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入职须知及员工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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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员工入职指引:

本指引对您入职以后所需办理的事务,做了系统的介绍,各位新同事可根据此指引来办理各项事务,如仍有不明之处,可与人力资源及行政部联系。

1、公司一般工作规范及有关制度介绍: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将在您报到时向您讲解。

2、工卡: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将在您报到时为您办理临时工卡,待试用期(一般三个月)转正之后通知您办理正式的职员证。

3、工资定级:人力资源及行政部一般将在您入职15日之内书面通知您的工作级别及金额。

4、工资卡:按办理入职提交的员工名下银行卡账户信息发放。

5、办公文具及电脑、电话,到职后,部门将为您申领办公文具及电话。

6、新员工入职培训: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将在试用期内通知您参加公司的新员工培训。

7、试用期转正:试用期满后,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将发出《试用期满转正申请表》,由部门经理填写意见,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将结果书面通知您本人。

8、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将在您到职二周内通知您签订劳动合同。转正之后,通知办理社会保险。

9、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方面的咨询:您可与人力资源部门联系。

10、有关工资方面的疑问,您可与人力资源部或上级领导联系。

人力资源及行政部

员工手册

欢迎加入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研究院!本手册介绍了我们的企业文化、理念及价值观,我们相信,认真阅读和理解它,会有益于你加深对本单位的了解,有益于你的健康发展!

本手册为员工提供有关其责任与权利、公司规章制度方面的资料,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此手册内一切条款及守则。

本手册的规范、解释及说明受国家颁布的劳动法规、条例及相关规定约束,由于未来法规上的变更或公司内部的改变,公司保留更改或补充员工手册内容的权利。

本手册适用于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的全体员工。

第一章入职、离职程序及指引

1.选聘

1.1公司对员工采用聘用制管理,基本政策是:根据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和成本控制目标,保证人员选聘和录用工作的质量,为本公司选拔出合格、优秀的人才,并使之适应业务发展要求。

1.2选聘和录用过程遵循公正公平、平等竞争和亲属回避三项原则。

1.3公司不予录用尚未与其它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2.报到

2.1接到录用通知后,请在指定日期到录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报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应与人力资源部门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无故不按时报到的,公司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2.2提供个人资料

2.2.1 你需要在报到时向人力资源部门出示身份证、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职称证、技术等级证、岗位资格证、并提供相应的复印件;提供市级或以上医院的近期体检报告、免冠1寸彩色近照5张、原单位离职证明或原单位现实表现鉴定及人力资源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并将个人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告知人力资源部门。

2.2.2 公司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请务必保证你提供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公司将立即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2.3签订保密协议

高层管理人员、市场营销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公司认定其职务有需要签订保密协议者,公司将与其签订保密协议。

2.4入职指引表

2.5工作时间

办公室员工的工作时间为: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30

其他地区员工工作时间按当地分支机构的规定。

3.试用与转正

3.1入职人员除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核准免于试用、缩短试用期外,均应从到职之日起试用,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如有需要,试用期可延长,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月。

3.2试用期内表现良好,并经公司考核通过的员工,将为其办理转正手续;若不能达到公司要求,将终止劳动关系。

3.3如在试用期内请假,转正时间将随之顺延。

4.劳动合同

4.1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以法律形式明确公司与员工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4.2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续签、解除及终止等按照国家、各地方相关劳动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5.个人资料更新

当你的个人信息有更改或需要补充时,请于一个月内向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申报变更或声明,以确保与个人有关的各项权益:

(1)户籍、姓名、身份证号码;

(2)婚姻状况及家庭成员状况;

(3)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及电话号码;

(4)学历教育、职称、职业资格等级;

(5)其他你认为有必要知会公司的个人信息。

6.离职与资遣

本公司所称离职指公司与员工因故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况。

6.1辞职

已转正员工要求辞职的,须由本人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人力资源部门;员工因自身原因提出辞职,公司按当地有关劳动法规

6.2辞退

6.2.1 已转正员工被公司辞退者,公司将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本人,并根据辞退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发放补偿金。

6.2.2 凡有下列情形者,员工将被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辞退,并依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发放补偿金:

①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又无其它岗位可以调整的;

②经过调整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③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再从事原工作,也无法由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的;

④公司因经营规模发生变化或机构调整,无合适的工作岗位安排的;

⑤适用于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应被辞退的情形。

6.2.3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予以即时辞退而无须事先通知,亦无须提供任何补偿:

①试用期内的;

②违反公司考勤纪律、连续旷工三天或以上、一年内累计旷工7天或以上的;

③被证明提供的个人资料与实际不符者;

④违反劳动纪律及公司管理规定,严重影响工作或公司形象者;

⑤严重失职、渎职、营私舞弊、挥霍资材,给公司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者;

⑥触犯党纪国法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6.3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或员工任何一方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为合同终止,并按当地劳动法规办理离职手续。

6.4自动离职

6.4.1 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员工未经公司批准擅自离开公司者,视为自动离职。

6.4.2 员工自动离职,且未办理完离职手续的,公司一概不予结算工资。

6.5离职手续的办理

员工辞职或被公司辞退、合同终止,均须办理如下手续方可正式离职:

①填写员工离职表格;

②办理相关工作交接;

③交还有关文件资料、办公用品、通讯工具、职员证等相关物品;

④退还借款及其它相关款项;

⑤若员工与公司签有培训或其它协议,离职时须按照相关协议或约定执行

第二章薪酬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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