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C控制柜技术规格书2018年06

PLC控制柜技术规格书2018年06
PLC控制柜技术规格书2018年06

PLC控制系统技术规格书

目录

一、技术规范 (3)

1.范围 (3)

2.规范和标准 (6)

3. 技术要求 (7)

4 工程服务 (8)

二、供货范围 (8)

1 一般要求 (8)

2 供货范围 (9)

三、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 (9)

四、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10)

一、技术规范

1.范围

1.1总则

1.1.1本协议适用于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翻车机煤粉尘治理项目PLC控制系统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2 本协议所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保证提供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规范要求和现行中国或国际通用标准的优质产品。

1.1.3 供方提供的设备应是全新的和先进的,并经过运行实践已证明是完全成熟可靠的产品。

1.1.4 凡在供方设计范围之内的外购件或外购设备,供方应至少要推荐2至3家产品供需方确认,且需方具有选择的权利,而且需方有权单独采购,但技术上均由供方负责归口协调。

1.1.5 本技术规范所使用的标准,如遇到与供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但不低于最新中国国家标准。如果本技术规范与现行使用的有关国家标准以及机械、化工等相关行业标准有明显抵触的条文,投标人及时书面通知招标人进行解决。

1.1.6 所有文件用中文编写,所有数据单位均采用国际单位制。

1.1.7 本协议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1.8 在今后合同谈判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一切图纸、技术文件、设备信函等使用中文。1.1.9 如本技术规范与图纸及其他协议有任何矛盾之处,投标人向招标人以澄清形式给出。

1.2工程概述

1.2.1 港口地理位置

本工程位于唐山地区唐海县南部海域,码头距陆域岸线约18公里,港区西距天津港38海里,东北距京唐港33海里,距秦皇岛港92海里。其地理坐标为:北纬38°55′N,东经118°30′E。

1.2.2 自然条件

1.2.2.1.气象条件

唐山曹妃甸地区属于大陆性季风气候,具有明显的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特征。极端最高气温36.3℃,极端最低气温-20.9℃,多年年平均气温11.4℃。多年年平均降水量554.9mm,最大年降水量934.4mm,最大一日降水量186.9mm。降水多集中在夏季,6~9月的降水量为408mm,约占全年降水量的74%。曹妃甸地区冬季盛行偏西北风,频率为47%,平

均风速为5.1m/s;春、夏季盛行偏南和东南风,频率为49%和64%,平均风速为5.1m/s和6.6m/s;秋季多偏西南风,频率为34%,平均风速为4.9m/s。海域受台风(热带气旋)影响不大,平均每三年出现一次,但有时一年可发生两次。据统计台风(热带气旋)仅发生在7、8月份,台风(热带气旋)期间的风速可达25m/s,并可引起附近海岸较大幅度的增水。

曹妃甸地区能见度低于1km的雾日数平均每年有9d,多发生在11月~翌年2月,此期间雾日约占全年的77%;最长连续雾日数为3d。年平均相对湿度66%,7月份相对湿度较高,为79%;11月份相对湿度最低,为60%。

1.2.2.2.地震:

本工程所处位置其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2g。

1.2.3 煤种及其物理特性

1.煤炭种类:6种

2.堆密度:0.85t/m3(用于设备容量计算)

0.95t/m3(用于设备动力、荷载、设备的满载启动等计算)

3.静安息角:38?~40?

4.动安息角:20?

5.粒度:0~300mm

6.含水率:4~13%

1.3热工控制系统及自动化水平

本期翻车机煤粉尘治理系统采用集中监控方式,选用可编程控制系统(PLC)进行控制。煤粉尘治理系统建成后,控制水平将达到在少量现场人员的配合下,在翻车机控制室内对煤粉尘治理系统进行启/停控制、正常运行的监视调整以及异常与事故工况的处理。

本次煤粉尘治理系统选用AB控制系统进行控制,并作为翻车机PLC的一部分纳入翻车机控制网络进行集中控制。

1.4 供方的供货范围和工作范围

1.4.1 供方的供货范围

1.4.1.1 供方应提供满足本技术规范书要求所必须的煤粉尘治理控制系统全套硬软件设备。

1.4.1.2本次改造所涉及原PLC机柜、设备与新增PLC供货范围内所有机柜、设备之间的内部预制电缆、信号电缆、电源电缆、接地电缆、PLC通讯电缆(同时包括新增煤粉尘治理控制系统PLC机柜供货范围内所有机柜、设备之间的内部预制电缆,卡件与原端子排之间的接线等)、机柜内线槽及其它必需附件均属供方供货范围。

1.4.1.2本技术规范书要求的全部外围及附属设备。

1.4.2 供方的工作范围

供方提供满足本技术规范书要求所必需的硬件、平台软件和各项服务。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4.

2.1 按照工艺系统运行要求、本PLC技术规范书的规定和适用的工业标准,配置所必需的自动控制系统硬件,并提供PLC设计的所有电子版图纸及PLC组态所必需的软件。

1.4.

2.2 提供构成PLC所必需的全部硬件,负责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的内部及其之间连线的设计和供货。供方所供设备之间的连线采用预制电缆(对于非预制电缆处应给予提出)。随PLC供货的所有机柜、PLC设备之间的电源、信号、通讯电缆、预制电缆及接插件应属供方的设计范围和供货范围,并负责柜内及柜间更换设备的拆装、完善以及电源、网络的敷设、连接等工作,供方无偿为实现整个PLC控制系统设计功能所需的接口及新增数据的传送工作,包括提供满足需方需要的软、硬件接口、提供满足要求的图纸资料,参加有关接口协调和设计配合的联络会等。

1.4.

2.3 供方按需方要求负责完成PLC设备通电启动、组态编程、系统调试、投运、更新数据库完善辅控网操作站及服务器画面等工作,直到PLC能在各种工况下令人满意地控制系统运行,达到PLC的全部功能要求,保证PLC可利用率达到99.9%。

1.4.

2.4 提交所有最终接口资料,根据需方提供的I/O清单进行合理排点并出具PLC端子接线、控制柜内部电源及柜间电缆、网络、PLC接地系统图纸,由需方确认,但不限于此,以便需方能顺利地开展工作。

1.4.

2.5 根据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提供必须的安装详图和安装指导。向需方提供施工图设计、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系统二次开发所需的全部图纸、资料及软、硬件系统设备和功能逻辑模块等。

1.5需方的工作范围

需方将提供下列设备和服务:

1.5.1所有的基础、地脚螺栓和灌浆。

1.5.2所有现场接线、电缆敷设和到供方提供的PLC控制柜上的接线工作。

1.5.3模拟量输入信号变送器及分析仪表。(除非另有规定。)

1.5.4数字量输入信号接点和脉冲设备。(除非另有规定。)

1.5.5所有执行机构。(除非另有规定。)

1.5.6按供方要求提供PLC外部接地、供电、信号所需电缆。

1.5.7供方为完成PLC控制系统必需的需方基础设计资料,如工艺系统流程图、过程I/O清单、控制策略说明或图纸等。

1.5.8 PLC设备装卸和安装所需的劳动力及服务。

2.规范和标准

本技术规范书中涉及的所有规范、标准或材料规格(包括一切有效的补充或附录)均为最新版本,即以需方发出本PLC订单之日作为采用最新版本的截止日期。若发现本技术规范书与参照的文献之间有不一致之处,供方向需方指明。

引用的规范和标准:

GB4720-84 低压电器电控设备

JB616-84 电力系统二次电路用屏(台)通用技术条件

IEC144 低压开关和控制设备的外壳防护等级

ANSI488 可编程仪器的数字接口

ISA-55.2 过程运算的二进制逻辑图

ISA-55.3 过程操作的二进制逻辑图

ISA-55.4 仪表回路图

SAMA PMS 22.1 仪表和控制系统功能图表示法

NEMA-ICS4 工业控制设备及系统的端子板

NEMA-ICS6 工业控制装置及系统的外壳

TCP/IP 网络通讯协议

IEEE802 局域网标准

EN 55024 电讯设备抗干扰标准

UL 508 / CSA C22.2 No.142工业控制设备安全标准

UL 1604 工业危险环境控制设备标准

IEC60068-2-6 抗震动标准

NEC 国家电气规范

供方设计还应满足下列协会制定的相关标准

NEMA 国家电气制造商协会

FM 制造商协会

ISA 美国仪表协会

UL 美国保险商实验室

IEEE 电气电子工程师协会

EIA 美国电子工业协会

3. 技术要求

3.1 概述

供方在设计中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要求:

3.1.1控制和监视设备在安全性和可靠性方面应达到最高要求。所有要求是最低要求,应遵循好的工程实践的规定、认可的标准和规范。出于可替换性、备件、仓贮和维护的原因,高度标准化的控制和监测设备是总的目标。

3.1.2控制、报警、监视和保护等基本功能应从功能上和物理上尽可能分开,以保证在某一功能失效时,不会导致其它功能失效。保护功能必须具有独立性。

3.1.3功能组控制的分级应按主要设备和辅助设备来建立,以便在部分传感器、部件或设备故障时,允许运行人员选择较低一级的自动化水平而不致全部丧失过程的控制。

3.1.4控制系统应在功能上加以分散,高度的组件化,并在布置上将被控设备和系统功能分组,该功能组控制方案也应以控制器分享为基础,以增强系统的可靠性和可利用率。

3.1.5控制系统必须保证高分辨力,低响应时间和高可靠性。所供的控制和监测设备应有良好的性能以便于整个装置安全无故障运行和监视。在需要的地方应使用防爆型的控制和监测设备。

3.1.6辅助系统的所有检测和控制,均按纳入PLC情况下考虑,PLC应能实现与辅助系统通讯或硬接线的信号联络、联网等,且不能因此降低PLC网络的通讯速度和稳定性。

3.2煤粉尘治理控制系统(PLC)设计方案

翻车机共设置2列煤粉输送皮带,每列皮带都设置一套本工程煤粉尘治理控制系统,每列煤粉尘治理控制系统设置一面PLC控制箱,控制箱尺寸为1500*800*600,(尺寸可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控制箱采用EX防爆型,防护等级IP65。控制箱布置在翻车机下方煤粉输送皮带处,操作人员可通过控制箱对现场设备进行就地操作。此次被控对象为16个电磁阀及1台电磁流量计,1台水分检测仪,1台料流开关(单套,共两套),新增煤粉尘治理PLC控制箱作为翻车机PLC系统的一部分,与原翻车机PLC系统连接,最终纳入翻车机PLC系统中。本工程不增加操作员站,在原翻车机操作员站上增加煤粉尘治理控制系统操作界面来完成煤粉尘治理系统的监视和操作。

最终实现控制效果:通过在线动态监测BF皮带上煤炭的水分含量,设置相对应的煤炭含水率与控制洒水系统的关系,实现自动控制洒水,实现系统编程连锁。投标方自主设计相应的喷洒方案,喷嘴布置方案,水路管路布置方案,电路气路改造方案,以及对应的

联锁逻辑要求,最终实现作业周边、设备沿线不扬尘,不起灰。

煤粉尘治理系统PLC I/O点类型及数量初步统计如下:

说明:

(1)上述I/O测点统计为初步设计预估总点数,不包含15%的备用点数。

(2) 煤粉尘治理PLC将最终依据工艺系统和控制需要确定总点数。

(3)I/O数量在合同签定后如果有不超过5%的变化,则不能引起价格变化。

4 工程服务

现场服务

按照合同规定,在完成所有设备和系统的安装、启动调试及投运期间,供方派出工程现场的专家,供方所派专家应是能解决现场实际问题的,品行技术合格的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服务。

供方派出的专家,在设备和系统的安装、接线等外围工作时,负责监督和指导。

二、供货范围

1 一般要求

1.1 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供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AB厂家产品,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2 供方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此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供方仍

须在执行的同时补足。

1.3供方按下列要求中确定的备品备件(包括仪表和控制设备)和专用工具格式,在技术规范书中给出具体清单。

2 供货范围

2.1煤粉尘治理控制系统供货清单:

说明:供方提供设备不限于上表内容,供方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增加,具体型号供方填写。

三、资料及交付进度

合同签定后,需方提供的IO清单5天内,供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如下:

(一)系统配置图、卡件布置图、接线端子图(根据需方提供的I/O清册)

(二)机柜类型、数量、尺寸等资料。

(三)安装步骤、包括装配细节、设备散热和设备重量等。

(四)系统硬件手册

合同签定后,一个月内,完成整个系统的安装与调试,实现预期效果。

四、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1 供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保证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安全、正常投运。供方要派出合格的、能独立解决问题的现场服务人员。

2 供方服务人员的一切费用己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它包括诸如服务人员的工资及各种补助、交通费、通讯费、食宿费、医疗费、各种保险费、各种税费,等等。

3 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与现场要求相一致,以满足现场安装、调试、和运行的要求。需方不再因供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加班和节假日而另付费用。

4 供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4.1 供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4.2在安装和调试前,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向需方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在设备安装前,供方向需方提供设备安装和调试的重要工序和进度表,需方技术人员要对此进行确认,否则供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需方确认的工序不因此而减轻供方技术服务人员的任何责任,对安装和调试中出现的任何问题供方仍要负全部责任。

4.3 供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4.4 供方负责完成对本协议书所要求的PLC系统升级,需方配合。

4.5 供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事先与需方协商。

(以下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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