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药管理制度23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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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一、护士必须严格根据医嘱及时准确给药,不得擅自更改,对有疑问的医嘱,应了解清楚后方可给药,避免盲目执行。

二、了解患者病情及治疗目的,熟悉各种常用药物的性能、用法、用量及副作用,向患者进行药物知识的介绍。

三、严格执行三查九对制度。

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

九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用法、时间、有效期和过敏史。

四、做治疗前,护士要洗手、戴口罩,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五、给药前要询问患者有无药物过敏史(需要时作过敏试验),并向患者解释以取得合作。用药后要注意观察

药物反应及治疗效果,如有不良反应要及时报告医师,并做好记录。

六、用药时要检查药物有效期及有无变质。静脉输液时要检查瓶盖有无松动、瓶口有无裂缝、液体有无沉淀及絮状物等。多种药物联合应用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七、安全正确用药,合理掌握给药时间、方法,药物要做到现配现用,避免久置引起药物污染或药效降低。

八、注射药物须两人核对;静脉用药应在药瓶上注明患者姓名、床号、药名、剂量、用法、时间和频次,执行者核对后方可应用于患者并在执行单上签名。

九、口服药按时发放给患者,确保服药到口。口服药杯定期清洗消毒备用。

十、如发现给药错误,责任护士立即报告主管医师、护士长,向患者做好解释工作,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护士长须在24小时内电话上报护理部,一周内组织全科护理人员进行讨论,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明确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上交护理部。

十一、对易发生过敏的药物或特殊用药应密切观察,如有过敏、中毒反应立即停止用药,并报告医师,做好记录、封存及检验等工作。

十二、应用输液泵、微量泵或化疗药物时,应及时巡视、密切观察用药效果和不良反应,确保用药安全。

十三、定时巡视病房,根据病情和药物性质调整输液滴速,观察有无发热、皮疹、恶心、呕吐等不良反应,发现异常及时通知医师进行处理。

十四、做好患者的用药指导,使其了解药物的一般作用和不良反应,指导正确用药。

十五、凡住院患者治疗需要的药品均由药学部门供应,一般不得使用患者自带药品。确需使用应符合规定。

十六、病人给药时间管理细则

(一)长期医嘱的给药应在规定时间前后2小时内完成,后一次给药时间按相应时间间隔调整,不能按时

给药的以给药错误处理。如特殊情况(手术、检查等)延误给药,待医师评估后,方可用药;如不能使用,应由医师在临时医嘱单上开具停用医嘱。

(二)根据医嘱需准点给药(如每4小时给药、每6小时给药、每8小时给药等)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给药。

(三)特殊用药遵具体医嘱执行。

(四)紧急抢救医嘱给药:开医嘱后即刻给药。

(五)口服给药

1.原则上当天常规医嘱,下午(中午)给药。如有特殊情况,应由医师在医嘱单上加开临时医嘱(st)。

2.每日一次给药(qd)给药时间为:8:00。相同药物与次日的给药时间应间隔12-24小时。

3.每日二次给药(bid)给药时间为:8:00、16:00。相同药物每日每次给药时间应间隔6-12小时。

4.每日三次给药(tid)给药时间为:8:00、12:00、16:00。相同药物每日每次给药时间应间隔4-6小时。

5.每日四次给药(qid)给药时间为:8:00、12:00、16:00、20:00。相同药物每日每次给药时间应间隔3-6小时。

6.一般临时医嘱(st):在医师开具医嘱后2小时内执行。

(六)静脉给药

1.首次给药时间:原则上在医师开具医嘱后2小时内执行。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如有多组静脉输液,根据轻重缓急,按序使用。

2.每日一次给药(qd)给药时间为8:00:相同药物与次日给药时间应间隔在12-24小时。

3.每日二次给药(bid)给药时间为8:00、16:00。相同药物每日每次给药时间应间隔在6-12小时。下午一点后开具的bid医嘱当天默认为给药一次,如需两次给药,应由医师在医嘱单上加开临时医嘱(st)。

4.特殊药物如甘露醇等需准点使用的药物,给药时间不超过30分钟。

5.一般临时医嘱:在医师开具医嘱后2小时内执行。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如有多组静脉输液,根据轻重缓急,按序使用。

(七)肌内、皮下给药

1.原则上当天常规医嘱,上午(或下午)给药。如有特殊情况,应由医师在医嘱单上加开临时医嘱(st)。

2.每日一次给药(qd)给药时间为8:00。相同药物与次日给药时间应间隔在12-24小时。

3.每日二次给药(bid)给药时间为8:00、16:00。相同药物每日每次给药时间应间隔在6-12小时。

4.一般临时医嘱(st):在医师开具医嘱后2小时内执行。

(八)其他给药

1.膀胱冲洗

(1)每日一次给药(qd)给药时间为8:00。相同的药物与次日的给药时间间隔在12-24小时。

(2)每日二次给药(bid)给药时间为8:00、16:00。相同的药物每日每次的给药时间间隔在6-12小

时。

2.雾化吸入

(1)每日一次给药(qd)给药时间为8:00。相同的药物与次日的给药时间间隔在12-24小时。

(2)每日二次给药(bid)给药时间为8:00、16:00。相同的药物每日每次的给药时间间隔在6-12小时。

(3)其它途径给药时间按医嘱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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