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付款方式的利弊

外贸付款方式的利弊
外贸付款方式的利弊

D/P,D/A,T/T,L/C,的操作流程和风险分析

一、预付货款方式

流程说明

1、客户与供货商进行销售沟通、下定单,由客户向进出口公司提供定单信息并支付全额人民币货款。

2、进出口公司向客户发出收取税款及代理费等费用的收款通知。

3、进出口公司与客户及供货商签署进口代理合同,进出口公司收款后对外付汇。

4、供货商安排工厂发货并提供发票、箱单等运输单据。

5、进出口公司负责运输及接收货物,并通知客户,由客户决定并书面通知货物是否进入保税库。

6、客户向进出口公司支付进口税款、代理费等,进出口公司办理通关手续、向客户交货并提供进口税单。

说明:

⑴、付汇金额大于3万美元,不管是否超过合同金额的15%都要求出具银行保函。

⑵、付汇金额大于10万美元且超过合同金额的15%,要求出具银行保函,并去外管局作备案。

⑶、如预付金额超过合同金额的15%,需在合同中明文规定。

二、即期电汇付款方式

流程说明

1、客户与供货商进行销售沟通、下定单,由客户向进出口公司提供定单信息,并在对外付汇前支付全额人民币货款。

2、进出口公司向客户发出收取税款及代理费等费用的收款通知。

3、进出口公司与客户及供货商签署进口代理合同。

4、供货商安排工厂发货并提供发票、箱单等运输单据。

5、进出口公司负责运输及接收货物,并通知客户,由客户决定并书面通知货物是否进入保税库。

6、客户向进出口公司支付进口税款。进出口公司办理通关手续、向客户交货并提供进口税单。

7、进出口公司收款后对外付汇。

三、即期信用证付款方式

流程说明

1、客户与供货商进行销售沟通、下定单,由客户向进出口公司提供定单信息,并支付开证保证金。

2、进出口公司向客户发出收取税款及代理费等费用的收款通知。

3、进出口公司与客户及供货商签署进口代理合同,进出口公司收到保证金后对外开立信用证。

4、供货商安排工厂发货并提供发票、箱单等运输单据。

5、进出口公司负责运输及接收货物,并通知客户,由客户决定并书面通知货物是否进入保税库。

6、客户向进出口公司支付进口税款、货款以及代理费。进出口公司办理通关手续、放货。

四、远期信用证方式

(一)、结合授信

注释:考虑国内银行间款项划转的时间以及进出口公司向银行购汇的时间,进出口公司提供给客户的授信期限短于远期信用证期限。

流程说明

1、客户与供货商进行销售沟通、下定单,由客户向进出口公司提供定单信息。

2、进出口公司向客户发出收取开证保证金、税款及代理费等费用的通知。

3、进出口公司与客户及供货商签署进口代理合同,进出口公司收到保证金后对外开立90天的远期信用证。

4、供货商安排工厂发货并提供发票、箱单等运输单据。

5、进出口公司负责运输及接收货物,并通知客户,由客户决定并书面通知货物是否进入保税库。

6、客户向进出口公司支付进口税款。进出口公司办理通关手续、客户获得进出口公司提供的83-85天的授信的情况下取得货物。

7、在授信期限到期前,进出口公司向客户发出对外付款人民币收款通知。在授信期限内,客户向进出口公司支付货款。

8、在远期信用证期到期日,开证银行向供货商支付外币货款。

如果客户在授信期限内,不能按期向进出口公司付款,应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进出口公司,并在10个工作日内履行支付责任。此10个工作日内客户必须承担拖欠金额的罚息(拖欠金额的0.05%/天),同时代理进出口公司将暂时停止给与客户授信。10个工作日内如果客户不能履行付款责任,进出口公司有权选择进入法律程序。

从理论上来说L/C最保险,是银行信用,有银行费用,如开证费、修改费、通知费、议付费等等。

其他都是商业信用。比如:

T/T:要做ADVANCE PAYMENT 对我们最有利,即货款到了再运货。或者预付30%以上的货款。基本上没有银行费用。

D/P:付款交单,通过银行,银行收到货款然后将单据交进口商。银行收取手续费.如果货到后进口商不要了,他可以不到银行赎单,银行没有责任.将单据退回.出口方的货物另行处理,损失会很大.

D/A:承兑交单,比较不安全的的收汇方式.单据送银行,银行让进口商签字承诺到期付款,然后银行将单据给进口商,银行收取手续费.到时候进口商不来付款,银行没有责任.出口方承担货款、货物两空的后果。

目前,国际贸易的结算方式有多种方式,即,汇款、信用证、托收、保函和保理,网络支付等。

一、汇款结算方式(Bank Transfer/Wiring/Telegraphic Transfer)

电汇是古老的一种结算方式,但是在今天在外贸活动中仍得到广泛的运用。“汇款结算”又根据其性质,分为“前T/T”(PAYMENT IN ADVANCE)和“后T/T”(DEFFERRED PAYMENT)两种。

所谓“前T/T”,即“预付货款”,对于出口商较为主动有利的结算品种。

汇款的另一种结算方式“后T/T”,又称“货到付款”,是一种有利于进口商,而不利于出口商的结算方式。按照操作和付账方式又分为记帐(open account)、分期付款(installment) 寄售(consignment)。

当前,采用最普遍的汇款结算方式是定金+见提单复印件付清余款。即,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以后,由买方先付一定比例的订金。工厂先开工生产,等到货物出运后,再以交付提单为凭据(即,象征*货”),支付余下货款。所付“定金”数额的多寡,要视买、卖双方的信任程度而定,有相当的伸缩余地,还有产品非常特殊的,比例要高,如果原材料所占比重很大,就要客户多付定金,减轻工厂压力。如果双方是“老客户”,对方所付定金也可在30-40%之间。不少出口商甚至允许进口商在收货、检货之后,再支付余下的货款。

某印尼客商到绍兴欲购80万美元的纺织品面料,要求采用“后T/T”的支付方法,条件是,他在签订合约时只能预付10%(即8万美元)的定金,同时,预购80万美元的纺织品面料-----应该说这是一张数额不小的订单。可是对方只能预付10%的订金,此举令不少厂商举棋不定。有一个业务员这样说,我是第一次与这个客户做生意,对方只付10%的订金,数量金额又这么大,风险程度太高,那敢下单。还有一个老板说,我是首次与他做买卖,也算“交个朋友”,只要他肯付三成的订金,我就可以接这个单子了。

但是,对方咬定只能付一成的“预付款”,并且已经一连走了数家厂商,都没有达成协议。此时,问:“这样的订单可不可以签,风险到底有大?”

回答是:“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但是仅就刚才所说的条件,这个订单还是可以接的。问题是如何操作,才能将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我们可以将这个交易分析一下,对方要订八十万美元的货,只能付一成订金,也就是说,只预付八万美元货款,却要购八十万美元的货。如果价格条件好,要促成这项交易的顺利完成。那么,对于出口商来说,可采取“分批出运,分批收汇”的方法,来降低风险。即,第一批先出十多万美元价值的货,在第一批货物的货款收妥后,再发运第二批货;第三批的发货,视第二批的收汇情况而定。这样一来,对方实际上等于预付了70%以上的货款,那么,此订单为什么不可以接呢?

“分批发货、分批收汇”,可以降低结汇风险程度。在实务中,是一个可以考虑“规避风险”的结汇模式。

西联汇款(WESTERN UNION)可以在全球大多数国家的西联代理所在地汇出和提款,客户可以按照以下提供的方法办理西联汇款业务,如果有任何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登录西联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ec2177467.html,)或直接联系其美国客户服务部。西联国际汇款公司(Western Union)是世界上领先的特快汇款公司,迄今已有150年的历史,它拥有全球最大最先进的电子汇兑金融网络,代理网点遍布全球近200个国家和地区。西联公司是美国财富五百强之一的第一数据公司(FDC)的子公司。中国邮政、光大银行、农业银行这三家银行是西联汇款业务中国代理行. 特点:简单方便快捷,自称全球最快的汇款方式。

汇款方法

A、汇款人前往就近的西联汇款代理网点(中国邮政、光大银行、农业银行),填写发汇单。

B、将填妥的表格及款项递交柜台办理

C、汇款办理完毕,收妥发汇单,并将汇款信息及汇款监控号码告(MTCN#)之收款人。若汇款人预留收款人的验证身份问题(验证身份问题视同取款密码),应一并告之收款人。双方在通知过程中应注意汇款信息的保密。

这样,只需几分钟,您指定的收款人就可在全球任何一家西联汇款代理网点领取该笔汇款。

**取款方法

A、收款人接到汇款人通知后,认明西联汇款标识,前往就近的西联汇款代理网点办理领汇手续。取款时,填写收汇单,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交邮局办理。

B、收款人领取西联汇款,必须本人亲收,不得委托他人代领。

**西联汇款限额:

发汇限额根据对方国兑付限额规定和我国外汇管理政策的规定执行。我国个人外汇出口限额为每人每次2000美元(现已放宽额度。农行最高发汇额为7500美元,光大银行最高发汇额为9000美元,详情须问发汇网点)

二、托收结算方式(Payment Collection)

国际贸易中“托收结算”方式,程序较为简便,这个“简便”是相对于信用证结算方式而言,但是其中的风险也是不言而喻的。

“跟单托收”(DOCUMENTARY COLLECTION)的具体做法,是由出口商开立跟单汇票,连同一整套货运单据交给出口地银行,委托银行通过其在国外的代理行,向进口商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托收又可以根据其性质,分为“D/P 即期”和“D/A 远期”二种。

“D/P 即期”就是出口国的托收行收到单据,审核无误后;寄给进口国的代收行,由代收行通知进口商前来付款赎单。因此,“D/P 即期”手续较简单,风险相对也较小。

“D/A远期”的具体做法是,托收行将单据寄到对方银行,进口商前来银行取单。但是,这次进口商并不需要付款,只是向代收行签署一个“托收承兑书”,保证到期付款,就可以把代表货物的单据取走。

因而,“D/A 远期”的风险也是可想而知的。此时,如果进口商取单后不来付款,或者拖延付款,或者少付款,甚至不付款,对此,出口商毫无办法。因为托收结算方式,进口商是否付款,完全依据进口商的信誉来完成付款行为的。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商业信用”,从理论上来说,银行对此并不承担责任。

由此,在一般的情况下,“即期交单付款”的托收结算,出口商是有一定保障的,即,不会受到“财货两空”的损失。进口商只要付了款,或者进行了“承兑”,就可以得到代表“货权”的单据。此一做法,相对于“汇款结算方式”要安全得多。

但是,“托收结算方式”对于出口商来说,就较为不利了。因为卖方能否按时收回货款,完全取决于进口商的信用。假如进口商因商情变化,到时拒“不付款”或者拒“不承兑”,买方就有可能迟收货款、收不到货款的危险。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托收银行和代收银行,对此是不承担任何责任的,所谓“商业信用”的风险性也就在这里。特别是当采用“空运交货”方式时,“托收结算方式”更应谨慎从事。

但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选择做“D/P 即期”比选择做“D/A远期”较为安全。因为“D/P 即期”,一般银行一定要等买方付了款之后,才交出代表货物的“单据”,卖方是不会落得“财货两空”的境地。从理论上来说,只要买方未付款,货运单据仍在银行,那么,货权仍归卖方,卖方仍可将货物转卖给他人或者运回。

相对来说,“D/A远期”风险就比较大,因为,进口商有可能不来承兑,或者签署了承兑书,取走了单据、提了货之后,到期日不来付款,或者少付款,银行和卖方是无可奈何的。

由此可见,“托收结算方式”对于出口商的“潜在风险”。

但是,我们也可以采取下列方式,来规避或者降低风险程度:(1)卖方对买方的资信及经营作风应有所了解;(2)及时了解行情行市;(3)了解买方海关等当局的规章;(3)尽可能做“D/P即期”,不做或者少做“D/A远期”;(4)要求对方预付一定数额的押金;(5)进口国最好有代理人,万一发生意外,也可以代为办理存仓、保险、转运或运回等事宜;(6)还有,在做“托收结算”时,也可以考虑同时安排续做“出口信用保险”。

说到“出口信用保险”,目前大部分企业对此了解不多。其实,作为通行的外贸“促销”

手段,国际上已经流行多年。我国虽然起步较晚,但是,随着市场机制的完善,“出口退税”的逐渐弱化;“退税”由中央、地方财政分担;国家对保费有2%以上的补贴等举措,使得“出口信用保险”,在企业安全收汇中所起的“防护墙”作用日益明显。

我就经手过这样一个案例,之后,令我对“出口信用保险”在促进企业出口“安全收汇”

方面所起的作用深信不疑。

某企业接到一张二百余万美元的信用证,当时,经办人见到对方有信用证开来,当即接单、安排生产了。但是,信用证中却有这样一个“软条款”,货物在装运前需对方派员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还有,只有五天的“交单期”。

第一批货物(价值60万美元)生产完毕后,出口商邀请对方前来“验货”。不料,开证人推三阻四,直到船期临近,仍无人前来。不由引起卖方的注意,他们就在当地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投了保。

经“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资信调查,该开证人只是香港的一家“皮包公司”,银行授信额度仅五万港元,并且早有“不良记录”在案。香港银行开出的这张信用证,实际是一张“背对背信用证”,即,香港的开证行是依据美国银行开出的原始信用证,再开的第二张信用证。

明眼人一望而知,此笔业务潜伏的“风险”不小。

第一批商品出运后,开证行即以缺交“客检证”为由,“迟迟不付货款”。显然,此笔交易已经转而成为“信用证项下”的托收结汇交易了。

此时,第二批商品已经生产完毕,并准备交船付运了。但是,当时该信用证“已过效期”。

出口商再次发电给开证人,催促对方派员前来检验。不料,对方回答说:“反正信用证已经…逾期?,就不用派人来了吧。因为,信用证上如果有一条…不符点?,与二条…不符点?的意义相同。”出口商不由警惕起来,强调必须经对方检货后,才能上船。开证人迫不得已,派人前来检货,并开出商品合格的“检验证书”。

果然,单据到达开证行后,银行即以“单证不符”为由,坚持“拒付”此二笔货款,总金额高达一百三十余万美元。双方几经交涉,均无结果。

后来,“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给对方客户发了一个公函,称,根据贵公司过往记录,以及此笔货款的状态。我们有贵公司开出的“检验证书”为凭,证明货物质量完好,贵方也已经接受了货物,“拒付”显然是毫无道理的,此中有“欺诈”嫌疑。此笔货款如果得不到妥善处理,我们将会通知你的“上家”,及将你公司提报黑名单,全球通报。

在“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如此的压力下,对方才不得已付款了事。一笔几经波折的“出口收汇风险”,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由此可见,在外贸结汇中,如果使用“汇款”或“托收”结算方式时,同时选择“续做出口信用保险”,不失为一个规避风险的最佳选择!

三、信用证结算方式(L/C at sight)

正因为“汇款”和“托收”结算方式存在着上述诸多弊病,为了解决买、卖双方的互不信任问题,“信用证”结算方式也就应运而生了。

“信用证结算”是当前国际贸易中,使用得最为广泛的一种结汇方式。它的主要特点是,把原来由进口商履行的“凭单付款”责任,转由银行来承担。即,通常所说的:“以银行信用取代商业信用”。因为,银行信用更加可靠、更加稳健,而且,银行的资金也更加雄厚,使得买、卖双方都增加了安全感,从而大大地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信用证结算”的具体做法是,进口国的开证银行,根据进口商的要求开立信用证,授权出口商按照信

用证规定的条款,签发以该行为付款人的汇票,并保证在交来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汇票和单据时,该行必定付款或承兑的保证文件。

由此可见,信用证结算的基础是“银行信用”,即,银行取代买方(进口商)成为第一性的付款人。从理论上来说,只要出口商履行了信用证规定的条款,那么,银行就一定要付款。也就是说,出口商通常能够收回货款。

因为有了开证行所作的“付款承诺”,进、出口双方在与他们相关的银行打交道时,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得到银行的资金融通。如,出口商在收到信用证后,可以做“打包贷款”;交单、议付时,可以做“押汇”等。此一资金融通,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商人资金周转的困难,有利于他们的外贸拓展。

有的进口国存在着“外汇管制”,该国的一切进、出口业务,都要报请当局批准。但是,如果他们开得出信用证,也就意味着,该项贸易已经通过外汇管理部门的批准了。孟加拉的银行都差不多信用度不高银行受客户摆布加上又是外汇管制国开出来的的信用证都是back to back L/C 对方主证没收到钱那你这个也别想收所以常常会出现延期付款的情

况有些银行甚至耍赖发MT999和“accepted by applicant”的非有效承兑电文借此拖延时间。

“信用证结算”的优点是不言而喻的。但是,任何一种结算方式都不可能完美无缺,“信用证结算”也不例外,其主要弱点有:(1)由于信用证结算方式是一种纯粹的“单据买卖”

行为,只要“单证相符”,开证银行就一定要付款,进口商也一定要“付款赎单”。因而,进口商有可能得到与信用证规定完全相符的单据,可是,并不一定能得到与单据条款完全相符的货物;(2)信用证业务中,有可能存在欺诈。无良商人利用信用证的上述特点,进行不法活动。如,提供无货单据、假冒单据等;(3)出口商在履行信用证条款时,由于种种原因,造成“单证不符”,导致开证行的拒付;(4)开证行和进口商可能无理拒付或无力支付;(5)开证行在开立信用证时,通常向进口商收取一定数目的押金,由于信用证结算的周期较长,该资金被银行占用;(6)信用证的手续过繁、费用过高;(7)开证行可能在信用证中列出一些“软条款”,使信用证失去了其“保证付款”的功能等等。虽然信用证结算有以上不足之处,但是,由于信用证结算方式,“银行承担了第一性的付款责任”,实际上,已经成为现代国际结算影响最大、应用最广的结汇方式。

假远期信用证(Usance Letter of Credit Payable at sight)的特点,系汇票为远期,按即期付款;付款银行同意即期付款,贴现费用由进口商承担。换言之,是出口商开立远期汇票,但信用证明文规定按即期收汇,这种作法的实质是由开证银行或付款银行对进口商提供融通资金的便利,所须支付的利息由进口商承担。这种付款方式三方都受益:对进口商来讲,可由银行提供周转资金的便利,但须支付利息;对出口商来讲,可即期获得汇票的票款,也可以打包贷款,但亦承担汇票到期前被追索的风险。银行本身实现有抵押的放贷业务。

凡在信用证载明如下条款者,皆为假远期信用证:

1. 远期汇票按即期议付,由本银行(开证银行)贴现,贴现及承兑费

由进口商承担。Usance Drafts to be negotiated at sight basis and discounted by us (Issuing Bank), discount charges and acceptance commission are for Importers account.

2. 远期汇票按即期议付,利息由买方承担。

Usance draft to be negotiated at sight basis, interest is for Buyers account.

3. 授权议付银行议付远期汇票,依票额即期付款。

The Negotiating Bank is authorized to negotiate the usance drafts at sight for the face amount.

4. 本信用证项下开立的远期汇票可按即期议付。

Usance drafts drawn under this credit are to be negotiated at sight basis.

五.国际保理(factoring)是指出口商利用商业信用(如托收方式)出卖商品,在货物装船后,将发票、汇票和提单等有关单据无追索权地卖断给保理商,立即或远期收进全部或部分货款,从而取得资金融通的一种方式。保理业务适用于卖方以远期赊销(例如远期0/A、D/A)为付款方式的国际融资方式。一般说来,出口信用保险服务要比保理服务费用高得多。另外,在出口商信用保险下进口商信用风险一般由保险公司和出口商共同分担,在出现坏帐时,保险公司一般只赔偿70%--90%,而且索赔手续繁琐、耗时。保理公司则承担全部信用风险。

六.福费廷(FORFEIT)是一种为出口商贴现已经承兑的、通常由进口商方面的银行担保的远期票据的金融服务。它通过以无追索权的方式买断出口商的远期债权,使出口商不仅获得出口融资,而且消除了出口商远期收汇风险以及汇率和利率等风险。在国内也将这种方式称为包买票据业务,而融资商通常被称为包买商(Forfaitor)。

福费廷业务有什么特点

1、福费廷业务中的远期票据产生于销售货物或提供技术服务的正当贸易,包括一般贸易和技术贸易。

2、福费廷业务中的出口商必须放弃对所出售债权凭证的一切权益,做包买票据业务后,将收取债款的权利、风险和责任转嫁给包买商,而银行作为包买商也必须放弃对出口商的追索权。

3、出口商在背书转让债权凭证的票据时均加注“无追索权”字样(Without Recourse),从而将收取债款的权利、风险和责任转嫁给包买商。包买商对出口商、背书人无追索权。

4、传统的福费廷业务,其票据的期限一般在1~5年,属中期贸易融资。但随着福费廷业务的发展,其融资期限扩充到1个月至10年不等,时间跨度很大。

5、传统的福费廷业务属批发性融资工具,融资金额由10万美金至2亿美金。可融资币种为主要交易货币。

6、包买商为出口商承做的福费廷业务,大多需要进口商的银行做担保。

7、出口商支付承担费(Commitment Fee)。在承担期内,包买商因为对该项交易承担了融资责任而相应限制了他承做其他交易的能力,以及承担了利率和汇价风险,所以要收取一定的费用。

福费廷业务适合于哪些出口商

由于福费廷业务主要提供中长期贸易融资,所以从期限上来讲,资本性物资的交易更适合福费庭业务。

利用这一融资方式的出口商应满足以下条件:

1.同意向进口商提供期限为1个月至5年甚至更长期限的贸易融资。

2.同意进口商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货款,以便汇票、本票或其他债权凭证按固定时间间隔依次出具,以满足福费廷业务需要。

3.除非包买商同意,否则债权凭证必须由包买商接受的银行或其他机构无条件地、不可撤消地进行保付或提供独立的担保。

由于包买商是无追索权地购买出口商债权,并且承担了一切风险,因此一般均由第三方对进口商的资级和清偿能力进行担保。担保人常常是对进口商资信情况和清偿能力比较了解的当地银行,也可以是包买商能接受的进口国政府机构。担保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保付签字,即担保银行在已承兑的汇票或本票上加注“Per Aval”字样,并签上担保银行的名字,从而构成

担保银行不可撤消的保付责任;另外一种是由担保银行出具单独的保函。

六.网上支付方式

由于电子商务飞速发展,产生了多种海外在线支付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支票、信用卡收款、PayPal。这里就对最常用的三个主要的收款和付款工具进行一个对比和评测,同时分析各个工具的安全性和风险。

1)支票(Check)是出票人签发,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支票可以用于付款和收款。

付款特点

做为个人买家来说可以使用支票进行付款,但是在互联网交易中极为罕见,主要是因为国内的个人支票业务还不成熟,社会信用(信用缺失)使得个人支票业务寸步难行。目前中国银行规定只有广东上海等少数几个地区可以办理个人支票业务,办理人必须是本地常住居民、信用良好(非本地居民须由信用良好的本地居民担保)。即便如此,签发空头支票的现象依然比比皆是,使得商家、银行对其望而却步,在互联网环境下,支票更是难以跨区域和国家使用,因此在中国,个人支票做为一种支付手段很难像美国那样普及起来。

收款特点

对于广告联盟(AdSense)用户来说,支票的主要用途还是收款。其特点是价格低廉,通常只需要20元人民币的托收费用,就可以通过各大主要银行收取广告商寄来的支票,其费用通常比电汇低廉的多。目前月光博客的AdSense帐户就是使用支票进行收款的。

但是使用支票收款也有一些缺点,一是时间周期很长,一张支票从美国寄到中国,再从中国寄回美国,整个周期通常要一个月甚至几个月的时间,周期太长。二是中国的支票托收有一定限制,有时候托收支票,银行会要求用户提供劳务合同等凭证,有时候还会出现中间行扣费的问题,因此托收应该选取中行或工行等海外网点多的银行进行托收。

2)信用卡是商业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凭以向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和向银行存取现金,具有消费信用的特制载体卡片,发卡银行会给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

由于空头支票的问题,使得支票难以跨区域国家使用,而信用卡把发卡银行、持卡人和商户紧密地连接在一起,构成了循环往复的连锁债权债务关系,使得信用卡具有超越支票的优点,可以跨国家区域使用,在中国国内,要办理“国际信用卡”才能在境内外通用,推荐大家和我一样使用招商银行的信用卡,比起中行的信用卡来说有很多优点。

付款特点

信用卡是一个很好的付款工具,在网络营销中使用较为广泛,但在使用信用卡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中国的信用卡和国外的信用卡有着本质的区别,在中国使用信用卡决不能套用国外的信用卡规则,其使用的安全性需要重点关注。

在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如果你的信用卡失窃了,你不必担心,美国法律有规定:信用卡被盗用,只要在失窃后(或盗用行为发生后)24小时内进行了挂失,则无论被盗用的金额多大,持卡人只负担最高50美元。国外银行用自己的信用,为所有信用卡消费进行了全额的担保。而在中国,信用卡被盗用的损失却大部分由消费者负担,少数银行(如招商银行)承诺48小时内挂失可承担一万元以内的损失。

在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用信用卡购物,消费者可以享受到彻底的无风险退货,银行会直接把货品的钱打回到消费者的帐户中,剩下的事情,银行再去与商家解决。这种信用安全机制,对诸如网络购物、电视购物、电话购物、邮寄购物等消费方式尤其重要。对那些有欺诈嫌疑的商户,西方的银行从一开始就会将其排除在可以接受信用卡的商户之外。而中国的银行从开办信用卡业务伊始,便一直在想法设法规避自己的风险,一直拒绝提供真正的信用担保,最初的所谓信用卡(例如中国银行的信用卡)甚至要求消费者以数千元存款质押。即使现在,如果没有存款质押,大多数银行办理信用卡都要求极其苛刻的条件,以保证银行利益,例如要求本地户口或担保、提供三个月工资单、提供房产证明等等,没有本地户口的个人从业者很难办理到信用卡。

因为中国这种特殊环境带来的安全问题,使得中国用户使用信用卡在海外网站进行购物或者网络营销的时候,具有较大的风险,遇到欺诈,中国信用卡用户较难保证自己的利益,通常受到诈骗的损失由用户自己负责,中国的银行不会为用户的信用卡买单,如有纠纷,用户需要亲自到银行填表申请退款,一旦拒付失败还会使得信用卡有不良记录。月光博客就

曾经有过在国外网站被无缘无故扣款而无处投诉的经历。因此,除非是那些你绝对信任的网站,其他类型的网站绝不要使用轻易输入自己的信用卡信息。

收款特点

在中国用信用卡收款较为罕见,需要跟第三方支付公司开通信用卡在线支付业务,开通一个信用卡收款通道,客户就可以直接用信用卡付款,这种收款方式只适合做零售的商户,批发类的比如收取样品费或是小订单,通常相关的费用不菲,例如某国内支付平台的价格是,国际信用卡服务年费1000元,手续费4%.同时,根据中国的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个人结汇帐户每人每年有5万美元的限制。

三、PayPal或者支付宝

PayPal公司成立于1998年12月,是美国eBay公司的全资子公司。PayPal利用现有的银行系统和信用卡系统,通过网络技术和网络安全防范技术,在全球190个国家为超过1.5亿个人以及网上商户提供安全便利的网上支付服务。PayPal于2004年进入中国,同中国多家主要银行以及中国银联支付服务公司(Chinapay)等结成战略合作,为网上交易的个人与企业提供支付服务。

付款特点

PayPal用户消费者(买家)利益大于PayPal用户卖家(商户)的利益。对于中国外贸和网络营销用户来说,PayPal可以算是最安全的付款工具,对于买家的保护极为周到,可以让我们真正享受到美国信用卡那种安全的无风险的消费。对于任何一笔交易,如果用户投诉商品未接收到,PayPal通常会把钱直接打回到用户帐户中,因此中国用户使用PayPal在一些不太了解的国外网站进行交易,中国消费者的权益和安全就得到了全面的保障,再有乱扣款的情况,直接去投诉就能要回钱来。PayPal的这种机制对于卖家来说要求相当严格,只要有人投诉,卖家的账号很可能被冻结。

另外,和信用卡相比,PayPal 保证了信息的安全和个人隐私。在线付款时,不用将银行卡或银行帐户的详细信息透露给他人。对于商家的付款甚至可以不用泄露自己的PayPal 帐号地址。

因此,对于网络营销或者购买国外域名、虚拟主机等等服务,建议使用PayPal进行支付,以保证安全。

注册PayPal是完全免费的,如果你还没有注册PayPal,可以点这里注册。

收款特点

用PayPal收款,对于卖家来说,使用起来也是非常安全的,卖家的财务信息是绝对保密,不会透漏给买家。并且大多数美国人都喜欢使用PayPal进行付款,提交了交易的成功率。

但正如上面所说的,PayPal着重保护消费者(买家)的利益,因此使用PayPal收款的缺点是账户很容易被冻结,这带来生意上的一定风险,更有甚者,有一些不良买家针对PayPal这种特点,对商家进行恶意和无理的投诉,通常商家为了避免更大的损失,往往会做出让步,这些无理的投诉会使得商家利益不断受到损失。

因此,使用PayPal收款,要先严格要求自己,做生意一定要讲求诚信,并将个人诚信放在首位,在交易过程中注意保留原始凭证单据(例如发货单、运单号),万一发生国外客户撤款,可以向Paypal公司申诉,可以将相关单据上传给PayPal进行调解,以证明自己已履行发货的义务,以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PayPal另外一个缺点是,Paypal在中国取现比较麻烦。由于PayPal是国际公司,只针对美国的收款方式以及PayPal提现,因此中国用户将帐号里的钱收回国内并不太方便,不能像美国那样直接收回到银行帐号,将PayPal上的钱收回中国的方法有三种,一种是通过电汇发送到您的中国银行账户,需要35美元手续费,一种是免费提现至您的香港账户(例如香港招商银行),不过美元会被自动折算为港币,最后一种是通过支票托收,只要银行托收费用20元。需要值得注意的是,在一笔大交易完成后不要立刻进行收款,否则帐号很容易就会被冻结。

综上所述,对于国际在线支付的各种方式,从付款安全方面来说,在中国的环境下,使用PayPal无疑是首选,信用卡其次。收款方式来说,业务量不大,也可以使用PayPal,但有不少风险。业务量较大的时候,建议使用一些专业的代理进行收款,虽然代理机构会收取较高的手续费,但资金可以保证安全,通常不会对业务资金的周转产生较大的影响。

七.如何选择付款方式?

究竟选择何种国际结算品种对于成交最有利呢?这主要取决于、融资需求,风险保障程度以及可操作性(银行服务范围)等因素。各种付款方式给出口商带来的利弊得失,主要看出口商怎样加以运用。出口商若是基于融资的考虑,采用信用证结算不失为一种好方法,不妨多加利用;但若是从交易安全的角度来考虑,则应该跳出信用证万能这个习惯性思维,多在谨慎选择交易对手、交易条件、乃至于验货、运货、交货等各环节管理上下工夫,不必在文件里钻牛角尖。

一般来说,如果是新客户第一次交易,我们为了安全性就要求对我们有利的付款条件,比如预付款和信用证。但是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去判断,若买方有真正的需求,出口商也积极供货配合,双方交易就没有不成功的道理,这时候,信用证只不过是双方的一张交易凭证罢了。伴随着资讯、交通的飞速发展与跨国经营的兴起,要越来越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对双方有利的,可操作性强的付款方式。同时银行业不停的推出新的融资付款方式。

在中国的东南沿海地区,三资企业居多,这类企业的总部设在香港或海外其它地方,如此,母公司和子公司间发生的交易往来不会以信用证为主要结算方式。同时,随着买卖双方通过不断业务交往,在对交易伙伴的资信状况、交易群体或有关市场行为有一定了解之后,由此建立起来的相互信任关系也对付款方式的变化产生着积极的影响。

实际的业务工作中,选择何种付款方式取决于具体业务所处的具体情况。比如,中国大陆销售到台湾省的产品须在香港转运、转单,从天津新港启运,货物经香港转运至台湾省约需7天,而单据转至台湾省则需10天左右,经常造成货物压港、压仓。为解决这个问题,可在充分了解交易对方的情况下使用银行托收或电汇方式或其它更为简便的方式予以结算。如果对交易方不了解,而要坚持使用信用证结算的话,那么,就需要了解和比较香港中转银行所能提供的相关服务,以选择最有帮助的一种。例如,香港某?银行就推出了专门针对台湾省开往大陆的信用证的服务项目,台湾省开出的信用证在该银行香港总部审核密押后,不用经过转开,就可直接通过该行在大陆的各地分行(在大连、广州、上海、深圳、厦门和珠海设有分行)直接通知受益人,各地分行的业务范围覆盖了大陆所有的地区。单证的议付也可通过同样的程序进行,大大缩短了单据议付中转时间。该行珠海分行国际结算部经理介绍说:“按正常情况,单据自议付之日起转到台湾省,在5个工作日内就可完成。对受益人所收取的费用也只有26美元的通知费。”

相应地,国际保理(International Factoring)这种结算方式逐渐流行起来。据介绍,迄今,世界上有4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这项业务。1998年全球保理业务总额达到了5,000亿美元。而在整个保理业务量中,美国占21.1%,意大利占17.2%,英国占14.2%,法国为10.5%。

但是,对于非洲、东欧、南美等一些国家,采用上述方式却要谨慎。政府班子的更替、罢工浪潮的发生、甚至是政府的某种行为,都可能妨碍买方履行支付协议。比如,进口许可制度、进口外汇支付的冻结、港口或内陆运输工人的罢工等,都可能使买方的支付协议难以履行。这些问题都是在选择付款方式时必须加以考虑的。

信用证付款的利与弊,如何正确约定信用证条款

信用证付款的利与弊 (2007-07-28 15:09:04) 转载▼ 分类:国际贸易知识集锦 信用证(简称L/C)支付方式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银行参与国际贸易结算的过程中逐 步形成的。由于货款的支付以取得符合信用证规定的货运单据为条件,避免了预付货款的风险,因此信用证支付方式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进、出口双方在付款和交货问题上的矛盾。它已成为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主要付款方式。 对卖家而言,L/C的最大好处是提供了一个可靠的帐房――付款人,这就是银行,而且是指定的某大银行。 如果他拿到的L/C不符合买卖合约,他就可以终止合约而不付运,另外再索赔(如有市场利用损失)。如果符合买卖合约,且没有特别难以达到的要求的,他拿到后,做一些该做的事情如找船等,在最后一天的付运期之前把 合约要求数量的某一品种的货物付运出去,然后取得一套单证,其中包括最重要的提单(B/L),即可前往结汇。 L/C要求的一般是清洁的B/L,要求B/L的内容和L/C的内容一致。因此,卖家要严格按合约准时如数付运货物,否则拿到与L/C不一致的B/L就无法结汇了。 买卖合约和L/C不会规定不清洁的B/L也可以接受,因为什么是不清洁B/L这个尺度 很难定,若说全部烂掉是不清洁B/L,而只有一点很小损坏则在几百万美元的买卖里看起来算不了什么。可毕竟也有批注,也是不清洁B/L,照常理这不应影响结汇,因为是在可接受的程度内,买家不应非难。可是问题不在这里,事前双方同意的,也许可以修改L/C或者 买家告诉银行说怎样不妥的文件L/C仍可以接受,并不影响拿钱。可事前谁知道将来会有 什么损失,程度如何,作什么批注?况且,作为买家要买的只是一批好货,即要清洁B/L,而不是索赔。不能有批注才会符合B/L上面印明的所谓:表面状况良好。发货人只要拿到 这样的B/L(也叫"清洁"提单),才能保证到银行结汇就一定能拿到钱。所以说,L/C给卖家 提供了一个可靠的帐房,卖家利用L/C基本上可以跟世界上的任何买家做生意。他不管这 个买家认识不认识,守不守信用,也不管这个买家所在的地方有无外汇管制及政治是否稳定,

以信用证业务为主的三种国际结算方式过程与比较

课程名称:国际结算课程论文得分: 课程论文题目以信用证业务为主的三种国际结算方式过程与比较班级 学生姓名 学生学号 课程论文完成时间 目录 摘要 (1) 一、常用的国际结算方式 (2) (一)国际结算方式含义 (2) (二)常用的国际结算方式 (2) 1.汇款 (2) 2.托收 (2) 3.信用证 (3) 二、三种结算方式的比较分析 (3) (一)信用证的结算方式 (3) (二)托收结算方式 (4) (三)汇款结算方式 (4) 摘要:在进出口业务中主要使用三种国际结算方式:汇款、托收、信用证。由现在的国际贸易流通情况来看,每一种国际结算方式对贸易双方都有重要意义,其优缺点也各不相同。在三种结算方式中,只有汇款属于顺汇,托收和信用证均属于逆汇。汇款和托收均属于商业信用,风险较大,而信用证属于银行信用,可靠性比较高。在国际贸易中,基本均采用信用证作为结算方式,但开立信用证一般需要交纳保证金,且费用较高。因此,对各种结算方式进行比较,全面了解各种国际结算方式,熟悉他们的优缺利弊, 选择合适的国际结算方式对于从事进出口贸易的企业、人员以及外汇结算银行来说均具有重要意义。

一、常用的国际结算方式 (一)国际结算方式含义 国际结算方式:国际间由于各种相互往来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必须按照一定的贸易条件,使用一定的货币,通过一定的形式来进行结算,这样就产生了国际结算方式。国际结算方式,也称国际支付方式,是一国债务人向另一国债权人偿还债务或一国债权人向另一国债务人收回债务的方式。汇款、托收、信用证是使用最广泛的结算方式。 (二)常用的国际结算方式 1.汇款 汇款, 是一种最简单的国际结算方式,是指由付款人通过银行或其他途径, 将款项汇交收款人。采用这种方式进行国际结算时,银行只提供账户划拨款项的服务而不涉及银行的信用。利用这种结算方式时, 当卖方交货后,买方是否能按时汇出款项; 或者买方汇出款项后, 卖方能否按规定交付货物, 全凭买卖双方根据贸易合同互相提供信用, 故属于商业信用。汇付属于顺汇,即资金的流向与支付工具的传递方向是一致的。 在国际贸易中, 汇款方式有电汇(T /T ) , 信汇(M/ T) 和票汇(D/D) 。汇付方式主要用于进出口货物的货款及贸易从属费用的结算。 2.托收 托收是指出口商在货物出运后,出具汇票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为向进口商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托收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种。在国际贸易中托收往往特指跟单托收。按照交单条件的不同,跟单托收又可以分为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 由于托收方式的结算工具——托收委托书和跟单汇票等是从出口方流向进口方,而款项却是从进口方流向出口方,两者呈反方向流动,故属逆汇。

盘点外贸中几种付款方式的缺陷

盘点外贸中几种付款方式的缺陷 在贸易工作中,付款方式一直是令大家感到头痛且纠结的,因为收款安全至关重要,不容有失。尤其是金额大的订单,一不小心甚至会拖垮整个公司。因此,这就使得大家不得不谨慎再谨慎。 下面介绍几款付款方式: 1、T/T 电汇,又称wire transfer,是指汇出行应汇款人申请,解付一笔款项给收款人。这是贸易中最常见的,也是被广大同行公认为最简单,中间程序最少,最直接的方式,类似于国内常规交易:一方交货,一方给钱。但是也有一些缺陷。 缺陷一:尾款的收取 尾款的收取有2种方法,第一种是客户在货生产完后验货,没问题就付款,然后供应商出货,也就是“贷款提货”;第二种是货完成后验货,出货,客户在收到提单复印件后付款,然后供应商提供正本或电放,供客户在目的港清关,收货。这2种都有风险。如果第一种供应商在收到钱后不发货怎么办?如果是FOB,客户在收到提单复印件后,通过制定货代将货私自取走,不给钱,怎么办? 缺陷二:大订单的付款安排 对于大订单,T/T的选择就更难了,主要涉及订单的问题。如果一个订单100万美元,客户会接受30%的订金吗?估计很难。 2、L/C 信用证,指的是开证行应申请人要求和指示,向第三方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期限内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最复杂的付款方式,也是安全系数相对较高的一种。但是也存在一些缺陷: 缺陷一:手续复杂繁琐 因为里面至少涉及四个角色:信用证申请人、开证行、通知行、信用证受益人。 缺陷二:软条款的问题 软条款很可怕,会给公司造成很大损失。所以单证人员在审证过程中必须仔细又仔细,确保无误才可以安排生产,如果存在有争议的地方,必须事先跟客户提出,商量修改信用证。 缺陷三:不符点

外贸常用的付款方式

外贸常用得付款方式有三种:?一、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简称L/C),种类繁多; 二、汇付,主要包括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简称T/T)、信汇(Mail Transfer,简称M/T)与票汇(Demand D raft,简称D/D)三种. 三、托收(Collection),主要包括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简称D/P)与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Acceptance,简称D/A)两种.??D/P就是付款交单,我们发货后准备好我们得议付单据,通过我方银行交单至客户方银行,客户银行提示客户单据已到,客户付款后银行交单。 D/A则就是承兑交单,也就是通过我方银行交单给客户银行,不同得就是客人只需承兑我方单据,就可以拿走正本单据,到期后再付款。? T/T就是电汇(单据一般就是我方直接邮寄给客户,无需通过银行),如果我们跟客户用T/T付款方式,一般得做法就是客户先要给我们30%得预付款,剩余70%一般保险得方法就是,货装船后,客人凭我们传真得提单正本付款,等款到帐后再邮寄整套正本单据给客人。? 托收付款D/P,D/A D/A承兑交单,核销退税,物流货代D/P与D/A得区别就是,D/P必须付款买单,先交钱后交提单,如银行私自放单,责任在银行;D/A进口商在汇票上承兑XX天后支付货款,即可取提单,如逾期不支付货款,银行无责任.??D/P 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payment) 就是跟单托收方式下得一种交付单据得办法,指出口方得交单就是以进口方得付款为条件,即进口方付款后才能向代收银行领取单据.分为即期交单(D/P Sight)指出口方开具即期汇票,由代收行向进口方提示,进口方见票后即须付款,货款付清时,进口方取得货运单据。? 远期交单(D/Pafter sight orafterdate),指出口方开具远期汇票,由代收行向进口方提示,经进口方承兑后,于汇票到期日或汇票到期日以前,进口方付款赎单。 ?D/A 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就是在跟单托收方式下,出口方(或代收银行)向进口方以承兑为条件交付单据得一种办法。 ?所谓“承兑”就就是汇票付款人(进口方)在代收银行提示远期汇票时,对汇票得认可行为。承兑得手续就是付款人在汇票上签署,批注“承兑"字样及日期,并将汇票退交持有人。不论汇票经过几度转让,付款人于汇票到期日都应凭票付款.6T)V+y、p5A+c9D)E 以上除即期交单(D/PSight)还可以做,其她得都风险较大(相对L/C 而言),但也存在客户因市场价格等问题而不付款赎单,如果要做,只能做信誉较好、长期交往得老客户。 ?D/P 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就是跟单托收方式下得一种交付单据得办法,指出口方得交单就是以进口方得付款为条件,即进口方付款后才能向代收银行领取单据。?分为即期交单(D/P at Sight)指出口方开具即期汇票,由代收行向进口方提示,进口方见票后即须付款,货款付清时,进口方取得货运单据.?远期交单(D/Paftersight or afterdate),指出口方开具远期汇票,由代收行向进口方提示,经进口方承兑后,于汇票到期日或汇票到期日以前,进口方付款赎单。?D/A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Acceptanc e)就是在跟单托收方式下,出口方(或代收银行)向进口方以承兑为条件交付单据得一种办法. 所谓“承兑”就就是汇票付款人(进口方)在代收银行提示远期汇票时,对汇票得认可行为。承兑得手续就是付款人在汇票上签署,批注“承兑”字样及日期,并将汇票退交持有人.不论汇票经过几度转让,付款人于汇票到期日都应凭票付款。?以上除即期交单(D/P at Sight)还可以做,其她得都风险较大(相对L/C 而言),但也存在客户因市场价格等问题而不付款赎单,如果要做,只能做信誉较好、长期交往得老客户。?D/P付款(即:付款交单)、D/A 付款(即:承兑交单)等付款方式采用得较少。主要由于这两种付款方式属于商业信用,即出口公司能否收到货款,完全取决于进口商得信用。进口商能否按时、按质、按量收到货物也取决于出口商得信用。对于信用好得进口商,一般不会出现不付货款得现象,遇到信用差得进口商,常常发生拖欠或拒付货款现象。因此,这两种付款方式多用于信誉比较好得进出口商。 D/P分险很大,但就是如果与T/T结合起来,也不失为一种非常好得交货方式.因为有些国家,有些公司喜欢用D/P、那么打个比方30%T/Tin advance,40%aftershipment,thebalance D/P。这比做后T/T还要保险。 ?O/A:赊帐交易(open account trade,o/a),买卖双方约定卖方先将货物交付买方,买方在约定得时间内付款。这属于贸易信用得付款方式,完全取决于买卖双方得本身得信用,主要用于定金,货款尾数,以及佣金,费用等得支付,所蕴含得收汇风险非常大.就是各种结算方式中收汇风险最大得。 电汇T/T付款?

信用证支付方式

信用证支付方式 一概念Letter of Credit , L/C 指一项不可撤销的安排,无论其名称或描述如何,该项安排构成开证行对相符交单予以承付的确定承诺。 开证行Issuing bank:应申请人要求或者代表自己开出信用证的银行。 相符交单Complying presentation:指与信用证条款、本惯例的相关适用条款以及国际标准银行实务一致的交单。承付Honour : 如果信用证为即期付款信用证,则即期付款, 如果信用证为延期付款信用证,则承诺延期付款并在承诺到期日付款, 如果信用证为承兑信用证,则承兑受益人开出的汇票并在汇票到期日付款。 由银行(开证行)依照客户(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在进出口业务中,一般是开证行根据进口人(即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和指示向出口人(即受益人)开立的一定金额的,并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二当事人 开证申请人Applicant:又称开证人,要求开立信用证的一方; 开证行Issuing bank :应申请人要求或者代表自己开出信用证的银行;负有承担付款的责任 受益人Beneficiary:接受信用证并享受其利益的一方;按信用证规定签发汇票向所指定的付款行索取价款的权利,但,也在法律上以汇票出票人的地位对其后的持票人负有担保该汇票必获承兑和付款责任, 通知行Advising bank:应开证行的要求通知信用证的银行;鉴别信用证的真实性, 议付行Negotiating bank:又称押汇银行,购票银行,贴现银行,根据开证行的授权买入或贴现受益人开立和提交的符合信用证规定的汇票及/或单据的银行。对作为出票人的受益人的付款有追索权, 付款行Paying bank :开证行授权进行信用证项下付款或承兑并支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的银行。通常是汇票的受票人,故亦称受票行Drawee bank ,付款行如同一般的汇票的受票人,一经付款,即使事后发现有误,对受款人也无追索权。 偿付行Reimbursing bank :又称清算银行,指受开证行的指示或授权,对有关代付银行的索偿予以照付的银行,偿付不视作开证行终局性的付款,因偿付行并不审核单据,不负单证不符之责,开证行在见单后发现单证不符,可直接向寄单的议付行,代付行追回已付讫的款项。 保兑行Confirming bank :根据开证行的授权或要求对信用证加具保兑的银行,它具有与开证行相同的责任地位,一旦付款无追索权。 三信用证的收付程序 即期、不可撤销、跟单、议付信用证图示

信用证结算方式风险问题研究

经管学院 《国际结算》课程论文题目:信用证结算方式风险问题研究

摘要:信用证是银行有条件保证付款的证书,因其规则成功将买方信用风险转化为银行信用风险,一度广受国际贸易参与方的青睐,并在国际贸易结算中占据较高的比重。近年来,随着全球贸易规模的扩大和贸易方式的日益灵活,非信用证结算的比重越来越高。而且,在贸易实务中大家发现,信用证并非绝对安全,或者说并非想象中的那么安全。从理论上来讲,开证银行以自己的信用保证凭单付款,因此无论开证人是否赎单,只要单据相符,银行就应无条件兑付,即将买方商业风险转化成了银行信用风险。但是,随着全球国际贸易不断深化和演变,各类贸易风险也层出不穷,信用证结算方式下的缺点也在日益显现。 关键词:结算方式信用证风险风险防范

一、信用证结算方式介绍 (一)信用证结算方式概念 信用证结算方式是银行信用介入国际货物买卖价款结算的产物。它的出现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买卖双方之间互不信任的矛盾,而且还能使双方在使用信用证结算货款的过程中获得银行资金融通的便利,从而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因此,被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之中,以致成为当今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主要结算方式。 信用证是银行作出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即银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和指示,向受益人开具的有一定金额、并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或者是银行在规定金额、日期和单据的条件下,愿代开证申请人承购受益人汇票的保证书。属于银行信用,采用的是逆汇法。[1] (二)信用证结算方式特点 1.信用证是一项独立文件 信用证虽以贸易合同为基础,但它一经开立,就成为独立于贸易合同之外的另一种契约。贸易合同是买卖双方之间签订的契约,只对买卖双方有约束力;信用证则是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的契约,开证行和受益人以及参与信用证业务的其他银行均应受信用证的约束,但这些银行当事人与贸易合同无关,故不受合同的约束。[2] 2.开证行是第一性付款人 信用证支付方式是一种银行信用,由开证行以自已的信用作出付款保证,开证行提供的是信用而不是资金,其特点是在符合信用证规定的条件下,首先由开证行承担付款的责任。[2] 3.信用证业务处理的是单据 信用证业务是一种纯粹的凭单据付款的单据业务。只要单据与单据相符、单据与信用证相符,只要能确定单据在表面上符合信用证条款,银行就得凭单据付款。因此,单据成为银行付款的唯一依据,这也就是说,银行只认单据是否与信用证相符,而“对于任何单据的形式、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伪造或法律效力,或单据上规定的或附加的一般及/或特殊条件,概不负责任”,对于货物的品质、包装是否完好,数(重)量是否完整等,也不负责任。所以,在使用信用证支付的条件下,受益人要想安全、及时收到货款,必须做到“单、单一致”、“单、证一致”。[3] (三)信用证结算方式种类

常见外贸付款方式

一、常见国际贸易付款方式。 T/T(Telegraphic Transfer电汇) 前T/T 款到生产 Full payment in advance (A) 收到款后给工厂传合同,工厂开始生产,发货,收到提单后,立刻寄单。 对我方最优,没有风险,不压资金。但只适合小额贸易,也要考虑到这种做法很难为客户所接受。而且这样做对快速交货不利。 风险提示:无风险 + + + 前T/T 款到发货 seller release the shipment after receipt buyer's full payment (B) 先给工厂传合同,安排生产,接到货款后,发货,收到提单后,立刻寄单。 适用范围同(A) 风险提示:如果为国外客户生产的是定制产品或者是有保质期的产品,要考虑到由于客户迟迟不付款所导致的风险。 + + + 前T/T款到发单 seller release the shipping documents after receipt buyer's full payment (C) 先给工厂传合同,安排工厂生产,发货,接到货款后,寄单据。 适用老客户间的小额贸易。 风险提示:产品不能是定制,特殊,易变质和滞销产品,而且运费比重不能过高。否则,一旦客户在到港后不付款,将导致处理成本高昂。因此如果对客户不了解或者对产品不熟悉,不宜采用此条款,金额如大于20000美金也不宜采用。尤其需要提醒的是,在FOB条款下要考虑到B/L的控制问题,绝对不能接受货代提单。 + + + 部分前T/T 款到生产与部分前T/T 款到发单相结合 XX% payment in advance and seller release the shipping documents after receipt buyer's the rest payment(A)+(C) 收到部分货款后,开始生产,发货,收到提单后,将提单复印件传真给我客户,等收到国外客户剩余货款后,寄单据 适用:小额贸易,由于已经取得客户的部分前T/T,这样就大大降低了客户不接货的风险。风险提示:所收取的前T/T金额,最好能大于往返运费之和。万一客户不提货,可以考虑运回。 + + + 部分前T/T款到发货与部分前T/T款到发单相结合。 seller release the shipment after receipt buyer's XX% payment and release the shipping documents after receipt buyer's the rest payment(B)+(C) 先给工厂传合同,安排生产,接到货款后,发货,收到提单后, 将提单复印件传真给我客户,等收到国外客户剩余货款后寄单据。 基本同(A)+(C) 区别在于款到生产和款到发货之间的差异。 风险提示:如果为国外客户生产的是定制产品或者是有保质期的产品,要考虑到由于客户迟迟不付款所导致的风险。 + + + 后T/T货到X X天收款

外贸常用的付款方式

外贸常用的付款方式有三种: 一、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简称L/C),种类繁多; 二、汇付,主要包括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简称T/T)、信汇(Mail Transfer,简称M/T)和票汇(Demand Draft,简称D/D)三种。 三、托收(Collection),主要包括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简称D/P)和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简称D/A)两种。 D/P是付款交单,我们发货后准备好我们的议付单据,通过我方银行交单至客户方银行,客户银行提示客户单据已到,客户付款后银行交单。 D/A则是承兑交单,也是通过我方银行交单给客户银行,不同的是客人只需承兑我方单据,就可以拿走正本单据,到期后再付款。 T/T是电汇(单据一般是我方直接邮寄给客户,无需通过银行),如果我们跟客户用T/T付款方式,一般的做法是客户先要给我们30%的预付款,剩余70%一般保险的方法是,货装船后,客人凭我们传真的提单正本付款,等款到帐后再邮寄整套正本单据给客人。 托收付款D/P,D/A D/A 承兑交单,核销退税,物流货代D/P和D/A的区别是,D/P必须付款买单,先交钱后交提单,如银行私自放单,责任在银行;D/A进口商在汇票上承兑XX天后支付货款,即可取提单,如逾期不支付货款,银行无责任。 D/P 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是跟单托收方式下的一种交付单据的办法,指出口方的交单是以进口方的付款为条件,即进口方付款后才能向代收银行领取单据。分为即期交单(D/P Sight)指出口方开具即期汇票,由代收行向进口方提示,进口方见票后即须付款,货款付清时,进口方取得货运单据。 远期交单(D/P after sight or after date),指出口方开具远期汇票,由代收行向进口方提示,经进口方承兑后,于汇票到期日或汇票到期日以前,进口方付款赎单。 D/A 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是在跟单托收方式下,出口方(或代收银行)向进口方以承兑为条件交付单据的一种办法。 所谓“承兑”就是汇票付款人(进口方)在代收银行提示远期汇票时,对汇票的认可行为。承兑的手续是付款人在汇票上签署,批注“承兑”字样及日期,并将汇票退交持有人。不论汇票经过几度转让,付款人于汇票到期日都应凭票付款。6T)V+y.p5A+c9D)E 以上除即期交单(D/P Sight)还可以做,其他的都风险较大(相对L/C 而言),但也存在客户因市场价格等问题而不付款赎单,如果要做,只能做信誉较好、长期交往的老客户。 D/P 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是跟单托收方式下的一种交付单据的办法,指出口方的交单是以进口方的付款为条件,即进口方付款后才能向代收银行领取单据。 分为即期交单(D/P at Sight)指出口方开具即期汇票,由代收行向进口方提示,进口方见票后即须付款,货款付清时,进口方取得货运单据。 远期交单(D/P after sight or after date),指出口方开具远期汇票,由代收行向进口方提示,经进口方承兑后,于汇票到期日或汇票到期日以前,进口方付款赎单。 D/A 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是在跟单托收方式下,出口方(或代收银行)向进口方以承兑为条件交付单据的一种办法。 所谓“承兑”就是汇票付款人(进口方)在代收银行提示远期汇票时,对汇票的认可行为。承兑的手续是付款人在汇票上签署,批注“承兑”字样及日期,并将汇票退交持有人。不论汇票经过几度转让,付款人于汇票到期日都应凭票付款。

国际结算单选参考答案

二、单选题 1.最简单的结算方式为() A.汇款B.托收 C.信用证D.银行保函 答案:A 2.()贸易方式采购大型机器设备需要开立保函,还要开立延期付款信用证,是一种最复杂的结算方式。() A.投标B.补偿贸易 C.易货贸易D.寄售 答案:A 3.国际结算是随着()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的。() A.国际贸易B.商品生产 C.商品交换D.国际金融 答案:A 4.易货贸易方式采用()方式,比普通信用证复杂一些。() A.汇款B.托收 C.循环信用证D.对开信用证 答案:D 5.电子数据交换的英文缩写为() A.EDI B.B/E C.B/L D.EID 答案:A 6.某银行签发一张汇票,以另一家银行为受票人,则这张汇票是() A.商业汇票B.银行汇票 C.商业承兑汇票D.银行承兑汇票 答案:B 7.某公司签发一张汇票,上面注明“At90days after sight”,则这是一张() A.即期汇票B.远期汇票 C.跟单汇票D.光票 答案:B 8.在我国实际出口业务中,出口公司开出的汇票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出票原因栏应填写() A.合同号码及签订日期

.发票号码及签发日期B C.提单号码及签发日期 D.信用证号码及出证日 答案:D 9.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汇票的受款人通常的抬头方式是()。 A.限制性抬头B.指示式抬头 C.持票人抬头D.来人抬头 答案:B 10.在汇票的使用过程中,使汇票一切债务终止的环节是() A.提示B.承兑 C.背书D.付款 答案:D 11.如果出票人想避免承担被追索的责任,也可以在汇票上加注() A.付一不付二B.见索即偿 C.不受追索D.单到付款 答案:C 12.某支票签发人在银行的存款总额低于他所签发的支票票面金额,他签发的这种支票称() A.现金支票B.转帐支票 C.旅行支票D.空头支票。 答案:D 13.计算汇票付款具体时间时,必须包括() A.见票日B.出票日 C.提单日D.付款日 答案:D 14.属于汇票必要项目的是() A.付一不付二”的注明B.付款时间“ C.对价条款D.禁止转让的文字 答案:B 15.背书人在汇票背面只有签名,不写被背书人,这是() A.限定性背书B.特别背书 C.记名背书D.空白背书 答案:D 16.承兑人对出票人的指示不加限制地同意确认,这是() A.一般承兑B.特别承兑 C.普通承兑D.限制承兑

信用证和托收优缺点

对交易双方来会说,信用证和托收有哪些优缺点? 信用证在国际贸易结算中有两个作用一是安全保障作用,二是资金通融作用。对出口人,和进口人双方都有好处,但也有缺点,了解它们有利于交易双方选择更合适的货款结算方式。 对出口商的优点:1.为出口商收回货款提供了保障,由于信用证的性质为银行信用,它弥补了商业信用的不足,有了信用证只要出口商按照证规定发运货物,向指定银行提交单据,收取货款就有了保障。2.是出口商获得了外汇保障,采用信用证付款方式,进口商申请银行开证,必须先获得外汇管制当局批准。这样出口商的外汇被冻结的可能性大为降低。3.增加了出口贸易的稳定性,在国际贸易中,如采用信用证付款方式,就构成了开证行对相符交单予以支付的确定承诺,这就使出口贸易获得了一定的稳定性。4.便于出口商融资,采用信用证付款。有利于出口商利用银行的资金,出口商在交货前即可取得更为便利的融资;此外,出口商还可以用信用证为担保,从银行获取贷款。 对出口商的缺点:如果买方故意设下陷阱使卖方无法履行合同,会使出口商遭受损失。 对进口商的优点:1.有利于进口商按时收到合同项下的货物。2.为进口商提供了一定的交易保障。3.为进口商融资提供了一定的便利。 对进口商的缺点:如果出口商变造单据使之与信用证条款相符,也可以从银行取得款项,从而是进口商成为欺诈行为的受害人。 托收是指出口商出具汇票委托银行向进口方收取货款的一种支付方式。该方式下进口方能否收汇货款,完全取决鱼进口商资信情况的好坏,故托收的性质为商业信用。 对出口商而言优点是有利于调动买方积极性,从而有利于卖方扩大出口,缺点也很明显就是存在发货收不回货款的风险。 案例:我国A公司与外商达成一项出口合同,当汇票及所附单据到达代收行后外商做出了承诺,并出具信托收据向代收行借的单据,汇票到期是外商失去偿付能力,代收行要求我国该公司直接向外商索取货款。从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采用托收的方式对出口商收回货款是有很大风险的。所以出口商在选择用托收方式时一定要慎重。 对进口商来说无须事先垫付购买资金,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又能节省费用。

国际贸易中的主要支付方式分类

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三种支付方式:即汇款、托收、信用证。汇款是进口人通过银行将货 款付给出口人,属于顺汇法,商业信用。汇款有信汇、电汇和票汇三种办法。其中电汇 (T/T)是最常用的办法。托收是出口人装出货物后,开具汇票,连同全套货运单据,委托 出口地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分行或代理行向进口人收取货款。属于逆汇法,商业信用。其 下又分付款交单(D/P)和承兑交单(D/A)。信用证是银行应进口人的要求,开给出口人的一 种保证承担付款责任的凭证。属于逆汇法,银行信用。这是一种最常见的国际贸易支付方式。根据效力,分为可撤销和不可撤销两种;根据时间,分为即期和远期两种。此外,还 有一些特别的信用证,如保兑信用证、可转让信用证、循环信用证、预支信用证等新品种。同城的基本都是支票和电汇,比如朝阳征和! 国外一般是托收:DP,熟悉的客户之间可以T/T,但是尽量以托收为有利方式。 国内都是承兑,承兑期限内付款,杠杆原理做业务! 电汇、票汇、及信汇三种汇付方式的异同 1、共同点:汇款人在委托汇出行办理汇款时,均要出具汇款申请书,这就形成汇款 人和汇出行之间的一种契约。三者的传送方向与资金流向相同,均属顺汇。 2、不同点:电汇是以电报或电传作为结算工具;信汇是以信汇委托书或支付委托书 作为结算工具;票汇是以银行即期汇票作为结算工具。票汇与电汇、信汇的不同在于票汇 的汇入行无须通知受款人取款,而由受款人持票登门取款,汇票除有限制转让和流通者外,经受款人背书,可以转让流通,而电汇、信汇委托书则不能转让流通。 3、如何正确运用:电汇是收款较快、费用较高的一种汇款方式,汇款人必须负担电 报费用,所以通常以金额较大或有急用的汇款使用电汇方式。信汇、票汇都不需发电,以 邮递方式传送,所以费用较电汇低廉,但因邮递关系,收款时间较晚。

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单据作假问题

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单据伪造问题 摘要:随着全球经济的逐渐回暖,国际经济贸易不断增长,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的单据伪造问题也日益变得严峻。本文首先阐述了信用证概念及其支付特征,然后对信用证伪造问题所体现的三个方面:受益人伪造或变造全套或部分单据、受益人与承运人合谋伪造提单、受益人为顺利结汇而利用倒签提单或预借提单等进行分析,最后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信用证单据伪造 一、信用证支付方式的概念及特点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是银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和指示,向受益人开具的有一定金额,并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根据《UCP600》的定义,信用证指一项不可撤销的安排,无论其名称或描述如何,该项安排构成开证行对相符交单予以交付的确定承诺。该定义清晰地说明了信用证的支付方式是:申请人即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一方(一般为进口方)要求开证银行根据信用证规定的汇票和单据,向出口商开出的付款承诺。信用证是国际经济贸易发展的产物,具有许多时代的特征。 信用证是一种纯单据业务。信用证与货物的销售合同等是相互独立的,这说明即便是信用证的相关条款提及货物合同,付款行也不受销售合同的约束。开证行凭单付款,出口商凭单交货,而双方的行为单纯基于单证一致。 信用证确认支付原则为“单证一致、单单一致、表面相符”。虽然国际惯例要求单证严格相符,但在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因此ICC银行技术与惯例委员会在第六次修订版中依然保持了适度的原则,“单据中的数据,无须与该单据本身中的数据,其他要求的单据或信用证中的数据等同一致、但不得矛盾”,“其他单据中的货物、服务描述,可使用与信用证中的描述不矛盾的概括性用语”,“如果信用证要求提交运输单据、保险单据或者商业发票之外的单据,却未规定出单人或其数据内容,则只要提交的单据内容看似满足所要求单据的功能,且其他方面符合第十四条,银行将接受该单据”。显然,由于国际经济贸易活动的极具多样化,信用证严格的条款无法满足满足部分经济活动的需要,因而“表面相符”。 信用证支付本质上银行以自身的信用做担保的一种国际经济交易行为。进出口商双方不了解,且贸易对象众多,信用参差不齐,需要有一套规范化地信用保障体系保障贸易的顺利进行。信用证支付行为可以看成是对每一交易行为做了一次增信服务。 二、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单据伪造问题 信用证支付中单据成为了唯一支付凭证,单据的真伪对信用证支付行为具有重大的影响,也直接决定了进出口商的利益。根据中国国际商会统计,我国出口贸易中首次交单不符合点高达百分之七十,部分是由于单据伪造问题而引起。信用证单据伪造(fraud in documents)是受益人不交货或货物不合格,而提交与合同约定一致的单据,从而骗取货款的行为。单据伪造分为部分单据伪造和全套单据伪造。部分单据伪造是仅仅伪造信用证要求一个或多个单据,或者部分数据,比如签字、申请人签发的商检证书等,故意制造“单证一致,表证相符”的表象。全套单据伪造是受益人在无货物的情况下,伪造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全套单据,从开证行或付款行骗取货款。单据伪造具体包括受益人伪造、变造单据,受益人和承运人勾结倒签提单、预借提单等。 (一)受益人伪造或变造全套或部分单据 受益人在没有货物的情况下,伪造全套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向指定银行交单,骗取货款;也可能是在货物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况下,伪造信用证要求的部分数据,如商品质量检

信用证付款详解

第三节、信用证付款 一、信用证概述 国际贸易结算中常使用的支付方式有四种 1、预付货款(Advanced Payment),部分付或全付不利于买方。 2、记帐赊销(Open Account),定期结算。不利于卖方。 3、按票托收(Collection),不利于卖方。 上述三种方式皆属于商业信用,无论使用任何一种都会给双方带来要么利,要么弊,没有让双方都满意的,这样势必给交易带来不便。因此,在长期的贸易实践中商人们创建了以银行信用为基础的第四种付款方式,即: 4、信用证付款(Pay by Letter of Credit, L/C) 在对信用证作进一步探讨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信用证付款的业务流程。 三、UCP600中的信用证的定义: “ A documentary credit is a conditional bank written undertaking of payment, issued by a bank at the request of an importer of goods, in which the issuing bank promises to pay a beneficiary upon presentation of documents and draft if they are all in compliance with the terms of the credit.” 关于信用证的意义,UCP600进一步解释为: “就本惯例而言,跟单信用证和备用信用证(以下简称信用证)意指一项约定,不论其如何命名或描述,系指一家银行(开证行)应客户(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以自身的名义,在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条件下,凭规定的单据: 1、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人付款,或承兑并支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一般是商业的/跟单的汇票),或 2、授权另一家银行付款,或承兑并支付(商业的/跟单的)汇票,或 3、授权另一家银行议付(商业的/跟单的汇票和单据)。 上述的1、2、3、项是开证行的职能;上述的1、是开证行的必尽义务。 四、信用证的性质和特点 由于银行的参与和付款承诺,使得信用证项下的付款属于一种银行信用。 信用证项下的付款有三个方面的特点: 1、充分利用了银行信用 2、信用证一但开出,它就是一份独立于买卖合同之外的一种自足的文件(UCP600:信用证独立于基础商业合同)。 3、信用证项下的付款是一种单据的买卖,而不是货物的买卖。 六、用证的主要内容 THE ASAHI BANK, LTD. C.P.O. BOX No. 800 TOKYO 100-91 JANPAN ADVISED BY AIRMALL IRREVOCABLE DOCUMENTARY CREDIT NUMBER: LC531-312818 DA TE OF ISSUE: FEBRUARY 17, 1994

国际结算方式信用证的特点优缺点应用流程以及风险的规避

一.国际结算方式 国际结算是指不同国家当事人之间由于各种经济交往而产生的以一定货币形式表现的债权债务关系,并通过一定支付手段和支付方式进行偿付和清偿的行为。在国际结算的研究领域中,主要包括国际结算工具、国际结算方式、国际结算单据、以及国际结算惯例。其中,国际结算方式是最基本、也是最为重要的一个内容。所谓国际结算方式是指收付货币的手段和渠道,同时,国际结算条款也是进出口买卖合同中最为重要的条款之一。 二.国际结算的常见方式 1.汇款 2.托收 3.信用证 即由一家银行依照客户的要求和指示或自身的名义,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向第三者或其指定人付款,或承兑并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或授权另一家银行进行该项付款、或承兑并支付该汇票;或授权另一家银行议付。 三.信用证的特点 从定义可以看出信用证具有以下特点: 信用证的特点:信用证的特点是一个原则,两个凭证?一个原则就是严格相符的原则尬两个凭证就是 1:开证行负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开证行支付方式是由银行自己的信用作保证,所以作为一种银行保证文件的信用证,开证行对之负第一性的付款责任.就是说出口商在没有付款的时候,开证行要将款项先打给进口商。 2:信用证是一项自足的文件 指银行只凭信用证.不问合同, 信用证是独立于买卖合同以外的另一中契约,开证银行和参与信用证业务的其他银行只按信用证的规定办事,不受买卖合同的约束.信用证条款改变不一定合同就要有类似的改变。 3信用证是一项纯单据文件 在信用证业务中,银行只审查收益人所提交的单据是否与信用证条款相符,以决定其是否履行付款责任.如果相符,久付款。而具体货物的完好与否,则与银行无关.进口方可凭有关的单据和合同想责任方提出损害赔偿的要求. 只凭单据,不管货物. 四.种类 根据是否提供单据有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 根据开证行的责任有可撤销信用证和不可撤销信用证; 根据信用方法有议付信用证、付款信用证和承兑信用证; 根据有关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有无保兑信用证和保兑信用证; 根据付款情况有:即期信用证和延期信用证; 根据使用目的有跟单信用证、备用信用证、旅行信用证; 根据特殊性质有可转让信用证、循环信用证、红条款信用证、背对背信用证、国内信用证、对开信用证。 五.内容(插一张信用证的图) 一.信用证名称、形式、号码、开证日期、受益人、开证申请人、信用证金额、有效期限。 二.汇票中的出票人、付款人、汇票期限、出票条款。 三.货运单据中的商业发票、提单、其它单据。 四.货物描述中的货名、数量、单价。 五.运输条款中的装货港、卸货港或目的地、装运期限、可否分批装运、可否转运。 六.保兑、保付条款 七.开证行对议付行的指示条款、议付金额背书条款、索汇方法、寄单方法。 (插一张流程图)流程六.

信用证题目及答案

信用证题目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的答案只能选择一个,多选不得分) 1.根据《UCP600》的规定,开证行的合理审单时间是收到单据次日起的(A)个工作日之内。 A.5 B.6 C.7 D.8 2.“单单一致”的纵审时,以(B)为中心。 A 保险单 B 商业发票C.海运提单D.装箱单 3.下列哪项不属于“正确”制单要求的“三相符”?(B) A.单据与信用证相符B.单据与货物相符 C.单据与单据相符D.单据与贸易合同相符 4.当L/C 规定INVOICE TO BE MADE IN THE NAME OF ABC…,应理解为(D)。A.一般写成××(中间商)FOR ACCOUNT OF ABC(实际购货方,真正的付款人)B.将受益人ABC 作为发票的抬头人 C.议付行ABC 作发票的抬头 D.将ABC 作为发票的抬头人 5.根据联合国设计推荐使用的用英文字母表示的货币代码,如下表示不正确的是(C) A.CNY89.00 B.GBP89.00 C.RMB89.00 D.USD89.00 6.在托收项下,单据的缮制通常以(C)为依据。A.信用证B.发票 C.合同D.提单 7.一份信用证规定有效期为2008 年11 月15 日,装运期为2008 年10 月,未规定装运日后交单的特定期限,实际装运货物的日期是2008 年10 月10 日。根据《UCP600》规定,受益人应在(B)前向银行交单。 A.2008 年11 月15 日B.2008 年10 月31 日 C.2008 年10 月15 日D.2008 年10 月25 日 8.信用证支付方式下,银行处理单据时不负责审核(C)。

信用证支付货款的程序

信用证支付货款的程序 (1)由买卖双方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以信用证方式结算,这是买方据以开 证的基础和前提。 (2)买方向其所在地银行提出申请书,要求银行(开证行)按申请书的 内容,向卖方(受益人)开出信用证。买方在申请开证时,一样需交纳相当 于信用证金额一定百分比的押金或提供一定的保证,并按信用证的种类交纳 与开证有关的费用。目前,有些银行对其属下的企业,或是与其有紧密关系, 而资本雄厚的往来企业,往往可提供一定的信用限额,在此限度内,申请开 证的企业可兔交押金。 (3)开证行按申请书内容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并通过其在卖 方所在地的代理行或往来行,将信用证通知卖方。 (4)卖方在发运物资时,取得装运单据及信用证要求的其他必备单据后,按信用证规定向其所在地银行(能够是上述通知行,也能够是其他银行, 一样是出口人的往来行)议付货款。 (5)议付行议付后即在信用证背面批销议付或议付金额,并将单据寄开 证行索偿。 (6)开证行在审查单据无误,符合信用证规定后,偿还议付行付出的款 项,同时通知买方付款赎单。 (7)买方向开证行付款赎单,凭单提货。

从上述信用证的内容和做法,能够看出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这是它 同汇付和托收的全然区不,在信用证的条件下,银行按照买方的申请书,通 过信用证上的保证条款向卖方提出付款保证。如此,银行就不再像托收那样, 只是同意卖方的托付代收跟单汇票,对能否收到货款概不负责。在信用证业 务中,银行处于第一付款人的地位,只要卖方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的条件, 银行就不得无理拒付。因此,只有在银行倒闭或丧失支付能力时,出口人才 能够转向进口人要求偿付货款,这就清晰地讲明,原先由商人承担付款责任 的商业信用已由银行承担付款责任的银行信用所代替。然而由于进口人在信 用证条件下还要负付款的最后责任,因此,更明确他讲,信用证是用银行信 用来保证商业信用。 由于银行信用一样比商业信用可靠,在采纳信用证付款的条件下,一样 讲来出口人只要在装运前收到信用证,收到货款就有了保证。这就在专门大程 度上解除了卖方在托收条件下对能否收到货款所存在的疑虑,从而对扩大贸 易额、进展新客户、新地区的贸易提供了可能。然而,银行信用也不是绝对 可靠他,在经济危机和金融货币危机的突击下,资本主义国家的银行依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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