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药相关管理制度
医院门诊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1. 医院成立门诊安全用药管理小组,负责全院门诊安全用药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2. 门诊安全用药管理小组由药剂科、医务科、护理部等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门诊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三、药品管理1. 门诊药房应严格执行药品采购、验收、储存、调配、发药等环节的管理制度。
2. 门诊药房应配备充足、合格的药品,确保患者用药需求。
3. 门诊药房应定期对药品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门诊药房应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及时上报不良反应信息。
四、医师用药管理1. 医师在开具处方时,应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合理选用药品。
2. 医师应详细询问患者病史、过敏史、药物使用史,根据病情需要开具处方。
3. 医师开具处方时,应注明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疗程等。
4. 医师不得开具无适应症、无禁忌症、无指征的处方。
五、患者用药管理1. 患者在就诊时,应主动告知医师自身病史、过敏史、药物使用史等。
2. 患者应按照医师的处方用药,不得擅自更改药物剂量、用法。
3. 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如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向医师反映。
4. 患者应了解药品的储存条件、有效期等信息,确保药品质量。
六、教育培训1. 医院应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安全用药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安全用药意识和技能。
2. 医院应加强对患者的用药教育,提高患者自我管理能力。
七、监督检查1. 门诊安全用药管理小组应定期对门诊药房、医师、患者用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门诊安全用药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门诊安全用药管理小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安全用药相关管理制度

安全用药相关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提高用药效果,预防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医疗机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本医疗机构应设立药品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药品管理制度,监督药品采购、储存、调配、使用等环节的执行情况,并对药品质量安全负责。
药品管理委员会由医务科、药剂科、护理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三、药品采购管理1. 药品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采购政策执行,选择合法、合规的药品供应商,并与其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2. 药品采购应遵循“质量第一,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确保药品质量和购进的合法性。
3. 药品采购应执行新药遴选程序,对新上市药品进行充分评估,确保其安全性和有效性。
四、药品储存管理1. 药品应按照药品性能和储存条件要求,实行分区、分类管理,确保药品质量。
2. 药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虫、防鼠、防污染的环境中,并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3. 药品应按照效期进行管理,及时处理过期、变质、失效的药品,防止药品过期或变质导致的用药安全风险。
五、药品调配管理1. 药品调配应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制度,确保药品与处方相符,避免用药错误。
2. 药品调配应遵循“安全、有效、合理”的原则,根据患者病情和药品特性,合理选用药品。
3. 药品调配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药师或护士进行,确保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
六、药品使用管理1. 药品使用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和临床指南执行,遵循个体化用药原则,确保用药效果。
2. 药品使用应遵循用药禁忌和相互作用原则,避免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
3. 药品使用应定期进行疗效评估,及时调整用药方案,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1. 本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设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的收集、记录、报告和分析工作。
2.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应定期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汇总和分析,及时采取措施预防和控制不良反应的发生。
医院用药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用药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调配、使用、报废等环节。
第三条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对药品使用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医院各相关部门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药品管理相关规定,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二章药品采购管理第五条医院药品采购应遵循质量第一、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从具有合法资格的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经营企业采购药品。
第六条药品采购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药品专业知识,熟悉药品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药品采购程序。
第七条医院应建立药品采购管理制度,明确药品采购的审批流程、采购方式、采购价格、采购合同等内容。
第三章药品储存管理第八条医院应根据药品的储存条件要求,设置相应的药品储存场所,确保药品质量。
第九条药品储存场所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避光、防潮、防虫、防鼠、防盗等设施,保持环境整洁。
第十条医院应建立药品储存管理制度,明确药品入库、出库、养护、盘点、报废等环节的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医院应建立药品调配管理制度,明确药品调配的审批流程、调配方式、调配数量等内容。
第十二条药品调配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药品专业知识,熟悉药品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药品调配程序。
第十三条医院应建立药品调配记录制度,详细记录药品的调配日期、患者信息、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内容。
第五章药品使用管理第十四条医院应建立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药品使用的审批流程、使用方式、使用剂量等内容。
第十五条医生应根据患者病情,合理选用药品,遵守药品使用规定,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十六条护士应按照医嘱,正确执行药品给药,遵守药品使用规定,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十七条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对药品采购、储存、保管、调配、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药品安全管理制度药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6篇)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
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店铺精心整理的药品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药品安全管理制度篇1为了进一步配合医院管理年活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根据中国医院协会患者安全目标主要措施,结合本院药品购销、管理、使用等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以促进我院药品管理和药品使用安全的持续改进。
1、药品采购、保管、存放应符合相关制度规程。
(1)药剂科负责全院所有用药的采购和供应。
采购药品应由药库保管员每月根据药品库存数量和使用情况提出采购申请,由采购员严格按招标采购中标目录采购计划并上报院药事委员会审核后,由采购员按计划挂网采购;药品入库前质量管理员应按《药品质量验收管理制度》仔细验收,检查品种、规格、批号、效期、供货商、生产商、数量是否与要求相符,如有不符应作退货处理。
(2)药品严格实行“五专”管理;毒剧药品、中止妊娠药品和贵重药品应符合相关管理规范和登记制度,专柜加锁,帐物相符。
(3)不同剂型药品须严格分区放置,不同剂型区域或货柜(架)上应悬挂醒目标示;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驰剂及细胞毒化等高危药品必须单独存放在专门区域或专用药柜(架),并在该区域或该药柜(架)醒目位置悬挂标示牌;一般按剂型分区存放的药品用绿底白字标示剂型,高危药品区用白底黑字并加黑框标明“高危药品”。
(4)对所有药品应严格按照《药品效期管理制度》加强效期管理,做到先进先出;落实近效期挂牌警示制度。
各药房、药库及各病房在摆放堆码药品时,应将效期较近的药品放在易于拿取的外侧;每个月至少两次检查所有在库或在架药品的效期,各药房效期在三个月内的、库房效期在六个月内的应挂“近效期”警示牌,并记录;库房内存货效期在三个月内的药品,应视药品使用情况安排退货事宜;各病房到期药品应及时报废处理,并做好销毁记录。
(5)落实《药品养护的管理制度》,严格控制药品存放条件,严格按国家批准的药品说明书所列贮存条件存放,严防药品破损、霉变、失效,药品报损率<3‰。
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安全用药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用药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范围内所有药品的采购、储存、配送、使用、监测和评价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本院药事管理组织为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全院安全用药工作。
第四条安全用药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合规、科学、合理、安全的原则,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二、药品采购与储存第五条药品采购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药品采购政策,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供应。
第六条药品采购过程中,应当认真审核药品的合法性、有效性、安全性、适用性等因素,不得采购假冒伪劣、过期、变质、淘汰或被禁止使用的药品。
第七条药品储存应当严格执行药品储存管理制度,根据药品的性质和储存要求,选择适宜的储存设施和条件,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药品储存过程中,应当定期检查药品的储存条件,确保药品在适宜的环境中储存,防止药品的污染、损坏、变质或其他不良事件的发生。
三、药品配送与使用第九条药品配送应当严格执行药品配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在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药品配送过程中,应当遵守药品的运输要求,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药品的污染、损坏、变质或其他不良事件的发生。
第十一条药品使用应当严格执行药品使用规定,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和有效性。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在开具处方、调配药品、给药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药品的适应症、禁忌症、剂量、用法、用量等要求,不得滥用、误用或超量使用药品。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在给药过程中,应当密切关注患者的病情变化和药物反应,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不良事件的发生。
四、药品监测与评价第十四条药品监测应当严格执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及时发现和报告药品不良反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第十五条药品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药品评价制度,定期对药品的疗效、安全性、经济性等进行评价,为药品的合理使用提供依据。
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药品安全管理制度药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5篇)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药品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药品安全管理制度篇11、要遵循既有利于教学,又要保证安全的原则,管好用好化学药品,加强危险药品管理和使用的安全教育。
2、危险药品要存放在专用橱内,在存放专用橱的储藏室;有阴凉、通风、防潮、避光等条件;有防火防盗安全设施;实行专专人管理制度。
3、不同性质,互相会发生化学作用的危险药品要隔开存放。
4、危险红品容器应封闭,防止漏气、潮解。
见光容易起变化的危险药品应装在深色的玻璃容器或避光的容器里,对危险药品包装和药品质量要定期检查。
5、要加强对火源的管理。
危险药品储藏室周围及内部严禁火源。
6、危险药品要有可靠的懂得危险药品管理知识的人员管理。
7、化学药品容器都要有标签,并涂蜡保护;对分装的药品在容器标签上要注明名称、规格、浓度;无标签药品,不难擅自乱扔、乱倒,必须请化学老师经化学处理后方可处置。
8、管理人员要建立危险药品(化学药品)各类账册,药品购进后,及时验收、记账,使用后及时消账,掌握药品的消耗和库存数量。
药品安全管理制度篇2一、药品采购、管理制度1、园内药品必须专人负责保管,购入或使用手续齐全,帐目要清楚、准确无误。
2、定期做好药品的盘点工作,统计上报财会,以便进行测算药费,进行收费。
3、对药品不同剂型应分别存放,口服药和外用药必须分开存放,剧毒药必须按规定保管。
4、保健室的药品要妥善保管,教师及幼儿领药服药时要登记。
保健医生随时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及安全性。
对过期药品要严格销毁处理。
5、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医疗器械按期常规消毒。
二、幼儿药品保管、服用制度1、幼儿药品应由保健室妥善保管,严格与食用药品分开,必须由专人保管,严禁放在班上。
医院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医院安全用药管理制度第一篇:医院安全用药管理制度安全用药管理制度1、遵医嘱及时准确用药。
2、用药要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准确掌握给药剂量、浓度、方法和时间。
必要时病人(或家属)参与确认。
3、口服药做到看服到口,及时收回空药杯。
4、注射药物须两人核对;静脉用药应在药瓶上注明病人姓名、床号、药物名称和剂量,注明加药者姓名和时间,由另外一名护士核对并签名后方可应用于病人。
第二篇:医院用药管理制度医院用药管理制度一、总则(一)医院用药管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
(二)本院药事管理组织为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按其章程、职责和工作制度行使职能。
(三)本制度包括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管理、新药申请程序、药品供应管理和药品价格管理、处方和医嘱管理、给药管理、用药监测。
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管理(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院用药实际,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定、批准本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并按照新药引进和药品淘汰有关规定定期增减目录。
(二)药剂科负责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的编制,并根据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决定及时增减基本用药供应目录中的药物品种。
(三)药学部门采购和配备的药品应与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中药品相一致。
(四)如果医疗急救、突发事件或特殊需要使用基本用药供应目录以外的一次性购入的药品,临床医师申请填写〃临时用药申请表〃,经临床科主任签字,药剂科主任、采购中心主任审批。
必要时经主管院长批准,由采购中心按申请表的申请量购买。
每季度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备案。
(五)药剂科负责定期编写医院药品处方集,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在医院内使用。
(六)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对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和全院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安全用药相关管理制度(3篇)

安全用药相关管理制度安全用药是一个动态过程,包括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调配、使用等一系列环节。
为加强药品管理,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医院管理年服务理念,促进临床合理用药,避免药源性疾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我院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1.科学、规范我院药事管理工作。
药事工作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要将医、药、护三个方面有机的结合起来,建立医师—药师—护士、药库—药房—病区的立方体空间体系,建立药剂科与医务科、护理部等管理部门的沟通机制,制定包括药品采购、储存保管、调配及使用等每一个环节的相关管理制度。
全面保证用药安全。
2.执行《药品采购管理制度》和《新药采用管理制度》,执行“新药遴选程序”,坚持“质量第一,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确保药品质量和购进的合法性。
3.执行《药品储存、保管管理制度》、《效期药品管理制度》、《高危药品管理制度》、《相似药品管理制度》等,遵守药品储存管理规范,执行各项工作程序,按照药品性能,对药品实行分区、分类管理。
对高危药品做好醒目标示,避免差错事故的发生。
根据药品储存条件的要求,将药品分别存放于常温环境(0-30℃)、阴凉环境(≦20℃)、冷柜(2-10℃)中,并保持相对温度达标。
4.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保持合理库存。
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药库、药房要做到“五专”。
5.医师要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请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并使用级药品通用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
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6.医师必须尊重患者对应用药物进行预防、诊断和治疗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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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药相关管理制度
安全用药是一个动态过程,包括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调配、使用等一系列环节。
为加强药品管理,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医院管理年服务理念,促进临床合理用药,避免药源性疾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我院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1.科学、规范我院药事管理工作。
药事工作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要将医、药、护三个方面有机的结合起来,建立医师药师护士、药库药房病区的立方体空间体系,建立药剂科与医务科、护理部等管理部门的沟通机制,制定包括药品采购、储存保管、调配及使用等每一个环节的相关管理制度。
全面保证用药安全。
2.执行《药品采购管理制度》和《新药采用管理制度》,执行新药遴选程序,坚持质量第一,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确保药品质量和购进的合法性。
3.执行《药品储存、保管管理制度》、《效期药品管理制度》、《高危药品管理制度》、《相似药品管理制度》等,遵守药品储存管理规范,执行各项工作程序,按照药品性能,对药品实行分区、分类管理。
对高危药品做好醒目标示,避免差
错事故的发生。
根据药品储存条件的要求,将药品分别存放于常温环境(0~30℃)、阴凉环境(≦20℃)、冷柜(2~10℃)中,并保持相对温度达标。
4.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保持合理库存。
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药库、药房要做到五专。
5.医师要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请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并使用级药品通用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
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6.医师必须尊重患者对应用药物进行预防、诊断和治疗的知情权。
医务人员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在做好观察记录的同时,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
7.药师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和《处方管理制度》,认真审查和核对,必须做到四查十对,确保发现药品的准确、无误。
并进行安全用药指导。
8.按照《药师对违反治疗原则的处方或医嘱拒绝调配的制度》,对有配伍禁忌、超剂量等严重不合理处方,应拒绝调配,以保证药品安全。
9.药师应利用自己所掌握的药学知识和药品信息,承接医师、护士、患者及公众对药物治疗和合理用药的咨询服务。
执行《用药咨询制度》。
10.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除医方责任外,不得退换。
11.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保健工作模式,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临床药师要深入临床科室,积极参加查房、会诊和病例讨论等工作,合理用药,提高用药水平,确保病人用药安全有效。
12.加强护士执行医嘱时的管理,严格执行医嘱,执行《输注药物安全管理制度》及相关规程,保证用药安全。
13.所有医务人员均有责任监测和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事件。
根据《重点药物观察制度》、《用药后观察制度》、《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有关程序,对临床所使用的药品进行不良反应监测。
一经发现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要执行《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处理程序》,立即逐级报告,并进行详细记录、调查,按要求填写报告表。
同时开展医疗救护、将药害降到最低。
14.各药库、药房药品安全管理责任人及其负责人;各病房用药安全责任人为科主任及护士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