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监造和监理

产品质量监造和监理
产品质量监造和监理

产品质量监造和监理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我国的产品质量监造和工程质量监理也逐步发展起来。

产品质量监造或监制是指在合同条件下,由顾客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依据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规范,对供方生产制造产品的过程、方法、技术状态和质量状态进行验证和监督,使产品符合合同规定质量要求的全部活动。

工程质量监理是工程建设监理的核心和重点,它一般是由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指派或工程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规、合同、标准和规范,对工程施工过程、方法、技术状态和质量状态进行验证和监督,使工程符合规定质量要求的全部活动也是建设监理三大目标即质量、投资和进度中的首要控制目标。

因此,产品质量监造和工程质量监理也是质量监督的重要方式。

一、产品质量监造

产品质量监造,又称产品质量监制,早在50年代,就已在一些军工和重要机电产品生产企业实行了产品质量监制制度,尔后,又扩展到重点工程使用的成套设备、重要的新产品和出口产品。

1.监造依据

产品质量监造的依据由监造合同明确规定。一般有下列四个方面:

①适用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法规;

②供需双方签定有效的合同文件;

③合同中明确规定的标准、规范、技术文件和图样;

④适用的国家或行业基础标准,如术语、符号、试验方法标准等。

如生产图样与标准规定不一致时,由顾客(即需方)提供生产图样的,应以图样为准,由生产单位(即供方)设计的生产图样,原则上以标准为准。如生产中采用的标准之间有不一致时,原则上应以需方指定的标准为准,如合同中没有明确标准时,则以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为准。

2.监造人员及职责

产品质量监造人员一般分为监造师和监造员两类。

监造师应由具备相应专业技术知识,具有10年以上实际业务工作经验,能胜任监造工作,并具有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

监造员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五年以上专业技术工作经验,熟悉标准化与质量管理业务,了解生产工艺,能正确使用检测设备仪器,掌握检验、测试方法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

监造师和监造员均应经专门机构培训,取得产品监造资格证书,必要时,可在监造师中指定一个监造组长。

监造人员应认真负责,精通业务,作风正派,深入生产现场,一丝不苟地履行下列职责:

①对产品及其零部件是否符合需方(即业主)要求给予确认,签发《质量合格证》或《产品监造证书》;

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支持生产企业检验部门工作,了解和掌握合同产品生产过程中质量状况;

③定期或不定时地向需方(业主)和监造单位汇报产品生产过程中质量状况及重大问题;

④正确协调和处理与生产单位(供方)、需方(业主)之间的关系等。

3.产品质量监造程序和内容

产品质量监造的一般程序如下图所示。

(l)签订产品质量监造合同或协议书

根据需方(业主)或有关机构的委托,由产品质量监造单位与委托签订产品质量监造合同或协议书。

在产品质量监造合同或协议书中应明确规定双方的责任、权限、监造内容与要求及监造费用等,如每半月定期向需方提交一份监造报告,报告产品制造质量及进度等内容。

(2)编制产品质量监造大纲

监造大纲是作为监造过程工作准则的纲领性文件,它汇总了合同文件、产品图样和标准。

监造大纲编制过程中可征求产品生产企业意见,最后由监造单位审查并经需方认可后执行。

(3)产品生产企业质量体系审核

由监造单位派出监理师,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体系标准到产品生产企业,通过现场考察,查阅质量体系文件与记录,对企业质量体系即产品质量保证能力进行审核。审核后写出评审报告,提交需方。

(4)现场质量监督

对产品生产企业进行现场质量监督是产品质量监造的主要环节。一般应做如下列五个方面工作:

①采购质量的监督

对产品的原材料、外购(外协)件质量,通过检查质量合格证书,验收质量记录进行确认,并对由于保管不善等原因导致变质、受损、污染而影响产品性能的物资进行处理。

②工艺与工序质量的监督

检查生产企业的产品制造工艺方案和工序质量控制计划,检查关键工序控制点设置情况及有关标准、程序文件执行情况,检查特殊工序的设备精度、操作技能及作业环境等因素是否符合有关技术文件。

③产品检验与试验质量监督

检查原材料、半成品与成品质量检验与试验的设备仪器、检定规程、检验方法、工作环境等是否符合规定,检测数据与记录的准确可靠程度,并对不合格品进行监督管理。

④产品包装与贮运质量监督

检查产品包装技术方法,包装材料与标志是否符合规定,发运技术文件和资料是否齐备,贮存场所、条件和期限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还检查产品运输方式和条件是否影响产品质量。

⑤检查与分析质量记录

着重检查与分析设计更改记录、工艺更改记录、工序质量控制记录、检测设备检定与标准记录、质量检验记录、不合格品处理记录及产品性能试验报告等质量记录,以验证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合同规定。

在现场质量监督过程中,监造人员对较大的质量问题要发出“监造通知单”,要求生产企业实施质量改进,凡检查和验证产品质量时,应填写《产品质量见证表》并由生产方和监造人员共同签字见效,必要时抽检一些零部件质量,填报《零部件检测记录表》。此外,还应定期编写《监造报告》和《监造简报》,报告产品质量状况,交流监造工作情况,报送需方和监造单位。

(5)签发监造证书

监造组通过对产品生产企业质量体系审核和现场质量监督,确认产品质量合格,则在产品交付时签发《产品监造证书》,写明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出厂日期、检测项目与实测数据、监造结论等内容。

监造工作结束后,监造人员应对产品监造工作中全部文件与资料进行分类、存档。

二、工程质量监理

每个工程项目建设艄过程,也是工程质量的形成过程。一般来说,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可以分成立项、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四个阶段(见下图)。

由于工程项目具有整体性强,建设周期长,作业地质条件和施工方法不一,影响质量因素繁多,质量检查时又不能解体、拆卸等一系列特点,工程质量监理就成为工程质量监督的通行方式。

依据工程的质量特性,业主(即建设单位)一般在要求承包(建)单位严格质量控制之外,还要委托监理机构对工程质量实行过程监督。这种监理称为社会监理。同时,工程项目建设又

直接影响工业布局、城市规划、环境卫生、生态平衡、交通运输和公共安全,政府建设部门,从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利益出发,也要对工程项目实行政府监理。这两种监理虽然都是工程质量监理,但其目的、依据和方式还是有所不同的(见表1)。

表1:

工程质量监理工作由取得监理许可证的监理单位委派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的监理人员承担。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各阶段的工程质量监理内容和要求简介如下。

1.设计和承包单位的资质认可

在工程设计和施工招标中,监理工程师应把设计和承包单位的资质认可作为工程质量监理的首要内容。

我国建筑行业的工程设计资格分级标准及其可承担的业务范围如表2所示。建筑工程的等级及主要特征如表3所示。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等级及其承担业务范围由表4所示。

表2:

表3:

表4:

2.工程项目设计质量监理

工程项目设计质量监理是工程监理的关键环节,要通过对工程项目质量水平和目标的监控达到对项目投资的控制。

在设计前,要根据项目建设要求编制设计大纲,体现业主的建设意图,并对投标方案进行评选,择优确定设计单位。

在设计中,要配合设计单位,开展技术经济分析,优化设计,并组织设计与消防、环保、水、电等单位的协调,控制设计进度,组织对设计总体方案的评审。

在设计后,应对建设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工程设计、通风空调设计、动力工程设计及三废治理工程设计等专业设计方案和施工图样进行审核,以符合预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3.施工质量监理

工程施工质量监理是一个由施工材料质量至完成工程质量的过程质量监控体系,它的监理内容如下图所示。

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深入施工现场,通过审核有关施工技术文件和图纸,直接进行施工现场检查,包括检查必要的试验和检测方式等,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如开工前,应检查开工条件是否具备,能否保证工程质量和正常施工。工序交接时,要在自检、互检的基础上由监理工程师进行交接检查。

凡是隐蔽工程要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后,才能掩盖。

当承包单位违反标准、规程,不能保证工程质量或发生质量问题时,监理工程师应令其停工,采取纠正措施后方能复工。

4.工程质量评定和竣工验收

正确地进行工程项目质量评定和验收,是工程质量监理的重要环节,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和设计图纸要求,严格执行有关的工程项目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验收标准,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依次评定质量等级,凡不合格的工程项目则不予验收。

任何一个独立单一的建设工程项目,即单位工程都可以划分为若干个分部工程,而每个分部工程又可再分为若干个分项工程。如建筑工程按其部位分成地基和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地面与接面工程、门窗工程、装饰工程和屋面工程六个分部工程,而门窗工程又可分为木门窗制作、木门窗安装、钢门窗安装、铝合金门窗安装等分项工程。

监理工程师应依照工程合同和有关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首先对分项工程的保证项目,抽检项目和实测项目分别进行质量检验和评定质量等级。

如保证项目和检验项目均符合有关质量标准,实测项目抽检点中有70%(建筑工程)或80%(设备安装工程)及其以上的实测值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则为合格工程。

如保证项目符合标准规定,检验项目中有50%以上符合优良规定,实测项目抽检点中有90%以上实测值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则可评定为优良分项工程。

全部分项工程合格的分部工程为合格的分部工程,如其中有50%以上分项工程为优良则可评该分部工程为优良分部工程。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