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保监局关于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筹建两江新区支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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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筹建南岸支公司的通知
【法规类别】保险公司
【发文字号】渝保监筹建[2013]15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3.12.13
【实施日期】2013.12.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筹建南
岸支公司的通知
(渝保监筹建〔2013〕15号)
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筹建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南岸支公司的请示》(信财险渝报〔2013〕87号)收悉。

经审查,现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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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监管局关于利宝保险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筹建永川中心支公司的通知-渝保监筹建〔2018〕5号

重庆监管局关于利宝保险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筹建永川中心支公司的通知-渝保监筹建〔2018〕5号

重庆监管局关于利宝保险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筹建永川中心支公司的通知
正文:
---------------------------------------------------------------------------------------------------------------------------------------------------- 关于利宝保险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筹建永川中心支公司的通知
利宝保险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永川中心支公司的请示及相关补正材料(利宝重分〔2018〕6号、利宝渝分〔2018〕22号)收悉。

经审查,现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筹建利宝保险有限公司永川中心支公司。

二、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该机构的筹建工作。

筹建期满未完成筹建工作的,应当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2015年修订)重新提出设立申请。

筹建机构在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任何保险经营活动。

三、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公司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交开业验收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开业。

重庆保监局
2018年4月2日
——结束——。

两江银保监分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江北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两江银保监分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江北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两江银保监分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江北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两江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0.06.11
•【字号】两江银保监复〔2020〕53号
•【施行日期】2020.06.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两江银保监分局
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江北支公
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你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关于江北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重太保寿﹝2020﹞32号)等材料收悉。

经审查,现批复如下:同意你公司江北支公司营业场所由“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76号、重庆市江北区红锦大道1、3号理想大厦2楼”变更为“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76号”。

你公司应按规定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告,并将公告情况报我分局备案。

此复
两江银保监分局2020年6月11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筹建保税港区支公司等9个分支机构的
通知
【法规类别】保险公司
【发文字号】渝保监筹建[2013]12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3.11.25
【实施日期】2013.11.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筹建保
税港区支公司等9个分支机构的通知
(渝保监筹建〔2013〕12号)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设立保税港区、璧山、荣昌、巫溪、秀山、石柱支公司的请示》(安保渝文〔2013〕131号)和《关于申请筹建大足、彭水、丰都支公司的请示》(安保渝文〔2013〕116号)收悉。

经审查,现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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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银保监分局关于设立亚太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朝阳中心支公司的批复

朝阳银保监分局关于设立亚太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朝阳中心支公司的批复

朝阳银保监分局关于设立亚太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朝阳中心支公司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朝阳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0.03.20
•【字号】朝银保监复〔2020〕11号
•【施行日期】2020.03.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朝阳银保监分局关于设立亚太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朝阳中
心支公司的批复
亚太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设立亚太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朝阳中心支公司的申请材料收悉。

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分公司设立亚太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朝阳中心支公司,准予开业。

二、该机构营业地址为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龙腾大街308号1层105、2层205。

三、该机构经营区域和业务范围由总公司授权决定。

四、你分公司持本批复到我局领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
证》。

五、你分公司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

领取营业执照之前不得营业。

此复。

朝阳银保监分局
2020年3月20日。

重庆监管局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筹建车商营业部的通知

重庆监管局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筹建车商营业部的通知

重庆监管局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筹建车商营业部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8.04.02
•【字号】渝保监筹建〔2018〕3号
•【施行日期】2018.04.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其他金融机构监管
正文
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筹建车商
营业部的通知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车商营业部的请示(渝人保财险发〔2018〕98号)收悉。

经审查,现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筹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车商营业部。

二、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该机构的筹建工作。

筹建期满未完成筹建工作的,应当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2015年修订)重新提出设立申请。

筹建机构在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任何保险经营活动。

三、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公司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交开业验收报告,经
批准后方可开业。

此复
重庆保监局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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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保监局关于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筹建两江
新区支公司、永川支公司的通知

【法规类别】保险监管
【发文字号】渝保监筹建[2016]22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6.12.06
【实施日期】2016.12.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重庆保监局关于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筹建两江新区支公司、永川支公
司的通知

渝保监筹建[2016]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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