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累计折旧计提分析
新政府会计制度下科研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核算及相关管理分析

新政府会计制度下科研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核算及相关管理分析随着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科研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核算及管理将面临一系列新的挑战和机遇。
固定资产是科研事业单位运作和发展的基础,科研事业单位必须认真仔细地管理和核算固定资产,以保证科研事业单位的财务稳健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文将基于新政府会计制度,探讨科研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核算及管理相关问题。
一、固定资产的核算1.1固定资产的确认与计量根据新政府会计制度,科研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进行确认。
科研事业单位在取得固定资产时,应当将其原始成本包括购置价格、相关税费等计入成本。
对于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应当包括直接发生的成本和合理的间接费用。
科研事业单位还需要对固定资产按照相关会计政策进行折旧,以及进行资产减值测试。
1.3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科研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还需要进行增减变动的核算。
增加固定资产时,需要确认相关的购置成本,并将其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减少固定资产时,需要确认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并将其计入损益表。
对于固定资产的变动,科研事业单位还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以保证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科研事业单位需要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对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和管理。
固定资产台账应当包括固定资产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原值、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等相关信息,以保证固定资产的清晰可控。
2.2固定资产的使用科研事业单位需要制定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固定资产的使用权限和使用范围,规范固定资产的使用行为。
对于需要长期存放的固定资产,科研事业单位还需要制定相应的保管制度,加强对固定资产的防盗和防损措施,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
对于科研事业单位不再使用或者已经报废的固定资产,需要进行相应的处置。
科研事业单位在固定资产处置时,应当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进行处置并记录处置损益。
科研事业单位还需要建立固定资产处置的审批程序和流程,确保固定资产处置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对政府会计制度下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问题的理解与探讨

对政府会计制度下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问题的理解与探讨作者:梁洁雯来源:《今日财富》2019年第29期为了适应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需要,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自2019年1月1日起,全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开始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该实施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也大。
本文结合实际会计实务工作就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问题谈谈自己对新制度的理解及对一些问题的探讨,以供大家参考。
一、概况;从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政府会计制度,我们可以看到我国政府会计目标的演变历程,即从过去的以反映预算执行情况为主要目标,发展成为今日的反映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的目标并重。
相应的,我国的会计核算模式也从最开始的收入、支出、资产、负债、净资产的“五要素”单分录核算,业务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发展到今天的预算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结余、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八要素”平行双分录核算,预算收支采用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其余要素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而且政府会计主体期末还要按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
这样,随着政府会计制度的实行和推广,便开启了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新篇章,在新旧制度衔接之际,由于各单位还不具备强大的会计核算技术和信息系统,对新的政府会计制度也有一个理解接受的过程,所以在会计实务核算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例如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问题。
二、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年限问题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
固定资产折旧则是指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提的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
而按照规定,固定资产最低的折旧年限少则要五年多则十几年,若一项固定资产由于使用频繁或强度大导致实际使用期限达不到规定的折旧年限,那就只能提前报废了,那能说明单位对资产管理不善或质量有问题吗?肯定不是的。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存在问题及对策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存在问题及对策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存在问题及对策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称新制度),于2013 年1 月1 日开始实施。
新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公共财政体制建设、部门预算、政府收支分类等财政改革要求,规范了会计核算行为,也解决了旧制度中存在的固定资产价值得不到正确反映、不适应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等问题,但其在部分经济业务处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使会计人员在实施过程中感到困惑与不便。
下面是yjbys店铺为大家带来的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存在问题及对策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存在问题(一)部分会计核算无法准确反映预算执行情况新制度明确规定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或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而我国新《预算法》规定,预算编制与执行的基础仍然是收付实现制。
按照新制度规定,如某事业单位购买材料或预付账款时,按权责发生制借记“存货”或“预付账款”,而不记支出,单位资金已支付,但无法反映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按收付实现制借记“事业支出”,而不计“存货”或“预付账款”,则出现反映了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却无法反映单位资产和负债情况。
另外,如“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虚提折旧,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贷记“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虽解决了资产的消耗问题,但无法解决资产使用过程中的成本费用问题。
(二)“固定资产”科目部分账务处理欠科学1.融资租入(或分期付款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账务处理规定欠科学新制度规定,融资租入(或分期付款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在设备安装完工交付使用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贷记“在建工程”。
如:某事业单位融资租入(或分期付款购入)需要安装的专用设备一台,租赁协议约定设备价款为40 万元,首期支付10 万元租金,其余分三年等额支付租金,同时支付运杂费和安装费共计3 万元,按新制度的规定应做如下账务处理:当支付首期租金、运杂费和安装费取得需安装的设备时,借:事业支出130000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或银行存款) 130000同时,借:在建工程430000贷:长期应付款300000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130000当设备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借:固定资产430000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130000同时,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130000贷:在建工程430000如上所述,当设备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转入“固定资产”科目金额为43 万元,而转入“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金额仅13 万元,借贷双方金额明显不等,若要使借贷双方相等,只能在安装期内将余款全部付清,这显然与融资租入(或分期付款购入)设备的工作实际相矛盾。
新《政府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问题分析

制度解读新《政府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问题分析◎文/童 盛摘 要:新《政府会计制度》于2019年开始实行,经过各单位的积极贯彻整改,已经呈现出较好的应用效果。
基于此,文章指出新制度下各单位会计核算发生的三项变化,进一步提出了事业单位应当思索的关键点,并从核算步骤、配套机制、附注披露等六个角度入手,重点探析了如何保障新旧制度平稳衔接的举措。
关键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核算0 引言新制度的实施,使事业单位在资产及负债方面越趋透明,而且在其实施过程中结合单位工作业务增加多个核算科目,能使各项数据更为直观,并能够通过资产信息大致判断事业单位的运行状态。
同时,增加预算处理,改变整体核算框架,能够使形成的核算信息更具参考价值,进而实现各单位的统一核算、拓展处理范畴、调整报表,促使各单位核算系统发生变化。
1 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变化1.1 核算制度的变化新制度是整合所有事业单位财会涉及的内容,对整个系统均有影响。
首先,事业单位的核算科目、财务报表及科目说明不再多次强调本单位的性质差异,并在开展通用项目的前提下,增加不同类型及级别单位记账所用的共性项目,同类事项采取统一方式处理。
其次,还应重新规定单位具体的核算内容,实际操作中采取集中处理。
1.2 核算内容的变化首先,核算科目中应加设应付应收等。
例如,涉及长期股权类的项目,单位应当使用权益法,若为自行开发则需以无形资产入账。
其余的基础设施、各类资产等均需做正常的折旧,以明确预算的各类数据。
其次,报表和有关附注都应实施细节整改,各单位需以制度条文中给出的格式进行附注,以完成单位各项财务数据的披露。
1.3 核算方式的变化首先,适当拉开预算及常规财务的距离,确保两项工作可独立开展,各自的工作内容也实施统一划分,以保持内部财会系统的合理快速运转。
常规财会人员需做好资产、负债等整个核算类别的管理,预算方面的工作则涉及相应的结余、收支等。
其次,单位的财会和预算会计实行不同的核算制度,同时根据具体工作内容及性质的不同采用差异化的管理模式,确保核算管理的平稳优化。
新会计制度下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与减值准备

浅谈新会计制度下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与减值准备摘要:本文着重强调了新准则下累计折旧与减值准备的联系,同时也分析了新准则下二者会计处理的差异,指出累计折旧与减值准备是确保企业固定资产价值真实性和客观性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关键词:新会计制度;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作为企业生产经营必不可少的重要资源,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经验对其实施优化管理有助于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因而为了推动我国固定资产管理更快与国际接轨,我国在2007年开始实施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分别于第4号和第8号对固定资产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作出了变化较大的新规定,进一步明晰了二者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一、新准则对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和资产减值的规定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固定资产潜在经济效益随着不断利用以及时间的推移、科技的进步而磨损、陈旧、衰减所造成的价值减少额,需要按期、有系统地转为成本或费用,反映了固定资产在当期生产中的转移价值,而累计折旧就是各期转移价值的合计数。
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相关规定,除已提足折旧仍在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企业需合理选择折旧方法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且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应提折旧额为固定资产原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合计数。
其中,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当固定资产因价格大幅下跌和技术进步等原因造成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对账面价值减至可回收金额的差额计提的准备金。
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相关规定,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一经确认不得在以后会计期间转回。
由此可见,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是固定资产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且都是资产原值减少至净残值的抵减项目,因而二者既相联系,又存在一定的差异,需要有一个清晰的认识,避免在实务中用固定资产折旧取代减值准备的情况发生。
二、新准则下固定资产折旧与减值准备的联系1.二者均为固定资产抵减项固定资产计提累计折旧与减值准备在资产负债表中均列为固定资产的抵减项,均会导致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减少,因而在核算或者评估当前固定资产价值时,二者缺一不可,否则将不能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现时价值,也不能准确体现固定资产可能给企业带来的潜在经济利益。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后固定资产折旧探讨

ACCOUNTING LEARNING117行政事业单位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后固定资产折旧探讨靳娜 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摘要:本篇文章首先对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固定资产折旧的意义进行阐述,从相关体系不完善、折旧方式不合理、资产管理水平不强三个方面,对行政事业单位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后固定资产折旧存在的问题进行解析,并以此为依据,提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后固定资产折旧的优化对策。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政府会计制度;固定资产折旧现阶段,随着政府会计制度改革逐渐深入,给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提出了新的标准。
在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各项管理活动过程中,固定资产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对行政事业单位今后发展起到了关键性意义。
针对行政事业单位来说,要想实现单位的长远发展,就要给予固定资产折旧高度注重,提升资产应用效率,给单位财务管理水平提高营造条件,在防止单位资源随意消耗的基础上,给行政事业单位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一、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固定资产折旧的意义长时间以来,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就固定资产这一现象,没有实现规范折旧和处理,在采购资产过程中,一般根据全额成本实现固定资产价值归集,在资产应用环节中,利用历史成本法方式,实现资产核算和管理,不能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价值全面展现。
例如,部分固定资产损耗现象较为显著,资产价值水平较低,但是在固定资产账面中,主要对之前采购的资产价值进行保存,这和政府会计制度改革标准不迎合[1]。
在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快速发展的环境下,做好固定资产折旧工作,能够将单位实际资产价值真实展现,从而引导行政事业单位稳定发展。
二、行政事业单位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后固定资产折旧存在的问题(一)相关体系不完善根据我国特殊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可以将现有会计制度中不完善环节进行调整,但是在此过程中,仅限于高校及医疗单位,其他特殊性质的行政事业单位将不能实现新政府会计制度的修改,依旧采用原始的制度。
然而,在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在进行固定资产折旧过程中,缺少完善的资产计提折旧标准。
新政府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
会计研究ACCOUNTING RESEARCH新政府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时迎艾济宁广播电视台摘要:本文针对新政府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首先分析了新政府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出现的主要变化,并就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进行了详细论述分析。
关键词:新政府会计制度;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新政府会计制度在2019年正式颁布实施以来,对于事业单位的各项管理也带来了新的变化,尤其是在新政府会计制度改革中引入了费用核算,要求事业单位实行固定资产折旧核算,一系列的变化要求需要对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核算进行改进完善。
特别是事业单位内部的固定资产金额相对较大,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非常重要,必须按照新政府会计制度中的相关要求,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改进完善。
一、新政府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变化分析在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方面,出现的变化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第一,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取得上的账务处理方面出现了变化,主要是在新政府会计制度中构建了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适度分离、相互衔接的双会计核算模式,并且采用平行记账的核算方法,替代了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账务处理中以往的双分录核算模式。
具体来说,在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过程中,对于不需要安装的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购入、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接受的捐赠的固定资产、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等都需要通过财务会计分录与预算会计分录进行核算分析。
第二,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处置上账务处理方面出现了变化,在以往的会计制度中事业单位主要是采取待处置资产损益科目来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价值以及财产处理损益等进行核算。
而在新会计制度中则通过设置资产处置费用,对事业单位被处置的固定资产价值以及处理中的净支出等进行专门核算。
同时,把以往会计制度中的累计折旧科目调整为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对应缴国库款科目调整为应缴财政款科目。
第三,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计提上在账务处理方面出现了变化,在以往会计制度中主要是采取虚提折旧的方式对固定资产进行核算,主要是进行计提时对相关将资产进行冲减,但并没有将其计入当期支出。
新会计制度下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及处理
新会计制度下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及处理前言新会计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其中对固定资产的核算及处理也有了更新和变化。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新会计制度下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核算及处理。
固定资产的定义和计量根据新会计制度,固定资产是指预期在使用年限内用于生产、出租、出借或经营的资产,包括不动产和动产。
新会计制度在固定资产计量方面规定了两种方法:1.成本模型。
所谓成本模型,是指以资产成本为基础,按照其预期有用寿命进行折旧,计量资产的方法。
2.市值模型。
所谓市值模型,是指按照市场价格计量资产,而不是按照其成本计量。
在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计量方面,一般采用成本模型进行计量。
资产的入账行政事业单位在入账方面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费用化、资本化标准。
按照新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的费用化标准更为严格,即只有完全符合以下两个条件,才能够进行资本化:–相关支出是固定资产的成本;–可能产生经济利益,即未来可以使企业现金流净额增加的利益。
2.资产成本的确定。
按照新会计制度规定,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两部分,代表着投资的总费用。
直接成本是指资产的原始成本,如购物开发费用、场地改造等。
间接成本是指与资产相关的其他费用,如利息、租赁费用等。
资产的折旧摊销资产的折旧经常是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
按照新会计制度规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应当符合企业的会计政策,但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折旧总额应当与资产原始价值相等;2.折旧应当在资产预期使用期内平均发生。
其中,资产的预期使用期由其预计使用年限决定。
在企业预测使用年限时,需要考虑直接使用与与其相关的资产的使用年限。
资产的处理在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处理方面,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报废:当资产达到折旧年限时,可以选择对其进行报废或者出售。
在进行资产的报废时,需要注明资产的折旧年限和被报废的原因;2.减值:如果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则需要对其进行减值。
新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与企业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上的区别
新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与企业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上的区别作者:陈军来源:《山西农经》 2017年第18期新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与企业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上的区别□ 陈军摘要:2012年12月19 日,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13年1 月1日正式施行。
企事业单位的重要资产之一是固定资产,而固定资产折旧又是重要的资产价值管理问题。
本文从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的规定出发,与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的处理方式进行了详细的对比分析。
关键词:新会计制度;固定资产折旧文章编号:1004-7026(2017)18-0088-01 中国图书分类号:F810.6 文献标志码:A(临沂市农业科学院山东临沂276000)1 新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与企业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目的上的区别企业经营的目的是实现利益最大化,其收入主要来自于自身收益及外部投资,支出则是企业自身负担。
企业购置固定资产的目的在于自身的生产经营需要。
企业固定资产的一个主要特征是能够连续在若干个生产周期内发挥作用并保持其原有的实物形态,而其价值则是随着固定资产的磨损逐渐地转移到所生产的产品中去。
之所以要进行固定资产的折旧摊销,是为了较合理的将大额固定资产成本在其使用期限内计入产品的生产成本,并随着商品的出售或劳务的付出而最终转化为货币,实现其价值。
2 新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与企业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范围上的区别新会计制度中规定,企业要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折旧处理,但不包括已足额计提但没有报废处理的固定资产和作为固定资产单独估价入账的土地。
其中,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视为企业拥有的固定资产。
而归属于事业单位属性的部门较为复杂多样,确实存在个别单位部门不适宜进行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因此,新会计制度在范围上并没有要求全部事业单位和非营利组织均进行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工作。
新会计制度要求,事业单位应对其所有的固定资产进行折旧计提,除了文物和陈列品、动植物、图书档案和以名义金额计量的固定资产。
新政府会计制度下的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
新政府会计制度下的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1. 引言1.1 新政府会计制度下的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性在新政府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固定资产是事业单位生产经营的重要物质基础,直接关系到单位的经济效益和长远发展。
固定资产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直接决定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质量和稳定性。
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出台,旨在加强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各项会计核算和报告制度,提高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准确性。
新政府会计制度下的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仅是一项经济管理的重要内容,更是一项制度建设的必然要求。
通过规范固定资产的登记、评估、使用和处置,能够有效地提高事业单位的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提升资产管理水平和效益。
科学规范的固定资产管理,也能够为事业单位的战略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保障单位长期稳定运转和创新发展。
正确理解和落实新政府会计制度下的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性,对于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正文2.1 新政府会计制度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影响1. 更加规范的管理制度:新政府会计制度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出了更加规范和严格的管理要求,包括固定资产清查、评估、折旧核算等方面的具体规定,使得固定资产管理更加规范化和标准化。
2. 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新政府会计制度鼓励事业单位合理使用和保护固定资产,不仅要求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评估,还要求对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以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和降低维护成本。
4. 推动资产信息化:新政府会计制度要求事业单位建立固定资产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固定资产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为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供更加科学、可靠的数据支持。
2.2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要求1. 资产登记规范:事业单位需要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台账,确保资产登记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每一笔资产交易都应当有相应的凭证和记录,以便审计和监督。
2. 资产清查与盘点: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和盘点,确保固定资产的全面、准确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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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累计折旧计提分析
作者:冼齐常
来源:《财经界·学术版》2015年第20期
摘要:本文立足于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累计折旧计提的具体涵义,分析了当前新事业单位
会计制度累计折旧计提的存在问题,解析了新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相关规定,并结合笔
者多年会计工作经验,提出了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累计折旧计提的具体措施。希望能为分析研
究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累计折旧计提提供部分理论支撑。
关键词: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累计折旧计提 分析
21世纪以来,社会经济不断发展,要求部门预算、政府收支分类、 国库集中收付、国有
资产管理等相关财政改革必须与时俱进。在这种大环境下,为了对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进行有效
管理与规范,我国财政部于2012年底颁布了修订之后的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并于2013
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实施。
一、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累计折旧计提的概述
新的单位会计制度是在旧会计制度基础上的革新。这种革新集中体现于固定资产的虚提折
旧。所谓“虚提”则是指在进行计提折旧的时候,有效控制非流动资产基金,并且不按照支出进
行计算。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明确规定:资产提足折旧之后,不管是否需要继续进行使用,都
不能再进行计提折旧;对于提前报废的那部分固定资产,将不再进行计提折旧;对于已经提足
折旧的固定资产,能够继续使用的,应当进行使用,并逐渐规范相关管理措施。
二、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累计折旧计提的优点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累计折旧计提的优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可集中反映
固定资产使用时长与价值损耗的关系,有助于“实物管理同价值管理完美结合”理念的贯彻与实
施。第二,对事业单位正常的支出预算不会产生任何影响与危害。第三,净资产能够有效地反
映了国家或集体的所有者地位,以及国有资产在时间推移过程中的剩余价值。
三、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累计折旧计提的存在问题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计提折旧还存在以下问题与不足:第一,未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固定资
产的使用年限。一方面,使得事业单位财务人员没有统一的计提年限标准,导致各个单位在计
提年限方面的主观性较强;另一方面,使得事业单位财务报表的横向可比性存在一定误差,导
致相关事业单位之间财务数据比较意义不大。第二,规定计提折旧按月进行,这无疑给事业单
位财务工作者带来了繁重的负担,也会对其他财务工作造成一定影响,不利于整体财务工作效
率与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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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新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相关规定
固定资产折旧的最低年限规定如下:轮船、飞机、机械、火车、生产设备最少使用年限:
10年;房屋建筑最低使用年限:20年;生产经营相关固定资产的最低使用年限:5年;电子设
备最低使用年限:3年。除轮船、飞机、火车之外的运输工具使用最低年限:4年。
五、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累计折旧计提具体措施
事业单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主要方法包括:工作量法与年限平均法。与此同时,事业单
位在計提虚拟折旧的时候,不会将残值纳入考虑范围,而是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选择按年
或者按月进行计提。
(一)按月计提折旧方法适用范围
随着科学技术不断进步,部分事业单位已经全面实现了资产信息化管理,对于这部分单
位,可以采取按月计提折旧的方法。具体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两点:第一,对于本月新
增固定资产,应当从下月开始进行计提折旧;第二,对于本月减少的那部分固定资产,则应当
本月进行计提折旧,且从下个月开始不进行计提折旧。
(二)按年计提折旧方法适用范围
由于受到某些客观条件的制约,我国仍然有大部分事业单位未实现资产信息化管理,人员
配置也稍显不足。在这种情况下,则可以采用按年计提折旧方法。即在每年最后一个月末尾进
行统一的计提折旧。比如:某事业单位,2014年5月增加了一项折旧期限为5年的固定资产,
那么只需要在当年12月份计提7个月的折旧,2015年~2018年每年的12月份分别进行一次
计提折旧,2019年5月计提当年5个月的折旧。这种计提折旧的方法能够显著降低财务部门的
工作总量,提升财务部门的工作效率,促进事业单位计提折旧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三)计提折旧方法变更
计提折旧方法变更需要注意以下两点:第一,对于已经采用按月计提折旧方法的事业单
位,不能够随意更改成为按年计提折旧。如果确实需要变更,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并获
得固定资产相关管理部门同意之后,方可进行变更;第二,现行按年计提折旧的事业单位,只
要已经具备按月计提的人员配置和信息化管理水平,则可以进行按月计提折旧。
六、结束语
综上所述,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能够更好的适应事业单位发展的需要,能够有促进事业单
位更加健康、快速发展。这就要求相关财务工作者,积极主动了解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更好
的发挥其优越性,从而全面提升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效率与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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