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合同纠纷案由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的通知-法〔2020〕346号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的通知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的通知法〔2020〕3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实际,对2011年2月18日第一次修正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作如下修改:一、修改第一级案由3个1.变更第一级案由“第四部分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为第一级案由“第四部分合同、准合同纠纷”。
2.变更第一级案由“第十部分适用特殊程序案件案由”为第一级案由“第十部分非讼程序案件案由”。
3.增加第一级案由“第十一部分特殊诉讼程序案件案由”。
二、修改第二级案由13个4.增加第二级案由“三十、独立保函纠纷”。
5.变更第二级案由“三十三、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为“三十四、认定自然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6.增加第二级案由“三十五、指定遗产管理人案件”。
7.增加第二级案由“三十七、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8.增加第二级案由“三十八、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9.增加第二级案由“四十二、公司清算案件”。
10.增加第二级案由“四十三、破产程序案件”。
11.增加第二级案由“四十六、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
合同违约纠纷案由

合同违约纠纷案由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文件,是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当一方或双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方式履行其义务,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者影响合同目的实现时,就构成了合同违约。
合同违约纠纷案由是指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一方或双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要求而引起的纠纷。
合同违约纠纷案由通常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一、拖延履行:当一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履行合同义务,即为拖延履行。
拖延履行会影响对方合同权利的实现,造成经济损失。
二、不履行:当一方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丧失了履行合同义务能力,即为不履行。
不履行会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影响合同目的的实现。
四、违约金不支付:当一方违约后未支付违约金,即为违约金不支付。
违约金是一种对违约行为的经济处罚,如果未支付违约金,会引发另一起合同违约纠纷。
五、双方互相违约:有时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都存在违约情况,即为双方互相违约。
双方的违约会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需要通过协商或仲裁来解决。
在合同违约纠纷案由中,当一方或双方存在违约行为时,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和法律规定,及时采取合法手段来解决纠纷。
通常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来解决合同违约纠纷:一、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合同违约纠纷。
协商可以达成合意解决方案,减少法律纠纷的发生。
三、提起诉讼:如果依然无法达成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解决合同违约纠纷。
法院将根据相关合同和法律规定,作出相应的裁决。
在合同违约纠纷案由中,双方当事人应当留意以下几点:一、合同的约定: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内容,了解各自的权利义务。
只有明确的合同约定才能判断是否构成违约。
二、保留证据:当发生合同违约行为时,双方应当及时保留证据,如书面通知、合同文本、支付凭证等,以便在解决纠纷时提供证据支持。
三、法律知识:双方当事人应当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以便在纠纷解决过程中能够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
公司诉讼案由全解析66个办案思路及实操指南

公司诉讼案由全解析66个办案思路及实操指南作为一名公司法务人员或律师,熟悉并了解各种公司诉讼案由是非常重要的。
公司诉讼案由是指公司在法律层面上可能涉及的各种纠纷和争议的原因。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应对这些案由,本文将全面解析66个常见的公司诉讼案由,并提供办案思路和实操指南。
一、劳动争议类案由:1.劳动合同纠纷2.职工权益保护案件3.劳动报酬争议4.劳动关系确认纠纷5.职工工伤赔偿纠纷二、知识产权类案由:6.专利权纠纷7.商标权纠纷8.著作权纠纷9.商业秘密侵权纠纷10.不正当竞争纠纷三、合同纠纷类案由:11.货物买卖合同纠纷12.建设工程合同纠纷13.借款合同纠纷14.租赁合同纠纷15.投资合作合同纠纷四、公司治理类案由:16.股东之间纠纷17.董事会决议纠纷18.股东大会决议纠纷19.股权转让合同纠纷20.公司违法行为申报诉讼五、债权债务类案由:21.违约责任纠纷22.债权确认纠纷23.破产清算纠纷24.动产抵押权纠纷25.不正当竞争纠纷六、侵权纠纷类案由:26.人格权纠纷27.名誉权纠纷28.隐私权纠纷29.著作权侵权纠纷30.商业秘密侵权纠纷七、房地产纠纷类案由:31.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32.房屋买卖合同纠纷3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34.土地使用权纠纷35.土地征收与补偿纠纷八、金融类案由:36.金融借款合同纠纷37.保险合同纠纷38.信用卡纠纷39.金融机构违约纠纷40.金融诈骗纠纷九、反垄断类案由:41.垄断协议纠纷4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43.垄断价格纠纷44.捆绑销售纠纷45.独家经营纠纷十、环境保护类案由:46.环境污染责任纠纷47.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案件48.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纠纷49.生态修复赔偿纠纷50.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案件十一、破产类案由:51.破产债权人申请确认破产52.破产债务人财产保全纠纷53.破产清算责任纠纷54.破产债权确认纠纷55.破产债务人民事责任纠纷十二、合伙制纠纷类案由:56.合伙人权益纠纷57.合伙企业合同纠纷58.合伙企业解散纠纷59.合伙企业清算纠纷60.合伙企业违反限制竞争纠纷以上是66个常见的公司诉讼案由,每个案由都可能涉及不同的法律条款和解决办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0.12.29•【文号】法〔2020〕347号•【施行日期】2021.01.01•【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事诉讼综合规定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法〔2020〕3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为切实贯彻实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对2011年2月18日第一次修正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以下简称2011年《案由规定》)进行了修改,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现将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以下简称修改后的《案由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1年《案由规定》施行以来,在方便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规范人民法院民事立案、审判和司法统计工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随着民事诉讼法、邮政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环境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英雄烈士保护法等法律的制定或者修订,审判实践中出现了许多新类型民事案件,需要对2011年《案由规定》进行补充和完善。
特别是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迫切需要增补新的案由。
经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对2011年《案由规定》进行了修改。
现就各级人民法院适用修改后的《案由规定》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民事案件案由在民事审判规范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认真学习掌握修改后的《案由规定》民事案件案由是民事案件名称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案件所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是对当事人诉争的法律关系性质进行的概括,是人民法院进行民事案件管理的重要手段。
建立科学、完善的民事案件案由体系,有利于方便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有利于统一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有利于对受理案件进行分类管理,有利于确定各民事审判业务庭的管辖分工,有利于提高民事案件司法统计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从而更好地为创新和加强民事审判管理、为人民法院司法决策服务。
合伙(纠纷)答辩状(精选21篇)

合伙(纠纷)答辩状(精选21篇)合伙(纠纷)答辩状篇1答辩人:地址:被答辩人:地址:法定代表人:答辩人因与原告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一、原告所诉与事实严重不符,原被告双方并未就合伙账目进行清算。
1、根据双方签订的《合伙经营》的规定,合伙人在不给合伙经营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擅自退伙后,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而原告并未遵守此条规定履行通知义务,擅自单方结束合伙事务,致使合伙发生亏损,严重损害了答辩人的利益,因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但其在单方面编制的统计表中根本没有将这笔赔偿费用计算在内。
2、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纯属原告单方面自行编制的统计表,没有经过双方核对确认,因此依法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作为合伙双方清算的依据。
3、需特别指出的是,原告提供的统计数字中不仅多项与事实不符,而且统计时计算的方法也不正确。
其中证据______________属于原告单方的意思,没有经过答辩人的同意,答辩人不予认可。
二、原告提起的诉请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应就其第一项诉请(被告承担因合伙清算后应承担的合法债务________元)提供合法有效的记账账目来证明,而从其向法院提供的现有证据来看,并非合法有效的经双方核对确认的记账账目,无法确认双方合伙经营期间的盈亏情况,因此,原告应就此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至于第二项诉请(被告支付自起诉时起至付清该债务时的利息)因双方没有进行过清算,无法确认实际债权债务的具体数额,原告诉请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此致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伙(纠纷)答辩状篇2答辩人:地址:代理人:被答辩人:地址被答辩人:地址:代理人就王某某(以下简称原告)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大竹县人民法院诉龙某某(以下简称被告)房屋纠纷一案,现作如下答辩:答辩事项:被答辩人起诉的主张违背事实,不符合法律规定,请求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民事案由有哪些(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全文)

民事案由有哪些(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全文)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一、合同纠纷案由缔约过失责任纠纷:适用于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造成了另一方当事人的损失,因此承担赔偿受害人损失法律后果的案件。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适用于当事人对订立的合同有效、无效、可撤销和效力待定的认识出现分歧而引发纠纷的案件。
(1)确认合同有效纠纷(2)确认合同无效纠纷债权人代位权纠纷:适用于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债权人为保全债权,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现有债权而引发纠纷的案件。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适用于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或者权利的行为危害债权的实现时,债权人申请法院予以撤消的案件。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适用于因合同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引发纠纷的案件。
债务转移合同纠纷:适用于债务人将自己所承担的债务转移给他人承担的行为引发纠纷的案件。
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适用于因当事人将合同的权利与义务一并转给第三人而引发纠纷的案件。
悬赏广告纠纷:适用于发出悬赏广告的人未按照广告的约定支付报酬而引发纠纷的案件。
买卖合同纠纷:(1)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适用于因当事人约定,买受人按照一定的期限分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的买卖合同而引发纠纷的案件。
(2) 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适用于因当事人约定按货物样品确定买卖标的物的买卖合同而引发纠纷的案件。
(3) 试用买卖合同纠纷:适用于因合同成立时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买受人试用,买受人在一定期间内试用后承认购买并支付价款或者不承认购买并退回标的物的买卖合同而引发纠纷的案件。
(4) 互易纠纷:适用于因双方当事人以金钱以外的财产进行相互交换、转移标的物所有权而达成的协议引发纠纷的案件。
(5)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适用于营业地分别处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当事人之间就货物买卖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引发纠纷的案件。
(6)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7) 电视购物合同纠纷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适用于因招标人公布买卖标的物的出卖条件,投标人参加投标竞买,招标人选定中标人的买卖方式而引发纠纷的案件。
民事案由规定(完整版)
民事案由规定(完整版)民事案由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文将对常见的民事案由进行分类规定。
一、合同纠纷1. 货物买卖、租赁合同纠纷;2. 建设工程、装饰装修合同纠纷;3. 运输、仓储、保管合同纠纷;4. 融资租赁、抵押、质押、担保合同纠纷;5. 借款合同纠纷;6. 委托、劳务合同纠纷;7. 合伙、合资、合作、合营等合同纠纷;8. 知识产权、技术合同纠纷;9. 应履行的合同纠纷。
二、侵权责任纠纷1. 损害赔偿;2. 知识产权侵权;3. 不正当竞争;4. 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侵权;5. 侵害人身权、财产权等行为;6. 侵害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权益行为;7. 违反合同、违反法律、违反规章制度等行为;8. 消费者侵权责任纠纷;9. 同类专业人员侵权及其他侵权行为。
三、婚姻家庭纠纷1. 离婚、撤销婚姻等纠纷;2. 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纠纷;3. 精神损害赔偿及抚养费、扶养费等纠纷;4. 继承纠纷;5. 收养、监护、抚养等纠纷;6. 出生权、监护权、探视权及其他家庭关系纠纷;7. 夫妻共同财产纠纷;8. 夫妻生育、抚养等纠纷;9. 遗嘱效力等纠纷。
四、劳动争议1. 合同订立、执行与解除纠纷;2. 劳动报酬与工伤待遇纠纷;3. 批准与解除劳动关系;4. 职工权益保护;5. 流动人员与用人单位劳动争议;6. 劳动保护、劳动安全与卫生纠纷;7. 职业培训补偿纠纷;8. 高温津贴、加班费、年终奖及其他福利待遇;9. 其他劳动争议。
附件:此处列举所需要的附件,具体情况因案件而异。
法律名词及注释:此处列举住宅区等法律名词及简要注释,如需深入了解,请查阅相关法律法规。
困难及解决办法:1. 对案件的认识不够深入:建议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实践操作的积累;2. 找不到合适的证据:可考虑超期证明、证人传票、专家鉴定等方式获取证据。
3. 法律适用难点:建议找到相关专家咨询或征求其他学习、实践者的看法以获得更佳解决办法。
2023民事案件案由一览表
2023民事案件案由一览表一、引言民事案件案由是指民事诉讼中,涉及各种法律关系的特定类型案件,其案由的正确确定对于司法公正和效率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对2023年可能涉及的民事案件案由进行梳理和总结,以供参考。
二、财产权案由1. 合同纠纷2023年合同纠纷案件可能涵盖各类合同类型,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劳动合同等。
2. 不当得利纠纷此类案件涉及恶意侵占、不当得利等财产权益争议。
3. 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可能包括人身伤害赔偿、名誉权侵害、知识产权侵权等。
4. 承诺不履行纠纷如购房合同无法履行、建筑工程未按约定完成等。
5. 违约金和赔偿纠纷涉及约定违约金和赔偿金额等纠纷。
三、家事案由1. 婚姻家庭纠纷包括离婚、婚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纠纷等。
2. 继承纠纷继承纠纷案件可能涉及遗嘱执行、继承份额分配等。
3. 监护权纠纷涉及监护权归属、探望权等争议。
四、劳动争议案由1. 劳动合同纠纷涉及工资支付、劳动关系解除等。
2. 工伤赔偿纠纷包括工伤事故赔偿、劳动保护等问题。
3. 劳动争议调解此类案件涵盖劳动关系纠纷调解和仲裁等。
五、知识产权案由1. 商标权纠纷包括商标申请、商标侵权等纠纷。
2. 专利权纠纷涉及专利申请、专利侵权等问题。
3. 著作权纠纷包括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等。
六、侵权案由1. 人身权利侵害涉及人身伤害、人身自由等侵害。
2. 名誉权权属纠纷包括名誉侵害案件。
3. 环境侵权涉及环境破坏、污染等侵权问题。
七、其他案由1. 合伙纠纷涉及合伙协议、合伙利益分配等。
2. 不当竞争纠纷包括商业秘密保护、商业诋毁等案件。
3. 债权债务纠纷涉及借贷纠纷、债务追偿等。
八、结语以上所列案由仅为2023年可能出现的民事案件案由一览表,其具体适用情况仍需参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实际发生的案件情况。
司法机关应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条文进行合理判断和裁决,以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秩序的稳定发展。
建筑工程施工合伙纠纷案
建筑工程施工合伙纠纷案一、案情简介原告: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原告”)被告:张某、李某(以下简称“两被告”)原告与两被告共同成立了一家建筑工程施工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原告负责提供施工技术和管理,两被告负责筹集资金和采购材料。
合伙企业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施工业务。
在合伙企业运营期间,原告按照约定负责施工技术和管理,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然而,由于市场环境变化和资金链断裂,合伙企业陷入了经营困境。
原告多次要求两被告追加投资和解决资金问题,但两被告未能履行其义务。
由于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持续恶化,原告决定退出合伙企业。
然而,两被告拒绝接受原告的退出要求,并声称原告无权单方面退出合伙企业。
双方因此发生了纠纷。
二、原告的诉讼请求1. 判决确认原告有权单方面退出合伙企业;2. 判决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退出合伙企业后的合法权益,包括原告的出资、利润分配等;3. 判决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三、被告的答辩意见两被告承认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不佳,但认为原告无权单方面退出合伙企业。
两被告主张,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尚未届满,且原告未履行完毕其在合伙企业中的义务,因此原告无权要求退出。
两被告还表示,即使原告有权退出,也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扣除原告在合伙企业中的权益。
四、法院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合伙企业应当遵守合伙协议的约定。
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案中,原告与两被告共同成立了合伙企业,并签订了合伙协议。
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原告负责提供施工技术和管理,两被告负责筹集资金和采购材料。
在合伙企业运营期间,原告按照约定履行了其义务。
然而,由于市场环境变化和资金链断裂,合伙企业陷入了经营困境。
原告多次要求两被告追加投资和解决资金问题,但两被告未能履行其义务。
在这种情况下,原告有权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和《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单方面退出合伙企业。
合伙合同纠纷财产分配典型案例
合伙合同纠纷财产分配典型案例案例概述:本案为一合伙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因合作经营一家餐厅产生争议。
双方开始时合作顺利,但随着经营时间的增长,双方在公司经营、财务管理等方面产生分歧。
最终双方决定终止合作关系,并对财产进行分配。
但在具体的财产分配上,双方产生了激烈的争执。
甲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方向其支付其应得的利润和损失赔偿。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双方在合伙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财产分配的具体方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同时法院也考虑到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投入和贡献,对甲方的合理诉求予以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应的利润和损失赔偿。
案件背景:甲乙双方于2018年签订了一份合伙合同,共同经营一家餐厅。
合同中约定,双方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
然而在经营过程中,双方在公司经营、财务管理等方面产生了分歧。
甲方认为乙方的管理方式存在问题,导致餐厅的盈利能力下降;而乙方则认为甲方的投资不足,无法实现预期的收益。
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双方决定终止合作关系,并对财产进行分配。
但在具体的财产分配上,双方产生了激烈的争执。
甲方认为其应得的利润和损失赔偿应当得到保障;而乙方则认为甲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分析:1. 合同约定不明确:在本案中,双方在合伙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财产分配的具体方式。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伙合同应当载明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等内容。
由于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因此双方对于财产分配的方式产生了争议。
2. 法定分配原则: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是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来办理;如果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则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来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在本案中由于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财产分配的方式,因此需要按照法定分配原则进行处理。
3. 双方投入与贡献:在分配财产时,还需要考虑双方在公司经营、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投入和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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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合同纠纷案由
背景介绍:
此合伙合同纠纷案由涉及到一家名为XYZ公司的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分别是
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
合伙企业成立的初衷是共同经营一间餐厅,并分享利润与风险。
由于各方在合伙协议中规定的合作条款上出现争议,导致合伙关系破裂并引发纠纷。
争议焦点:
1. 利润分配:合伙协议中约定了各方的利润分配比例为甲方占40%,乙方占30%,丙
方占20%,丁方占10%。
在实际经营过程中,甲方发现丙方和丁方私下进行利润调整,将甲方的分配比例降低至30%。
甲方认为此举违反了合伙协议,在合作关系受到损害后选择终
止合作。
2. 资金管理:合伙协议中规定乙方负责管理合伙企业的资金,并进行财务报表的编
制和审查。
甲方在核查财务报表时发现存在多项不合规的财务操作,包括未经甲方同意就
以合伙企业名义借贷、挪用资金等行为。
甲方认为乙方未按照协议约定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导致合伙企业财务状况严重受损。
3. 管理权纠纷:合伙协议中约定甲方担任合伙企业的负责人,负责决策和管理相关
事务。
在实际经营过程中,乙方和丙方经常擅自决策,未经甲方同意就改变餐厅的经营方向、装修和采购等事宜,导致合作关系紧张,合伙企业未能达到预期利益。
纠纷解决方式:
合伙协议中约定了合伙纠纷的解决方式为仲裁。
各方同意通过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并遵守仲裁结果。
各方主张:
1. 甲方:要求恢复合伙协议约定的利润分配比例,并要求丙方和丁方赔偿因利润调
整导致的经济损失。
2. 乙方:表示自己依照合伙协议履行了管理职责,并对财务问题负有责任,但否认
存在挪用资金的行为。
3. 丙方和丁方:承认在利润分配上有调整,但认为这是为了实现更好的经营效益而
作出的合理调整。
案件进展:
此纠纷案件正在等待仲裁委员会的裁决。
各方已提交了相关证据和意见,并等待仲裁庭进行调查和裁决。
各方希望通过仲裁获得公正的解决方案,解除纠纷同时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以上为合伙合同纠纷案由的简要概述。
案件的最终解决和调解结果将取决于仲裁委员会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