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学进度表
杭州师范大学教学进度表
注:①课程学习指导由主讲(指导)教师填写,于开学一周内交学院教务科。该表一式二份,分别由主讲(指导)教师和学院教务科留存。
②“实验项目与要求”含实验类型、实验性质及实验要求。
③“教学形式”为讲授、实验、教学见习等。
填表人:填写日期:
教研室主任签名:教学院长签名:
i课程类别:分为通识教育课程、大类基础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副修课程四类ii课程性质:分为必修、选修两类
iii课程类型:分为理论课(不含实践)、理论课(含实践)、实验(践)课三类iv教学周:按教学日历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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