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集料混凝土施工方案

轻集料混凝土施工方案
轻集料混凝土施工方案

1 施工准备

1.1 技术准备

1 根据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设计要求、性能要求、施工气温、混凝土运输距离、施工条件、施工部位、浇筑方法确定原材料,并进行轻集料混凝土配合比设计与试配,配合比必须满足轻集料混凝土设计强度、密度和稠度的要求,必要时尚应符合对混凝土性能(弹性模量、碳化和抗冻性等)的特殊要求。

2 编制轻集料混凝土施工方案,明确流水作业划分、浇筑顺序、混凝土的运输与布料、作业进度计划等并分级进行交底。

3 确定浇筑轻集料混凝土所需的各种材料、机具、水、电、劳动力等需用量,以满足施工需

要。

1.2 材料准备

1 水泥:应根据具体工程特点、施工及设计要求,选用适当品种和强度等级的水泥。宜选用

32.5 矿渣水泥。

2 轻骨料:宜选用陶粒。

3 水:宜选用饮用水。

4 外加剂:宜选用高效减水剂。

1.3 主要机具

1 混凝土搅拌设备:混凝土搅拌机、装载机、散装原材料储存罐、磅秤或自动计量设备等。

2 运输浇筑设备: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手推车、塔吊等。

3 混凝土振捣设备:插入式振动器、平板式振动器。

4 主要工具:尖锹、平锹、木抹子、电工常用工具、机械常用工具、对讲机等。

5 现场试验设备:坍落度筒、混凝土试模

1.4 作业条件

1 所有的原材料经见证取样试验检查,并应符合配合比通知单所提出的要求。

2 新下达的轻集料混凝土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并符合要求。

3 搅拌机及其配套的设备应运转灵活、安全可靠。电源及配电系统应安全可靠,符合要求。

4 需浇筑轻集料混凝土的工程部位已办理隐检、预检手续,轻集料混凝土浇筑的申请单经有关管理人员批准。

5 轻集料混凝土生产与施工的技术人员应经过专门技术训练并具有相关经验。

6 管理人员应向作业班组进行配合比、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

2 原材料的质量控制

2.1 水泥:轻集料混凝土所用水泥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的相关规定。

2.2 轻骨料:所用轻骨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轻集料及其试验方法第1部分:轻集料》

2.3 水:拌制轻集料混凝土所用水,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的规定。施工工艺及质量控制

3.1 工艺流程

3.2操作工艺1 轻集料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1)轻集料混凝土配合比设计,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轻骨料混凝土技术规程》外,还应满足抗压强度、密度和稠度的要求,并以合理使用材料和节约水泥为原则。

2)轻集料混凝土的配合比应通过计算和试配确定,试配强度应按下式计算:fcu,0 > fcu,k+1.645 式中fcu,0 ----------- 轻集料混凝土的试配强度(Mpa); fcu,k ----------- 轻集料混凝土立

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Mpa); d5集料混凝土强度标准差(Mpa)。

3)轻集料混凝土强度标准差应根据同品种、同强度等级轻集料混凝土统计资料计算确定。

计算时,确定试件组数不应少于25 组。当无统计资料时,确定标准差可按表30.4.2-1 取值。

4)轻集料混凝土配合比中的轻粗骨料宜采用同一品种的轻骨料。在轻集料混凝土中加入的外加剂、

掺合料,其品种、掺量及对水泥的适应性,须经试验确定。

5)轻集料混凝土配合比必须通过试配进行调整校核。

2 轻集料混凝土拌制

1)轻集料混凝土拌合物必须采用强制式搅拌机搅拌,拌制轻集料混凝土的搅拌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搅拌站(楼)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采用的搅拌机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搅拌机技术条件》的规定。

2)拌制轻集料混凝土时,应严格按照设计配合比对原材料进行计量。轻粗细骨料的质量计量允许偏差为±3%;水泥和水的质量计量允许偏差为±2%。砂轻混凝土拌合物中的各组

分材料应以质量计算;全轻混凝土拌合物中轻骨料组分可采用体积计量,但宜按质量进行校核。3)需对轻粗骨料的含水率及堆积密度进行测定。测定原则为:a 在批量拌制轻集料混凝土前进行测定; b 拌合物稠度反常或雨天施工时进行测定; c 在批量生产过程中抽查测定;对预湿处理的轻骨料,可不测其含水率,但应测其湿堆积密度。

4)混凝土搅拌时其投料顺序,应按预湿处理的轻粗骨料和未预湿处理的轻粗骨料进行投料.

3 轻集料混凝土的运输

1)轻集料混凝土在运输过程中,易引应在运输过程中采取适当措施。当产生拌合物稠度损失或离析较重时,浇筑前应采用二次拌合,但不得二次加水。

2)轻集料混凝土从搅拌至浇筑的时间,一般不宜超过45min 。如运输中停置时间过长,

会导致混凝土和易性变差。

3)如需用混凝土泵输送轻集料混凝土,可先将粗骨料预先吸水至接近饱和状态,避免骨料在泵压力下大量吸水,然后可正常泵送。

4)当用混凝土运输车运送轻集料混凝土拌合物,因运距过远或交通问题造成坍落度损失较大时,可采取在卸料前掺入适量减水剂进行搅拌的措施,满足施工需要。

4 轻集料混凝土浇筑和成型

1)轻集料混凝土拌合物应采用机械振捣成型,振捣必须充分。对流动性大、能满足强度要求的塑性拌合物以及结构保温类和保温类轻集料混凝土拌合物,可采用插捣成型。

2)当采用插入式振捣器时,插点间距不应大于棒的振动作用半径的一倍。当轻骨料与砂浆组分的密度相差较大时,在振捣时须防止过振。连续多层浇筑时,插入式振捣器应插入下层拌合物约

50mm 。振捣时间应以拌合物捣实和避免轻骨料上浮为原则,宜为10-30s。

3)浇筑干硬性轻集料混凝土拌合物构件,应采用振动台或表面加压成型。

4)现场浇筑的竖向结构,应分层浇筑,每层浇筑厚度宜控制在300-350mm ,并采用插入式

振捣器进行振捣。

5)轻集料混凝土拌合物浇筑倾落的自由高度不应超过 1.5m 。当倾落高度大于1.5 m 时,应

加斜槽、串筒或溜管等辅助工具。起坍落度损失过大或离析,

5 轻集料混凝土的养护

1)轻集料混凝土浇筑成型后应及时覆盖和喷水养护。

2)采用自然养护时:用32.5 矿渣盐水泥拌制的轻集料混凝土,湿养护时间不得少于7 天. 3)轻集料混凝土构件采用蒸汽养护时,成型后静置时间不得少于2h。养护时温度升高或降

低速度不能太快,一般以15-25C/h为宜。

4)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的混凝土,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并保持塑料布内有凝结水。

4. 质量标准

4.1 主控项目

1 轻集料混凝土原材料,应按相应标准的规定进行试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 轻集料混凝土强度的检验应按以下规定进行,其检验评定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

评定标准》执行。

3 混凝土干表观密度的检验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其检验结果的平均值不应超过配合比设计值的± 3%。

4 轻集料混凝土工程验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

4.2 一般项目

1 轻集料混凝土拌合物的检验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检验拌合物各组成材料的计量是否与配合比相符。同一配合比每台班不得少于一次。

2)检验拌合物的坍落度或维勃稠度以及表观密度,每台班每一配合比不得少于一次。

2 轻集料混凝土原材料应妥善保管、存放,确保使用质量,

3 混凝土的搅拌时间、坍落度或维勃稠度必须符合要求。

5. 安全措施

5.1 用电应按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进行设置;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

5.2 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备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

5.3 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5.4 混凝土搅拌开始前,应对搅拌机及配套设备进行无负荷运转,检查运转正常,然后方可开机工作。

5.5 混凝土运输、浇筑部位应有安全防护栏,操作平台。

5.6 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集中精力进行正确操作,注意机械运转情况,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或操作室内。

5.7 使用机械与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服从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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