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几种情形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科目试卷与参考答案(2024年)

202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科目自测试卷(答案在后面)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有24小题,每小题1分,共24分)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哪项属于企业的应税收入?A、企业销售产品取得的收入B、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C、企业接受捐赠的财产D、企业从其他企业取得的利润2、某企业2018年度会计利润为500万元,当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支出50万元,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为多少?A、25万元B、35万元C、45万元D、50万元3、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陈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A、赞助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B、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以在税前全额扣除C、手续费和佣金支出,除特定行业外,不得超过企业当年营业收入的5%D、税收滞纳金和罚款不允许在税前扣除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按照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采用何种计税方法?A、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销售额乘以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B、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销售额乘以3%的征收率,扣除相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计算应纳税额C、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以销售额乘以9%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D、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以销售额乘以13%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5、根据税法规定,下列各项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的是:A、销售货物B、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C、出租不动产D、转让无形资产6、某企业2019年实际发生的土地增值税为1000万元,转让收入为8000万元,按照土地增值税的核定征收率5%计算,该企业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A、500万元B、300万元C、1000万元D、200万元7、下列关于增值税纳税人资格认定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依法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的,以其依法实际支配、使用的资产承担民事责任B、依法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的,以其依法实际支配、使用的资产承担无限责任C、企业应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D、个体经营者以个人名义经营,参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经营8、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10个专栏!速速来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10个专栏!速速来看~您知晓应交增值税有几个专栏吗?具体都是什么?怎么处理的呢?今天网校就给大家解答下让,快来看下吧!(一)“销项税额抵减”专栏(二)“已交税金”专栏1.核算本期缴纳本期的应交税款。
2.一般纳税人一般是月报,但缴款是下月初,所以,也用不到本栏目。
(三)二个涉及出口退税的栏目1.栏目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和出口退税2.如果不懂出口退税其他知识,只清楚这二个栏目也没有任何意义。
(四)其他常用的六个专栏1.二个纯用于期末结转的用于描述栏目转出没为增值税转和转出多交增值税2.“减免税款”栏目主要用于一般纳税人的各种增值税减免优惠,一般对应科目是“营业外收入”。
不过,享受的出口退税不是增值税优惠,不在本栏目核算。
3.“销项税额”栏目重点关注几点:(1)区分一般计税与简易计税;(2)区分全额计税与所得计税(3)分开核算除外不同成本核算税率的业务,否则会从高适用税率的。
(4)视同销售与价外费用,从来就是稽查重点,别自作聪明哦!(5)能够产生可出售的边角废料的行业,必须有适当的废料收入(稽查重点)。
(6)考虑企业规模,按财务费用安排销售收入。
4.“进项税额”栏目(1)重点关注与其他两个如待认证、待抵扣栏目的区别与联系。
(2)背住36号文关于“不得扣除进项税的情形”!别偏偏习惯在网上瞎嚷嚷。
(3)广泛支持可抵扣与不可抵扣的相互转换:核心是专用沃苏什卡专用的变化。
(4)取得不动产的分期扣除,首先要注意是取得时必须认证(无论此时可否抵扣),其次是第13个月。
(5)“四流一体”与进销编码的关联性,虚开需谨慎!(6)分开核算一般计税与简易旧式计税、免税项目的进项税。
一方面,简易与免税项目的进项税应该认证的同时即转出;另一方面,如果没有或无法分清的,需要计算转出: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峭腹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退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5.“进项税额转出”栏目(1)购进时即明确属于不得仅限于抵扣的,只需要在申报表收款认证与转出,没必要作进项与转出的分录,直接价税合计计入成本费用即可。
进项税额转出8种情形(含案例)及账务处理大全

进项税额转出8种情形(含案例)及账务处理大全我国增值税实行进项税额抵扣制度,但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一)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如何处理?答: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劳务、服务,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应当将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例: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2016年5月1日购进洗涤剂准备用于销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的增值税额1万元,当月认证抵扣.2016年7月,该纳税人将所购进的该批次洗涤剂全部用于职工食堂。
纳税人将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的,应于发生的当月将已抵扣的1万元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会计处理如下: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贷: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二)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如何处理?答: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发生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或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的依法没收、销毁、拆除情形,其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所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进行转出.例: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提供设计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2016年5月购进复印纸张,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的货物金额10万元,运费1万元,并于当月认证抵扣。
2016年7月,该纳税人由于管理不善造成上述复印纸张全部丢失。
纳税人购进货物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丢失,应于发生的当月将已抵扣的货物及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进行转出。
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100000* 17% +10000 *11% =18100元会计处理如下: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贷: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三)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如何处理?答:纳税人在产品、产成品发生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或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的依法没收、销毁、拆除情形,其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所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进行转出。
固定资产进项抵扣税收政策解读

固定资产进项抵扣税收风险概述目录:一、政策依据二、政策解读三、税收风险四、风险自查与检查方法五、一般纳税人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相关政策问题解答六、附录:《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参考文章一参考文章二一、政策依据涉及固定资产抵扣的文件:1、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国税发〔2008〕117号)。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间接影响固定资产抵扣的文件: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
二、政策解读(一)固定资产抵扣的总体精神自2009年1月1日起,在维持现行增值税税率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购进、接受捐赠和实物投资或者自制、改扩建、安装的固定资产所含的进项税额,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在总体上允许抵扣的同时,与其他货物一样,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这里所指的固定资产不包括不动产,专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
(二)固定资产抵扣需要把握的要点1、对时间界限的确定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下同)实际发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者依据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税额。
进项税额转出8种情形(含案例)及账务处理大全

进项税额转出8种情形(含案例)及账务处理大全我国增值税实行进项税额抵扣制度,但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一)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如何处理?答: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劳务、服务,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应当将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例: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2016年5月1日购进洗涤剂准备用于销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的增值税额1万元,当月认证抵扣.2016年7月,该纳税人将所购进的该批次洗涤剂全部用于职工食堂。
纳税人将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的,应于发生的当月将已抵扣的1万元进行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处理如下: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贷: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二)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如何处理?答: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发生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或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的依法没收、销毁、拆除情形,其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所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进行转出。
例: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提供设计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2016年5月购进复印纸张,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的货物金额10万元,运费1万元,并于当月认证抵扣。
2016年7月,该纳税人由于管理不善造成上述复印纸张全部丢失。
纳税人购进货物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丢失,应于发生的当月将已抵扣的货物及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进行转出.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100000* 17% +10000 *11% =18100元会计处理如下: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贷: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三)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如何处理?答:纳税人在产品、产成品发生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或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的依法没收、销毁、拆除情形,其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所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进行转出.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增值税的纳税人包括单位和个人,其中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自然人)。
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免征增值税。
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五条第(七)项规定: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第三十五条规定: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三)第一款第(七)项所称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本文探讨的是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作为纳税人缴纳增值税的情况。
一、相关税收政策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固定资产相关税收政策包括: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法规的通知》(财税字〔1994〕26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288号)。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1号)。
7.《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
二、1994年至2001年的相关规定这个时期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是6%,税收政策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固定资产的待遇一致:纳税人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分为两个类别:销售消费类固定资产一律征收增值税;销售货物类固定资产,满足一定条件时免税。
适用的文件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法规的通知》(财税字〔1994〕2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288号)。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实务
试题范围: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实务一、填空1、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2、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3、发票应当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
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式样和发票版面印刷的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发票监制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制作。
禁止伪造发票监制章。
发票实行不定期换版制度。
4、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
5、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6、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
7、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一倍以下的罚款。
8、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凭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经营地的发票。
9、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按照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不再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10、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
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11、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
12、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财务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的纳税人,发票使用量较大或统一发票式样不能满足经营活动需要的,可以向省以上税务机关申请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
13、发票换版时,应当进行公告。
14、税务机关在发售发票时,应当按照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工本管理费,并向购票单位和个人开具收据。
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入转出需要计算确定的几种情形
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入转出需要计算确定的几种情形“营改增”的财税2016年36号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件1)第29条规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这个公式基本上就是《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翻版。
第31条规定: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发生本办法第27条情形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适用税率。
27条是不得抵扣进项税的7种情形。
其实,36号文的第30条也是处理类似情形的,该条规定: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劳务、服务,发生本办法第27条规定情形(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除外)的,应当将该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18号公告)第13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兼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免征增值税的房地产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应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建设规模”为依据进行划分。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简易计税、免税房地产项目建设规模÷房地产项目总建设规模)以上都是进项税额的转出计算,《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就进项税额的转出和转入区分不同情况进行了规定,时间要求基本是进项税额转出是在当月,而转入在次月。
第7条规定: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改变用途,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第9条规定: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按照下列公式在改变用途的次月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实务案例]盘点企业各种情形运输服务该如何抵扣-
[实务案例]盘点企业各种情形运输服务该如何抵扣?
根据(财税[2016]36号)第二十七条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例1】公司员工出差乘坐飞机到深圳,假设取得专票。
分析:此项业务属于企业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虽然用于生产经营,但因购进的是旅客运输服务,所以即使取得专票也不得抵扣进项税。
【例2】公司员工王某到北京出差,驾驶公司自有车辆,往返花费的加油费、过路费等,假设可以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
分析:公司并未购进旅客运输服务,不属于购进旅客运输服务范畴,且未用于不得抵扣项目,其相关进项税可以抵扣。
【例3】公司员工李某到北京出差,租赁小汽车一辆,本公司驾驶员开车将其送到北京,往返花费的加油费,过路费等,以及租赁车辆费用,假设可以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
分析:公司购进的是经营租赁服务,只是将经营租赁服务用于载客行为,但并不属于“购进”旅客运输服务,且未用于不得抵扣项目,其相关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例4】公司员工小李,到北京出差,从汽车租赁公司租赁小汽车及驾驶员一。
我们知道了进项税额转出的六种情形,那么如何确定转出额是多少?
我们知道了进项税额转出的六种情形,那么如何确定转出额是
多少?
亲爱的小伙伴们,在前面的文章中,我们讲到了不得抵扣进项税的6种情况,你是否还记得呢?现在我们要说的是已经抵扣了要做进项税转出的情况,那么这个转出的金额我们如何确定呢?跟我一起来学习吧!
购进货物或服务改变生产经营用途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如果在购进时已抵扣了进项税额,需要在改变用途当期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进项税额转出额的确定方法有三种:
1.按原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
【举例】甲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生产的货物适用17%增值税税率,2017年10月从农产品经营者(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一批(不适用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30万元,税额为0.9万元,同时支付给运输单位的运
费5万元(不含增值税),取得运输部门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注明的不含税运输费5万元。
本月下旬将购进的农产品的20%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
要求:计算甲生产企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正确答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30×10%+5×10%)×(1-20%)﹦2.8(万元)
2.无法准确确定该项进项税额的,按当期实际成本(即买价+运费+保险费+其他有关费用)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转出数额=当期实际成本×税率
注意:这里所说的档期实际成本不是仅指该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原进价,还包括运费、保险费和其他有关费用。
对进口货物也是完全适用的。
3.利用公式: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
应纳增值税=100*16%-(6.8-2.27)=11.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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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几种情形
【问题】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几种情形
【答案】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下列项目的
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纳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
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信托;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水运交通运输
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
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相关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房地产项目。
备注:根据《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巨大损失,是指因运营管理
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试点的通知》(财税〔2021〕36号)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投资项目的进
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征税:
(一)用于简易计税演算法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
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固定资
产和不动产。
其中涉及的相关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概称专用下
列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未必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
枪枝弹药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费的购进货物(不包括
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水务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
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蓄积的购进货物、设计服
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房产在建
工程。
(六)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明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
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