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注意事项—重庆冉缤律师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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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受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车祸受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车祸受伤赔偿标准一览表摘要:一、车祸受伤赔偿项目二、医疗费计算标准三、误工费计算标准四、护理费计算标准五、其他赔偿项目及计算方法六、注意事项正文:车祸受伤赔偿标准一览表车祸受伤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这些赔偿项目的计算方法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车祸受伤赔偿项目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的三倍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患者,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4.交通费:根据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据支付。

5.住宿费:按照实际发生的住宿费用凭据支付。

6.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院规定的住院伙食标准计算。

7.必要的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情及医生建议,按照实际需要的营养品费用计算。

二、医疗费计算标准医疗费赔偿金额= 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 赔偿比例三、误工费计算标准误工费赔偿金额= 受害人实际减少的收入× 赔偿比例四、护理费计算标准护理费赔偿金额= 护理人员实际收入× 护理天数× 赔偿比例五、其他赔偿项目及计算方法1.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和当地居民人均收入计算。

2.死亡赔偿金:根据当地居民人均收入和事故责任比例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被扶养人的年龄、身份和当地居民生活水平计算。

六、注意事项1.赔偿金额的计算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确保公平公正。

2.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报警、就医并保存相关证据,以便后续赔偿事宜的顺利进行。

3.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赔偿问题,如有争议,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交通事故全责赔偿明细

交通事故全责赔偿明细

交通事故全责赔偿明细交通事故全责赔偿明细为由保险公司在责任范围内赔偿受害人因遭受人身损害而支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赔偿限额不足的,由全责方赔偿。

关于交通事故全责赔偿明细的内容,以下就跟着我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交通事故全责赔偿明细交通事故全责赔偿为由保险公司在责任范围内赔偿受害人因遭受人身损害而支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赔偿限额不足的,由全责方赔偿。

二、交通事故全责需要承担哪些费用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交通事故全责需要承担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三、交通事故全责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交通事故全责赔偿标准如下所示:第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

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第二、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我为大家带来的交通事故全责赔偿明细的全部内容。

交通事故全责赔偿明细为由保险公司在责任范围内赔偿受害人因遭受人身损害而支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赔偿限额不足的,由全责方赔偿。

如果您还不懂,可以学习法律,他们会给您请。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近年来,随着汽车日益普及和人们出行频率的提高,交通事故也在不断增多,给人们的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

有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人身伤亡事故数量高达11.4万,受伤人数达336.2万,其中死亡人数有48.9万。

虽然无论死伤人数有多少,我们都应为此深刻反思,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交通受害者还应考虑如何获得充分的赔偿,以减轻他们的痛苦。

因此,就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问题,我们需要一套完善的制度和标准来保证受害者的利益。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事故受害者可以向当事人或者赔偿机构索赔,交通事故受害者的损害赔偿标准包括:1、物质损害赔偿:受害者应得到实际损失、因事故造成的医疗费用等直接损失的赔偿。

2、精神损害赔偿:当受害者在交通事故中受到精神上的损伤时,受害者可以向赔偿机构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赔偿金额取决于受害者受到的精神损害程度。

3、身体损伤赔偿:当受害者在交通事故中受伤时,受害者可以向赔偿机构提出身体损伤赔偿要求,赔偿金额取决于受害者受到的身体损伤程度。

4、死亡赔偿:当受害者死亡时,受害者家属可以向赔偿机构提出死亡赔偿要求,赔偿金额取决于受害者家属的实际损失。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受害者可以要求赔偿的范围比较广,同时,赔偿机构也有责任要求有关部门为受害者提供全面的赔偿服务。

一般来说,当受害者要求赔偿时,他们需要提供一份证明自己受到损害的材料,赔偿机构会根据损害程度以及受害者的实际损失来确定赔偿金额。

此外,赔偿机构还应配备专业人员,以便更好地分析和评估受害者的实际损失情况,以便更客观地评估赔偿金额。

有一点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赔偿存在时间限制,损失者应尽快发出赔偿申请,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有关交通事故受害者损害赔偿标准的制定,旨在以法律的形式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抚慰受害者的痛苦,最大程度地减轻受害者物质损失,并建立一套统一的赔偿标准,以确保受害者从赔偿中得到公平的对待。

交通事故索赔项目清单

交通事故索赔项目清单

交通事故索赔项目清单交通事故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事件,不幸的是,它们可能导致严重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受害者有权寻求索赔来获得赔偿。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交通事故索赔的项目清单,以帮助受害者了解他们可能有资格获得的赔偿项目。

1. 医疗费用交通事故可能导致受害者需要接受紧急医疗护理和长期康复治疗。

医疗费用可以包括救护车费用、住院费用、手术费用、药物费用、康复治疗费用等。

受害者有权寻求赔偿以支付他们所需的医疗费用。

2. 丧失收入如果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无法工作,他们有权寻求赔偿以弥补因此而导致的收入损失。

赔偿金额将根据受害者的工资水平、工作能力和丧失的工作时间进行计算。

3. 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可能导致车辆损坏或完全损毁。

受害者有权寻求赔偿以修复或替换其受损的车辆。

此外,他们还可以寻求赔偿因车辆损坏而导致的其他财产损失,如个人物品损失。

4. 精神痛苦和心理创伤交通事故可能给受害者带来精神痛苦和心理创伤。

这可能包括焦虑、抑郁、创伤后应激障碍等。

受害者有权寻求赔偿以弥补他们所遭受的精神痛苦和心理创伤。

5. 残疾和伤残交通事故可能导致受害者永久性残疾或伤残,影响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工作能力。

赔偿金额将根据残疾程度和对日常生活的影响程度进行计算。

6. 家庭损失如果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死亡,其家属有权寻求赔偿以弥补因此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

家庭损失可以包括丧葬费用、丧失的收入、丧失的家庭支持等。

7. 未来费用交通事故可能导致受害者需要未来的医疗护理和康复治疗。

赔偿金额将考虑到未来费用的预计金额和持续时间。

8. 法律费用受害者可能需要雇佣律师来代表他们的权益并处理索赔过程。

赔偿金额可以包括法律费用和诉讼费用。

以上列出的项目只是交通事故索赔中的一部分,具体的赔偿项目将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受害者应当尽快与专业的交通事故索赔律师咨询,以确保他们获得应有的赔偿。

此外,为了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我们也应该采取一些预防措施。

出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当赔偿哪些费用

出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当赔偿哪些费用

遇到交通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出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当赔偿哪些费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双方都比较关心的是损害赔偿问题,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首先是可以在交通事故责任保险份额内赔偿,但是出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当赔偿哪些费用?赔偿限额是多少呢?赢了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详情请看下文。

一、出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的具体理赔标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二、法律对保险公司的理赔项目有明确具体的规定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赔偿的项目费用包括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

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遇到交通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我们经常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都会得到相对应的赔偿,或者是自己支付赔偿给对方。

那么在我国的法律上,对于交通都有事故人伤赔偿标准都有哪些。

接下来就是赢了网帮大家分析关于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 、一般车祸赔偿标准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

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

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

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项目和赔偿标准有哪些?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项目和赔偿标准有哪些?范围: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等费用等项目都在保险理赔范围内。

保险公司在强险范围内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医疗费赔偿额为:1万元,伤亡赔偿限额为11万元,财产赔偿限额为2000元,在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肇事车主根据责任比例承担。

在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总会涉及到赔偿的问题,如果符合保险公司赔偿的标准,保险公司就会予以赔偿。

那么大家知道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项目和赔偿标准有哪些吗?下面让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吧。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项目和赔偿标准:一、保险公司赔偿的限额。

双方协商,由车主陪同到保险公司核算赔偿数额,由保险公司在强险范围内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医疗费赔偿额为:1万元,伤亡赔偿限额为11万元,财产赔偿限额为2000元,如果肇事车辆由第三者责任险的,在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肇事车主根据责任比例承担;二、保险公司赔偿的项目。

1、医疗费、2、误工费(退休人员不赔偿,但被单位返聘的除外)、3、护理费、4、住院伙食补助费、5、交通费、6、残疾赔偿金、7、死亡赔偿金、8、被抚养人生活费、9、精神损害赔偿费;三、保险公司赔偿项目的核算标准。

1、医疗费:①住院收据----原件②诊断书-----原件③住院总费用清单-----到所住医院医药部门打印,并加盖部门业务章报销比例:总的个人承担15%,保险公司承担85%,其中甲类药:报销100%、乙类药:报销98%、丙类药和原发病用药不予报销;2、误工费:所在单位的误工证明(误工证明的内容包括:误工原因、误工时间、是否停发工资,停发工资金额)所在单位出具的您的收入情况说明;并提供您在护理前3个月的工资条,在情况说明上和工资条上都盖上您单位的财务章;如果您的工资超过纳税标准的,要提供纳税证明(到税务局开具);误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3、护理费:护理人员所在单位的误工证明(误工证明的内容包括:误工原因、误工时间、是否停发工资,停发工资金额)护理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您的收入情况说明;并提供您在护理前3个月的工资条,在情况说明上和工资条上都盖上您单位的财务章;如果您的工资超过纳税标准的,要提供纳税证明(到税务局开具);护理人员不能证明收入情况的,根据护理级别,不同地区收费标准不一样;护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4、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一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根据住院天数支付;5、交通费:根据却有必要,需要转院、复诊等坐车、打的支出费用,以实际发生的票据且合理部分为准,如果没有票据,根据住院天数支付;6、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保险公司在限额11万内支付,超出的部分由肇事车主根据责任比例支付,具体核算以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方法为准;7、精神损害赔偿费:经保险公司核算后,未获得赔偿部分,由车主根据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赔偿明细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明细标准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上发生的车辆相撞、翻车、坠车、火灾、爆炸或者行人被机动车辆碰撞、被非机动车辆碾压等意外事件。

在交通事故中,受害者往往需要获得相应的赔偿以弥补损失。

而赔偿的标准是根据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的。

下面将介绍交通事故赔偿的明细标准。

一、人身伤害赔偿明细标准。

1. 医疗费用。

医疗费用是指因交通事故受伤治疗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救护车费、诊疗费、手术费、住院费、康复费等。

根据受伤的严重程度和治疗的费用,赔偿金额将有所不同。

2. 误工费。

受害者因交通事故受伤需要休息治疗的期间,所导致的工作时间损失将由肇事方进行赔偿。

误工费的赔偿标准一般为受害者在休息治疗期间的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

3. 伤残赔偿金。

对于因交通事故受伤导致永久性伤残的受害者,除了医疗费用和误工费外,还应当获得一定的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的具体标准将根据受害者的伤残程度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二、财产损失赔偿明细标准。

1. 车辆损失。

如果交通事故中受害者的车辆受到损坏,肇事方应当承担修理费用或者按照车辆市值进行赔偿。

修理费用的赔偿标准将根据车辆损坏的程度和修理的费用来确定。

2. 财产损失。

除了车辆损失外,交通事故还可能导致受害者其他财产的损失,如手机、行李等。

这些财产损失的赔偿标准将根据损失的价值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三、精神损害赔偿明细标准。

1. 精神损害费。

在交通事故中,受害者可能会因受到惊吓、恐惧、焦虑等精神损害而产生一定的精神损害费用。

精神损害费的赔偿标准将根据受害者的精神损害程度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以上便是交通事故赔偿的明细标准。

在实际赔偿过程中,受害者和肇事方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赔偿的具体金额和方式。

希望各位在遇到交通事故时能够了解自己的权益,并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交通事故适用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适用赔偿标准在交通事故当中,针对事故造成的损失计算相应的赔偿是当事人之间最关心的问题,也是最容易导致纠纷产生的原因,那么你知道交通事故适用赔偿标准是什么吗?我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适用赔偿标准(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

住院生活或采购费、返乡跨省交通费、县内交通费、跨县交通费、护理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跑腿费、起诉取证跑腿费、差旅费、因伤服药输液对人体产生的危害或缝合伤疼费、各类复印费、衣物报废或财产损失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

(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

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

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二、交通事故的分类1、按后果分类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的数额中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明细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明细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一)被保险人在事故中死亡,赔偿金额为:
1、受害者的家属每人接受100万元以上的死亡赔偿金;
2、受害者的家属每人接受50万元以上的抚恤金。

(二)受害者自身死亡,赔偿金额为:
1、受害者的家属每人接受500万元以上的死亡赔偿金;
2、受害者的家属每人接受50万元以上的抚恤金。

二、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
(一)受害者及其家属每人获得300万元以上赔偿金;
(二)受害者及其家属每人获得50万元以上的抚恤金;
(三)被保险人的医疗费用以其医疗费用的实际支出为准,但不超过其赔偿限额;
(四)受害者每月伤残津贴按照相应等级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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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注意事项重庆冉缤律师文集冉缤律师,重庆精睿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1997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在十数年的律师生涯中,代理诉讼及非讼作品七百余件,广泛涉猎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民商事、建筑及房地产、刑事辩护等各门类法律事务后,逐渐形成并建立起在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经济合同纠纷及刑事辩护领域的优势化、差异化的特色办案服务。

其所代理的案件,多次被中央电视台《经济与法》栏目、上海《东方卫视》、《法制日报》、香港《文汇报》、《重庆晚报》、《重庆晨报》等主流媒体报道;并就房地产纠纷、劳资权益纠纷、婚姻法最新解释等方面,分别接受上海东方卫视、重庆电视台财经频道等电视媒体的专题采访。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治费、住院费、药费医疗等医疗人身伤害的费用。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当事人选择的医院应当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应治疗能力的医院、卫生院、急救站等医疗机构。

当事人应当根据受损害的状况和治疗需要就近选择治疗医院。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冉缤律师提示:•受害人在实际治疗过程中,会产生各种名目的医疗费用,受害人必须妥善保管各种收费票据及费用清单,以免在调解或诉讼中因举证不能,损害自己的合法权益,票据要原件,丢失原件的应该到医疗机构出具说明材料。

•转院问题:受害人在治疗过程中,未经医院同意,不得擅自转院或私自购药,否则对方会因此抗辩,导致受害人有不必要的损失;如需转院治疗,需有医院的转院证明书。

•整容手术费用: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中容貌毁损,需要做整容手术的,一般情况下要尽量在立案时作为医疗费项目提起诉讼。

很多受害人和代理人往往忽略了这一点,认为整容费属于后续治疗费或残疾赔偿金,致使受害人支出的合理的整容费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或者导致在后期再二次诉讼的诉累,给当事人带来更多的麻烦。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冉缤律师提示:(1)如果受害人定上残的,其误工费可以主张到定残之日前,而不是3个月或100天。

受害人或代理人要出具医院的休假证明。

(2)如果受害人有固定工作的,需由所在单位出具受害人的月收入和因道路交通事故持续误工而实际扣发的工资证明(即收入证明和误工证明)。

(3)如果受害人的实际月收入(即工资、薪金所得)超过2000元(《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受害人应出示完税凭证;如果受害人的实际月收入低于2000元的,受害人则不用出示完税凭证。

(4)如果受害人没有固定工作(如个体户、自由职业者等),应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相关的收入证明,否则,很难获得法院的支持。

•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受害人的误工费包括但不限于工资、“三补”(如饭补、车补和话补)、奖金和津贴。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种形式。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冉缤律师提示:(1)受害人出院以后,如果医院在出院诊断或出院记录上有明确的医嘱:需要专人护理X个月或需要护理X个月,受害人可以据此主张出院以后的护理费;否则,受害人主张出院以后的护理费则缺乏事实依据。

(2)个别受害人出院以后,生活仍不能自理的,可以做护理依赖程度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的护理时间,主张出院以后的护理费。

(3)生活不能自理包括:不能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和自我移动。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冉缤律师提示:(1)交通费包括但不限于机票、火车票、地铁票、出租车发票和公交车票等。

(2)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宿费•是指交通事故伤残者到外地就医、配置残具、参加事故处理人员等所需的住宿费。

其标准按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冉缤律师提示:(1)按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不同地方有不同的补助标准,住宿费凭据支付。

(2)伤者到外地就医就诊等待检查结果,需等待床位,伤者及陪护人员的住宿费应予赔偿。

(3)伤者需要转院治疗,往返途中伤者及陪护人员的住宿费应予赔偿。

(4伤者及参加事故处理人员的住宿费应予赔偿.参加事故处理人员一般不超过三人。

6、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重庆市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32元/天。

7、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提示:•营养费法院一般不予支持,除非有医生的医嘱。

8、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冉缤律师提示:(1)伤残赔偿金是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的重要项目之一,因而备受受害人和代理人的重视。

但是,《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人为的”将残疾赔偿金分为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致使同一国家的公民因“户籍”不同,而导致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有着天壤之别。

(2)但是如果有证据能证明受害者的主要居住地在城镇,并在城镇有稳定收入来源,则可以按照城镇户口来主张赔偿金。

9、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提示:•受害人应当选择普通的残疾辅助器具,尽量使用国产的、中档价位残疾辅助器具为宜。

如:轮椅、拐杖、假眼、假牙、假肢和助听器等。

受害人如需整容,应到权威的有整容资质的医院做整容手术,受害人可以把整容费作为医疗费项目主张。

10、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冉缤律师提示:•被扶养人一般是指扶养人的父母和未成年子女。

承担被扶养人父母的生活费的前提是被扶养人没有经济来源,丧失劳动能力。

如果被扶养人虽然年龄不超过60周岁,但是属于残疾人或精神病患者,赔偿义务人仍要承担20年的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子女的,赔偿义务人应当承担到被扶养人年满18周岁为止。

11、受害人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冉缤律师提示:•受害人虽然已经出院,但是仍需康复、护理、继续治疗的,对方仍应承担受害人必要的、合理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如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后遗症、并发症,受害人及其进亲属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起一年内,向赔偿义务人另行起诉。

12、伤残鉴定费•是法医中心接受委托,根据受害人的伤残程度和活动受限状况进行综合评定后,出具鉴定结论、收取的鉴定费用,一般包括会诊费和鉴定费。

•目前,重庆市伤残鉴定费一般在1200元左右。

冉缤律师提示:•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鉴定费的承担方式,但是在北京的司法实践中,伤残鉴定费最终由败诉方承担或当事人双方分担。

13、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主张。

•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根据以下因素确定:(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冉缤律师提示:•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由法官酌情确定,不同地区、不同群体、不同职业、不同原因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会有所区别。

在重庆市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掌握在2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

14、其他财产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衣物损失、维修费用、车辆停运损失和车辆贬值损失等。

冉缤律师提示:•作为通事故赔偿律师,应当充分注意受害人的其他财产损失,并搜集相关证据,必要时申请车损减值鉴定。

(本资料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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