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晋升、降级、淘汰管理制度

员工晋升、降级、淘汰管理制度
员工晋升、降级、淘汰管理制度

目的: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实行优胜劣汰原则。体现优秀者升、平庸者下、违纪者罚。形成管理层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的良性循环机制。

原则:公平公正公开,以动态考核为原则,激发员工工作活力,打通员工进退通道,实现末位淘汰。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的所有员工。

第一条、管理原则

(一)晋升原则

(1)德能和业绩并重的原则。晋升需全面考虑员工的个人素

质、能力以及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

(2)逐级晋升与越级晋升相结合的原则。员工一般逐级晋升,

为公司做出了突出贡献或有特殊才干者,可以越级晋升;

(3)纵向晋升与横向晋升相结合的原则。员工可以沿一条通道晋升,也可以随着发展方向的变化而调整晋升通道;

(4)职位空缺时,首先考虑内部人员,在没有合适人选时,考虑外部招聘。

(5)公司实行考核制度,员工每年有一次晋级的机会,每半年考评一次。具有晋升资格者,一般须在上次晋升的一年后或转正定级的一年后,方可申请晋级。原则上,员工每次晋升不超过两档。

(二)降级原则

(1)违反公司重大纪律,造成较坏影响者;

(2)工作能力、领导能力差,不能胜任原岗位,对本职工作缺乏责任心和进取心,缺少敬业精神者

(3)存在对抗领导,不服从命令,或缺少团队精神,因闹不团结而影响工作行

为的;

(4)蓄意诋毁公司声誉,有侵占公司利益意图者;

(三)淘汰原则

(1)违反公司重大纪律,造成较坏影响并造成经济损失者;

(2)无法胜任现有岗位,经过培训依旧不能完成岗位职责者;

(3)有意对抗领导,纪律涣散,目无公司制度,经培训教育依旧不知悔改者;

(4)蓄意诋毁公司声誉,并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者。对公司经济财产造成损失者。

第二条核定权限

(一)经理及经理以上以上由总经办核定;

(二)各部门主管或助理,由部门经理提议,呈人资部核定,总经办审批;

(三)各部门主管以下各级人员,由部门主管提议,呈人资部核定,部门经理审批。

第三条核定办法

(一)晋级

(1)在部门内担任低一级职务满一年,或在公司内不同部门担任低一级职务满两年;

(2)历次培训成绩平均达80分以上,且无受过处罚;

(3)具备拟任岗位所需能力:经考核,符合拟任岗位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与能力要求。

(二)降级

(1)连续两个月考核同岗位中最后一名,且无法完成任务既定目标;

(2)连续两次培训成绩不及格者;

(3)由于个人过错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安全责任事故的,造成公司损失达2000元(含以上)者;

(4)半年内旷工累计两天(含两天)者;

(5)考评前一年受过公司两次(含两次)通报批评者。

(三)淘汰

(1)连续三个月考核同岗位中最后一名,且无法完成任务既定目标;

(2)联系三次培训不合格且经过补考依旧不能及格者;

(3)由于个人过错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安全责任事故的,造成公司损失达5000元(含以上)者;

(4)半年内旷工累计三天(含三天)者;

(5)考评前一年受过三次(含三次)通报批评者。

第四条办理流程

(一)晋升办理流程

(1)确定拟提升职位:人资部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人员需求,定期发布拟新任领导者的职务类别、数量及具体要求。

(2)推荐合适人选:

①推荐:由员工任职部门推荐的,填写《管理职务晋升推荐表》(附件一)并初步审查后交人资部;

②自荐:由员工自荐的,填写《员工晋升申请表》(附件二),经部门负责人、公司经理考核查后交人资部。

(3)晋升考核:人资部根据职位要求,对所有人选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对于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用人部门及其他相关人员对其按照拟任职岗位要求

进行考核。填写《员工晋升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表格》(附件三:主管人员适用;附

件四:管理人员适用)。

(4)决定人选:人力资源部汇总考核结果,经会议讨论后决定最后人选,

由最高核定人签发任命通知。

(二)降级办理流程

(1)各部门根据本部门人员工作情况,通过考核,若认为对岗位人员需要降级处理,则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申请。

(2)人力资源部接受用人部门人员降职申请后,则与降职人员所在部门进行沟通,确认同意后,按授权向总经理提出人员变更申请;

(3)总经办对人力资源部提出的员工降职申请书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回交至人力资源部;

(4)知用人部门可以对该人员进行降职处理;

(5)各关系部门接到降职人员通知后,在部门内部进行工作交接手续,后通报人力资源部处理情况,人力资源部接到用人部门处理情况后,做相应的人事档案

调整。

(三)淘汰办理流程

(1)根据考评成效,分为:留岗观察、调岗分流、降薪、停职培训,若以上四种仍无法通过,则对其员工进行淘汰。

①留岗观察:对初次考评不合格,确定为准淘汰人员的员工实行诫勉、留岗观察处罚。

②调岗分流:连续两次确定为准淘汰人员为淘汰人员,可采取调岗分流处罚,一年内两次(含)以上确定为准淘汰人员可视情况采取调岗分流处罚。

③降薪:对调岗分流以后仍然考评不合格者,实行降薪处罚。

④停职培训:连续两次确定为准淘汰人员者可视情况或经本人申请采取停职培训处罚;调岗分流人员继续考评不合格者采取停止培训处罚。停职培训只领取基本薪资,培训完毕后接受综合部安排相应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和重新上岗。

(2)淘汰:停职培训后规定期间考试不能合格、年度考评得分极低,连续两次年度考评确定为准淘汰人员者可做辞退处理。

附表一:

员工晋升推荐表

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诸葛亮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