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特殊儿童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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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特殊儿童的发展

特殊儿童是能够发展的,特殊儿童的发展必须依赖于特殊教育!

一、何谓特殊儿童

(一)个别差异特别显著的儿童,或更具体的说,特殊儿童是在某方面或某几方面的个别差异特别显著,而可能有特殊的学习或适应困难的儿童。

(二)有特殊困难或特殊需要的儿童:个别差异是一种自然现象,特殊儿童有别于一般儿童者,只是程度的差异,不是本质上的迥然有别。所以特殊儿童与一般儿童,可以说是大同小异。其差异的原因,可能是先天不足,也可能是后天失调,以致于在学习或适应上有特殊的困难或特殊的需要。在教育上,我们必需充分发挥特殊儿童的健全部分;对于缺陷部分,就需施以补救教学;同样的道理,资赋优异的孩子,也有他们的困难和需要,因为他们显得太超常了,超常越大,需要越多,困难越大,也就较难适应正常教育下的一般设施。

(三)得天独厚或得天独薄的儿童:特殊教育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资赋优异教育;一类是身心障碍教育。资赋优异儿童属于“得天独厚”,身心障碍儿童是属于“得天独薄”。对于得天独厚的教育,不是锦上添花,而是适应差异与因材施教;对于得天独薄的教育,不是一种浪费,而是一种爱的教育,同时也是一种因材施教。

二、何谓特殊教育

特殊教育(Special education),是根据特殊儿童的身心特点和教育需要,采用一般或特殊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最大限度地发挥受教育者的潜能,使他们增长知识,获得技能,培养良好的品德,增强他们适应能力的一种教育。特殊教育是整个社会教育活动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具体从以下从三方面加以说明:

(一)有教无类:教育是一种爱心的事业,能爱有缺陷的人,爱有困难的人,才是真正的“教育爱…,不管他是属于资赋优异,智能不足或身心障碍的儿童,都应该是我们施教的对象。

(二)因材施教:因材施教是一种适性的教育,具体来说,即是实施个别化的教学。个别化的教学可以是个别(一对一)的教学,也可以是一对一个小组的教学,但不可能是大(全)班式的教学。现在特殊教育趋势中所谓的“回归主流”,主要是在普通班里,接受轻度障碍的特殊儿童,然后在资源教室,实施部分时间的补救教学。

(三)教育治疗:所谓“教育治疗”,就是透过教育的手段,以补救学生的困难。这些手段包括弹性的课程、教材、教法、评量、编班和特殊的环境与设施。其目的可以说是“教育补恨天”,即是用特殊教育的方法,来弥补先天的缺陷。另一方面,对资优儿童来讲,特殊教育的重点则不是“补救”缺陷,而是“充实”和发挥潜力。

三、为何要推展特殊教育

第一个理由是基于人道思想:

人既生于世,就有他存在的价值与自我的尊严,我们应接纳他们,就像接纳自己一样。由此产生了另外一种态度一接纳与协助,这是一种积极的态度,也是人道的态度。

第二个理由是社会的需要:

办理特殊教育可以同时帮助解决社会问题和家庭问题,且有助于发展社会的人力资源。在一个有残障儿童的家庭里,不但需负担庞大的医疗和教养费用,更需面对沈重的精神负担,整个家庭气氛也深受影响。在这样的家庭里,不但家庭经济受影响,家庭气氛受影响,儿童的发展也受影响,对社会实在是一种重大的损失!何况有些残障者,本身也有相当能力,甚至还是一个资优者,例如海伦凯勒,从小又盲又聋,有非凡的成就。由此可见,如果我们可以提供机会,让残障者学习与发展,他们的能力也一样可以贡献给社会。

第三个理由是法令的依据:

人人都有教育的可能性和教育的权利。特殊儿童也应该有受教育的权利,特殊儿童与普通儿童的教育机会应当平等。平等教育应是一种“适性教育”

。即提供给每一个儿童适合其身心特性与需要的教育,也就是“因材施教”的教育。

四、实施特殊教育的四项原则:

(一)肯定“人人都有教育的可能性和教育的权利”。现代教育的发展趋势是:对于任何特殊儿童(包括智能不足者)均不得剥夺其就学的权利。所有的“活人”都是可教育的,都有进步的可能性,只是进步的大小不同罢了。何况学习的范围也不仅限于读、写、算三种,食、衣、住、行等日常生活的技能皆可以是教育的题材。由此可知,对于特殊儿童的教育,以“法律”的观点来看,是不得拒绝,以“理智”的观点来看,也应该是可以接受的。

(二)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可以同时并进:世界各国对於特殊教育的发展,有一共同的现象,往往是普通教育发展到相当程度以后,才发展特殊教育;也就是行有余力,才照顾残障儿童。但是特殊教育也是教育的一环,特殊儿童也是儿童,应该和普通儿童享受一样的权利,只是因为他有特殊困难,需要“多加一点点”。这个“多加一点点”乃是“因材施教”,不是给予特权。所以特殊教育应该和普通教育同时并进,而不该有“正餐”与“点心”之分。特殊教育亦是正餐!更何况特殊教育的提倡,可提升普通教育的品质。由此看来,普通教育“先”,特殊教育“后”,在理论上是站不住脚的,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是可以同时并进的。

(三)最少限制的环境,最大的发展机会:其含义是撤除生活与教育环境中的樊篱,让残障者也能拥有同等享受各种社会资源(包括教育资源)的权利,让他们有最大的发展机会。

“最少限制的环境”不但是对残障者适用,对资赋优异者也很适用,因为学制、课程、进度、评量等的刻板化,也会限制了资优儿童的发展。所以在教育资赋优异者,得降低入学年龄或缩短修业年限。(四)、多元的模式,弹性的课程:

在特殊教育里,有三种主要的教育措施:

1、特殊学校;

2、混合教育。

3、特殊班:又分为三种形态-

(1)自足式特殊班:全班同学都是特殊儿童,整天生活在一起,学习在一起。又叫做全部时间特殊班。

(2)合作式特殊班:大部分时间在特殊班,一部分时间(如音乐、美术、体育、联课活动)和普通班儿童在一起学习。

(3)资源教室(班):大部分时间混合(在普通班),小部分时间隔离的补救教学方案。

至于如何选择实施特殊教育的方式,必需考虑到学生的特殊需要(障碍程度)与进展情况。障碍程度重者,可采隔离式,轻者以资源式较好;进展情况良好者,往下回归;恶化者,往上转介或隔离治疗。

五、教师的要求

(一)接纳特殊儿童:只要接纳,不要排斥,学生多少会有点进步。

(二)实施成就感的教学:多鼓励,少责备,以培养学生成就感和自信心。

(三)班内的个别化适应:如(1)教材与作业作弹性的变化;(2)实施班内分组教学;(3)妥善使用同济辅导。

(四)协助特殊班教学:藉机会教育,来鼓励普通儿童,以正确的关怀与协助的态度对待特殊班儿童。

(五)适当的转介;无法满足特殊儿童的需求时,需要适当的转介一校内转介或校外转介。

特殊儿童虽特殊,如果我们是针对特殊儿童的学习需要,用“非常心”,实施非常手段;但在生活适应与人格发展上,则应力求平常心和平常手段,因材施教,每个特殊儿童都会得到不同程度的发展。

对于不同的特殊儿童,我们可采用的教育措施有所不同,但一般来说可以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使特殊儿童得到适宜发展:

1、生活自理能力。可以从最简单的自我料理开始,如吃、坐、穿衣、洗漱等。

2、运动领域。遵循儿童的发展规律,按从上到下,从近到远,从大到小的顺序,逐步训练身体姿势、手和手指以及手眼协调动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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