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的正当程序保障
刑事案件中的刑事程序正当性探究

刑事案件中的刑事程序正当性探究刑事案件中的刑事程序正当性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基本原则,是确保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对刑事案件中的刑事程序正当性进行探究,包括其含义、原则、保障机制以及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一、刑事程序正当性的含义刑事程序正当性是指刑事诉讼程序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保障被告人的基本权利,防止司法滥权、乱捕滥打,保证司法公正、公平。
它要求法律程序的适用必须合法、公正,且严格遵循程序的规定,使被告人在司法过程中享有合法的权益。
二、刑事程序正当性的原则1. 法律优先原则:刑事程序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不得任意扩大或限制程序适用范围。
2. 公正原则:刑事程序中的各项权利和义务要公正无私地行使,不偏袒任何一方,保障被告人的人权和合法权益。
3. 平等原则:刑事诉讼程序要求对所有当事人一视同仁,不论其社会地位、经济条件、性别、种族等因素。
4. 公开原则:刑事案件的审判程序要对公众进行适当的开放,以保证透明度和公众监督,有效维护司法公信力。
5. 速裁即时原则:刑事案件应当在特定时间内进行审理,不得拖延时间或无理由逾期。
三、刑事程序正当性的保障机制1. 合理的逮捕和拘留程序:刑事程序中,对犯罪嫌疑人的逮捕和拘留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不能随意侵犯人身自由。
2. 被告人的辩护权:被告人在刑事程序中享有辩护权,可以自行辩护或委托辩护人代理辩护。
法庭应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利,并确保其能够有效进行辩护。
3. 证据的合法性和保密性:刑事案件中,只有合法获得的证据才能被使用,并且要保护证据的保密性,避免非法收集证据以及滥用证据。
4. 审判的公正性:刑事案件应由独立、公正的法官组成的法庭进行审理,审判过程要公开、公正,确保受审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5. 上诉和申诉程序的畅通:刑事被告人有权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或申诉,以便在二审或重新审判中争取自己的权益。
四、刑事程序正当性存在的问题与挑战1. 证据收集的问题:一些刑事案件中,存在着非法搜查、非法取证等问题,导致一些有效证据的合法性受到质疑。
刑事司法程序的公正性保障与问题解决

刑事司法程序的公正性保障与问题解决刑事司法程序的公正性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法治原则,关系到司法公正和公众对法治的信任。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刑事司法程序中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本文将分析一些公正性保障措施,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首先,刑事司法程序的公正性需要通过合法的证据获取来保障。
在获取证据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经常出现警方或检察机关采取非法手段获取证据的情况,例如刑讯逼供等。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加强对警方和检察机关的监督,建立完善的法律程序保障机制,严惩违法行为,并适时启用录像录音等技术手段记录取证过程,确保证据的可信度。
其次,刑事司法程序的公正性还需要通过公正的审判来保障。
审判应当公开、公平、公正,不得有法官个人偏见、权力滥用等问题。
然而,在实际审判中,可能出现审判过程不透明、法官违法操作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加强对法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其独立、公正、公正的行使职权。
此外,还应加强法官的责任追究机制,对违法操作的法官进行问责,同时建立律师参与审判的制度,增加审判透明度。
再次,刑事司法程序的公正性还需要通过对被告人的权益保护来实现。
被告人享有辩护权、沉默权、自由权等权益,但在实践中,这些权益可能受到侵害,例如被刑讯逼供、被迫口供等。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加强对被告人权益的教育宣传,提高其权益的知晓度和维权意识。
同时,应加强对侦查阶段的监督,确保被告人权益的保护,例如规定律师必须在侦查阶段参与等措施。
最后,刑事司法程序的公正性还需要通过对证人证言的保护来实现。
证人应当真实、准确地作证,但在实践中,往往会出现虚假证言、证人恐吓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加强对证人的保护机制,例如规定严格的证人隐私保护措施、对虚假证言进行严厉打击等。
综上所述,刑事司法程序的公正性保障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通过合法证据获取、公正审判、被告人权益保护和证人证言保护等措施,可以有效提升刑事司法程序的公正性。
解析刑事诉讼法中的刑事和解程序

解析刑事诉讼法中的刑事和解程序刑事和解程序是刑事诉讼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旨在通过和解的方式解决刑事案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本文将对刑事和解程序进行解析,以加深对该程序的理解。
刑事和解程序是指在刑事案件审判阶段,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自诉人等,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经法院确认后终结案件的一项法定程序。
刑事和解程序的实施具有以下特点。
首先,刑事和解程序是自愿协商的过程。
和解是参与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各方均能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和解以及和解的内容。
其次,刑事和解程序充分尊重当事人权益。
在程序中,各方拥有平等的谈判地位,可以在法律框架内自由讨论和解的条件和方式,并根据案情和当事人意愿形成和解协议。
再次,刑事和解程序具有灵活性。
和解不仅局限于经济赔偿,还可以包括社会公益活动、道歉、行为改正等多种方式,旨在修复社会关系,达到案件了结和社会和谐的目标。
最后,刑事和解程序需要法院确认和监督。
和解协议需要经过法院审查,确保和解的合法性、公平性,保护当事人的利益。
法院在确认和解协议时,会考虑和解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影响,确保不损害国家法律的权威和公共秩序。
刑事和解程序的实施是为了解决刑事案件中的矛盾和问题,达到公正、公平、合法的结果。
刑事和解的优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刑事和解可以减轻司法负担。
在刑事案件审判过程中,若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可以避免长时间的诉讼过程,减轻了司法机关的负担,提高了司法效率。
其次,刑事和解能够保护被害人权益。
在和解协议中,犯罪嫌疑人通常需要进行经济赔偿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从而达到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实现法律赔偿的目的。
再次,刑事和解有助于改善社会关系。
通过和解,不仅可以修复受害者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关系,还可以减少矛盾冲突,增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最后,刑事和解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社会适应。
刑事和解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改过自新、追求正当生活的机会,有助于其重新融入社会。
然而,刑事和解也存在一些限制和挑战。
新刑事诉讼法和解程序是什么?

One reason for suffering, is the pursuit of the wrong things.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新刑事诉讼法和解程序是什么?刑事和解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加害人)能积极主动地向被害人认罪、道歉,并愿意对被害人给予经济赔偿,在取得被害人谅解后,在国家专门机关或者专业法律人员主持下,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国家专门机关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或者给予其从轻处罚的一种案件处理方法。
和解制度原来是是西方的法律制度,我国刑事诉讼法入法后成功的实践使和解制度融入了我国法律制度当中。
和解程序也不是适用于所有诉讼案件的,只有法律规定范围内的案件才可以使用诉讼案件。
下文对新刑事诉讼法和解程序有什么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一、刑事和解程序入法年《刑事诉讼法》实现了自1979年以来的第二次重要修改。
这次修改涉及内容甚广,非常引人注目的就是第五编关于特别程序,而最引人瞩目的则是关于刑事和解程序的三个条文。
如果对中国刑事诉讼实践和学术动向稍有留意,就会注意到,这三个条文是对年以来刑事和解制度在中国作为学说的引入、10来年的司法实践部门的试点实验和法学界通过参与司法实务调研、学术探讨而提供了的理论支持的产物。
进言之,新《刑事诉讼法》所规范的刑事和解制度是西方刑事和解制度影响、司法实务部门实践、学者倡导共同努力的产物,是西方制度自主化的一个典型标本。
笔者拟解读新《刑事诉讼法》三个条文,但将其放在以下问题中进行:(1)先分析这三个条文建立的基础,即中国司法实践和学术讨论;(2)再分析这三个条文本身的权力结构关系对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吸收、扬弃之得失,(3)进而提出建议。
二、入法之基本背景刑事诉讼法的重大修改,公、检、法、律师、学者、社会公众不仅仅将自己的“利益”(甚至“私利”)以一定的方式在修法过程中表达,进而各种立场、观点却又在国家现有情势、未来可能取得的进步等因素下不断对话和妥协。
刑事案件法律调解程序(3篇)

第1篇一、引言刑事案件法律调解程序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或者当事人自愿选择,通过调解的方式,对轻微刑事案件进行和解,以实现当事人和解、化解矛盾、恢复社会秩序的目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刑事案件法律调解程序的相关内容。
二、适用范围1. 轻微刑事案件: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的案件。
2. 当事人自愿:调解程序必须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同意,不得强迫。
3. 调解时机:调解可以在侦查、起诉、审判的任何阶段进行。
三、调解程序1. 调解申请(1)当事人申请:当事人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提出调解申请。
(2)律师代理: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代为提出调解申请。
2. 调解受理(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2)对符合调解条件的案件,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
3. 调解准备(1)确定调解人员:调解人员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指定,或者由当事人自行选定。
(2)收集证据:调解人员应当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
4. 调解实施(1)调解会议:调解人员应当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会议,会议地点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2)调解内容:调解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等。
(3)调解协议:调解达成一致后,双方当事人应当签署调解协议,协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调解事项、赔偿金额、履行期限等。
5. 调解终结(1)调解协议生效:调解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
(2)调解记录:调解人员应当制作调解记录,包括调解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调解内容、调解结果等。
(3)调解案件的处理:调解协议生效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对案件进行处理。
四、调解程序的法律效力1. 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2. 调解协议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再就同一事实提起诉讼。
刑事和解程序解析

刑事和解程序解析刑事和解,也被称为刑事调解,是指在刑事案件中,通过调解双方的矛盾和协商,达成一种双方皆能接受的协议,从而解决犯罪纠纷的一种方式。
刑事和解程序在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有相应的规定,下面将对刑事和解程序进行详细解析。
一、刑事和解的意义与目的刑事和解的主要意义在于促进犯罪纠纷的解决,提高刑事司法效率。
犯罪案件经过法院审理通常会耗费大量的时间、资源和人力,而刑事和解可以通过调解解决争端,实现快速达成一致,简化繁琐的司法程序,节约资源,提高司法效率。
刑事和解的目的主要包括满足被害人的合理要求,恢复社会秩序,保护被告人的正当权益等。
通过和解,可以促使被告人对其犯罪行为进行反思,实现悔过自新,为被告人提供改过自新的机会。
二、刑事和解的程序流程1. 刑事和解申请:刑事和解的申请可以由被告人、辩护人、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
一般情况下,被告人主动提出和解申请的可能性较大。
2. 法院审查:一旦接到和解申请,法院将对该申请进行审查。
法院会检查和解申请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并对相关参与方进行调查。
3. 和解协商:一旦法院同意开展和解程序,将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和解协商。
和解协商一般由法庭主持,通过双方当事人的辩论、调解和妥协,逐步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4. 和解协议:如果双方成功达成一致,将制定和解协议书。
和解协议书应当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双方当事人应当对和解协议书的内容进行合理的讨论和修改,确保协议能够真正达到双方的预期目标。
5. 法院确认:一旦和解协议书制定完成,将由法院对协议的合法性进行确认。
法院将仔细审查和解协议书的内容,确保和解协议不违背法律规定。
6. 判决生效:最后,法院将作出和解判决书,并告知和解协议书的内容。
和解判决书生效后,和解协议将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按照协议的内容执行。
三、刑事和解的前提条件和限制刑事和解有一定的前提条件和限制,以保证和解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刑事诉讼法确保刑事司法公正和程序合法性的法律框架

濂水镇一小2018-2019学年三年级下学期数学模拟试卷含解析班级__________ 座号_____ 姓名__________ 分数__________一、选择题1.(2分)1千克大米比1克油重()。
A. 900克B. 99克C. 999克【答案】C【考点】千克与克之间的换算与比较【解析】【解答】1千克=1000克,1000-1=999(克).故答案为:C.【分析】根据千克和克的进率可知,1千克=1000克,要求1千克大米比1克油重多少,用减法计算,据此解答.2.(2分)3人一组玩皮球,全班24人,可以分为()组。
A. 6B. 7C. 8D. 9【答案】C【考点】除法的初步认识【解析】【分析】24可以分成3个83.(2分)王师傅说:“我每天加工6把椅子。
"李师傅说:“我4天加工20把椅子。
"他们谁做得快些?()A. 王师傅B. 李师傅C. 一样快【答案】A【考点】两位数除以一位数的除法【解析】【解答】解:20÷4=5(把),6>5,所以王师傅做的快些。
故答案为:A。
【分析】用20除以4求出李师傅每天加工的把数,比较两人每天加工的把数确定谁做得快即可。
4.(2分)600÷,要使商末尾有两个0,应该填()。
A. 4或6B. 2或3C. 2或5【答案】B【考点】两、三位数除以一位数【解析】【解答】600÷□,要使商末尾两个0,□应该填2或3.故答案为:B.【分析】600÷□,要使商的末尾有两个0,□中数要能被被除数600的最高位上的数除尽,因1,2,3,6都能被6除尽,所以可以填1、2、3、6,据此解答.5.(2分)我们的指甲盖的大小约是1()A. 米B. 平方分米C. 平方厘米D. 厘米【答案】C【考点】面积单位的选择【解析】【解答】解:根据实际情况可知,指甲盖的大小约是1平方厘米.故答案为:C.【分析】常用的面积单位有平方米、平方分米、平方厘米,由此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单位的大小选择合适的面积单位.6.(2分)小明每天读25分钟英语,3周读了()分钟英语。
正当程序的基本要求

正当程序的基本要求正当程序是指在司法程序中,依据法律规定和程序规则,对当事人进行审判和裁决的一种程序性要求。
它是保障公正和公平的司法原则的具体体现。
正当程序的基本要求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合法性正当程序首先要求依照合法程序进行。
合法程序包括立案程序、举证程序、辩论程序、判决程序等,都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
例如,在刑事案件中,法律规定侦查程序必须遵循合法手段,搜查、拘留等必须具备合法依据,审讯必须在合法的时间范围内等等。
二、公开性三、独立中立正当程序要求审判人员及其他参与司法活动的人员应当独立中立,没有利益冲突,不受外界干涉和操纵。
审判人员应当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其他机关或个人的指示和干涉,依法判断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
此外,法官应当具有法律学术背景和良好的道德品质,以保证司法活动的公正性。
四、质证和辩论的权利正当程序要求当事人有权利提供和质证证据,并有权利进行辩论。
当事人有权利提供有利于自己的证据材料,并有权力要求法庭对其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和认定。
同时,当事人也有权利进行辩论和进行自治辩护,即自由发表意见和意见的权利。
五、诉讼平等正当程序要求在司法程序中,当事人应当在平等的地位上进行诉讼。
无论当事人的社会地位、经济条件、职业身份等方面的差异,都不应影响其受到公正和平等对待的权利。
法院对当事人的待遇和权利保护应当平等。
六、裁判文书的书面载明规定正当程序要求判决或裁决的结果必须以书面形式载明,并且承载法院的观点和主张。
当事人有权利获取裁判文书副本,以保障其当事人权利的知情权。
七、申诉和上诉的权利正当程序要求当事人在司法程序中享有申诉和上诉的权利。
当事人对于法院所作的判决结果有异议时,可以向更高级的司法机关提出申诉或上诉,寻求法院裁判的重新审查。
这样可以确保一方面对法院裁决的错误纠正,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自由选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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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和解的正当程序保障
摘要:刑事和解的正当性问题,一直为人所诟病。
本文先从概念出发,给予刑事和解正确定位;然后指明保持正当性所应遵循的价值原则。
从理论角度论证了保持刑事和解的正当性的必要性及其保障原则。
关键词:犯罪;正当性;刑事和解
一、刑事和解之概念再探析
无论在理论还是在时间中,刑事和解的一系列问题无疑得到了人们的普遍关注,在一些地方的司法机关,刑事和解的试点工作也得了试点开展,一定程度上取得了不错的社会效果。
然而,无论是理论中还是在实践上,对于刑事和解的正当性以及其实际效果也引发了公众的普遍质疑。
在实践中,由于对刑事和解结果的关注远大于刑事和解的过程,导致刑事和解程序的缺失,而这也许是刑事和解在实践中饱受诟病的主因。
事实上,在对于刑事和解概念本身的界定上,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观点。
例如有学者提出,刑事和解,又成加害人与被害人和解(即victim-offender-reconciliation,简称vor),是指在犯罪后,经由调停人,使加害人和被害者直接商谈、协商,解决纠纷冲突。
①尽管刑事和解概念的表述方式多种多样,但却大致均包含以下几点内容:1.均已被害人与加害人的直接接触协商作为刑事和解的基本方式。
2.刑事和解的最终结果应当是对加害人的宽大处理。
3.刑事和解中均有作为独立于加害者与被害者双方中立者存在(如
调停者和国家机关)。
但是,从上述几个有关刑事和解的概念中,并没有关于刑事和解程序性内容,对于在刑事和解中司法机关中的角色也没有清晰的定位。
而这些关键性内容的确实,导致了现实司法实践中的刑事和解同民事和解的混同,更有学者认为,这种不加区分是由于侵权行为与犯罪行为的难以区分造成的。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认为,犯罪侵犯的仍然是国家所保护的利益,刑事和解解决的最终问题仍然是对犯罪的处置问题。
无论刑事和解形式上与传统刑事司法有何不同,它仍然是在国家主导下的刑事司法活动,因此刑事和解必须在刑事诉讼的框架下进行,而不能独立于刑事诉讼的程序之外。
而刑事和解进行的前提必须是有关司法机关对犯罪行为的认定,对罪犯的确认。
基于此,我们认为刑事和解的概念应当界定为在刑事诉讼中,已被确定有罪的被告人与被害人依照特定的法律程序,通过直接对话、商谈的方式,达成和解,国家司法机关通过审查,对和解予以确认,并在考虑此和解的基础上对有罪被告人作出某种宽缓的处理的犯罪处理方式。
二、刑事和解之正当程序保障的必要性分析
1、刑事和解性质的必然要求
正当程序的逐步确立,才使得今天的刑事司法从秘密走向公开,从野蛮走向人道,从擅断走向理性。
而在今天的刑事和解的实践之中,在刑事和解取得巨大效果的同时,越来越多的刑事和解正遭受着公众的广泛质疑,”花钱买刑”之声不绝于耳,触动着社会公众脆弱的神经。
就笔者看来,之所以刑事和解会遭到如此多的质疑,
在于刑事和解过程的秘密性、非参与性造成的。
刑事和解过程的秘密性、非参与性导致的恶果便是,公众无法知悉刑事和解达成的正当性,当事人在秘密的刑事和解之中,在事实上当事人的不平等地位之下,其权利怎能保证不被他人所侵犯,其意志又怎能保证自主自愿。
在刑事和解的视野下,尽管协商、谈话、妥协是刑事和解的主要方式,可是,在这些形式这下,如何保障当事人的主体利益,如何保障当事人意愿的自主性,如何保障和解满足社会公众最起码的正义要求,已成为目前刑事和解的构建中最需要解决的问题。
这些问题的解决,无非就是加强刑事和解的公开性、增强社会参与。
而这些正是正当程序的基本要求。
2、刑事和解价值实现的必然保障
刑事和解的价值,是指刑事和解作为一种客体,对于人的需要的一种契合关系。
在这里,人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可以具体细化为社会、国家、被害人及被告人。
可以看到,刑事和解价值的本质是一种关系,是客体属性与主体利益的一种契合。
笔者认为,刑事和解的价值主要有正义、效率、自由、和谐四种价值。
其中,正义是刑事和解所要实现的首要价值,效率和自由是刑事和解运行过程中所实现的价值,而和谐是刑事和解所追求的最终价值。
②应该说,这四种价值是刑事和解本身所蕴含的,应当并且可以相得益彰,众生共存。
然而,在实践中,司法机关往往出于提高案件效率的目的,一味的注重和解的达成,提高和解的成功率,忽略了刑事和解其他价值的实现,甚至是导致了刑事和解的非正义、非自由,最终的结
果是不仅没有恢复为犯罪所侵犯的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反而恶化了已为犯罪所破坏的社会关系,甚至引发严重的社会冲突。
这都与刑事和解程序上的缺失有着重要关系。
三、刑事和解正当程序的基本原则
1、平等性
当事人平等尤其是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平等是进行刑事和解的前提。
这里所说的平等应当是在刑事和解中当事人的地位平等,权利对等。
不允许任何一方有超越宪法和法律之外的特权存在,也不允许以案件事实之外的其他事实因素干扰和解的正常进行。
笔者认为平等性在刑事和解程序中应当具体表现为程序的开始均得取得双方的同意,和解的内容由双方平等的协商,任何一方不得胁迫另一方作出违背自己意志的意思表示。
2、参与性
从人员及其活动来看,刑事和解程序具有明显的参与性,表现为个人参与和社会参与。
在一般的刑事诉讼中,被害人、被告人的参与是有限的。
而在刑事和解程序中,除了上述人员之外,还吸收其他人员参与到刑事和解中来。
综合的看,参与人员主要包括当事人家属、有关社会机构的人员、以及关系密切的朋友。
3、协商性
协商是刑事和解的主要运作方式,其有别于传统刑事程序模式下以当事人双方激烈对抗为前提的制度设计和程序安排。
在刑事和解中,当事人通过充分的对话与协商,形成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即使不能形成协议,各方的对话、协商,及其表现出来的诚意、态度等,也是对侵害人人身危害作出评估的重要依据。
4.公开性
“黑暗与隐秘是滋生邪恶或非正义的温床,而公开性则是法律获得正义的阳光”刑事和解的公开性,既要求对轻微刑事案件适用和解的条件和范围作出明显规定,并予以公开,也包含允许受犯罪影响的各方参与犯罪处理,允许关注案件处理的人旁听和解过程,允许媒介监督。
当然,经过刑事和解而由协调人作出的评估报告,也应当得到当事人的认可。
公开性是刑事和解重要的权力制约机制,也是借此更大范围恢复被犯罪所破坏的社会关系的重要一环。
注释:
①刘凌梅:《西方国家刑事和解理论与实践评价》,载《现代法学》2001年第1期。
②有关刑事和解价值分析请参见:孙勤:《刑事和解价值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一版。
参考文献:
[1]陈瑞华:《刑事诉讼的中国模式》,法律出版社,2007。
[2]孙勤:《刑事和解价值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作者简介;韩涛,西北政法大学2010级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生;韩燕莉,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