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财名词解释全

高财名词解释全
高财名词解释全

1. 管理会计:是以企业现在和未来的资金运动为对象,以提

高经济效益为目的,为企业内部管理者提供经营管理决策的科学依据为目标而进行的经济管理活动,因此又称“内部报告会计” 。

2. 财务会计:是通过对企业已经完成的资金运动进行全面系

统连续地核算与监督,以为外部与企业有经济利害关系的投资者、债权人及政府主管部门提供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为主要目标的经济管理活动,又称“外部报告会计” 。

3. 会计理论:是指会计实务所依据的会计基础观念,包括会

计目标、会计假设、会计概念、会计原则等。会计实务根据这些会计基础观念进行核算,就可以充分发挥其市场经济“通用语言” 的作用,向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所需要的进行经济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

4. 财务会计理论的基本结构:是指财务会计实务所依据的会

计基础观念的构成。财务会计理论的基本结构主要包括会计目标、会计假设、会计概念和会计原则等会计基础观

念,它形成了财务会计的基本理论。

5. 会计报表目标:又称“会计目标” 。是指会计是为哪些人

提供哪些会计信息,以及满足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哪些需

要。会计目标是建立会计实务和会计理论的基础,是会计理论基本结构的最高层次。

6. 会计准则: 又称“会计原则”。是建立在会计目标、会计

假设及会计概念基础观念之上,具体确认和计量会计事项所依据的概念和规则。

7. 高级财务会计:是在现代社会经济条件下产生的运用传统

财务会计理论与方法,以及在新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发展了的财务会计理论与方法,对在新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出现的传统财务会计中不予包括或不经常发生的企业特殊经济业务进行核算和监督,向与企业有经济利害关系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的经济管理活动。

2. 外汇:是指以外币表示的用于国际结算的支付手段,包括

可用于国际支付的特殊债券、其他外币资产。

3. 外币交易:是指企业以非记账本位币进行收付、结算等业务。

4. 外币报表折算:是指为满足特定的目的,将一种货币单位

表述的会计报表折算成所要求的另一种货币单位表述的会计报表。 5. 外币会计:是以记账本位币核算和监督企业各项外币业务活动的专门会计 6. 汇率:又称“汇价”或“外汇牌价”,是指一国货币兑换成另一国货币时的比价或比率;或以一国货币所表示的另一国货币的价格。

7. 直接标价法:是指以一定单位的外币为标准折合成一定数额的本国货币。8. 间接标价法:是指以一定的本国货币作为标准,折合成一定数额的外币。

9. 银行挂牌汇率:是由银行挂牌公布进行外汇兑换的汇率,

分为买入汇率、卖出汇率和中间价。10. 即期汇率:是外汇买卖成交后第二个工作日应交割的外汇汇率。

11. 远期汇率:是属于预定的外汇买卖,按事先约定的将在未来一定时日,据以交割的外汇汇率。

12. 汇兑损益:是指企业发生的外币业务在折合为记账本位币时,由于汇率的变动而产生的记账本位币的折算差额和不同于外币兑换发生的收付差额,给企业带来的收益或损失。

13. 单一交易观点:是指企业将发生的外币购货或销货业务,以及以后的账款结算均分别视为一笔交易的两个阶段,外币业务按记账本位币反映的购货成本或销售收入,最终取决于它们结算日的汇率。因此,年终不确认未实现的汇兑损益。

14. 两项交易观点:是指企业发生的购货或者销货业务,以及以后的账款结算视为两笔交易,外币业务也按记账本位币反映的采购成本或者销售收入,取决于交易日的汇率。

15. 结汇:是指企业按规定卖出外汇,银行买进外汇并按其挂牌买入价将人民币兑付给企业。

16. 售汇:是企业向银行购买外汇,银行卖出外汇。

17. 货币性项目: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或者偿付的负债。

18. 非货币性项目:是指货币性项目以外的项目。

19. 外币货币性资产:是指以外币形式存在的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

20. 外币货币性负债:是指以外币形式存在的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等。

21.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为反映一个企业集团在综合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在年末或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将对所属各企业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成由统一的记账本位币计量的财务报表,以及为了特定目的将一种货币表述会计报表折算为另一种货币表述的财务报表,对此称为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22. 流动法与非流动项目法:是指将资产负债表的项目分为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折算外币报表时,对资产负债表上的货币项目,按报表编制日的现行汇率折算;对非货币性项目及业主权益项目,按原入账的历史汇率折算。

23. 货币性与非货币性项目法:是指将资产负债表的项目分为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折算外币报表时,对资产负债表上的货币项目,按报表编制日的现行汇率(即期末汇率)进行折算,因而它是一种单一汇率法。

24. 现行汇率法: 是将列在资产负债表的所有外币资产项目和外币负债项目,均根据编制报表日的现行汇率(即期末汇率)进行折算,因而它是一种单一汇率法。

25. 时态法:是指现金应收和应付项目(包括流动和非流动的)按资产负债表编制日现行汇率换算,其他资产和负债则依其特性分别按现行汇率和历史汇率换算。

26.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又称外币报表折算损益,是指在报表折算过程中,对不同报表项目采用不同汇率折算而产生的

差额。

27. 递延损益处理:是指对外币报表折算的差额不计入当期损

益而递延到以后各期,即将报表折算差额以单独项目列示于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内,作为累计递延处理。

28. 当期损益处理:是指对外币报表折算的差额在利润表中确认折算差额,以“折算差额”项目单独列示。

1. 企业所得税:是国家对企业在一定期间内生产、经营所得

和其他所得依法征收的一种税。

2. 所得税会计:是从资产负债表出发,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

上资产、负责依据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的差额,分别作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7. 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在收回资产的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即某项资产在未来期间使用或最终处置时,依据税法规定,可以作为成本或费用税前列支而不需要缴税的总金额。8. 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其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亦即某项负债在未来支付时不能抵扣的税额。

9. 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也属于暂时性差异。

11.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企业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

2.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是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行股票时向社会公众披露有关公司的基本情况及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股本结构、资金运用、盈利水平、财务状况的书面报告。

3. 上市公告书: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后,其管理当局向社会公众披露有关股票上市情况信息的书面报告。10. 股份公司:亦称股份制企业,是指以股份制形式集资组成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组织。

11.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法人组织。

13. 分部会计政策:是指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或企业财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以及与分部报告特别相关的会计政策。

14. 中期财务报告:指非年终报表外的其他按一定时间阶段编出的财务报告,即中期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告。

15. 独立观:将每一中期视为一个独立的会计期间。其基本特点是:中期财务报告中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确认与计量原则与年度财务报告相一致,其中所应用的会计估计、成本分配和应计项目的处理等亦与年度财务报告相一致。

16. 一体观:将每一个中期视为年度会计期间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非独立的会计期间。其基本特点是:中期财务报告中应用的会计估计、成本分配、各递延和应计项目的处理必须考虑到全年将要发生的情况,即要考虑会计年度剩余期间的经营成果。

17. 会计政策变更:是指企业对相同的交易或事项由原来采用的会计政策改用另一会计政策的行为。

18. 追溯调整法:是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视同该项交易或事项初次发生时即采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并以此对财务会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调整的方法。

19. 未来适用法:是指将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应用于变更日及以后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或在会计估计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确认会计估计变更影响数的方法。

20. 关联方关系:是指关联的各方之间的存在的内在联系。

21.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

22.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利,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23. 关联方交易:是指关联方之间转移资源、劳务或义务的行为,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

24.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通过发行股票募集资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法人组织。

25. 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26. 定期报告:是上市公司必须定期披露的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其中的年度财务报告必须经注册会计审计。

1. 租赁:是指在约定的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租金的协议。

12. 或有租金:是指金额不固定,以时间长短以外的其他因素(如销售量、使用量、物价指数等)为依据计算的租金。

13. 履约成本:是指租赁期内为租赁资产支付的各种使用费用,如技术咨询费和服务费、人员培训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14. 担保余值:就承租人而言,是指由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就出租人而言,是指就承租人而言的担保余值加上独立于承租人和出租人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15. 未担保余值:是指租赁资产余值中扣除就出租人而言的担保余值以后的资产余值。

16. 初始直接费用:是指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直接归于租赁项目的费用。

17. 融资租赁业务:是指出租人将与其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

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承租人的租赁业务。

18. 最低租赁付款额:是指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应支付或可能被要求支付的款项(不包括或有租金和履约成本),加上由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

19. 资产余值:是指在租赁开始日估计的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

产的公允价值。

20. 最低租赁收款额:是指最低租赁付款额加上独立于承租人和出租人的第三方对出租人担保的资产余值。

21. 租赁内含利率:是指在租赁开始日,使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折现率。

22. 租赁投资净额:是指融资租赁中最低租赁收款额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未实现融资收益之间的差额。

I. 金融工具: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完成货币流通和银行信用的重要手段。它包括企业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2.金融资产:通常指企业下列资产:库存现金、银行存

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贷款、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

3. 金融负债:通常指企业的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付债券等。

4. 权益工具:从发行方看,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具体则指企业发行的普通股、在资本公积项下核算的认股权等。

5. 基础金融工具:是指自市场经济形成以来用以完成货币流通和信用逐渐形成并经常使用的,包括企业持有的现金、存放于金融机构的款项、普通股,以及代表在未来期间收取或支付金融资产的合同权利或义务等的金融工具。

6. 衍生金融工具:又称衍生工具,是指其价值随某些因素变动而变动,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很少净投资,以及在未来某一时期结算而形成的企业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7. 金融远期:是指在确定的将来某一时间按照确定的价格购买或出售某项资产的合约。

8. 远期外汇合约:是指客户与经营外汇银行之间或经营外汇的银行互相之间签订合约,在双方约定的未来日期按约定的远期汇率将一种货币兑换成另一种货币交易行为,在期汇交易中签订的合约即为远期外汇合约。合约的标的物为外汇。

9. 远期利率协议:是指买卖双方协定以未来一定期间、一定名义的本金为计算基础,将约定利率与约定期间开始日的市场利率之差形成的利息差额的现值,由一方支付给另一方的合约。

10. 商品期货:是指买卖双方在有组织的交易所内,以公开竞价的方式达成协议,约定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交割标准数量特定商品的交易合约。

II. 金融期货:是指买卖双方在有组织的交易所内,以公开竞价的方式达成协议,约定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交割标准数量特定金融工具的交易合约。

12. 外汇期货:是指交易双方在有组织的交易场所按照交易规则,通过公开竞价,买卖特定币种、特定数量、特定交割期的标准合约的交易。外汇期货合约的标的是各种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可以用于规避汇率变动的风险或利用汇率变动获取利益。

13. 利率期货:是在有组织的场所内,按照交易规则,通过公开竞价,买卖特定数量,特定交割期的标准合约的交易。

14. 股票指数期货:是以股票价格指数作为合约标的物,又称股指期货或期指。股指期货合约的价格是按指数的点数与一个固定金额相乘计算的,合约是以现金进行结算或交割。

15. 期权:是一种交易选择权,是一种能在未来某特定时间以特定价格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的某种特定商品的权利,它有卖权和买权两个基本类型。

16. 买权:是指其持有者有权在某一确定时间以确定价格购买标的资产。17. 卖权:是指其持有者有权在某一确定时间以某一确定价格出售标的资产。

18. 外汇期权:是指以外汇为标的物的期权交易,即在合约买方支付权利金的前提下,赋予合约买方在规定期限内按合约双方约定的价格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外汇的权利。

19. 现汇期权:是指期权买方在期权到期日或之前,有权决定是否购售外汇现货的合约。

20. 外汇期货期权:是指期权买方在期权到期货之前,有权决定是否购售外汇期货的合约。

21. 利率期权:是指在合约买方支付权利金的前提下,赋予其在规定期限内按合约双方约定的价格购买或者出售一定数量的某种利率商品(如商业票据、国债或其他政府公债)的权利,合约卖方取得权利金后,有义务在买方要求履行时进行出售和购买。

22. 股票期权:是指在合约买方支付权利金的前提下,赋予其在规定期限内按合约双方约定的价格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的某种股票的权利,合约卖方取得权利金后,有义务在买方要求履约时进行出售或购买。

23. 股票指数期权:是指以股票指数为标的物的期权交易,又称股指期权。

24. 金融互换:是指当事人按照一定的条件在金融市场上进行不同金融工具交换的合约。

25. 货币互换:是指以一种货币表示的一定数量的资本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利息支付义务,与另一种货币表示的相应数量的资本额及在此基础上产生利息支付义务进行相互交换。

26. 利率互换:是指在货币互换的基础上产生的,是指计息方法不同(一方以固定利率计息,另一方以浮动利率计息)或者利率水平不一致的债权或债务之间进行的转换。

27. 衍生金融工具确认:是指将符合衍生金融工具定义和衍生金融工具确认条件的项目记入有关金融工具账户和列入资产负债表的过程。

28. 衍生金融工具终止确认:是指将衍生金融工具从企业的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29. 交易费用:是指可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

具新增的外部费用。

30. 套期保值:是指企业为规避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股票价格风险、信用风险等,制定一项或一项以上的衍生金融工具为套期工具,使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销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

31. 公允价值套期:是指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

定承诺,或该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中可辨认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该类价值变动源于某类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

32. 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该类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有关的某类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

33. 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是指对境外经营净投资外汇风险进行的套期。境外经营净投资,是企业在境外经营净资产中的权益份额。

34. 套期工具:是指企业为进行套期而指定的、其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可抵销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衍生金融工具。

35. 被套期项目:是指使企业面临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风险,且被指定为被套期对象的项目。

36. 衍生金融工具披露:是指企业在附注中披露已确认和未确认衍生金融工具的有关信息。

1. 企业合并: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2. 吸收合并:又称兼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为一个单一的企业,其中一个企业保留法人资格,其他企业的法人资格随着合并而注销。

3. 新设合并:又称“创立合并” ,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协议合并组成一个新的企业。

4. 控股合并:是指企业通过收购其他企业的股份或相互交换股票取得对方股份,达到对其他企业进行控制的一种合并形式。

5. 购买法:是指将企业合并视为某企业购买其他企业净资产行为的企业合并会计的核算方法。

6. 权益法:又称权益结合法,是指将企业合并视为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通过股票的交换,使股权融为一体,实现双方股权结合的企业合并的会计核算方法。

7.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

8.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在合并前后不存在同一方或多方控制的情况下,一个企业购买另一个或多个企业股权或净资产的行为。

1. 合并财务报表:是指将母公司和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作为一个报告主体,由母公司根据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个别单位财务报表编制的,反映母公司及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

2. 抵消分录:是指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用来抵消集团内部经济业务事项对个别财务报表影响的会计分录。

1. 控制权取得日后合并财务报表:是指由母公司在控制权取得日后的各个会计期末编制,反映整个集团的总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及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的财务报表。

2. 集团内部经济业务事项:是指企业集团内部母公司与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它包括集团内部投资事项、集团内部交易事项和集团内部借贷事项等。

3. 集团外部经济业务事项:是指集团内部企业与外部企业之间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如集团内企业向集团外企业购买材料、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借入资金等。

1.通货膨胀:是指在商品经济条件下,由于货币发行量超过商品流通正常需要而造成的单位币值降低和以货币计量的商品价格上涨的经济现象。它表现为一般物价水平的持续上升和货币购买力的持续下降。

2. 物价指数:是指某一时期商品或劳动力价格与基期的商品或劳动力价格的比率。

3. 一般物价指数:是指按范围广泛的商品综合价格计算的某一时期商品综合价格与基期的商品综合价格的比率。

4. 个别物价指数:是指某一时期个别种类商品价格与基期的同类商品价格的比率。

5. 一般物价水平变动:又称一般物价指数变动,它反映社会一般购买力水平变动情况。

6. 个别物价水平变动:又称个别物价指数变动,它反映个别商品的价格水平变动情况。

7. 定期重置估价法:是对企业拥有的固定资产在固定时期(季或年)按当时的重置完全价值进行重估,并据以调整账面价值和计提折旧,以反映固定资产的现时价格并使所计提的折旧额符合当期现时成本的一种方法。

8. 不提折旧法:是某些西方国家在传统财务会计核算中为消除通货膨胀的影响,使在用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接近通货膨胀条件下的实际净值,而对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的一种核算方法。

9. 会计模式:是指在会计核算中将一定的计价单位和计价基准,一定会计方法与一定会计程序相互结合的固定程式。

10. 计价单位:是指对会计对象价值的计量单位。会计中的计价单位即指货币单位。

11. 名义货币:是指在通货膨胀条件下不同时期的货币单位虽然不变,但单位货币中所含的价值量不断改变的货币。

12. 等值货币:又称币值不变货币,是指单位货币不同时期所含价值量相等的货币。在通货膨胀条件下,等值货币实际是不存在的,但在核算中可以将任何时间的名义货币参照一定的标准人为地换算为具有相对固定价值量的等值货币。

13. 计价基准:是指会计对象计价所依据的基础与标准,包括不同时点价格、不同标准价格、不同物价水平等多种因素,它是影响会计对象计价结果的重要因素。会计对象往往同时存在几种不同计价基准的影响。依据不同的计价基准对同一会计对象计量会获得不同的数据。

14. 现时成本:是指在现时市场价格条件下取得与企业现有的某项相同(或类似)资产所需付出的实际成本。

15. 一般物价水平会计:是指以期末名义货币为等值货币作计价单位,以资产的历史成本和一般物价水平变动为计价基准,将传统财务会计报表中各项会计数据换算调整为按现时购买力水平计价的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各项会计数据,以反映和消除一般物价水平变动对传统财务会计信息影响的会计程序和方法。

16. 现时成本会计:是指以名义货币为计价单位和以资产的现时成本与个别物价水平变动为计价基准,提供企业现时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反映和消除通货膨胀中个别物价水平变动对传统财务会计数据影响的会计程序和方法。

17. 现时成本/等值货币会计:是指先按现时成本会计模式提供一套以名义货币为计价单位和以现时成本与个别物价水平变动为计价基准的会计数据,再将此数据换算为按一般物价水平变动为计价基准,以期末名义货币为等值货币计价的会计指标,从而全面反映和消除通货膨胀影响的一种会计模式。18. 变现价值:是指企业资产按现时销售价格销售后,以其收入的货币扣除处置成本费用后的收入净额。

19. 变现价值会计:是指以名义货币为计价单位和以企业正常经营过程中资产的变现价值为计价基准,通过各会计期间扣除投资因素影响后的期末和期初净资产变现价值的变动,确定企业损益的一种会计程序和方法。

20. 通货膨胀会计:是指在恶性通货膨胀条件下为更好地实现财务会计目标而产生的,反映和消除通货膨胀对传统财务会计信息影响并提供更为有用的财务会计信息的多种会计模式的总称。

21. 物价变动会计:是指由于运用通货膨胀会计的程序和方法,既能反映和消除物价上升通货膨胀对传统财务会计信息的影响,也能反映和消除物价下降通货紧缩对传统财务会计信息的影响,因此通货膨胀会计又称为物价变动会计。

22. 财务资本:是指以货币数量即与其相当的购买力表示的资本,它是在通货膨胀会计中产生的会计概念。在物价变动的情况下,以货币单位表示的财务资本数额应随反映购买力水平变动的一般或个别物价水平的变动相应变动。

23. 实物资本:是将企业资本看作是所有者投入企业的实物生产能力或经营能力,或获得该项能力所拥有的资源或现金,它反映企业所拥有的一定生产能力或经营能力,以与其相当的实物数量的现时购买力的货币数量表示。它是在通货膨胀条件下而产生的与财务资本相对应的会计概念。其货币计价的数额随个别物价水平的变动而变动,并可通过一般物价指数的变动计算出其以相应的现时名义货币计量的数量。

24. 资本维护:是指为保证在生产持续不断地进行,已消耗的生产资料应在实物上得到恰当的替换,在价值上得到足额的补偿,即在经营过程中已耗资本应得到足额的回收。在企业收入中只有超过已耗资本的部分,才能作为企业的收益。

25. 财务资本维护:是指维护企业资本所具有的购买力规模,在资本维护中所需收回已耗资本的数额应当以收回相当于已耗资本购买力的价值量确定。在通货膨胀条件下,财务资本维护是以回收经一般物价水平变动换算调整后的所耗资本购买力的货币数量加以确定。

26. 实物资本维护:是指维护企业资本所拥有的生产经营能力的规模,即所需维护的资本数额需要用相当于其生产经营能力具体实物数量的价值量表示,以企业所拥有的生产经营能力具体实物的现时成本表示。收回已耗实物资本的现时价格是实物资本维护的前提。

27. 企业收益: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全部收入超过全部成本费用支出和损失的剩余数额,即收入抵减所耗资本维护后的剩余数额,表现为企业净资产的增加。

28. 会计收益:是指以财务资本维护为基础确定的收益,即企业从本期收入中回收或维护了企业以货币计量的本期所耗资本的购买力后所确定的收益。

30. 营业收益:是指由企业在本期经营过程中销售产(商)品或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收入和本期成本费用相抵后的差额,表现为企业资产净额的增加。

31. 持有资产收益:又称“资产置存收益” 、“持产利得”,是指在通货膨胀环境下,由于企业持有资产现时价格变动而使企业净资产增加的价值,实际上是持有资产现时重置的附加成本。32. 已实现持产收益:是指在通货膨胀环境下,企业在资产售出或耗用后,从营业收入中收回的持有资产收益。

33. 未实现持产收益:是指在通货膨胀环境中形成而未售出或耗用的持有资产所形成的收益。

34. 货币性项目:是指在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条件下,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或偿付的负债,其金额固定不变而实际购买力发生变动。

35. 购买力损益:是指由于持有货币性项目的资产、负债和权益因通货膨胀而给企业带来的损失和利得,它反映了一般物价水平变动对企业持有的货币性项目的影响。

36. 现时价格原则:是指通货膨胀会计对企业资产的计价实现的全新原则。即当企业提出财务报告时,对企业各项资产负债的计价应是以现时的价格(现时重置或现时销售价格)为标准。

1. 货币性项目:又称为“固定账项” ,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或偿付的负债。包括货币性资产项目、货币性负债项目和货币性权益项目。

2. 货币性资产项目:是指在一般物价水平变动的条件下,以期末名义货币为等值货币计价,依据一般物价指数对传统财务报表各资产项目进行换算调整时,其换算结果的金额固定不变而实际购买力发生变动的具有货币性质的资产,主要包括仅以货币直接反映的各种货币资金,按合同规定以固定金额收回的应收款项,按面值和固定利率到期收回本利或定期收取利息的票据,以及收取固定利息或股利的证券投资等。

3. 货币性负债项目:是指在一般物价水平变动的条件下,以

期末名义货币为等值货币计价,依据一般物价指数对传统财务会计报表各项目的期末会计数据进行换算调整时,其换算结果的金额固定不变而实际购买力发生变动的货币性质的负债,主要包括按固定金额支付的应付款项,按面值和固定利率到期支付本利或定期支付利息的票据,以及各项长期或短期借款等。 4. 货币性权益项目:是指在一般物价水平变动的条件下,以期末名义货币为等值货币计价,以一般物价指数对传统财务会计报表个项目的期末会计数据进行换算调整时,其换算结果的金额固

定不变而实际购买力发生变动的货币性质的权益,主要包括收取固定红利的优先股和企业停业清理时对剩余资产只有固定求偿权的优先股。

5. 非货币性项目:指在资产负债表中货币性项目以外的项目,即那些不具有货币性质,不仅以货币计量,同时经过其他计量单位计量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项目。

6. 非货币性资产项目:是指在一般物价水平变动的条件下,以期末名义货币为等值货币计价,以一般物价指数换算传统财务报表各项目的期末会计数据,其换算结果的金额随着一般物价水平的上升而金额增加,反之金额减少的资产,主要有存货、按非固定金额结算的预付货款、按合同规定收取商品或劳务的应收款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7. 非货币性负债项目:是指在一般物价水平变动的条件下,以期末名义货币为等值货币计价,以一般物价指数换算传统财务报表各项目的期末会计数据,其换算结果结果的金额随着一般物价水平的上升而上升、下降而下降的负债,主要是指合同规定以商品或劳务偿还的应付款项。

8. 非货币性权益项目:是指在一般物价水平变动的条件下,以期末名义货币为等值货币计价,以一般物价指数换算传统财务报表各项目的期末会计数据,其换算结果的金额随着一般物价水平的上升而增加、下降而减少的不具有货币性质的权益,包括普通股、参与分红的优先股和可兑回优先股等。

9. 一般物价水平会计报表:是在通货膨胀条件下,以等值货

币为计价单位,以历史成本和一般物价水平变动为计价基准编制的,综合反映企业因一般物价水平变动影响而形成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会计报表。

10. 一般物价水平会计资产负债表:是指在一般物价水平会计中期末以等值货币为计价单位,以历史成本和一般物价水平变动为计价基准编制的,综合反映企业在一般物价水平变动的影响下所形成的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

11. 一般物价水平会计利润及其分配表:是指在一般物价水平会计中期末以等值货币为计价单位,以历史成本和一般物价水平变动为计价基准编制的,综合反映企业因一般物价水平变动而形成的财务成果及其分配的会计报表。

12. 当期一般物价指数:是指确定为等值货币的名义货币的时点或时期的一般物价指数。13. 基期一般物价指数:是指某换算项目会计数据取得或形成时的一般物价指数。

14. 货币性项目净额:是指在一般物价水平会计核算中,企业持有的货币性资产与货币性负债和货币性权益相抵后的数额。15. 期末实际持有的货币性项目净额:是指以等值货币根据传统财务会计资产负债表货币性资产、货币性负债和货币性权益各项目计算的相抵后的差额。

16. 期末应当持有的货币性项目净额:是指以等值货币表示的报告期期初货币性项目净额加计本会计期间货币性收入引起的货币性项目增加额,减除本期货币性付出引起的货币性项目减少额的差额,即在本通货膨胀期间通过货币性项目增加变动后,最终应当持有的货币性项目净额的货币购买力数额。 1. 现时重置成本:是指在当前市场条件下,按现时价格重新购置与企业现有资产相同或类似的资产所需付出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5. 现时成本收益:是指企业按本期现时收入和成本费用支出的现时成本进行收支配比计算的企业收益。

6. 持有资产收益:又称持产利得,是指现时成本会计核算中,企业置存资产在通货膨胀条件下由于现时市场价格上升给企业带来的收益。

7. 未实现持有自从收益:是指在现时成本会计核算中,企业

资产在储存过程中因个别物价水平变动增加的账目价值,当该项资产销售出去或领用消耗后从现时收入中收回才能获得真正的收益,而出售前只是增加了收益的可能性,是一种尚未实现的收益。

8. 已实现持有资产收益:是指在现时成本会计核算中,企业

资产在储存过程中因个别物价水平变动增加的资产账面价值,在该项资产销售出去或领用消耗后从现时收入中收回的未实现持有资产收益。

9. 持有资产损失:又称持产损失,是指在通货膨胀条件下,企业置存的某些资产现时市场价格下降给企业带来的损失。

10. 未实现持有资产损失:是指在通货膨胀条件下,企业置存的某些资产在其现时市场价格下跌时,账面按现时成本减少的价值。11. 已实现持有资产损失:是指在通货膨胀条件下,企业置存的资产因个别物价水平变动减少的账面价值,当该项资产销售出动或领用消耗后,体现在当期营业收入中的损失。12. 持有资产损益:又称持产损益,是指在现时成本会计核算中所反映的由于企业置存资产市场个别物价水平变动而给企业带来的收益或损失。在通货膨胀条件下,企业置存资产一般会产生持有资产收益。

13. 现时成本会计报表:是指在现时成本会计中,报告期末编制的以名义货币为计价单位,以资产的现时成本和个别物价水平变动为计价基准,反映通货膨胀时期个别物价水平变动影响下形成的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财务成果及其分配以及所受通货膨胀影响的会计报表。

14. 现时成本会计资产负债表:是指在现时成本会计中,报告期末编制的以名义货币为计价单位,以资产的现时成本和个别物价水平变动为计价基准,反映通货膨胀时期个别物价水平变动影响下形成的企业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

15. 现时成本会计利润及其分配表:是指在现时成本会计中,

报告期末编制的以名义货币为计价单位,以资产的现时成本和个别物价水平变动为计价基准,反映企业的一定时期的经营状况、财务成果及其分配以及所受通货膨胀影响情况的会计报表。

16. 现时成本会计账户体系:是指在现时成本会计中,实现会计目标所建立的反映资产现时成本以及个别物价水平变动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进行日常核算的会计账户体系。

17. 增补折旧费:是指在现时成本会计中,为保证所耗固定资产按现时成本重置,报告期末将按其现时成本计算的应提取累

计折旧额与按账面价已提累计折旧额的差额予以补提,所补提的差额称作增补折旧费,它是弥补以前各期所提折旧费不足的一项支出,是累计折旧的一部分,但不属于本期费用。18. 固定资产按历史成本计提的(年)折旧额:是指在现时成本会计中按固定资产收进时的历史成本计提的年度折旧额,是现时成本会计计算持产损益的基础。

19. 固定资产按现时成本计提的(年)折旧额:是指在现时成本会计中按固定资产各年度现时成本计提的折旧额,它是计算年末应计提累计折旧额的基础。

20. 固定资产按年末现时成本应计提的累计折旧额:是指在现时成本会计中,至该年末为保证在用固定资产资本维护的现时成本应计提的累计折旧额,以按该年末现时成本计提的年折旧额乘以已使用年限计算。它是计提增补折旧费的基础。该指标与该年末已提的累计折旧账户余额的差额为应增补折旧费的数额。1. 企业清算:是指企业按章程规定解散以及由于破产或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经营后,对企业的财产、债券、债务进行全面清查,并进行收取债权、清偿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的经济活动。

2.普通清算:又称“解散清算” ,是指对因经营期满或者其他经营方面的原因,导致不宜或不能继续经营而自愿或被迫解散的企业所进行的清算。

3. 非完全解散清算:又称“产权转让清算” ,是指对因营业期满或其他原因,由合营一方将其所拥有的解散企业的产权转让给另一方继续经营进行的清算。

4. 完全解散清算:是指对宣告解散并且各方都不再继续经营的企业所进行的清算。

5. 破产清算:是指对依法宣告破产的企业所进行的清算。

6. 清算会计:是指对被宣告解散企业各项清算业务进行反映和监督,向有关债权人、投资人及政府主管部门披露企业的财务状况、清算过程和结果等会计信息的一种专门会计。

7. 账面价值法:是指以财产的账面净值为标准来对清算财产作价的一种方法。该方法适用于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相差不大的财产。8. 重估价值法:是指以资产的现行市场价格为依据来对清算财产作价的一种方法。该方法适用于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相差很大,或企业合同、章程、投资各方协议中规定企业解散时应按重估价值作价的财产。

9. 变现收入法:是指以清算财产出售或处理时的成交价格为依据来对清算财产作价的一种方法。该方法适用于价值较小、数量零星的清算财产。10. 拍卖作价法:是指通过拍卖对清算财产作价的一种方法。破产企业财产的作价通常采用此法。11. 收益现值法:是指以财产的收益现值为依据对清算财产作价的一种方法。该法适用于清算企业的整体财产或某些特殊的资产,如无形资产等。12. 清算费用:是指清算过程中所发生的应从企业的清算财产中优先支付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清算组人员工资、办公费、公告费、差旅费、诉讼费、审计费、公证费、财产估价费和变卖费等。

13. 清算净损益:是企业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清算收益同清算损失、清算费用相抵后的余额。清算过程中的清算收益大于清算损失、清算费用的部分为清算净收益;反之,为清算净损失。14. 清算资产负债表:是反映清算企业在清算报告日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报表。

15. 清算损益表:是反映清算企业在清算期间发生的清算收益、损失、费用情况的报表。

16. 破产:是指企业由于各种原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通过重整、和解或者清算等法律程序调整债权债务关系,或者通过变卖债务人财产,使得债权人公平受偿的行为。

17. 重整:是指经债务人或者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对破产或者有可能出现破产的债务人,制定重整计划,进行生产经营上的整顿,以使债务人摆脱困境、恢复生机的法律制度。

18. 和解:是指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权人会议就企业延期清偿债务、减免债务数额等问题的解决达成协议。

19. 破产费用: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20.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一是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二是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三是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四是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五是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六是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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