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024年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责任制样本(三篇)

2024年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责任制样本为确保公司各部门、各岗位及全体员工安全生产责任的规范化和强化,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责安全管理办公室承担公司安全管理的综合管理、指导与协调职能,负责组织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并实施监督与检查工作。
该部门还肩负着对全体员工及进站车辆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的任务。
二、安全管理员职责全体安全管理员需深入学习并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发挥安全生产的示范作用。
三、安全管理员能力要求所有安全管理员应熟练掌握各岗位的操作流程和操作技能,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四、安全站务员职责安全站务员负责当班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旅客被骗、被盗、被抢等事件的发生,并对出入站人员和车辆进行检查,防止影响安全的行为。
五、保安员职责保安员负责车站整体安全维护工作,包括每日检查安全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定期维修、保养消防设施,确保其有效性,并做好当班安全工作记录及工作交接。
六、其他部门职责办公室、业务部等其他部门应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七、安全事故责任安全事故的发生若源于各部门主管负责人日常监管不足、安全教育不到位等原因,则相关部门主管负责人需对事故发生承担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并直接承担事故责任。
八、岗位人员责任若因岗位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工作不负责任等主观原因导致安全生产意外和事故,由该岗位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2024年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责任制样本(二)为确保公司各部门、各岗位及全体员工安全生产责任的规范化与强化,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与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办公室承担综合管理职责,负责指导、协调车站安全管理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实施监督与检查。
办公室还需对全体员工及进站车辆司乘人员进行系统的安全教育培训,普及安全生产知识。
二、全体安全管理员应深入学习并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的示范引领作用。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汽车客运站是城市交通运输的重要枢纽,常年承载着大量旅客的出行需求。
为了确保旅客的出行安全和保障客运站的正常运营,汽车客运站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安全生产规范进行管理。
本文将从管理制度、设备设施、人员素质等方面探讨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的重要性和实施方法。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汽车客运站保障安全的基础和前提。
汽车客运站应制定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防范、事故应急处理、日常巡查检查等各项规定。
该制度应涵盖站内的所有环节和工作内容,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每个环节的安全工作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二、保证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汽车客运站的设备设施是保障正常运行和旅客安全的重要条件。
首先,需要定期对候车大厅、售票窗口、候车区域、检票口等公共区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其次,要定期对执勤室、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
三、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是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
汽车客运站应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理措施等方面的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同时,要加强岗前培训和岗中培训,提高员工的相关技能水平,确保其熟练操作设备、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为了确保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必须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
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应定期对安全设备、消防设施、应急救援设备等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可用。
同时,要加强对车辆的安全检查,对违规超载、超速行驶等情况进行严查,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与沟通汽车客运站的安全工作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密不可分。
汽车客运站应积极与公安、消防、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相关法规、政策和安全生产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
同时,对于安全问题的处理需要与相关部门、旅客和员工之间加强沟通,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汽车客运站管理制度(四篇)

汽车客运站管理制度客车站内停靠车辆制度一、在站内停靠的车辆,必须按照运营部门所规定交纳费用,不得少交和不交。
二、进入本站的车辆,必须服从车站管理人员和值班人员的统一调度和指挥,车辆停放要整齐、有序、牢靠,不得乱停、乱放。
三、车辆进站后,不得将车内垃圾,废弃物倾倒在站内、停车场上,应将垃圾送往垃圾箱。
四、乘载旅客的车辆,必须保证车辆的技术指标合格,确保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客运车辆不得擅自提高客运价格,其客票价由我站根据交管运输部门有关规定的客票价拟定。
六、客车的驾驶员、售票员及相应的乘务员对旅客服务应热情周到,不拒载、不错载、不施暴。
客运车辆行业规范服务达标标准进站上下,旅客至上;整洁有序,正班正点;安全营运,及时送达。
客运站行业规范服务达标标准:热情大方,整洁有序;设施完好,收费合理;管理严格,发送正点。
汽车客运站管理制度(二)汽车客运站是城市中重要的交通枢纽,为广大市民出行提供了便利。
为了保证汽车客运站的正常运营和服务质量,需要制定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
以下是汽车客运站管理制度的几个方面:1. 安全管理制度:- 汽车客运站负责制定并实施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和操作规程,保障安全生产和旅客安全。
- 定期进行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演练和检查,确保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2. 运营管理制度:- 制定客车进出站的管理规定,明确客车的停靠、发车、接收乘客等程序和要求。
- 对客车进行入站检查,确保客车的安全性和适应性。
- 排班制度:要安排合理的班次和运力,根据客流情况及时增减班次,保证供需平衡。
- 售票管理制度:制定售票规定,确保售票操作规范,保证乘客的合法权益。
3. 维护管理制度:- 对汽车站场、办公设施、车辆等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设备良好运转。
- 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测和保养,保证车辆的安全可靠性。
- 卫生管理制度:保持汽车站场的卫生清洁,定期进行消毒和清理工作。
汽车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

汽车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汽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和班组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四、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
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设备。
五、路试车辆必须由具有驾驶证及技术熟练的试车员进行,并在规定的路段上进行。
六、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压力容器及仪表等应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校验。
七、根据季节变换切实做好防火、防涝、防冻、防腐及防盗工作,并制定相关措施,配备消防器材。
配电设施线路确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动电具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八、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2、汽车站安全生产责任制?3、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五客运站场的安全管理85分 5.1客运站(场)安全设施、设备客运站(场)应当配备与核定等级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保证其正常使用。
实地检查危险品检测设备、地沟等设施设备。
1.设施设备是否齐全()2.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作()第1项不合格扣5分;第2项不合格扣5分。
105.2三危品检查客运站(场)应加强对“三危品”(易燃、易爆、易腐蚀危险品)的检查,配备相应的检测设备,制定严格的检查制度,防止“三危品”进站(场)上车。
实地检查。
1.是否规定配备设备、制定制度()2.是否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第1项不合格扣5分;第2项不合格扣10分。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的通知(2024年)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的通知(2024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4.09.03•【文号】交运规〔2024〕7号•【施行日期】2024.1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的通知交运规〔202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现将修订后的《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2024年9月3日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所有等级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鼓励汽车客运站转型发展,拓展服务功能,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第四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接受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对其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的总体目标是把住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源头关,有效预防和减少因汽车客运站源头管理不到位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第六条汽车客运站应当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一岗双责”。
汽车客运站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下同)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其他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安全标准化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XX县客运公司车站总则为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站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车站的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站长对安全生产负直接的领导责任,其他副站长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站领导和工作人员实行“一岗双责”制,即对分管的业务工作负责,又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落实“三不进站”和“六不出站”的管理规定,对进出站场的人员、车辆进行严格检查,严格执行车辆安全检查制度、危险品查堵制度,把好安全生产源头关,预防和杜绝源头管理不到位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为及时解决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部署和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车站主要负责人必须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行会议。
安全生产会议的主要议题:1.检查上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2.对员工提出的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审。
3.根据需要,对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等进行修订。
4.讨论决定有关安全生产设施方面的技术改造、经费投入事项。
5.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作出处理决定。
表彰奖励安全生产中的先进典型人物和事例。
6.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事故隐患,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
7.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有关文件,并研究提出在本企业贯彻落实的措施。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考核制度一、每年对工作人员进行两次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培训;每月季度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培训,年度合计培训不少于20个小时。
二、新员工报到行政科发给《员工手册》,由科长负责新员工的培训,《员工手册》的内容包括:车站的历史概况、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和标准、工作要求;分配到科室后科室负责人指定经验丰富的老员工边带边上岗,学习具体岗位工作操作流程,实习期一个月。
汽车客运站安全经营管理规定范文
汽车客运站安全经营管理规定范文汽车客运站是城市交通系统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连接城市与乡村、城市与城市之间的重要枢纽。
为了确保乘客的安全和顺利出行,汽车客运站必须加强安全经营管理。
本文从汽车客运站的管理体制、安全设施与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和服务质量等方面,提出了汽车客运站安全经营管理的规定。
一、管理体制:1.1 设立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每个汽车客运站都应设立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负责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安全管理知识和经验,并按照岗位职责履行职责,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1.2 加强安全培训:每年对汽车客运站的管理人员和值班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培训,确保他们具备应急处置的能力和相关安全规定的知识。
二、安全设施与设备:2.1 安全检查设施:每个汽车客运站都应设立安全检查设施,对进站车辆和乘客进行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设施包括X光机、金属探测器、炸弹侦测仪等设备,以确保车辆和乘客不携带危险物品进站。
2.2 视频监控系统:每个汽车客运站都应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车站内外的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视频监控设备应保持正常运行和清晰度,以便及时发现并处置异常情况。
2.3 灭火设施:每个汽车客运站的各个区域都应设置灭火器和消防栓,以便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进行灭火和疏散人员。
三、安全生产管理:3.1 车辆安全维护:每辆进站的车辆都应进行安全维护,包括定期的检查和保养。
车辆安全维护的记录应保存,以备查验。
3.2 线路安全检查:对每条车辆行驶路线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路况安全和道路设施完善。
特别是对山区、雨雪天气等特殊路段,应加强安全检查和预警。
3.3 巡视与巡查制度:每天定期进行巡视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巡视与巡查的记录应保存,以备查验。
四、应急管理:4.1 安全演练: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包括火灾、恐怖袭击、溃坝等情况的应急处理。
演练应考虑各种应急情况,并制定相应的处置方案。
4.2 应急通道设置:每个汽车客运站都应设置合理的应急通道,保证人员疏散的通道畅通和安全。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责任制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责任制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总则二、主体1. 汽车客运站站长负责制:站长是汽车客运站的直接管理者,对安全生产负有总体责任。
2. 安全生产责任人:每个汽车客运站应设立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监督和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三、内容1. 安全生产方针: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与企业经营目标相一致。
2. 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3. 安全生产组织: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明确各级职责和协作关系。
4. 安全生产培训: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5. 安全设施设备:保障安全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行,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6. 安全生产监测:建立安全生产监测系统,及时掌握安全生产状况。
7. 安全生产评估: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评估,发现隐患并及时处理。
8.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四、实施要求1. 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安全生产合法合规。
2. 依法许可经营:取得汽车客运站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严禁无证运营。
3. 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4.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建立台账。
5. 安全设施设备: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确保安全生产的基础条件。
6. 安全事故记录和调查:及时记录和调查安全事故,教训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
7.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对安全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在安全生产中的失职失责行为进行追究。
五、监督检查1. 监督机构:建立健全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加强对客运站安全生产的监督和指导。
2. 检查频次: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督促。
3. 检查结果公示:对检查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六、附则1. 本责任制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定,并遵循相关安全生产标准。
安全标准化、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标准化、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标准化安全标准化的定义安全标准化是指制定、实施和评价安全标准的过程,以确保产品、设备、服务和活动在安全方面符合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防止事故和损害,保护人员、财产和环境的安全。
安全标准化的必要性安全标准化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安全,避免事故和损害,保护人员、财产和环境的安全。
它还可以提高产品、设备、服务和活动的质量,增加市场竞争力,帮助企业获得更多的利润。
安全标准化的实施步骤安全标准化的实施步骤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制定安全标准:根据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制定适合于产品、设备、服务和活动的安全标准。
2.实施安全标准:对制定的安全标准进行实施,包括组织培训、编制操作规程、购买检测设备等。
3.评价安全标准:对实施的安全标准进行定期评估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制定改进措施。
4.不断完善安全标准:根据企业的发展和产业的变化,不断完善安全标准,确保其持续有效并符合最新的标准和法规。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定义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客运安全、预防事故和减少损失,对汽车客运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必要性汽车客运站是人们出行的重要方式之一,它的安全生产直接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加强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和减少损失。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实施步骤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实施步骤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和标准,结合汽车客运站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安全教育和培训: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3.安全检查和监督检查:对汽车客运站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4.事故应急管理: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提高事故应对能力,减轻事故对人民群众和站点造成的影响。
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规定
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规定汽车客运站是指在指定区域内,为旅客提供汽车客运服务的场所。
为了保障旅客的安全和顺利出行,各级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管理规定。
以下是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规定的内容:一、车站安全管理组织体系1.成立车站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车站的安全管理工作。
委员会由车站站长担任主任,包括公安、交通、消防等相关部门的代表组成。
2.确定车站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二、车站安全生产管理1.建立完善的安全设施和设备。
包括安全出口、防火设施、消防设备等,确保车站的安全基础设施完善。
2.制定应急预案和演练方案。
定期组织车站的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加强车站的安全宣传教育。
定期组织安全培训课程,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三、车站车辆安全管理1.加强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和检修。
确保车辆的技术状况符合安全要求。
2.制定车辆的安全运营标准。
包括驾驶员的资质要求、行车速度限制、乘客车辆的超载限制等。
3.加强车辆的安全监控和监测。
引入现代化的监控设备,对车辆的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测,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营。
四、车站旅客安全管理1.建立健全旅客登记制度。
要求旅客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记录相关信息,确保旅客信息的真实性和安全性。
2.加强对旅客行李的安全检查。
对旅客行李进行安全检查,杜绝携带危险品上车。
3.加强对旅客的安全教育。
通过信息发布、海报宣传等方式,提醒旅客注意安全事项,预防意外发生。
五、车站消防安全管理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
明确车站各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确保消防工作的落实。
2.加强消防设备的维护和检修。
定期对车站的消防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加强车站人员的消防培训,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
六、车站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置1.建立健全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要求车站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2.加强对事故责任人的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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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危险品查堵制度,采取以下措施防止易燃、易爆和易腐蚀等危险品进站上车:
(一)制定危险品检查工作程序,规范危险品查堵工作。
(二)设立专门的危险品查堵岗位。
在进站口等关键环节对进站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和托运行包进行安全检查,对查获的危险品应当进行登记并妥善保管或者按规定处理。
(三)配备必要的检查设备。
一级、二级汽车客运站应当配置行包安全检查设备;三级及以下汽车客运站应当积极创造条件配置行包安全检查设备,提高危险品查堵效率和质量。
危险品查堵岗位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参加常见危险品识别与处置、安全检查设备使用等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并经汽车客运站经营者考核合格;在岗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岗位工作要求,不得开展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受理客运班车行李舱载货运输业务的,托运物品登记和安全检查要求应当按照《客运班车行李舱载货运输规范》(JT/T 1135)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制度,按照《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技术规范》(见附件1)的要求,对本单位始发的营运客车进行安全例行检查,并采取以下措施防止未检的营运客车(因车辆结构原因需拆卸检查的除外)出站运行:
(一)指定专门的安全例行检查人员(以下简称安全例检人员)。
安全例检人员应当熟悉营运客车结构、检查方法和相关技术标准,并经汽车客运站考核合格;
(二)设置专门的检查场地,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详见附件1);
(三)严格填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报告单》(式样见附件2)。
安全例检人员应当在完成安全例行检查后,填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报告单》,对经检查合格的营运客车签发“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合格通知单”(式样见附件3),加盖汽车客运站安全例行检查印章。
“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合格通知单”24小时内有效。
单程运营里程在800公里(含)以上的客运班车和往返运营时间在24小时(含)以上的客运班车,实行每个单程检查一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例行检查台账并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3个月。
第三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在调度营运客车发班时,应当对营运客车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客运标志牌、“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合格通知单”和驾驶员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单证进行检查,确认完备有效后方可准予报班。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营运客车报班记录并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3个月。
第四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出站检查制度,配备出站检查工作人员,对出站营运客车和驾驶员的相关情况进行检查,严禁不符合条件的营运客车和驾驶员出站运营。
出站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检查出站营运客车报班手续是否完备,确保营运客车出站前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客运标志牌、“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合格通知单”等单证经客运站查验合格;
(二)核验每一名当班驾驶员持有的从业资格证、机动车驾驶证,确保受检驾驶员与报班的驾驶员一致;
(三)清点营运客车载客人数,确保营运客车不超载出站。
如发现营运客车有超载行为,应当立即制止,并采取相应措施安排旅客改乘;
(四)检查旅客安全带系扣情况,确保营运客车出站时所有旅客系好安全带。
鼓励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在报班、出站环节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营运客车、驾驶员有关单证一致性查验,提升查验效率。
经出站检查符合要求的营运客车和驾驶员,汽车客运站出站检查人员应当在“出站登记表”(式样见附件4)上进行记录,并经受检营运客车驾驶员签字确认。
“出站登记表”保存期限不少于3个月。
第五条营运客车不配合出站检查的,汽车客运站经营者有权拒绝营运客车出站。
经劝阻无效,仍滞留现场扰乱秩序的,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安排旅客改乘并报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强行出站的,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理。
对相应营运客车,汽车客运站可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其进站发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