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xxxxx公司企业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2xxxxx 发布 201xxxx15实施

xxxxxxx公司发布

目次

前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管理机构职责 (1)

5 登记和备案 (2)

6 人员培训与应急救援 (2)

7 监督管理 (2)

前言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做好本厂重大危险源的评估与安全管理工作,预防事故发生,保护企业的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4)以及华电集团《发电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指导意见》(中国华电生[2007]840号),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标准由xxxxxxx公司标委会提出

本标准由xxxxxxx公司安全监察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部门:安全监察部

本标准主要修订人:xxx

本标准审核人:xxx

本标准审定人:xxx

本标准批准人:xxx

本标准委托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明确了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机构职责、登记和备案、人员培训与应急救援以及监督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

2.2 《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4)

2.3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

2.4 华电集团《发电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指导意见》(中国华电生[2007]840号)

3 术语和定义

3.1 本制度所指重大危险源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4)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3.2 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品,且危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场所和设施)。

3.3 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14)的规定,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文件规定,我厂所属设备不属于申报登记范围内(附件1)。

4 管理机构职责

4.1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4.1.1 对公司所属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工作行使领导小组职责。

4.1.2 指挥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2 安全监察部职责

4.2.1 组织所属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公司的规章制度;结合每年安规教育活动开展培训工作。

4.2.2 对存在的问题上报安全生产委员会,并限期整改。

4.2.3 每年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组织完善本厂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落实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2.4 协助或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3 生产技术部职责

4.3.1 对公司所属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预测、预警、预案及相关制度修定提供技术支持。

4.3.2 协助或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3.3 负责对重大危险源所属设备下达检修标准、非标、技改项目计划。

4.3.4 协助或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4检修部职责

4.4.1 负责公司存在重大危险源场所和设施的日常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报安全监察部。

4.4.2 协助或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4.3 负责本厂存在重大危险源场所和设施的小修及日常维护工作。

5 登记和备案

5.1每年公司结合年度安全性评价自查评工作,由安全监察部牵头组织各生产车间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工作,以确认本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危险源。

5.2对公司已经确认的重大危险源,每年由安全监察部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公司将汇总通报并下达限期整改。

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重点为: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重大危险源设备维修保养和检测情况、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严重程度、重大危险源等级、安全对策措施、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

5.3对公司新设立或者新构成的重大危险源,应及时按规定填写重大危险源申报表,由安全监察部向沙县安监局备案,并上报福建分公司。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及时报告注销。

6 人员培训与应急救援

6.1对涉及重大危险源运行、检修、维护及监督管理的人员,结合年度安全教育工作安排,由安全监察部组织以下内容的培训:

6.1.1 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6.1.2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6.1.3 紧急救护法培训及考试;

6.1.4 危险化学品管理及使用(培训对象:检修部电气班、机械班、检修部管理人员、仓管员);

6.1.5 特种作业人员专项安全培训;

6.1.6 结合年度应急预案演练,在演练前对生产人员进行紧急应急救援等安全知识的培训。

7 监督管理

7.1 公司对重大危险源实行二级管理。安全监察部为重大危险源的监督部门,各部门为所属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责任部门,对每个重大危险源要采取专业管理与重点监督相结合的方法,责任到人,做到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