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等级划分

高空作业等级划分
高空作业等级划分

高空作业标准分级

本标准为高处作业的基础标准,是高处作业时采取劳动安全防护措施和加强劳动安全科学管理的依据。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高处作业。

1 基本定义

1.1 高处作业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1.2 坠落高度基准面

通过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

1.3 最低坠落着落点

在作业位置可能坠落到的最低点,称为该作业位置的最低坠落着落点*。

1.4 高处作业高度

作业区各作业位置至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之间的垂直距离中的最大值,称为该作业区的高处作业高度。

* 其可能坠落范围半径R,根据高度h不同分别是:

当高度h为2--5m时,半径R为2m;

当高度h为5m以上至15m时,半径R为3m;

当高度h为15m以上至30m时,半径R为4m;

当高度h为30m以上时,半径R为5m。

高度h为作业位置至其底部的垂直距离。

2 高处作业的级别

2.1 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2.2 高处作业高度在5m以上至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2.3 高处作业高度在15m以上至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2.4 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3 高处作业的种类和特殊高处作业的类别

3.1 高处作业的种类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种。

3.2 特殊高处作业包括以下几个类别:

3.2.1 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3.2.2 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3.2.3 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3.2.4 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3.2.5 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3.2.6 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3.2.7 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3.2.8 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

3.3 一般高处作业系指除特殊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

4 标记

高处作业的分级,以级别、类别和种类标记。一般高处作业标记时,写明级别和种类;特殊高处作业标记时,写明级别和类别,种类可省略不写。

例1:三级,一般高处作业;

例2:一级,强风高处作业;

例3:二级,异温、悬空高处作业。

保持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

风险等级划分

附件五半定量评估风险分级 利用SEP法进行的风险评估,可以按照风险值高低将风险分为表1所示的3个级别。 表1发电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 序号风险等级风险值(R)控制要求 1 高风险200≤R 考虑停止、停用,立即采取处置措施 3 中风险20≤R<200 需要采取措施进行纠正 4 低风险R<20 需要进行关注 SEP 分值如下: 序号后果分值 1 安全 可能造成死亡≥3人;或重伤≥10人; 可能造成设备或财产损失≥1000万元。 100 健康 可能造成3~9例无法复原的严重职业病; 可能造成9例以上很难治愈的职业病。 环保产生的环保事件后果严重,潜在影响构成环保事故及以上等级 2 安全 可能造成1~2人死亡;或重伤3~9人。 可能造成设备或财产损失在100万元到1000万元之间。 50 健康 可能造成1~2例无法复原的严重职业病; 可能造成3~9例以上很难治愈的职业病。 环保 产生的环保事件对周围居民造成恶劣的影响,企业受到居民投诉,被迫停产进行限期治理(对人的影响) 3 安全 可能造成重伤1~2人; 可能造成设备或财产损失在10万元到100万元之间。 25 健康 可能造成1~2例难治愈或造成3~9例可治愈的职业病; 可能造成9例以上与职业有关的疾病。 环保主要环保设施发生故障致使机组停运、紧急抢修恢复后方可继续生产 4 安全 可能造成轻伤3人以上; 可能造成设备或财产损失在1万元到10万元之间。 15 健康 可能造成1~2例可治愈的职业病; 可能造成3~9例与职业有关的疾病。 环保 产生的污染物超过国家、地方标准或消耗的资源高于同行业最低水平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进行专项改造才可达标 5 安全 可能造成轻伤1~2人; 可能造成设备或财产损失在1000元到1万元之间。 5 健康 可能造成1~2例与职业有关的疾病; 可能造成3~9例有影响健康的事件。

公路等级划分

对公路技术等级的划分做简要介绍。 公路根据功能和适应的交通量分为以下五个等级: 1 高速公路为专供汽车分向分车道行驶并应全部控制出入的多车道公路。 四车道高速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 25000-55000 辆。 六车道高速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 45000-80000 辆。 八车道高速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 60000-100000 辆。 2 一级公路为供汽车分向分车道行驶并可根据需要控制出入的多车道公路。 四车道一级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 15000-30000 辆。 六车道一级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 25000-55000 辆。 3 二级公路为供汽车行驶的双车道公路。 双车道二级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 5000 -15000 辆。 4 三级公路为主要供汽车行驶的双车道公路。 双车道三级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车辆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 2000- 6000 辆。 5 四级公路为主要供汽车行驶的双车道或单车道公路。 双车道四级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车辆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2000 辆以下。 单车道四级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车辆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400 辆以下。 功能、路网规划和交通量是公路技术等级划分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注入了服务水平、通行能力作为公路技术等级的标准。 一级公路按“供汽车分向、分车道行驶”定义根据我国现况存在两种功能。当作为集散公路时纵横向干扰较大,为保证供汽车分道、分向行驶,可设慢车道供非汽车交通行驶。作为干线公路时,为保证运行速度、交通安全和服务水平,应根据需要采取控制出入措施。 二级公路为“供汽车行驶的双车道公路”为保证汽车的行驶速度和交通安全,在混合交通量大的路段可设置慢车道供非汽车交通行驶。 三、四级公路为“主要供汽车行驶的双车道公路”是指主要技术指标按供汽车行驶的要求设计,但同时也允许拖拉机、畜力车、人力车等非汽车交通使用车道,其混合交通特征明显,设计速度应在40km/h 以下 公路等级划分 2009-01-21 17:05 公路根据功能和适应的交通量分为: 功能: 1、高速公路,专门为汽车分向、分车道行驶,并应全部控制出入的多车道公路。 2、一级公路,为汽车分向分车道行驶并根据需要控制出入的多车道公路。 3、二级公路,为供汽车行驶的双车道公路。 4、三级公路,为主要供汽车行驶的双车道公路。 5、四级公路,为主要供汽车行驶的双车道或单车道公路。 交通量: 1、高速公路 ——四车道适应车流量(全部将各类汽车折合小型客车,以下同)日均25000~55000辆 ——六车道45000~80000辆 ——八车道60000~100000辆

重大危险源判定及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企业重大危险源判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长期或短期生产、加工、运输、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功能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对照附录A中相关物质辨识标准以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中规定的重大危险源物质,福建南纺涉及的液化石油气、二甲基甲酰胺、双氧水等属于危险化学品。 表2-10 重大危险源判定 企业环境事件风险等级划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划分可根据企业周边环境风险受体的3种类型,按照化学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生产工艺过程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M)矩阵,确定企业环境风险等级。 一、化学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 根据企业生产原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催化剂、辅助生产物料是否涉及《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附表1和附表2中所列化学物质,计算所涉及化学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在附表1或附表2中临界量的比值Q:

1、当企业只涉及一种化学物质时,该物质的总数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 2、当企业存在多种化学物质时,则按式(1)计算物质数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 Q=q 1/Q 1 +q 2 /Q 2 +…+q n /Q n (1) 式中:q 1, q 2 , ..., q n ——每种化学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 Q 1, Q 2 , ..., Q n ——每种化学物质的临界量,t。 当Q<1时,企业直接评为一般环境风险等级,以Q表示。 当1≤Q时,将Q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0;分 别以Q 1、Q 2 和Q 3 表示。 根据以上计算公式和表2-10重大危险源判定,计算企业的Q值为: Q=50+45/50+5/50+5000+200= 二、生产工艺过程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M) 采用评分法对企业生产工艺过程、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废水去向等指标进行评估汇总,确定企业生产工艺过程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M)。企业生产工艺过程与风险控制水平评估指标及分级分别见表2-11与表2-12。 表2-11 企业生产工艺过程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评估指标

路面等级与分类

(三)路面等级与分类 1.路面等级 路面等级按面层材料的组成、结构强度、路面所能承担的交通任务与使用的品质划分为高级路面、次高级路面、中级路面与低级路面等四个等级。 2.路面类型 (1)路面基层的类型。按照现行规范,基层(包括底基层)可分为无机结合料稳定类与粒料类。无机结合料稳定类有:水泥稳定土、石灰稳定土、石灰工业废渣稳定土及综合稳定土;粒料类分级配型与嵌锁型,前者有级配碎石(砾石),后者有填隙碎石等。 ①水泥稳定土基层。在粉碎的或原来松散的土中,掺人足量的水泥与水,经拌与得到的混合料在压实养生后,当其抗压强度符合规定要求时,称为水泥稳定土。可适用于各种交通类别的基层与底基层,但水泥土不应用作高级沥青路面的基层,只能作底基层。在高速公路与一级公路的水泥混凝土面板下,水泥土也不应用作基层。 ②石灰稳定土基层。在粉碎或原来松散的土中掺入足量的石灰与水,经拌与、压实及养生得到的混合料,当其抗压强度符合规定要求时,称为石灰稳定土。适用于各级公路路面的底基层,可作二级与二级以下的公路的基层,但不应用作高级路面的基层。 ③石灰工业废渣稳定土基层。一定数量的石灰与粉煤灰或石灰与煤渣与其她集料相配合,加入适量的水,经拌与、压实及养生后得到的混合料,当其抗压强度符合规定要求时,称为石灰工业废渣稳定土,简称石灰工业废渣。适用于各级公路的基层与底基层,但其中的二灰土不应用作高级沥青路面及高速公路与一级公路上水泥混凝土路面的基层。 ④级配碎(砾)石基层。由各种大小不同粒径碎(砾)石组成的混合料,当其颗粒组成符合技术规范的密实级配的要求时,称其为级配碎(砾)石。级配碎石可用于各级公路的基层与底基层,可用作较薄沥青面层与半刚性基层之间的中间层。级配砾石可用于二级与二级以下公路的基层及各级公路的底基层。 ⑤填隙碎石基层。用单一尺寸的粗碎石作主骨料,形成嵌锁作用,用石屑填满碎石间的空隙,增加密实度与稳定性,这种结构称为填隙碎石。可用于各级公路的底基层与二级以下公路的基层。 (2)路面面层类型。根据路面的力学特性,可把路面分为沥青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与其她类型路面。

(整理)建筑安全等级划分

最新规范显示: 根据结构破坏可能产生的后果(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经济损失、产生社会影响等)的严重性,《统一标准》将建筑物划分为三个安全等级。 大量的一般建筑物列入中间等级,重要的建筑物提高一级,次要的建筑物降低一级。 设计部门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设计传统习惯选用。大多数建筑物的安全等级均属二级。 同一建筑物内的各种结构构件宜与整个结构采用相同的安全等级,但允许对部分结构构件根据其重要程度和综合经济效果进行适当调整。如提高某一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所需额外费用很少,又能减轻整个结构的破坏,从而大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则可将该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比整个结构的安全等级提高一级;相反,如某一结构构件的破坏并不影响整个结构或其他结构构件,则可将其安全等级降低一级。 《荷载规范》在荷载效应组合中新增一项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使承受恒载为主的结构构件的安全度有所提高,《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2002)(以后简称《混凝土规范》)取消了原规范弯曲抗压强度fcm,,统一取用抗压强度fC,使以混凝土受压为主的结构构件的安全度有所提高,所以取消了原规范“对屋架、托架、承受恒载为主的轴心受压柱、小偏心受压柱安全等级应提高一级” 的规定。 工程实践表明,由于混凝土结构在施工阶段容易发生质量问题,因此取消了原规范“对施工阶段预制构件安全等级可降低一级”的规定。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中对地基勘察的一般规定是什么? 4 各类工程的勘察基本要求 4.1 房屋建筑和构筑物 4.1.1 房屋建筑和构筑物(以下简称建筑物)的岩土工程勘察,应在搜集建筑物上部荷载、功能特点、结构类型、基础形式、埋置深度和变形限制等方面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其主要工作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查明场地和地基的稳定性、地层结构、持力层和下卧层的工程特性、土的应力历史和地下水条件以及不良地质作用等; 2 提供满足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确定地基承载力,预测地基变形性状; 3 提出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地基处理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建议; 4 提出对建筑物有影响的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方案建议; 5 对于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大于 6 度的场地,进行场地与地基的地震效应评价。 4.1.2 建筑物的岩土工程勘察宜分阶段进行,可行性研究勘察应符合选择场址方案的要求;初步勘察应符合初步设计的要求;详细勘察应符合施工图设计的要求;场地条件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宜进行施工勘察。 场地较小且无特殊要求的工程可合并勘察阶段。当建筑物平面布置已经确定,且场地或其附近已有岩土工程资料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直接进行详细勘察。

公路等级划分标准

公路等级划分标准 公路是连接各城市、城市和乡村、乡村和厂矿地区的道路。 根据使用任务、功能和适应的交通量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五个等级。 高速公路是具有特别重要的政治经济意义的公路,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道,并设有中央分隔带、全部立体交叉并具有完善的交通安全设施与管理设施、服务设施,专供汽车分向、分车道行驶并全部控制出入的多车道干线专用公路。能适应年平均日交通量(ADT)25000辆以上。四车道高速公路一般能适应按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远景设计年限年平均昼夜交通量(ADT)为2500~55000辆;六车道高速公路一般能适应按各种汽车折合小客车的远景设计年限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45000~80000辆;八车道高速公路一般能适应按各种汽车折合成人客车的远景设计年限年60000~100000辆。 其它公路为除高速公路以外的干线公路、集散公路、地方公路,分四个等级。 一级公路是连接重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部分立交的公路,为供汽车分向、分车道行驶并根据需要控制出入的多车道公路,四车道一级公路一般能适应按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远景设计年限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15000~30000辆;六车道一级公路一般能适应按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远景设计年限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25000~55000辆。 二级公路是连接政治、经济中心或大工矿区的干线公路、或运输繁忙的城郊公路,为供汽车行驶的双车道公路,一般能适应按各种车辆折合成中型载重汽车的远景设计年限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3000~7500辆(或按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远景设计年限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7500~15000辆)。 三级公路是沟通县或县以上城市的支线公路,为主要供汽车行驶的双车道公路,一般能适应按各种车辆折合成中型载重汽车的远景设计年限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1000~4000辆(或按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远景设计年限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2000~6000辆)。 四级公路是沟通县或镇、乡的支线公路,为主要供汽车行驶的双车道或单车道公路,一般能适应按各种车辆折合成中型载重汽车的远景设计年限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双车道1500辆以下(或按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远景设计年限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2000辆以下);单车道200辆以下(或按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远景设计年限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为400辆以下)。 二、公路根据在政治、经济、国防上的重要意义和使用性质划分为5个行政等级 国家公路(国道)指具有全国性政治、经济意义的主要干线公路,包括重要的国际公路、国防公路,连接首都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首府的公路,连接各大经济中心、港站枢纽、商品生产基地和战略要地的干线公路。 省公路(省道)指具有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治、经济意义,连接各地市和重要地区以及不属于国道的干线公路。 县公路(县道)指具有全县(县级市)政治、经济意义,连接县城和县内主要乡(镇)、主要商品生产和集散地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国道、省道的县际间公路。 乡公路(乡道)指主要为乡(镇)村经济、文化、行政服务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县道以上公路的乡与乡之间及乡与外部联络的公路。 专用公路指专供或主要供厂矿、林区、农场、油田、旅游区、军事要地等与外部联系的公路。 三、路面等级按面层类型分高级、次高级、中级和低级 高级沥青混凝土路面或水泥混凝土路面。 次高级沥青贯入或路面式沥青碎石路面。 中级沙石路面。

道路等级划分

道路等级划分 道路等级划分道路指供各种车辆(无轨)和行人等通行的工程设施。道路包含众多种类,性质功能等均有不同,因此无法用一个唯一标准对所有道路进行等级划分。为此各国现行做法一般都是先划分道路种类,后针对各类道路的技术标准划分等级。 我国按照道路使用特点,可分为城市道路.公路.厂矿道路.林区道路和乡村道路。除对公路和城市道路有准确的等级划分标准外,对林区道路.厂矿道路和乡村道路一般不再划分等级。 城市道路是指在城市范围内具有一定技术条件和设施的道路。根据道路在城市道路系统中的地位.作用.交通功能以及对沿线建筑物的服务功能,我国目前将城市道路分为四类: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及支路。其中快速路在特大城市或大城市中设置,是用中央分隔带将上,下行车辆分开,供汽车专用的快速干路,主要联系市区各主要地区.市区和主要的近郊区.卫星城镇.联系主要的对外出路,负担城市主要客.货运交通,有较高车速和大的通行能力。主干路是城市道路网的骨架,联系城市的主要工业区.住宅区.港口.机场和车站等额货运中心,承担着城市主要交通任务的交通干道。主干路沿线两侧不宜修建过多的行人和车辆入口,否则会降低车速。次干路为市区内普通的交通干路,配合主干路组成城市干道网,起联系各部分和集散作用,分担主干路的交通负荷。次干路兼有服务功能,允许两侧布置吸引人流的公共建筑,

并应设停车场。支路是次干路与街坊路的连接线,为解决局部地区的交通而设置,以服务功能为主。部分主要支路可设公共交通线路或自行车专用道,支路上不宜有过境交通。 根据国家《城市规划定额指标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道路还可划分为四级,如表12-2所示:表12-2 道路四级划分表项目级别设计车速(km/h)双向机动车道数(条)机动车道宽度(m)道路总宽(m)分隔带设置一级60~80 >=43.7540~70 必须设二级40~60 >=43.530~60 应设三级30~40 >=23.520~40 可设四有30 >=23.516~30 不设公路是连接各城市.城市和乡村.乡村和厂矿地区的道路。根据交通量.公路使用任务和性质,将公路分为以下五个等级:高速公路:是具是有特别重要的政治经济意义的公路,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道,并设有中央分隔带.全部立体交叉并具有完善的交通安全设施与管理设施.服务设施,全部控制出入,专供汽车高速行驶的专用公路。能适应年平均日交通量(ADT)25000辆以上。 一级公路:是连接重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部分立交的公路,一般能适应ADT=10000~25000辆。 二级公路:是连接政治.经济中心或大工矿区的干线公路.或运输繁忙的城郊公路,能适应ADT=2000~10000辆。 三级公路:是沟通县或县以上城市的支线公路,能适应 ADT=200~2000辆。

风险辨识:等级划分

作业条件危险分析(LEC法) 方法介绍该方法认为:对于一个具有潜在危险性的作业条件,影响危险性的主要因素有3个: ①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性; ②暴露于这种危险环境的情况(频繁程度); ③事故一旦发生可能产生的后果。 用公式来表示,则为:D=LEC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E——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C——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的损失后果D——作业条件的危险性评价步骤组成评价小组;熟悉评价对象;明确评价赋分标准;赋分;评价计算。 一、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分数值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0 完全可以预料 6 相当可能 3 可能,但不经常 1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0.5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0.2 极不可能 0.1 实际不可能 二、E—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 分数值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10 连续暴露 6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3 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 2 每月一次暴露 1 每年几次暴露 0.5 非常罕见地暴露 三、C—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分数值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100 大灾难,许多人死亡

40 灾难,数人死亡 15 非常严重,一人死亡 7 严重,重伤 3 重大,致残 1 引人注目,需要救护 四、危险性分值D=LEC 等级分值危险程度 5 >320 及其危险,不能继续工作 4 160~320 高度危险,需要立即整改 3 70~160 显著危险,需要整改 2 20~70 可能危险,需要注意 1 >20 稍有危险,或许可以接受 优缺点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评价人们在某种具有潜在危险的作业环境中进行作业的危险程度,该法简单易行,危险程度的级别划分比较清楚、醒目。但是,由于它主要是根据经验来确定3个因素的分值及划分危险程度等级,因此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此外,在具体应用时,还可根据自己的经验、具体情况对该评价方法作适当修正。 示例例如,某涤纶化纤厂在生产短丝过程中有一道组件清洗工序,为了评价这一操作条件的危险度,确定每种因素的分数值为: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组件清洗所使用的三甘醇,属四级可燃液体,如加热至沸点时,其蒸汽爆炸极限范围为0.9-9.2%,属一级可燃蒸汽。而组件清洗时,需将三甘醇加热后使用,致使三甘醇蒸汽容易扩散到空间,如室内通风设备不良,具有一定的潜在危险,属“可能,但不经常”,其分数值L=3。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清洗人员每天在此环境中工作,取E=6。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C):如果发生燃烧爆炸事故,后果将是非常严重的,可能造成人员的伤亡,取C=15。D=LEC=3×6×15=270 270处于160-320之间,危险等级属“高度危险、需立即整改"的范畴。采取措施后(LEC) 1、加强通风: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潜在危险),属“可能性小,完全意外”,其分数值L=1; 2、降低员工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如规定工作时间或轮班作业,原来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至少可降低一半;,取E=3 3、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C)如果发生燃烧爆炸事故,后果将是非常严重的,可能造成人员的伤亡,取C=15。 4、劳动保护:身体健康损害程度降低 D=LEC=1×3×15=45 “可能危险,需要注意”措施气体检测:事故发生极不可能,D=LEC=0.2×6×15=18 “稍有危险,或许可以接受”

电力作业安全风险等级划分标准【最新版】

电力作业安全风险等级划分标准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作业安全风险管理,杜绝电网、人身和设备事故,维护电网安全和企业稳定,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各单位、各级专业管理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对作业进行安全风险认定,加强到岗到位安全监督,落实措施,降低作业安全风险。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系统内的所有作业现场及公司系统内企业承包省外工程的作业现场。 第二章作业安全风险分级 第四条本标准描述的作业安全风险是指可能由现场作业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等引发的电网、人身、设备事故的可能性。 第五条一级作业安全风险

(一)变电站内作业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 1、220kV及以上变电站电气设备部分改造引起系统方式变化较大的、导致220kV及以上变电站出现单线(单电源)、单变、单母线运行或已在N-1方式下运行的情况。 2、新建220kV及以上变电站投运。 3、邻近带电设备作业的,且多班组(含外单位作业或协同作业的)、多工种参与、使用两台以上大型施工机械的大型电气施工作业。 (二)线路作业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 1、220kV及以上联络线作业,造成区域与区域之间、省与省之间、市与市之间电网运行不满足N-1原则。 2、220kV及以上重要线路更换铁塔、导线(含架空光缆)施工达10基杆塔及以上的,同时跨越铁路、高速公路或66kV及以下带电线路达到5处及以上的或跨越险恶地理环境位置的。 3、邻近带电设备作业,大型施工机械、临时拉线、牵引绳等可能触碰带电设备的,多班组(含外单位作业或协同作业的)参与的大型

建筑各种等级划分

一、地下建筑防水等级划分 使用功能要重要程度、设计人员在进行防水设计时,要根据建筑物的性质、 防水层耐用年限来选用防水材料和进然后根据防水等级、求等来确定防水等级, 行构造设计。工程防水等级 不允许渗水,结构表面无湿渍 1 级不允许漏水,结构表面可有少量湿渍 2 级 ,单个湿渍面积不‰工业与民用建筑:湿渍总面积不大于总防水面积的1 0.1m2,任意100 m2防水面积不超过一处大于,单个湿渍面积不大于‰其他地下 工程:湿渍总面积不大于防水面积的6 100m2防水面积不超过4处0.2m2,任意 3 级有少量漏水点,不得有线 流和漏泥砂,,单个漏水点的漏水量不大于2.5L/d 单个湿渍面积不大 于0.3 m2 防水面积不超过7处任意100m2 有漏水点,不得有线流和漏泥砂。 4 级防水面积的平均漏水量不大于任意100m2整个工程平均漏水量不大于 2L/m2.d, 4L/ m2.d 提出一个符合我国地下工程实际情况的防水标准是十分必要当前,说明: 结合地下工程不参考国外有关规定数值,的,本条文是根据国内工程调查资料, 将地下工程防水划分为四个按不同渗漏水量的指标同要求和我国地下工程实际, 等级。 二、民用建筑等级划分 按照建设部《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规定,我国目前将各类民用 建筑工程按复杂程度划分为:特、一、二、三、四、五,共六个等级,设计收费 标准随等级高低而不同。《注册建筑师条例》参照这个标准 进一步规定,一级注册建筑师可以设计各个等级的民用建筑,二级注册建筑师只 能设计三级以下的民用建 筑。所以了解民用建筑的等级划分,对于建筑师执业是重要的。 以下是民用建筑复杂程度等级的具体标准: (一)特级工程 1.列为国家重点项目或以国际活动为主的大型公建以及有全国性历史意义或技 术要求特别复杂的中小型公 建。如国宾馆、国家大会堂,国际会议中心、国际大型航空港、国际综合俱乐部, 重要历史纪念建筑,国家级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三级以上的人防工程等。2.高大空间、有声、光等特殊要求的建筑,如剧院、音乐厅等。

最新风险识别等级划分

风险识别等级划分 D=L E C 甘谷驿采油厂 安全班本绩效工程指导材料

作业条件危险分析(LEC法) 方法介绍 该方法认为:对于一个具有潜在危险性的作业条件,影响危险性的主要因素有3个: ①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性; ②暴露于这种危险环境的情况(频繁程度); ③事故一旦发生可能产生的后果。 用公式来表示,则为: D=LEC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 C——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的损失后果 D——作业条件的危险性 评价步骤 组成评价小组;熟悉评价对象;明确评价赋分标准;赋分;评价计算。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 C—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危险性分值D=LEC 优缺点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评价人们在某种具有潜在危险的作业环境中进行作业的危险程度,该法简单易行,危险程度的级别划分比较清楚、醒目。但是,由于它主要是根据经验来确定3个因素的分值及划分危险程度等级,因此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此外,在具体应用时,还可根据自己的经验、具体情况对该评价方法作适当修正。 示例 例如,某涤纶化纤厂在生产短丝过程中有一道组件清洗工序,为

了评价这一操作条件的危险度,确定每种因素的分数值为: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组件清洗所使用的三甘醇,属四级可燃液体,如加热至沸点时,其蒸汽爆炸极限范围为0.9-9.2%,属一级可燃蒸汽。而组件清洗时,需将三甘醇加热后使用,致使三甘醇蒸汽容易扩散到空间,如室内通风设备不良,具有一定的潜在危险,属“可能,但不经常”,其分数值L=3。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清洗人员每天在此环境中工作,取E=6。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C):如果发生燃烧爆炸事故,后果将是非常严重的,可能造成人员的伤亡,取C=15。 D=LEC=3×6×15=270 270处于160-320之间,危险等级属“高度危险、需立即整改"的范畴。 采取措施后(LEC) 1、加强通风: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潜在危险),属“可能性小, 完全意外”,其分数值L=1; 2、降低员工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如规定工作时间或轮班 作业,原来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至少可降低一半;,取E=3 3、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C)如果发生燃烧爆炸事故,后果将是 非常严重的,可能造成人员的伤亡,取C=15。 4、劳动保护:身体健康损害程度降低。 D=LEC=1×3×15=45

建筑物地分类和等级划分

建筑物的分类和等级划分 建筑物的分类 民用建筑,是供人们居住和进行公共活动的建筑的总称。按其使用功能又分为以下两类: 1、居住建筑,供人们居住使用的建筑。如住宅、宿舍、公寓等。、 2、公共建筑,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按性质不同又可分为15类之多。 ⑴、文教建筑,如教学楼、科学实验楼、图书馆、文化宫等; ⑵、托幼建筑,如托儿所,幼儿园等; ⑶、医疗卫生建筑,如医院、门诊所、卫生站、养老院等; ⑷、观演性建筑,如电影院、剧院、音乐厅、杂技厅等; ⑸、体育建筑,如体育馆、游泳馆、网球场、高尔夫球场等; ⑹、展览建筑,如展览馆、博物馆、博览馆等; ⑺、旅馆建筑,如宾馆、旅馆、招待所等; ⑻、商业建筑,如商场、专卖店、社区会所、超市等; ⑼、典型、广播电视建筑,如邮政楼、广播电视楼、国际卫星通行站等; ⑽、交通建筑,如公路客运站、铁路客运站、港口客运站、航空港、地铁站等; ⑾、行政办公建筑,如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楼、档案馆、物业管理所等; ⑿、金融建筑,如储蓄所、银行、商务中心等; ⒀、饮食建筑,如饭馆、饮食店、餐厅、酒吧等; ⒁、园林建筑,如公园、小游园、动植物园等; ⒂、纪念建筑,如纪念堂、纪念馆、纪念碑、纪念塔等; 工业建筑,指为工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车间及为生产服务的辅助车间、动力用房、仓储等。农业建筑,这供农牧业生产和加工用的建筑,如种子库,温室,畜禽饲养场、农副产品加工

厂、农机修理厂(站)等。 1.1.1.2按民用建筑的规模和数量分类 ⑴大量性建筑,之建筑规模不大,但修建数量较多,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分布面广的建筑,如住宅、中小学教学楼、医院、中小型影剧院、中小型工厂等。广泛分布在大中小城市及村镇。 ⑵大型性建筑,指规模大、耗资多的建筑,如大型体育馆、大型剧院、航空港站、博物馆、大型工厂等。与大量性建筑相比,其修建数量是很有限的,这类建筑在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具有代表性,对城市面貌的影响也较大。 1.1.1.3民用建筑按地上层数或高度分类 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相关规定: ⑴住宅建筑按层数分类:1:1-3层为底层住宅;2:4-6层为多层住宅;3、7-9层为中高层住宅;4:10层及10层以上为高层住宅。 ⑵公共建筑按高度分类:1、普通建筑,指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2、高层建筑,指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不适用于单层主体建筑高度超过24m的体育馆、食堂、剧院等公共建筑,以及高层建筑中的人民防空地下室)。 ⑶超高层建筑,指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高层建筑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进行分类,并应符合表1-1的规定。 1.1.1.4按承重结构的材料分类 ⑴木结构建筑,指以木材作房屋承重骨架的建筑。我国古代建筑大多采用木结构。木结构具有自重轻、构造简单、施工方便等优点,但木材易腐、易燃,又因我国森林资源缺少,现已较少采用。

项目工程风险等级划分规范标准

XXX地铁建设工程 安全风险等级划分指导标准 一、编制依据 依据XXX下发的《XXX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重点建设环节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建技[XXX]XXX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参照《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规范》(GB50652-2011)、《XXX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质量安全风险控制指导书》的有关标准,同时结合XXX地铁以往的地下工程经验,制定本标准。二、风险分类及分级 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设计风险因素应从地下工程自身风险以及周边环境两方面等考虑,归纳为自身风险和环境风险两类。 根据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风险损失、社会影响等,将风险源的等级由高至低分为Ⅰ、Ⅱ、Ⅲ、Ⅳ级。 三、自身风险 地下工程的自身风险是指由于地下工程自身建设要求或施工活动所导致的风险。自身风险等级主要考虑地质条件、工程埋深、工艺特点、结构特性(如地下结构层数、跨度、断面形式、覆土厚度)等风险因素。其中,明挖法和盖挖法可按地质条件、基坑深度作为分级参考依据;盾构法以隧道相互之间的空间位置关系、连续掘进长度等作为分级参考依据;暗挖结构根据隧道的长度、地质复杂程度、环境条件等作为分级参考依据。 (一)基坑工程安全风险分级:Ⅰ、Ⅱ、Ⅲ、Ⅳ级 Ⅰ级: 明(盖)挖法基坑开挖深度H≥25m; Ⅱ级: 明(盖)挖法的基坑开挖深度20m≤H<25m; Ⅲ级: 明(盖)挖法的基坑开挖深度14m≤H<20m; Ⅳ级 :明(盖)挖法的基坑开挖深度5m≤H<14m。 注:当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时,风险等级可上调一级。 (二)盾构隧道安全风险分级:Ⅰ、Ⅱ、Ⅲ级

1、Ⅰ级 (1)处于非常接近状态(距离≤0.3D)的并行或交叠盾构隧道; (2)较长范围(长度≥100m)浅埋(盾构覆土厚度≤0.7D)的盾构隧道; (3)连续掘进长度超过1.5km的盾构隧道; (4)较长范围(长度≥150m)内开挖断面70%以上存在密实承压水砂层; (5)超长(长度大于18m)盾构区间联络通道;上方有重要建(构)筑物、河流等的盾构区间联络通道。 2、Ⅱ级 (1)处于接近状态(0.3D<距离≤0.7D)的并行、交叠盾构隧道; (2)较长范围(长度≥100m)覆土厚度为0.7D<H≤1.0D的盾构隧道; (3)开挖断面范围内粉土、砂土层超过50%的盾构区间联络通道。 (4)进出洞加固区内存在厚层(厚度≥4m)的承压水粉土、砂土含水层的盾构始发到达区段。 3、Ⅲ级 (1)一般的盾构法隧道; (2)一般盾构区间的联络通道; (3)一般盾构始发到达区段(一个区间共两处,分别在两站端位置)。 四、环境设施重要性类别 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环境影响的风险主要指建设活动导致周边区域的建(构)筑物发生影响或破坏,地下工程环境影响的分级需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与工程影响区域范围内环境设施的重要性、位置关系、地下结构类型与施工方法等因素划分。 (一)根据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风险损失、社会影响等,将环境设施重要性类别的等级由高至低分为Ⅰ、Ⅱ、Ⅲ类。 1、Ⅰ类环境设施 省级以上历史文物建筑、对沉降变形特殊敏感建筑(如有精密仪器设备的厂房等)、110kV及以上高压线铁塔、高速铁路、铁路站场、运营地铁盾构区间、高架桥立交桥的主桥、海河等。 2、Ⅱ类环境设施 标志性建筑、无桩基的多层住宅楼,高耸建(构)筑物(如水塔、烟囱),35KV 及以上变电站,油库、加油站、加气站、地下道路和交通隧道、地下商业街及重

城市道路等级分类

一、道路的组成及等级划分: (一)道路可分为:公路、城市道路、厂矿道路、林区道路及乡村道路。 1、公路的组成:线形组成、结构组成(路基、路面、桥涵、排水系统、隧道、防护工程、特殊构造物、交通服务设施) 2、城市道路组成 3、道路工程的主体是路线、路基(包括排水系统及防护工程等)和路面三大部分。 (二)道路等级的划分: 1、公路的等级划分:高速公路、一、二、三、四级5个等级。 2、城市道路的等级划分: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 二、路基 1、定义:路基是按照路线位置和一定技术要求修筑的作为路面基础的带状构造物。 2、分类: 填方路基(路堤):填土路基、填石路基、砌石路基、护肩路基、护脚路基 挖方路基(路堑):土质挖方路基、石质挖方路基 半挖半填路基 3、组成:路肩、边坡、排水设施、挡土墙。 4、对路基的要求: 1)有足够的强度:在车辆荷载、路面及路基自重作用下,变形不超过允许值。 2)有足够的整体稳定性:在行车及自然因素作用下,不发生滑坡、塌陷等。 3)有足够的水温稳定性:在水温变化时,路基强度变化小,不产生翻浆。 三、路面 (一)结构组成: 路层:是直接与行车及大气接触的表面层,应具有足够的结构强度、良好的温度 稳定性、耐磨、抗滑、平整和不透水。 基层:承受面层传来的垂直荷载并扩散至垫层和路基中。 垫层:在基层和土基之间的结构层,起隔水、防冻及扩散传力作用。 (二)度与路面排水 (三)路面的等级与分类 1、路面等级:高级路面、次高级路面、中级路面和低级路面。 2、路面类型: (1)路面基层的类型:按照现行规范,基层(包括底基层)可分为无机结合料稳定类和粒料类。 无机结合料稳定类有: 1)水泥稳定土基层:不应用作高级沥青路面的基层,在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面板下 2)石灰稳定土基层:适用于各级公路路面的底基层,可作二级以下的公路的基层,但不应用作高级路面的基层。

电力作业安全风险等级划分标准

电力作业安全风险等级划分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作业安全风险管理,杜绝电网、人身和设备事故,维护电网安全和企业稳定,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各单位、各级专业管理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对作业进行安全风险认定,加强到岗到位安全监督,落实措施,降低作业安全风险。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系统内的所有作业现场及公司系统内企业承包省外工程的作业现场。 第二章作业安全风险分级 第四条本标准描述的作业安全风险是指可能由现场作业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等引发的电网、人身、设备事故的可能性。 第五条一级作业安全风险 (一)变电站内作业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 1、220kV及以上变电站电气设备部分改造引起系统方式变化较大的、导致220kV及以上变电站出现单线(单电源)、单变、单母线运行或已在N-1方式下运行的情况。 2、新建220kV及以上变电站投运。 3、邻近带电设备作业的,且多班组(含外单位作业或协同作业的)、多工种参与、使用两台以上大型施工机械的大型电气施工作业。 (二)线路作业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 1、220kV及以上联络线作业,造成区域与区域之间、省与省之间、市与市之间电网运行不满足N-1原则。 2、220kV及以上重要线路更换铁塔、导线(含架空光缆)施工达10基杆塔及以上的,同时跨越铁路、高速公路或66kV及以下带电线路达到5处及以上的或跨越险恶地理环境位置的。 3、邻近带电设备作业,大型施工机械、临时拉线、牵引绳等可能触碰带电设备的,多班组(含外单位作业或协同作业的)参与的大型电气施工作业。 (三)电网因受地震、暴风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而发生大面积停电突发事件的电网恢复性抢修作业。 (四)66kV及以上电网“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应用的首次作业。 第六条二级作业安全风险 (一)变电站内作业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 1、220kV及以上变电站某一电压等级全停作业,引起系统方式变化。 2、220kV及以上变电站母线或主变更换改造,同时多处开关更换或大修。 3、66kV及以上变电站作业操作项目量大、复杂的。 4、新建66kV变电站投运。 (二)线路作业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 1、66kV及以上线路作业邻近带电线路组立(拆除)铁塔、架设(拆除)导线(架空光缆)。 2、66kV及以上线路更换铁塔或导线(架空光缆)跨越铁路、高速公路或66kV及以下带电线路。 3、66kV及以上线路多回路杆塔上部分线路停电作业的,或66kV及以上线路不停电更换光缆。

建筑物的分类和 等级划分

建筑物的分类和等级划分 一、建筑的分类 1、建筑物按照它的使用性质,通常可分为: (1)生产性建筑:工业建筑、农业建筑 工业建筑:为生产服务的各类建筑,也可以叫厂房类建筑,如生产车间、辅助车间、动力用房、仓储建筑等。厂房类建筑又可以分为单层厂房和多层厂房两大类。 农业建筑:用于农业、畜牧业生产和加工用的建筑,如温室、畜禽饲养场、粮食与饲料加工站、农机修理站等。 (2)非生产性建筑:民用建筑 2、民用建筑分类 (1)按照民用建筑的使用功能分类:居住建筑,公共建筑 居住建筑:主要是指提供家庭和集体生活起居用的建筑物,如住宅、公寓、别墅、宿舍。 公共建筑:主要是指提供人们进行各种社会活动的建筑物,其中包括: 行政办公建筑: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楼。 文教建筑:学校、图书馆、文化宫等。 托教建筑:托儿所,幼儿园等。 科研建筑:研究所、科学实验楼等。 医疗建筑:医院、门诊部、疗养院等。 商业建筑:商店、商场、购物中心等。 观览建筑:电影院、剧院、购物中心等。 体育建筑:体育馆、体育场、健身房、游泳池等。

旅馆建筑:旅馆、宾馆、招待所等。 交通建筑:航空港、水路客运站、火车站、汽车站、地铁站等。 通讯广播建筑:电信楼、广播电视台、邮电局等。 园林建筑:公园、动物园、植物园、亭台楼榭等。 纪念性的建筑:纪念堂、纪念碑、陵园等。 其他建筑类:如监狱、派出所、消防站。 (2)按照民用建筑的规模大小分类:大量性建筑,大型性建筑。 大量性建筑:指建筑规模不大,但修建数量多的;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分布面广的建筑。如住宅、中小学校、医院、中小型影剧院、中小型工厂等。 大型性建筑:指规模大,耗资多的建筑。如大型体育馆、大型影剧院、航空港、火车站、博物馆、大型工厂等。 (3)按照民用建筑的层数分类:低层建筑,多层建筑,中高层建筑,高层建筑,超高层。 低层建筑:指1~3层建筑。 多层建筑:指4~6层建筑。 中高层建筑:指7~9层建筑。 高层建筑:指10层以上住宅。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总高度超过24米为高层。 超高层建筑:建筑物高度超过100米时,不论住宅或者公共建筑均为超高层。 (4)按照主要承重结构材料分类:木结构建筑,砖木结构建筑,砖混结构建筑,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钢结构建筑,其他结构建筑。 木结构: 混合结构:

临界值及风险等级划分方法及制定标准(已排版)

广东火电工程总公司企业标准 QB/GPEC20402005-2005 风险等级划分方法标准 2005-04-20 发布 2005-04-20 实施(试行) 广东火电工程总公司发布

前言 本标准是广东火电工程总公司企业标准化导则系列标准之一,规定了相应的技术要求和方法,是企业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只适合广东火电工程总公司企业工程建设标准编写的专用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1、附录2为规定附录。 本标准由广东火电工程总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广东火电工程总公司工程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火电工程总公司标准化委员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甘亦中 本标准主要审定人员:何宏森、白雪寒、刘龙武 本标准批准人:刘成业 本标准以编号QB/GPEC 20402005于2005年4月首次发布

目录 1目的 (4) 2适用范围 (4) 3定义 (4) 4职责 (4) 5标准的内容与要求 (4) 6附录 (10)

临界值及风险等级划分方法及制定标准 1 目的 根据总公司《进度控制体系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规范总公司P3e/c项目管理软件中的临界值和风险等级,充分发挥P3e/c项目管理软件和EMIS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对工程施工管理中的进度风险预警和控制作用,有效加强临界值和风险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广东火电工程总公司。 3 定义 临界值:是指项目管理与控制人员通过设置有关进度、费用方面的上下限值(可以接受的范围)来监控当前项目执行的状态。 风险:指的是损失的不确定性,对于工程项目管理而言,风险是指可能出现的影响项目目标实现的不确定因素。 4 职责 为使临界值和风险管理工作能有效的得到实施和完善,需通过各级组织层层落实。 总公司工程部信息室: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发布、完善和升版,并定期检查实施情况,及时纠正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工程点计划信息室:负责按本制度要求落实各有关内容,同时及时向工程部信息室反馈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便使本制度能得到不断完善。 总公司其它部门或工程点其它部门和项目:严格按本制度要求开展各项有关工作,及时向总公司或工程点信息部门反馈存在问题。 5 标准的内容与要求 现在的施工建设项目越来越大,越来越复杂,而且随着项目管理需求和水平的提高,管理也越来越精细和全面,因而项目计划所包括的作业的数量,作业上所加载的成本信息也越来越多,项目可能存在多条关键路径。这都对计划经理和项目经理的进度分析和进度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快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是专业级软件必须要具备的功能。“跟着问题走”是P3E/C在项目控制阶段的一个重要思想,这点不仅在PM中通过临界值和问题来实现,在PV中通过健康指示器为高级决策层提供了更加直观的视图。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我们利用事先定义的临界值来监控项目的执行情况。可以定义临界值的上限和下限,使用临界值可以监控开始、完成日期的差值,总浮时(总时差)和自由浮时(自由时差),费用差值,工期差值等等,监控后可以自动生成问题,从而引导项目计划管理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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