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定价法深度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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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定价法深度解析

目录

1、价格谁来定是消费者说了算。

2、充分竞争型商品的定价策略新品牌价格=标杆品牌价格+差异价格

(在这里,差异价格可以为正数,也可以为负数)

3、高附加值型商品的定价策略商品价格=基本价格+附加价格。

4、需求创造型商品的定价策略价格=需求预算×A交易风险

(A作为购买决策风险系数,在[0,1]之间取值,不同的商品不同的

购买背景,就意味着不同的风险系数)。

5、定价的数学模型

正文

没有比两个陌生人穿一样的衣服挤同一个电梯,更让人感觉糟糕的事情了。所以上海滩的小美女们愿意为这个感觉多付两三百块钱,去买那些设计工作室从不打折的夏季单品。

销售过程中,价格对销量的贡献非常微妙:有时它会价量齐升,譬如高端白酒,一面涨价频频,另一面销量却仍年年飙升;有时它会价跌量升,譬如休闲服装行业,打折促销的销售贡献甚至占到全年销量的六成以上;而有时候,销量似乎不为价格所动,价格涨一点跌一点,对销量没有大的影响,譬如服务行业,还有米面油等产品。

利润最大化是企业最重要的使命之一,但利润不是简单的成本加成,无论是成本定价法、竞争定价法、撇脂定价法还是渗透定价法,都是基于企业本位的。这时,所谓定价法往往只是一场简单的数字游戏。

那么,到底价格应该由谁来定?或者说,企业应该以什么立场和角度来思考、制定价格政策?

价格谁来定

广告打得震天响的美邦,一件T恤不超过两百块,而我们却仍然等着它打五折六折时才买。

一个GUCCI的包包,价格五位数,但仍有许多小白领勒断裤带往前冲。尽管她们也知道,或许包包本来的成本可能还不及标价的零头。

显然,价格不是企业说了算,不是广告说了算,更不是代言人说了算。

《资本论》中这么阐述价格: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而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我一直很纳闷,难道一件美邦T恤的人类劳动,和一个GUCCI包包的人类劳动能相差上百倍?

如果把一件商品上的人类劳动,分成产品制造的人类劳动和品牌制造的人类劳动,那么可口可乐绝对不应该和非常可乐一个价,怎么着也该卖个千儿八百的吧?

所以,只能有一个猜测,价格是消费者说了算。

对于企业而言,价格是成本、是利润、是策略。对于消费者而言,价格只是一个交换工具,交换这件商品能够为他提供的某种利益。所以当他想买某件商品时,对于价格,永远只有两种态度:值,或者不值!

马克思说,商品的二重性是价值和使用价值。可消费者拿价格交换的,只是使用价值,使用价值的高低,决定了消费者为之愿意付出的价格高低。

一件美邦的T恤,对消费者而言只是一件衣服,质量不算差、设计不算难看,仅此而已。不会因为你广告砸得狠,我就觉得穿美邦很体面,也不会因为你找了周董做代言,我就觉得穿美邦很吊。所以消费者允许它比超市里同样面料的T

恤贵个20%,但要是贵上一倍,得,我还是等等吧,等它打折再说。

而上海长乐路上的许多标榜着设计工作室的小店,一件夏季单品就要好几百块钱,不打折,生意好像也不错。毫无疑问,消费者买的已不再是一件衣服,而是比商场里的流水线成衣更个性化一些的设计,更多一些的同事夸奖,更良好一些的自我感觉,以及更少一些的撞衫—一没有比两个陌生人穿一样的衣服挤同一个电梯,更让人感觉糟糕的事情了。所以她们愿意为这个感觉多付两三百块钱。

至于恒隆广场或者新光天地里那些让人手心冒汗的名牌,它们所提供的使用价值,则已经完全超越了传统的服装概念,那个LOGO,那个款式,意味着羡慕、意味着体面、意味着虚荣、意味着身份……有个女孩子告诉我,她第一次挎着花了她三个月薪水的LV包包进电梯的时候,感觉整个电梯的人都用“垂涎三尺”的目光盯着她看。你别笑,就这个感觉,值一万块钱。

所以说,价格不是价值的货币表现,而是使用价值的货币表现。使用价值分为基本使用价值和附加使用价值,基本使用价值由产品的基本使用属性决定,譬如服装的基本使用价值就是充当夏娃腰间的那片叶子,卖场的服装只能提供这个基本使用价值,所以它就值100块;美邦的服装除了这,还能提供一点点的漂亮、

质量也更加好一些,这就是附加使用价值。但这个附加使用价值可能对一部分人而言只值20块,于是在这些消费者的心目中,这件衣服的价格就值120块。如果你标个200块,得,等打折再来买吧。

至于那些在GUCCI或者FENDI专卖店里的服装,如果把标签撕下来,放到太平洋或者百盛某个不知名的专柜里,我相信或许你只愿意掏几百块钱,那另外的95%以上的钱,就属于这件服装的附加使用价值:体面、羡慕、虚荣、自我感觉等等。

充分竞争型商品的定价策略

充分竞争型领域,往往意味着高度同质化的商品、更多的品牌选择、更惨烈的终端搏杀。于是许多新品牌往往会采用渗透定价法,或者竞争定价法。如果产品和第一竞争对手没什么区别的话,那就定个差不多的价格,或者再定得稍微低一些。产品没有竞争力,就让价格具有竞争力嘛。

如果产品能有所创新,增加了新功能新卖点,多数营销总监则会采用所谓的价值定价法,或者撇脂定价法。有了新功能新卖点,理应比竞争品牌卖得贵一点嘛,消费者能理解。

但这样的定价方式,往往是企业的一厢情愿,忽视了消费者在产品交换过程中的价值评判标准。于是许多新品牌在热闹了一年半载以后,都不得不销声匿迹了。

据不完全统计,中国市场新品牌的成活率仅为8%,在充分竞争领域,我想这个数字还要更低。其中的原因肯定有很多,譬如供应链的稳定性、推广的持续性、渠道的控制力等等,但最根本的还是在于价格——消费者愿不愿意花这个钱来交换你的使用价值?

充分竞争型的商品,由于市场高度成熟,产品教育相对普及,消费者普遍已经建立起独立的价格评判标准,譬如讲一瓶矿泉水一块来钱,一只牙膏三四块钱,一件全棉T恤一百来块钱等等。

面对新品牌,消费者往往会有一个相对可量化参考价值,而新品牌和标杆品牌之间,由于商品的差异性,所带来的使用价值差异,称之为差异价值,消费者会通过对差异价值的评判,以最终确定该件商品的交换价值:新品牌价格=标杆品牌价格+差异价格(在这里,差异价格可以为正数,也可以为负数)。

以矿泉水为例,这两年来市场上陆续出现过许多神头鬼脑的新品牌,基本上都在打地域牌,有来自天山的,有来自西藏的,还有来自谁都不知道的山旮旯,基本上价格都定得不低,基本上也都死得差不多了。

为什么会死?消费者不买。为什么不买?价格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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