8月标准)

一、项目审批过程中涉及的费用

(一)县工商局(所有行业)

1.企业法人开业登记费: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内按照0.8‰收取;注册资本金总额超过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注册资本金超过1亿元(不含1亿元)的,超过的部分免收。

2.企业筹建登记费:50元。

3.企业法人变更登记费:100元,若变更增加注册资本金,则按所增资部分的0.8‰收取(最低额100元)。

4.补(换)执照:50元/份。

5.法人执照副本和营业执照副本工本费:10元/户。

6.商标注册收费:依据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5]2404号文收取。

(二)县质监局(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信息行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金融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工本费:148元(含正副本)。

(三)县商务局(外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工本费:免。

(四)县国税局(所有行业)

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免。

(五)县地税局(所有行业)

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免。

(六)县矿管局(采矿业)

1.采矿权登记费:(小型)200元/证。

2.采矿权变更登记:100元/证。

3.矿产资源补偿费用:按标准收取。

4.矿产资源价款费用: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确认。

5.采矿权使用费:按矿区面积计算。

6.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按标准收取。

(七)县水利局(水利业)

1.水资源费:

工业取水:地表水0.015元/m3,地下水0.025元/m3;生活取水:地表水0.01元/m3,地下水0.015元/m3;水力发电取水0.0015元/千瓦小时;火电厂循环冷却取水0.0015元/千瓦小时;其他取水:地表水0.01元/m3,地下水0.02元/m3。

2.河道采砂管理费:0.6元/吨,因吹填造地申请河道采砂的按0.3元/吨收取。

3.河砂开采权出让费:按实际标的全额征收。

(八)县文广局(文化、体育娱乐业)

1.文化经营许可证工本费:免。

2.新闻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工本费:免。

3.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境内)许可证工本费:免。

二、用地取得过程中涉及的费用(县国土局)

1.工业用地出让价格:最低价5.6万元/亩。

2.土地交易服务费:

①公开出让、转让:100万元以下部分2%;101-500万元部分1 %;501-1000万元部分0.4%;1001-3000万元部分0.2%; 3001-5000万元部分0.15%;5001万元-1亿元部分0.03%;1亿元以上部分0.005%。

②协议出让转让:出让服务1500元/宗;国有土地租赁100元/宗;转让或租赁服务200元/宗。

③抵押服务:200元/宗。

3.土地登记费:

企业1000㎡以下收100元/宗,每超500㎡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

4.土地使用权证工本费:

个人5元/本;单位10元/本;三资企业和其他使用国家特制证书的20元/本。

三、报建过程中涉及的费用

(一)县规划建设局

1.建筑行业上级管理费:工程直接费6‰。

2.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13元/㎡。

3.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1元/㎡。

4.工程设计费:根据规模按工程造价的1.6%-4.5%。

5.编制工程预算:造价的3‰-5‰,抽钢筋另计。

6.编制竣工图:建筑面积1元/㎡晒图费计算。

7.招标代理费: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取。

8.招标文件和资格预审文件出售:招标文件和资格预审文件500万元以下工程不超过400元,2000万元以下工程不超过600元,2000万元以上工程不超过800元。

9.测绘费:依据国家测绘局国测财字[2002]3号文收取。

10.工程勘察费: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和赣计收费字[2002]137号文下限收取。

新办工业企业和工业技术改造的厂房、办公楼、食堂、员工宿舍及相关基础设施项目,免收上述1、2、3条规费。

(二)县工信局(建筑业、制造业)

1.新型墙体专用基金:10元/㎡。

2.散装水泥专项基金:工业项目3元/吨。

新办工业企业和工业技术改造的厂房、办公楼、食堂、员工宿舍及相关基础设施项目,免征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基金。

(三)县城管局

1.城市卫生服务费:

(1)按在岗职工人数每人每月收取4元,并根据固定场所大小,每月收取30 -50元。

(2)餐饮业按临街面长度,每月每米6元。

2.城市道路占道费:依据国务院令[1999]198、赣价费字[1994]10号文下限收取。

3.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依据赣建城[2001]28号文下限收取。

(四)县人防办(建筑业)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9层(含9层)以下免收;10层(含10层)以上的按首层建筑面积修建防空地下室,如不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按首层建设面积1480元/㎡缴纳易地建设费;经市政府批准的国家A级(含)以上(即运输型物流企业车辆吨位300吨以上、年货运收入300万元以上)的物流企业、道路运输站场和物流配送中心建设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减半征收。

(五)县环保局(建筑业)

1.施工噪声排污费:1元/㎡,免收。

2.环保设施验收监测费:2元/㎡。新办工业企业和工业技术改造的厂房、办公楼、食堂、员工宿舍及相关基础设施项目,免收。

(六)县气象局(建筑业、房地产业)

新建建筑物防雷装置验收费:0.1元/㎡。

(七)县水保局(所有行业)

1.水土流失防治费:依据江西省物价局、财政厅、水利厅赣价费字[1995]37号、赣财综字[1995]69号、赣水水保字[1995]008号文件规定的下限收取。

2.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对损坏水土保持生物设施的,按生产建设占地面积一次性收费1元/㎡。

(八)县房管局(房地产业)

1.住房转让手续费:新建商品房转让1.5元/㎡,存量房转让3元/㎡,经济适用房转让0.75元/㎡,其他房屋转让按省发改委[2009]805号文件规定的下限收取。

2.住房租赁手续费:按每套50元的标准收取。

3.房屋登记费:

(1)住房登记费:80元/套。

(2)非住房房屋登记费:550元/套。

4.房屋建筑白蚁防治费:钢筋混泥土结构1.5元/㎡,砖混结构2元/㎡,砖木结构2.5元/㎡。对新办工业企业和工业技术改造的厂房、办公楼、食堂、员工宿舍及相关基础设施项目,免征白蚁防治费。

四、开业及经营过程中的费用

(一)县自来水公司

单位:元/吨

注:工业用水中,未自建污水处理设施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为0.8元/吨;已建污水处理设施且污水达标排放并进入城市排污管网的,收取0.12元/吨的管网运行维护费;已自建污水处理设施且污水达标排放,但其污水处理未进入城市排污管网的,免收污水处理费。

(二)县供电公司

单位:元/千瓦时

注:大工业电价为电度电价。基本电价按变压器容量28元/千伏安/月或最大需量42元/千瓦/月计算。

(三)县卫监所(住宿和餐饮业、社会管理和公共组织业)健康合格证工本费:免。

(四)县公安局(社会管理和公共组织业)

1.户口迁移证、准迁证:6元/张。

2.居民身份证工本费:20元/证。

3.户口本:5元/本。

4.补办居民身份证(二代):40元/证。

5.临时身份证:10元/证。

(五)县社保局

职工养老保险统筹费:按缴费基数,单位缴交月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交月工资总额的8%。

(六)县就业局

失业保险:单位缴交职工工资总额的2%,个人缴交1%。

(七)县医保局

1.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交上年度全县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个人缴2%。

2.工伤保险:单位缴交职工工资总额的0.5-2%(按行业实行差别费率)。

3.生育保险:单位缴交职工工资总额的0.9%。

五、用工工资标准(供参考)

1.最低标准:680元/月。

2.普工:1000—1500元/月;技工:1500—2000元/月。

3.一般管理人员:1200—2000元/月。

4.高级管理人员:2000—5000元/月。

六、交通运输费用(供参考)

1.公路运输:0.50元/吨公里。(注:会昌至赣州130公里;至南昌400公里;至广州562公里;至深圳506公里;至厦门365公里;至上海975公里。)

2.铁路运输:40吨货柜,至厦门北5000元;至福州东4400元;至温州西5600元;至深圳北3600元;至广州南3800元;至东莞东2900元。

3.出租车:5元起步价(晚上6元起步价);公交车费用:1元/人/次。

七、服务及中介收费(可协商)

(一)房地产评估收费标准

(二)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

(三)房地产测绘费

依据国测财字[2002]3号文件精神,住宅用户1.36元/㎡,商业用户2.04元/㎡,多功能综合用房2.72/㎡。

(四)广播电影服务收费

(五)工程咨询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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