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新申请专业研究者考核手册)

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新申请专业研究者考核手册)
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新申请专业研究者考核手册)

目录

一、各专业组的问题 (3)

1、什么是GCP? GCP的核心(宗旨、目的〉是什么? (3)

2、GCP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包括多少章?多少条?多少附录?每一章的内容是什么? 2个附录

分别是什么? (3)

3、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这个名称和旧版相比有何变化,为什么? (3)

4、原来称"药物临床试验基地",为什么现在称为"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A类] (3)

5、什么是临床试验? 以及试验中应遵循的原则? (3)

6、什么是生物利用度? (3)

7、什么是生物等效性试验? (3)

8、临床试验药物的制备应符合什么规范? (4)

9、试验开始前(机构办公室秘书)研究者应须对申办者哪些资料进行审核? (4)

10、临床试验批件的有效期是多少? (4)

11、化学药物的注册分类? (4)

12、什么是新药? [B类] (4)

13、如何确定样本量? 临床试验各期的意义及最低样本数? (4)

14、药物临床研究的伦理学基本原则是什么? (5)

15、受试者的权益包括哪些? (5)

16、知情同意书应包括那些主要内容(至少5项)? 设计原则是什么?一般几份?分别交给谁? (5)

17、知情同意书在哪些情况下可不由受试者本人签字? (5)

18、执行签署知情同意书、伦理委员会审批、受试者筛选的顺序应如何安排? (5)

19、什么是弱势群体?什么是无行为能力者? (6)

20、当受试者是儿童和未成年人肘,如何征求知情同童? [B类] (6)

21、关于紧急情况下的知情同意,我国GCP有何规定? (6)

22、临床试验方案由谁制定?包括什么内容?设计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6)

23、在药物临床试验中随机一般如何操作? (7)

24、随机化试验有何意义? (7)

25、受试者入选年龄界限? (7)

26、临床试验常用设计方案包括哪些? (7)

27、试验设计中假设检验的类型有哪些?常用的是哪些? (8)

28、药物临床试验的有效性评价中什么是痊愈、显效、进步、无效?有效率如何计算? (8)

29、什么是盲法试验?双盲双模拟、开放(不设盲)、交叉、平行、配对的定义,试验设计

类型分哪几类? (8)

30、什么是导入期和清洗期? (8)

31、GCP对于双盲试验终止和失效是如何规定的? (9)

32、入选、排除、剔除、脱落的区别是什么?中止研究的标准是什么? (9)

33、脱落病例如何处理? (9)

34、阐述受试者的筛选过程? (9)

35、四期药物临床试验中哪些需设盲?哪些不设盲,为开放性试验? (10)

36、什么是紧急破盲表?破盲表应如何保存?在什么情况下允许破盲? (10)

37、盲底如何保存? 什么时候揭盲?GCP对于双盲试验终止和失效是如何规定的? (10)

38、选择对照药的原则?阳性药、阴性药对照的优缺点? (10)

39试验方案中设立对照的原则是什么?包括哪两类? (10)

40、什么是安慰剂?在何种情况下,不能使用安慰剂作为对照组? 在不能选择安慰剂对照的

情况下应如何选择阳性对照? (10)

41、主要研究者(PI)在临床时应签署哪些文件? (11)

42、什么是原始资料? (11)

43、什么是病例报告表?如何填写病例报告表?如何更正病例报告表中的错误? (11)

44、什么是稽查?什么是视察?什么是监查? (11)

45、监查的目的是什么? (11)

46、临床试验总结报告内容有哪些?谁应负责撰写试验总结报告?谁负责向SFDA递交总结

报告? (12)

47、什么是不良事件?什么是严重不良事件?如何报告严重不良事件?不良反应与不良事件

有什么区别? (12)

48、药物不良反应(ADR)包括哪些类型? (12)

49、判断不良事件与试验用药的关系有那五条标准? (13)

50、受试者出现严重不良事件的逐级报告流程是什么? (13)

51、如果门诊患者出现严重不良事件应如何应对? (13)

52、女性受试者,出现意外怀孕时,如何处理?如何避免这种情况发生? (13)

53、专业科室的急救药物如何管理? (13)

54、什么叫质疑表?由谁传送?能不能通过电话传达质疑表的内容? (14)

55、什么是ITT/FAS/PP人群? (14)

56、什么叫结果锁定? (14)

57、什么叫二级设盲?什么叫二级揭盲? (14)

非紧急揭盲在何时? (14)

59、专业科室如何管理临床试验的物资?(研究护士重点准备) (15)

60、专业科室如何管理临床试验药物?(药品管理员) (15)

61、试验中对试验用药品应如何管理?(何时才允许将试验用药品发送至医院?) (15)

62、对试验用药品的标签有何规定? (15)

63、剩余试验药物能否给其他相关患者使用?为什么? [E类] (15)

64、专业科室如何保证参加研究者均接受过GCP培训? (15)

65、专业科室如何保证临床试验的质量? (16)

66、什么是研究者手册?研究者手册包括哪些内容? (16)

67、什么是受试者入组/筛选表? (16)

68、如果有厂家来找你们科室合作临床试验,你该如何处理? (16)

69、专业科室如何保证受试者权益? (16)

二、新申请专业组人员考核的基本要求 (17)

三、检查专业组的基本要求: (17)

1、硬件情况 (17)

2、专业组的文档资料管理 (17)

3、专业组临床试验的相关设施 (17)

4、专业组临床试验用药管理 (17)

5、临床试验实施与记录情况 (18)

四、药物临床试验专业资格认定标准(评分版) (18)

五、规范用语含义 (20)

一、各专业组的问题

1、什么是GCP? GCP的核心(宗旨、目的〉是什么?

答: GCP是英文good clinic practice的缩写,在中文中应该理解成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是临床试验全过程的标准规定,包括方案设计、组织实施、监查、稽查、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包括十三章、七十条,两个附录,于2003年6月4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并予发布。本规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GCP的核心(宗旨、目的)是保证药物临床试验过程规范,结果科学可靠,保护受试者的权益

2、GCP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包括多少章?多少条?多少附录?每一章的内容是什么? 2个附录分别是什么?

答: GCP适用于各期临床试验、人体生物利用度或生物等效性试验。

包括13章,70条,2个附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临床试验前的准备与必要条件;第三章受试者的权益保障;第四章试验方案;第五章研究者的职责;第六章申办者的职责;第七章监查员的职责;第八章记录与报告;第九章数据管理与统计分析;第十章试验用药品的管理;第十一章质量保证;第十二章多中心试验;第十三章附则。

2个附录是附录1赫尔辛基宣言:附录2临床试验保存文件。

3、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这个名称和旧版相比有何变化,为什么?答:药品改为药物,因为临床试验的药物还没有上市,故不能称之为药品,另外加了质量二字,以示更加强调质量。

4、原来称"药物临床试验基地",为什么现在称为"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A类]

答:是由《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规定的。2003年新规范颁布前药物临床试验主要在医科院校进行,新规范要求我国的药物临床试验必须在具有良好医疗设施、实验室设备、人员配备的并通过行政部门资格认证的三级医疗机构进行。因此称为机构更符合法规术语。

5、什么是临床试验? 以及试验中应遵循的原则?

答:临床试验(Clinical Trial):指任何在人体(病人或健康志愿者)进行药物的系统性研究,以证实或揭示试验药物的作用、不良反应及/或试验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目的是确定试验的疗效与安全性。应遵循的原则有:伦理原则、科学原则、法律法规。

6、什么是生物利用度?

答:生物利用度(Bioavailability)是指药物进入人体循环的速度和程度。用Cmax、Tmax和AUC 来表示。生物利用度可分为绝对生物利用度(Fa)和相对生物利用度(Fr)。生物利用度比较试验例数一般为18--24例。

7、什么是生物等效性试验?

答:是指用生物利用度研究的方法,以药代动力学参数为指标,比较同一种药物的相同或者不同剂型的制剂,在相同的试验条件下,其活性成分吸收程度和速度有无统计学差异的人体试验。

8、临床试验药物的制备应符合什么规范?

答:临床试验药物的制备,应当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

9、试验开始前(机构办公室秘书)研究者应须对申办者哪些资料进行审核?

答:①申办者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文;

②试验药品的临床前整套研究资料、对照药品质量标准和临床研究文献资料、申办者所在省的省级药检所出具的本批次临床试验药品和对照药品的药检合格报告原件(若为复印件则需加盖申办者单位红章);

③一证一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生产企业合格证)复印件并加盖申办者单位红章;

④联系人的法人委托书原件,联系人身份证或/和工作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红章;

⑤上市药再评价应提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医学会、中医学会批文,一般应免费供药;

⑥临床试验方案(注明版本号和日期);

⑦病例报告表(注明版本号和日期);

⑧知情同意书(注明版本号和日期);

⑨研究者手册。(注明版本号和日期)。

10、临床试验批件的有效期是多少?

答:药物临床试验被批准后应当在3年内实施。逾期未实施的,原批准证明文件自行废止,仍需进行临床试验的,应当重新申请。

11、化学药物的注册分类?

答:1、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药品

2、改变给药途径且尚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制剂

3、已在国外上市销售但尚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药品

4、改变已上市销售盐类药物的酸根、碱基(或者金属元素),但不改变其药理作用的原理药及制剂(如青霉素钾?青霉素钠、盐酸克林霉素?克林霉素磷酸酯)

5、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药品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

6、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原料药或者制剂(仿制药)

对于化学药品注册分类中分别需要做哪几期药物临床试验?

答: I、II类药: I-Ⅳ期药物临床试验都要做。Ⅲ-VI类药:药代试验和100对随机平行对照临床试验(多个适应症时,每个适应症不少于60对)。

12、什么是新药? [B类]

答:是指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

13、如何确定样本量? 临床试验各期的意义及最低样本数?

答:样本量首先应当符合统计学原则,并满足各期临床病例最低样本量要求。按照统计学原则,即根据检验方法(优效性、等效性、非劣效性)和α、B的取值来计算。总样本量=计算出的样本量+20%脱落率。

I期:是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和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目的在于观察人体对新药的耐受程度和药代动力学,为制定给药方案提供依据。健康受试者20~30例

II期:在临床试验的第二阶段,给药于少量病人志愿者,在对治疗作用进行初步的评价,一般通过随机盲法对照试验。目的:通过试验确定对目标适应症的疗效和安全性,也为III期

试验的设计和给药方案的确定提供依据,最低病例数:试验药100例

III期:在I、II期临床研究的基础上,奖试验药物用于更大范围的病人志愿者身体上,进行扩大的多中心临床试验。目的:进一步验证药物对目标适应证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评价利益与风险的关系,最终为药物注册申请获得批准提供充分的依据:最低病例数:300例IV期:新药上市后的研究,目的:进一步研究在广泛使用的条件下考察其疗效和不良反应。最低病例数:2000例

注:题中所示病例数为试验组病例数,对照组病例数应小于或等于试验组,多为1: 1或1: 2,其中Ⅱ期临床试验中试验组和对照组例数要求相等。

14、药物临床研究的伦理学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①尊重原则:知情同意书一知情同意权;②善行原则:风险小于受益一不伤害,增加可能受益,减少潜在风险;③公正原则:招募受试者一研究的利益与负担的公平分配。

15、受试者的权益包括哪些?

答:①知情权:药物临床试验的目的、意义、过程告知;②自愿参加和退出权;③隐私权;④获得及时治疗权,在发生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时;⑤补偿权:A、受试者发生ADR、AE/SAE 如为试验药物引起,补偿由申办者承担;B、受试者发生ADR、AE/SAE如为研究者(医、护、技人员)操作或处理不当,赔偿由医院相关责任人员承担。

16、知情同意书应包括那些主要内容(至少5项)? 设计原则是什么?一般几份?分别交给谁?

答:1)该药物临床试验的性质、目的;2)试验用药的名称、类别;3)纳入该试验的适应症;4指明该试验已获SFDA及伦理委员会的批准;5)说明入选要求或排出要求;6)试验的内容和过程,如检查、治疗、时间;7)受试者可能的受益与风险:效果和不良反应;8)受试者应承担的义务;9)受试者免费获得的试验用药及由于试验需要而增加的检查;10)受试者可能被分到治疗组或对照组;11)被告之是自愿参加,可随时退出试验;12)试验期间可随时了解相关信息;13)受试者的个人资料得到尊重和保密;14)补偿和保险:如发生不良反应,可获得及时的诊治和适当的补偿;15)申述和权力:向有关管理部门和伦理委员会;16)提供负责接待受试者咨询的医生的姓名和电话。

知情同意书设计应符合"完全告知"、"充分理解"、"自主选择"的原则。

知情同意书一般应一式两份,原件交予研究者,复件交予受试者。

17、知情同意书在哪些情况下可不由受试者本人签字?

答:①对无行为能力的受试者,如果伦理委员会原则上同意、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参加试验符合其本身利益时,则这些病人也可以进入试验,同时应经其法定监护人同意并签名及注明日期;

②儿童作为受试者,必须征得其法定监护人的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当儿童能做出同意参加研究的决定时,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一般到10周岁时必须征得本人同意)

③在紧急情况下,无法取得本人及其合法代表人的知情同意书,如缺乏己被证实有效的治疗方法,而试验药物有望挽救生命,恢复健康,或减轻病痛,可考虑作为受试者,但需要在试验方案和有关文件中清楚说明接受这些受试者的方法,并事先取得伦理委员会同意。

18、执行签署知情同意书、伦理委员会审批、受试者筛选的顺序应如何安排?

答:签署知情同意书应在伦理委员会审批之后,在筛选受试者之前。

19、什么是弱势群体?什么是无行为能力者?

答:我国GCP对弱势群体的定义包括无行为能力者和儿童。卫生部定义无行为能力者为丧失或者缺乏能力维护自身权利和利益的受试者,包括儿童、孕妇、智力低下者、精神病人、囚犯以及经济条件差和文化程度低者。

20、当受试者是儿童和未成年人肘,如何征求知情同童? [B类]

答: (1)应根据儿童和未成年人的发育和智力程度向其告知试验情况;

(2)请具有阅读能力、能理知情同意书的未成年人8周岁以上)阅读知情同意书,必要时获得他们同意的签名;

(3)有直接受益前景的研究:即使有父母的许可,儿童故意反对参加研究应无例外地得到尊重,除非需要的治疗在研究以外的条件下不能获得,研究干预措施预示有治疗效果,并且没有令人满意的替代疗法;

(4)设有直接受益前景的研究:不得在违背儿童与未成年人意愿的情况下对儿童与未成年人实施不提供直接受益前景的干预措施研究。

21、关于紧急情况下的知情同意,我国GCP有何规定?

答:(一)在急诊条件下的研究,受试者不能给予同意:

(1)在紧急情况下,无法取得本人及其合法代表人的知情同意书,如缺乏己被证实有效的治疗方法,而试验药物有望挽救生命,恢复康,或减轻病痛,可考虑作为受试者。

(2)但需要在试验方案和有关文件中清楚说明接受这些受试者的方法,并事先取得伦理委员会同意。

(二)急诊紧急治疗:出于同情使用研究性治疗。

(1)应像研究一样事先获得伦理委员会的审查和批准。

(2)特殊情况下,如果满足以下三个标准,医生可以在获得伦理委员会批准前出于同情使用研究性治疗。

①一个病人处于生命垂危或严重伤害状况,需要紧急医疗。

②有证据证明该研究性治疗可能有效。

③并且没有其他可利用的、同样有效或更有效的疗法。

(3)医生必须在一星期之内,书面向伦理委员会报告病例的详细情况和所采取行动的合理性。

(4)并且由独立的医疗专业人员向伦理委员会书面证实,根据上述三条特定的标准,诊治医生使用研究性治疗是合理的。

22、临床试验方案由谁制定?包括什么内容?设计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药物临床试验方案由研究者和申办者共同商定并签字和注明日期,报伦理委员会审批后实施。

临床试验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试验题目;

②.试验目的,试验背景,临床前研究中有临床意义的发现和与该试验有关的临床试验结果、

已知对人体的可能危险与受益,及试验药物存在人种差异的可能;

③.申办者的名称和地址,进行试验的场所,研究者的姓名、资格和地址;

④.试验设计的类型,随机化分组方法及设盲的水平;

⑤.受试者的入选标准,排除标准和剔除标准,选择受试者的步骤,受试者分配的方法;

⑥.根据统计学原理计算要达到试验预期目的所需的病例数;

⑦.试验用药品的剂型、剂量、给药途径、给药方法、给药次数、疗程有关合并用药的规定,

以及对包装和标签的说明;

⑧.拟进行临床试验室检查的项目、测定的次数和药代动力学分析等;

⑨.试验用药品的登记与使用记录、递送、分发方式及储藏条件;

⑩.临床观察、随访和保证受试者依从性的措施;

?.中止临床试验的标准,结束临床试验的规定;

?.疗效评定标准,包括评定参数的方法、观察时间、记录与分析;

?.受试者的编码、随机数字表及病例报告表的保存手续;

?.不良事件的记录要求和严重不良事件的报告方法、处理措施、随访的方式、时间和转归;?.试验用药品编码的建立和保存,揭盲方法和紧急情况下破盲的规定;

?.统计分析计划,统计分析数据集的定义和选择;

?.数据管理和数据可溯源性的规定;

?.临床试验的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

?.试验相的伦理学;

?.临床试验预期的进度和完成日期;

21.试验结束后的随访和医疗措施;

22.各方承担的职责及其他有关规定;

23.参考文献。

临床试验设计的基本原则是必须遵循对照、随机和重复的原则,这些原则是减少临床试验中出现偏倚的基本保障。

23、在药物临床试验中随机一般如何操作?

答:临床试验中当样本大小、分层因素及区组大小决定后,由生物统计学专业人员在计算机上使用统计软件产生随机分配表。临床试验的随机分配表就是用文件形式写出对受试者的处理安排。随机分配表必须有可以重新产生的能力。也即当产生随机数的初值、分层、区组决定后能使这组随机数重新产生。试验用药物应根据生物统计学专业人员产生的随机分配表进行编码,以达到随机化的要求,受试者应严格按照试验用药物编号的顺序入组,不得随意变动,否则会破坏随机化效果。药品按处理编码进行分配分装。受试者严格按照入组顺序由专人分发药物,不得跳号,以保证受试者入组的随机化。

24、随机化试验有何意义?

答:随机化试验可以消除非试验因素对试验结果的影响,使得各种己知或未知的影响因素在两组中分布相同,有利于两组具有均衡可比性。

25、受试者入选年龄界限?

答:做生物利用度受试者年龄界限在18~40岁之间;药代动力学受试者年龄应在18岁以上的青年人和成年人年龄界限在18~45岁之间; I期临床耐受性试验受试者年龄在18~50岁之间; II期、III期、Ⅳ期临床试验受试者年龄在18~65岁之间。(以上只是一般情况。如儿科临床试验的年龄)。

26、临床试验常用设计方案包括哪些?

答:(1)平行组设计

①完全随机对照试验:又称单因素设计,研究对象随机分配至各组,每例只接受一种处理。

②随机配比对照试验:研究对象按照某些对试验结果有影响的非处理因素配成对子,如性别、

年龄等。

③分层随机设计:先对那些与疾病预后有密切关系的非处理因素作分层,再根据对比组的多少决定每层的病例数,最后作随机分配。

(2)交叉设计,又称轮换试验,是在自身前后对照与随机对照试验基础上发展而成的设计试验。每例可接受两种以上处理因素。举例:如受试者使用A药一洗脱期一受试者使用B药一洗脱期一受试者使用C药。交叉试验常用于生物等效性或临床等效性研究。选择受试者的关键在于用药前后的基线情况没有质的变化。人们常有的误区是交叉试验可用于慢性疾病,其实不能!但能屑于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

(3)析因设计:是一种多因素的交叉分组试验方法,适用于多个因素不同水平的平行对照试验。如多个药物采用不同剂量组合的临床试验评价(复方制剂〉。

(4)成组序贯设计:常用于大型、观察期较长或事先不能确定样本量的临床试验。

27、试验设计中假设检验的类型有哪些?常用的是哪些?

答:①优效性( superiority)检验:显示试验药的治疗效果优于对照药,包括:试验药是否优于安慰剂:试验药是否优于阳性对照药;或剂量间效应的比较。

②等效性( equivalence)检验:确认两种或多种治疗的效果差别大小在临床上并无重要意义,即试验药与阳性对照在疗效上相当。

③非劣效性(non-inferiority)检验:显示试验药的治疗效果在临床上不劣于阳性对照药。

常用优效性检验和等效性检验两种。

28、药物临床试验的有效性评价中什么是痊愈、显效、进步、无效?有效率如何计算? 答:痊愈: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与专业特异指标均转为正常。

显效:以上4个方面之一未恢复正常。

进步:以上有2个方面未恢复正常。

无效:治疗3天后无变化或恶化。

有效率:痊愈+显效。

29、什么是盲法试验?双盲双模拟、开放(不设盲)、交叉、平行、配对的定义,试验设计类型分哪几类?

答:盲法指在整个试验过程中,研究者、受试者、统计师、监查员对每位受试者的治疗用药情况均保持未知,以防止对试验治疗的评估产生主观偏差。临床试验可分为双盲、单盲和开放试验 3 种:

双盲双模拟:当试验药与对照药剂型不一致的时候,采用试验药+与对照药剂型一致的安慰剂,对照药+与试验药剂型一致的安慰剂,分别编上密码。如胶囊法等

交叉对照设计:要给每个病人都用两种药物,试验药物甲和对照药物乙,用过一种再用另一种。给药的顺序是随机的,在两次治疗之间可能有必要有一个“清洗期”

平行分组设计:在平行分组设计中,每一个病人仅摄入一种药物,或甲或乙。

配对:在医学领域中,主要的配对资料包括:同对(年龄、性别、体重、病况等非处理因素相同或者相似者)或同一研究对象分别给予两种不同处理的效果比较,以及同一研究对象处理前后的疗效比较。前者推断两种效果有无差别,后则推断某种处理是否有效

设计类型:随机对照、单盲对照、双盲对照、阳性药物对照、空白对照、双盲双模拟对照。

30、什么是导入期和清洗期?

导入期是指在开始试验药物治疗前,受试考不服用试验用药品,或者服用安慰剂的一段时间。

设计导入期的目的是:

o使机体清除可能影响试验结果的既往治疗用药。如果患者在入组前服用了与试验用药品相似的药物,为保证不影响对试验结果的评估,应设计一段时间的导入期使既往用药排出体外。o可用来确定患者的入组资格。一些检查(如为确诊原发性高血压须间隔一定时间多次测量血压,又如检查患者可否按时服药以确保试验开始后良好的依从性)须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得出结果用以确定患者是否符合入组标准。

o给予对患者进行基线检查所须的时间。例如计数导入期内心绞痛或哮喘的发作次数以便与试验治疗开始后的发作次数相比较。导入期和清洗期经常被混淆。清洗期是指在交叉设计的试验中,在第一阶段治疗与第二阶段治疗中间一段不服用试验用药品,或者服用安慰剂的时期。清洗期可使患者在服用第二阶段的试验治疗开始前使机体排除第一阶段服用的试验用药品产生的影响。换言之,导入期是为了清洗试验前可能服用的其他药物,清洗期是为了清洗前后两试验阶段间的药物。

31、GCP对于双盲试验终止和失效是如何规定的?

答:一般地说如果在临床试验进行过程中。全部盲底一旦泄密,或者应急信件拆阅率超过20时,意味着双盲实验失效,需要重新安排另一个新的临床试验。

32、入选、排除、剔除、脱落的区别是什么?中止研究的标准是什么?

答:1)入选:用清单的方式列出拟参加入选药物临床试验合格受试者的标准,包括疾病的诊断标准(尽可能有定量检验的上限、下限),入选前患者相关的病史、病程和治疗情况要求,其他相关标准,如年龄、性别等。为了保障受试者的合法权益,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应作为入选的标准之一。

2)排除:列出影响研究药物疗效和安全性评估的情况,如与入选标准相反的其他治疗、合并疾病等,容易造成失访的情况,如受试者工作环境变动等。

3)剔除:剔除标准包括:①误纳入、误诊:②己入组一次药未用;③无任何检测记录可供评价的受试者;④服用了该药物临床试验的违禁药物,无法评价药物疗效;⑤依从性差(用药依从性小于80或大于120)。

4)脱落:脱落病例指所有填写了知情同意书并筛选合格进入临床试验的受试者,均有权随时退出临床试验,无论何时何种原因退出,只要没有完成所规定周期的受试者,都为脱落病例。

中止研究的标准有:①受试者出现不能继续治疗的不良事件或伴发情况;②不愿继续治疗的受试者;③未能遵守研究方案;④在研究期间使用禁用药;⑤受试者妊娠。

33、脱落病例如何处理?

答:当受试者脱落后,研究者应尽可能与受试者联系,完成所能完成的评估项目,并填写试验结束表,尽可能记录最后一次服药时间。对因不良事件而脱落,经随访最后判断与试验药物有关者,必须记录在CRF表并通知申办者。对任何脱落病例,研究者必须在CRF表中填写脱落的原因,一般情况下有6种:即不良事件、缺乏疗效、违背试验方案(包括依从性差者〉、失访(包括患者自行退出)、被申办者中止和其他。

34、阐述受试者的筛选过程?

答:①招募广告,告知试验的有关情况;

②签署知情同意书;

③通过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和必要的理化检查,筛选合格的受试者;

④符合试验方案规定的纳入标准者,随机入组:

⑤不符合试验方案规定的纳入标准、符合排除标准者,不纳入试验,同时给予就医指导。

35、四期药物临床试验中哪些需设盲?哪些不设盲,为开放性试验?

答:简单地说II期和III期临床试验需设盲,I期和Ⅳ期药物临床试验可以不设盲,为开放性试验。特殊情况另行讨论,因为都存在设盲或不设盲的情况。

36、什么是紧急破盲表?破盲表应如何保存?在什么情况下允许破盲?

答:紧急破盲表是由申办者提供的一份包含有每位受试者试验治疗分配的密封文件,它与随机表一起起到减少试验中可能产生的偏差以使试验结果更为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及决策者所接受的作用。除了有密封信封式盲表以外,现在较多使用的是可刮式的卡片式盲表。破盲表一式两份,一份由研究者保管,另一份保留在申办者处。在整个试验期间,除非有必须的医疗原因,研究者不可随意揭盲,而且在试验结束后申办者会要求将全部盲表收回。只有当受试者出现紧急情况,如发生严重不良事件时,研究者方可紧急揭盲以便了解受试者的试验用药情况,以保证对患者提供正确的医疗救治。一旦揭盲,该受试者应立即退出试验,同时研究者应立即将此情况通告监查员,并在CRF 中的"受试者提前退出页"中详细记录破盲的相关资料,包括破盲时间、原因、试验治疗、救治情况等。(最好通知机构、伦理、申办者一起启封)。

37、盲底如何保存? 什么时候揭盲?GCP对于双盲试验终止和失效是如何规定的? 答:一般采用电子文件或书面文件形式予以保存。盲底应一式二份密封,分别由申办者和主要研究者所在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保存。

在以下三个过程后揭盲①全部临床试验完成②资料收集齐全③全部上交到组长单位统计室后。

一般地说如果在临床试验进行过程中。全部盲底一旦泄密,或者应急信件拆阅率超过20时,意味着双盲实验失效,需要重新安排另一个新的临床试验。

38、选择对照药的原则?阳性药、阴性药对照的优缺点?

答:原则:功能主治相同,剂型相同,符合伦理

阳性对照与空白对照的优缺点

阳性对照:符合伦理,了解相对疗效作用

39试验方案中设立对照的原则是什么?包括哪两类?

答:设立对照应遵循公认有效(国家标准、以往的研究资料)和同类可比(药物的组成或成分、药理作用、给药途径〉的原则。

40、什么是安慰剂?在何种情况下,不能使用安慰剂作为对照组? 在不能选择安慰剂对照的情况下应如何选择阳性对照?

答:安慰剂(Placebo)即为与所模拟的药物在剂型、外形等方面完全一致,并不含有任何有效成份。

在有公认有效干预的情况下,不能使用安慰剂作为对照组。

所选择的阳性对照药应为SFDA批准上市、临床应用广泛、疗效确切、安全性好的公认最好的有效药。

41、主要研究者(PI)在临床时应签署哪些文件?

答:研究方案修正案、知情同意书、多方协议、病例报告表、严重不良事件报告、受试者签认代码表、试验药物销毁证明、总结报告,科室相关SOP文件,授权分工表。

42、什么是原始资料?

答:指与试验相关的原始数据被第一次记录的文件,它可以是CRF(这种直接记录的方法须在试验方案中注明)、试验专用的病例本、患者病例、输入计算机的数据、实验室报告、检查仪器自动打印的图表等等,甚至是记录有试验数据的一个小纸片都应称做原始资料。重要的是应妥善保管所有原始资料以便对CRF 上的数据进行原始资料的核对。

43、什么是病例报告表?如何填写病例报告表?如何更正病例报告表中的错误?

答:病例报告表(Case Report Form,CRF)是由申办者准备的一份印刷或电子形式的文件,用来记录需要向申办者报告的,试验方案中所要求的每位受试者的试验资料。每位受试者至少有一份病例报告表,如为长期试验,每位受试者的病例报告表可按治疗阶段被分为几份。印制病例报告表通常使用三联无碳复写纸,第一页作为原始资料用于存档,第二页送数据管理部门使用,第三页保存在试验点。因此,第一、二页由监查员收集交付申办者,第三页保留在研究者处。在填写病例报告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o受试者的惟一试验编码应记录在病例报告表上,并与受试者入组表上该受试者姓名的号码相一致;

o为保护受试者隐私权,受试者的全名不应出现在病例报告表或其他任何须向申办者提供的试验文件上;

o在填写病例报告表时应字迹清晰、内容完整;

o通常应首先将尽可能详细的受试者资料记录在原始病例中,再对照原始数据填写病例报告表。为保证试验资料的真实、准确,监查员将进行原始数据的核对。因此,不应将原始数据记录在随时可能丢弃的单页纸上,而且管理当局也会要求研究者将原始资料与病例报告表一起保存;

o为保证仅对符合试验要求的研究者收集的资料进行分析,GCP 对如何改写病例报告表上的数据做出了严格规定,即:在原错误数据上划一条横线,将新数据写在旁边,研究者须签名并注明日期,不可使用涂改液。此步骤虽然繁琐,但研究者必须严格遵守。同时,监查员也有责任来确保所有改动过的数据均附有研究者签名及日期;

o填写病例报告表的人员应在完成的病例报告表上签字并注明日期以确认所填写的资料完整、真实、准确。如必要,主要研究者应加签并注明日期以保证数据的质量。

44、什么是稽查?什么是视察?什么是监查?

答:监查(Monitor),申办者保证试验质量的措施,监查人员可以是申办者派出,也可由CRO 派出;

稽查(Audit),由申办者派出或申办者委托相关机构人员,对试验进行的检查;自查:机构对本院试验进行检查。

视察(Inspection)是指管理机构对与试验相关的保存于试验点、申办者或合同研究组织以及其他机构处的文件、设备、记录和其他资料进行官方审查的行为,目的是检查试验的执行和数据的产生、归档(记录)及报告是否符合试验方案、GCP 和现行管理规范的要求。

45、监查的目的是什么?

答:监查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临床试验中受试者的权益受到保障,试验记录与报告的数据准确、

完整无误,保证试验遵循己批准的方案和有关法规。

46、临床试验总结报告内容有哪些?谁应负责撰写试验总结报告?谁负责向SFDA递交总结报告?

答:试验总结报告为试验完成后的一份详尽的总结,包括试验方法与材料、结果的描述与评估、统计分析以及最终所获得的鉴定性的、合乎伦理道德标淮的统计学和临床评价报告。内容一般包括:

①随机进入各组的实际病例数,脱落和剔除的病例及其理由;

②不同组间的基线特征比较,以确定可比性;

③对所疗效评价指标进行统计分析和临床意义分析。统计结果的解释应着重考虑其临床意义;

④安全性评价应有临床不良事件和实验室指标合理的统计分析,对严重不良事件应详细描述和评价;

⑤多中心试验评价疗效及安全性,应考虑中心间存在的差异及其影响;

⑥对试验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以及风险和受益之间的关系作出简要概述和讨论。

该报告应由研究者撰写,如为多中心试验,则应由主要研究者负责完成。如由申办者或申办者委托合同研究组织撰写报告,其总结报告应由研究者审阅,并在定稿上签字并注明日期,以确保报告全部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由申办方递交到SFDA.

47、什么是不良事件?什么是严重不良事件?如何报告严重不良事件?不良反应与不良事件有什么区别?

答:不良事件(Adverse Event,AE)是指在临床试验中受试者发生的任何可能与试验治疗及试验用药品有关或不一定有关的医疗事件。

严重不良事件(Serious Adverse Event,SAE)指在任何药物剂量下发生的未预期的医疗事件,包括:o死亡;o危及生命;o需要住院治疗或延长住院时间;o永久或严重致残;o 致畸;o其他严重事件并可能导致以上几种情况朗发生。妊娠不是严重不良事件,但是发生的话要按严重不良事件对待。

在临床试验过程中发生严重不良事件时,研究者应在获知消息后24 小时内通过电话或传真向申办者报告(申办者的电话/传真号码应在试验方案中登录)。随后,申办者应按照制药企业SOP规定的程序向研究者搜集该严重不良事件的详细资料。研究者应确保向申办者全面、详细地提供严重不良事件的有关情况。同时,研究者有义务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严重不良事件。

药物不良反应(Adverse Drug Reaction,ADR)是指药品在预防、诊断、治病或调节生理功能的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有害的和意料之外的反应。它不包括无意或故意超剂量用药引起的反应以及用药不当引起的反应。两者的区别在于药物不良反应是确定与药物有因果关系的,而不良事件则不确定。

48、药物不良反应(ADR)包括哪些类型?

答:A型即量变型异常,由药理作用增强所致,可预测,与剂量有关,发生率高,死亡率低,停药减量后消失或减轻,例如:氨基糖苦类引起的耳聋。

B型即质变型异常,与正常药理作用无关的异常反应,通常是人体特异性个体反应引起的,发生率低,死亡率高,例如:某些过敏性体质患者的各型变态反应。

C型即迟发型反应。长期用药后出现,例如:长期服用避孕药引起的乳腺癌、致畸等。

49、判断不良事件与试验用药的关系有那五条标准?

答:根据卫生部药品不良反应监察中心制订的标准(参见《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按"肯定、很可能、可能、可疑、不可能"五级分类法对不良事件和不良反应之间可能存在的关联

作出评估:

判断指标:

1)与用药有合理的时间顺序;2)该药已知的不良反应类型;3)停药或减量,反应消失或减轻;4)再次给药,反应再次出现;5)是否可用疾病、合用药来解释

肯定有关很可能有关可能有关可能无关与用药有合理的时间顺序:+++—

该药已知的反应类型:++——

停药或减量,反应消失或减轻:++±?±?

再次给药,反应再次出现:+???

是否可用疾病、合用药等解释——±? ±?注:+表示肯定:一表示否定:±表示难以肯定或否定:?表示不明待评价:需要补充材

料才能评价。

无法评价:评价的必须资料无法获得。

肯定+很可能+可能=不良反应。

50、受试者出现严重不良事件的逐级报告流程是什么?

答:研究者在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必须将自己的联系电话告知受试者,以便受试者在需要帮

助时能够及时找到研究者。

①临床试验过程中发生严重不良事件,研究者必须立即向机构负责管理人员报告。

②机构项目管理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室、申办者、各参研单位,并向伦理委员会报告。

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室负责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安全监管司和省级药品

监督管理部门报告。IV期临床试验中发生新的不良反应和严重不良事件,应同时报告国家

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51、如果门诊患者出现严重不良事件应如何应对?

答:如果是院外受试者,通知院内派车或者120急救接受试者入院紧急救治,如果还在院内,

则立即转急诊。在第一时间内向项目负责人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主任报告。药物临床

试验机构办公室主任应协调各方在24小时内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伦理委

员会、申办者报告。在原始资料中应记录何时、以何种方式(如电话、传真或书面)、向谁

报告了严重不良事件。若为我院牵头的项目还需向其他协作研究单位通报。

52、女性受试者,出现意外怀孕时,如何处理?如何避免这种情况发生?

答:首先在试验前应采用有效的检测方法,排除己怀孕者,并对孕龄受试者做好教育工作,

告知其如何防止怀孕,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当受试者发生怀孕时,则病人必须立刻中止试验,

并且安排其就诊并随访。如果受试者要求流产,费用由申办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53、专业科室的急救药物如何管理?

n?临床试验急救药物由各专业组负责管理。

n?试验开始前,项目负责人或主要研究者负责:根据试验药物的临床前研究资料、国

内外临床研究资料及药物说明书等资料,了解受试药的性质和安全性,并针对本试验中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组织专家及研究人员讨论,确定试验中可能需要的急救药物。

n?试验开始前,专业组应准备好所有急救药物。

n?急救药物由专业研究护士管理,保存要符合药物储藏要求;并检查其有效期。

n?确定本试验不良事件或不良反应急救人员(研究医生、护士)及联系电话。急救人员应熟悉急救预案,一旦发生不良事件或不良反应,按照本试验急救预案SOP及时救治,以确保受试者安全。

n?做好急救药物的使用记录。

n?试验结束后清点急救药物。

54、什么叫质疑表?由谁传送?能不能通过电话传达质疑表的内容?

答:质疑表(question form)是数据管理员再次检查病例报告表发现任何问题后,及时通知监查员,要求研究者作出回答的文件。监查员、研究者、数据管理员之间的各种疑问及解答的交换都由质疑表完成。质疑表应保存备查。质疑表必须由监查员亲自传送给研究者,不能通过电话传达。

55、什么是ITT/FAS/PP人群?

答:意向性治疗原则ITT(Intention To Treat Principle):指所有经随机化分组,分配了随机号的全部病例,也称为愿意治疗人群。意向性分析时其中未能观察到全部治疗过程的病例资料,用最后一次观察数据接转到试验最终结果,对疗效和不良事件发生而进行意向性分析。ITT的误差较大。

全分析集FAS(Full Analysis Set): 指尽可能接近符合ITT原则的理想的受试者人群。它应包括几乎所有的随机化后的受试者。只有在导入期中被排除而未入组或者入组后没有任何的随访数据才能从FAS人群中排除。即只要服用了一次药,做了一次有效性检测的受试者都应纳入FAS。

符合方案集PP(Per Protocol Set):又称有效病例、有效样本、可评价病例样本。指所有符合试验方案、依从性好(如接受治疗、主要指标可以测定等〉、试验期间未服禁止用药、完成CRF规定填写内容的病例,对其疗效进行统计分析。

安全性分析集:安全性与耐受性评价时,用于汇总的受试者集称为安全性数据集。安全性数据集应包括所有随机化后至少接受一次治疗的受试者。

替代指标(Surrogate variable): 是指在直接测定临床效果不可能或不实际时,用于间接反映临床效果的观察指标。

56、什么叫结果锁定?

答:结果锁定指在盲态审核并认为所建立的数据库正确无误后,由主要研究者、药物注册申请人、生物统计学专业人员和保存盲底的有关人员对数据库进行锁定。此后,对数据库的任何改动只有在以上几方人员同意(可以书面形式〉的情况下才能进行。

57、什么叫二级设盲?什么叫二级揭盲?

答:临床试验编盲时,对A或B何为试验药,何者为对照药进行随机规定,即是二级设盲;二级揭盲,在获得试验中哪些药物是A药,哪些是B药的基础上,进一步获知A药与B药中哪个是试验药,哪个是对照药。

58

非紧急揭盲在何时?

答:在以下三个过程后揭盲①全部临床试验完成②资料收集齐全③全部上交到组长单位统计室后。

59、专业科室如何管理临床试验的物资?(研究护士重点准备)

答:临床试验资料按照项目分类,每个项目至少1个文件夹,其中资料按照相应目录收集,保存。未填写的CRF表、知情同意书等物资及所有项目文件夹均保存在专业临床试验专用带锁的柜子里面,柜子钥匙由专门的研究护士保管(设两名,24小时值班),各项目负责人如果需要拿出项目文件夹,则需向负责护士接柜子钥匙,并作相应登记。

60、专业科室如何管理临床试验药物?(药品管理员)

答:我院临床试验药物均由GCP药房保存,研究者只需要根据受试者来访的前后顺序随机开处方,病人拿处方到GCP药房领药。患者需要将未付完的药在下次访视时带回。如果是住院病人或者行动不便、其他原因不能自行取药的患者,则由研究护士根据医嘱领药,给药。

61、试验中对试验用药品应如何管理?(何时才允许将试验用药品发送至医院?)

答:试验中应对试验用药品严格管理,以保证研究用新药仅供符合某一试验入组标准的受试者使用,同时通过对试验用药品的计数来确保每位受试者的依从性。因此,只有在获得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及伦理委员会的批准后,试验用药品才能发送到试验点,并应由主要研究者指定的人员(可为药剂师、试验协调员或研究者本人)对试验用药品进行管理,包括在试验文档中详细记录药品(包括阳性对照品和安慰剂)的接收、发放、储存、回收及销毁的情况。受试者应被告知在试验结束后要归还所有剩余药品和已用药品的包装盒,以便对受试者的实际用药情况进行评估。甚至要求保存剩余试验用药品和包装直至试验总结报告完成后。所有试验用药品应保管在安全、符合适当储存条件的地方。在双盲试验中,还应保证试验用药品是严格按照随机编号的顺序发放,以确保有效的治疗分配。

62、对试验用药品的标签有何规定?

答:试验用药品的包装和标签由申办者负责提供。标签上须注明“仅供临床试验用样品”字样,此外应根据试验方案的要求标明药品编号、试验随机号、单位包装数量、服用方法、储存条件、药品失效或再检测日期以及生产厂家等。在双盲试验中,试验用药品与对照药品的包装及标签应一致。

63、剩余试验药物能否给其他相关患者使用?为什么? [E类]

答:不能。GCP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临床试验用药物的使用由研究者负责,研究者必须保证所有试验用药物仅用于该临床试验的受试者,其剂量与用法应遵照试验方案,剩余的药物退回申办者,上述过程需由专人负责并记录在案。研究者不得把试验用药物转交任何非临床试验参加者。

问:药物临床试验结束后,受试者要求继续使用,如何处理?

答:如果试验药物的效果很好,而目前无其他更好的药物治疗该疾病,本着伦理原则,可与申办者联系,让其参加下期临床试验继续用药。

64、专业科室如何保证参加研究者均接受过GCP培训?

答:根据机构的年度培训计划,将未经过GCP培训的研究者送去培训,积极参加院内的制度/SOP等的培训。每个项目启动前均要求申办方或者机构办公室给予培训。临床试验过程中如果出现违反方案、制度、SOP的事情发生,则随时对研究者进行培训。

65、专业科室如何保证临床试验的质量?

答:我院通过三条体系控制临床试验的质量

1)“机构办公室管理体系”:机构办公室设质控人员,应接受试验机构为确保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相关培训,熟悉临床试验资料的收集方法和程序,熟悉相关的质量管理制度和SOP。其主要职责是对各专业承担的试验项目实施质量监控,发现和反馈存在的问题,督促专业组、项目组质控人员和试验研究人员正确开展工作和及时纠正偏差,提起并参加相关管理制度和SOP的增补和修订。

2)“专业科室项目管理体系”:每个药物临床试验专业所在临床科室至少设置1名质控员,负责所在专业承担试验项目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一般应是主要研究者或具备主治医师资格以上、并具备一定药物临床试验工作经验的人员,能指导项目组质控人员正确开展工作。3)“项目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体系”:每个药物临床试验项目设置1名质控人员,负责所承担试验项目的质量控制,可以是资质合格的试验项目组成员。通常在项目启动前由专业负责人或主要研究者指派,其职责随项目的完成而解除,因此可以不是常设人员。

66、什么是研究者手册?研究者手册包括哪些内容?

答:研究者手册(Investigator Brochure,IB)为一份全面的有关试验用药品临床与临床前物理、化学及药理学资料的汇编。其主要内容包括:

o概要:对新药在不同研究阶段所得出的物理、化学、药理、药学、毒理、药代动力学、代谢及临床资料的简要概述;

o介绍:化学名、通用名、被批准的商品名、活性成分、适应症等;

o物理、化学和药物特性及处方;

o临床前研究:临床前药理学、毒理学、动物体内药效动力学及药代动力学;

o在人体内的作用:人体药代动力学、安全性及疗效以及市场应用经验,如注明已上市的国家以及所有上市后累计经验的重要资料(如处方、剂量、用法和不良反应等);

o资料概要及研究者指南,即向研究者提供对新药可能出现的危险、药物过量和不良反应以及临床试验中可能需要的特殊检查、观察和预防措施的正确解释。

67、什么是受试者入组/筛选表?

答:受试者入组/筛选表(Subject enrolment /screening log)用于记录入组/筛选受试者的详细资料,包括受试者全名、就诊医院、病历号、试验编号以及入组日期。此外,该表格亦可记录试验中患者的历次随访日期,以提供试验期间全面的患者入组情况。患者使用的试验编号是唯一的,不但用于确定受试者身份,而且决定了该受试者所接受治疗的试验药物,同时更可以保护受试者隐私权。有些试验除了要求填写受试者入组表外,还要求记录经过筛选而未入组的受试者详细资料(受试者筛选表),如有此要求,可在试验方案中说明。

68、如果有厂家来找你们科室合作临床试验,你该如何处理?

答:凡在我院进行的药物临床试验由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由机构办公室具体承办,实行“准入制”,审批权在机构,未经机构同意进行的临床试验,概不予认可。所以应该让厂家带“临床试验批件、厂家的资质证明、药物的相关介绍、研究者手册等”资料到机构办公室洽谈。如果机构同意开展,则我科室即可着手准备相应人员及物资。

69、专业科室如何保证受试者权益?

答:保证试验方案、受试者知情同意等资料均经过伦理委员会的审核。与受试者或者监护人

谈知情同意书应在受试者接待室进行,保证环境安静,不受干扰,让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验的内容,自愿参加。

保证受试者的全部信息只用于临床试验,并且姓名不会被公开。保证发生意外的受试者能在5分钟内转移到急救病房,或者得到有效的治疗。

二、新申请专业组人员考核的基本要求

了解专业组人员组成及分工。要求能够掌握《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中有关药物临床试验的相关知识:掌握现行GCP、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相关知识:了解相关药物临床试验指导原则、总结报告指导原则等相关知识:掌握本专业组制定的管理制度和SOP。由于新申请专业组可能未参与过药物临床试验研究或参与过少数VI期试验,故现场考核侧重于法律法规和指导原则方面常识性的知识,同时也可考察其培训情况。

三、检查专业组的基本要求:

1、硬件情况

n?具有承担本专业临床试验要求的床位数,多少?

n?专科病房月均入院人数能满足临床试验的要求,上年平均多少?

n?专科门诊月均就诊人数能满足临床试验的要求,上年平均多少?

n?本专业药物临床试验病种能够满足临床试验的要求,请列出。

n?具有本专业必要设备(如心电图机、呼吸机、吸引器等),有否?共用?

n?具有必要的抢救重症监护病房(如CCU、RCU),有否?共用?

n?具有必备的急救药物,检查品种、数量、有效期等。

n?有受试者接待室,记录房间号。

n?试验用药物及试验用品专用储藏设施,记录相关信息,缺少或不足的请列出,有问题的请写详细情况。以往检查中此条有较多问题。

2、专业组的文档资料管理

n?具备专用文档资料的储存设施,符合安全措施要求。

n?专人负责,遵循SOP对文档资料进行管理。

n?专业组保存的文档包括:管理制度及标准操作规程:专业组人员简历及培训记录;专业组质量监查记录:方案文档查阅及归档记录。

3、专业组临床试验的相关设施

n?具备相应的仪器设备(根据本专业临床试验特点和方案的特别要求)。

n?具备必要的抢救设备设施和急救药品。

4、专业组临床试验用药管理

n?具有专用的试验用药储藏设施,储存条件符合试验药物的保存要求。

n?专人负责,遵循SOP对试验用药进行管理。

n?试验用药管理记录完整,包括:试验用药接收记录:试验用药分发和回收记录:试验用药返还和/或销毁记录。

5、临床试验实施与记录情况

n?研究者文档完整性(参见《药物临床试验管理规范》附录2-1临床试验保存文件)

n?试验进程与监查情况:筛选、入组、完成、退出、失访、发生SAEs情况:申办方临床监查记录:有关CRF数据的疑问表及其解答。

n?抽查CRF与原始数据(入组总数的20),检查包括:受试者入组符合纳/排标准:知情同意书的签署符合要求; CRF完成及时,填写规范,与原始数据的一致性:原始资料完整。n?受试者的干预符合方案要求:分组,用药剂量/间隔,给药途径等。

n?受试者的随访符合方案要求:随访点,病史信息,体检和辅助检查等。

n?不良事件和严重不良事件的随访,记录和报告。

n?违背方案的处理和记录。

n?破盲的原因和记录。

n?总结报告和统计分析报告,与临床试验方案要求一致,格式规范,内容完整,符合GCP 要求。

四、药物临床试验专业资格认定标准(评分版)

序号项目检查结果备注分值评价

药物临床试验专业研究人员资格(90分)

C01 专业负责人30 C0101 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 C0102 医学专业高级职称 3 C0103 经过临床试验技术和GCP培训15 C0104 组织过新药临床试验(新申请专业可免) 5 C0105 参加过新药临床试验(新申请专业可免) 2 C0106 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药物研究的论文 2 C02 专业研究人员30 C0201 中级职称以上研究人员至少3人10 C0202 护理人员至少3人 5 C0203 经过临床试验技术和GCP培训15 C03现场测试30 C0301 GCP知识测试(随机抽查)15 C0302 SOP相关内容测试(随机抽查)15 药物临床试验专业研究条件与设施(60分)

C04 试验专业条件与设施60分C0401 具有承担本专业临床试验要求的床位数 5 C0402 专科病房月均入院人数能满足临床试验的要求8 C0403 专科门诊月均就诊人数能满足临床试验的要求8 C0404 本专业药物临床试验病种能够满足临床试验的要求 5 C0405 具有本专业必要设备(心电图机、呼吸机、吸引器等)8

C0406 具有必要的抢救重症监护病房(如CCU、RCU)8

C0407 急救药物 5

C0408 设有专用受试者接待室 3

C0409 试验用药品及试验用品专用储藏设施10

本专业药物临床试验管理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SOP)(100分)

C05 本专业药物临床试验管理制度20

C0501 本专业药物临床试验各项管理制度10

C0502 本专业药物临床试验质量保证体系10

C06 本专业药物临床试验标准操作规程(SOP) 50

C0601 本专业药物临床试验方案设计SOP及可操作性10

C0602 本专业药物临床试验急救预案SOP及可操作性10

C0603 本专业仪器管理和使用SOP及可操作性15

C0604 其他相关SOP及可操作性15

药物临床试验工作情况(新申请专业可免)(250分)

C07 已完成药物临床试验情况(近三年)负责参加C0701 负责或参加I期临床试验项目数

C0702 负责或参加II期临床试验项目数

C0703 负责或参加III期临床试验项目数

C0704 负责或参加IV期临床试验项目数

C08 正在进行的药物临床试验情况(近三年)负责参加C0801 负责或参加I期临床试验项目数

C0802 负责或参加II期临床试验项目数

C0803 负责或参加III期临床试验项目数

C0804 负责或参加IV期临床试验项目数

C09 药物临床试验方案30

C0901 药物临床试验方案由研究者和申办者签字 5

15

C0902 药物临床试验方案内容符合GCP(题目、目的、统计要求、

质控等)

C0903 药物临床试验方案获得伦理委员会批准(修改后IEC批准)10

C10 知情同意书30

C1001 知情同意书用受试者或法定代理人能理解的文字 6

C1002 有受试者或法定代理人、研究者签署姓名和日期 6

6

C1003 无行为能力和儿童受试者以及在紧急情况下获得知情同意书

符合GCP规定

C1004 知情同意书的修改获得伦理委员会批准 6

C1005 修改后的知情同意书再次获得受试者同意 6

C11 质量保证实施30

C1101 建立药物临床试验质量保证体系 4

C1102 临床试验过程遵循药物临床试验方案10

C1103 临床试验过程执行各种标准操作规程10

C1104 接受监查员的监查并记录在案 3

C1105 接受稽查员的稽查并记录在案 3

C12 试验记录70

C1201 试验记录及时、准确、规范、完整、真实10

C1202 原始资料保存完整10

C1203 病例报告表保存完整10

C1204 病例报告表中的数据与原始资料一致 5

C1205 病历报告表上附实验室原始数据报告记录复印件 5

C1206 药物临床试验资料保存至临床试验终止后五年 5

C1207 总结报告与试验方案要求一致 5

C1208 总结报告内容符合GCP规定 5

C1209 监查记录保存完整 5

C1210 稽查记录保存完整 5

C13 数据统计与统计分析30

C1301 数据管理的各种步骤记录在案8

C1302 具有适当的程序保证数据库的保密性8

C1303 受试者分配与试验设计确定的方案一致8

C1304 紧急情况破盲述明理由 6

C14 试验用药品的管理30

C1401 试验用药物不得销售 6

C1402 试验用药品的各种记录完整 6

C1403 试验用药品的剂量和用法与试验方案一致 3

C1404 剩余的试验用药品退回申办者 3

C1405 专人管理试验用药品 3

C1406 试验用药品仅用于该临床试验的受试者 3

C1407 试验用药品不得向受试者收取费用 3

C1408 试验用药品不得转交和转卖 3

C15 不良事件20

C1501 对受试者安全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5

C1502 保证不良事件发生者及时得到适当的治疗 5

C1503 所有不良事件记录在案 5

C1504 严重不良事件按规定报告 5

C16 多中心试验10

C1601 临床试验遵循多中心统一的药物临床试验方案 5

C1602 临床试验开始及进行中期组织或参加研究者会议 5

五、规范用语含义

1)临床试验(Clinical T rial):指任何在人体(病人或健康志愿者)进行药物的系统性研究,以证实或揭示试验药物的作用、不良反应及/或试验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目的是确定试验药物的疗效与安全性。

2)试验方案(Protocol):叙述试验的背景、理论基础和目的,试验设计、方法和组织,包括统计学考虑、试验执行和完成的条件。方案必须由参加试验的主要研究者、研究机构和申办者签章并注明日期。

3)研究者手册(Investigator,s B rochure):是有关试验药物在进行人体研究时已有的临床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规定

附件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是指符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和相关技术指导原则等要求,具有承担药物临床试验能力的机构。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以注册为目的的药物临床试验,以及开展药物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生物等效性试验,应当在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中进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实行备案管理。凡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医学研究机构和医药高等学校及社会力量投资设立的临床试验机构均可备案,仅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相关的生物样本等分析,不实行备案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建立“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备案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备案平台,网址:***)。

第四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各自部门职责负责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条件 第五条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 (一)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的项目应当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诊疗科目相一致; (二)具有与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相适应的诊疗技术能力; (三)具有与药物临床试验相适应的独立的工作场所、临床试验用药房、资料室,以及必要的设备设施; (四)具有掌握药物临床试验技术与相关法规,能承担药物临床试验的研究人员,主要研究者具有高级职称,参与过3个以上药物临床试验; (五)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的专业具有与承担药物临床试验相适应的床位数和/或门急诊量; (六)具有急危重病症抢救的设施设备、人员与处置能力; (七)具有承担药物临床试验的组织管理机构; (八)具有与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相适应的医技科室; (九)具有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十)具有药物临床试验管理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 (十一)具有防范和处理药物临床试验中突发事件的管理机制与措施; —2 —

(国产)治疗用生物制品药品临床试验批准_图文(精)

(国产)治疗用生物制品药品临床试验批准 一、项目名称:药品临床试验批准 二、许可内容: (国产)治疗用生物制品药品临床试验批准,包括《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三注册分类中的内容,即: 注册分类1、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生物制品。 注册分类2、单克隆抗体。 注册分类3、基因治疗、体细胞治疗及其制品。 注册分类4、变态反应原制品。 注册分类5、由人的、动物的组织或者体液提取的,或者通过发酵制备的具有生物活性的多组份制品。 注册分类6、由已上市销售生物制品组成新的复方制品。 注册分类7、已在国外上市销售但尚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生物制品。

注册分类8、含未经批准菌种制备的微生态制品。 注册分类9、与已上市销售制品结构不完全相同且国内外均未上市销售的制品(包括氨基酸位点突变、缺失,因表达系统不同而产生、消除或者改变翻译后修饰,对产物进行化学修饰等)。 注册分类10、与已上市销售制品制备方法不同的制品(例如采用不同表达体系、宿主细胞等)。 注册分类11、首次采用DNA重组技术制备的制品(例如以重组技术替代合成技术、生物组织提取或者发酵技术等)。 注册分类12、国内外尚未上市销售的由非注射途径改为注射途径给药,或者由局部用药改为全身给药的制品。 注册分类13、改变已上市销售制品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生物制品。 注册分类14、改变给药途径的生物制品(不包括上述12项)。 三、设定和实施许可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四、收费: 1999年《新生物制品审批办法》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注册分类、收费对比表 注:药品审批收费按一个原料药品或一个制剂为一个品种计收;如再增加一种规格,则按相应类别增收20%审批费。 五、数量限制:本许可事项无数量限制

新药Ⅰ期临床试验申报资料的内容及格式要求

新药Ⅰ期临床试验申报资料的内容及格式要求 1995年11月美国FDA发布 2009年6月药审中心组织翻译 诺华制药有限公司翻译 北核协会审核 药审中心最终核准

目录 I. II. III. 引言 (1) 现行要求与操作规范 (2) 现行新药临床申请法规的解释 (2) A.封面(FDA格式-1571)[21 CFR 312.23(a)(1)]: (2) B.目录[21 CFR 312.23(a)(2)]: (2) C.介绍性声明与整体研究方案[21 CFR 312.23(a)(3)]: (2) D.研究者手册[21 CFR 312.23(a)(5)]: (2) E.方案[21 CFR 312.23(a)(6)]: (2) F.化学、生产和控制信息[21 CFR 312.23(a)(7)]: (3) G.药理学和毒理学信息[21 CFR 312.23(a)(8)]: (6) H.研究药物既往在人体中使用的经验[21 CFR 312.23(a)(9)]: (9) I. 21 CFR 312.23(a)(10)、(11)(b)、(c)、(d)(e): (10)

新药Ⅰ期临床试验申报资料的内容及格式要求 I. 引言 随着近期FDA成功实现《1992年处方药付费法》(PDUFA)审评行动的目标,使得从递交上市注册申请至批准上市的平均时间和中位时间均显著缩短。FDA已将注意力转移至如何提高药品开发过程中其它部分的效率,同时保证这种效率的提高不得以牺牲美国人所期望获得的、具备长期安全性和有效性药品的标准为代价。其中有一个IND法规特别值得关注,即关于在人体中开始进行药物试验的法规(即Ⅰ期试验),自McMahon 行动会议以来,对此课题已经进行了两年多的积极讨论,并且吸纳了各方不同层次的意见。 本指导原则阐述了在美国将研究药品(包括已进行结构确证的治疗性生物工程类产品)开始用于人体研究时,所需要提供的数据和在21 CFR 312.22和312.23中需要报告的数据1。现有法规对IND申报资料中要求提交的各数据数量和程度给予了很大的灵活性,其中大部分取决于所处于的研究阶段和需要进行的特殊人体试验。但是这种灵活性程度在某些状况中却并不是值得赞赏的,因此,FDA认为将申报资料的要求加以分类,在满足向FDA提供评估拟进行Ⅰ期研究所需要的安全性数据的同时,增加透明度、减少模糊性和不一致性、减少递交资料的数量,将有助于加速新药批准进入临床试验的时间。如果遵照本指导原则,那么IND的1期临床研究递交的资料通常应以不超过两至三英寸、三英寸的带3个环的活页夹(“文件夹”)进行装订。 需要澄清的最重要两点是:1)明确愿意接收毒理学检查结果的汇总总结报告,其根据对已完成动物研究,但未经稽查的毒理学报告草案而撰写,旨在对人体研究提供初步支持;2)适合1期临床试验研究用样品的生产质控数据。对于本指导原则未覆盖的产品,应查询其它FDA指导原则。另外,还可联系负责产品的相应中心以得到指导。 因为已进行结构确证的治疗性生物工程类产品和其它生物制剂之间存在生产和毒 理学差异,因此本指导原则仅适用于药物以及已进行结构确证的治疗性生物工程类产品。对于本指导原则未覆盖的产品,应联系负责产品的相应中心以获得指导。 本指导原则同时适用于商业和个体研究者申请IND。 1 在整篇指导原则中,“药物”一词的含义还包括了已进行结构确证的治疗性生物工程类产品。

什么是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什么是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常常会出现一些感冒发烧的症状,很多人都会选择吃一点感冒药,情况严重的话就会选择输液,不过有些人在输液的时候会对药物产生一些反应,很多人在出现这种情况的时候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那么输液时产生的一些常见药物反应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 主要有四种情况 1.1大输液的质量。原料污染或生产过程污染或消毒不彻底极易出现质量问题。近几年加强GMP的实施力度,输液一般不会出现质量问题,但在搬运、贮存、使用中,若发生碰撞出现细小裂纹,或瓶口松动漏气而造成微生物污染大输液,特别是含糖的输液,在上述情况下极易变质。 1.2 热原迭加。静脉给药,联合用药比较多。各药的致热物

质迭加在一起,就有可能超过阈值而发生热原反应。 1.3 微粒迭加引起的输液反应。联合用药比较多,致使不溶性微粒增多而致输液反应的机率加大。操作不当、输液器具、输液环境也是引起微粒迭加的重要原因。如粉针剂溶解不全、输液pH改变、配制过程操作不当等;添加药物时多次穿刺橡胶塞造成橡胶屑掉入瓶内;切割安瓿时消毒不正确或未作消毒处理,锯开即掰,则由于安瓿内负压,会将大量玻璃微粒吸入药液。 1.4 稀释剂选择不当。如血塞通、生脉、银杏叶等中草药针剂发生输液反应较多。其原因是中草药成份复杂,各厂家制备工艺不同,使有效成份的提取和杂质除尽有较大的差异。一些成份如色素、鞣质、淀粉、蛋白质等以胶态形式存在于药液中,药物与输液配伍后发生氧化、聚合或由于pH改变而使生物碱、皂苷等析出产生大量不溶性微粒以及其它致敏物质等,提高了输液反应的发生率。 上面就是药物临床实验机构对于常见输液反应的药物因素原因的一些相关介绍,在生病的时候,输液产生药物反应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引起的,希望上面的文章可以帮助到你,当出现这种

药品临床试验基地申请所需资料

一、项目名称: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 二、许可内容: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军队所属医疗机构资格认定) 三、设定的实施许可的法律依据: 《药品管理法》 四、收费:不收费 五、许可数量:本许可事项无数量限制 六、申请人提交资料目录: 1、《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申请表》; 2、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3、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5、医疗机构概况; 6、防范和处理医疗中受试者损害及突发事件的预案; 7、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组织管理机构与负责人情况; 8、药物临床试验管理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情况; 9、申请资格认定的专业科室及人员情况; 10、申请资格认定的专业科室年均门诊诊疗及入出院人次; 11、参加药物临床试验技术要求和相关法规的培训情况; 12、机构主要仪器设备情况; 13、实施药物临床试验工作情况(近3年完成药物临床试验情况); 14、其他有关资料。 七、对申报资料的要求: (一)对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 1、申报资料应使用A4规格纸打印或复印,内容完整、规范、清楚,不得涂改; 2、资料份数:书面资料和电子软盘各两份。 (二)对申报资料的具体要求: 1、《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封面应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 3、相关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 4、若申请单位为原国家临床试验基地,申报资料中应有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其老专业进行复核检查的书面报告; 5、Ⅰ期临床试验研究室按照新专业受理; 6、申请的专业名称应根据卫生部治疗目录要求相对规范 (1)中医、儿科专业应进一步细分,如(中医呼吸、小儿呼吸等)。 (2)急诊、老年病等专业较特殊,应具体限定到具体研究方向,如急诊中毒专业,老年性痴呆专业等)。 (3)医学影像专业分为诊断、治疗、核医学三个方向,受理时应明确。 (4)普通外科专业中包含的胃肠外营养、甲状腺、乳腺、血管外科、肝胆外科等专业不再细分,统一受理为普通外科专业。 八、申办流程示意图: 九、许可程序: (一)受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受理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筹建工作总结及整改措施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筹建工作总结及整改措施我院xx年开始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筹建及申请工作,医院高度重视,建立了组织机构和伦理委员会,建立了各项管理,制定了各项试验设计规范、SOP等,研究人员进行了临床试验技术和GCP培训,并与xx年向国家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资格认定申请,受理编号:XX XXXX年XX月XX日国家药监局专家专家对我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xx专业资格认定进行了现场检查,对我院的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 并给出了综合评定意见,认为我院:专业技术力量较强,医疗设备齐全,专业病原病种充足,能满足药物临床试验的需要,医院领导重视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建设,成立了管理机构并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设计规范和SOP,机构人员接受过不同层次的GCP和药物临床试验技术培训,基本具备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的条件。 但SFDA药品认证管理中心专家组也指出了检查中我们尚存在的 一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医院领导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研究,并做出如下整改: 1. 机构选派部分研究和管理人员到XX临床试验基地进行进修学习,学习结束后,重新制定和完善了部分管理制度、技术设计规范和SOP,使其符合本专业的特点及GCP要求并具有可操作性。 2. 机构和专业分别选派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参见过GCP培训,并有参加过药物临床试验的经历并掌握临床试验相关技术的及相关法律的人员,设专业质控员和机构办公室质控员,分别从专业和实

验全过程对药物临床实验进行监督检查,实现并强化药物临床实验的三级质控,完善药物临床试验质量保证体系与制度,确保我院承担的国家药物临床试验过程规范,结果真实可靠,保证受试者和申办单位的合法权益。 3. 选派机构主要研究和管理人员参加了国家级的GCP培训并取 得了培训证书。同时在院内继续进行GCP知识和试验技术知识培训,并从认定工作结束后开始定期派机构管理人员对GCP知识和试验技 术知识掌握情况进行抽查和督促,使所有试验相关人员熟悉GCP知识和试验技术知识, 4. 进一步完善了药物临床试验资料保存条件,设立专职人员负责药物临床试验资料的保存和管理,添置资料保存柜,更换较大的适合药物临床试验资料保存的资料保存室。 XXXX 医院 内容仅供参考

临床试验、药品试验、器械试验管理制度

临床试验、药品试验 及医疗器械试验管理制度 1、临床试验、药品试验及医疗器械试验(以下简称“试验”)的委托方必须是经过国家有关部门认证的单位(如医学院校或生产厂家)。其委托开展的“试验”项目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临床研究专业已申请批准且得到许可同意委托其他单位协作的试验项目。 2、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许可,本院任何科室和人员不得擅自独立开展试验项目。 3、准备在人体进行一项“试验”,必须有充分理由,即已有充分的科学依据,经权衡利弊后确认有进行临床试验的必要性,并符合正当的道德原则、符合《世界医学大会赫尔辛基宣言》和《人体生物医学研究国际道德指南》规定的原则。 4、在开展“试验”之前,拟开展的科室须按《自贡市第六人民医院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准入审批。 5、受试者参加“试验”之前,须保证其在自愿、知情的情况下签署知情同意书。不允许以给予报酬等条件进行诱导,或对不愿参加的受试者进行指责或歧视等,受试者的权益和个人隐私权应得到充分保护。 6、“试验”所使用的药品、器械必须是获得国家权威部门认可进入试验的专用药品、器械,具备全套合格证书。 7、试验科室所拥有的软硬件设施与条件必须保证能满足安全有效地进行试验的需要,确保所有研究者都具备承担该项试验的专业特长、资格和能力,并经过培训。试验开始前,申办科室应与委托方就试验方案、试验的监查、稽查和标准操作规程以及试验中的职责分工等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一式三份,申办科室、医院和委托方各执一份。 8、在试验中研究者须对受试者在医疗上认真负责:在试验前对每一名受试者的医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其诊断、合并症、用药情况;在试验中密切观察任何与试验相关的不良事件,包括异常的实验室检查值,如有发生,给予适当的处理;试验结束后继续观察一段时间,注意可能延

药物临床试验GCP试题2

药物临床试验GCP培训考核试题第一部分单选题(每题2分) 1 保障受试者权益的主要措施是:C A有充分的临床试验依据B试验用药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C伦理委员会和知情同意书D保护受试者身体状况良好 2 下列哪一类人员不必熟悉和严格遵守《赫尔辛基宣言》?D A临床试验研究者B临床试验药品管理者 C临床试验实验室人员D非临床试验人员 3 下列哪一项不是伦理委员会的组成要求?D A至少有一人为医学工作者B至少有5人参加 C至少有一人应从事非医学专业D至少有一人来自药政管理部门4 伦理委员会的工作应:D A接受申办者意见B接受研究者意见 C接受参试者意见D是独立的,不受任何参与试验者的影响 5 经过下列哪项程序,临床试验方可实施?D A向伦理委员会递交申请 B已在伦理委员会备案

C试验方案已经伦理委员会口头同意 D试验方案已经伦理委员会同意并签发了赞同意见 6 伦理委员会做出决定的方式是:C A审阅讨论作出决定B传阅文件作出决定 C讨论后以投票方式作出决定D讨论后由伦理委员会主席作出决定7 在伦理委员会讨论会上,下列什么人能够参加投票?A A参加会议的伦理委员会委员B非医学专业委员 C非委员的专家D非委员的稽查人员 8 伦理委员会书面签发其意见时,不需附带下列哪一项?C A出席会议的委员名单B出席会议的委员的专业情况 C出席会议委员的研究项目D出席会议委员的签名 9 伦理委员会从下列哪个角度审阅试验方案?A A保护受试者权益B研究的严谨性 C主题的先进性D疾病的危害性 10 下列哪项不是知情同意书必需的内容?C A试验目的B试验可能的受益和可能发生的危险 C研究者的专业资格和经验D说明可能被分配到不同组别

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申请书

受理号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申请书 试验药名称:(INN ) 试验药商品名: 药理学分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试验药类别:西药:一类——三类□ 四类□ 五类□ 中药:一类二类三类□ 四类□ 五类□ 进口药□ 上市药□ 申办单位:国内□ 国外□ 合资□ 独资□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制 填表说明 1?宋体打印,一式4份。 2?如有—请在相应的栏目上划定" 3?如有超页文字,可附页。 .项目名称: 试验目的及任务: I期耐受性试验'',I期药代动力学试验,n期临床试验 5 川期临床试验,四、五类药物临床试验匚| ,进口药物临床试验 生物利用度,W期临床试验| ,上市药临床试验二。 目的: 试验总任务:___________ 例,本医疗机构计划承担:_____________ 例,其他机构承担____________ 例 四?计划试验时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任务来源: 单位性质:法人代表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药物临床研究批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进口药批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涉及的主要伦理问题: 八?研究者: 仁组长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临床试验用药物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临床试验用药物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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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临床试验用药物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临床试验用药物的生产质量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临床试验用药物包括试验药物、安慰剂生产、质量管理全过程,以及已上市对照药品更改包装、标签等。免疫细胞个体化治疗等新兴治疗产品、已获准上市批准后因新增适应症等需要重新开展临床试验的不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临床试验用药物应当遵循《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用原则,并根据临床试验期间药物的研究特点,以最大限度降低生产环节引入的风险,确保临床试验用药物质量,保障受试者的安全。 第二章质量管理 第四条临床试验用药物生产单位应当参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该体系

应当涵盖影响临床试验用药物质量的所有因素,并建立完整的文件系统,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第五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试验用药物的生产应当建立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以防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具有身体依赖性或精神依赖性的中间产品或副产物、衍生物等丢失或流入非法渠道。 第六条申请人应当对临床试验用药物的质量负责,当申请人与临床试验用药物生产单位不同时,申请人应当对生产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计,并签订质量协议,明确规定各方责任,确保临床试验用药物质量符合预定的用途。 第七条涉及临床试验用药物生产场地/车间、处方工艺、生产规模、质量标准、关键原材料等的所有变更,应充分评估变更对临床试验用药物带来的安全性风险,所有变更研究均须保留完整记录,确保可追溯性。 第三章人员 第八条所有参与临床试验用药物生产和质量管理的相关人员都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并经培训合格,具备执行相应任务的能力。负责生产和质量管理的负责人员不得互相兼任。 第九条临床试验用药物生产应当配备放行责任人。放行责 任人承担临床试验用药物放行的职责,确保每批临床试验用药物 — 4 ——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工作制度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工作制度 1目的: 用于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2适用范围: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 3内容: 1)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受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负责人的直接领导,负责机 构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2)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设办公室主任一名,秘书一名,档案管理员一名, 试验药物管理员一名,专职质保督查员一名。 3)机构办公室的职责是对临床试验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参与药物临床试验任 务的接受、安排等行政组织工作。 4)总体协调临床试验项目管理流程并实施质量保证,包括建立临床试验的项 目管理文件,负责协调工作,负责合同管理,对研究人员资格审核,组织安排试验相关人员培训,以及机构公章的使用登记。 5)组织研究者及相关专家起草临床试验方案及其附属文件初稿;组织协调会 议,对临床试验方案及其附属文件初稿进行讨论修订并最终完成定稿。 6)协助研究者向伦理委员会递交临床试验方案、知情同意书、研究者履历等 新药临床试验文件,并请示伦理委员会会议召开日期,经伦理委员会审核后,负责将伦理委员会批件送交申办者和各参研单位。 7)负责临床试验实施前的技术准备工作:组织制订本项试验临床和实验室标 准操作规程,检查完善临床试验所需的设备。 8)负责与主要研究者PI共同组织临床试验开始前的培训工作,对参与临床 试验的相关人员进行GCP等有关法规、知情同意书、试验方案及其标准操作规程、病历书写及病例报告表填写等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负责组织各专业组实施药物临床试验并对各专业组药物临床试验全过程 进行监督,重点是知情同意书的获取、试验方案和试验标准操作规程的执行、病历等原始资料的书写、试验药物的管理、不良事件与严重不良事件的报告和处理等。

临床试验用药品管理制度sop

临床试验用药品管理制度sop 试验用药品管理制度 试验用药品管理制度 1. U的:建立试验用药品接收、il?数、分发、使用、保存等操作规程,使操作 规范化、标准化。 2?范W:适用于所有临床试验。 3.责任者:临床试验负责药品保管人员。 4?操作规程: 4. 1试验用药品接收: 4.1.1山申办者负责提供试验用药品。 4. 1.2研究者接收试验用药品时检查:所提供试验用药品的包装与标签是否适 当,是否标明为临床试验专用;是否有药品检验报告书;试验用药品与对照药品(己批准上市的正式产品)或安慰剂在外形、气味、包装、标签和其他特征是否一致。 根据协议书,核对试验药品的药名、剂型、规格、效期、厂家、批号及数量。 4. 1. 3接收人在接收记录上登记并签名。 4. 2试验用药品的计数:试验用药品的计数应包括以下记录:试验用药品名称、 数量、接收时间;剂型与剂量、批号及有效期;保存条件及注意事项;破盲信封及破盲原则(?期临床试验一般不用);接收及退回申办者的药物il?数。 4.3试验用药品的分发:药品保管人对试验用药品的分发作详细记录,内容包 括:接收药品受试者的姓名缩写及代码;分发的数量、包装编号及日期;用药开始及停止时间;用法与用量;分发药品时的其他情况记录和解释,如药品的误用、损失等。4.4试验用药品的使用 4.4.1试验用药品的使用山研究者负责。 4.4.2必须保证所有试验用药品仅用于该临床试验的受试者,其剂量与用法遵

循试验方案。 4.4.3保证剩余的药品退回申办者,并作记录。 4.5试验用药品的保存 4.5. 1试验用药品山专人保管;建立专门的帐册登记发放悄况。 4.5.2室温保存药品保存于加锁专用柜,需冷处或冷藏药品保存于专用冰箱, 严格按保存条件进行保存。 4. 5.3定期检査试验药品的质量、失效期、贮存条件、使用悄况,发现问题及 时报告、及时解决。 4.6剩余试验用药品的回收:试验结束后,已上市药品在效期内可继续用于临 床。否则项U负责人应将剩余试验用药品退回机构办公室,山机构办公室统一处理退回申办者。4.7不得把任何试验用药品转交任何非临床试验参加者。 4.8监查员负责对试验用药品的供给、使用、储藏及剩余药品的处理过程进行 检查。5(参考文件:现行版GCP第十章“试验用药品的管理”及相关法规。 试验用药品管理SOP 1. U的:建立试验用药品接收、il?数、分发、使用、保存等操作规程,使操作 规范化、标准化。 2?范W:适用于所有临床试验。 3.责任者:临床试验负责药品保管人员。 4?操作规程: 4. 1试验用药品接收: 4.1.1山申办者负责提供试验用药品。 4. 1.2研究者接收试验用药品时检查:所提供试验用药品的包装与标签是否适 当,是否标明为临床试验专用;是否有药品检验报告书;试验用药品与对照药品(己

新药Ⅰ期临床试验申报资料的内容及格式要求

精心整理

目 录 I. II. III. 引言 (1) 现行要求与操作规范 (2) 现行新药临床申请法规的解释 (2) A. 封面(FDA格式-1571)[21 CFR 312.23(a)(1)]: (2) B. 目录[21 CFR 312.23(a)(2)]: (2) C. 介绍性声明与整体研究方案[21 CFR 312.23(a)(3)]: (2) D. 研究者手册[21 CFR 312.23(a)(5)]: (2) E. 方案[21 CFR 312.23(a)(6)]: (2) F. 化学、生产和控制信息[21 CFR 312.23(a)(7)]: (3) G. 药理学和毒理学信息[21 CFR 312.23(a)(8)]: (6) H. 研究药物既往在人体中使用的经验[21 CFR 312.23(a)(9)]: (9)

新药Ⅰ期临床试验申报资料的内容及格式要求 I. 引言 随着近期FDA成功实现《1992年处方药付费法》(PDUFA)审评行动的目标,使得从递交上市注册申请至批准上市的平均时间和中位时间均显着缩短。FDA已将注意力转移至如何提高药品开发过程中其它部分的效率,同时保证这种效率的提高不得以牺牲美国人所期望获得的、具备长期安全性和有效性药品的标准为代价。其中有一个IND法规特别值得关注,即关于在人体中开始进行药物试验的法规(即Ⅰ期试验),自McMahon 行动会议以来,对此课题已经进行了两年多的积极讨论,并且吸纳了各方不同层次的意见。 本指导原则阐述了在美国将研究药品(包括已进行结构确证的治疗性生物工程类产品)开始用于人体研究时,所需要提供的数据和在21 CFR 312.22和312.23中需要报告的数据1。现有法规对IND申报资料中要求提交的各数据数量和程度给予了很大的灵活性,其中大部分取决于所处于的研究阶段和需要进行的特殊人体试验。但是这种灵活性程度 1

药物临床试验运行管理制度与工作流程

药物临床试验运行管理制度与工作流程 Ⅰ.概念: 药物临床试验是指任何在人体(病人或健康受试者)进行的药物的系统性研究,以证实或发现试验药物的临床、药理和/或其他药效学方面的作用、不良反应和/或吸收、分布、代谢及排泄,目的是确定试验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Ⅱ.管理部门: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以下简称“机构”)对我院药物临床试验实行管理。 Ⅲ.工作程序: 1.立项准备 1.1.申办者(合同研究者组织)联系机构办、意向科室共同确定主要研究者。提交“药物临床 试验立项申请表”(附件1),并按照“药物临床试验报送资料目录”(附件2)准备临床试验相关完整材料一份,交机构办公室。 1.2.提出研究小组成员,填写“主要研究者履历”(附件3)“项目研究团队成员表”(附件4), 由连同试验资料一起递交机构办公室。 研究小组人员的资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研究团队成员必须经培训并获取证书; ?主要研究者组建研究团队,包括:①临床医师;②病区护士;③研究护士;④药物管理人员;⑤药物代谢研究人员(如需要);⑥其他相关科室人员(如需要) 1.3. 一页均为文件目录,每项文件中间用带数字标识的隔页纸分隔。请按文件目录所列文件顺序排列各项文件,文件夹中不包括的文件无需列入目录。文件多的项目请准备多个“机构文件夹”,编号“①,②,③……”。 2.受理立项 机构对送审材料及研究小组成员资质进行审核,决定是否同意立项。若同意,则向伦理委员会发出“临床试验审批受理通知”(附件5)。 3.伦理审核 3.1.申请者持“临床试验审批受理通知”(附件5)按照伦理委员会要求准备材料,将申报材料 交伦理委员会进行伦理评审。

临床试验用药物的管理指南

临床试验用药物的管理指南 第一章总则 临床试验用药物作为临床试验的核心,对试验结果的可靠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保证临床试验的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保障受试者的权益、安全和健康,规范临床试验用药物的生产、使用和管理的全过程,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参照国际规范,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所定义的临床试验用药物,是指用于临床试验中的试验药物、对照药品或安慰剂(GCP)。包括各期临床试验、人体生物利用度或生物等效性试验的研究药物(GCP),以及一个已上市药品以不同于所批准的方式适用或组合(制剂或包装),或用于一个未经批准的适应证,或用于收集一个已批准用法的更多资料。(ICHGCP) 临床试验用药物的生产、使用和管理是药物临床试验的重要环节。一方面,临床试验用药物的质量与稳定性直接决定着临床试验结果的可靠性;另一方面,与上市销售的药品相比,临床试验用药物给受试者带来的潜在风险更大。(药物临床试验与GCP指南,GCP)临床试验用药物的生产、使用和管理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1)按照GMP条件生产,保证试验用药的质量和稳定性,避免生产过程中的交叉污染;(2)确保试验用药物在运输、分发、储存、使用过程中不变质、不受污染,过期药物要及时更换;(3)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包装和标识,明显与上市药物相区分,避免误用;(4)包装和标识符合盲法、随机等试验设计的要求;(5)仅用于参加试验的受试者,不得买卖或赠送其他人员;(6)在试验过程中要严格遵循试验方案规定的给药方案分发和用药;(7)建立试验用药物的接收、分发、使用、冋收、销毁记录和计数制度并做好记录。(药物临床试验与GCP指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药物临床试验,其临床试验用药物(中药、天然药物、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的生产、使用和管理均须遵循本指南,并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临床试验用药物管理各方的职责要求 第一节申办者的职责 申办者是临床试验的发起者和管理者,负责临床试验用药物的准备和提供,申办者对临床试验用药物的质量负责。其主要职责包括:(ICHGCP) (1)在开展临床试验之前,申办者应当保证关于临床试验用药物有足够的非临床研究和/或临床研究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支持所开展的临床试验。 (2)申办者应当保证试验用药物(包括活性对照品和安慰剂)具有适合产品开发阶段的特性,按照适用的GMP生产、处理和储存,并保证试验用药物在整个试验开展期间的质量和稳定性。 (3)申办者应当按试验方案的要求对试验用药物进行适当的包装,试验用药物的包装应当能防止在运输和储存期间受污染和不可接受的变质。包装和标签还应符合盲法、随机等试验设计的要求和相关法规的要求。 (4)申办者负责向研究者/研究机构提供试验用药物,以及向研究者/研究机构提供如何安全接收、处理、储存、分发、从受试者处回收未使用药物以及将未使用药物返回申办者的书面操作程序。 (5)申办者应建立试验用药物在生产、检验、包装、贴签、发运、供应、发放、使用、回收、销毁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和记录系统。 (6)申办者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对临床试验用药物管理的全过程负责,确保临床试验的质量,保障受试者的权益与安全。

临床试验申请流程指引

临床试验运行管理流程 步骤一:合作意向洽谈 申办者若有意在我院开展药物临床试验,请首先与GCP中心办公室(下称“中心”)就研究科室、PI 等相关问题进行洽谈。 步骤二:立项审查资料准备 申办者提交“立项申请表”,并按照“药物临床试验送审资料列表”准备临床试验相关材料,交中心秘书 步骤三:立项审核 1.申办者与临床科室和机构共同确定项目PI。 2.PI 提出研究小组成员,填写“临床试验项组成员说明”。 3.机构对送审材料及研究小组成员资质进行审核、立项,确定参加研究者会参会人员。 步骤四:组织/参加研究者会议 1. PI 遵照“PI 工作指引”开展临床试验工作。 2. 若本单位为项目组长单位,PI主持召开研究者会议;若为参加单位,项目组研究骨干参加研究者会议,GCP中心派项目协调员参加。 步骤五:伦理委员会审核 1.申办者/PI将伦理申报材料递交给中心办公室秘书,中心办公室秘书审核资料齐全后,附中心“项目审议表”转交伦理委员会秘书。 2. 申办者/PI依据伦理委员会审查指南配合项目审查,审查后“审批批件”分别交申办方代表及GCP中心办公室秘书各一份存档。 步骤六:临床协议及经费审核 1.取得伦理批件后,申办者、PI、GCP中心就临床试验协议和经费预算进行友好协商,最终正式协议签署后交中心办公室秘书存档。 2.只有在正式协议签署后,才能开始临床试验。 步骤七:临床试验材料及药物的交接 申办者将临床试验材料交项目研究小组,按照“药物的接收、保存、分发、回收、退还的SOP”将试验药物交中心药房。 步骤八:临床专业组项目启动会的召开 由申办者代表与项目PI确定专业组项目启动会召开日程安排,PI负责召集、主持项目启动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的标准与操作指南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的标准与操作指南 编者按科技在发展,时代在进步,无数科技成果的取得无不经历了科学的方案设计、严谨实验过程、真实细致完整准确的实验记录.在今天,用事实说话、数据说话已经成为科学界乃至全球各领域达成的共识。我们经历20多年的药物临床试验研究与监管的实践,国家法律强制执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亦已十余载。自从2004年资格认定启动迄今,400余家获得药物临床试验资格的机构,其药物临床试验技术水平、运行规范状况及临床试验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发展极不平衡,仍有不少机构在药物临床试验过程中低级错误频发,表明我们的机构管理模式和机制均存在诸多问题。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国内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发展方向应怎么走?怎样缩小与国外研究水平的差距?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亟待解决的难题。 我国从事药物临床试验的资深专家熊宁宁、洪明晃、熊玉卿、修清玉等教授在CFDA的领导下,依据我国法规政策和国际相关指南,结合我国药物临床试验的具体情况,研究撰写了《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的标准与操作指南(3.7版)》,为我们从事药物临床试验管理工作的同行们提出了一个值得关注的指引,现将其发布,供各机构共同探讨,献计献策,使其成为符合国际临床研究规范、可执行的中国药物临床试验的行业标准、业界指南。 ----曹彩 为规范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管理,提高药物临床试验的研究和管理水平,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等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是指通过SFDA“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的医疗机构。具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的医疗机构,可以在认定专业范围内承担申请注册的药物、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工作。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建设与管理须遵循本指南,并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一章医疗机构 一、组织管理体系 标准:医疗机构依据法律、法规、政策和指南,建立药物临床试验平台,建立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的组织架构,保证本机构医疗与研究的条件和能力符合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的要求。 操作指南 1 2医疗机构依法建立药物临床试验平台,包括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和伦理委员会。 3 4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的组织架构包括:医疗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临床专业科室和研究人员。 5 6医疗机构应指定1 名院级行政领导分管药物临床试验工作,负责协调临床试验的相关部门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相关医疗条件和研究条件的建设与质量管理,以保证研究者能够在有良好医疗设施、实验室设备、人员配备的条件下进行临床试验。 7 8医疗机构负责设立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规定办公室的职权范围。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数量与培训、办公场地、设备设施、信息化管理系统等应能保证其履行管理职责的需要,保证文件档案的保存、安全和机密的需要。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与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应分别设置。 9 10医疗机构依据药物临床试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指南,结合本机构的组织管理体系和职责分工,组织制定机构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 11 12医疗机构为临床专业科室和研究人员提供符合药物临床试验规范的研究条件,规定研究者执行机构统一的制度和操作程序。 13 二、利益冲突管理 标准:应正确识别和管理任何与药物临床试验相关的利益冲突,使利益冲突的影响最小化或被消除。 操作指南 14

临床试验用药物管理制度

临床试验用药物管理制度 1.中医风湿内科专业所有临床试验用药品不得销售,且只能 用于该临床试验的受试者,研究者不得把试验用药品转交任何非临床试验参加者。 2.申办者负责对临床试验用药品作适当的包装与标签,并标 明为临床试验专用。在双盲临床试验中,试验药物与对照药品或安慰剂在外形、气味、包装、标签和其他特征上均应一致。 3.本专业设有试验用药药房,所有药物指定专人负责,做好 试验用药品的使用记录,记录药品入库时间,药物的有效期,存放注意事项;药品的领取数量和日期,并签名。 4.试验用药品的剂量与用法应遵照试验方案及研究者手册。 5.对受试者给药时,应制订服药说明书,说明书中的语言要 简单明了,便于受试者理解,其中应包括:用法和剂量、服药时间、记录方式、服药注意事项、与研究者/发药者的联系方式、要求受试者归还剩余试验药品等内容。 6.试验用药品的使用记录应包括数量、装运、递送、接受、 分配、应用后剩余药物的回收与销毁等方面的信息。同时

对于受试者试验用药的丢失、散落、误用等情况应该说明。 7.剩余的试验用药品应退回申办者,并记录在案。 8.所有试验用药品的供给、使用、储藏及剩余药物的处理过 程应接受相关人员的检查。 临床试验相关设备管理制度 中医风湿内科专业须具备临床试验所必须的试验设备,并制订试验用仪器设备使用的SOP。对非本专业所有但药物临床试验所需的仪器设备,与相关科室协调,按时进行药物临床试验所需的检查(如X线、CT、ECT等)。 设专人管理各项试验设备,做好设备的使用登记、检修维护等工作,保证其在试验中始终处于最佳状态。 所有试验用设备的放置、使用及维护应接受相关人员的检查及校准。

精选-药物临床试验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

新药临床研究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新药临床研究经费使用,充分调动研究人员积极性,保证临床研究严格按照《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执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涉及的经费包括:申办方提供的伦理评审费;临床试验观察费、化验检查费、功能检查费、受试者交通、住院补贴、辅助用药药费、通讯、耗材等杂费。 第三条新药临床研究经费,不纳入科研经费管理,医院无配比经费。 第二章经费管理 第四条进行新药临床研究首先由申办方与医院签署临床研究的经济协议(合同),协议应明确相关费用及付款方式,双方根据协议内容承担相应职责。协议原件由医院档案室保存,财务科、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保存复印件。 第五条财务科为新药临床研究经费设立独立账户,按照“分项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格审批”的原则进行使用。

第六条与申办方的所有经费往来均由医院财务科负责,并出具正式发票。 第七条经费批报程序:由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下称机构办公室)或伦理委员会提出申请,按照医院财务相关规定进行审批、支出。 第三章经费支付 第八条伦理评审费,由伦理委员会委员签字,财务科统一现金支付。 第九条功能检查费、化验检查费、受试者住院补助、辅助用药药费等按实际发生金额,财务科直接划拨给功能科、检验科和住院处等相关科室。 第十条支付给受试者的交通费按照协议数额,由受试者或监护人直接到财务科领取。如遇特殊情况,住院处不能及时结清受试者费用,财务科可以现金或转账方式为受试者提供住院补助。 第十一条因医院条件所限,某些未开展的检查项目,在外院发生的费用,根据医院财务制度规定予以结算,承担检查单位出具检查费票据。 第四章经费分配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名单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名单" 的内容列表,共有394 条记录 1.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2.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 3.包头市中心医院 4.山东大学第二医院 5.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 6.南京市第一医院 7.浙江省肿瘤医院 8.广西壮族自治区肿瘤医院 9.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10.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11.浙江医院 12.甘肃省人民医院 13.北京大学口腔医院 14.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 15.浙江中医学院附属医院(浙江省中医院、浙江省东方医院) 16.江苏省中医院 17.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18.湖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19.天津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20.武汉大学中南医院 21.江西省人民医院 22.湖南省肿瘤医院 23.广东省中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24.兰州大学第一医院 25.广州市中医医院 26.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27.兰州大学第二医院 28.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总医院 29.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30.上海市肺科医院 31.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 32.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33.上海第二医科大学附属第九人民医院 34.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 35.海南省人民医院 36.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37.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 38.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东院) 39.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40.中国中医研究院广安门医院 41.北京胸部肿瘤结核病医院 42.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

43.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44.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45.锦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46.河北省中医院 47.深圳市东湖医院 48.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 49.海南省中医院 50.天津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51.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52.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 53.广西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5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55.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56.河北省人民医院 57.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 58.南京脑科医院 59.山东省肿瘤医院 60.陕西省中医医院 61.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62.辽宁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63.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64.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65.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O二医院 66.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一附属医院(原: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O四医院) 67.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O六医院 68.上海长海医院 69.上海长征医院 70.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71.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72.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 73.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74.中国人民解放军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 75.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76.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总医院 77.中国人民解放军济南军区第四O一医院 78.山东省皮肤病医院 79.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河北省第六人民医院) 80.杭州市第六人民医院 81.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八十五医院 82.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83.陕西省人民医院 84.复旦大学中山医院 85.复旦大学华山医院 86.复旦大学妇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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