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养殖废水排放标准

浙江省-养殖废水排放标准
浙江省-养殖废水排放标准

水产养殖废水排放要求(浙江省地方标准)

前言

为控制水产养殖废水的排放,保护生态环境,有利于渔业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第3章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代替DB33/T 453—2003。

本标准由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远明、丁跃平、金彩杏、朱敬萍、钟志、刘琴、刘士忠。

水产养殖废水排放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产养殖废水排放要求、测定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封闭性水体水产养殖、育苗废水的排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GB/T 6920 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T 7474 水质铜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

GB/T 7475 水质铜、铅、锌、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9 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

GB/T 7481 水质铵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GB/T 7486 水质氰化物的测定第一部分总氰化物的测定

GB/T 7489 水质溶解氧的测定碘量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

GB/T 11892 水质高锰酸盐指数的测定

GB/T 11893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 11894 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GB/T 11901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GB/T 11913 水质溶解氧的测定电化学探头法

GB/T 12997 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程

GB/T 12998 水质采样技术指导

GB/T 12999 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GB/T 13192 水质有机磷农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T 13195 水质水温的测定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定法

GB/T 16489 水质硫化物测定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GB 17873.3 海洋监测规范第3部分:样品采集、贮存与运输

GB 17378.4-1998 海洋监测规范第4部分:海水分析

GB 17378.7-1998 海洋监测规范第7部分:近海污染生态调查和生物监测

3 排放要求

3.1 指标分级

3.1.1 当水产养殖废水排入下列水域,执行一级标准:

淡水水域: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海水水域:水产养殖区,海水浴场,人体直接接触海水的海上运动或娱乐区,以及与人类食用直接有关的工业用水区。

3.1.2 当水产养殖废水排入下列水域,执行二级标准:

海水水域:一般工业用水区,滨海风景旅游区,海洋港口水域,海洋开发作业区;

淡水水域: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3.1.3 当水产养殖废水排入3.1.1和3.1.2以外的水域时,水质必须符合待排入水域的质量要求。

3.2 标准值

3.2.1 排入淡水水域的要求见表1。

表1 排入淡水水域的要求

3.2.2 排入海水水域的要求见表2。

表2 排入海水水域的要求

表2(续)

4 测定方法

4.1 淡水测定方法见表3。

表3 淡水测定方法

4.2 海水测定方法见表4。表4 海水测定方法

5 检验规则

5.1淡水养殖废水样品的采集、贮存、运输和处理按GB/T 12997、GB/T 12998和GB/T 12999的规定执行。

5.2海水养殖废水样品的采集、贮存、运输和处理按GB 17378.3的规定执行。

5.3检验结果按GB/T 8170的规定进行修约,数值取位与表1技术指标一致。

5.4本标准采用单项判定法,所列指标单项超标,判定为不合格。

附录 A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非离子氨含量测定与换算方法

A.1对于淡水,按照下列方法测定氨氮、水温、pH值以及盐度:

氨氮:纳氏试剂比色法(GB/T 7479)、水杨酸分光光度法(GB/T 7481);

附录B水温: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定法(GB/T 13195);

pH值:玻璃电极法(GB/T 6920);

盐度:盐度计法(GB 17378.4-1998[30.1])。

A.2 对于海水,按照下列方法测定氨氮、水温、pH值以及盐度:

氨氮:次溴酸钠氧化法(GB 17378.4-1998[37.2],仲裁法) 、靛酚蓝分光光度法(GB 17378.4-1998[37.1]);

水温:表层水温表法(GB 17378.4-1998[26.1]);

pH值: pH计法(GB 17378.4-1998[27.1]);

盐度:盐度计法(GB 17378.4-1998[30.1])。

A.3 氨氮浓度是非离子氨与离子氨浓度的总和,非离子氨在氨的水溶液中的比例与水温、pH值以及盐度有关,可按下述公式换算出非离子氨的浓度:

c(NH

3)=14×10-5c(NH

3

-N).f

f=100/(10 -pH +1)

=9.245+0.002949S+0.0324(298-T)

式中:f-氨的水溶液中非离子氨的摩尔百分比;

c(NH3)-现场温度、pH、盐度下,水样中非离子氨的浓度(以N计),mg/L;c(NH3-N)-用监测方法测得的水样中氨的浓度,μmol/L;

T-海水温度,o K;

S-海水盐度;

pH-海水的pH;

-温度为T(T=273+t),盐度为S的海水中的的解离平衡常数的负对数。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水体中三唑磷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C.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体中三唑磷含量的气相色谱测定法。

本方法适用于测定水体中三唑磷的含量。

C.2 原理

水样经二氯甲烷萃取、硫酸钠溶液洗涤后,经无水硫酸钠脱水,用旋转蒸发仪浓缩、换相,以甲苯定容,最后用气相色谱仪氮磷检测器或火焰光度检测器测定。

C.3 仪器

C.3.1 气相色谱仪。

C.3.2 旋转蒸发仪。

C.3.3 电热恒温水浴锅。

C.3.4 电子天平:感量0.0001g。

C.3.5 氮吹仪。

C.4 药品与试剂

C.4.1 甲苯:分析纯。

C.4.2 二氯甲烷:分析纯

C.4.3 无水硫酸钠:分析纯。650℃灼烧4h,干燥器中冷却后置于密闭容器中备用。

C.4.4 硫酸钠溶液:30g/L。称取30g分析纯硫酸钠,定容至1L。

C.4.5 三唑磷标准品:纯度≥97%。

C.4.6 三唑磷标准储备液:100mg/L。准确称取三唑磷标准品(A.4.5)10mg(精确至0.1mg),用甲苯(A.4.1)定容至100mL。贮于4℃冰箱中保存,有效期一个月。

C.4.7 三唑磷标准使用液:1.0mg/L。临用前,取三唑磷贮备液(A.4.6)1.00mL,用甲苯(A.4.1)定容至100mL。

C.5 分析步骤

C.5.1 样品预处理

C.5.1.1 萃取

取500mL或者适量水样,摇匀样品并经过滤去除机械杂质,准确量取体积,置样品于500ml分液漏斗中。往分液漏斗中加20.0ml二氯甲烷(A.4.2),振摇2min,放出二氯甲烷层;重复萃取两次,合并二氯甲烷层。

C.5.1.2 净化

用硫酸钠溶液(A.4.4)洗涤二氯甲烷萃取液3次,每次10ml,振荡1min,静置分层后弃去下层水相;二氯甲烷层经无水硫酸钠柱脱水,各用10mL二氯甲烷冲洗无水硫酸钠柱三次;所有流经无水硫酸钠的二氯甲烷都收集在浓缩瓶中。

C.5.1.3 浓缩

将二氯甲烷提取液于35℃水浴中减压旋转蒸发至近干,转移至5mL刻度试管中并用氮气吹干,加入1mL甲苯(A.4.1)定容,供气相色谱分析用。

C.5.2 标准系列的配制

准确移三唑磷标准溶液(A.4.7)1.00mL、2.00mL、3.00mL、4.00mL、5.00mL至10.00mL容量瓶中,用甲苯(A.4.1)定容、摇匀,配制成标准系列溶液。

C.5.3 测定条件

B.5.3.1 色谱柱:SPB-1701石英毛细管柱,30m×0.32mm×0.25μm;或与之相当的色谱柱。

B.5.3.2 载气:高纯氮,纯度≥99.999%。

B.5.3.3 进样口温度:270℃,分流比0.75min开,5:1。

B.5.3.4 柱流速:2.0mL/min,恒流。

B.5.3.5 温度程序:初始150℃,30℃/min升至250℃,维持1min,10℃/min升至260℃,维持10min。

B.5.3.6 检测器:选择下列一种检测器:

火焰光度检测器:温度300℃,尾吹气(氮气)25mL/min,氢气75mL/min,空气100mL/min。

B.5.3.7 进样体积:1.0μL。

氮磷检测器:温度300℃,铷珠电流3.100A或调至最佳,尾吹气(氮

气)28mL/min,氢气4.2mL/min,空气175mL/min。

C.5.4 三唑磷色谱分析图

图A.1 三唑磷标准溶液(0.01 mg/L)在氮磷检测器上的色谱图

图A.2 三唑磷标准溶液(0.02 mg/L)在火焰光度检测器上的色谱图

C.5.5 结果计算

样品中三唑磷的含量按下列公式计算。

X =

式中:X——样品中三唑磷含量,mg/L;

C——从标准曲线查得对应的三唑磷浓度,mg/L;

V——样品经提取和净化后的定容体积,mL;

V S——样品体积,mL。

结果的表述:报告算术平均值的二位有效数。

C.6 方法精密度和准确度

方法回收率为95.3%~106%,方法的相对标准偏差为2.19%~14.1%。。

C.7 可靠的检出限

方法检出限为0.00002mg/L。

C.8 允许差

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得超过算术平均值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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