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工业企业质量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2011)-苏政发[2011]1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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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2011)正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11〕121号2011年8月29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推动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根据国家部署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一)坚持把食品安全摆上更加突出位置。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着力加强食品安全制度和机制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
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食品安全面临的形势依然复杂严峻,特别是食品安全隐患大量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监管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迫切需要采取有力措施尽快加以解决。
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把确保食品安全作为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重点环节,把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把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以更高的标准,下更大的决心,坚持不懈地把我省食品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明确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
今后一个时期,我省食品安全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监管、标本兼治”的原则,既立足当前,强化整顿措施,严格环节监管,着力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监管机制,对食品产业链实行全覆盖管理,显著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化现代化水平、食品生产经营的规范化集约化程度和人民群众饮食消费的安全感满意度。
[2019年整理]企业信用等级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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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等级证明目录第一篇:企业信用等级证明第二篇:江苏省工业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申报证明材料第三篇:信用等级证明第四篇:银行信用等级证明第五篇:3a信用等级证明更多相关范文正文第一篇:企业信用等级证明企业信用等级证明中汽协建立了汽车出口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该体系主要由汽车出口企业的国际化素质管理、国际化发展程度、国际化财务状况、国际化管理状况、国际化信用记录、国际化重大负面影响事件等六个方面,并设立了38个分项指标。
作为第一批获“汽车出口企业信用等级证书”的企业,奇瑞、吉利、长城、比亚迪、安徽江淮、宇通和北汽福田等车企都榜上有名。
中汽协副秘书长师建华指出,随着中国汽车出口的快速发展,汽车出口企业在海外发展中面临一系列的问题,为保障汽车企业海外出口稳定有序,开展行业自律势在必行。
因此,中汽协决定从2014年起组织开展汽车出口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以其推动行业自律。
信用评价工作为行业协会如何做好行业企业的自律提供了一个基础的工作手段和方法,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中汽协将以此为试点逐渐推广到国内汽车整车、零部件和摩托车等企业。
本次出口企业的信用评价工作由商务部信用办公室和国资委行业协会领导进行,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组织实施128家中国大型纺织企业16日被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授予3a 信用等级证明,这是我国首次为纺织企业评定并发放企业信用等级。
根据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发布的名录,除了广东省丝丽国际集团服装有限公司、上海市纺织原料公司等128家企业获得3a评级外,另有广西吉天贸易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获得了2a评级。
在当天的发布会上,商务部副部长高虎城说,当前我国纺织服装进出口企业多达5万余家,企业面临的国际国内贸易环境的压力和考验前所未有。
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是推动行业自律、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的有力措施。
信用证支付方式信用证(letterofcredit,l/c),是指开证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第三方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企业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企业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1.18•【字号】徐政办发〔2015〕170号•【施行日期】2015.1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信用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企业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徐政办发〔2015〕17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徐州市企业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1月18日徐州市企业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实施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企业失信行为认定第三章失信惩戒第四章信用修复第五章异议处理第六章守信激励第七章保障措施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信用环境,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99号)、《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4—2016年行动计划》(徐政发〔2014〕5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注册或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经济活动的企业失信行为的认定、惩戒、管理,以及企业守信的激励。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信用办”)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市级行政管理部门、司法机关为执行本办法的主体。
各县(市)、区政府和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信用管理部门负责推进辖区内企业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的实施及管理。
市政府设立的徐州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以下简称“市信用中心”)负责徐州市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的日常管理。
第二章企业失信行为认定第四条市级行政管理部门、司法机关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失信行为标准,对企业失信行为予以认定,并按照相关规定向市信用中心报送失信企业名单及失信内容。
常用环保法律法规目录

常用环保法律法规目录(一)、环保综合类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9、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规划环评管理条例3、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4.《废旧电子电器产品回收处置管理规定》。
放射性同位素和辐射装置的安全和保护条例6。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7、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8、太湖流域管理条例9.《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11、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办法12、限期治理管理办法13.环境违法行为监督处理管理办法14。
环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16、关于规范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的指导意见17.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18。
江苏省环境违纪违法案件移交暂行办法19、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1、《江苏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22、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23、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4、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5、无锡市水环境保护条例26.无锡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27。
无锡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办法28。
危险废物转移收据管理办法2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30.环境保护部直接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目录31、环境保护部委托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32、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审批后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33、关于发布放射源编码规则的通知34.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无锡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35。
企业信用等级证明

企业信用等级证明中汽协建立了汽车出口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该体系主要由汽车出口企业的国际化素质管理、国际化发展程度、国际化财务状况、国际化管理状况、国际化信用记录、国际化重大负面影响事件等六个方面,并设立了38个分项指标。
作为第一批获“汽车出口企业信用等级证书”的企业,奇瑞、吉利、长城、比亚迪、安徽江淮、宇通和北汽福田等车企都榜上有名。
中汽协副秘书长师建华指出,随着中国汽车出口的快速发展,汽车出口企业在海外发展中面临一系列的问题,为保障汽车企业海外出口稳定有序,开展行业自律势在必行。
因此,中汽协决定从2014年起组织开展汽车出口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以其推动行业自律。
信用评价工作为行业协会如何做好行业企业的自律提供了一个基础的工作手段和方法,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中汽协将以此为试点逐渐推广到国内汽车整车、零部件和摩托车等企业。
本次出口企业的信用评价工作由商务部信用办公室和国资委行业协会领导进行,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组织实施128家中国大型纺织企业16日被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授予3a信用等级证明,这是我国首次为纺织企业评定并发放企业信用等级。
根据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发布的名录,除了广东省丝丽国际集团服装有限公司、上海市纺织原料公司等128家企业获得3a评级外,另有广西吉天贸易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获得了2a评级。
在当天的发布会上,商务部副部长高虎城说,当前我国纺织服装进出口企业多达5万余家,企业面临的国际国内贸易环境的压力和考验前所未有。
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是推动行业自律、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的有力措施。
信用证支付方式信用证,是指开证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第三方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
信用证是目前国际贸易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支付方式。
信用证中英文样本及说明:/forexers_fin/20140405/lettercredit.html商务印书馆《英汉证券投资词典》解释:信用证英语为:letterofcredit。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关于深入推进绿色认证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关于深入推进绿色认证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3.19•【字号】苏政办发〔2022〕21号•【施行日期】2022.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关于深入推进绿色认证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2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新闻出版局、省机关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省邮政管理局、南京海关《关于深入推进绿色认证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3月19日关于深入推进绿色认证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意见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2﹞8号)精神,加快建立统一的绿色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充分发挥绿色认证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重要作用,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把质量认证作为推进全省绿色产业发展和产业绿色化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构建统一管理、共同实施、权威公信、通用互认的绿色认证体系,推进统一的绿色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建设,增加绿色产品和服务供给,引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全面提升绿色发展质量和效益,为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版
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苏经信科技【2010】1081号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充分发挥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以下简称“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中的引导与示范作用,规范和加强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评价工作,依据《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技术中心是指:在全省工业重点产业特别是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中建立的具有技术创新方面示范和导向作用以及行业促进和带动作用的企业、行业内的技术经济组织。
第三条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经信委)会同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发改委)、江苏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江苏省财政厅(以下简称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省国税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省地税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以下简称南京海关)联合组织开展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评价工作。
第四条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每年组织一次。
受理认定申请的截止日期为每年5月15日。
第五条申请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有系统的创新战略和实施计划,企业技术创新运行机制和投入机制健全,具有较完善的组织机构以及研究、开发和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和技术创新能力,在全省同行业或者同领域中具备明显优势和重要地位;企业年销售收入不低于规定标准,其中高新技术产业不低于1亿元,其他产业不低于2亿元;企业实际缴纳税收不低于800万元;企业技术中心经费纳入企业财务年度预算,中心财务实行单独核算,年度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800万元,企业技术开发仪器原值不低于800万元;科技人员队伍结构合理,企业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50人;有较完善的产学研联合创新的组织架构。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江苏精品”认证管理办法
曾令荣:科学分析与准确把握“十四五”建材工业发展环境与形势趋势----兼论江苏省建材工业“十四 五”高质量发展路径(节二)源,服务建材工业高质量发展。
产业分工国际化:重塑世界建材产业分工和格局,向以技术、品牌、资本、模式输出为主的走出去 升级。
价值分配国际化:掌控世界建材产业主导权和 价值优先分配权,倡导竞合、共享的国际合作理 念。
竞争优势国际化:打造持续的国际竞争优势, 实现人才队伍、技术标准、研发创新、生产经营和资源配置的国际化。
(8)深化改革,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机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着力调整适应市场规律与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的适度适时适量关 系;质量、环保、标准、行业规范、准入条件、规划、政策引导等多管齐下,引导市场主体发挥作用;政府、 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企业主体要理顺关系,避免错位、越位和缺位。
方式:推进“四位一体”产业治理体系建设,发 挥新型智库参谋智囊作用,建立独立的第三方评估评价机制,加快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模式:加强企业管理创新和战略管理,创新商 业模式、经营方式,高度重视5G 与数字经济下的模式创新,构建现代企业管理体系。
途径:加强产业链上下游纵向延伸与横向拓展,经营方式由原材料制造商向全产业链服务商转 变,商业模式由单一材料供应商向集成供应与服务商转变,由重资产模式向轻资产模式转变。
要点:重视创新在价值形成中的贡献度和在分 配中的比重;重视跨界发展和融合发展;重视品牌 经营与战略管理;重视发挥区域、市场、组织和经营 协同等市场化平台模式的作用,提高行业话语权和市场配置主导权。
4结语面对新形势,建材行业要密切跟踪技术变革态 势,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探索行业发展方向,做好前瞻性布局。
要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制造业融 合发展,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 向,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加快制造业生产方式和企业形态根本性变革,夯实融合发展的基础支撑,健全法律法规,提升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 能化发展水平,努力实现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关于在全市工业企业开展QC小组活动的通知
江苏省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文件常州市科学技术局常州市总工会常州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开展企业质量创新活动的通知各辖市(区)相关部门、各有关企业: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和加快企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要求,进一步提升产业竞争力,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各类企业中开展质量创新活动,同时组织企业自主申报质量创新成果,并对成果进行评选表彰。
现将活动情况通知如下:一、活动目的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质量创新是指企业在生产实践中以满足顾客需求为目标,通过技术创新、组织创新、结构创新、管理创新、材料创新、工艺创新等手段不断改进产品和服务质量的过程。
通过质量创新活动,企业最终实现转型升级、节能减排、提升效益和增强竞争力,以达到常州市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的目的。
二、活动组织本次活动由市质监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总工会和市工商联等部门联合组织,由市质监局牵头,负责组织、申报、评审等相关事务工作。
各单位选派专家,组成专家组,负责企业质量创新活动的指导、活动成果的评审工作。
三、活动要求1、本次活动的主体是全市工业和服务业企业。
2、企业在开展质量创新活动时要以改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为宗旨,立足实际,突出创新,体现特色,认真研究和制定本企业的实施方案,不断探索质量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
3、本次活动的质量创新成果是指企业通过(1)质量管理方法模式创新;(2)采用新材料和新工艺;(3)企业群众性质量活动;(4)产品转型升级;(5)采用先进标准体系;(6)应用先进的信息技术等形式,使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并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企业申报的成果必须在材料申报截止期限内已结束,并产生实际效果的。
5、每个企业申报成果最多不超过三项。
6、评选出的获奖质量创新成果将汇集成册,作为质量管理培训和宣传的教材。
获奖成果将作为企业申报省市质量奖、名牌和质量信用评价的加分项目。
四、活动安排1、企业开展质量创新活动时间: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江苏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江苏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江苏省工业绿色发展,科学规范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暂行)。
第二条在江苏省境内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适用于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指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是指对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的企业所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种类、数量进行核定,对综合利用的技术条件和要求进行符合性判定的活动。
第四条评价工作按照自愿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评价活动。
第五条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依据本细则管理本辖区内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促进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规范化、绿色化、规模化发展。
第六条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的企业可依据评价结果,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生态环境部关于环境保护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有关规定,申请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以及减免增值税、所得税等相关产业扶持优惠政策。
第二章管理机制第七条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由第三方评价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机构),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发布的《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开展评价,目录随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目录动态调整。
第八条评价机构是指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的第三方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独立法人,在资源综合利用评估、评价、技术服务等相关领域具有一年以上业务经验,熟悉相关产业政策、标准和规范;(二)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事业单位等除外);(三)在江苏省境内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相应的工作条件,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四)从事资源综合利用的专职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从事节能、综合利用、资源、环境、建材等相关工作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财会类初级职称以上专职人员不少于1人;项目负责人须由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专职人员担任,并从事节能、综合利用、资源、环境、建材等行业相关业务不少于3年;评价机构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五)近2年承担节能、综合利用、资源、环境、建材等行业第三方服务任务不少于5项;(六)具有完备的评价内部控制程序,包括机构管理制度、评价工作规程、评价人员管理制度、专家审议制度等;(七)与委托评价的单位在产品技术开发、生产、销售等方面不存在利益关系;(八)信用良好;(九)具备所需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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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业企业质量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工业企业增强质量法制意识,切实履行法定质量义务,牢固树立“质量第一”、“以质取胜”的观念,引导企业信守质量信誉,推进工业企业质量诚信自律机制的形成,引导消费,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企业质量信用质量等级划分通则》国家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业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是指运用规范、统一的评价方法,对工业企业一定生产经营期间遵守国家质量相关法律法规、产品标准以及兑现质量承诺(或履行质量约定)的能力等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从而对工业企业的质量信用等级作出真实、客观、公正的综合评判。 第三条 工业企业质量信用评价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公开和企业自愿申请、不向企业收费的原则。 第四条 凡在江苏省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满足法定资质、行政许可和强制性认证等方面要求,正常生产经营二年以上的工业企业均可列入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范围。 第二章 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划分 第五条 企业质量信用等级是反映工业企业取得消费者(用户)对其产品(服务)质量信任的能力;这种能力由企业在遵守质量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标准以及兑现质量承诺(或履行质量约定)的基础上,提供产品(服务)在全寿命周期内满足消费者(用户)的需求或期望来实现。 第六条 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原则上从高到低分为A、B、C、D四等。对A等可进一步细分为级。每等细分差别,可用表示字母的数量来区分。在同一等中,字母数量越多,表示质量信用程度越高(质量信用风险越低)。例如,A级可细分为A级、AA级、AAA级等。 质量信用A级企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质量信用风险很小,具有维持高水平质量信用的主观意愿、产品质量和保障能力,在一定时期内无质量信用不良行为记录。 质量信用A级企业应满足下列要求(但不限于): (1)遵守质量相关法律法规,满足法定资质、行政许可、强制性标准和强制性认证等方面要求。一定时期内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监督检查不合格记录,无质量违法、违规记录,无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行为记录,无质量虚假宣传行为记录;无违背质量承诺的行为记录。 (2)重视质量信用的管理工作,将提高质量信用水平纳入其管理理念和目标中,能够通过质量信用的有效管理实现质量信用水平的持续改进。 (3)按照先进的标准提供产品(服务),质量稳定、信誉高,近期无因质量问题导致的索赔和退货,一定时期内无质量事故。 (4)重视质量信用保障能力建设,人力、财力、设备设施等资源充分、技术先进且成熟度高、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能够跟踪、监测产品的质量状况,能够及时解决顾客投诉,具有较强的质量风险控制和应急能力。必要时能够提供产品质量担保。 (5)关注顾客价值,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在金融、税务、商务、环保和安全生产等方面无不良行为记录,顾客满意度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质量信用B级企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质量信用风险较小,具有维持其质量信用水平的主观意愿、产品质量和保障能力,近期无质量信用不良行为记录。 质量信用B级企业应满足下列要求(但不限于): (1)遵守质量相关法律法规,满足法定资质、行政许可、强制性标准和强制性认证等方面要求。近期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监督检查不合格记录,无质量违法、违规记录,无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行为记录,无质量虚假宣传行为记录,无违背质量承诺的行为记录。 (2)重视质量信用的管理,具有能够兑现其质量信用承诺的管理能力。 (3)按照标准提供产品(服务),质量稳定,近期内无质量事故。 (4)人力、财力、设备设施等资源充分、技术成熟、质量管理体系较健全。能够及时处理顾客投诉,及时解决因质量问题导致的索赔和退货,具有一定的质量风险应急能力。 (5)能够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顾客满意度不低于行业的平均水平。 质量信用C级企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信用风险较大,维持其质量信用水平的主观意愿不强、产品质量不稳定、保障能力较低,在近期内存在质量信用相关不良行为记录,但未出现严重质量失信事件,也未因质量失信行为造成重大人身危害、经济损失或社会不良影响。 当企业发生下列行为之一时(但不限于),可划分为质量信用C级企业: (1)实行行政许可管理的企业和强制性认证的产品,未满足行政许可和强制认证的要求,但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整改能够达到要求。 (2)近期内存在质量违法、违规记录,但未造成重大人身危害或经济损失。 (3)产品质量不稳定,产品质量低于企业明示或承诺标准或无标生产按规定整改。在近期内存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或监督检查不合格记录。 (4)在产品质量上存在虚假宣传行为,但未造成重大人身危害或经济损失。 (5)未能及时解决因企业责任而引起的质量投诉,索赔和退货,发生过因质量问题而导致的一般事故。 质量信用D级企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信用风险很大,企业违法生产经营,且给社会及消费者造成重大人身危害、经济损失或社会不良影响。 当企业发生下列行为之一时(但不限于),可划分为质量信用D级企业: (1)企业无法定资质或法定资质失效。实行行政许可管理的企业、强制性认证的产品,未满足行政许可和(或)强制认证的要求,且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仍未达到要求。 (2)有严重质量违法、违规行为,且达到吊销行政许可、吊销营业执照或移送司法机关的程度。 (3)产品无标准生产,近期屡次、大量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连续受到执法监督处罚或连续发生质量监督抽查或检查不合格的情况。 (4)近期屡次进行产品质量的虚假宣传,给社会及消费者造成重大人身危害或经济损失。 (5)近期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连续发生质量事故,给社会及消费者造成重大人身危害或经济损失。 注:“一定时期”表示的具体时间应根据企业所在的行业特点和产品寿命周期的长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 注:“近期”表示的具体时间可根据产品和行业特点、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通常指一年内。 注:“质量事故”指由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包括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不良社会影响等在内的意外事件。根据造成损失大小或危害程度不同,质量事故可分为一般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 第三章 质量信用评价指标体系 第七条 质量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由指标与权重两部分组成。评价指标由基本指标、评议指标二方面构成。基本指标反映工业企业质量信用评价内容的基本情况。评价指标是对影响企业质量信用等级的非定量因素进行判断分析。二方面指标相互补充、配合,最后形成企业质量信用评价的结果。 第八条 质量信用评价指标及权重。 第九条 对工业企业质量信用评价采用千分制。其中:基本指标权重为80%、评价指标权重为20%。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为计算方便两指标均按1000分确定,最后还原。 A:综合评价得分达到700分以上(含700分); B:综合评价得分达到600分以上(含600分); C:综合评价得分600分以下; D: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工业企业自动列入。 第十条 集团公司评价。对于集团公司的评价,原则上以集团公司整体质量管理水平和主要产品实物质量状况作为评价基础资料。 第四章 质量信用评价方法 第十一条 工业企业质量信用评价采用以定量分析为主,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定量分析采用功效系数法,定性分析采用综合分析判断法。 第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功效系数法”是将所要考核的各项指标分别对照相应的标准值,通过功效函数转化为可以度量计分的方法。 第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综合分析判断法”是综合考虑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状况、质量保证能力实际效果、产品和服务质量等非计量因素,进行比较分析判断的方法。 第十四条 评价标准值是对评价对象进行客观、公正、科学分析判断的标尺。企业评价标准值依据当前国内外质量管理及产品质量平均先进水平确定。 第五章 质量信用评价组织 第十五条 “质量信用评价组织”是指开展质量信用评价业务的组织机构,包括质量信用评价审定委员会、质量信用评价管理部门和质量信用评价专家咨询组。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质监局)质量信用评价审定委员会负责全系统的质量信用评价工作,对质量信用评价结果进行审定。 质量信用评价管理部门指省质监局主管质量信用评价业务的部门,主要负责质量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评价办法的制定推行、评价业务的监督、检查和修订,负责A级以上工业企业的审定等工作。 省质监局成立质量信用评价专家咨询组,成员由质监系统内外质量管理、信用评价、行业专家等组成,为开展质量信用评价提供专业咨询。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市质监局)质量信用评价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的质量信用评价工作。主要职责是:制定评价工作方案,培训评价人员;对评价人员报送的评价报告、基础数据和基础资料进行审核;负责评价报告的撰写、评价业务指标的统计、评价档案和评价人员的管理,负责辖区内A级以上企业的初审和推荐,以及B级(含B级)以下企业的信用评价审定等具体工作。 第六章 质量信用评价工作程序 第十六条 “质量信用评价工作程序”是指进行质量信用评价业务所遵循的操作步骤,包括:评价准备、级别初评、级别审查与审定、跟踪监测、监督检查等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