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机房建设规范

计算机机房建设规范

篇一:计算机房建设标准

计算机机房建设标准

机房环境、电源及防雷接地应满足《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CECS 72:97)的要求。计算机机房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设备间内所有设备应有足够的安装空间,其中包括计算机主机,网络连接设备等。

★设备间的地面面层材料应能防静电。

★设备间至少提供离地板255CM高度的空间,门的高度应大于210CM,门宽应大干90CM,地板的平均荷载应大于5kN/m2。凡是安装综合布线硬件的地方,墙壁和天棚应涂阻燃漆。

★设备间应采用全封闭房间,防止有害气体(如SO2、H2S、NH3、NO2等)侵入,并应有良好的防尘措施。

★设备间室温应保持在10℃至25℃之间,相对温度应保持60%至80%。

★设备间应安装符合法规要求的消防系统,应使用防火防盗门,至少能耐火1小时的防火墙。

★机房内的尘埃要求低于0.5um;对于开机时机房内的噪音,在中央控制台处测量时应小于70dB。

★机房内无线电干扰场强,在频率范围为0.15—1000MHz时不大于120dB。机房内磁场干扰场不大于800A/m。

★计算机房内的照明要求在离地面0.8m处,照度不应低于200lx,其它房间的照明不应低于5lx,主要通道及有关房间可

根据需要设置,但其照度要求是在离地面0.8m处不低于

1lx。

★设备间应采用UPS不间断电源,防止停电造成网络通讯中断。UPS电源应提供不低于2小时后备供电能力。UPS功率大

小应根据网络设备功率进行计算,并具有20-30%的余量。设

备间电源设备应具有过压过流保护功能,已防止对设备的不良影响和冲击。

★防雷接地可单独接地或同大楼共用接地体。接地要求每个配线柜都应单独引线至接地体,保护地线的接地电阻值,单独设置接地体时,不应大于2欧姆;采用同大楼共用接地体时,不应大于1欧姆。

机房建设所涉及系统

★机房装修系统

★机房布线系统(网络布线、电话布线、DDN、卫星线路等布线) ★机房屏蔽、防静电系统(屏蔽网、防静电地板等)

★机房防雷接地系统

★机房保安系统(防盗报警、监控、门禁)

★机房环境监控系统

★机房专业空调通风系统

★机房网络设备放置色设备(机柜、机架等)

★机房照明及应急照明系统

★机房UPS配电系统

机房环境

1.空调

机房环境温湿度:

温度:冬季:20±2℃ 夏季:23±2℃

温度变化率≤5℃/h 相对湿度:50%±5%

洁净度:符合标准ASHRAE52-76,粒度≥0.5mm,个数

≤10000粒/dm

噪声:关闭主设备的条件下,在工作人员正常办公位置处测量不高于68dB(A).(GB)

机房单位面积的冷负荷为:257w/m2h

系统控制室单位时间换气数:≥23次/h

数据中心机房单位时间换气数:≥22次/h

2.防火

防火系统基于以下原则建设:

- 采用高灵敏度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采用环保型FM200气体灭火系统;FM-200气体火火系统保护区及存储环境温度为0~54℃,存储压力25kg/cm2

-本气体灭火系统能以自动、机械手动和远程启动三种方式启动;设有备用电源,操作时间为24小时。

-所有气体灭火保护区的维护构件满足一定的抗压要求,其允许压强差不低于1.2kPa。防护区的隔墙和门的耐火极限均不低于0.6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0.25h

-灭火系统在启动前能自动检测被保护区区是否有人员存在;

- 火灾发生时,自动声光报警,警示相应区域人员撤离。

防火动作原理:

当防护区火灾发生,感烟探测器报警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报警,闪灯、警铃动作,提示工作人员撤离火灾发生区域;当感烟探测器报警和感温探测器同时报警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报警,防护区外闪灯、蜂鸣器动作,控制联动系统切除非消防电源、关闭相应区域防火阀等联动设备,同时启动红外探测系统;当红外探测系统确认相应保护区无人员存在时,启动气体灭火系统进行灭火。

防火系统建设的标准和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6-8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98

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 GB50174-93

3.门禁

系统选用系列感应卡式门禁设备,并具有联机管理功能

4.防雷

满足执行10/350us坡形,可防护雷电流150kA对建筑物的破坏。建筑物内部的计算机机房用电器可承受 10/350us 75kA 的雷电流的冲击[IEC1312的标准]。雷击建设可满足如下相关标准。

GB2887-89《计算机场地安全要求》

篇二: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第一条计算机机房位置

(一)、计算机机房应选在建筑物中间楼层、结构规则、易于运输的位置。

(二)、计算机机房应选在电力系统较稳定、安全通道通畅的地方。

(三)、机房应远离高温、漏雨、粉尘、油烟、有害气体或堆放带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四)、机房应远离强振源、强噪声源、强电磁场。

(五)、50座的计算机机房净空面积不小于73平方米,25座的计算机机房净空面积不小于54平方米。以上均含教师机和服务器的使用空间,净空高度为3.0m以上(含抗静电地板高度)。

(六)、机房楼板荷载值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值,不低于B级(3.0KN/平方米)标准。

(七)、计算机网络教室应配备相应的管理用房

第二条环境条件

(一)、机房温度、湿度必须符合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工作环境要求。

(二)、噪声值、电磁场干扰值、振动值、静电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发布时间:2011-05-25 来源: 本站编辑:本站点击数:223

(三)、机房内原则上应铺设木制或钢制架空抗静电地板。

(四)、机房的建筑结构、建筑材料(含装修材料、辅助材料)应符合抗震、隔热、阻燃、降躁、隔音要求。

(五)、每间机房的安全出口不应低于2个,且位置在机房两端;门径大小保证设备运输便利,同时利于疏散。

(六)、照明灯具位置合理,照明度均匀,照明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避免出现眩光和反光。

(七)、机房设置空气调节系统,其安装符合相关规范。

(八)、机房设置空气流通系统,窗户应采用铝合金。

(九)、机房内可设置无尘白板(1mX3m---4m);严禁设置黑板;

(十)、机房应按照相关机房安全消防标准配置相应防火、防盗设施。

(十一)、机房室内严禁设置水源、厕所等设施和场所。

第三条电气规范

(一)、计算机机房整体用电负荷等级及要求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执行。

(二)、所有电气器件及线缆、辅助材料必须选用正规厂商的合格产品。

(三)、机房设置三相配电箱,配电箱位置合理,并设置过载、过流、漏电、短路、安全接地和保护接地等措施。

(四)、机房计算机设备供电系统必须与照明、空调、办公等其他用途的电源系统相对分开。

(五)、机房电源应满足:频率 50Hz,相电压:220V,三相五线制/三相四线制/单相三线制。

(六)、供电系统接地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

(七)、配电箱进线应满足:火线和零线线径为6平方毫米以上铜芯线缆,地线为2.5平方毫米以上铜芯线缆。

(八)、配电箱内设置带漏电保护的空气开关,每相不小于40A,空调需单独设置空气开关,禁止使用铡刀开关或无任何保险功能电气器件。

(九)对于重要的计算机和相关设备,根据需要配置相应功率的不间断

电源系统。

(十)机房供电系统遵循三相平衡的原则进行分配实施。三相不平衡值原则上应控制在20%以内。

(十一)地板

1、机房内原则上必须铺设可活动的木制或钢制

架空抗静电地板。除非机房内有合理的电缆槽,电缆槽的参数应满足强、弱电布线标准,另外还必须有导静电设施,如采用导电地板胶等。

2、抗静电地板各项参数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第四条机房布线

(一)、线缆的铺设应符合相应强、弱电布线。

(二)、现场管槽铺设:

1、根据机房实际情况,可选用适当规格的管槽,但应符合布线施工规范。

2、PVC管等圆形布线材料的铺设应横平竖直,并用管卡等标准紧固件固定。

3、金属管槽根据实际情况尽量就近接地并保持电气连通。联合接地的电阻满足国家相应规范。

(三)、弱电线路和强电线路应保持合适的安全距离。如果现场条件达不到,则电源线路应选用合适的屏蔽电缆,屏蔽层应可靠接地。

第五条计算机桌、椅及相关配套设施由中心统一设计并招标采购。

第六条布线施工

(一)、根据本规范要求结合教室实际进行机房环境建设。

(二)、机房整体布局合理,严格按照市教育信息技术中心规定的课桌式或岛式布局。特殊布局应有合理说明并报请信息中心认可。

(四)、机房内应预留合理尺寸的通道,便于学生出入。

(五)、服务器、教师机、网络机柜摆放位置合理,有防止人为蓄意破坏措施。

(六)、网络设备集中安置于标准19英寸机柜内,网络设备及配套设施安装合理,布局美观;

(七)、抗静电地板架设高度为100mm-----200mm,铺设平整、紧密、颜色统一,稳定性好。

(八)、供电线缆、数据线缆、控制线缆、信号线缆应在地板下排线,并加适当的保护措施。地板以上

需裸露线缆部分,应采用阻燃PVC线槽、PVC管或其他材料固定,确保线路的安全。

(九)、电源线缆与数据、信号线缆分开距离不小于100mm。

(十)、电源布线应保证火线、零线、地线三线颜色一致,并加以区别。

(十一)、电源插座参数不低于220V/5A。

(十二)、电源线缆与电源插座面板火、零、地三眼正确连接,压接牢固。禁止出现错接、短接、断接、露接、虚接现象。

(十三)、供电线缆接头应做防潮处理,确保绝缘。

(十四)、根据网络教室布局,在地板合理位置开孔作为电源、数据及其他线缆的出口,地板开凿的各出口应加硬橡胶圈护口或橡胶封条保护。

(十五)、数据线缆地板出口至计算机终端的预留长度为

1.5m----

2.0m,冗长的线缆应盘收和捆扎。

(十六)、RJ45头严格按照TIA568A或TIA568B的标准压接,线缆上应有标号,设备的端口与实际计算机终端设备根据线缆编号一一对应。

工程验收规范

第七条工程验收的标准和依据按照以上的各项建设、施工规范。

第八条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在工程验收之前,将有关资料交付用户单位及市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包括:

1、网络教室布局图、网络布线拓扑图、电气布线拓扑图等相关图纸,应用软件系统安装说明。

篇三: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完全版)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3年9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3]123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7〕2390号文的要求,由电子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47-93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3年9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电子工业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电子工业部第十设计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3年2月17日

编制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7〕2390号文的要求,由电子工业部第十设计研究院负责主编,并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本规范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国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的实践经验,参考了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经验,针对主要技术问题开展了科学研究与试验验证工作,并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公司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鉴于本规范系初次编制,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充实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电子工业部第十设计研究院(北京307邮政信箱,万寿路27号,邮政编码:100840)《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国标管理组,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中国电子工业总公司

1991年11月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使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确保电子计算机系统稳定可靠运行及保障机房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主机房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40㎡的电子计算机机房的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控制用计算机机房和微型计算机机房。

第1.0.3 条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第二章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

第一节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

第2.1.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在多层建筑或高层建筑物内宜设于第二、三层。

第2.1.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源充足,电力比较稳定可靠,交通通讯方便,自然环境清洁;

二、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堆场等;

三、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

四、避开强电磁场干扰。

第2.1.3条当无法避开强电磁场干扰或为保障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可采取有效的电磁屏蔽措施。第二节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

第2.2.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应按计算机运行特点及设备具体要求确定,一般宜由主机房、基本工作间、第一类辅助房间、第二类辅助房间、第三类辅助房间等组成。

第2.2.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根据计算机设备的外形尺寸布置确定。在计算机设备外形尺寸不完全掌握的情况下,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主机房面积可按下列方法确定:

1当计算机系统设备已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

A=K∑S (2.2.2-1)

式中A——计算机主机房使用面积(㎡);

K——系数,取值为5~7;

s——计算机系统及辅助设备的投影面积(㎡)。

2当计算机系统的设备尚未选型时,可按下式计:

A=KN (2.2.2-2)

式中K——单台设备占用面积,可取4.5~5.5(㎡/台);

N——计算机主机房内所有设备的总台数。

二、基本工作间和第一类辅助房间面积的总和,宜等于或大于主机房面积的1.5倍。

三、上机准备室、外来用户工作室、硬件及软件人员办公室等可按每人3.5~4㎡计算。第三节设备布置

第2.3.1条计算机设备宜采用分区布置,一般可分为主机区、存贮器区、数据输入区、数据输出区、通信区和监控调度区等。具体划分可根据系统配置及管理而定。

第2.3.2条需要经常监视或操作的设备布置应便利操作。

第2.3.3条产生尘埃及废物的设备应远离对尘埃敏感的设备,并宜集中布置在靠近机房的回风口处。

第2.3.4条主机房内通道与设备间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两相对机柜正面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二、机柜侧面(或不用面)距墙不应小于0.5m,当需要维修测试时,则距墙不应小于1.2m;

三、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2m。

第三章环境条件

第一节温、湿度及空气含尘浓度

第3.1.1条主机房、基本工作间内的温、湿度必须满足计算机设备的要求。

第3.1.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内温、湿度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开机时电子计算机机房内的温、湿度,应符合表3.1.2-1的规定。

开机时电子计算机机房的温、湿度表3.1.2—1

二、停机时电子计算机机房内的温、湿度,应符合表3.1.2-2的规定。

停机时电子计算机机房的温、湿度表3.1.2-2

第3.1.3条开机时主机房的温、湿度应执行A级,基本工作间可根据设备要求按A、B两级执行,其它辅助房间应按工艺要求确定。

第3.1.4条记录介质库的温、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常用记录介质库的温、湿度应与主机房相同;

二、其它记录介质库的要求应按表3.1.4采用。

记录介质库的温、湿度表3.1.4

第3.1.5条主机房内的空气含尘浓度,在静态条件下测试,每升空气中大于或等于0.5μM的尘粒数,应少于18000粒。

第二节噪声、电磁干扰、振动及静电

第3.2.1条主机房内的噪声,在计算机系统停机条件下,在主操作员位置测量应小于68dB(A)。第3.2.2条主机房内无线电干扰场强,在频率为0.15~1000MHz时,不应大于

126dB。

第3.2.3条主机房内磁场干扰环境场强不应大于800A/m。

第3.2.4条在计算机系统停机条件下主机房地板表面垂直及水平向的振动加速度值,不应大于500mm/

第3.2.5条主机房地面及工作台面的静电泄漏电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计算机机房用活动地板技术条件》的规定。

第3.2.6条主机房内绝缘体的静电电位不应大于1KV。第四章建筑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4.1.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的建筑平面和空间布局应具有适当的灵活性,主机房的主体结构宜采用大开间大跨度的柱网,内隔墙宜具有一定的可变性。

第4.1.2条主机房净高,应按机柜高度和通风要求确定。宜为2.4~3.0m。

第4.1.3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的楼板荷载可按5.0~7.5KN/㎡设计。

第4.1.4条电子计算机机房主体结构应具有耐久、抗震、防火、防止不均匀沉陷等性能。变形缝和伸缩缝不应穿过主机房。

第4.1.5条主机房中各类管线宜暗敷,当管线需穿楼层时,宜设技术竖井。

第4.1.6条室内顶棚上安装的灯具、风口、火灾探测器及喷嘴等应协调布置,并应满足各专业的技术要求。

第4.1.7条电子计算机机房围护结构的构造和材料应满足保温、隔热、防火等要求。

第4.1.8条电子计算机机房各门的尺寸均应保证设备运输方便。第二节人流及出入口

第4.2.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宜设单独出入口,当与其它部门共用出入口时,应避免人流、物流的交叉。

第4.2.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建筑的入口至主机房应设通道,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5m。

第4.2.3条电子计算机机房宜设门厅、休息室和值班室。人员出入于机房和基本工作间应更衣换鞋。

第4.2.14条主机房和基本工作间的更衣换鞋间使用面积应按最大班人数的每人1~3㎡计算。当无条件单独设更衣换鞋间时,可将换鞋、更衣柜设于机房入口处。第三节防火和疏散

第4.3.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的耐火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的规定。

机房工程建设规范标准

营业部机房工程建设规范标准 第一章机房场地环境要求 1.1目标 根据相关规范或标准,建设安全、可靠、合规的机房场地环境。 1.2相关规范或标准 ●《证券营业部信息技术指引》 ●《中国证券经营机构营业部信息系统技术管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行业标准证券公司信息技术管理规范JR/T 0023—20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 2887-2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GB 9361-88》 1.3规范细则 1)机房工程承建商应具有国家有关部门相应的施工资质证书,包括装修工程、系统集 成、强电施工资质、网络集成等。 2)机房应选择在具有防震、防风、防强电磁干扰和防雨等能力的建筑内,避让主干电 力电缆穿越场所,无供水和消防管网经过。 3)应避免设在建筑物的高层或地下室,以及用水设备的下层或隔壁。 4)电子计算机机房在多层建筑或高层建筑物内宜设于中间位置。 5)机房实际使用面积要满足使用需要,不能过度拥挤。 6)机房净高应按机柜高度的要求确定,宜为2.4~3.0m。 7)计算机机房楼板荷重依设备而定,宜采用B级:≥300kg/m2,设备放置地应考虑地 面承重,应尽量选择有主干墙、承重墙的位置放置,必要时进行地面加固。 8)具有机房独立使用的空调的安装条件(室外机组安装位置、方便排水等)。 9)开机时机房温度15-25℃(不得凝霜)。 10)相对湿度45-65%。 11)计算机机房在距地面0.8m处,照度不应低于300 lx。 12)计算机系统停机时机房内噪声在机房中心处测试应小于65 dB(A)。 13)机房内无线电干扰场强,在频率范围0.15 MHz~1 000 MHz时不大于126dB。 14)机房内磁场干扰场强不大于800 A/m(相当于10 Οe)。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技术监督局(已撤销),建设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1993.02.17 •【文号】 •【施行日期】1993.02.1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通信业 正文 *注:本篇法规已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61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的公告》(发布日期:2008年11月12日实施日期:2009年6月1日)废止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GB50174-93 Desisn Code for Electronic Computer Ro (国家技术监督局、建设部1993年2月17日)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使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确保电子计算机系统稳定可靠运行及保障机房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主机房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40平方米的电子计算机机房的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控制用计算机机房和微型计算机机房。

第1.0.3条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 第一节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 第2.1.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在多层建筑或高层建筑物内宜设于第二、三层。 第2.1.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源充足,电子比较稳定可靠,交通通讯方便,自然环境清洁; 二、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堆场等; 三、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 四、避开强电磁场干扰。 第2.1.3条当无法避开强电磁场干扰或为保障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可采取有效的电磁屏蔽措施。 第二节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 第2.2.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应按计算机运行特点及设备具体要求确定,一般宜由主机房、基本工作间、第一类辅助房间、第二类辅助房间、第三类辅助房间等组成。 第2.2.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根据计算机设备的外形尺寸布置确定。在计算机设备外形尺寸不完全掌握的情况下,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主机房面积可按下列方法确定: 1.当计算机系统设备已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 A=KΣS(2.2.2-1)

计算机信息中心机房建设标准

计算机信息中心机房建设标准 前言 随着信息化的不断推进以及软硬件技术的发展,我们的生活越来越离不开信息技术。而对于信息传递的载体以及传输中心来说,计算机信息中心的建设以及维护是其中至关重要的一环。计算机信息中心机房和设备间(以下统称机房)是放置各种硬件设备的场所,特别是中心机房存有关键设备,其内部设施和环境的安全直接影响到设备的稳定运行和寿命,而且维护点较多,需要给予特殊、充分的重视。 信息中心目前主要存在三大类机房:中心机房、设备间、其他设备间。 大型信息中心还有可能将中心机房分为:数据中心、网络中心和管理(运行)中心,但在建设规格上还应按照这三类机房来设计。针对不同的机房,基本要求也有高低之分:中心机房主要用于数据存储、网络运行和运维管理,要严格遵从相关标准进行设计规划;设备间主要用于存放网络设备,最好遵从相关标准,但可根据设备情况灵活掌握;其他机房要按照各自功能分别进行设计规划,但 UPS、空调、防雷、空气净化、接地等是必须的配套设施。 机房设计建设应遵循的标准有: 1.GB50174-93《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2.GB/T2887-2000《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3.GB9361-88《计算机站场地安全要求》 4.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5.GB50054-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6.YD/T754-95《通讯机房静电防护通则》 7.GB9175-88《环境电磁卫生标准》 8.GB8702-88《电磁辐射防护规定》 9.GB50265-97《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10.GBJ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11.GB5004-9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12.GB50222-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局部修订)》 13.GB50052-9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14.SJ/T10796-2001《防静电活动地板通用规范》 15.SJ/T30003-93《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6.GB50243-97《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电子计算机机房是一个重要的信息技术设施,是企业信息化进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设计规范不仅关乎到机房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也关系到机房的使用效率和优化管理。为了保证电子计算机机房的设计和建设质量,下面将介绍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的相关规范。 一、机房基本规划设计 机房的空间布局是机房设计的第一步。通常情况下,机房需要包括计算机机架区、辅助设备机架区、监控区、管理区、控制室和值班区域。 在机房设计中,需要考虑以下方面: 1. 单位面积承重能力,根据机架数量和数量分配布局计算。 2. 地面防静电能力,根据地面防静电阀值选择材料。 3. 空气调节系统,包括环境温湿度控制和通风排热等, 以保证机器的正常运行。 4. 电源供应能力及防雷措施等特殊设施。 5. 机房门窗的数量、尺寸和位置的设计,以便保证机房 可靠性。 二、机房电力系统设计

1. 电源系统设计:机房的用电负荷较大,因此,需要设计合适的电源系统,以确保供电的稳定性。电源系统应包括两个以上的电源接线柜,电源备份和自动切换设备等。 2. 接地方案:机房设备的安全运行离不开有效的接地系统。在机房的接地方案设计中,应考虑到机房的地质特征和电气使用环境等因素。 3. 空调设计:为了保证电子计算机设备不受过高的温度影响,必须确保机房空调系统严格执行环境温度控制,调整为适当的温度水平。 三、机房环境控制设计 1. 温度控制:机房中计算机设备的温度控制至关重要,通常将温度控制在18℃~27℃之间为宜。 2. 湿度控制:机房内的空气湿度也是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重要因素。湿度的控制一般建议在30%~70%之间。 3. 空气洁净度控制:机房中的空气质量也需要得到有效的保障,避免尘埃及其他有害颗粒对设备的影响。空气过滤系统应该设置好,在机房内保证空气的洁净度。 四、机房安全保障设计 1. 防火防雷措施:防火和防雷措施是机房设计中最重要的两个方面之一。这些措施包括建筑物结构的选择、防火材料的使用、消火系统的设置和防雷设备的建立等。 2. 安全门禁系统:机房安全性还需要建立完善的门禁系统,避免非授权人员进入机房,同时防范相关的入侵风险。

计算机机房建设标准

机房建设标准及管理规范 电子计算机房是保障信息系统稳定运行的至关重要条件。为进一步提高系统、网络的运行效率和维护质量,执行规范化的系统、网络管理和设施、设备养护,确保全网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工商系统机房建设标准及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条:按照信息化建设“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分级管理、上下联动”的指导原则,各级信息中心负责本级机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市局信息中心负责指导县区局计算机房建设、管理工作。县区局信息中心(办公室)负责其所辖基层分局(所)的机房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2条:市局机房是工商信息系统运行的核心部位,主要由服务器、网络设备、综合布线系统、电力系统、空调系统、消防系统、防雷接地、监控系统等设施设备组成。县区局机房包含市局机房大部分组成要件,但设备数量、架构层次、建设标准与市局机房存在差别。基层分局(所)机房包括网络设备、综合布线系统、电力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等相对较为基础的设施。 第3条:机房管理员应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技能,树立全员服务、全力保障的意识,做到“响应及时、保障一线”。 第4条:各级机房管理员负责本级局机房的日常管理工作。保证机房的各类设施设备时刻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确保系统、网络安全稳定运行。 第5条:机房建设要积极贯彻“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一般按技术指标和配套需求进行分类,可分为A级建设标准(附表一)和B级建设标准(附表二)。各级在机房新建、改造、扩建时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地选择建设标准,市局中心机房必须达到B级建设标准。 第二章机房建设标准

市局中心机房建设标准 包含要素有:中心机房的组成、建筑装修、供电系统、接地防雷系统、空调系统、照明系统、消防报警系统、安防系统、综合布线与网络系统等。 第6条:中心机房的组成 1.中心机房由主机房和辅助房间组成。主机房:放置各类服务器、主要网络设备、网络配线架(机柜)等。辅助房间一般包括:UPS电源间、专用空调控制室、灭火钢瓶间、监控室、信息管理人员办公室和维修室。主机房必须是专用房间,辅助房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合并。 2.机房管理员办公室、维修室必须与主机房分离。 第7条:机房的建筑装修 为保障网络设备的高安全性、高可靠性,机房建筑面积必须达标(B级主机房要求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40平方米);机房必须具备防尘、防潮、抗静电、阻燃、绝缘、隔热、降噪音的物理环境;机房功能区域分隔要清晰明了、便于识别和维护。 第8条:机房的供电系统 1.保证服务器、网络设备及辅助设备安全稳定运行,计算机供电系统必须达到一类供电标准,即必须建立不间断供电系统(B级机房市电停电时,不间断电源系统主机电源实际输出功率宜大于后端负载1.5倍,满负荷运转时间不得小于120分钟)。 2.信息系统设备供电系统必须与动力、照明系统分开。(B级机房供电系统要求:频率,50Hz;电压,380V/220V;相数,三相五线或三相四线制/单相三线制;稳态电压偏移范围220v(-10~+10%);稳态频率偏移范围,50Hz( -0.5~+0.5%)。

《工程建设国标》机房建设标准

第1.0.1条为了使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确保电子计算机系统稳定可靠运行及保障机房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主机房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40平方m的电子计算机机房的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控制用计算机机房和微型计算机机房。 第1.0.3条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一节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 第2.1.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在多层建筑或高层建筑物内宜设于第二、三层。 第2.1.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源充足、电子比较稳定可靠,交通通讯方便,自然环境清洁; 二、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堆场等; 三、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 四、避开强电磁场干扰。 第2.1.3条当无法避开强电磁场干扰或为保障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可采取有效的电磁屏蔽措施。 第二节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 第2.2.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应按计算机运行特点及设备具体要求确定,一般宜由主机房、基本工作间、第一类辅助房间、第二类辅助房间、第三类辅助房间等组成。 第2.2.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根据计算机设备的外形尺寸布置确定。在计算机设备外形尺寸不完全掌握的情况下,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机房面积可按下列方法确定: 1.当计算机系统设备已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 A=K∑S (2.2.2-1) 式中A——计算机主机房使用面积(m2); K——系数,取值为5~7; S——计算机系统及辅助设备的投影面积(m2)。 2.当计算机系统的设备尚未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 A=KN (2.2.2-1) 式中K——单台设备占用面积,可取4.5~5.5(m2v/台); N——计算机主机房内所有设备的总台数。 二、基本工作间和第一类辅助房间面积的总和,宜等于或大于主机房面积的1.5倍。 三、上机准备室、外来用户工作室、硬件及软件人员办公室等可按每人3.5m2~4m2计算。 第2.3.1条计算机设备宜采用分区布置,一般可分为主机区、存贮器区、数据输入区、数据输出区、通信区和监控制调度区等。具体划分可根据系统配置及管理而定。

数据中心机房建设标准规范(附图)

数据中心机房建设标准规范(附图) 1、数据中心机房建设规范的范围 数据中心机房建设规范标准给出了数据中心机房的建设要求,包括数据中心机房分级与性能要求,机房位置选择及设备布置,环境要求,建筑与结构、空气调节、电气技术,电磁屏蔽、机房布线、机房监控与安全防范,给水排水、消防的技术要求。 2、术语和定义 ①数据中心data center 容纳机房及其支持区域的一个建筑物或一个建筑物的一部分。 ②总部级数据中心机房headquarters-level data center room

由总部统一规划建设,主要承载总部统一建设,集中部署的信息系统和灾难恢复信息系统的机房 ③区域级数据中心机房regional data center room 由总部统一规划建设,主要承载本区域各企事业单位和分支机构接入中国石油骨干网络,承载总部统一建设、分布部署的信息系统的机房。 ④企事业单位级数据中心机房local data center room 由各企事业单位自行建设,承载本单位内部信息系统运行和网络接入的机房。 ⑤A 级数据中心机房class A data center room 按容错系统配置,在系统运行期间,其场地设施不应因为操作失误,设备故障,外电源中断,维护和检修而导致信息系统运行中断。 ⑥B 级数据中心机房class B data center room 按冗余要求配置,在系统运行期间,其场地在冗余能力范围内,不应因设备故障而导致信息系统运行中断。 ⑦C 级数据中心机房class C data center room 按基本需求配置,在场地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下,应保证信息系统运行不中断。

机房设计规范(国标)

机房设计规范(国标) 国家标准: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确保电子计算机系统稳定可靠运行及保障机房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主机房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40平方m的电子计算机机房的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控制用计算机机房和微型计算机机房。 第1.0.3条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 第一节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第2.1.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在多层建筑或高层建筑物内宜设于第二、三层。 第2.1.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源充足、电子比较稳定可靠,交通通讯方便,自然环境清洁; 二、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堆场等; 三、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 四、避开强电磁场干扰。 第2.1.3条当无法避开强电磁场干扰或为保障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可采取有效的电磁屏蔽措施。

第二节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第2.2.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应按计算机运行特点及设备具体要求确定,一般宜由主机房、基本工作间、第一类辅助房间、第二类辅助房间、第三类辅助房间等组成。 第2.2.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根据计算机设备的外形尺寸布置确定。在计算机设备外形尺寸不完全掌握的情况下,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主机房面积可按下列方法确定: 1.当计算机系统设备已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 A=K∑S( 2.2.2-1) 式中A--计算机主机房使用面积(m2); K--系数,取值为5~7; S--计算机系统及辅助设备的投影面积(m2)。 2.当计算机系统的设备尚未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 A=KN( 2.2.2-1) 式中K--单台设备占用面积,可取 4.5~ 5.5(m2v/台); N--计算机主机房内所有设备的总台数。 二、基本工作间和第一类辅助房间面积的总和,宜等于或大于主机房面积的

计算机机房建设规范

计算机机房建设规范 篇一:计算机房建设标准 计算机机房建设标准 机房环境、电源及防雷接地应满足《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CECS 72:97)的要求。计算机机房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设备间内所有设备应有足够的安装空间,其中包括计算机主机,网络连接设备等。 ★设备间的地面面层材料应能防静电。 ★设备间至少提供离地板255CM高度的空间,门的高度应大于210CM,门宽应大干90CM,地板的平均荷载应大于5kN/m2。凡是安装综合布线硬件的地方,墙壁和天棚应涂阻燃漆。 ★设备间应采用全封闭房间,防止有害气体(如SO2、H2S、NH3、NO2等)侵入,并应有良好的防尘措施。 ★设备间室温应保持在10℃至25℃之间,相对温度应保持60%至80%。 ★设备间应安装符合法规要求的消防系统,应使用防火防盗门,至少能耐火1小时的防火墙。 ★机房内的尘埃要求低于0.5um;对于开机时机房内的噪音,在中央控制台处测量时应小于70dB。 ★机房内无线电干扰场强,在频率范围为0.15—1000MHz时不大于120dB。机房内磁场干扰场不大于800A/m。 ★计算机房内的照明要求在离地面0.8m处,照度不应低于200lx,其它房间的照明不应低于5lx,主要通道及有关房间可

根据需要设置,但其照度要求是在离地面0.8m处不低于 1lx。 ★设备间应采用UPS不间断电源,防止停电造成网络通讯中断。UPS电源应提供不低于2小时后备供电能力。UPS功率大 小应根据网络设备功率进行计算,并具有20-30%的余量。设 备间电源设备应具有过压过流保护功能,已防止对设备的不良影响和冲击。 ★防雷接地可单独接地或同大楼共用接地体。接地要求每个配线柜都应单独引线至接地体,保护地线的接地电阻值,单独设置接地体时,不应大于2欧姆;采用同大楼共用接地体时,不应大于1欧姆。 机房建设所涉及系统 ★机房装修系统 ★机房布线系统(网络布线、电话布线、DDN、卫星线路等布线) ★机房屏蔽、防静电系统(屏蔽网、防静电地板等) ★机房防雷接地系统 ★机房保安系统(防盗报警、监控、门禁) ★机房环境监控系统 ★机房专业空调通风系统 ★机房网络设备放置色设备(机柜、机架等) ★机房照明及应急照明系统 ★机房UPS配电系统 机房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 Design Code for Electronic Computer Ro (1993年2月17日国家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部联合发布1993年9月1日实施) --------------------------------------------------------------------------------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使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确保电子计算机系统稳定可靠运行及保障机房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主机房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40平方m的电子计算机机房的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控制用计算机机房和微型计算机机房。 第1.0.3条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 第一节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 第2.1.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在多层建筑或高层建筑物内宜设于第二、三层。 第2.1.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源充足、电子比较稳定可靠,交通通讯方便,自然环境清洁; 二、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堆场等; 三、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 四、避开强电磁场干扰。 第2.1.3条当无法避开强电磁场干扰或为保障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可采取有效的电磁屏蔽措施。 第二节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 第2.2.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应按计算机运行特点及设备具体要求确定,一般宜由主机房、基本工作间、第一类辅助房间、第二类辅助房间、第三类辅助房间等组成。

计算机机房建设规范标准

计算机机房建设规范标准 前言 计算机系统网络机房作为全网核心,其软硬件环境建设的重要性十分突出。总体来说,机房建设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机房环境条件机房供配电系统 机房UPS电源机房专用精密空调 机房防雷技术机房接地技术 机房屏蔽技术机房防静电技术 机房消防技术机房集中监控技术 根据网络规模、网络性质、安全要求等实际情况,主要考虑机房的环境因素、供配电、UPS和消防等项目。 一. 机房选择与布局 网络机房选择应考虑到管理方便性、经济性、实用性的因素。 二. 机房环境条件 国家有关机房环境建设已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级标准,即《计算机场地建设技术条件》(GB2887-89)。标准分A、B、C级,C级为一般计算机使用单位。 机房工程中电气工程设计部分必须保证符合GB50174-93标准保证该区域的独立性,对外不受干扰,对内系统设计清晰。满足主机、外设、UPS、空调、照明、辅助用电及附属系统(门禁、图像、消防、监控等)用电,保证它们的可靠安全性,而且还要考虑到可扩充性(因为计算机的升级换代极快)。 同时,接地、防雷也是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 机房环境的影响因素有:温度、湿度、灰尘、有害气体、电磁干扰。 三. 机房建设规范标准 1.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 2.计算机场站安全要求GB9361-88 3.计算场站接地技术要求GB2887-91 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5.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6.民用建筑照明设计规范GBJ133-90 https://www.360docs.net/doc/eb19016394.html,ITT蓝皮书K.11《过电压和过电流防护的原则》 https://www.360docs.net/doc/eb19016394.html,ITT《通信线路和通信设备的防雷手册》 9.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数据中心机房建设标准规范(附图)

数据中心机房建设标准规范(附图) b.信息系统运行中断将对中国石油业务、公共秩序造成较大影响。 C级数据中心机房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数据中心机房应为C级: a.信息系统运行中断将造成中国石油一定的经济损失。 b.信息系统运行中断将对中国石油业务、公共秩序造成一定影响。 4、机房位置选择及设备布置 机房位置选择 机房应选择在安全、稳定的地区,避免地震、水灾、火灾等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的影响。 机房布置 机房布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a.机房应布置在建筑物的中心位置,避免靠近外墙和地下室。 b.机房应与建筑物其它部分分开设计,单独设置入口和出口。 c.机房应具备良好的通风、空气调节和防尘措施。

d.机房内应设置专用的地线、接地装置和电源线路,保证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e.机房内应设置防静电地板、墙面和天花板,保证机房内部环境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5、环境要求 机房环境应符合以下要求: a.温度:18℃-27℃。 b.湿度:相对湿度40%-60%。 c.空气洁净度:不小于级,特殊情况下可按照不同的数据中心机房级别要求设置不同的洁净度。 d.噪音:不大于65dB。 6、建筑与结构 机房建筑与结构应符合以下要求: a.建筑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规范和标准。 b.机房墙体应采用防火材料,并具有一定的防火等级。 c.机房地面承重能力应符合设备重量要求。 d.机房内应设置防火墙和防火门,保障机房内部安全。 7、空气调节 机房空气调节应符合以下要求:

a.机房内应设置空气调节系统,保证机房内部温度、湿度、洁净度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b.机房内应设置冷却系统和温控系统,保证机房内部温度 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c.机房内应设置湿度控制系统和除湿系统,保证机房内部 湿度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8、电气技术 机房电气技术应符合以下要求: a.机房内应设置独立的电源线路和备用电源系统,保证机 房内部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b.机房内应设置UPS系统和稳压系统,保证机房内部电 力供应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c.机房内应设置电气保护系统和接地系统,保证机房内部 电力供应的安全性。 9、电磁屏蔽 机房电磁屏蔽应符合以下要求: a.机房内应设置电磁屏蔽系统,保证机房内部电磁环境的 稳定性和安全性。 b.机房内应设置防雷系统和接地系统,保证机房内部电磁 环境的安全性。

电子计算机机房建设标准

电子计算机机房建设 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 参考标准 1 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GB9361--88) 2 计算站场地技术条件(GB2887--89) 3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 4 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SJ/T3003--93) 具体要求 一、场地的选择 1、应避开易发生火灾危险程度高的区域。 2、应避开有害气体来源以及存放腐蚀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 3、应避开低洼潮湿落雷区域和地震频繁的地方。 4、应避开强振动和强噪声源。 5、应避开强电磁场干扰。 6、应避免设在建筑物的高层或地下室,以及用水设备的下层或隔壁。 二、网站机房场地的组成 1、工作房间:计算机机房。 2、基本空间:中心数据空间、终端区域、办公空间、磁媒体存放区等。 3、辅助房间:配电和蓄电池间、消防区等。 三、内部装修 主要包括吊顶、隔断墙、门窗、墙壁、地面、活动地板等。 1、装饰材料必须使用难燃和非燃材料,应能防潮、吸音、不起尘、抗静电等。 2、地板应有稳定的抗静电性能和承载力,同时耐油、耐腐蚀、柔光、不起尘等。 3、活动地板下的建筑物地面应平整、光洁、防潮、防尘。 4、在安装活动地板时,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地板支脚倾斜、移位、横梁坠落。 5、计算机机房静高依面积大小而定,为—。 6、楼板荷重依设备而定,一般为>5kN/m2。 四、温湿度要求 1、温度℃开机时范围(15—30);关机时(5—35);标准(22±2) 2、湿度 % 开机时(40—70);关机时(20—80) 五、照明要求 应使用电子隔栅灯,在离地面米处,照度>300LX。 六、噪声要求 开机时中央控制台处测量应小于65dB(A) 七、电磁场干扰要求 1、无线电干扰环境场强,在频率范围为—1,000MHz时不大于126dB。 2、磁场干扰环境场强不大于800A/M。

计算机机房达标建设技术标准

计算机机房达标建设技术标准 一、机房位置及设备布置 1、机房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2)远离水灾和火灾隐患区域。 (3)远离强震源和强噪声源。 (4)避开强电磁场干扰。 2、机房不宜设在办公楼的一层或顶层,一般应设在办公楼的二层至四层。 3、机房的空间组成应参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1)二级**机房应参照国家C级机房标准,由主机房和支持区等功能区域组成,机房总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 (2)县级**作为**网络终端节点和数据应用前台,分区可参照二级**机房标准,总面积一般不小于20平方米。 4、主机房是指用于电子信息处理、存储、交换、传输等设备的安装和运行的建筑空间,一般包括服务器、网络、存储等功能区域。 5、支持区是指支持并保障完成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稳定运行的必要技术作业场所,包括UPS区、电池区、消防设施用房等区域。 6、机房内各区域根据机房面积及空间布局情况,进行功能区域

的逻辑划分。 7、机房内不得设立行政办公区或库房。 8、机房内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应放置于计算机专用机柜内。 9、机柜内的设备为前进风/后出风方式冷却时,机柜的布置宜采用“面对面”和“背对背”的方式。 10、机房内通道与设备间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用于搬运设备的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5米。 (2)“面对面”布置的机柜正面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2米。(3)“背对背”布置的机柜背面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米。(4)当需要在机柜侧面维修测试时,机柜与机柜、机柜与墙面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2米。 (5)成行排列的机柜,其长度超过6米时,两端应设有出口通道;当两个出口通道之间的距离超过15米时,在两个出口通道之间还应增加出口通道。 二、机房环境 1、二级**机房的温度、湿度控制应采用节能环保的专用恒温恒湿精密空调设备。对机柜或机架高度大于1.8米、设备热密度大、设备发热量大或热负荷大的区域,采用下送风、上回风的方式。有条件可设置新风系统。新风设备应有高效过滤器,确保机房内空气新鲜,并不得结露。新风系统配合空调的送风回风,维持机房内所需新风和正压,使机房与走廊的压差不小于5Pa,与室外静压差不宜小于10Pa。县级**机房可选用舒适性空

《工程建设国标》机房建设标准

第 1.0.1 条为了使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确保电子计算机系统稳定可靠运行及保障机房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第 1.0.2 条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主机房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40 平方m 的电子计算机机房的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控制用计算机机房和微型计算机机房。 第 1.0.3 条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一节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 第 2.1.1 条电子计算机机房在多层建筑或高层建筑物内宜设于第二、三层。 第 2.1.2 条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源充足、电子比较稳定可靠,交通通讯方便,自然环境清洁; 二、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堆场等; 三、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 四、避开强电磁场干扰。 第 2.1.3 条当无法避开强电磁场干扰或为保障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可采取有效的电磁屏蔽措施。 第二节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 第 2.2.1 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应按计算机运行特点及设备具体要求确定,一般宜由主机房、基本工作间、第一类辅助房间、第二类辅助房间、第三类辅助房间等组成。 第 2.2.2 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根据计算机设备的外形尺寸布置确定。在计算机设备外形尺寸不完全掌握的情况下,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机房面积可按下列方法确定: 1. 当计算机系统设备已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 A=K E S (222-1 ) 式中A ——计算机主机房使用面积(m2); K――系数,取值为5〜7; S――计算机系统及辅助设备的投影面积(m2 )。 2. 当计算机系统的设备尚未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 A=KN (2.2.2-1 ) 式中K――单台设备占用面积,可取 4.5〜5.5 (m2v/台); N――计算机主机房内所有设备的总台数。 二、基本工作间和第一类辅助房间面积的总和,宜等于或大于主机房面积的 1.5倍。 三、上机准备室、外来用户工作室、硬件及软件人员办公室等可按每人 3.5m2〜4m2 计算。 第2.3.1 条计算机设备宜采用分区布置,一般可分为主机区、存贮器区、数据输入区、数据输出区、通信区和监控制调度区等。具体划分可根据系统配置及管理

机房建设规范标准要求

机房建立标准标准要求 机房建立中质量问题一定要严格把关,不然平安问题影响重大。下面为大家精心的机房建立标准标准要求,欢送阅读,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电力供给稳定可靠,交通通信便捷,自然环境清洁; 2.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3.远离水灾火灾隐患区域,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避开强电磁场干扰。 4.对于多层或高层建筑物内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在确定主机房的位置时,应对设备运输、管线敷设、雷电感应和结构荷载等问题进行综合考虑和经济比拟;采用机房专用空调的主机房,必须具备安装室外机的建筑条件。 5.电子信息系统主机房建立面积(尚未确定设备规格的情况下)的计算公式:A=KN。 K——单台设备占用面积,可取 3.5-5.5(㎡/台); N——计算机主机房内所有设备的总台数。 6.电子信息系统辅助区面积宜为主机房1倍。 1.短期或临时用户工作室的面积可按3.5~4m2/人计算; 2.长期工作人员的办公面积可按5~7 m2/人计算。 1.温度、相对湿度及空气含尘浓度 电信息系统机房A级标准 2.噪声、电磁干扰、振动及静电 (1)有人值守的主机房和辅助区,在电子信息设备停机时,在主操作员位置测量的噪声值应小于65dB(A)。

(2)当无线电干扰频率为0.15~1000MHz时,主机房和辅助区内的无线电干扰场强不应大于126dB。 (3)主机房和辅助区内磁场干扰环境场强不应大于800A/m。 (4)在电子信息设备停机条件下,主机房地板外表垂直及水平向的振动加速度不应大于500mm/s2。 (5)主机房和辅助区内绝缘体的静电电位不应大于1kV70%。 1.一般规定 (1)建筑平面和空间布局应具有灵活性,并应满足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工艺要求。 (2)变形缝不应穿过主机房。 (3)主机房和辅助区不应布置在用水区域的垂直下方,不应与振动和电磁干扰源为邻。围护结构的材料选型应满足保温、隔热、防火、防潮、少产尘等要求。 (4)电子信息系统机房须设有技术夹层和技术夹道,建筑设计应满足各种设备和管线的安装和维护要求。当管线需穿越楼层时,必须设置技术竖井。 2.防火与疏散 (1)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当电子信息系统机房位于其他建筑物内时,在主机房与其他部位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3)面积大于100m2的主机房,平安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且应分散布置。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应自动关闭,并应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均能从机房内开启。走廊、楼梯间应畅通,并应有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

计算机房建设标准

计算机房建设标准 计算机房建设标准是计算机房建设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决定了计算机房在日常运营中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计算机房涉及到计算机硬件设备安装、互联网接入、机房物理环境、机房出入口管理等多个方面的因素,若要构建一套高效安全的计算机房系统,必须要有完善的计算机房建设标准。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介绍计算机房建设标准。 一、计算机房规划标准 计算机房的规划标准是关于计算机房容量、建筑设施等要求的规定。具体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面积标准:计算机房面积必须要满足服务器机架、机柜、UPS电源、冷却设备等设备布局,计算机房面积可根据不同的业务规模来进行比例的调整,如小型企业的计算机房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中型企业的计算机房至少须达到100多平方 米。 2.地点标准:计算机房建设一般应选用独立的建筑、独立 的空间,与人员活动区域隔离等。应考虑进出口交通方便,电力、电话,检测通讯等线路布置方便。 3.安全标准:计算机房要保证足够安全,必须设置电子监 控设备、门禁系统等。

4.通风散热标准:计算机房还要提供保持恒温的环境条件,例如要保证机房内空气流通和制造温度适宜的区域,通风散热间的大小也需要考虑到设备的热量和密度,从而保证机房内空气的清洁和宜居性。 二、计算机房布线标准 计算机房的布线标准是关于电线、电话线、光缆等设备的布置和联接的规范,具体计算机房布线标准如下: 1.电力线路:计算机房的电线电缆必须保证没有外剥,并 配合相关专业人员处理好接地问题。同时,为了避免电情况的发生,计算机房内还应安装独立的稳压电源设备。 2.讯号线路:计算机房讯号线路一般应选用高品质的线材,并且在一定的范围内避免死角或盲区等情况,使通讯线路覆盖到每个角落。此外,防雷设备也需要留心设置。 3.防火条件:计算机房内的电线、机柜等必须必要的防火 隔离,采用一定的灭火措施,以保证机房内的设备不被火灾破坏。 三、计算机房环境标准 计算机房环境要求严格的控制潮湿、灰尘、热量等多个因素,以下是计算机房环境标准的详细说明: 1.温度。计算机房内空气的温度要在合理区间内,不能过 高或过低,以保证服务器能够正常工作。核心区域温度范围需要控制在18°C~27°C,传输区域控制在14°C~32°C。

企业机房建设标准

企业机房建设原则 机房是信息系统旳中枢,只有构建一种高可用性旳整体机房环境,才能保证系统软硬件和数据免受外界原因旳干扰,消除环境原因对信息系统带来旳影响。因此,对机房旳规定是布局合理,技术先进,操作以便,管理科学,保证主机、存储及网络等重要设备持续、可靠、安全旳运行。机房旳环境必须满足计算机设备、网络设备、存储设备等多种电子设备对温度、湿度、洁净度、电磁场强度、噪音干扰、安全保安、防漏、电源质量、振动、防雷和接地等旳规定,同步还须为工作人员提供一种舒适而良好旳工作环境。 机房工程整体建设一般包括如下几种方面:综合布线、抗静电地板铺设、吊顶墙体装修、隔断装修、UPS电源、专用恒温恒湿空调、机房环境及动力设备监控系统、新风系统、漏水检测、地线系统、防雷系统、门禁、监控、消防、报警、屏蔽工程等。 一、机房环境基本规定 根据国标,计算机机房分为A类、B类、C类三个基本类别。A 类:对计算机机房旳安全有严格旳规定,有完善旳计算机机房安全措施;B类:对计算机机房旳安全有较严格旳规定,有较完善旳计算机

机房安全措施;C类:对计算机机房旳安全有基本旳规定,有基本旳计算机机房安全措施。 1、温度、湿度规定 (1)开机时 温度:设备15~30℃,最佳22℃;工作人员22~26℃,最佳25℃; 湿度:40%~70%,最佳55%;温度变化率:<10℃/H,不结露。 (2)停机时 温度:设备5~35℃,最佳22℃;工作人员22~26℃,最佳25℃; 湿度:20%~80%,最佳55%;温度变化率:<10℃/H,不结露。 2、尘埃:不小于或等于0.5∪m,粒子数<18000粒/升,<50万粒/ft; 3、照明:计算机机房内在离地面0.8m处,照度不应低于200Lx; 4、噪声:开机时机房内旳噪声,在中央控制台处测量应不不小于70dB(A); 5、电磁场干扰 (1)无线电干扰环境场强。机房内无线电干扰场强,在频率范围为0.15~1000MHz时不不小于120dB。 (2)磁场干扰环境场强。机房内磁场干扰场强不不小于800A/m

信息机房建设技术规范

A B C 三类机房建设标准 1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2887-2000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T2887-89 计算站场地技术条件 GB6650-86 计算机机房活动地板的技术要求 GB9361-88 计算站场地安全技术 GB50054-19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2-2009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7-200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J 16-200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311-2007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174-2008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GB 50222-95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2001 年版) GB7450-87 电子设备雷击保护导则 GB50343-2004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311-2007 综合布线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6-2007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5-2007?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T19413 计算机和数据处理机房用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ISO/IEC11801-2002 客户建筑通用布线信息技术国际标准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机房建设技术规范

2 术语和定义 2.1 电子信息系统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由计算机、通信设备、处理设备、控制设备及其相关的配套设施构成,按照一定的应用目的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2.2 信息机房information room 主要为电子信息设备提供运行环境的场所,可以是一幢建筑物或者建筑物的一部分,包括主机房、辅助区、支持区和行政管理区等。 2.3 主机房computer room 主要用于电子信息处理、存储、交换和传输设备的安装和运行的建筑空间。包括服务器机房、网络机房、存储机房等功能区域。 2.4 辅助区auxiliary area 用于电子信息设备和软件的安装、调试、维护、运行监控和管理的场所,包括进线间、测试机房、监控中心、备件库、打印室、维修室等。 2.5 支持区support area 支持并保障完成信息处理过程和必要的技术作业的场所,包括变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不间断电源系统室、电池室、空调机房、动力站房、消防设施用房、消防和安防控制室等。 2.6 行政管理区administrative area 用于日常行政管理及客户对托管设备进行管理的场所,包括工作人员办公室、门厅、值班室、盥洗室、更衣间和用户工作室等。 2.7 场地设施infrastructure 信息机房内,为电子信息系统提供运行保障的设施。 2.8 电磁干扰(EMI)electromagnetic interference 经辐射或传导的电磁能量对设备或信号传输造成的不良影 响。 2.9 电磁屏蔽electromagnetic shielding 用导电材料减少交变电磁场向指定区域的穿透。专门用于衰减或隔离来自内部或外部电场、磁场能量的建筑空间体。 2.10 冗余redundancy 重复配置系统的一些部件或全部部件,当系统发生故障时,冗余配置的部件介入并承担故障部件的工作,由此减少系统的故障时间。 2.11 N- 基本需求base requirement 系统满足基本需求,没有冗余。 2.12 N+X 冗余N+Xredundancy 系统满足基本需求外,增加了X个单元、X个模块、X个路径或X个系统。任何X个单元、模块 或路径的故障或维护不会导致系统运行中断。(X=1〜N) 2.13 2N冗余2N redundancy 系统满足基本需求外,增加了N个单元、N个模块、N个路径或N个系统。任何N个单元、模块 或路径的故障或维护不会导致系统运行中断。 2.14 容错fault tolerant 容错系统是具有两套或两套以上相同配置的系统,在同一时刻,至少有两套系统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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