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机房建设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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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主要规范、依据

机房主要规范、依据

主要规范、依据《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T-2887-2000)《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GB 50174-93)《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 (GB 9361-88)《建造设计防火规范》 (GBJ 16-87) (2001 版)《建造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22-95)《高层民用建造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95) (2001 版)《民用建造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01)《民用建造电气设计规范》 (JGJ/T16-92)《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4-95)《建造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94) (2000 版)《建造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343-2004)《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19-2003)《智能建造设计标准》 (GB/T 50314-2000)《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48-2004)《建造与建造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T 50311-2000)《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5-9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J116-98)计算机机房建设标准机房环境、电源及防雷接地应满足《建造与建造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CECS 72:97) 的要求。

计算机机房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设备间内所有设备应有足够的安装空间,其中包括计算机主机,网络连接设备等。

★设备间的地面面层材料应能防静电。

★设备间至少提供离地板 255CM 高度的空间,门的高度应大于 210CM,门宽应大干 90CM,地板的平均荷载应大于 5kN/m2。

凡是安装综合布线硬件的地方,墙壁和天棚应涂阻燃漆。

★设备间应采用全封闭房间,防止有害气体(如 SO2、H2S、NH3、NO2 等)侵入,并应有良好的防尘措施。

★设备间室温应保持在10℃至25℃之间,相对温度应保持 60%至 80%。

B级机房建设技术规范要求

B级机房建设技术规范要求

B级机房技术规范要求一、项目概况XXX机关信息化机房位于机关园区5号楼首层西侧,分为主机房区域、支持区域及辅助用房区域。

其中主机房区域面积约为40M2,支持区域约为20M2,辅助用房区域约为20M2。

主机房区域主要用于电子信息处理、存储、交换和传输设备的安装、运行(机柜摆放区)。

支持区域包括支持并保障完成信息处理过程和必要技术作业的场所(UPS及电池摆放区)。

辅助用房区域用于电子信息设备和软件的安装、调试、维护、运行监控和管理(监控屏幕及监控席位)。

XXX机关信息化机房按照B级机房进行设计。

XXX机关信息化机房定位为XXX园区算机网络中心,为建筑群系统的弱电间和各分布区域设备机房等服务区域提供信息服务和网络支持;并为各弱电子系统前端设备信号传输提供供信息服务和网络支持。

本项目工程建设包括以下内容分项工程(或子系统):机房建筑装修工程供配电及UPS系统防雷接地系统机房空气调节系统机房综合布线系统安防系统环境监控系统KVM系统消防系统网络设备及网管系统光缆敷设及熔接配线间整理及墙面装修机房设备搬迁及系统割接二、建设原则XXX机关信息化数据中心机房的建设,应根据计算机科学的发展趋势,长远规划,为计算机设备和工作人员创造一个安全、可靠、宽松、舒适的工作场地,保证计算机系统的可靠性;延长计算机系统的使用寿命,保证场地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

建设过程中应考虑以下基本原则:●安全可靠性●高可用性●可管理性●绿色节能、环保●先进性与经济●舒适性●规范化与标准化●灵活性和可扩展性●保密性三、建设依据本工程建设应满足国家现行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建设的标准及规范,并适当参考相关国际主流标准,施工、验收时需满足下列标准及规范(包括以下标准及规范,如有更新版本,参照新版本执行)。

(一)机房装修标准和规范:●《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62-2008)●《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2887-2000)●《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GB9361-88)●《防静电活动地板通用规范》(SJ/T 10796-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电气系统标准和规范:●《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工业与民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GBJ 52-82)●《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GBJ54-83)●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2011)●《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199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工业企业通信接地设计规范》(GBJ 79-85)●《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12)(二)弱电系统标准和规范:●《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6)●《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198-2011)●《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4-2007)●《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6-2007)●《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07)●《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1994)(三)空调通风系统标准和规范:●《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四)消防系统标准和规范:●《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火灾自动报警设计规范》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2007四、环境指标要求XXX机关信息化机房肩负着整个机关园区信息化系统的正常运行的同事,又是信息化建设的窗口及形象亮点,因此必须满足相应的机房环境设计指标。

B级机房建设技术规范要求

B级机房建设技术规范要求

B级机房建设技术规范要求篇一:B级机房建设技术规范要求B级机房技术规范要求一、项目概况XXX机关信息化机房位于机关园区5号楼首层西侧,分为主机房区域、支持区域及辅助用房区域。

其中主机房区域面积约为40M2,支持区域约为20M2,辅助用房区域约为20M2。

主机房区域主要用于电子信息处理、存储、交换和传输设备的安装、运行(机柜摆放区)。

支持区域包(来自: 小龙文档网:b级机房建设技术规范要求)括支持并保障完成信息处理过程和必要技术作业的场所(UPS及电池摆放区)。

辅助用房区域用于电子信息设备和软件的安装、调试、维护、运行监控和管理(监控屏幕及监控席位)。

XXX机关信息化机房按照B级机房进行设计。

XXX机关信息化机房定位为XXX园区算机网络中心,为建筑群系统的弱电间和各分布区域设备机房等服务区域提供信息服务和网络支持;并为各弱电子系统前端设备信号传输提供供信息服务和网络支持。

本项目工程建设包括以下内容分项工程(或子系统):机房建筑装修工程供配电及UPS系统防雷接地系统机房空气调节系统机房综合布线系统安防系统环境监控系统KVM系统消防系统网络设备及网管系统光缆敷设及熔接配线间整理及墙面装修机房设备搬迁及系统割接二、建设原则XXX机关信息化数据中心机房的建设,应根据计算机科学的发展趋势,长远规划,为计算机设备和工作人员创造一个安全、可靠、宽松、舒适的工作场地,保证计算机系统的可靠性;延长计算机系统的使用寿命,保证场地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

建设过程中应考虑以下基本原则:安全可靠性高可用性可管理性绿色节能、环保先进性与经济舒适性规范化与标准化灵活性和可扩展性保密性三、建设依据本工程建设应满足国家现行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建设的标准及规范,并适当参考相关国际主流标准,施工、验收时需满足下列标准及规范(包括以下标准及规范,如有更新版本,参照新版本执行)。

(一)机房装修标准和规范:《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62-2008)《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2887-2000)《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GB9361-88)《防静电活动地板通用规范》(SJ/T 10796-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电气系统标准和规范:《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工业与民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GBJ 52-82)《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GBJ54-83)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2011)《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199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工业企业通信接地设计规范》(GBJ 79-85)《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 2012)(二)弱电系统标准和规范:《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6)《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198-2011)《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4-2007)《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6-2007)《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07)《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1994)(三)空调通风系统标准和规范:《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四)消防系统标准和规范:《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火灾自动报警设计规范》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2007四、环境指标要求XXX机关信息化机房肩负着整个机关园区信息化系统的正常运行的同事,又是信息化建设的窗口及形象亮点,因此必须满足相应的机房环境设计指标。

b类机房建设标准

b类机房建设标准

b类机房建设标准B类机房建设标准。

B类机房是指用于存放计算机设备和网络设备的房间,其建设标准对于保障设备安全运行和数据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B类机房建设标准的制定,旨在规范机房的建设和管理,提高机房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安全存储。

首先,B类机房的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包括建筑设计规范、电气设计规范、消防设计规范等。

在选址和建筑结构设计上,应考虑机房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避免设备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

电气设计应符合国家电气标准,保证供电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消防设计应符合国家消防标准,确保机房内部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其次,B类机房的通风和空调系统应设计合理,保证设备在适宜的温度和湿度条件下运行。

通风系统应能有效排除机房内的热量,保持空气流通。

空调系统应能根据设备的工作状态和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调节,保持恒定的温度和湿度。

这样可以有效保护设备,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另外,B类机房的安全防护措施也是建设标准的重要内容。

机房应设置门禁系统和监控系统,保证机房内部的安全。

门禁系统可以限制非授权人员的进入,监控系统可以实时监测机房内的情况,及时发现异常。

此外,机房内应设置UPS不间断电源和应急发电设备,以应对电力故障和突发停电的情况,保障设备的持续运行。

最后,B类机房的管理和维护也是建设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

机房应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机房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并排除潜在故障。

此外,应建立健全的机房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机房的使用和管理,确保机房的安全和稳定。

总之,B类机房建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设备的安全运行和数据的安全存储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严格执行建设标准,规范机房的建设和管理,才能有效提高机房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安全存储。

机房建设B类标准

机房建设B类标准

机房建设B类标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计算机机房规范化工作指引》,机房B类标准如下。

1.基本要求:(1)计算机机房在建筑物内应为独立区域,且应避开水管、强电磁干扰、易燃和易暴等区域。

(2)计算机机房地面要进行处理,使地面具有平整、光洁、防潮、防尘功能。

要配备机房专用的防静电活动地板,防静电地板要良好接地。

活动地板下应设置安全保护接地网铜带或铜箔带。

活动地板提供的各种电线、线缆进出口应光滑,保证电线、线缆不被损伤。

在安装活动地板时,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地板支架移位、倾斜、横梁坠落。

(3)机房墙面最好采用铝塑板,吊顶采用金属板。

也可根据当地情况采用其他材料,但必须是防火、防尘材料。

(4)机房内的接地应有:安全保护接地和交流工作接地两个接地体。

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欧姆。

要求安全保护接地线缆截面积不小于10平方毫米。

(5)计算机机房内的电源布线线槽和管路与地面留有不小于5毫米的高度,尽量避免与弱电线路近距离平行敷设。

(6)机房照明要在200Lx左右,应急照明在20Lx左右。

(7)机房内要安装机柜,便于安装网络设备和计算机设备。

机房内不允许安装微机工作台。

2.机房供配电(1)计算机机房应部署UPS供电,UPS采用单机运行,设备的运行负荷不大于其额定负荷的65%,满负荷后备时间不应小于2小时,电池采用全密封电池。

(2)计算机机房内要设置配电柜(箱)。

配电柜(箱)电源线缆从大楼配电室单独引入。

配电柜(箱)内有防雷、过流过压保护功能,有UPS输入、输出分配功能,有停电应急照明功能。

采用的线缆,应符合GBJ232-82的标准,主要指标是其绝缘性不小于0.5兆欧姆。

(3)计算机机房内要设置UPS插座和市电插座,要有明显区分(一般的做法是地面是UPS插座,墙面是市电插座)。

3.机房空调、消防及防水(1)计算机机房应部署空调,空调可以采用普通的民用空调,但制冷量每平米不低于250W。

若部署机房专用空调,要设置防水围堰和地漏。

机房建设标准规范

机房建设标准规范

机房建设标准规范
首先,机房的选址是非常重要的。

选址应远离易受到自然灾害
影响的地区,如洪水、地震等灾害频发的地区。

同时,应选择离火
灾隐患较远的地方,以确保机房的安全性。

其次,机房的建筑结构也需要符合一定的标准规范。

建筑结构
应具有良好的抗震、防火性能,以应对突发的自然灾害和火灾。

此外,机房的通风、排热系统也需要进行合理设计,确保设备在运行
时能够保持适宜的工作环境。

在机房的布局设计中,应充分考虑设备的排列和走道的设置。

设备的排列应合理,不同设备之间需要留有足够的空间,便于设备
的维护和管理。

走道的设置也需要符合相关的标准规范,以确保在
紧急情况下能够顺利疏散人员。

此外,机房的供电系统和接地系统也是非常重要的。

供电系统
需要具备良好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以确保设备能够持续稳定地运行。

接地系统的设计也需要符合相关的标准规范,以确保设备在运行时
能够有效地排除静电和雷击等问题。

最后,机房的安全管理也是至关重要的。

机房应配备完善的监控系统和安全防护设施,以确保设备和数据的安全。

同时,机房的管理人员也需要接受相关的培训,具备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总的来说,机房建设标准规范涉及到诸多方面,需要我们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要求,确保机房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只有如此,才能保障计算机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安全性。

机房设计规范(国标)

机房设计规范(国标)国家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 1.0.1条为了使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确保电子计算机系统稳定可靠运行及保障机房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主机房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40平方m的电子计算机机房的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控制用计算机机房和微型计算机机房。

第1.0.3条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第一节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第2.1.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在多层建筑或高层建筑物内宜设于第二、三层。

第2.1.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水源充足、电子比较稳定可靠,交通通讯方便,自然环境清洁;二、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堆场等;三、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四、避开强电磁场干扰。

第2.1.3条当无法避开强电磁场干扰或为保障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可采取有效的电磁屏蔽措施。

第二节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第 2.2.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应按计算机运行特点及设备具体要求确定,一般宜由主机房、基本工作间、第一类辅助房间、第二类辅助房间、第三类辅助房间等组成。

第 2.2.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根据计算机设备的外形尺寸布置确定。

在计算机设备外形尺寸不完全掌握的情况下,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主机房面积可按下列方法确定:1.当计算机系统设备已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A=K∑S (2.2.2-1)式中A--计算机主机房使用面积(m2);K--系数,取值为5~7;S--计算机系统及辅助设备的投影面积(m2)。

2.当计算机系统的设备尚未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A=KN (2.2.2-1)式中K--单台设备占用面积,可取4.5~5.5(m2v/台);N--计算机主机房内所有设备的总台数。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标题〉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时效性〉〈颁布单位〉国家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布日期〉〈实施日期〉 1993年9月1日〈失效日期〉〈内容分类〉〈题注〉〈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0174-93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1993]123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7]2390号文的要求,由电子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FONT>93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3年9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电子工业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电子工业部第十设计研究院负责。

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3年2月17日<章名>第四章建筑第一节一般规定第4.1.4条电子计算机机房主体结构应具有耐久、抗震、防火、防止不均匀沉陷等性能。

变形缝和伸缩缝不应穿过主机房。

第4.1.6条室内顶棚上安装的灯具、风口、火灾探测器及喷嘴等应协调布置,并应满足各专业的技术要求。

第4.1.7条电子计算机机房围护结构的构造和材料应满足保温、隔热、防火等要求。

第三节防火和疏散第4.3.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的耐火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的规定。

第4.3.2条当电子计算机机房与其它建筑物合建时,应单独设防火分区。

第4.3.3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并应设于机房的两端。

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走廊、楼梯间应畅通并有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

第4.3.4条主机房、基本工作间及第一类辅助房间的装饰材料应选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

<章名>第五章空气调节第四节系统设计第5.4.4条风管不宜穿过防火墙和变形缝。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Design Code for Electronic Computer Ro1993年2月17日国家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1993年9月1日实施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第三章环境条件第四章建筑第五章空气调节第六章电气技术第七章给水排水第八章消防与安全附录一名词解释附录二本规范用词说明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确保电子计算机系统稳定可靠运行及保障机房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主机房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40平方m的电子计算机机房的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控制用计算机机房和微型计算机机房。

第1.0.3条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第一节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第2.1.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在多层建筑或高层建筑物内宜设于第二、三层。

第2.1.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水源充足、电子比较稳定可靠,交通通讯方便,自然环境清洁;二、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堆场等;三、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四、避开强电磁场干扰。

第2.1.3条当无法避开强电磁场干扰或为保障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可采取有效的电磁屏蔽措施。

第二节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第2.2.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应按计算机运行特点及设备具体要求确定,一般宜由主机房、基本工作间、第一类辅助房间、第二类辅助房间、第三类辅助房间等组成。

第2.2.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根据计算机设备的外形尺寸布置确定。

在计算机设备外形尺寸不完全掌握的情况下,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主机房面积可按下列方法确定:1.当计算机系统设备已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A=K∑S (2.2.2-1)式中A--计算机主机房使用面积(m2);K--系数,取值为5~7;S--计算机系统及辅助设备的投影面积(m2)。

机房建设方案(详细版)

机房建设方案(详细版)一、项目背景随着信息技术的日渐发展,计算机已经成为了各行各业必不可少的工具。

因此,为保证学校信息化建设的顺利进行,目前急需建设一间符合现代化要求的机房,为师生培养计算机技术、开展科研以及办公提供充足的硬件支持,这是机房建设的主要目的和意义。

二、建设方案1.机房选址机房应位于学校教学楼内或校园内安全、便捷、视野开阔的地点。

建议选取校园内面积达500平方米以上的场地,以满足机房的建设需要。

同时应考虑机房的采光、通风、隔音等方面的要求。

2.机房空间布局机房应尽可能制定科学合理、规范化、通用化的布局方案,以达到最佳使用效果。

建议机房采用开敞式设计,以利于统一管理和安排。

机房总布局应包括机房空间、备件库房、网络中心、会议室等功能区域,保证机房运维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学术活动的顺利举行。

3.机房硬件设施机房硬件设施应该按照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的需要综合设置。

建议采用规格统一的计算机硬件设备、LED显示屏、网络设备、安防监控设施等,配备稳定可靠的UPS供电系统,确保机房设备的安全运行。

同时,在房间内装设空调以维持合适的运行温度和湿度,保障硬件设备长时间稳定运行。

4.机房软件系统机房应配备高效、安全、稳定的操作系统和软件系统,如Windows Server 2016、Linux、Office等。

同时,应设立后台数据中心,进行数据备份、恢复、管理和监控,加强数据安全和稳定性。

5.网络连接和安全机房应采用高速稳定物理网络连接和网络监控系统,确保网络畅通稳定,并严格控制更多人恶意连接机房网络以保证信息安全。

同时,机房应配备防火墙、路由器等安全设备,加强网络安全防护,保障网络安全的稳定。

6.培训人员和管理人员机房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应该由专业的培训人员和管理人员来完成。

学校应配备专业的机房管理员,负责设备维护、升级、调试和技术支持,建立完善的机房管理制度,加强人员交流和培训,确保机房的正常运行。

三、建设经济效益机房建设投资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并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以达到长期稳定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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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机房建设规范篇一:计算机房建设标准计算机机房建设标准机房环境、电源及防雷接地应满足《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CECS 72:97)的要求。

计算机机房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设备间内所有设备应有足够的安装空间,其中包括计算机主机,网络连接设备等。

★设备间的地面面层材料应能防静电。

★设备间至少提供离地板255CM高度的空间,门的高度应大于210CM,门宽应大干90CM,地板的平均荷载应大于5kN/m2。

凡是安装综合布线硬件的地方,墙壁和天棚应涂阻燃漆。

★设备间应采用全封闭房间,防止有害气体(如SO2、H2S、NH3、NO2等)侵入,并应有良好的防尘措施。

★设备间室温应保持在10℃至25℃之间,相对温度应保持60%至80%。

★设备间应安装符合法规要求的消防系统,应使用防火防盗门,至少能耐火1小时的防火墙。

★机房内的尘埃要求低于0.5um;对于开机时机房内的噪音,在中央控制台处测量时应小于70dB。

★机房内无线电干扰场强,在频率范围为0.15—1000MHz时不大于120dB。

机房内磁场干扰场不大于800A/m。

★计算机房内的照明要求在离地面0.8m处,照度不应低于200lx,其它房间的照明不应低于5lx,主要通道及有关房间可根据需要设置,但其照度要求是在离地面0.8m处不低于1lx。

★设备间应采用UPS不间断电源,防止停电造成网络通讯中断。

UPS电源应提供不低于2小时后备供电能力。

UPS功率大小应根据网络设备功率进行计算,并具有20-30%的余量。

设备间电源设备应具有过压过流保护功能,已防止对设备的不良影响和冲击。

★防雷接地可单独接地或同大楼共用接地体。

接地要求每个配线柜都应单独引线至接地体,保护地线的接地电阻值,单独设置接地体时,不应大于2欧姆;采用同大楼共用接地体时,不应大于1欧姆。

机房建设所涉及系统★机房装修系统★机房布线系统(网络布线、电话布线、DDN、卫星线路等布线) ★机房屏蔽、防静电系统(屏蔽网、防静电地板等)★机房防雷接地系统★机房保安系统(防盗报警、监控、门禁)★机房环境监控系统★机房专业空调通风系统★机房网络设备放置色设备(机柜、机架等)★机房照明及应急照明系统★机房UPS配电系统机房环境1.空调机房环境温湿度:温度:冬季:20±2℃ 夏季:23±2℃温度变化率≤5℃/h 相对湿度:50%±5%洁净度:符合标准ASHRAE52-76,粒度≥0.5mm,个数≤10000粒/dm噪声:关闭主设备的条件下,在工作人员正常办公位置处测量不高于68dB(A).(GB)机房单位面积的冷负荷为:257w/m2h系统控制室单位时间换气数:≥23次/h数据中心机房单位时间换气数:≥22次/h2.防火防火系统基于以下原则建设:- 采用高灵敏度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采用环保型FM200气体灭火系统;FM-200气体火火系统保护区及存储环境温度为0~54℃,存储压力25kg/cm2-本气体灭火系统能以自动、机械手动和远程启动三种方式启动;设有备用电源,操作时间为24小时。

-所有气体灭火保护区的维护构件满足一定的抗压要求,其允许压强差不低于1.2kPa。

防护区的隔墙和门的耐火极限均不低于0.6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0.25h-灭火系统在启动前能自动检测被保护区区是否有人员存在;- 火灾发生时,自动声光报警,警示相应区域人员撤离。

防火动作原理:当防护区火灾发生,感烟探测器报警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报警,闪灯、警铃动作,提示工作人员撤离火灾发生区域;当感烟探测器报警和感温探测器同时报警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报警,防护区外闪灯、蜂鸣器动作,控制联动系统切除非消防电源、关闭相应区域防火阀等联动设备,同时启动红外探测系统;当红外探测系统确认相应保护区无人员存在时,启动气体灭火系统进行灭火。

防火系统建设的标准和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6-8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98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 GB50174-933.门禁系统选用系列感应卡式门禁设备,并具有联机管理功能4.防雷满足执行10/350us坡形,可防护雷电流150kA对建筑物的破坏。

建筑物内部的计算机机房用电器可承受 10/350us 75kA 的雷电流的冲击[IEC1312的标准]。

雷击建设可满足如下相关标准。

GB2887-89《计算机场地安全要求》篇二: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第一条计算机机房位置(一)、计算机机房应选在建筑物中间楼层、结构规则、易于运输的位置。

(二)、计算机机房应选在电力系统较稳定、安全通道通畅的地方。

(三)、机房应远离高温、漏雨、粉尘、油烟、有害气体或堆放带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四)、机房应远离强振源、强噪声源、强电磁场。

(五)、50座的计算机机房净空面积不小于73平方米,25座的计算机机房净空面积不小于54平方米。

以上均含教师机和服务器的使用空间,净空高度为3.0m以上(含抗静电地板高度)。

(六)、机房楼板荷载值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值,不低于B级(3.0KN/平方米)标准。

(七)、计算机网络教室应配备相应的管理用房第二条环境条件(一)、机房温度、湿度必须符合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工作环境要求。

(二)、噪声值、电磁场干扰值、振动值、静电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发布时间:2011-05-25 来源: 本站编辑:本站点击数:223(三)、机房内原则上应铺设木制或钢制架空抗静电地板。

(四)、机房的建筑结构、建筑材料(含装修材料、辅助材料)应符合抗震、隔热、阻燃、降躁、隔音要求。

(五)、每间机房的安全出口不应低于2个,且位置在机房两端;门径大小保证设备运输便利,同时利于疏散。

(六)、照明灯具位置合理,照明度均匀,照明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避免出现眩光和反光。

(七)、机房设置空气调节系统,其安装符合相关规范。

(八)、机房设置空气流通系统,窗户应采用铝合金。

(九)、机房内可设置无尘白板(1mX3m---4m);严禁设置黑板;(十)、机房应按照相关机房安全消防标准配置相应防火、防盗设施。

(十一)、机房室内严禁设置水源、厕所等设施和场所。

第三条电气规范(一)、计算机机房整体用电负荷等级及要求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执行。

(二)、所有电气器件及线缆、辅助材料必须选用正规厂商的合格产品。

(三)、机房设置三相配电箱,配电箱位置合理,并设置过载、过流、漏电、短路、安全接地和保护接地等措施。

(四)、机房计算机设备供电系统必须与照明、空调、办公等其他用途的电源系统相对分开。

(五)、机房电源应满足:频率 50Hz,相电压:220V,三相五线制/三相四线制/单相三线制。

(六)、供电系统接地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

(七)、配电箱进线应满足:火线和零线线径为6平方毫米以上铜芯线缆,地线为2.5平方毫米以上铜芯线缆。

(八)、配电箱内设置带漏电保护的空气开关,每相不小于40A,空调需单独设置空气开关,禁止使用铡刀开关或无任何保险功能电气器件。

(九)对于重要的计算机和相关设备,根据需要配置相应功率的不间断电源系统。

(十)机房供电系统遵循三相平衡的原则进行分配实施。

三相不平衡值原则上应控制在20%以内。

(十一)地板1、机房内原则上必须铺设可活动的木制或钢制架空抗静电地板。

除非机房内有合理的电缆槽,电缆槽的参数应满足强、弱电布线标准,另外还必须有导静电设施,如采用导电地板胶等。

2、抗静电地板各项参数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第四条机房布线(一)、线缆的铺设应符合相应强、弱电布线。

(二)、现场管槽铺设:1、根据机房实际情况,可选用适当规格的管槽,但应符合布线施工规范。

2、PVC管等圆形布线材料的铺设应横平竖直,并用管卡等标准紧固件固定。

3、金属管槽根据实际情况尽量就近接地并保持电气连通。

联合接地的电阻满足国家相应规范。

(三)、弱电线路和强电线路应保持合适的安全距离。

如果现场条件达不到,则电源线路应选用合适的屏蔽电缆,屏蔽层应可靠接地。

第五条计算机桌、椅及相关配套设施由中心统一设计并招标采购。

第六条布线施工(一)、根据本规范要求结合教室实际进行机房环境建设。

(二)、机房整体布局合理,严格按照市教育信息技术中心规定的课桌式或岛式布局。

特殊布局应有合理说明并报请信息中心认可。

(四)、机房内应预留合理尺寸的通道,便于学生出入。

(五)、服务器、教师机、网络机柜摆放位置合理,有防止人为蓄意破坏措施。

(六)、网络设备集中安置于标准19英寸机柜内,网络设备及配套设施安装合理,布局美观;(七)、抗静电地板架设高度为100mm-----200mm,铺设平整、紧密、颜色统一,稳定性好。

(八)、供电线缆、数据线缆、控制线缆、信号线缆应在地板下排线,并加适当的保护措施。

地板以上需裸露线缆部分,应采用阻燃PVC线槽、PVC管或其他材料固定,确保线路的安全。

(九)、电源线缆与数据、信号线缆分开距离不小于100mm。

(十)、电源布线应保证火线、零线、地线三线颜色一致,并加以区别。

(十一)、电源插座参数不低于220V/5A。

(十二)、电源线缆与电源插座面板火、零、地三眼正确连接,压接牢固。

禁止出现错接、短接、断接、露接、虚接现象。

(十三)、供电线缆接头应做防潮处理,确保绝缘。

(十四)、根据网络教室布局,在地板合理位置开孔作为电源、数据及其他线缆的出口,地板开凿的各出口应加硬橡胶圈护口或橡胶封条保护。

(十五)、数据线缆地板出口至计算机终端的预留长度为1.5m----2.0m,冗长的线缆应盘收和捆扎。

(十六)、RJ45头严格按照TIA568A或TIA568B的标准压接,线缆上应有标号,设备的端口与实际计算机终端设备根据线缆编号一一对应。

工程验收规范第七条工程验收的标准和依据按照以上的各项建设、施工规范。

第八条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在工程验收之前,将有关资料交付用户单位及市教育信息技术中心。

包括:1、网络教室布局图、网络布线拓扑图、电气布线拓扑图等相关图纸,应用软件系统安装说明。

篇三: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完全版)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3年9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1993]123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7〕2390号文的要求,由电子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47-93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3年9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电子工业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电子工业部第十设计研究院负责。

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3年2月17日编制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7〕2390号文的要求,由电子工业部第十设计研究院负责主编,并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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