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试卷及答案

教育法试卷及答案
教育法试卷及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考试试题

学校: 姓名:

一、 填空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于 年 月 日第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 次会议通过,自 月 日起施行。

、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 、 、 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治、国防、民族团结的教育。

、教育活动必须符合 利益,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

汉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 和 。

、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 管理。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 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学校、教师可以对 提供家庭教育辅导。

、国家建立以 为主、 为辅的体制,逐步增加对教育的投入,保证国家举办的学校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

、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经费支出,按照 和 相统一的原则,在财政预算中单独列项。

、税务机关依法足额征收 ,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主要用于实施义务教育。

、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坚持 、 、 的原则,不得违反中国法律,不得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 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

二、判断题(正确的划∨,错误的划×)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民办学校,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教育机会。( )

、高等教育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 )

、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十二年制义务教育。( ) 、国家教育考试由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 ) 、按照国家规定具有接受扫除文盲教育能力的公民,应当接受扫除文盲的教育。( )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民办教育除外。( )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所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 )

、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

、学校应当为未成年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除外。( )

、受教育者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 、受教育者有遵守法律、法规的义务。( )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受教育提供必要条件。( )

、国家鼓励境内、境外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资助学。( )

、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评估制度。( )三、简答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什么时间修订的?

十六大提出的新教育方针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一、 填空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于 年 月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 月 日起施行。

、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 理想,道德,纪律,法治,国防,民族团结的教育。

、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

汉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和规范字。

、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学校、教师可以对学生家长提供家庭教育辅导。

、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逐步增加对教育的投入,保证国家举办的学校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

、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经费支出,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在财政预算中单独列项。

、税务机关依法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主要用于实施义务教育 。

、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坚持 独立自主,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不得违反中国法律,不得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二、判断题(正确的划∨,错误的划×)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民办学校,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教育机会。(∨)

、高等教育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

、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十二年制义务教育。(×)

、国家教育考试由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

、按照国家规定具有接受扫除文盲教育能力的公民,应当接受扫除文盲的教育。(∨)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民办教育除外。(×)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所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

、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学校应当为未成年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除外。(×) 、受教育者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受教育者有遵守法律、法规的义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受教育提供必要条件。(∨)

、国家鼓励境内、境外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资助学。(∨)

、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评估制度。(∨)

三、简答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什么时间修订的?

答: 年 月 日修定。

十六大提出的新教育方针是什么?

答:新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教育法测试题及答案

教育法测试题 一、填空题(每题3分,共30分) 1、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2、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3、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 4、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具备法人条件的,自批准设立或者登记注册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 5、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逐步增加对教育的投入,保证国家举办的学校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 6、税务机关依法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主要用于实施(义务教育)。 7、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部门必须把学校的基本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学校的基本建设用地及所需物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优先、优惠政策。 8、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考试无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二、简答题(每题25分,共50分) 1、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是? 答:(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合格的教师; (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2、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答:(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依法接受监督。

职业教育法学专业论文

职业教育法学专业论文 我国的法学终身教育具有多层次性,主要包括法律高职教育、本 科教育和研究生院(管理学包括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教育等。 那么,我国法学职业教育体系也应该具有多层次性。 1、加强外语系高职教育 我国现有的法学专科教育主要包括法律事务、司法助理、民事执 行等,以法律事务专业领域为主。目前法律事务专业的课程设置、课 程内容和手段几乎手段照办法学本科的教学模式,并没有形成不同于 本科教育的教育工作法学高职教育自身的基本特征与优势。在我国本 科教育转型职业教育的新形势下,加强法学专业高职教育以适应我国 对应用型、技能型法律职业人才的需求。具体措施如下: (1)明确法学专业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教育部《关于以就业为导 向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准确地提出了高等职业教育 的培养目标:“高等职业教育必须以服务须要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下得去、留 得住、用得上’、实践能力强、品行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高技能人才”。我国韦泽利斯县法学专业高职教育的目标可以表述为:培养具 备必需的法律理论知识、综合实务操作能力(电脑速记、文书写作、 现代办公技能等)、死板的逻辑思维能力、较强的语言表达专业知识、良好的人际协调能力和较高职业素养的应用型和辅助型人才。 (2)用先进的职业教育改革理念培养高职法律人才这种先进职业 教育改革典范就是对课程进行“项目化”改造,即以学生为主体、以 投资项目任务为载体、突出能力目标。项目投资化改造的特色与优势 主要有主要就以下三点:第一,项目化改造突出能力目标。每门法学 课程都可以二百五十有多种目标:知识目标、能力目标、素质目标等,职业教育必须敏锐度突出其中的控制能力目标。能力目标通常表述为:通过完成×××(具体任务),学生能运用×××(知识),根据 ×××(标准),能做×××(一般性的或某类型的事情)。第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题

重庆2010年教师考试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 发布人:圣才学习网 发布日期:2010-3-15 1、小学生武某上课时,起立回答问题,后排的同学陈某用脚将武某的椅子移开,结果武某重重地坐到了地上。武某当时身体没有任何异样,老师也只批评了陈某几句,就继续上课。可是三天后,武某感到腿脚发麻,后来发展为没办法正常坐着上课。父母将她送往医院诊断,经检查为尾椎受挫伤,导致下半身麻痹,需要长期治疗。对这起事故,谁应该担负责任? 学生陈某负主要责任,由其监护人负责赔偿。学校负有管理失职责任,负次要责任,应进行相应赔偿。 2、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3名十四至十六周岁少年抢劫一案前,将开庭时间、地点、被告人姓名等进行公告并允许公民旁听。这种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不符合。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3、小学生张某因为没有按时完成作业,被任课老师罚站一节课,老师这样做可以吗? 不可以,教师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儿童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 4、两名中学生星期天在居民区空地上踢足球,在争球时,不慎将球踢到邻居阳台上,不仅造成阳台玻璃破碎,而且使阳台一名儿童被玻璃划伤。问:邻居财产损失及人身被伤害的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 由两名学生的家长(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有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5、某电视台在新闻节目中这样报道:"今天上午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入室盗窃案,2 名犯罪嫌疑人是我市南山中学初三年级学生李××、赵××并将2人接受警察讯问的正面图像一同播放。电视新闻这样报道可以吗? 不可以。根据《预法》规定对未成年人罪犯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姓名、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6、某中学高一年级2名学生因盗窃一辆摩托车而被刑事拘留,学校因此立即作出取消这2名学生学籍的处分决定,学校的处分决定正确吗? 不正确,对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在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以前,不得取消其学籍。 7、小明(13岁)在父母离婚后,跟随母亲一起生活,其父对小明仍有教育义务吗?为什么? 有,父母不得因离异而不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 8、初二学生郭某偷了同学的饭菜票被发现,在以后的学校、班级活动中,郭某虽有心参加,都被班主任拒之门外,郭某数学成绩是班级最好的,省是数学竞赛,郭某报名参加,且取得全校选拔赛第一名,但学校以郭某有过偷窃的不良行为,不让郭某代表学校参加竞赛。请问学校的做法合法吗?为什么? 不合法。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不得歧视。

义务教育法教案

学习《教育法》教案

教学内容 日本发展历史经验:日本在明治维新时期,经济发展水平远远落后于欧美工业国,在经济比较困难的条件下,他们于1872年颁布了第一个新学制,开始普 及义务教育,近100年来,国豕的教育一直走在经济发展的前面。即使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日本在经济处于全面朋溃的年月,也没有忽视教育优先的冋题。如今, 日本后来居上,经济实力仅次于美国。从20世纪初到70年代,就工业生产的增长 而言,美国、意大利分别增长了14倍和17倍,而日本则超过了150倍。日本经济 的“起飞期”是在本世纪50年代末,而日本教育的“飞跃期”是却在1885~1897 年间,早于经济起飞70多年。 四、我国义务教育的涵义、特点和意义 1含义 “义务教育,是依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都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2、特点 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国家性的特点。 3、我国实施义务教育的意义 (1)实施义务教育,是强国富民,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决策。(2)实施义务教育,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需要,是各类专门人才成长的奠基工程。(3)实施义务教育,是提高民族素质的需要,是提高国民素质的奠基工程。 五、我国义务教育法的基本内容 (一)义务教育的目的 目的:为了发展基础教育,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 设(第一条)。 (二)义务教育的步骤 “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实施初等义务教育;第二阶段,在实施初等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实施初级中等义务教育。” (三)义务教育的制度 1?年限:“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第二条) 2?义务教育的阶段和学制 阶段:“义务教育可以分为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在普及初等教育的基础上普及初级中等教育。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的学制,由国务院教

2020年教育部:《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已起草完成

2020年教育部:《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已起草完成 中青在线北京2月24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王亦君) 在今天下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教育部部 长袁贵仁受国务院委托,作国务院关于落实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报告 和审议意见的报告。袁贵仁说,教育部已完成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起 草工作,正在征求各地、部门、行业企业等意见。 2020年上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展开了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 2020年6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德江委员长代表执法检查组所作的关于检查职业教育法实施情况的 报告。6月30日,张德江委员长主持专题询问,刘延东副总理率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资委等部门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11月5日,陈竺副 委员长和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听取了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落实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的报告。 袁贵仁说,收到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后,国务院批转教育部,要求会同相关部门认真予以落实。半年多来,通过努力,执法检查报 告和审议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都启动了相关工作,多数取得了 新进展。也有一些问题,涉及体制机制改革,正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 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在制订和实施“十三五”规划的进程中,进一步 制订配套政策、推动解决。 袁贵仁说,当前我国职业教育仍是教育领域的薄弱环节,总体发 展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还很不适合,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较 大差别。对照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提出的问题,在以下几个方面 进展仍然较慢、成效还不明显:一是对职业教育的理解还不到位。社 会对职业教育和职业院校毕业生仍然存有偏见,一些用人单位存有以 学历为门槛歧视职业院校毕业生现象,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 遇有待提升,家长们主动选择子女上职业学校积极性也不高。

职业教育法试题及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试题) 一、填空题(每空3分共60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于 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自1996年9月1日起施行。 2、行业组织和企业、事业组织应当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 3、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 4、职业培训分别由相应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学校实施。 5、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克扣职业教育的经费。 6、企业应当承担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准备录用的人员进行职业教育的费用。 7、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举办企业和从事社会服务的收入应当主要用于发展职业教育。 8、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可以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有特殊技能的人员和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担任兼职教师。 9、职业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劳动就业的重要途径。 10、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发展职业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二、判断题(每题2分共20分) √ 1、公民有依法接受职业教育的权力。() √ 2、国家实行劳动者在就业前或者上岗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制度。()× 3、企业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准备录用的人员实施职业教育。() √ 4、学历证书、培训证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作为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毕业生、结业生从业的凭证。() √ 5、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开征的用于教育的地方附加费,可以专项或者安排一定比例用于职业教育。() × 6、国家不支持金融机构运用信贷手段,扶持发展职业教育。() × 7、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接纳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学生和教师实习;对上岗实习的,不给予劳动报酬。()

《九年义务教育法》解读

《九年义务教育法》解读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6月29日通过,于2006年9月1日正式施行。新法共分8章63条,与1986年的旧法相比,法规条文在数量上是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3倍多,在内容上基本建立起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第一章总则部分对《义务教育法》的立法目的、立法依据、重要概念、基本原则做了基本的法律规定,然后分“第二章学生”、“第三章学校”、“第四章教师”、“第五章教育教学”、“第六章经费保障”、“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分别对义务教育各方面进行了法律规定。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是对旧义务教育法的全面修订和更新,有着本质的区别,在许多方面有重大的突破,将在相当时间内对我国义务教育发展起到规范保障和保驾护航的作用。 一、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把保障受教育者的权利作为立法的根本出发点 受教育权是现代人的基本权利之一,必须予以保障。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教育应当免费,至少在初级和基本阶段应当如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

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2006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第一条明确规定:“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这一规定非常明确提出了义务教育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保障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的素质。立法依据是宪法、教育法。这一规定反映了义务教育法立法的本质。比较而言,1986年义务教育法第一条提出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发展基础教育,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就显得宽泛而不明确。所以,新法体现了《义务教育法》的立法本质。 二、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明确了义务教育的强制性、义务性、免费性、公益性、平等性。 强制性。强制性是义务教育的最典型特征。这种强制,既是对学生而言,也是对国家而言。非义务教育则不是强迫的,而是选择性的,自愿的。2006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特别突出了这种强制性。 2006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第二条第二款:“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这里特别突出了义务教育是所有儿童、少年“必

职业教育法学专业论文

职业教育法学专业论文 我国文化教育的法学教育具有多层次性,主要包括法律高职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生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教育等。 那么,我国法学职业教育体系也应该具有多层次性。 1、加强法学专业高职教育 我国现有犯罪学的法学专科教育主要包括法律事务、司法助理、 民事执行等,以法律事务专业为辅。目前法律事务专业领域的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和手段基本上照办法学本科的教学模式,并没有形成不 同于本科教育法学的高职教育自身的特质与优势。在我国本科教育转 型职业教育的新形势下,应加强法学专业高职教育以适应我国对欧美 国家应用型、技能型法律职业人才篮球员的需求。具体措施如下: (1)明确法学专业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教育部《关于以就业为工 作方案导向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中清晰准确地提出了 阐明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高等职业教育应以服务为宗旨,以就 业为导向,……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实践能力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高技能人才”。我国法学专业高职教育的目标可以表述为:培养具备必需的普 通法理论知识、综合评价实务操作能力(电脑速记、文书写作、现代 办公技能等)、严谨的逻辑思维技能、极佳的语言表达能力、良好的 人际协调能力和较高职业素养的远端应用型和辅助型法律人才。 (2)用先进的职业教育改革理念培养高职人才这种先进的职业教 育改革理念就是对培训课程进行“项目化”改造,即以学生为主体、 以项目任务为载体、突出能力目标。项目化的特色与优势主要有以下 三点:第一,项目化改造突出能力目标。着力点每门法学课程都可以 有多种目标:知识目标、能力目标、素质目标等,职业教育必需突出 其中的能力目标。能力前提条件通常表述为:通过完成×××(具体 任务),学生能运用×××(知识),根据×××(标准),能做 ×××(具体的或某类型的事情)。第二,以项目任务为课程内容的

【精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一、选择题 1、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施行时间为( a )。 A、2006 .9.1 B、2007.1.1 C、2007.9.1 2、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培训和流动,加强对(b)的建设。A、城市学校B、薄弱学校C、农村学校 3、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的规定是(b)。 A、收学费,不收杂费 B、不收学费、杂费 C、不收书本费、杂费 4、义务教育法规定,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社会组织,应当经(c)批准。 A、地市级人民政府 B、县级人民政府 C、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5、凡年满(b )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周岁。 A、5 ,6 B、6 ,7 C、7 ,8 6、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c)。 A、开除 B、批评教育 C、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7、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c ),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A、年龄差异 B、性格差异 C、个体差异 8、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c )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A、体罚 B、体罚、变相体罚 C、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 9、学校应当保证学生的(b )时间,组织开展文化娱乐等课外活动。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为学校开展课外活动提供便利。 A、兴趣小组 B、课外活动 C、自习 10、发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a)。A、引咎辞职B、受到党纪处罚C、追究行政责任11、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c)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A、填鸭式B、题海式C、启发式 12、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a),保障居住分散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A、寄宿制学校B、全日制学校C、小学初中一贯制学校 13、(b)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A、初中B、普通学校C、小学 14、义务教育法规定,学校(b)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A、可以 B、不得 C、应当 15、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为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c)的适龄少年设置专门的学校实施义务教育。 A、违纪 B、违法 C、严重不良行为 16、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c)予以保 障。A、家庭B、学校C、人民政府 17、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b)。A、制度保障B、安全保障C、经费保障 18、特殊教育学校(班)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应当(c)普通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A、低于B、不低于C、高于 19、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c)的平均工资水平。A、工人B、医生C、公务员 20、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c)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A、低于B、不低 于C、高于 二、填空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题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二、填空题 1.义务教育依据“法律规定”;具有__强制__性、免费性、__普遍__性。 2.学生的年龄在12-15岁之间;处于少年期;是人生理发育的第__二__个高峰期。 3.布卢姆认为;完整的教育目标分类包括三个主要领域:一是__认知__的;二是_情感___的;三是动作技能的。 4.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是我国教育目的的__根本特点__;要求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的教育__质量标准__。 5.教学是学校的_中心_工作;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现教育目的的_基本途径。 6. 理想信念是道德之本,___教育观念__是师德之魂。 7.学生的生命健康权受到侵害主要是由教师体罚、_变相体罚__和不作为侵权行为造成的。 8._ 平等、民主、合作_是新型师生关系的基本理念。 尊师爱生、教学相长平等民主是良好师生关系的表现。 9.教学大纲侧重强调的是知识和技能目标,课程标准在关注知识和技能目标的同时,还关注学生学习的_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_。 10.课程综合性是新课程特点之一,其综合性表现为__加强学科综合_设置综合课程、增加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11.教学大纲相对强调教师的教,课程标准更强调学生的学,强调学习的过程与方法。 12.新课程标准从内容上看,关注学生的__学习兴趣与经验;终身学习必备___的基础知识和技能。 13.能够体现学校办学特色的课程是_校本_课程。 14.一般认为,传统的课堂教学偏重_科学世界_,远离生活世界和儿童世界。 15.按照课程资源的功能特点,可以把课程资源划分_素材性资源_和_条件性资源_两大类。 16.教师专业化是使教师从_普通职业_型转化成_专业职业_并获得相应专业地位的过程。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并将其代码填入题干后的括号内。) 1.我国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的文件是(D) A《教师资格条例》B《教师资格认定的过渡办法》 C《〈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2.制度化教育建立的典型表现特征是(B)

职业教育法试题及答案

《职业教育法》考试题学校:姓名: 一、单项选择测试题 1、企业应当承担对本单位的( )进行职业教育的费用。A、企业领导B、职工和准备录用的人员 C、管理人员 D、专业人员 2、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从办企业和从事社会服务的收入应当主要用于()。 A、发展职业教育 B、扩大招生规模 C、改善办学条件 D、提高教师收入 3、国家制定《职业教育法》的目的是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发展职业教育,提高()。 A、企业管理水平 B、就业率 C、劳动者素质 D、劳动生产率 4、国家对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的职业教育的发展政策是()。 A、鼓励发展 B、扶持帮助 C、积极推进 D、大力加强5、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A、职务分类 B、职务等级 C、专业类别 D、职业分类 6、国家()职业教育的科学研究。 A、大力发展 B、加大投入 C、鼓励并组织 D、积极推进 7、《职业教育法》对职业教育的职责划分明确了,()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和督导评估。 A、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 B、劳动行政部门 C、市级 D、县级 8、国家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普及程度,协调发展职业教育体系,实施以()以后为重点的不同阶段的教育分流,建立健全各类职业教育学校和培训机构。 A、小学 B、初中 C、高中 D、大专

9、残疾人职业教育除由残疾人教育机构实施外,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纳残疾学生。 A、应当 B、结合实际情况 C、可以 D、不得 10、从事特种作业的职工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 A、单位领导同意 B、特种作业资格 C、高级专业技工的认可 D、用工单位的书面合同 11、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只要符合法定的办学条件,既可以由地方政府来主办,也可以通过签合同的方式联合办学,或者()办学。 A、委托 B、跨境 C、远程 D、虚拟 12、对于未能按照规定对本单位职工或准备录用的人员实施职业教育的企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用于本地区的职业教育。A、停业整顿B、开出罚单C、加重税收D、收取企业应当 承担的职业教育经费 二、多项选择测试题 1、下列法律中属于教育单行法的有:()。 A、《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职业 教育工作的()。 A、统筹规划 B、综合协调 C、宏观管理 D、制度设计 3、职业培训分别由相应的 ()实施。 A、职业中介 B、职业培训机构 C、职业学校 D、职业导师 4、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职业教育的经费。 A、暂扣 B、使用 C、挪用 D、克扣 5、职业学校教育分为()职业学校教育。

教育法试卷及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考试试题 学校:姓名: 一、填空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于1995年3月18日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通过,自9月1日起施行。 2、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治、国防、民族团结的教育。 3、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利益,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 4汉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和。 5、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管理。 6、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7、学校、教师可以对提供家庭教育辅导。 8、国家建立以为主、为辅的体制,逐步增加对教育的投入,保证国家举办的学校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 9、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经费支出,按照和相统一的原则,在财政预算中单独列项。 10、税务机关依法足额征收,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主要用于实施义务教育。 11、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坚持、、的原则,不得违反中国法律,不得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12、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二、判断题(正确的划∨,错误的划×)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民办学校,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教育机会。() 3、高等教育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 4、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十二年制义务教育。() 5、国家教育考试由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 6、按照国家规定具有接受扫除文盲教育能力的公民,应当接受扫除文盲的教育。() 7、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民办教育除外。() 8、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所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 9、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10、学校应当为未成年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除外。() 11、受教育者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12、受教育者有遵守法律、法规的义务。() 13、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受教育提供必要条件。() 14、国家鼓励境内、境外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资助学。() 15、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评估制度。() 三、简答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什么时间修订的? 2十六大提出的新教育方针是什么?

最新2021义务教育法心得

2021义务教育法心得 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它是在对我国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系列指导和保障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制度与准则。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义务教育法教育心得,供大家参考。 #义务教育法教育心得1# _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_人奠定基础。”在第34条还规定:“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义务教育法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符合教育规律和身心发展”、“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还明确提出了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阅读义务教育法后我感到它注重了学生的素质培养、全面发展;注重了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如果每一位教师都遵循它,在教育工作中注意让学生更快乐更全面地发展,一定能培养出更出色的学生。通过学习,再联系实际,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

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_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总之,我要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本人将站在民族复兴的高度上来认识党的教育事业,忠心于党的教育事业,勤勤恳恳,把毕生的所学贡献给社会主义国家的教育事业中,在平凡的岗位上争创不平凡的业绩。

职业教育法复习资料

第一章 1、职业教育课程:是实现教育目的和学校培养目标的重要手段,是连接宏观层次的职业教育目的、培养目标与微观层次的教学、训练等教育实践活动的桥梁。 2、狭义的职业教育课程是指职业学校所设置的某一门教学科目和全部科目。 3、职业学校教学主要分为: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 4、职业教育课程与职业教育教学论的关系归结为三种:大教学论、大课程论、一体化论。 5、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论概述:是基于某一专业领域的方向,关于教育学的理论与实践的一门学科,他是教学论的具体化的体现,涉及单个或多个科目。 6、三个教学过程:教师的教学过程、学生的学习过程、评价/反思过程 7、组成教学活动(教学方法)的四个因素:教师、学生、教学情景、教学内容。 《 8、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意义: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缓解劳动力供求结构矛盾的关键环节。 9、“三农”:农村、农民、农业 10、职业教育要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 11、中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学校←初中生 高等职业教育←职业技术学校←高中生 12、职业教育教学目标的新变化:①人才培养目标从单一就业转向就业与发展并重②有注重知识与技能转向能力与人格培养③越来越强调适应性与迁移能力。 13、职业教育教学过程的特点:①基于职业能力培养②强化实践教学③教学组织形式方法多样性④教学对象的复杂性⑤师资的“双师型” 14、“双师型”教师:既能进行理论教学又能进行实训指导的教师。 ? 15、职业教育学校办学方针: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基本。 16、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 17、职业教育教学过程的基本功能:①实现教学目标的功能②促进个体发展的功能③教育功能。 18、就业导向的职业教育,其课程内容应以过程性知识为主,陈述性知识为辅,即以实践应用的经验和策略的习得为主,以适度够用的概念和原理的理解为辅。 19、专业―一个专业之所以成为专业,是因为这个专业有着与其他专业不同的学科知识结构。 20、职业―一个职业之所以成为职业,是因为这个职业与其他职业不同的工作过程,包括工作方式、内容、方法、组织以及工具的历史发展诸方面。 21、三个对接:在职业教育中,要突出教学要求与职业要求对接;教学情境与工作岗位对接;情感态度与工作素养对接;只有这三方面进行更好的对接学生毕业后才能较好的适应工作岗位。 22、职业教育是指使受教育者获得某种职业或生产劳动所需要的职业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的教育 ( 第二章 1、教学原则:是指根据一定的教学目的任务,遵循教学过程的规律而制定的对教学的基本 要求,即根据教育、教学目的的需要去处理教学中矛盾关系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学习笔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学习笔记 一、我国义务教育的涵义、特点和意义 1含义 “义务教育,是依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都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2、特点 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国家性的特点。(112页) 3、我国实施义务教育的意义 (1)实施义务教育,是强国富民,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决策。(2)实施义务教育,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需要,是各类专门人才成长的奠基工程。(3)实施义务教育,是提高民族素质的需要,是提高国民素质的奠基工程。 二、我国义务教育法的基本内容 (一)义务教育的目的 目的:为了发展基础教育,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第一条)。 (二)义务教育的步骤 “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实施初等义务教育;第二阶段,在实施初等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实施初级中等义务教育。” (三)义务教育的制度 1.年限:“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第二条) 2.义务教育的阶段和学制 阶段:“义务教育可以分为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在普及初等教育的基础上普及初级中等教育。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的学制,由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第七条) 学制:“六、三制”、“五四制”或九年一贯制。

(四)义务教育的对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第五条) 对于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为盲、聋哑和弱智的儿童、少年举办特殊教育学校(班)。”(第九条) 1、义务教育的保障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第四条) 案例:本书119页 2.义务教育的学校设置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为盲、聋哑和弱智的儿童、少年举办特殊教育学校(班)。(第九条) 3.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并实行助学金制度 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国家设立助学金,帮助贫困学生就学。(第十条) 学校违规收费,教师应予抵制,不应执行。教师更不得向学生自行收费、收礼。河南省某县某镇某小学五年级班主任李某,在一年的时间内,以各种名义收取全班63名学生押金,摊派款等共计3000多元,后被全班学生诉至法院,法院依法责令其退还全部违法收费,学校也给予他行政处分,调离了岗位。 二、义务教育的法律责任 《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是受法律保障的。《义务教育法》及《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对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行为,根据其性质和情节的严重程度,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妨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律责任认定及处理办法 1、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认定及处理办法。 《义务教育法》第11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按时人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教育法》第18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40条明确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按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一、填空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于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9月1日起施行。 2、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 理想,道德,纪律,法治,国防,民族团结的教育。 3、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 4汉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和规范字。 5、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 6、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7、学校、教师可以对学生家长提供家庭教育辅导。 8、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逐步增加对教育的投入,保证国家举办的学校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 9、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经费支出,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

的原则,在财政预算中单独列项。 10、税务机关依法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主要用于实施义务教育。 11、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坚持 独立自主,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不得违反中国法律,不得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12、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二、判断题(正确的划∨,错误的划×)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民办学校,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教育机会。(∨) 3、高等教育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 4、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十二年制义务教育。(×) 5、国家教育考试由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 6、按照国家规定具有接受扫除文盲教育能力的公民,应当接受扫除文盲的教育。(∨)

职业教育法试题及答案

《职业教育法》考试题 学校:姓名: 一、单项选择测试题 1、企业应当承担对本单位的( )进行职业教育的费用。 A、企业领导 B、职工和准备录用的人员 C、管理人员 D、专业人员 2、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从办企业和从事社会服务的收入应当主要用于()。 A、发展职业教育 B、扩大招生规模 C、改善办学条件 D、提高教师收入 3、国家制定《职业教育法》的目的是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发展职业教育,提高()。 A、企业管理水平 B、就业率 C、劳动者素质 D、劳动生产率 4、国家对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的职业教育的发展政策是()。 A、鼓励发展 B、扶持帮助 C、积极推进 D、大力加强 5、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A、职务分类 B、职务等级 C、专业类别 D、职业分类 6、国家()职业教育的科学研究。 A、大力发展 B、加大投入 C、鼓励并组织 D、积极推进7、《职业教育法》对职业教育的职责划分明确了,()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和督导评估。 A、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 B、劳动行政部门 C、市级 D、县级 8、国家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普及程度,协调发展职业教育体系,实施以()以后为重点的不同阶段的教育分流,建立健全各类职业教育学校和培训机构。 A、小学 B、初中 C、高中 D、大专 9、残疾人职业教育除由残疾人教育机构实施外,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纳残疾学生。 A、应当 B、结合实际情况 C、可以 D、不得 10、从事特种作业的职工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 A、单位领导同意 B、特种作业资格 C、高级专业技工的认可 D、用工单位的书面合同 11、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只要符合法定的办学条件,既可以由地方政府来主办,也可以通过签合同的方式联合办学,或者()办学。 A、委托 B、跨境 C、远程 D、虚拟 12、对于未能按照规定对本单位职工或准备录用的人员实施职业教育的企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用于本地区的职业教育。 A、停业整顿 B、开出罚单 C、加重税收 D、收取企业应当承担的职业教育经费

义务教育法法条及案例

义务教育法重点法条及案例解析 重点法条 第一条 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改造的,及时予以维修、改造。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第二十六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校长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任。 第二十七条 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第二十九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第五十六条 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学校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的,由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科书审查人员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编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职责权限责令限期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五十七条 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 (二)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 (三)违反本法规定开除学生的; (四)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 第五十八条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胁迫或者诱骗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的; (二)非法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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