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外网安全管理办法(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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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用电安全管理规定(4篇)

2024年用电安全管理规定(4篇)

第 1 页 共 9 页 2024年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一、必须高度重视并加强电力设施的管理与维护工作。对于配电柜、电闸等关键设备,应定期进行监测和检查,确保供电设备与仪器仪表的正常运行。 二、严格禁止非电工人员操作配电柜,所有员工均不得随意触碰配电设施、仪器仪表或擅自操作电闸,以防设备损坏及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用电管理人员必须遵循用电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和带电作业,确保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四、用电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和维修电力线路,对于电线老化等潜在问题,应及时更换,以防止漏电引发的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 五、严格禁止非用电管理人员私拉电线和私自使用电热设备,加强用电管理制度的执行。对于违反用电规定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对因私接电源等行为导致的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将依法予以严惩。 用电安全管理规定2 1. 强化安全用电教育,规范用电行为。成立学校安全用电领导小组,完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到人,以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保障校园用电的正常与师生安全。 2. 电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熟悉岗位规章制度及用电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正确使用电工工具。 3. 学校各办公室、教室、宿舍的用电设备由总务处统一管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自变更或增设用电设备。 第 2 页 共 9 页

4. 对全校电线、灯具、插座、插头及各种电气开关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更换存在问题的部件,确保用电安全。 5. 严禁各办公室、教室、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增加用电设备需向总务处申请或得到电工的批准,不得私自安装电气插座。 6. 使用电器设备时,如发现异常现象,如冒烟、起火或异常气味,应立即关闭电源开关,并及时报告部门领导或总务处,由专业人员维修。 7. 严禁在灯具、电扇、空调等电器上悬挂易燃物品。办公室计算机应尽量放置在靠近电源的位置,避免电线乱布和电源线跨接。教室内多媒体设备应由专人负责,不得用于玩游戏或私自拆装。 8. 提高安全用电意识,学习安全用电知识。保持用电设备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避免堆放易燃物品。 9. 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触电急救方法,一旦发生触电事故,应立即呼叫救援,切断电源,并通知周围人员协助抢救,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10. 值班领导、教师应每天检查校园电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班主任是班级用电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每日检查教室电路安全;宿舍管理员应每日检查宿舍电路,确保学生宿舍用电安全。 11. 校园内所有设备的电源线路设计、施工、检查、验收和维护工作均由学校统一管理,禁止私自接线或安装用电设备。 12. 在变压器、配电房周围设置防护栏,并放置明显的警示牌,提醒学生注意危险,禁止靠近或攀爬。 用电安全管理规定3 第 3 页 共 9 页

电力外委施工管理制度

电力外委施工管理制度

电力外委施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电力外委施工管理,规范外委施工行为,维护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确保电力供应质量,提高电网建设和运营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电力外委施工的单位和个人。

三、外委申请1.项目单位需向主管部门提出电力外委施工申请;2.申请材料包括外委合同、施工方案、安全措施、人员资质等相关文件;3.申请内容要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始外委施工。

四、外委管理1.项目单位需设立专门负责外委施工的管理团队,确保外委施工符合规范;2.管理团队负责外委施工现场监督、协调,及时处理施工中的问题;3.管理团队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进度控制等工作。

五、安全管理1.外委施工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2.施工现场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保障施工人员安全;3.施工人员须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严禁酒后施工。

六、质量管理1.外委施工要按照施工方案、设计要求进行,保证工程质量;2.相关监理单位要对外委施工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质量合格。

七、文档管理1.外委施工相关文档资料要保存完整、清晰,以备查阅;2.相关文档资料要上传至电子文档管理系统,确保信息共享。

八、责任追究1.如外委施工中出现违规行为、质量问题等,相关责任人需严肃处理;2.如因外委施工导致电力设施损坏、事故发生等,需承担相应责任。

九、监督检查1.主管部门要定期进行外委施工现场检查,确保施工符合规范;2.外委施工单位要配合主管部门进行相关检查、验收;3.如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十、附则1.本管理制度由主管部门负责解释;2.本管理制度自颁布起开始执行。

以上便是电力外委施工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各相关单位和个人要严格遵守,确保外委施工顺利进行,保障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供电公司外委管控制度范本

供电公司外委管控制度范本

供电公司外委管控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供电公司外委作业管理,确保外委作业的安全、高效进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供电公司所有外委作业,包括电力设施建设、运行维护、检修改造等各项工作。

第三条外委作业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管控。

第四条供电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外委作业管理部门,负责外委作业的统一协调、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供电公司应与外委作业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六条供电公司应对外委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七条供电公司应建立健全外委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外委作业的安全、有序进行。

二、外委作业计划管理第八条供电公司应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提前制定外委作业计划,明确作业内容、时间、地点、人员、设备和材料等。

第九条供电公司应将外委作业计划提前报送给相关部门和单位,并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第十条外委作业单位应按照供电公司制定的作业计划,组织人员进行作业。

第十一条供电公司应对外委作业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作业计划的落实。

三、外委作业安全管理第十二条供电公司应建立健全外委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外委作业的安全要求、标准和程序。

第十三条外委作业单位应按照供电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组织人员进行作业。

第十四条供电公司应对外委作业现场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五条供电公司应对外委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六条供电公司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应急措施和应急流程。

四、外委作业质量控制第十七条供电公司应建立健全外委作业质量管理制度,明确作业质量要求、标准和程序。

第十八条外委作业单位应按照供电公司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组织人员进行作业。

第十九条供电公司应对外委作业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作业质量的符合要求。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以下简称“国家政务外网”)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根据国家信息安全的相关法律和法规,结合国家政务外网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政务外网分为中央政务外网和地方政务外网,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政务外网建设、运维和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各级政务外网单位”)。

在国家政务外网上运行的各业务应用系统的运维和管理部门参照本办法的相关条款执行。

第三条国家政务外网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要统筹规划、统一策略、分级建设,在国家信息安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分级管理、责任到人。

国家信息中心负责中央政务外网网络与信息安全的保障工作,各级政务外网单位负责本级政务外网网络与信息安全的保障工作,接入政务外网的各级政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网络与信息安全的保障工作。

第四条各级政务外网单位在进行政务外网规划、设计和建设时应同步做好安全保障系统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并落实好运行维护管理中的安全检查、等级测评和风险评估等经费。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家政务外网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危害国家政务外网的安全。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六条国家政务外网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各级政务外网单位应落实一名分管领导负责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

第七条国家信息中心政务外网工程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政务外网工程办”)负责协调、指导国家政务外网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负责中央政务外网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一)贯彻执行国家信息安全的相关法律和法规,指导、协调和规范国家政务外网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二)组织制定国家政务外网网络与信息安全总体规划、安全策略、标准规范和各项管理制度;(三)负责联系国家信息安全主管部门,并接受其指导,向有关部门报告国家政务外网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四)组织国家政务外网网络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组织开展信息安全自查、检查和风险评估,对全网安全运行状况进行分析、研判和通报;(五)负责中央级政务外网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六)建立和管理全国统一的电子认证服务体系;(七)制定中央级政务外网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八)组织信息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电力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

电力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电力安全管理,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标1. 建立健全电力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实现电力安全管理的全面覆盖、精准管控。

2. 提高电力安全风险防控能力,降低电力安全事故发生率。

3. 优化电力安全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三、组织机构1. 成立电力安全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电力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2. 设立电力安全网格化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电力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3. 各基层单位设立电力安全网格化管理小组,负责本辖区电力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四、网格划分与职责1. 根据电力设施分布、地理环境、管理需求等因素,将电力设施划分为若干网格。

2. 各网格内电力设施由网格责任人负责,负责日常巡查、隐患排查、信息报送等工作。

3. 网格责任人应具备以下职责:(1)负责网格内电力设施的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报告安全隐患;(2)负责网格内电力设施的安全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3)负责网格内电力设施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安全意识;(4)负责网格内电力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五、巡查与隐患排查1. 网格责任人应定期对网格内电力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2. 网格责任人应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对网格内电力设施进行全面排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3. 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定责任、定措施、定时间、定资金”的原则,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落实。

六、信息报送与处置1. 网格责任人应按照规定及时报送电力安全相关信息,包括巡查情况、隐患排查情况、事故报告等。

2. 电力安全网格化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报送的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掌握电力安全形势。

3. 对电力安全事故,按照“快报告、快处置、快核查”的原则,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

七、考核与奖惩1. 对电力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户外用电安全管理规定(3篇)

户外用电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户外用电安全管理,预防用电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户外用电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户外用电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户外施工、户外广告、户外照明、户外充电等。

第三条户外用电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电力管理部门负责户外用电安全的监督管理,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户外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2. 组织开展户外用电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3. 负责户外用电事故的调查处理;4. 开展户外用电安全宣传教育。

第五条用电单位或个人应建立健全户外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

第六条用电单位或个人应指定专人负责户外用电安全管理,负责以下工作:1. 制定户外用电安全操作规程;2. 对用电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3. 定期检查和维护用电设备;4.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七条户外用电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测和检验。

第八条户外用电线路应按照规定架设,保持安全距离,避免与其他设施或物品发生碰撞。

第九条户外用电设备应安装漏电保护器、过载保护器等安全保护装置,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条户外用电设备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用电应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分级配电。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电动机械或手持电动工具的载荷线必须按其容量无接头,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电缆。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的各种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有防雨设施,并装设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底部距地面应为1.3-1.5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距地面宜在0.6-1.5m。

第十四条每台电动机械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开关箱应设在机械的附近。

第十五条电气设备或线路发生火警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不得使身体接触导线或电气设备,也不得用水或泡沫灭火器进行灭火。

电力设施防外力破坏管理办法

防止外力破坏电力设施管理办法1.全体的1.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和规范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外力破坏危及电网、人身、设备安全事故,根据国家电力设施保护法律法规和《电力设施运行条例》,制订本办法。

1.2输、变、配电设施的运行单位必须按照操作规程组织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及时性处理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安全隐患,建立健全相关资料档案,防止发生人为责任的法律责任事故。

1.3公司安全卫生部是电力设施外力安全隐患工作的归口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协调运行部门、用电营业部门处理外力破坏安全隐患工作,代表公司协调处理跨区域安全隐患。

1.4市场营销部、各供电站负责配合处理电力设施外力引起的安全隐患,依法对违章或造成事故的用电客户、施工单位采取中止供电措施。

1.5依法治理电力设施外力安全隐患的原则,依靠当地各级政府采取有效整治措施.2.相关文件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3《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2.4《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2.5《供电业务规则》2.6《安全生产规定》4.安全隐患确认4.1在法定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或周围发生以下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情况,均属安全隐患。

4.1.1新建建筑物和构筑物;4.1.2施工作业(挖坑、取土、打桩、起吊、搭棚等)4.1.3与电力设施的水平距离500米范围内进行爆破作业。

4.1.4种植树木、竹形植物;4.1.5堆放杂物或倾倒酸、碱、盐和其他有害化合物。

4.1.6架空电力线导线两侧300米的范围内放风筝;4.1.7擅自在杆塔上架设电力线路、通信线、广播线;4.1.8利用杆塔、拉线作为提升牵引锚。

4.1.9损坏电力设施的接地装置或改变其埋深;4.1.10其它危害变电、电力线设施的行为;4.2架空电力线路导线边线外的水平距离根据电力设计单位提供的导线最大风偏值计算确定。

5.安全隐患现场处理5.1如果现场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纠正肇事者、制止。

电气和用电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气和用电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预防电气火灾和触电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用电设施的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电气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试验、拆除等环节。

第三条本规定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电气和用电安全。

第四条单位应建立健全电气和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成立电气和用电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电气和用电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车间应设立电气和用电安全管理员,负责本部门、车间的电气和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电气和用电安全管理员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气和用电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本规定;(二)组织制定本部门、车间的电气和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三)组织开展电气和用电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四)组织电气和用电安全教育培训;(五)参与电气事故的调查处理;(六)其他与电气和用电安全相关的工作。

第三章电气设备与用电设施管理第八条电气设备和用电设施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分类,并按照规定进行安装、运行、维护、检修和试验。

第九条电气设备和用电设施的设计、选型、安装、运行、维护、检修和试验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设计规范;(二)具备足够的机械强度、电气性能和绝缘性能;(三)安装位置合理,便于操作和维护;(四)有可靠的接地保护措施;(五)定期进行试验和检查。

第十条电气设备和用电设施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和试验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人员承担。

第十一条电气设备和用电设施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十二条电气设备和用电设施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电力公司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电力公司安全管理,保障公司内部秩序,确保外来人员的安全和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进入电力公司所有外来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员、维修人员、访客、供应商等。

二、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保障公司及外来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2. 依法管理: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相关规定。

3. 实事求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制定管理措施。

4. 公平公正:对待外来人员一视同仁,确保其合法权益。

三、管理制度1. 入场管理(1)外来人员进入公司前,需提前向公司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入。

(2)外来人员进入公司时,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

(3)公司安保人员对外来人员进行身份验证,核实其进入目的和范围。

2. 行为规范(1)外来人员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自进入非指定区域。

(2)外来人员不得在禁烟区域吸烟,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司。

(3)外来人员不得在办公区域大声喧哗,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秩序。

3. 安全教育(1)公司对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了解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外来人员需通过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公司进行工作。

4. 出场管理(1)外来人员工作结束后,需向公司相关部门办理出场手续。

(2)出场时,外来人员应清点随身携带物品,确保无遗留物品。

(3)外来人员离开公司时,需经安保人员核实身份,方可离开。

四、责任与处罚1. 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外来人员的管理工作,确保各项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对违反本制度的外来人员,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禁止进入公司等处罚。

3. 对故意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外来人员,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2024年电厂集控室电脑安全管理规定(2篇)

2024年电厂集控室电脑安全管理规定1、各控制室DCS电脑、NCS监视盘电脑、省调数据电脑等,严禁外接移动存储设备、随身Wifi。

2、移动存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U盘、移动硬盘、存储卡、带存储功能的手机等。

3、各控制室电脑运行人员不得擅自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

4、使用可联入外网的电脑时,不得接收陌生人发来的不明文件等资料、不得打开不明网址,严防电脑病毒入侵。

4、电脑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网络连接问题、系统无法启动等情况,及时联系维护人员处理,严禁未经许可的非专业人员对电脑及周边设施硬件进行拆卸,更换配件。

5、如确实需要接入移动存储设备进行软件拷贝、数据下载等工作,需经安全生产技术部同意,使用专用U盘,拷贝前先确认U盘无病毒。

6、对发现未经同意而连接到电脑的存储设备等予以没收,对造成后果的根据后果严重情况进行相应处罚。

发电部2024年电厂集控室电脑安全管理规定(2)____年电厂集控室电脑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厂集控室电脑安全管理,保障电力生产运行的安全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需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电厂集控室内的电脑设备,包括服务器、工作站、网络设备等。

第三条电厂集控室电脑安全管理应遵循专业化、规范化、综合化的原则,确保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

第四条电厂集控室电脑安全管理应充分考虑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的要求,建立安全防护体系。

第二章电脑设备安全管理第五条电脑设备的采购、安装、验收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并保存相关证明文件。

第六条电脑设备应由经过培训和授权的人员进行操作、维护和管理,未经授权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第七条电脑设备应设有有效的电源、电线和地线,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并设置相应的防雷、防静电措施。

第八条电脑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涉及操作系统、应用软件等的升级应在合适的时间进行,并记录更新的内容和时间。

第九条电脑设备应设置密码保护,定期更换密码,并对密码进行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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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外网安全管理办法(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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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外网安全管理办法(新版)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责任,遏制并杜绝安全责任
事故,依据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结
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认真贯彻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建
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保证体系,做到“五同时”,即:
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施工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
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
第三条项目部建立以项目经理负责制为核心,以安全责任制为
基础,以安全教育培训为前提,以足额安全投入为保障,以健全和
完善安全标准化管理为保证,不断促进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规
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第四条项目安全管理目标:杜绝安全一般事故;杜绝员工因工、

备注说明:安全管理是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与生产在实施过程,两
者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存在着进行共同管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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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因工死亡事故,有效控制员工重伤事故。
第五条项目部将项目安全目标,层层分解到每个部门和员工。
第六条项目部依据本办法对项目工程队进行安全管理;工程队
依据本办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进行施工生产安全管理。
第七条项目部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
安全总监、有关部门负责人、施工队负责人为组员。
第八条项目经理部设专职安全负责人;设安质环保部,配备专
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现场技术人员任兼职安全员;工班长
任本班组兼职安全员。
第十一条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有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较强
的独立工作能力;并经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
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二条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职责与权限
一、职责
1、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
2、对生产物资、机具、设备的安全装置、作业现场等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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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3、对劳动保护用品的购买、发放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报告并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权限
1、有权制止违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的错误行为,对情节严重的,建议严肃处理。
2、有权责令严重危及员工生命的安全设备停止使用,作业场所
立即停止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3、有权制止“三违”,对严重然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现场,责令
停止作业,并建议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安全监察人员检查发现问题是,根据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
有权实施处罚。
第十三条项目经理职责
1、负责组织和督促本工程项目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
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主持制
定执行规定和细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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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理配置安全管理资源,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3、组织项目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
4、组织生产安全检查,组织或督促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的整改,
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安排演练。
第十四条项目有关部门安全责任
1、施工技术部门
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和合同要求,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
相应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规范施工作业秩序,选定安全
可靠的施工方法,文明施工。参加安全检查,提出事故隐患整改方
案。参加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2、物资设备部门
负责对特产管理人员,机械、车辆驾驶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培
训工作。负责机械车辆和设备的调配验收、使用、检查、维修等管
理工作。负责汽车运输安全管理;负责采购供应符合设计标准和安
全技术规范物资和器材,严格对危险品请领、贮存、保管和发放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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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制度
对电工、焊工、起重工、厂内机动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必须
进行专业安全操作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岗位证书后上岗。汽
车起重驾驶人员,应持“双证”上岗。
第十六条项目安全教育制度
1、工程队教育,每月安全教育制度,为员工上安全技术课、学
习安全文件、规章制度、操作规格,分析事故、交流经验等。
2、“三工”教育。施工前提出施工安全要求;施工中检查施工
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对隐患及时整改;施工后讲评,严格奖惩。
第十七条安全宣传制度
在施工现场及员工生活区要张贴或悬挂安全生产标语,安全生
产宣传栏、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等;充分利用多种形式,积极营造
安全生产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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