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业务的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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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业务培训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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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索权行使
当银行因单据不符而拒付时,申请人有权向受益人追索已支付的款项。追索时 应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理由,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进行。
案例分析与经验分享
案例分析
通过对实际案例的分析,了解信用证 业务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风险,以及 相应的解决方案和应对措施。
经验分享
分享在信用证业务操作过程中的成功 经验和注意事项,帮助业务人员提高 操作水平和风险防范意识。
运输单据
检查运输单据如提单、空运单等中 的装运日期、装运港、目的港、收 货人等是否与信用证相符。
保险单据
核实保险单据中的被保险人、 保险金额、险别等是否符合信 用证要求。
其他单据
根据信用证要求,审核其他相 关单据如产地证、检验证等。
审核单据之间关系
单据与信用证关系
确保所有单据与信用证条款严格相符, 避免因不符点导致的拒付风险。
开证行风险防范
严格审核申请人资格
01
开证行应对申请人进行严格的资信调查和评估,确保其具备履
行合约的能力和诚信。
审慎开立信用证
02
开证行应仔细审查信用证条款,确保其与贸易合同一致,并明
确各方责任和义务。
监控交易进程
03
开证行应密切关注交进程,确保单据的真实性和一致性,及
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
通知行风险防范
议付行审核单据无误后,按照信用证规 定的付款方式进行付款或承兑。
开证行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开立信用证, 并通过通知行将信用证通知给受益人。
受益人收到信用证后,按照信用证条款 的规定装运货物、备妥单据并交出单议 付。
02 信用证种类与特点
跟单信用证与光票信用证
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Credit)

第十五章 信用证的风险及防范

第十五章 信用证的风险及防范

(2)似是而非的条款。 信用证中有些条款或条件看似很普遍,也 很简单,但如不假思索地按惯性思维去理解, 并据此制单,则很可能犯错,并导致开证行 拒付。
Case:信用证对保险金额规定为:cover 110% over invoice value.发票金额USD1000,出 口商提交的保单保险金额为USD1100,银行 拒付。
(5)对信用证效期、装期、交单期时间规定 短促。 (6)提单抬头人做成开证申请人,或将其中 一份正本寄申请人。 (7)效期效地均在开证行所在地。 (8)银行费用均由出口商承担,加大出口商 成本。

防范: 尽管这些软条款表面上是进口商为了保 护自己的利益而制定的,但必须意识到会发 生恶意欺诈的因素。这些限制条款可能会是 一种“陷阱”,它具有隐蔽性,对受益人安 全收汇构成的威胁比假冒信用证更胜一筹。 对付软条款信用证,最好的办法是严格 审证,对那些苛刻和难以执行的条款,应事 先要求修改,避免造成信用证的风险。
案例: 某市中国银行分行收到新加坡某银行电 开信用证一份,金额为100万美元,购花岗岩 石块,目的港为巴基斯坦卡拉奇,证中有下 述条款:(1)检验证书于货物装运前开立并 由开证申请人授权的签字人签字,该签字必 须由开证行检验;(2)货物只能待开证申请 人指定船只并由开证行给通知行加押电通知 后装运,而该加押电必须随同正本单据提交 议付。问:该信用证可不可以接受?
第十五章 信用证方 式下的风险及防范
一、出口商面临的风险 1、银行审单过于严厉、细微,容易造成出口 商难于满足条件。

Case:某年3月我工艺品公司向巴基斯坦B公 司出口一批货物,对方来证规定:350套西餐 具,价格每套35美元,C&F卡拉奇。运输标 志仅为“B/381 AND 451 /KARACHI”。 我公司装运后立即交单议付,单到开证行审 单后被指出下列不符:

信用证结算中出口商面临的风险及防范

信用证结算中出口商面临的风险及防范


信用证结算方式 中出 口商面 临的
风险
信 用 证 结 算 中 出 口商 面 临 的 风 险主 要 是收款风险。 而这种风险又主要来 自信用证 本身、进口商和银行三方面。 ( 来自信用证本身的风险 一)
风 险 主要 产 生 于 信 用证 业 务应 遵 循 的
却 迟 迟不 予 安排 或 给 予指 示 , 出 口商 无法 使 按 合 同规 定 文货 和议 付 货款 。 第 四 , 口商用 假 信用 证进 行 诈骗 。有 进 些进 口商伪 造信 用证 , 信用证 , 其他 涂改 窃取 银 行 的空 白信 用 证 , 出 口商 提供 假 信 用证 向 进行 诈 骗 , 而使 信用 证 结算 存在 很 大 的风 从 险。 第五 , 口商唆使出口商利用打包放款 进 诈骗银行资金 , 骗取贷款 , 然后将所得款项转 移 。 口商 唆使 出 口商 用 国外开 来信 用证 做 进 抵押 , 向出口商所在国的银行 申请 出货前的 资金融通 , 然后设法将所得款项转移 , 使银行 资 金遭 受损 失的 诈骗 行 为 。像 这 种 情况 , 当 款项 被 不法 进 口商转 移后 , 口商 就得 承 担 出 还贷责任 , 这对出 口商的危害是极大的。这 种诈骗一般采取这样的做法 : 不法分子往往 打着 合 资企 业 的招 牌 , 以开展 正常 贸易 为借 口, 心设 置 产 品返 销 的骗 局 。之 后 又玩 弄 精 手法 来诱使 国 内出 口商 以他 们开来 的信 用证 做抵押 , 向出口商所在地银行申请打包贷款 , 然后在获得款项后就设法将款项转移国外后 逃 之天 天 。 第六 , 在信用证中, 口商要求的 “/ 进 13 提单直寄进 口商”即三份正式提单 中的一份 ( 直接寄给进 口商) 的条款所造成 的风险。有 些国家离 目的港较近, 货物往往会比通过银 行的单据先抵达进 口国, 而进 口商为了提前 提 货, 往往 要 求 开证 行在 信 用 证条 款 中注 明 1 3提 单直 接 寄 给买 方 ,/ / 2 3提单 送 银行 议 付 。这种做法出 口商面临的风险很大 , 因为 如果直接寄给进 口商的那一份正本提单生效 提货 , 就是说进 V商没有付款就获得了货物 I 所有权 , 口商 可以先不去银行支付货款而 进 直接凭手中的提单去目的港捉走货物。如果

EPC项目采用信用证结算的风险与防范

EPC项目采用信用证结算的风险与防范

EPC项目采用信用证结算的风险与防范摘要:EPC项目是指企业接受委托方(业主)的委托,按协议约定承包工程建设全流程或部分阶段的工作内容,并对承包工程承担全部责任,包括工程进度控制、质量安全、成本控制等。

关键词:信用证结算;风险;防范随着EPC项目的发展,信用证作为一种结算方式,是国际贸易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支付结算方式。

信用证以银行信用为基础,是国际贸易结算中最具可信度的结算方式。

随着我国EPC项目国际贸易的不断增加及信用证结算方式本身的发展,防范信用证结算风险十分必要。

一、信用证概述信用证作为应开证申请人要求并按其指示向第三方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不同于其它结算方式,其采用的是银行信用而非商业信用。

相对来说,银行信用比商业信用更具有保障,所以信用证成为国际贸易中最主要、最常用的结算方式。

与电汇、托收等其它结算方式相比,信用证作为贸易商更为青睐的结算方式有其独到之处:①第一付款责任:银行承担第一付款责任。

②独立性:独立于合同,不依附于合同。

③信用证要求单单相符、单证一致。

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

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

④费用:信用证手续繁杂,技术性强,费用高。

但近年来,信用证诈骗现象时有发生,所以对信用证风险防范的研究越来越重要。

二、信用证业务风险1、进口商风险1)卖方单据欺诈风险。

由于开证银行在信用证对应的单据审核环节更注重形式审核,难以实现实质审核,所以卖方在可能贸易行为未实际发生、货不对版等贸易背景不真实或存在明显瑕疵情况下,伪造相应单据,在形式上符合开证银行审核条件下,获得开证银行支付货款,完成欺诈。

在欺诈背景下,买方可能根本无法收到货物,或因收到残次或货品而遭受巨大损失。

这种欺诈行为背景是单据形式相符,而且也是由合法签发人签发。

但开证行按规定凭单付款,未核实单据本身与实物间的差异,这给不法分子提供了机会,导致单据本身注明的信息与货物实际情况不符,虽然这种欺诈方式必须由物流承接方联合欺诈,即物流承接方出具有问题的提单才能成立,但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中,单据欺诈仍是买方面临的一个较难规避的风险,一旦发生,经济损失巨大。

信用证对受益人的风险及防范

信用证对受益人的风险及防范

信用证对受益人的风险及防范摘要:信用证是开证银行以自身的信用向出口商的提供的有条件的付款保证的书面承诺。

信用证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的进出口商互不信任的矛盾,同时也为进出口方提供了资金融通的便利。

信用证结算方式是现今国际贸易中普遍采用的一种国际结算方式。

但是信用证也不是十分完善的,存在各种各样的风险,分析出口商在信用证结算中所面临的风险,掌握相关规避风险的措施就显得尤为重要,本为通过分析信用证结算中的风险,进而总结了用信用证进行国际结算的风险防范措施,希望对我国外贸企业进行安全收汇起到一定作用。

关键词:信用证受益人一: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受益人面临的风险信用证结算方式中受益人面临的风险主要是收款风险。

而收款风险主要来自信用证本身,进口商,出口商以及银行这四方面。

(一)来自信用证本身的风险风险主要产生于信用证业务应遵循的“独立抽象性原则”和“严格相符原则”。

“独立抽象性原则”是指信用证的开立虽然是以基础合同为依据,但信用证已经开出,就成为一项独立的契约,不受买卖合同的约束。

“严格相符原则”是指银行只根据表面上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承诺付款责任,这种“表面上的相符”不能有一点差异,即“单证一致”。

同时银行还要求单据与单据之间相符,即“单单一致”。

如果不能满足“严格相符原则”,银行就可以拒付,进口方因此而无须付款赎单。

在信用证方式下,银行办理付款,承兑等是已单据为依据,但在实际操作中因单据内容的复杂,开证银行开立的信用证条款不清以及各国法律规范、文字含义、贸易习惯等的不同,造成“单证不符,单单不一”的现象时有发生,从而导致开证银行拒付,严重影响我国出口企业的安全收汇。

(二)来自进口方的风险第一:进口方推迟开证,拒绝开证或者开出不合格的信用证。

当市场行情看跌,进口商可能会推迟开证或者拒绝开证,有时进口商虽然向进口地的银行申请开立了信用证,但开征时间太晚甚至已经占用了出口商的交货期,就会使得出口商发生交货困难而造成损失。

进口信用证业务中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进口信用证业务中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进口信用证业务中的风险及防范措施作者:王春娟来源:《中国外资·下半月》2011年第09期摘要:近年来国际结算业务的快速发展,但对开证申请人(一般是进口商)的权益却涉及极少。

在实际业务操作中,信用证项下进口商的风险主要有哪些?开证申请人的利益究竟该怎样去保障呢? 本文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分析,进而寻找有效的防范措施。

关键词:进口商信用证风险防范今年恰逢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十周年,这十年间,我国经济和对外贸易取得了迅猛发展,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世界第一大出口国和第二大进口国,贸易合作遍及世界,这一切为国际结算业务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2007年7月1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2007年修订本)》即《UCP600》开始执行。

新惯例进一步规范了开证行的责任和义务,进一步保护了出口商的权益。

但对开证申请人(一般是进口商)的权益却涉及极少,那么在实际业务操作中,信用证项下进口商的风险主要有哪些?开证申请人的利益究竟该怎样去保障呢? 本文力图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分析,进而寻找有效的防范措施。

一、进口商在信用证业务中所面临的主要风险1、国外出口商的欺诈风险单据是信用证业务的处理对象,有关各方只能基于单据来完成信用证项下的操作。

开证银行付款的唯一依据是单据与信用证相符,所以当满足单据与信用证相符这一条件,开证银行就必须给客户付款。

UCP600第十五条明确规定:“相符交单a.当开证行确定交单相符时,必须承付。

b.当保兑行确定交单相符时,必须承付或者议付并将单据转递给开证行。

c.当指定银行确定交单相符并承付或议付时,必须将单据转递给保兑行或开证行。

” 在这样的期刊下,银行只负责单据的表面审核,对于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以及对有关各方的诚信、行为或资信等,银行方面都不负责。

信用证项下的单据一经承兑,开证行和议付行或收款人之间就从信用证关系转变成票据关系。

根据票据法的有关规定在到期日必须付款,虽然有司法方面的救济可资利用,但各国法院对于已承兑的信用证款项,都有明确规定,不得就此颁布法院止付令,这在一定程度上给信用证的诈骗滋生提供了土壤。

信用证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信用证 是银行根据 申请人 ( 口商) 进 的要求 , 向受益人 ( 出
口人 ) 立 的 一 种 有 条 件 的 书 面 付 款 保 证 , 开 证 行 保 证 在 收 开 即
到受益人 交付全 部符合 信用 证规 定 的单据 的条件 下, 向受益 人或其指 定人履行付 款的责任 。 因此 , 用证支付 方式是银 行 信
信用证 是 以银 行信用取 代 了商业信用 ,这 一特 点极大地减 少 了 由 于 商 人 间 交 易 的 不 确 定 性 而 造 成 的 付 款 不 确 定 性 , 为 进 出 口双 方提供 了很大的保障 作用 。 1 2信用证 虽 以贸易合 同为基础 , 它 一经 开立 , 成为 独立 . 但 就 于合同 以外 的一项契约 @ C 50 第 3条规定信 用证 与其 可能作 为其 依据 的销售 JP 0 ) 合 同是相互 独立的交 易, 即使信用 证 中提及 该合 同, 银行 也与 该 合 同无 关 , 并且 不 受 其 约 束 。 由 此 可 见 , 用 证 的所 有 当 事 信 人 仅凭信用 证条款办事 , 以信用 证 为唯一的 依据 。 口方如果 出 提 交 了与 信用证条 款完全一 致 的单证 ,就能保 证安全 迅速收
信用 。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1 信用证 的特点 1 1 用 证 是 银 行 以 自 己 的信 用 做 出 的 付 款 保 证 .信 所 以, 信用证 方式 下 , 行承 担第 一 性 的付款 责任 , 在 银 即
证 的时候就 租船订 舱 , 更不能装运 , 以免 造成重大 的损失 。
2 3 因 软 条 款 而 导 致 的 风 险 及 其 防 范 措 施 . 有 “ 条 款 ” 信 用 证 开 证 人 可 以 任 意 、 方 面 使 单 据 与 软 的 单 信 用 证 不 符 , 使 受 益 人 提 交 了与 信 用 证 规 定 相 符 的 单 据 , 即 也

信用证_管理制度(3篇)

第1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信用证管理,规范信用证操作流程,防范信用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信用证业务的部门、岗位和个人。 第三条 信用证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 法规遵从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际贸易惯例。 2. 风险控制原则:确保信用证业务的风险可控,维护公司利益。 3. 流程规范原则:建立健全信用证操作流程,确保业务办理规范有序。 4. 效率优先原则:提高信用证业务办理效率,缩短办理时间。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设立信用证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信用证管理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决策。 第五条 信用证管理领导小组下设信用证管理部门,负责信用证业务的日常管理、监督和协调。

第六条 信用证管理部门职责: 1. 制定和完善信用证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 2. 负责信用证业务的审批、办理和跟踪。 3. 监督信用证业务的执行情况,确保业务合规。 4. 定期分析信用证业务风险,提出风险防控措施。 5. 负责信用证业务的培训和指导。 第七条 信用证业务涉及的其他部门职责: 1. 采购部门:负责信用证申请的发起和信用证条款的审核。 2. 财务部门:负责信用证业务的资金支付和结算。 3. 法务部门:负责信用证业务的法律法规咨询和合同审核。 第三章 信用证申请与审批 第八条 信用证申请: 1. 采购部门根据采购合同,向信用证管理部门提出信用证申请。 2. 信用证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符合相关规定。 3. 审核通过后,信用证管理部门将申请报信用证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第九条 信用证审批: 1. 信用证管理领导小组对信用证申请进行审议,决定是否批准。 2. 批准的信用证,由信用证管理部门通知采购部门办理。 第四章 信用证办理与跟踪 第十条 信用证办理: 1. 采购部门根据信用证管理领导小组的审批意见,与银行办理信用证手续。 2. 信用证管理部门对办理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手续完备。 第十一条 信用证跟踪: 1. 信用证管理部门对已办理的信用证进行跟踪,了解货物运输和到货情况。 2. 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公司利益。 第五章 风险管理与防范 第十二条 信用证风险分析: 1. 信用证管理部门定期对信用证业务风险进行分析,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

浅析信用证的风险及防范

浅析信用证的风险及防范作者:魏恒强李晓凤来源:《财经界·学术版》2012年第03期摘要:信用证是把商业信用转变成银行信用,大大促进了国际经贸的往来和发展,是目前国际贸易中运用最广泛的支付手段。

我国的国际贸易商觉得信用证结算最保险,比较倾向于采用信用证的结算方式。

其实信用证同样存在着诸多风险。

本文将从出口商和进口商两方面分析信用证存在的风险以及防范的措施。

关键词:信用证风险欺诈防范一、信用证概述(一)信用证的含义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L/C)是一种书面文件,是开证行根据申请人的要求,或其自身需要,向受益人开立,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承诺。

(二)信用证的特点(1)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开证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

(2)信用证是独立的文件,不受买卖合同的约束。

(3)信用证业务是一种单据买卖,银行处理的只是单据。

(三)信用证的作用在国际货款结算中,采用信用证的支付方式,为买卖双方带来了一定的好处,其作用具体表现为:(四)对出口商的作用(1)保证出口商凭单取得货款(2)使出口商得到外汇保证(3)便于出口商取得资金融通(五)对进口商的作用(1)便于进口商取得代表货物的单据(2)有利于进口商按时、按质、按量收到货物(3)为进口商提供资金融通二、信用证结算方式中的风险信用证业务自身的复杂性和游离于基础合同的独立抽象性加大了风险防范和金融管理的难度,因此常为一些不法商人所利用,对于买卖双方来说就存在很多风险。

(一)出口商所遭遇的风险1、信用证本身存在的局限信用证是一种单据业务,出口商想要顺利获得货款唯一要做到的就是确保“单单相符,单证相符”。

在所有的信用证交易纠纷中,由于单证不符引起的拒付占五成以上,我国出口商就常遭到拒付,造成重大损失。

如出口商对货物的装运日期不注意,致使提单的装运日期与信用证规定有出入;汇票的付款人名称不按规范书写等等。

2、来自开证行(OPENING BANK)的风险(1)开证行资信不佳信用证开立后,开证行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因此开证行的资信和付款能力是关键性问题。

银行信用证业务详解

银行信用证业务详解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银行信用证业务成为现代贸易的重要支付方式之一。

本文将详细解析银行信用证业务的概念、流程、作用以及风险等相关内容,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这一重要的贸易工具。

一、概念银行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保证,即发行银行以其信誉和资金为基础,用来支付进口商给予供应商的款项。

其核心在于信用,即银行以自己的信誉保障进口商的支付义务。

信用证通常涉及三方,即申请人(进口商)、开证行(进口商的银行)以及受益人(供应商)。

二、流程银行信用证的流程包括申请、开证、装运、议付、付款等环节。

首先,进口商向其银行递交信用证申请,其中包括商品描述、金额、期限等详细信息。

然后,开证行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向受益人发出信用证。

在货物装运时,受益人向装船人出具相应的装船单据,并提交给开证行,开证行核实后可对承兑银行进行付款议付。

最后,开证行根据议付文件向受益人支付款项,完成交易。

三、作用银行信用证业务对于进口商和供应商都具有重要作用。

对进口商而言,信用证可以提供支付保障,减少风险,保证合同履行;对供应商而言,信用证意味着付款的保证,增加交易的可靠性。

信用证的存在还可以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加强各方之间的合作与信任。

四、风险银行信用证业务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其中,最常见的是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

经营风险指的是申请人可能无法按时付款或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从而导致信用证无效;法律风险指的是可能涉及的法律纠纷或合同违约等问题。

此外,信用证业务还涉及交货延误、文件不符等操作风险。

因此,各方在进行信用证业务时应严格履行义务、加强风险管理,并妥善处理交易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五、发展趋势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进步和数字化技术的应用,银行信用证业务也在不断创新与发展。

现代化的信用证业务越来越注重快捷、高效、安全的原则。

例如,电子信用证的出现大大方便了交易双方的操作,加快了资金流转速度,并减少了操作风险。

此外,智能合约等新技术也在信用证业务中得到应用,并为进一步提升业务效率和降低风险提供了新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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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贸实务第一次个人作业
题目:信用证业务的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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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业务的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
摘要:由于采用信用证方式进行结算要比其它的结算方式如汇付和托收等安全的多;银行信用代替了商业信用;所以信用证被认为是国际贸易结算中最重要的支付结算方式;是十九世纪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但在国际贸易中; 屡屡有中国的外贸企业在采用了信用证支付方式后; 而遭受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而近些年来;信用证使用比率也在逐年下降..信用证作为支付手段究竟有什么样风险及如何防范呢本文将就这两个问题展开分析..
关键词:信用证支付手段风险措施
一、信用证概况及特点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是指开证银行应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并以自身的名义向受益人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由于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上的汇付和托收方式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国际贸易的需要;19世纪后期开始出现了由银行保证付款的信用证..
信用证的作用主要有安全保证和资金融通..信用证的付款人是银行;
银行拥有高于付款人为进口商的信用;因此比较其他支付方式;信用证安全可靠..出口商在交货前;可凭进口商开来的信用证作抵押;向出口地银行借取打包贷款;用以收购、加工、生产出口货物和打包装船;或出口商在收到信用证后;按规定办理货物出运;并提交汇票和信用证规定的各种单据;叙作押汇取得货款..这是出口地银行对出口商提供的资金融通;从而有利于资金周转;扩大出口..
信用证方式有以下三个特点:
1、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self-sufficient instrument..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
2、信用证方式是纯单据业务pure documentary transaction..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
3、开证银行负首要付款责任primary liabilities for payment..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它是银行的一种担保文件;开证银行对支付有首要付款的责任..
二、信用证风险概述
理应指出;信用证在国际贸易结算中绝不是完美无缺的..例如;买方不按时开证、不按合同规定条件开证或故意设下陷阱使卖方无法履行合同;或履行交货、交单后因不符合信用证规定被拒付而使出口人遭受损失..而且无论是申请开证;还是审证、审单;技术性均较强;稍有疏漏差错都会造成损失..
1、对进口商而言的风险
1出口商交货严重违反贸易合同的要求
由于信用证是一项自足的文件;独立于买卖合同之外..信用证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完全以L/C条款为依据..银行对于买卖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如货物品质、数量不符概不负责..若出口商以次充好;以假冒真;只要出口商提供的单据与L/C相符;出口商照样可得到货款;而深受其害的则是进口商..
(2)出口商伪造单据实施欺诈
UCP600第4条规定“信用证就性质而言是独立于可能作为其依据的销售合同或其他合同的交易..即使信用证中涉及该合同; 银行亦与该合同完全无关; 且不受其约束”;第5 条规定“银行仅处理单据; 而不是单据所涉及的货物、服务及或其他行为..”根据其文意; 出口方如果提交了与
信用证条款完全一致的单据; 就能保证安全迅速收汇; 即使他没有履行合同..
3出口商勾结承运人联合欺诈
提单具有物权凭证的性质; 出口商有时会勾结承运人联手进行欺诈..一是在货物实际装船日期已晚于信用证所规定期限时; 为了使提单日期与信用证规定相符; 出口商要求承运人按信用证上规定的装运日期签署提单;这称作倒签提单; 二是出口商由于货未装船或未备妥或船期延误未到港; 担心不能按期提供提单而要求承运人先行签发已装船提单; 这种在货物装船前被出口商“借走”的提单即预借提单; 三是保函换取清洁提单; 即出口商发的货有重大缺陷而要求承运人签发信用证要求的清洁提单; 承运人出于自身利益往往要求出口商出具保函..
2、对出口商而言的风险
1由于交货期、交货数量、规格等不符点而造成的风险..在具体业务操作过程中;常常发生出口方未按信用证条款规定交货的情况;如品质不符;数量与信用证规定有异;逾期交货等;任何一个不符点都可能使信用证失去其保证作用;导致出口商收不到货款;即使出口方完全按信用证规定出货;但由于疏忽而造成单证不符;也同样会遭到开证行拒付..
2因软条款而导致的风险..有“软条款”的信用证开证人可以任意、单方面使单据与信用证不符;即使受益人提交了与信用证规定相符的单据;也可解除其付款责任..这种信用证实质上是变相的可撤销的信用证..常见的软条款有以下几种:①船公司、船名、目的港、起运港或收货人、装船日期等须待开证人通知或征得开证人同意;开证行将以修改书的形式另行通知..②货物备妥待运时须经开证人检验..开证人出具的货物检验书上签字应由开证行证实或和开证行存档的签样相符..③货到目的港后须经开证人检验才履行付款责任..④信用证暂不生效:本证暂不生效;待进口许可证签发后或待货样经开证人确认后通知生效..带有软条款的信用证;其支付完全操纵在进口商手中;从而可能使出口商遭受损失..
3进口商利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绕过通知行直接寄出口商;引诱出口商发货;骗取货物..
4正本提单直接寄进口商..有些目的港如香港、日本等地;由于路途较近;货物出运后很快就抵达目的港..如卖方同意接受信用证规定“1/3正本提单径寄客户;2/3提单送银行议付”的条款;则为卖方埋下了风险的种子..因为3份正本提单中任何一份生效;其他两份自动失效..如果一份正本提
单直接寄给客户;等于把物权拱手交给对方..客户可以不经银行议付而直接凭手中的提单提走货物..如果寄送银行的单据有任何不符点而收不到货款;银行将不承担责任..实质上这是将银行信用自动降为商业信用..
5进口商申请开立不合格信开证;并拒绝或拖延修改;或改用其他付款方式支付..此时卖方若贸然发货;将造成单证不符或单货不符的被动局面..
6开证行倒闭或无力偿付信用证款项..此时;出口商只能凭借买卖合同要求进口商付款;须承担商业信用风险..
三、信用证风险的防范措施
信用证决不是一种无懈可击的支付方式;银行信用不可能完全取代商业信用;也不可能完全避免商业风险;必须注意对信用证项下风险的防范..
1、加强信用风险管理;重视资信调查..在订立合同时;必须进行深入的资信调查;包括买方卖方之间的相互自信的了解;银行与开证申请人、受益人之间的资信了解..外贸企业应建立客户信息档案;定期或不定期客观分析客户资信情况..在交易前通过一些具有独立性的调查机构仔细审查客户的基本情况;对其注册资本、盈亏情况、业务范围、公司设备;开户银行所在地址、电话和帐号、经营作风和过去的历史等等;进行必要的调查评议;选择资信良好的客户作为自己的贸易伙伴..在交易中;经常与业务员沟通交流;对业务员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疑点、难点问题给予指导帮助..交易后以应收未收帐作为监控手段;防止坏帐的产生;这样;可以最大可能地避免风险;为业务的顺利进行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2、努力提高业务人员素质;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外贸业务人员应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是防止风险的关键..随着竞争的日趋激烈;瞬息万变的市场对业务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贸易做法也越来越灵活多变;业务上如果不熟;碰到问题看表面而不看实质;对风险缺少充分的估计;盲目乐观;很容易造成巨大损失..从以往的应收未收帐的案例分析;绝大多数是由于业务员工作马虎;忽视风险而造成的..
3、认真审核信用证..卖方收到信用证后;应及时、认真地对信用证与合同条款进行审核;对于软条款要特别警惕..一旦卖方发现信用证中存在不符之处或无法接受的条款;应立即向买方提出改证要求;否则将陷入被动局面..
4、开证行应认真审查开证申请人的付款能力;严格控制授信额度;对资信不高的申请人要提高保证金比例;落实有效担保..通知行应认真核对L/C的密押或印签;鉴别其真伪..议付行应认真仔细审核议付单证;确保安
全及时收汇..
总之;信用证是一种相对安全的结算方式; 只要我们时时提高警惕; 严格审证、谨慎制单; 一定会在国际贸易中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将外贸业务越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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