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突规范适用中的几种1

冲突规范适用中的几种1
冲突规范适用中的几种1

第四章冲突规范的运用

本章共涉及在适用冲突规范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五个一般性的问题。

一、识别(适用冲突规范的前提)

?反致

二、排除准据法适用的几种制度公共秩序保留

?法律规避

三、外国法内容的确定

第一节识别

?动产的取得适用物之所在地法。

?动产的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

?在涉外案件中,要确定应当适用哪条冲突规范,就需要对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进行定性与归类,这一过程叫做识别。从冲突规范的角度,也可以理解为对范围的解释。

一、识别的概念(Qualification/Classification)

?概念:是指依据一定的法律概念,对待决案件的事实情况或有关问题进行定性或分类,把它归入特

定的法律范畴,从而确定应援用哪一条冲突规范的认识过程。

?识别的意义:

?(1)对确定管辖权的意义;

?(2)对法律适用的意义。

?(例:合同与侵权的竞合)

?识别是对冲突规范的“范围”的认识。

?应将对“连接点”的解释作为一个独立的问题。

二、识别冲突

国际私法研究识别问题的特殊视角

?(一)含义:识别冲突是指法院,采用不同国家的法律观念进行识别就会适用不同的冲突规范,最

终导致适用不同准据法的结果。所以,对于法院地国家而言,识别冲突就是依内国法识别和依有关外国法识别之间的冲突。

?人物:

?1891年康恩(德国)提出“隐存的冲突”;

?1897年巴丹(法国)称之为“识别冲突”

古典案例: 1908年英国Ogden v. Ogden

?背景:在英国结婚

?

?19岁的法国男子英国女子(Ogden夫人)

?

?在法国提出离婚,法国法院判决离婚(法国法规定:“未满25岁的子女未经父母同意不得结婚”) Ogden夫人又与Ogden结婚 Ogden先生知道前婚,主张婚姻关系无效。

古典案例: 1908年英国Ogden v. Ogden

?英国法院审理:

?核心问题:前一个婚姻是否有效应该适用哪条冲突规范识别

?

识别冲突:依据英国法,“同意”为婚姻形式要件

?依据法国法,“同意”为婚姻能力问题

如果:

婚姻形式要件婚姻举行地法:英国法

婚姻能力问题当事人(夫)本国法:法国法

应该依据哪国法律进行识别?

二、识别冲突

国际私法研究识别问题的特殊视角

?(二)产生原因:

?1、对于同一事实,不同国家的法律赋予它不同的法律性质(如未达一定年龄的人结婚需要父母同

意);

?2、不同国家把具有共同内容的法律问题分配到不同的法律部门中去也可以导致识别冲突(如时效

问题)

?3、法律概念存在差异。(如,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有些概念某些国家不存在,如,别居、准正等)?4、有些国家有独特的法律概念,而其他国家没有。

三、识别冲突的解决

(识别依据)

?(一)法院地法说——普遍采用

?——主张以法院地国的实体法作为识别的依据。

?理由:

(1)冲突规范是国内法,构成冲突规范的概念应该依国内法即法院地法来解释;

(2)易于操作;

(3)用外国法识别有损法院地国的主权;

(4)识别发生在适用冲突规范之前,此时不存在外国法

?反对观点:

?法院地法中无相应的法律制度就无法识别。

?不诚实识别。

三、识别冲突的解决

(识别依据)

?依据法院地法进行识别的例外:

?(1)适用国际条约中的冲突规范,对其所使用的法律概念不能依照法院地法进行识别。

?(2)适用外国的冲突规范时(反致),不能依照法院地法进行识别。

?(3)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根据物之所在地法识别。

三、识别冲突的解决

(识别依据)

?(二)准据法说

——识别应依适用于争议问题的准据法进行。

?反对观点:

?存在逻辑上的恶性循环:识别的目的是确定准据法,准据法在没有确定之前,如何识别?

三、识别冲突的解决

(识别依据)

?(三)分析法学与比较法说:应按照分析法学的原理在比较法研究的基础上形成的一般法律原则来

进行识别。(增加法院的负担十分困难)

?(四)个案识别说:按照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一国制定和适用其冲突规范时所追求的目的,来决定是依内国法(即法院地法)还是依有关外国法进行识别。

?(五)二级识别说:“一级识别”发生在准据法确定之前,必须依法院地法识别,“二级识别”发生在准据法确定之后,要依准据法进行识别。

四、各国的立法与实践

?(一)目前,有关识别的立法大都以法院地法作为识别的主要依据,以其他国家的法律规定为辅。

?(二)特殊的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如动产或不动产的识别应依据财产所在地国家的法律识别。?(三)在国际条约对有关的概念或用语作了统一解释的情况下,缔约国法院就不能按照本国法律进行识别,而只能依据条约统一的解释进行识别。

?

?我国新法第8条涉外民事关系的定性,适用法院地法律。

Case:广东省轻工业品进出口集团公司与香港TMT贸易有限公司商标权属纠纷案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商标委托注册并管理的关系 .依法确认轻工业品公司注册的TMT商标属于TMT公司所有,并判决TMT公司向轻工业品公司做出一定的补偿。?最高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 , 双方形成了事实上的商标权财产信托法律关系。原审法院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判决将商标权返还TMT公司是正确的,但原审判决认定存在委托关系,未考虑该商标是以被委托人名义注册并管理的这一事实,未认定存在信托关系,所作认定欠当。并依据民法通则第4条诚实信用原则作出相应的判决。

排除外国法适用的几种制度

?问题:

?法官根据本国冲突规范的指引,应当适用外国法,此时,法官是否只能适用该外国法,没有别的选择?

? NO

?存在三种制度,目的在于限制或排除外国法的适用反致、法律规避、公共秩序保留

?制度的适用结果:有积极的,有消极的

第二节反致

一、反致的概念

(remission、renvoi)

?古典案例1:1878年法国福果(Forgo)案

?Forgo:巴伐利亚国籍、非婚生子,五岁移居法国,具有事实上的住所,但没有法律上的住所。?诉因:其姨母要求继承Forgo位于法国的动产。

?法院:法国的冲突规范(当事人的住所地法)

?法院:

?法国的冲突规范死者住所地法(法律上的)

?

?巴继承法:旁系有继承权巴伐利亚法

?巴冲突法:适用死者住所(事实)地法

?法国继承法:旁系无继承权

一、反致的概念

(remission、renvoi)?(一)直接(狭义)反致

?甲国法院乙国(外国)

?实体法实体法

?

?冲突法冲突法

?排除了乙国实体法的适用,而适用甲国实体法。

?甲(冲)乙(冲)甲实

一、反致的概念

(remission、renvoi)?(二)转致

?甲国法院乙国(外国1)丙国(外国2)实体法实体法实体法

冲突法冲突法冲突法

排除了乙国实体法的适用,而适用丙国实体法。

甲(冲)乙(冲)丙实

一、反致的概念

(remission、renvoi)?(三)间接反致

?甲国法院乙国(外国1)丙国(外国2)

?实体法实体法实体法

?冲突法冲突法冲突法

?排除了乙国实体法和丙国实体法的适用,而适用甲国自己的实体法审理案件。

?甲(冲)乙(冲)丙(冲)甲实

一、反致的概念

(remission、renvoi)

狭义的反致:直接反致(一级反致、单一反致)

广义的反致:直接反致、转致、间接反致。

反致图示:

1、法院地国(冲)他国(冲)法院地(实)

2、法院地国(冲)他国(冲)第三国(实)

3、法院地国(冲)他国(冲)第三国(冲)法院地国(实)

一、反致的概念

(remission、renvoi)

?(四)双重反致(外国法院说、英国反致学说)

?英国法院外国

?

?实体法实体法

?冲突规范冲突规范

?是英国冲突法中的独特制度,是指英国法官在审理涉外案件时,如果依英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某一个外国法,英国法官即将自己视为在该国法院审判案件,再依该外国对反致所抱的态度,来决定应适用的法律。

?如果指向的那个外国承认反致,英国法官就适用该外国的实体法,就会出现“双重反致”。?如果指向的那个外国法院不承认反致,英国法官就适用英国的实体法,即会出现“单一反致”

的结果。

二、反致产生的原因

?1、客观原因:有关国家冲突法的冲突

?(1)对冲突规范中的连结点规定不同;

?(2)对连结点的涵义存在不同的解释。

?2、主观原因:法院地国的冲突规范指向了外国的冲突法

?3、致送关系的存在:有关国家冲突规范的连结点都指向外国,否则,致送关系就中断了。

三、关于反致的理论争议

(赞成派 pk 反对派)

?争论的焦点问题

?(1)维护外国主权

?(2)保证判决结果的一致性

?(3)维护外国法律体系的整体性

?(4)减轻法官的工作负担

?(5)扩大本国法的适用范围

?(6)增加法律选择的灵活性与公正性

四、关于反致的立法及其发展趋势

?1、现状:

?完全接受和完全不接受的国家是少数,有限度接受的国家是多数,国际条约在合同领域排斥,

在其他有限领域接受。

?2、发展趋势:

a.普遍接受反致

b.限于特定领域:身份、能力、婚姻家庭、继承

C.随着连结点的灵活化,反致作用空间越来越小

五、中国的立法与实践

?中国在立法中对反致问题作明确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1987年《关于适用〈涉外经济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二部分第5条规定:“当事人协议选择的或者人民法院按照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的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是指现行的实体法,而不包括冲突法规范和程序法。”表明中国在合同领域不接受反致,这与其他国家的普遍做法一致。

?最高人民法院1988年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意见第178条第2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外民

事关系的案件时,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八章的规定来确定应适用的实体法。”,采用“实质指定”,一般理解为我国是不采用反致与转致的。

?我国香港、澳门、台湾是接受反致的。

?新法第8条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不包括其法律适用法。

?第一次在立法中明确了对反致的态度,即我国不承认反致制度。

Case:英国达拉阿尔巴拉卡投资公司诉巴哈马曲姆普航运管理公司案

?[案情]原告向被告贷款,被告以船舶抵押,抵押协议约定适用巴哈马共和国法律。后,该船舶因另一保险合同纠纷被武汉海事法院扣押。原告在多次索要贷款未果情况下,向武汉海事法院起诉,请求行使对该船舶的第一抵押权。原告同意适用中国法,被告附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船舶抵押权应适用船旗国法律,故本案应适用巴哈马共和国有关法律。

?依照巴哈马共和国《商船法》第二百四十六章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之规定,判令被告航运公司支付原告投资公司贷款本金175万美元及相应利息。

第三节法律规避

一、法律规避的概念

(Evasion of Law)

?(一)含义:又称“窃法作弊”或“诈欺设立连接点”,是指在涉外民事领域,当事人为利用某一冲突规范,故意制造出一种连接因素,以避开本应适用的准据法,使对其有利的另一国法律得以适用的行为。

?(二)产生:1887年法国最高法院判决的“鲍富莱蒙离婚案”

?法国:禁止离婚

?德国:允许离婚

?王妃放弃法国国籍,取得德国国籍

?法国法院:离婚适用本国法(德或法)

?判决离婚与再婚无效。

二、法律规避的构成条件

?(一)从主观上讲,当事人规避某种法律必须是出于故意;

?(二)从行为表现上讲,当事人是通过有意改变或制造某种连接点来实现的;

?(三)从规避的对象上讲,当事人规避的法律是本应适用的强行性或禁止性的规定(该国国内的公共秩序范围);

?(四)从客观结果上讲,当事人规避法律的目的已经达到。(既遂)

三、法律规避的效力

?(一)含义:是指实施规避冲突规范援引应适用的准据法的行为是有效的还是无效的,其行为能否造成法律适用上的变更。

?(二)在立法上明确规定法律规避问题的国家不多,但并不等于赞成法律规避。

?(三)态度:

?1、有效:冲突规范使之成为可能;

?2、禁止或限制:诈欺使一切归于无效。

?(1)仅规定规避内国法无效。

?(2)凡属法律规避均属无效。

我国立法与实践

?1、我国没有关于法律规避的立法规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通则的意见第194条规定:“当事人规避我国强制性或禁止性法律规范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的效力。”

?3、实践:规避我国法律一律无效,规避外国法正当合理的规定行为无效,不合理的规定行为有效。?4、最高院2007关于合同法律适用司法解释:

?第六条当事人规避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该合同争议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新司法解释第11条【法律规避】一方当事人故意制造涉外民事关系的连结点,规避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认定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

?实践中,运用法律规避的无效制度来确认中国法律的强制适用(涉外担保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承担外债必须履行相关的批准、登记手续)

?这些强制性规定因其特殊目的而必须由处理涉外案件的人民法院和行政机关排他地予以适用,这些实体法规则有其自己的适用范围,在特定情形下直接适用于涉外民事关系,且因其强制性而优先于冲突规则。

Case : 2000年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与中国长城工业总公司(内地)担保合同纠纷案?——适用法律规避制度排除香港法律适用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8条第1款第(5)项(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无效)、第2款、第61条第1款之规定判决驳回中银香港公司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我国是实行外汇管制的国家。根据本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4条的规定,当事人规避我国强制性或者禁止性法律规范的

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对于当事人选择适用香港法律的情形,亦应当参照这一规定执行。

第四节外国法内容的确定

包括三项内容:

1、谁有义务查明外国法?确定外国法内容的途径有哪些?

2、被援引的外国法内容不能查明的解决办法?

3、外国法适用错误(包括适用冲突规范的错误与适用外国实体法的错误)的补救?

一、外国法内容确定的原因Ascertainment (proof) of Foreign Law

?(一)含义:指一国法院根据本国冲突规范指定适用外国法时,如何查明该外国法的存在和内容。?(二)原因:准据法是事实或法律

?1、事实说

?2、法律说

?3、折衷说——特殊的法律事实

二、外国法的查明方法

?(一)把外国法看作事实,必须由当事人主张和证明。(英美等普通法系国家)

?(二)把外国法看作事实,原则上由当事人负责举证,但法官也可以直接认定。(法国)

?(三)把外国法看作法律,由法官依职权查明。(意大利等欧洲大陆国家)

?(四)把外国法看作法律,原则上由法官负责查明,必要时也可要求当事人予以协助。(德国,瑞

士等国家)

三、无法查明外国法的解决办法

(一)依法院地法取代应该适用的外国法

(二)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

(三)适用同本应适用的外国法相近似或类似的法律

(四)适用一般法理

四、外国法的错误适用

?(一)错误:

?1、适用内国冲突规范的错误

2、适用外国法本身的错误

(二)态度:

1、不允许当事人提起上诉。(事实审)

2、允许当事人提起上诉。(法律审)

五、我国关于外国法内容确定的规定

?司法解释中对此问题作出了说明,表现:

?(一)外国法的查明方法:《民通意见》193条

?1、由当事人提供;

?2、由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

?3、由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提供;

?4、由该国驻华使领馆提供;

?5、由中外法学家提供。

?(二)当外国法不能查明时,我国采取的是依法院地法取而代之。

?(三)对于适用外国法的错误,均允许当事人提起上诉,对民事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2007.6)

?第九条当事人选择或者变更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为外国法律时,由当事人提供或者证明该外国法律的相关内容。

人民法院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为外国法律时,可以依职权查明该外国法律,亦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证明该外国法律的内容。

当事人和人民法院通过适当的途径均不能查明外国法律的内容的,人民法院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条当事人对查明的外国法律内容经质证后无异议的,人民法院应予确认。当事人有异议的,由人民法院审查认定。

?新法第10条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查明。当事人选

择适用外国法律的,应当提供该国法律。不能查明外国法律或者该国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一次在法律规则中明确了外国法的查明责任。

?新司法解释第17条【外国法查明】人民法院通过由当事人提供、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效的国际条约规定的途径、中外法律专家提供等合理途径仍不能获得外国法律的,可以认定为不能查明外国法律。

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0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提供外国法律,其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供该外国法律的,可以认定为不能查明外国法律。

新司法解释第18条【外国法效力】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各方当事人对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的内容及其理解与适用的意见,当事人对该外国法律的内容及其理解与适用均无异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予以确认;当事人有异议的,由人民法院审查认定。

第五节公共秩序保留

一、公共秩序的概念

(reservation of public order/policy)

?经典案例:

?Case1:贺尔泽诉德国帝国铁路公司案

?Case2:斯特劳斯保险公司诉加拿大太平洋铁路公司案

Case :贺尔泽诉德国帝国铁路局案

?——贺是德国公民,犹太血统,任公司总管。

?——1933年,根据德国当局关于非雅利安人的

?立法,必须解除犹太人的职务,贺被解职。

?——由于铁路局在纽约数家银行有存款帐户,

?贺到纽约州法院起诉。

?——雇佣合同在德国订立和履行,应适用德国法。

?——法院认为德国法的规定违背美国的公共秩

?序不应予以适用。

Case :

斯特劳斯保险公司诉加拿大太平洋铁路公司案

——被告承运一批生丝从上海至纽约,途中生丝为被告所雇佣人员偷窃,发生货差。

——1930年原告起诉至纽约州法院。

——美国规定提单关系应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提单规定适用英国法律,1924年英国《海上货物运输法》规定承运人对此不负责任。

——法院认为英国法的规定违反了纽约州的公共秩序,转而适用美国法,判决被告赔偿损失。

一、公共秩序的概念

(reservation of public order/policy)

法院在依自己的冲突规范本应适用某一外国实体法时,如果认为该外国法的适用将违反法院地国的公共秩序,就可以以此为理由而排除其适用的一种保留制度。

一、公共秩序的概念

(reservation of public order/policy)

?从静态的角度讲,是指一国国家或社会的重大利益或法律和道德的基本原则;(积极肯定)

?从动态的角度讲,是指国际私法中一项可排除被指定适用的外国法的基本制度,即法院在依自己的冲突规范本应适用某一外国实体法时,如果认为该外国法的适用将违反法院地国的公共秩序,就可以以此为理由而排除其适用的一种保留制度。(消极否定)

?公共秩序是一种富于弹性的制度,它可以消除隐含在国际私法中的某种危险性,从而起到排除外国

法适用的作用。

公共秩序包含以下四重含义:

?1、法院依冲突规范适用外国法时,与法院地国重大利益、基本政策、道德的基本观念和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可排除适用。(法律适用)

?2、法院依冲突规范适用外国法时,违反国际社会公共秩序,可排除适用。(法律适用)

?3、法院地国某些法律具有直接适用的绝对效力,从而排除与之相抵触的外国法。(强行规范)?4、法院在被请求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与裁决时违反法院地国的公共秩序,则不予以承认和执行。

(程序)

二、公共秩序的标准

?(一)主观说:外国法规定的内容与法院地国的公共秩序相违背,不问适用外国法的结果;?(二)客观说:注重适用外国法的结果

?1、联系说:外国法规定的内容与法院地国的公共秩序相违背;个案解决是否与法院地国有实质联

系。

?2、结果说:外国法适用的结果与法院地国的公共秩序相违背。(多数国家采纳)

三、公共秩序的起源

1、13~14世纪意大利的法则区别说中的“人法”,提出了“令人厌恶的法则”不具有域外效力。?

2、17世纪“胡伯三原则”。每一个国家的法律只在其本国领域内实施,根据礼让其他国家可以让它在自己国家境内保持效力,只要这样做不至损害自己国家的主权权力及臣民的利益。

?3、1804年法国民法典首先以法律形式规定公共秩序制度。“个人不得以特别约定违反有关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法律。”

四、公共秩序的立法模式

?1、间接限制外国法适用的立法模式;

《法国民法典》第3条:有关警察与公共治安的法律,对于居住在法国境内的居民均有强制力。

?2、直接限制外国法适用的立法模式;

?我国《民法通则》第150条:依照本章规定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的,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

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3、合并限制外国法适用的立法模式。

五、各国关于公共秩序的理论与实践

?(一)理论:

?1、萨维尼——外国法适用“限制例外说”

?“本座”外国法

?法院地法律:(1)是强制性法律必须适用,从而可排除外国法(例外说);(2)是非强制性的为个人制定,即可让位于外国法。

?2、孟西尼——外国法适用“限制原则说”

?法律选择的基础:国籍、当事人、主权。

?国籍国法为外国法时,借助公共秩序可排除其效力。

?国私三原则:国籍、意思自治、公共秩序。

五、各国关于公共秩序的理论与实践

?(二)实践:

?1、英美国家一般在合同案件和身份案件援用公共秩序排除外国法的适用;

?2、苏联和东欧国家承认公共秩序制度的必要性,但应当限制它的运用;

?3、我国学者认为公共秩序由各国根据其不同时期的政策和利益来解释,在什么场合下适用,由法

院根据本国的公共利益和具体案情来决定;该制度不能滥用。

六、运用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几个问题

?(一)排除外国法的适用,是仅仅因为该外国法的内容与本国的公共秩序相抵触,还是因为该外国

法的适用在效果上(结果说)有违本国的公共秩序。(普遍认为是后者)

?(二)依据条约规定的冲突规范应该适用外国法时,可否以公共秩序保留排除该外国法的适用。(条约中有公共秩序保留条款的规定,无规定,一般认为默示认可排除适用)

六、运用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几个问题

?(三)以公共秩序保留排除了本应适用的外国法以后,是否只能用法院地法作为代替。(应该有所

限制,可适用外国法中其他规定;类推适用外国法的近似规定;或者适用外国法的一般法理;排除适用后可拒绝审判。)

?(四)国际私法上的公共秩序不等同于国内民法上的公共秩序。不能用处理国内关系的强行法事项

排除外国法的适用。(婚龄)

?(五)不能用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否认外国的主权行为。(国有化法令的域外效力)

六、运用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几个问题

?(六)法律规避制度的性质是指它是一个独立的问题还是公共秩序保留问题的一部分?

?法律规避是一个独立的问题。

?(1)起因不同:个人欺诈;触犯公共秩序

?(2)主体不同:个人;司法机关

?(3)保护对象不同:内外国法;内国法

?(4)后果不同:

?(5)接受程度与范围不同:

七、我国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规定

?(一)对于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我国一贯持肯定态度,在立法上以有较完备的规定。

?1、 1987年民法通则第150条第一次在我国冲突法中规定了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依本章规定适用外国法或者国际惯例的,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我国公共秩序保留排除的对象既包括外国法也包括国际惯例,是我国的独创。

?2、1991 年民事诉讼法第268条(2007年修订为266条)

?3、1993年海商法第276条,1996年航空法第190条。

?不足:

?1、立法中对“何谓公共秩序”措辞过于简单;

?2、立法上对适用公共秩序所采取的标准不一致(结果说、客观说);

?3、适用条件不够严格没有采用“明显违反”等措辞;

?4、没有规定排除外国法适用后应如何适用法律。

Case

1989年海南省木材公司(买方)诉新加坡泰坦船务私人有限公司(运输方)、

新加坡达斌私人有限公司(卖方)提单欺诈损害赔偿纠纷案——排除《跟

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的适用

木材买卖合同,约定信用证付款案

信用证付款流程图#

?海南木材公司新加坡达斌公司

?(买方)泰坦船务(卖方)

?公司

?中国银行海口分行中行新加坡支行

?(开证行)(通知行)

?[案情]海口分行经审查,全部单证符合信用证要求,通知海南公司(买方)付款赎单。买方通过调

查发现卖方根本没有装货上船,其所提供的单据全部伪造。因此拒绝付款赎单,并向广州海事法院起诉,申请冻结信用证项下的货款,要求两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国际惯例]《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信用证独立原则#

?[法院判决]《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适用与我国社会公共利益(“诚实信用、欺诈使一切归于无

效原则”)相悖,根据《民通》第150条排除国际惯例的适用。判决不予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被告赔偿100余万。

我国司法解释关于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

(止付条件)适用的规定

?1、银行尚未对卖方提交的单据付款或承兑

?2、有确凿证据证明卖方欺诈

?3、支付申请人向法院提供担保

七、我国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规定

?(二)最高院2007年合同司法解释:

?第七条适用外国法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的,该外国法律不予适用,而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新法:

?第5条外国法律的适用将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取消了运用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排除国际惯例适用的规定。

本章重点与考点

?1、定义解释:识别、反致、转致、间接反致、法律规避、公共秩序保留、外国法内容的查明。?2、公共秩序保留与法律规避的异同。

?3、外国法内容查明的途径。

?4、综述排除外国法适用的几种制度。

冲突法总论基本知识示意图

?差异:反致

?识别连结点

?动态:法律规避

?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

?范围系属系属公式(常见七种)

?

?附带问题:先决

?准据法准据法的进一步确定(区际、人际、时际)

?准据法内容的查明

?准据法确定后的排除:公共秩序保留

?

冲突法总论部分司法考试专栏

准据法的进一步确定——《民通意见》192

?(2004)70.根据我国的司法解释,我国法院在依法应适用外国法律时,如果该外国的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法律,应如何确定准据法?

A.依据该国的区际冲突规则确定准据法

B.可以直接选择适用该国任一地区的实体法

C.在无法根据该国的区际冲突规则确定时,依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准据法

D.依当事人的住所地确定准据法

冲突法总论部分司法考试专栏

公共秩序保留关联法条——《民通》150

?2006(39)世界各国都将公共秩序保留作为捍卫本国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关于这一制度,下列哪项判断是错误的?

?A.我国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仅在适用外国法律将违反我国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才可以适用,其结果为排除相关外国法律的适用

?B.在英美普通法系国家中,"公共秩序"的概念一般表述为"公共政策"

?C.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已经为国际条约所规定

?D.我国法律中常常采用“社会公共利益”来表述“公共秩序”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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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法查明关联法条——《民通意见》193

?2006(81)中国公民王某在甲国逗留期间,驾车正常行驶时被该国某公司雇员驾驶的卡车撞翻,身受

重伤。王某回国后,向该公司在中国的分支机构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该公司赔偿其损失。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依此,关于如何查明应当适用的甲国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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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法查明关联法条——《民通意见》193

?A.可由中外法律专家向法院提供甲国有关交通肇事损害赔偿方面的法律规定

?B.只有我国驻甲国使领馆才能提供甲国有关交通肇事损害赔偿方面的法律规定

?C.王某自己可以向法院提供甲国有关交通肇事损害赔偿方面的法律规定

?D.经各种途径仍不能查明甲国有关法律时,法院应当依照公平原则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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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法查明关联法条——《民通意见》193

?(2008)35.我国"协航"号轮与甲国"瑟皇"号轮在乙国领海发生碰撞。"协航"号轮返回中国后,"瑟

皇"号轮的所有人在我国法院对"协航"号轮所属的船公司提起侵权损害赔偿之诉。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均依据乙国法律提出请求或进行抗辩。根据这一事实,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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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法查明关联法条——《民通意见》193

?A.因双方均依据乙国法律提出请求或进行抗辩,故应由当事人负责证明乙国法律,法院无须查明?B.法院应依职权查明乙国法律,双方当事人无须证明

?C.法院应依职权查明乙国法律,也可要求当事人证明乙国法律的内容

?D.应由双方当事人负责证明乙国法律,在其无法证明时,才由法院依职权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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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的几种用法

2. 职务的误译 在翻译职务时, 最容易误译的是翻译“副”职时, 因为表示 “副……”的有“deputy”“vice”、“associate”、“assistant”、 “under”、“sub”等, 且迄今为止, 我国还没有就汉语“副职”的英 译建立起一个统一的标准, 致使英译的形式多样, 缺少章法, 使得外国听众不知所云, 有时甚至引起误解。其实经过调查分 析, 表示“副”意思的英语词素与其它词汇在搭配时具有特定 的语法规则和语用规则。 2.1 Deputy 有人认为“deputy”经常和一些表示职位相对较低的词连 用, 这种说法不一定正确。和它搭配频率较高的词汇有: minister,leader,chairman,director,mayor,editor,manager,secretary –general,等。可以看出, deputy 主要用来表示企业、事业、行政 部门的副职。 2.2 Vice- 有人认为Vice- 常和Chairman 这样的表示职位相对高 的词连用。但是, 并不意味着vice- 不能和表示一般职位的词 连用, 例如, 我们也可以说: vice- manager( 副经理).同时, Vice 与表示“正职”名词搭配的方式比较固定, 它常和President, Chairman, Chancellor 等连用。 所以, 我们认为, Vice- 不一定只与表示职位相对较高的 词连用, 同样的道理,Deputy 不只是与所谓表示职位相对较低 的词连用。 2.3 Associate Associate 在大多数情况下用作名词, 表示“助理”的意思。 在用作“副”的意思时, 它主要用来表示立法和执法部门的副 职。但是, Assistant Manager 不是我们通常所指的“经理助理”, 因为“经理助理”只是经理的一般帮手, 他可能没有头衔. Assistant Manager 可以理解翻译为“助理经理”或“副经理”因为当经理不在时, Assistant Manager 通常可以代替经理处理日 常事务。 2.4 Under- 表示职务的名词和under- 搭配的只有secretary- general 和secretary,指的是联和国、部、厅等机关的副秘书长、次长等。 2.5 Sub- 与sub- 搭配表示副职的词较少, 只有sub dean( 大学的副 教务长、副系主任) 、sub- agent( 副代理人) 、sub prefect( 副县 长) 、sub deacon( 副助祭) "副"字在英语中可以用vice、deputy、assistant、associate、under、sub等词表示。 副总裁Vice President

小升初奥数-浓度问题-经典题型总结

小升初奥数浓度问题 1、“稀释”问题:特点是加“溶剂”,解题关键是找到始终不变的量(溶质)。 例1、要把30克含盐16%的盐水稀释成含盐0.15%的盐水,须加水多少克? 2、“浓缩”问题:特点是减少溶剂,解题关键是找到始终不变的量(溶质)。 例2、在含盐0.5%的盐水中蒸去了236千克水,就变成了含盐30%的盐水,问原来的盐水是多少千克? 3、“加浓”问题:特点是增加溶质,解题关键是找到始终不变的量(溶剂)。 例6、有含盐8%的盐水40千克,要配制成含盐20%的盐水,须加盐多少千克? 4、配制问题:是指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不同浓度的溶液混合配制成新溶液(成品),解题关键是分析所取原溶液的溶质与成品溶质不变及溶液前后质量不变,找到两个等量关系。 例7、把含盐5%的食盐水与含盐8%的食盐水混合制成含盐6%的食盐水600克,分别应取两种食盐水各多少千克? 例8在浓度为50%的硫酸溶液100千克中,再加入多少千克浓度为5%的硫酸溶液,就可以配制成浓度为25%的硫酸溶液? 5含水量问题 例9 仓库运来含水量为90%的水果100千克,1星期后再测发现含水量降低了,变为80%,现在这批水果的总重量是多少千克? 6、重复操作问题(牢记浓度公式,灵活运用浓度变化规律,浓度问题的难点) 例10、从装满100克浓度为80%的盐水杯中倒出40克盐水,再用清水将杯加满;再倒出40克盐水,然后再用清水将杯加满,如此反复三次后,杯中盐水的浓度是多少? 例13 现在有溶液两种,甲为50%的溶液,乙为30%的溶液,各900克,现在从甲、乙两溶液中各取300克,分别放到乙、甲溶液中,混合后,再从甲、乙两溶液中各取300克,分别放到乙、甲溶液中,……, 问1)、第一次混合后,甲、乙溶液的浓度? 2)、第四次混合后,甲、乙溶液的浓度? 3)、猜想,如果这样无穷反复下去,甲、乙溶液的浓度。 7、生活实际问题 例16使用甲种农药每千克要兑水20千克,使用乙种农药每千克要兑水40千克。根据农科院专家的意见,把两种农药混起来用可以提高药效。现有两种农药共5千克,要配药水140千克,其中甲种农药需要()千克。 例17用30千克水洗一套脏衣服,假定衣服上的脏水中经搓洗后都能均匀地溶解且混合在水中,现有三种洗法: 洗法一:一次用30千克水搓洗后捞出拧干晾晒,但衣服上还有100克水残存需晒干。 洗法二:用一半水洗后拧干,再用一半水洗。 洗法三:把水三等分,分三次洗。 8、还原问题

论旬空的用法

论旬空的用法 1、空而有用 动不为空,空逢冲则实不为空,逢生旺为不空,动化空为不空,空逢合不为空,逢月令填实不为空。 旺不为空:爻虽目下不力,但得生扶。仅是不利暂时! 动不为空:本身发动有释放本钱,处于待发之状。 合不为空:因得月合日合动爻合,受上层保护提拨、同事帮助支持而免受它爻克害。自然因这层关系而“有空之名无空之实”。 空亡是一种时间概念,从空到不空是一个“动”的过程。这其间从无到有、从假到真、从虚到实、从弱到强!无不折射出大干世界万事万物从弱小到壮大、从有用到成功之努力、奋斗、发展的阶段及过程。 2、空而无用 安静旬空休囚,受日、月之克或逢月破为空:书云:“春土夏金秋木冬火为真空。”此论大致是对的,如秋占木爻空,无日或动爻生助的静爻,木爻旬空为真空;若卦中有水爻动或水日占卦,木爻有原神生助,虽空不空,待时之用。 3、空的吉凶 书云:“无故勿空。”即若卦中无忌神动克用神,用神旬空,为有病之爻:若卦中忌神动,用神空,为避克,反主吉;如用空有生旺之气,虽出空受制,也无大害;如用

空无气,出空必受克应凶。 原、用两神不宜空,忌神宜空。 4、空亡种类: 1、静空:卦爻安静逢空,逢冲之日有一半力量应事;也就是要视此爻力量之大小而论成事程度。 2、动空:因本身发动自旺而空,有能量释放权力!谓“动不为空”逢冲实即可一竟全功。 3、化空:动爻发动但化出空爻、力量从有至无。病在变爻;待变爻填实、“完全”着力方能明显成事。 4、空化空:动变皆空、根基全无。一般难成其事!除非二者皆填实,否则因冲而无力、难使双方能量尽显!故冲空无用。 5、飞伏空:飞空有利伏神引拨!对占事有利无害。伏神空要临日透出才可应事。冲伏要视伏神力量旺衰大小而定应事之吉凶。 6、令空:即司令空亡。比如占卦之日原象为寅月令, 但寅在日处旬空!此月之寅令并不能解日辰旬内之空。。 以上所言,均指假空。有救之空方为假,无救之空可论“亡”。 5、空亡的信息之象 空亡的总体含义:“空”与“实”相对,空有不实、落空、虚伪、虚假、心里没底、不踏实、没有、不存在、不在、发挥不出来、躲避、虚无、,若有若无、死亡、灭亡等等信息之象。比如测钱币真假,财爻逢空就意味着是假;如测合伙生意,应空主对方不实,世空主自己不实,或者心里没底。 空者空无、空间、空地、空灵也,内中无物也。卦爻空亡,指日之旬空。空有真空无用与空而有用之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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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通知 【标 签】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 【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文 号】国税发﹝2001﹞123号 【发文日期】2001-11-16 【实施时间】2001-11-16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征收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引向深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通知》(国办发[2001]8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整体工作部署,现将下一阶段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巩固成果 整顿规范税收秩序工作开展以来,全国各级税务机关紧紧围绕整顿工作的中心目标,在打击骗取出口退税、惩治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行为、整顿个人所得税秩序、清理纠正越权减免、健全税收法制、规范税务机关执法行为、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成绩,有力地促进了税收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的好转,实现了税收收入的稳步增长。 全国税务系统继续深入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违法活动,截至目前共检查各类企业55379户,其中出口企业25416户,延伸检查出口供货企业29963户,立案500起,涉嫌偷骗税86.49亿元。重点地区的骗税窝点已被打掉,骗税链条已被摧毁,一批支持、纵容骗税分子或参与作案的执法人员受到查处,骗税分子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活动的嚣张气焰得到遏制。 对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个人所得税的专项检查初见成效。截止10月底,各级税务机关共检查纳税人90.6万户,发现存在问题的纳税人32.4万户,入库查补收入96.1亿元。通过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了一批虚开、伪造、倒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大案要案,并配合公安机关抓获一批犯罪嫌疑人。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逐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提供了有效、可靠的依据。与此同时,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金税工程”在全国范围内顺利开通并稳定运行,为税务机关预警、防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提供了现代化手

英语 come to a head 的用法

英语中,come to a head 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短语,字面意思是来到头这,引申为“到了关键时刻;到达紧急关头”。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这个短语,通过几个例句来体会它的用法。 例句1:The matters have come to a head. 这些问题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 例句2:Tom and Mary were always bickering, but things have now really come to a head. 汤姆和玛丽老是争吵不休,但现在情况真的到了严重的时刻。 例句3:Tom had not expected things to come to a head so fast, forcing him to play his last card so soon. 汤姆没想到事情来得这么快,把最后的一招这么早就拿出来。 例句4:The matter will come to a head next week. 下星期是一个危急关头。 例句5:Things in this country looked like they were about to come to a real head 这个国家的局势似乎即将迎来真正的危急时刻。 例句6:As the problems now loom larger than ever, so too will the economic and market implications when the issues come to a head. 随着这些问题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突出,当这些问题到了紧要关头,其对经济和市场的影响也将变得更加突出。 通过以上的学习,相信大家对这个短语有一定的了解了,希望大家在今后的学习中多加运用,熟练掌握。

Do_的四种用法

助动词的用法 一、助动词do的用法 在英语中,助动词本身没有意义,只是帮助实义动词完成某些语法功能,如构成否定句、疑问句、简略答语等。 do 有两种形式 原形 现在时第三人称单数 do的基本用法: 构成否定句 构成一般疑问句及回答 构成特殊疑问句 1.原形 肯定式: do 否定式: do not 缩略否定式: don’t 用法:do用在第一人称单复数(I,we…)、第二人称单复数(you…)和第三人称复数(they…)做主语,且时态为一般现在时的句子中,构成否定句、一般疑问句及回答、特殊疑问句。 Examples: I like this red hat. 我喜欢这顶红色的帽子。 否定句:我不喜欢这顶红色的帽子。 I don’t like this red hat. 一般疑问句及回答:你喜欢这顶红色的帽子吗? 是的,我喜欢。∕不,我不喜欢。 Do you like this red hat? Yes, I do./ No, I don’t. 特殊疑问句: 你喜欢哪一顶帽子?Which hat do you like? Lily and I want to go to Beijing. 莉莉和我想去北京。

否定句: Lily and I don't want to go to Beijing. 莉莉和我不想去北京。 一般疑问句及回答: Do Lily and you want to go to Beijing? Yes, we do. ∕No, we don't. 莉莉和你想去北京吗? 是的,我们想去。∕不,我们不想去。 特殊疑问句:Where do Lily and you want to go? 莉莉和你想去哪儿? 练习:1、我不喜欢狗。 Idon't like dogs. 2、你喜欢什么颜色? What color do you like? 3、你有词典吗?是的,我有。 Do you have a dictionary? Yes, I do. 2.现在式第三人称单数 肯定式: does 否定式: does not 缩略否定式:doesn’t 用法:does用在第三人称单数做主语,且时态为一般现在时的句子中。注意:当does出现时,句子中用动词原形。 Examples: She likes that red dress. 否定句:She doesn’t like that red dress. 一般疑问句及回答:Does she like that red dress? Yes, she does./ No, she doesn’t. 特殊疑问句:Which dress does she like? 课堂练习:

浓度问题 十字交叉法

浓度问题 一个好玩的故事——熊喝豆浆 黑熊领着三个弟弟在森林里游玩了半天,感到又渴又累,正好路过了狐狸开的豆浆店。 只见店门口张贴着广告:“既甜又浓的豆浆每杯0.3元。”黑熊便招呼弟弟们歇脚,一起来喝豆浆。黑熊从狐狸手中接过一杯豆浆,给最小的弟弟喝掉,加满水后给老三喝掉了,再加满水后,又给老二喝了一半,最后自己把剩下的一半喝完。 狐狸开始收钱了,他要求黑熊最小的弟弟付出0.3×=0.05(元);老三0.3×=0.1(元); 老二与黑熊付的一样多,0.3×=0.15(元)。兄弟一共付了0.45元。 兄弟们很惊讶,不是说,一杯豆浆0.3元,为什么多付0.45-0.3=0.15元?肯定是黑熊再敲诈我们。 不服气的黑熊嚷起来:“多收我们坚决不干。” “不给,休想离开。” 现在,说说为什么会这样呢? 专题简析: 溶质:在溶剂中的物质。 溶剂:溶解溶质的液体或气体。 溶液:包含溶质溶剂的混合物。 在小升初应用题中有一类叫溶液配比问题,即浓度问题。我们知道,将糖溶于水就得到了糖水,其中糖叫溶质,水叫溶剂,糖水叫溶液。如果水的量不变,那么糖加得越多,糖水就越甜,也就是说糖水甜的程度是由糖(溶质)与糖水(溶液=糖+水)二者质量的比值决定的。这个比值就叫糖水的含糖量或糖含量。类似地,酒精溶于水中,纯酒精与酒精溶液二者质量的比值叫酒精含量。因而浓度就是溶质质量与溶液质量的比值,通常用百分数表示,即, 浓度=×100%=×100% 相关演化公式 溶质的重量+溶剂的重量=溶液的重量 溶质的重量÷溶液的重量×100%=浓度 溶液的重量×浓度=溶质的重量 溶质的重量÷浓度=溶液的重量

解答浓度问题,首先要弄清什么是浓度。在解答浓度问题时,根据题意列方程解答比较容易,在列方程时,要注意寻找题目中数量问题的相等关系。 浓度问题变化多,有些题目难度较大,计算也较复杂。要根据题目的条件和问题逐一分析,也可以分步解答。 例题1有含糖量为7%的糖水600克,要使其含糖量加大到10%,需要再加入多少克糖? 【思路导航】根据题意,在7%的糖水中加糖就改变了原来糖水的浓度,糖的质量增加了,糖水的质量也增加了,但水的质量并没有改变。因此,可以先根据原来糖水中的浓度求出水的质量,再根据后来糖水中的浓度求出现在糖水的质量,用现在糖水的质量减去原来糖水的质量就是增加的糖的质量。 解:原来糖水中水的质量:600×(1-7%)=558(克) 现在糖水的质量:558÷(1-10%)=620(克) 加入糖的质量:620-600=20(克) 答:需要加入20克糖。 练习1 1、现在有浓度为20%的糖水300克,要把它变成浓度为40%的糖水,需要加糖多少克? 2、有含盐15%的盐水20千克,要使盐水的浓度为20%,需加盐多少千克? 3、有甲、乙两个瓶子,甲瓶里装了200毫升清水,乙瓶里装了200毫升纯酒精。第一次把20毫升纯酒精由乙瓶倒入甲瓶,第二次把甲瓶中20毫升溶液倒回乙瓶,此时甲瓶里含纯酒精多,还是乙瓶里含水多?

实用英语口语:“Come”的妙用

实用英语口语:“Come”的妙用 这周跟各位介绍一下在口语中很常用到的一个动词:Come. 分别是come down,come up,come out,come in,come on,come off,come by,come to 跟come into play. 大家不要小看几个动词片语,他们可是千变万化的。而且老美习惯上会以这种简单的动词片语来代替一些艰深的单字,例如一本书的出版老美就比较不喜欢正经八百地说,"The book is published." 而会说,"The book came out." 要想精通口语,一定要能掌握这种脉动喔! 1. The rain is coming down. 雨开始下了。 在美国的口语中,美国人很喜欢用动词片语,尤其是以get 或是come 开头的片语。因为这类的动词除了表示出动作之外,还说出了方向。像这句话同样也可以说成,It's raining,或是It's starting to rain. 但所表达的意思就不如come down 来的丰富。这句话是有一次去看Football 时学的,打到一半就下起雨来,播报员就说,"The rain is coming down." Come down 还有另一个重要的意思,就是"下来楼下" 的意思。比如说你去找一个住在五楼的朋友,你在楼下的对讲机就可以问他,"Do you want to come down?" 你想不想下来啊? 2. I came up with a good idea to that question.

对于那个问题我有一个好主意。 Come up with something 就是说突然想到一个主意或是其它事情,光用come 表达不出那种跑出一个想法的意念,所以要用come up. 常见的有come up with a solution,或是come up with a new idea. 如果光是come up,则表示一件事情马上就要到来。例如圣诞节快到了,就是"Christmas is coming up." 或是说成"Christmas is around the corner." 另外新闻节目要进广告前,都会打出Coming up 来预告下一段节目的内容。例如,"Coming up next:The weather forecast." (下一段节目:天气预报。) 3. Don't let the stuff come out. 不要让里头的东西跑出来。 记得有一次请老美来家里包水饺(What a lovely idea!!)我一直想跟他们说不要让水饺里面的馅跑出来,可是这个"跑出来" 要怎么讲就是一直想不出来,总不会是run out 吧~~ 后来也是听他们说我才知道是用come out. Come out 也可以用在叫大家不要待在家里,出来走走的意思,例如我们宿舍每次都会贴出这样的布告,"Come out for some foods." 或是"Come out and have a good time with us!" 所以你要打电话约人家出来,也可以这样问,"Do you wanna come out with me?" 4. This CD came out when I was 20.

以为的几种用法

以为的几种用法 邢台市第五中学李敬华 “以为”在古汉语中使用频率很高。因为“以”和“为”都有多种用法,所以两个字搭配在一起就有了多种含义,“以为”可以是连用,也可以是“以……为……”。现对课本中出现的几种形式作一简单总结: 一“以为”等于现代汉语中的“认为” 例: (1)“老臣窃以为媪之爱燕后,贤于长安君。” (我私下认为您疼爱燕后就超过了疼爱长安君。) (2)故以为其爱不若燕后。(因此我认为您疼爱他(长安君)比不上疼爱燕后。) (3)闻道百,以为莫己若者,我之谓也。(听到了上百条道理,便认为天下再没有谁能比得上自己’的,说的就是我这样的人了。) 二“以……为……”中“以”是介词“把”,“为”是动词“作为”或“当作” 例:(1)必以长安君为质,兵乃出。(一定要把长安君来做人质,援兵才能派出。”)

(2)然后以六合为家,崤函为宫。(然后将天下作为一家私产,把崤山、函谷关作为宫墙) 三“以……为……”中“以”是动词“认为”,“为”是介词“替” 例:老臣以媪为长安君计短也。(我认为您替长安君打算得太短了) 四“以为”连用,却相当于“以……为……”“以为”中间省略“之” 例:(1)若舍郑以为东道主,行李之往来,共其乏困。(假如放弃灭郑的打算,而让郑国作为您秦国东道上的主人,秦国使者往来,郑国可以随时供给他们所缺乏的东西)(2)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销锋镝,铸以为金人十二,以弱天下之民。(收缴天下的兵器,集中在咸阳,去掉刀刃和箭头,把它铸成十二个金人,以便削弱百姓的反抗力量。) (3)南取百越之地,以为桂林、象郡。(向南攻取百越的土地,把它划为桂林郡和象郡) 五“以……为……”实际上相当于“以为”,译作“认为” 例:以天下之美为尽在己。(认为天下一切美好的东西全都聚集在自己这里。)

浓度问题九大题型总结奥数

奥数浓度问题 引子: 一个好玩的故事 - -- 熊喝豆浆:黑熊领着三个弟弟在森林里游玩了半天,感到又渴又累,正好路过了狐狸开的豆浆店。 只见店门口张贴着广告:“既甜又浓的豆浆每杯0.3元。”黑熊便招呼弟弟们歇脚,一起来 喝豆浆。黑熊从狐狸手中接过一杯豆浆,给最小的弟弟喝掉丄,加满水后给老三喝掉了1, 6 3 再加满水后,又给老二喝了一半,最后自己把剩下的一半喝完。 狐狸开始收钱了,他要求黑熊最小的弟弟付出0.3 X 1= 0.05(元);老三0.3 X 1= 6 3 0.1(元); 老二与黑熊付的一样多,0.3 X 1= 0.15(元)。兄弟一共付了0.45元。 2 兄弟们很惊讶,不是说,一杯豆浆0.3元,为什么多付0.45 —0.3 = 0.15元?肯定是黑熊再敲诈我们。 不服气的黑熊嚷起来:“多收我们坚决不干。” “不给,休想离开。” 现在,大家说说为什么会这样呢? 1、“稀释”问题:特点是加“溶剂”,解题关键是找到始终不变的量(溶质)。例1、要把30克含盐16%勺盐水稀释成含盐0.15%的盐水,须加水多少克? 例2、现有烧碱35克,配制成浓度为28%勺烧碱溶液,须加多少水? 例3、治棉铃虫须配制0.05%的“1059”溶液,问在599千克水中,应加入30%勺“1059” 溶液多少千克? 2、“浓缩”问题:特点是减少溶剂,解题关键是找到始终不变的量(溶质)。 例4、在含盐0.5%的盐水中蒸去了236千克水,就变成了含盐30%勺盐水,问原来的盐水是多少千克? 例5、要从含盐12.5%的盐水40千克中蒸去多少水分才能制出含盐20%勺盐水? 3、“加浓”问题:特点是增加溶质,解题关键是找到始终不变的量(溶剂)。例&有含盐8%勺盐水40千克,要配制成含盐20%勺盐水,须加盐多少千克? 4、配制问题:是指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不同浓度的溶液混合配制成新溶液(成品),解题关键是分析所取原溶液的溶质与成品溶质不变及溶液前后质量不变,找到两个等量关系。 例7、把含盐5%勺食盐水与含盐8%勺食盐水混合制成含盐6%勺食盐水600克,分别应取两种食盐水各多少千克? 例8在浓度为50%的硫酸溶液100千克中,再加入多少千克浓度为5%的硫酸溶液,就可以配制成浓度为25%的硫酸溶液? 5含水量问题 例9仓库运来含水量为90%的水果100千克,1星期后再测发现含水量降低了,变为80%,现在这批水果的总重量是多少千克? 6、重复操作问题(牢记浓度公式,灵活运用浓度变化规律,浓度问题的难点)

举例说明几种标点符号的用法

论文: 几种标点符号的用法小结 在教学中,我经常会遇到学生不会使用破折号、省略号、书名号。现在我将他们的用法加以小结,帮助老师教学和学生理解。 (一)破折号用来标明行文中解释说明的语句,或表示语义的转换、递进、中断、延长等。破折号和括号用法不同:破折号引出的解释说明是正文的一部分,括号里的解释说明不是正文,只是注释。 其作用主要有: 1、表示注释。如:(61)迈进金黄色的大门,穿过宽阔的风门厅和衣帽厅,就到了大会堂建筑的枢纽部分——中央大厅。 2、表示意思的转折及转换。如:(62)到山上打柴的记忆至今都是幸福而快乐的——尽管那是童年十分辛苦的一种劳作。(54)“好香的菜,——听到风声了吗?”赵七爷站在七斤的后面说。 3、表示意思的递进。如:(63)自然是读着,读着,强记着——而且要背出来。 4、用于标明语句间的因果关系,破折号前是果,后是因。如:(64)他首先指出早恋并不可耻——这是一种十分自然、正常的现象……早恋并不可爱——早结的果不甜,早开的花早谢。 5、表声音的延长、中断或停顿。 6、表分项列举。 7、用于副标题前。 ●【提示】破折号与逗号都有强调的作用,前者强于后者,逗号强调前面的内容,破折号强调后面的内容。如:(65)我,是第一个跑到终点的。(66)那就是我——一名普通的中学教师。当语句容易引起误解时要用两个破折号。破折号前可用点号以示强调突出。(67)如:我有四年多,曾经常常,——几乎是每天出入于质铺和药店。 (二)省略号前后使用标点的规定是:省略号前面是完整的句子,句末标点

应保留,如果不是完整的句子,只是句内停顿,则句末不保留标点;省略号后面一般不用标点,只有需要表示不跟下文连接才可以使用句尾标点。书刊中省略号前后使用标点也易出错,例如: (68)至今还保存在岛上的水井、碑石、各种建筑物……,这一切铁的事实都雄辩地证明,南海诸岛自古就是我国领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69)“夫日月之有蚀,风雨之不时,…….是无世而不常有之。” 例句(68)中省略号后逗号应去掉;(69)省略号前之逗号也应去掉。 ●【特别提示】当列举的各项和省略的部分共同充当某一词语的修饰限制成分时,省略部分只能用“等”或“等等”表示,不能用省略号。如:(69)“新时期文学”以来,小说、散文、诗歌、报告文学等评奖活动,从国家到地方评过几次?(70)对于有志于文学的后来者们,除了继续关注文本语言风格幽默荒诞等等之外,也应该是大有启迪的啊!省略号前后标点的使用。省略号前的句子语义表达完整可在句子末尾加句末点号,否则不加。省略号后一般不加标点,如果省略号后还有文字,为表示其不与省略号前的文字相连,可在省略号前加句末点号。如:(71)现在创作上有一种长的趋向:短篇向中篇靠拢,长篇呢?一部,两部,三部……。当然,也有长而优、非长不可的,但大多数是不必那么长,却有“水分”可挤。 (三)书名号使用书名号时注意 1、名和篇名同时出现时,只用一个书名。书名写在前面,篇名写在后面,中间用间隔号隔开。如:(72)《朝花夕拾·藤野先生》。 2、词牌名和题名同时出现时,要用书名号。前面是词牌名,后面是题名,中间用间隔号隔开。如:(73)《念奴娇·赤壁怀古》。 3、书名号里还要用书名号时,外面用双书名号里面用单书名号。如:(74)《新时期〈金瓶梅〉研究评述》一书已出版。 4、影视作品的名称应用书名号,但电视栏目、报社及杂志社名称不用书名号。如:(75)“焦点访谈”是我们大家都喜欢看的栏目。(76)语文报社出版的《语文报》,我们大家都爱看

关于税收征管法修改的说明

[2009]全国税收征管和科技工作会议讨论材料 关于税收征管法修改的说明 一、税收征管法修改的背景 现行税收征管法自2001年修订施行以来,对于加强税收征管,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我国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市场体系不断健全,宏观调控继续改善,政府职能加快转变,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国家整体法治水平的提高,税制的不断改革和调整,税收征管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党和国家对税收征管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税收征管实践也出现了诸多现行税收征管法没有解决的热点、难点甚至盲点问题,税收征管法的规定与税收征管工作实际需要之间的矛盾日渐突出。主要表现在:未确立完整的纳税人权利体系、在信息化条件下税收征管方面存在法律真空、不适应主要税种改革的需要、税收法律责任制度不合理、税收管理的程序制度设计不完善、税收行政协助制度不健全、税收管辖权的规定有空白、缺乏对新征管措施法律地位的界定。近年来,广大纳税人、社会各界代表和税务系统以多种方式纷纷要求修改税收征管法。一些纳税人通过各种渠道表达修改税收征管法的意见,北大财税法研究中心2008年曾对修订税收征管法做评估报告,并提交人大有关机构;2008年全国人大常委、国务院要求清理法律时,税务系统在清理过程中也呼吁修改税收征管法;本届全国人大两次会议代表共提出7个修改税收征管法议案。为解决税收征管法上述问题,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经我局争取及各方努力,税收征管法修订被列入人大五年立法规划,修改税收征

管法工作正式启动。总局成立税收征管法修改工作小组,多次组织召开专家专题论证会和税务系统修法研讨会,分专题做修改报告,对税收征管法从章节体例安排到具体条款进行了全面修改,并形成税收征管法修改初稿。 二、税收征管法修改的指导思想及原则和目标 税收征管法修改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法治、服务、和谐、效率的要求完善税收征管法律,为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提供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税收征管法修改的原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实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的精神,总结我国税收征管实践,借鉴国际经验,坚持三个基本原则:一是要按照现代法治社会对税收征管工作的要求规范征纳关系;二是要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税收管理要求优化税收征管机制;三是要符合税收征管规律引入新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 税收征管法修改的目标是:以“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为总体目标,按照建设服务政府和法治政府的要求,引进税收风险管理,进一步确立纳税人为自主申报纳税主体法律地位并为以此为基础建立的征管模式提供法律框架。一方面在税收征管法中明确规定纳税人依法自主申报的权利、及时准确缴纳税款的法定义务和未按规定履行申报纳税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在税收征管法中明确税务机关按照法律规定为维护国家税权而对纳税人申报纳税情况进行监控核实以及风险管理的权力、为纳税人提供宣传税法、优化申报纳税系统等确保纳税人顺利有效完成自主申报纳税提供服务的义务和因侵害纳税人权益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本次修改税收征管法,着重要解决的问题是:“确定纳税人在征管法中的申报主体地位”、“为纳税服务提供法律保障”、“强化税务机关的风险管理能力”,“在税务机关内部进一步理清岗位、职责、流程的关系”、“为确立现代高效科学的征管体制提供法律支持”、“税收征管工作要适应税收管

come的详细用法

MEANINGS 义项 1.MOVE TOWARDS SB/STH 朝某人/某物移动来;来到;来临 ?Let me know when they come. 他们来了就告诉我。 [+ in/into/out of etc]?There was a knock on the door and a young woman came into the room. 有人敲了一下门,然后一个年轻女人进了房间。 [+ to/towards]?I could see a figure coming towards me. 我看到有个人影向我走来。 [+ across/down/up etc]?As they came down the track, the car skidded. 他们的汽车在小路上行驶时打滑了。 come to do sth?I’ve come to see Philip. 我来看看菲利普。 come and do sth?I’ll come and help you move the rest of the boxes. 我会来帮你搬其余的箱子。 come running/flying/speeding etc?Jess came flying round the corner and banged straight into me. 杰斯从拐角处飞跑过来,和我撞了个满怀。 come to dinner/lunch?What day are your folks coming to dinner? 你爸妈哪天过来吃饭?here comes sb/sth (=used to say that someone or something is coming towards you)某人/某物来了?Ah, here comes the bus at last! 啊,公共汽车终于来了! 2.GO WITH SB 与某人同行 ?We’re going for a drink this evening. Would you like to come? 今晚我们打算去喝酒,你愿意一起去吗? [+ with]?I asked Rosie if she’d like to come with us. 我问了罗茜是否愿意和我们一起去。[+ along]?It should be good fun. Why don’t you come along? 应该很好玩。你也一起去怎么样? 3.TRAVEL TO A PLACE 行至某地 ?Which way did you come? 你从哪条路来的? ?Have you come far (= travelled a long way ) today? 今天你走了很长的路吗? ?I’ve come a long way to see you. 我赶了很远的路来看你。 [+ through/across/by way of etc]?They came over the mountains in the north. 他们翻过北边的山来的。 [+ from]?Legend has it that the tribe came from across the Pacific Ocean. 传说这个部落是从太平洋的那一边过来的。 come by car/train/bus etc?Will you be coming by train? 你打算乘火车来吗? come 50/100 etc miles/kilometres?Some of the birds have come thousands of miles to winter here. 一些鸟飞了数千英里来这里过冬。 4.POST 邮寄 ?A letter came for you this morning. 今天早晨有寄给你的一封信。 ?The phone bill hasn’t come yet. 电话费账单还没寄到。 5.〔时间或事件〕到来;发生

浓度问题的分析及解题思路

浓度问题的分析及解题思路 李孟丘 浓度问题作为公务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中数学运算部分的一大重点问题,近年来无论是在国考还是各地方的考试中均有出现。 溶液由溶质和溶剂混合而成,浓度是溶质与溶液质量的比值,通常是个百分数。浓度问题的核心是研究浓度、溶质、溶液三量之间的关系,所有计算都基于以下两个公式: 溶剂溶质溶液+= %100%100?+=?= 溶剂 溶质溶质溶液溶质浓度 一、溶度问题的基本题型 1. 溶剂的增加或减少引起浓度变化。面对这种问题,不论溶剂增加或减少,溶质是始终不变的,以此可作为解题的突破点。 一般常出现的是等量蒸发或等量稀释问题,一种溶液,每次等量蒸发(或加入)等量的水(溶剂),通过几次的溶液变化,求最后的溶液浓度。问题的核心即不论溶剂多少如何变化,溶质的质量始终是不变的,抓住这点列方程求解即可。这类问题也可以采用特殊值法,一步步表示出浓度的变化过程,直至最终状态的浓度。 【例题1】一种溶液,蒸发掉一定量的水后,溶液的浓度为10%;再蒸发掉同样多的水后,溶液的浓度变为12%。第三次蒸发掉同样多的水后,溶液的浓度将变为多少? A.14% B.17% C.16% D.15% 解析:溶质质量保持不变,设原溶液质量为100。可将浓度的改变过程转化为10%→12%1001210010→?,想办法把分子(即溶质质量)化同,可得500 6060060→,可知蒸发的水为100,第三次蒸发后浓度为%1540060=,答案选D 。 2. 溶质的相对增加或减少引起浓度变化。面对这种问题,溶质和浓度都变化了,但溶液质量是不变的,以此可作为解题的突破点。 重点出现的题型为溶液多次稀释问题,一般分为两种情况: (1)原有浓度为0C 的溶液质量为M 克,每次倒出N 克的溶液,再添水(溶剂)加满,重复操作n 次。

all的四种用法

at all的四种用法 一、用于否定句 at all 用于否定句,主要是加强否定的语气,意思是:根本不,一点也不。如: It wasn’t difficult at all. 这一点也不难。 There was nothing to eat at all. 根本没什么可吃的。 That kind of belief is not at all unusual. 那种看法极为常见。 I haven’t got any idea at all about what happened. 我根本不知道出了什么事。 It’s quite extraordinary;I can’t understand it at all. 这件事太不寻常了,我根本没法理解。 Mike doesn’t enjoy classical music (very much) at all. 迈克根本就不(是很)喜欢古典音乐。 有时与hardly, few, seldom, scarcely 等半否定词连用。如: It hadly rained at all last summer. 去年夏天没怎么下雨。 It scarcely mentions women at all. 它几乎一点都未提及妇女。 注:在否定句中,at all 可位于句末,也可跟在否定词后。如: He’s not at all stupid. 他一点儿都不傻。 He isn’t tired at all. /He’s not at all tired. 他一点也不累。 另外,在口语中单独说not at all, 可用来回答感谢或道歉。如: A: Thank you very much. 多谢你了。 B: Not at all. 不客气。 A: I’m sorry to keep you waiting. 对不起,让你久等了。 B: Oh, not at all. 噢,没关系。 二、用于疑问句 at all 用于疑问句,主要加强疑问的语气,意思是:到底,究竟,难道不。如: Did you know him at all? 你究竟认识他还是不认识他? Are you at all worried about it? 你难道对此不担心吗? Have you read any of the report at all? 那份报告你到底有没有读一点? Did it play any role at all in the presidential campaign? 这件事在总统选举中到底起作用没有? 三、用于条件句 at all 用于条件句,主要用于加强if的语气,意为:假若,既然,即使,反正。如:If you do it at all, do it well. 既然要做,就把它做好。 He’ll come before supper if he comes at all. 他要是来,准在晚饭以前。 If you want to consult me at all, give me a ring. 如果你确实要和我商量,可以给我打个电话。 四、用于肯定句 at all 用于肯定句(较少见),意为:不管怎样,竟然。如: I was surprised at his coming at all. 我很奇怪,他竟然来了。 It’s a miracle that you returned at all. 你竟然回来了真是奇迹。 That he was rescued at all was a matter of coincidences. 他的获救实属巧合。 在肯定句中,尤其见于前面有any的场合,即用于强调any的意思。如: I’ll do any job at all—even road-sweeping. 什么工作我都干——扫街都行。 You can come whenever you like---any time at all. 你什么时候想来就来——无论什么时候都行。

come的过去式和用法例句

come的过去式和用法例句 come有来;来到;来取、来拿;成为;达到;接近等意思,那么你知道come的过去式是什么吗?下面跟着一起来学习一下,希望对大家的学习有所帮助! come的各种时态: 过去分词: come 过去式: came 现在分词: coming come的用法: come的用法1:come的基本意思是“朝某中心点接近、到达某地点或达到某种状态”。 come的用法2:come可以表示“来临,降临”,常用以指时间或事件按规律或自然法则等“顺理成章”地到来,也可指和他人在一起来参加某活动。 come的用法3:“come+静态动词的不定式”构成复合谓语,可表示一种情况变化的过程,如由“不知”到“知之”,由“不清楚”到“清楚”,由“不理解”到“理解”,即给静态动词一个起点,而使其具有动态意义,且具有“终于”的意味。 come的用法4:现在分词与come连用,可表示伴随动作〔状态〕,指某人或某事物按某种方式行进或某人在行进中做某事,也可表示目

的。 come的用法5:come在祈使句中一般不接动词不定式表示目的,而多用“come and to/ - v ”结构,在美式英语中,尤其是口语中and常可省略。 come的用法6:come可以用作系动词,接形容词作表语,意思是“变得,成为”,常常指好的事情。 come的用法7:come除在成语或谚语中外一般不用于被动结构,但其过去分词可和be连用构成系表结构。 come的用法8:come的进行时可表示按计划或安排即将发生的动作,这时一般有表示将来的时态或特定的上下文。若表示过去将来的情况须用was/were coming,但come通常不用be going to 结构。 come的用法9:come是非延续性动词,不与表示一段时间的状语连用。 come的过去式例句: 1. I was on my own and these fellows came along towards me. 我正一个人走着,一些家伙朝我走过来。 2. He lived on an invalidity pension which came as a weekly giro. 他靠每周领取的作为病残养老金的直接转账救济支票过日子。 3. The representatives almost came to blows at a mee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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