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据书信 实际经营场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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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据书信 实际经营场所证明

实际经营场所证明

经营场所证明格式公司(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

公司(企业)名称

住所(经营场所)

(详细地址)

住所

(经营场所)

产权

单位

证明

本房产产权归所有,同意将㎡以(无偿、租赁)方式提供给企业使用,期限为年。法人产权单位负责人签字:法人产权单位(公章)

自然人产权人签字:自然人产权人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有关部门

证明

证明单位(公章)

年月日

出具证明须知

1、当事人在签署此证明前应阅读过国家有关房地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及承担的义务。并无需保证即应对其提交住所使用证明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产权提供方式指无偿、租赁等,并在表格注明清楚;

3、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期限应不得少于一年;

4、住所(经营场所)产权单位证明是法人单位的,由法人产权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产权属自然人的,则由自然人产权人签字并填写身份证号码。

5、本证明所需提交的附件:

⑴产权单位的产权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房产证),并由产权人在复印件上注明内容与实际相一致并盖章或签字。

⑵产权人与公司(企业)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如是复印件则由产权人在复印件上注明内容与实际相一致并盖章或签字。(无偿提供场地证明不用提供此文件)

⑶房产如果是军队产业的,应提交军队师以上单位的军产租赁批准文件。

6、法人产权单位无法提供产权证明文件的,应由上级主管部门在“有关部门证明”栏做出证明并签字盖章。

2

本人×××现有位于×××市×××路×××号的房屋一间,本人愿意将该房屋无偿提供给××××××××有限公司使用作为该公司的企业住所,无偿使用期限至××年××月××日。

签名

日期

3

1、《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申请

生产经营场所的使用人是〈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申请人。生产经营场所使用人与该场所有关证明文件上注明的所有权人不一致的,应提交所有权人同意将该场所用于生产经营场所的书面证明。

除规范区内的生产经营场所外,凡是已经在区(县级市)人民政府登记备案并办理《临时经营

场所使用证明》的生产经营场所,因该场地转营、转租,符合本《意见》规定的,新使用人可以继续办理《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和相关经营证照。

2、《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发放程序

(1)《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由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并加盖全市统一规格和样式的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业务专用公章(见附件2),有效期不超过1年。《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应在受理申请人申请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出;

(2)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3、《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发放管理{实际经营场所证明}.

(1)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每月将出具或续期的《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副本送区(县级市)整规办备案;各区(县级市)整规办定期对辖区内的《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的,应立即纠正;

(2)各区(县级市)整规办每月对辖区内的《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发

放情况进行统计,并报市整规办备案。

4、《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续期

商业网点布局(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前,如生产经营场所《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有效期届满,需继续作为生产(经营)性场所使用的,原申请人应在有效期届满20日前,按本《意见》规定办理《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和有关经营证照续期手续。续期后的经营证照有效期与《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有效期相同。篇二:《企业经营场所证明》

公司(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实际经营场所证明}.

出具证明须知:

1、当事人在签署此证明前应阅读过国家有关房地产的法律法规,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及承担的义务。并无需保证即应对其提交住所使用证明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产权提供方式指无偿、租赁等,并在表格上注明清楚;

3、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期限应不得少于一年;

4、住所(经营场所)产权单位证明是法人单位的,由法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产权属自然人的,则由自然产权人签字并填写身份证号码。

5、本证明所需提交附件:

(1)产权单位的产权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房产证),并由产权人在复印件上注明内容与实际相一致并盖章或签字。

(2)产权人与公司(企业)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如

是复印件则由产权人在复印件上注明内容与实际相一致并盖章或签字。(无偿租赁提供场地证明不用提供此文件)

(3)房产如果是军队产业的,应提交军队师以上单位的军产租赁批准文件。

6、法人产权单位无法提供产权证明文件的,应由上级主管部门在“有关部门证明”栏作出证明并签字盖章。篇三:《公司(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篇四:《经营场所证明》

经营场所证明

项城市千佛阁春兰物流服务部经营场所在项城市团结路与环城路交叉口向东30米路南,有房屋三间,属于经营用房;房屋所有权归陈勇所有,有偿提供给项城市春兰物流服务部作为经营场所使用,没有办理房屋产权证,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

年月日篇五:《经营场所证明》{实际经营场所证明}.

经营场所证明

庆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住所位于,共有房屋间,平方米,产权归。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公章)

年月日篇六:《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证明

(仅供经营场所无产权证时使用){实际经营场所证明}.

新郑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兹证明(人名)用于经营(经营范围)的房屋位于,面积平方米,由我校提供,无偿使用,我单位同意(人名)在此从事经营活动。

单位(盖章)

年月日篇七:《经营场所证明》

经营场所证明

潍坊市寒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坐落在,共有经营场所平方米,其中房屋平方米,房屋产权归所有,土地使用权归所有,该经营场所为经营性用房。

此经营场地为非农业用地,非违法用地。

特此证明{实际经营场所证明}.

年月日篇八:《经营场所证明》

经营场所证明

兹有使用的(厂房、店面、住宅)地点在,面积平方米,该产权属于所有,望给与办理为盼。特此证明。

年月日篇九:《经营场所证明》

经营场所证明

租赁期限自年日至年月{实际经营场所证明}.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年月日篇十:《经营场所证明》

经营场所证明

高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场所位于,经营面积平方米,房屋产权归所有,现用于经营,属商业用房,房权证正在办理之中,非拆迁范围。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盖章)

年月日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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