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房屋共有权协议

放弃房屋共有权协议

甲方:身份证号码为

乙方:身份证号码为

甲方于年月日在由于双方性格不合,2012年初双方自愿分手。经协商,乙方主动放弃上述房产的共有权,甲方表示同意。因房屋按揭款未还清,银行不同意减少债务人,暂不能将房屋过户到甲方个人名下。故双方就上述共有房产产权归属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以资共同遵守。

1、乙方无条件同意放弃上述房屋共有权,确认该房屋为甲方个人所有,乙方亦无需承担该房屋贷款,尚未归还的房贷为甲方个人债务。

2、在甲方还完上述房屋房贷并能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时,乙方须无条件协助甲方办理过户手续,将该房屋过户到甲方个人名下,由此产生的相关契税及相关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3、甲乙双方声明,对上述协议内容,双方均无异议,予以认可。

4、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审查鉴定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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