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规定
安全管理涉及的法律法规与相关制度(4篇)

安全管理涉及的法律法规与相关制度安全管理是指在各个领域中,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来预防和控制事故和危险事件的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一种管理活动。
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安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可能有所差别,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安全管理涉及的法律法规与相关制度的内容,供参考:一、国家安全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主要规定了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安全生产责任制、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生产标准和技术规范等内容。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主要规定了消防安全的管理和防火工作的组织、防火设施的设置和使用、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内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主要规定了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的程序和要求。
二、行业安全法律法规1.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职责、食品安全监管措施等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规定了食品药品监管的基本制度和行政管理措施等内容。
2. 环境安全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环境监测和环境监管的工作内容、环境污染的防治措施等内容。
- 《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分别规定了对大气、水体和土壤等环境污染的防治措施。
3.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矿山安全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分别规定了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包括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度等。
2.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包括灭火器材的存放和使用制度、疏散避难制度、消防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制度等。
四、相关制度1. 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包括事故应急预案制度、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和组织制度、事故应急演练制度等。
民爆安全管理规定

民爆安全管理规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已经2006年4月26日国务院第134次常务会议通过,下面店铺给大家介绍关于民爆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民爆安全管理规定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进出口、运输、爆破作业和储存以及硝酸铵的销售、购买,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民用爆炸物品,是指用于非军事目的、列入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的各类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和雷管、导火索等点火、起爆器材。
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由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订、公布。
第三条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实行许可证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销售、购买、运输民用爆炸物品,不得从事爆破作业。
严禁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私藏或者非法持有民用爆炸物品。
第四条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
安全生产监督、铁路、交通、民用航空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做好民用爆炸物品的有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查处非法生产、销售、购买、储存、运输、邮寄、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
第五条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单位(以下称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是治安保卫工作的重点单位,应当依法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治安保卫人员,设置技术防范设施,防止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
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现场安全规定及安全管理(3篇)

第1篇 一、引言 现场安全管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稳定发展的基础。为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确保现场作业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现场作业,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生产车间、仓储物流、办公场所等。
三、现场安全管理职责 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和发布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监督检查现场安全工作,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规定,确保本部门现场作业安全。
3. 员工:严格遵守现场安全规定,自觉维护现场安全秩序,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四、现场安全规定 1. 人员安全 (1)员工必须佩戴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等个人防护用品,特殊岗位还需穿戴防护服、手套等。
(2)员工进入现场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操作规程,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3)严禁酒后、疲劳、带病作业。 (4)禁止在施工现场嬉戏、打闹、追逐、斗殴。 2. 设备安全 (1)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未经培训不得操作。 (2)设备必须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3)禁止使用已报废、损坏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设备。 (4)设备操作过程中,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运行安全。 3. 施工安全 (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危险区域和注意事项。 (2)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防护栏、安全带等。 (3)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设置安全防护措施。 (4)施工过程中,严禁违章作业、冒险作业。 4. 用电安全 (1)施工现场用电必须符合国家规定,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2)电线、电缆应放置在安全通道,不得跨越危险区域。 (3)电气设备必须接地,确保电气安全。 (4)禁止在施工现场使用非标准电气设备。 5. 防火安全 (1)施工现场禁止吸烟、使用明火。 (2)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妥善存放,远离火源。 (3)施工现场应配备消防器材,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4)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灭火自救能力。 五、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1. 安全教育培训 (1)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定期组织在岗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3)开展专项安全教育培训,针对重点岗位、重点时段进行。 2. 安全检查 (1)定期开展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确保现场作业安全。 (3)加强施工现场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作业。 3. 安全奖惩 (1)对严格遵守安全规定的员工给予奖励。 (2)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3)对安全事故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 1. 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现场安全规定及安全管理措施,旨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确保现场作业安全,为企业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都必须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负责组织、领导和管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和工艺流程,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保证生产设备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生产环境的安全。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事故调查制度,及时处置和调查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化和再次发生。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第九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本单位组织、领导和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指导和监督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管理人员应带头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禁违规操作和违反安全规程。
第十一条员工应接受安全培训,掌握安全操作技能,遵守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积极参与应急处理。
第十二条对于安全事故发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配合调查处理,并积极采取措施解决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及时了解和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符合法规要求。
第三章安全生产工作的安全措施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如消防设施、生产安全设备等,确保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宣贯范文(5篇)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宣贯范文尊敬的领导、亲爱的同事们:大家好!我很荣幸能够在这里向大家宣传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希望通过这次宣传活动,增强大家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的认识和意识,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
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
为了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都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明确了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
这就是说,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把预防工作作为主要工作,通过综合治理来解决安全隐患问题,实现全员参与保障安全生产。
二、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明确了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
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业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和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情况。
同时,各个生产经营单位也要明确相关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安全操作技能。
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保障措施《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要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制定和实施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和操作规程。
同时,生产经营单位还要落实安全防护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建立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要求各级政府及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事故后必须立即上报,并组织调查处理。
在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救援和抢险,妥善处理事故现场,同时还要深入调查事故原因,查找漏洞,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五、法律责任和奖惩措施《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明确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和奖惩措施。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造成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刑事、民事责任,并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
公司班组安全活动管理规定

公司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为使班组安全日活动更有实效,真正达到干部员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使班组安全活动日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部门必须开展以班组单位的安全日活动,每月一次,每次不少于五十分钟,一般活动时间为每月25日的下午.安全日活动时间不得挪作它用.
二、活动内容
1、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总结一月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的对策和要求.
2、结合上级下发的事故通报,组织分析、讨论事故原因和预防措施,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3、根据事故预案和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生产异常情况紧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和演练,定期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和自我保护能力的训练.
4、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安全知识的学习和考试.
5、进行安全座谈,就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等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等.
三、安全日活动要做到有领导、有内容、有记录即班组安全活动记录,部门负责人要对记录进行检查和签字,并写出评语.安全科要定期检查.
四、车间主任必须参加班组安全日活动,公司领导、安全科长也要定期参加基层班组的安全日活动,具体规定为:
1、公司领导每季度参加一次.
2、安全科长每月参加.
3、原则上各有关领导要参加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班组安全日活动.
五、要充分发挥班组长的作用,落实班组长的安全职责,提高活动效果.
六、安全科要做好日常检查和考核,并将其纳入安全绩效考核中.
制表:安全科2010年度公司班组安全活动计划
2010年度公司班组安全活动计划。
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三篇)
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指在组织或企业中建立和执行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以及相应的措施,目的是确保人员和财物的安全,并防止事故的发生。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1. 安全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安全相关的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包括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程序。
2. 安全培训和教育: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他们能够正确应对各种安全风险和危险。
3. 安全巡检和检查:定期进行安全巡检和检查,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确保安全设备和措施的有效运行。
4. 风险评估和管理:对潜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采取相应的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如制定安全操作规程、采用安全设备等。
5. 事故报告和调查:建立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及时报告和调查事故,找出事故原因并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6. 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定应急预案和演练计划,确保在突发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减少损失。
7. 安全督导和考核:建立安全督导和考核机制,确保安全管理措施的全面执行,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惩处。
8. 安全设施和设备:购置和维护安全设施和设备,如防盗系统、消防设备、紧急撤离设施等,确保能够及时应对安全威胁。
9. 安全信息发布和传达:及时发布安全信息,通过各种渠道向员工传达安全知识和信息,提醒大家注意安全。
10. 安全监测和评估:对安全管理措施进行监测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不断改进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这些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可以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各种安全风险,提高组织或企业的安全水平。
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二)以下是一个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的范本:安全管理制度1. 背景和目的- 公司致力于创建一个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以预防和减少工作场所事故和伤害。
- 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所有员工都遵守相关安全要求,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资源,以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2. 责任和义务- 所有员工都有责任遵守相关安全政策和程序,并提供安全意识培训。
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3篇)
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安全工器具的管理,维护和促进工作场所的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在工作场所使用的安全工器具管理。
第三条安全工器具是指用于保障工作场所安全生产,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的装备、设备和工具的统称。
第四条安全工器具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准化管理、人员培训、科学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五条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并持续改进安全工器具管理能力,建立健全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做到依法、有序、规范地使用和管理安全工器具。
第二章安全工器具的分类和要求第六条安全工器具按照其使用的场所和用途,可分为以下几类:(一)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防护服等。
(二)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消防喷淋系统等。
(三)紧急救援器材:如急救箱、救生圈、应急灯等。
(四)安全监测设备:如安全气体报警器、安全监控摄像头等。
(五)工作台、设备和工具:如作业台、叉车、扳手等。
第七条安全工器具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的要求。
严禁使用不符合标准或者无标识、标志的安全工器具。
第八条安全工器具应经过严格的检测和验收,确保其符合安全工作的要求,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保持其完好有效。
第九条安全工器具的颜色应根据其作用和使用场所进行统一规定,不得混用或者私自更改颜色。
第十条安全工器具的使用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知识和技能,并持证上岗。
第十一条单位应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工器具的操作规程、使用方法、检修维护标准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员工能正确使用和保养安全工器具。
第三章安全工器具的采购和使用第十二条单位应根据工作场所的实际需要,合理配置和采购必要的安全工器具,并保证其数量充足。
第十三条单位应在安全工器具的选购过程中,重点考虑产品的质量、性能、安全性和持久性等因素,并充分了解供应商的信誉和售后服务情况。
生产现场安全工作管理规定(4篇)
生产现场安全工作管理规定1. 确保生产现场的清洁和整洁,及时清理和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和废料,避免积存堆放。
2. 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具,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并确保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
3. 对于需要进行高温、高压、有毒有害等特殊作业的员工,必须进行专门的培训和指导,并配备相应的防护设备。
4. 配备火灾报警器、灭火器及其他消防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作。
5. 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可靠,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并防止电气设备与易燃易爆物品接触。
6. 生产现场禁止吸烟、饮酒和进行其他危险行为,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现场。
7. 设立合理的出入口和紧急疏散通道,保证员工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安全地撤离现场。
8. 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措施等,提高员工对安全风险的识别和应对能力。
9. 建立安全检查和监督机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和改进不安全的工作环境和操作规程。
10. 出现事故或安全事件时,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同时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生产现场安全工作管理规定(2)第一章绪论为保障生产现场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转,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确保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生产现场安全管理体制1. 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属于公司的重要职能,由安全部门负责具体的安全工作。
2. 安全部门应配备专职的安全人员,负责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和事故的处理工作。
3. 安全部门应与其他部门密切合作,共同推进企业的安全工作。
第三章生产现场安全责任体系1. 企业的领导层对安全工作负有最终责任。
他们应设立安全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并确保安全工作的有效实施。
2. 生产现场的安全责任由生产部门负责,他们应制定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确保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培训。
3. 安全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生产现场的安全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危险作业过程中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危险作业人员及相关单位进行危险作业活动时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危险作业是指在可能引发重大事故或造成严重伤亡、财产损失的情况下进行的作业活动。
危险作业人员是指从事或参与危险作业的人员。
第四条:危险作业人员和相关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本规定,并按照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规进行操作。
第二章危险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第五条:危险作业前,相关单位应当进行预防和控制危险作业的风险评估,并编制危险作业计划。
第六条:危险作业前,危险作业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培训和技能考核,具备相关执业证书。
第七条:危险作业前,相关单位应当检查并确保危险作业场所及设备的安全性能良好。
第八条:危险作业前,危险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第三章危险作业中的安全管理第九条:危险作业中,危险作业人员要严格按照作业程序和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违反操作规定。
第十条:危险作业中,危险作业人员要时刻保持警觉,密切注意周围环境的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第十一条:危险作业中,危险作业人员要严禁擅自使用非标准工具或设备。
第十二条:危险作业中,危险作业人员要合理使用工具和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行并进行维护保养。
第十三条:危险作业中,危险作业人员要正确操作各类工具和设备,避免引发事故。
第四章危险作业后的安全措施第十四条:危险作业结束后,危险作业人员应当及时清理现场,并妥善保管危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五条:危险作业结束后,相关单位应当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修复,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危险作业结束后,相关单位和危险作业人员应当进行安全总结,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章违反规定的责任和处罚第十七条:违反本规定的危险作业人员和相关单位,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危险作业人员和相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并确保其及时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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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1.目的 为保证公司生产、运营的安全有效,根据集团《安全管理规定》FYJT/OP-GL-005,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工厂。 3.定义 3.1危险源: 可能导致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上述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3.2特种设备: 指锅炉、高压釜、储气罐、压力管道、气瓶、电梯、行吊、电动葫芦、起重机、铲车及叉车等危险性较大的设备。 3.3特种作业员: 指从事特种作业或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 3.3.1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氮氢作业员。 3.3.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叉车司机、铲车司机、行吊司机、起重机司机、司炉工、压力容器操作员等。 3.4安全事故: 指生产过程中突发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损坏设备设施,或造成经济损失,导致原生产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依其严重性分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两类。 3.4.1重大事故:是指公司资产损失金额≥50万元的火灾/财产损失事故,以及工伤死亡、工伤致残等级1-4级的工伤事故。 3.4.2一般事故:除重大事故以外的安全事故。 4.职责 4.1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 4.1.1负责制定安全管理目标指标,重大安全事项决议;组织安全例会等; 4.1.2负责消防安全、安全教育、安全检查、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等; 4.1.3负责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等。 4.2总经理:
规章制度管理文件 页 数 7 版本号 1.00
安全管理规定 生效日期 2017-01-01 编 号 JKBL/OP-GL-002
批准: 审核: 起草: 2/7 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2.1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4.2.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2.3保证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2.4督促、检查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4.2.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4.2.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4.3副总经理: 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4.4部门经理/工厂厂长: 对公司中分管的安全项目负责,并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工作。 4.5安全管理部门: 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含安全职业健康管理体系文件)、个体防护评估,职业危害岗位及特种作业确定、组织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整改监督,事故调查、安全奖惩、安全绩效考核等。 4.6工程部: 负责设备安全管理、防护/防错装置的维护和设备维修人员的培训工作。 4.7人事部: 负责安全培训统筹安排、特种作业人员外训工作以及培训考核记录管理、各种应急准备的组织、财物安全维护、工伤事故发生后的工伤申报(含人员治疗安排、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保险理赔)等工作。 4.8集团运营部: 负责集团安全制度建设、安全队伍建设、对公司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通报。 4.9集团财务部: 负责对各公司安全绩效的考核工作。 5.规定 5.1安全机构设置 5.1.1各公司必须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委会)。 由公司总经理担任主任,由生产副总、工程部、人事部、工厂、质保部、工艺部、物流部、采购部等负责人组成; 1次/月召开安全生产例会,会议内容形成决议,并追踪落实决议事项。 5.1.2各公司必须设置安全员:超过300人的公司,须设置专职安全员;300人以下的公 3/7
司,可设置兼职安全员。 5.1.3公司必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人员在安全生产中所承担之职责,安全员所属之部门,即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5.2安全教育 5.2.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规划具体安全教育方案,并制定具体实施文件,由人事部进行具体执行、以及安全教育记录管理。 5.2.2公司总经理或生产副总及安全员,必须参与国家安监机构开展的培训,获得安全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员资质,并每年参与再教育。 5.2.3新进员工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第一级、公司级教育:由公司安全员落实,内容含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安全规定、安全常识、注意事项、事故案例等; 第二级、部门/工厂及教育:由部门领导落实,内容含:车间安全生产概况、安全生产制度、规定、本车间危险设备及岗位、典型事故案例等; 第三级、车间/班组教育:由车间主任/班组长落实,内容含:班组安全生产特点、情况、岗位责任制及安全操作规程、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安全操作示范等。 三级安全教育记录一人一份,记录参考三级安全教育表(附件1)。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2.4设备维保人员安全教育 设备维保人员的专业安全技术及注意事项的教育由工程部落实;若未完成培训即安排上岗,造成事故的,一经查实,将严厉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5.2.5变岗/复岗人员安全教育 变换工种教育:根据工种的变换范围,分别按三级教育程序进行。车间之间的调换可进行第二级、第三级教育,班组之间调换可进行第三级教育。 脱离岗位(如产假、病假、学习、外借)六个月以上重返岗位的操作人员,由车间负责进行岗位复工安全教育。 5.2.6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认可的安全技术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编制,由人事/行政、安全管理门及用人单位共同确定。 5.3危险源/危险区域管理 5.3.1危险源识别评价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制定危险源识别评价管理程序,程序要明确识别评价方法、时机、频次等内容。 危险源识别和评价工作由各部门共同落实,安全员组织并提供指导。固定频次的识别 4/7
评价工作不少于1次/年; 危险源必须形成台账,台账可以比照危险源及对应措施一览表(附件2)。 5.3.2危险区域 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区域,如化学品仓库、煤气站、油库、动力站、氮气站、氢气站、配电站等,管理部门必须制定安全管理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配备应急物品。 5.4设备设施安全 5.4.1设备管理部门必须制订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 5.4.2高速运行的设备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栏,且防护栏不得随意拆除; 5.4.3设备防错装置,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勘用性确认;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性能测试至少1次/年; 5.4.4检、维修设备,以及设备内部进行5S等作业时,必须落实断电挂锁措施,现场须做标识并设围栏,或安排专人监护,在作业前相关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点检,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始。 5.4.5行吊、电梯、储气罐等特种设备须由国家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获得特种设备使用许可,操作人员必须持国家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5.5作业安全 5.5.1生产过程 生产操作过程中,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的岗位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如经常接触噪声等)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说明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救治措施等相关信息,并配置应急物品; 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人员,人事部应1次/年安排职业健康体检; 安全员应制定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为相关人员配备并发放个人防护用品;车间主任应教育人员正确使用,不能正确使用的,不允许上岗操作; 防护器具定点存放在安全、便于取用的地方。 女性作业员长发的必须戴帽子,将长发盘于帽内,方可上岗操作。 5.5.2高危作业 动火/热工作业、受限空间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高危作业应当安排专人现场安全管理,安全员定期巡检,每天不少于2次。 5.5.3外来施工 公司必须与施工队签订安全管理协议,采购部负责安全管理协议签订工作;项目负责单位人员须与施工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安全员必须对施工人员是否持有相关特种作业证、是否进行安全教育、是否进行安全交底等工作进行监督。 5/7
公司租用给外单位使用之区域,公司必须与使用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或请其做出书面安全承诺,明确双方安全责任,采购部负责安全管理协议及承诺签订工作。 安全管理承诺参考环境、健康、安全承诺书(附件3)。 5.5.4叉车安全 叉车管理部门必须制定叉车保养计划,定期对叉车安全状况进行评价,至少1次/年; 叉车司机必须接受国家相关机构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车辆使用,必须做到车辆与司机相对应,严禁随意使用叉车; 叉车行驶路线与人员行走路线必须分开,在路线交叉口必须设置“减速缓行”、“注意叉车”等安全警示标志,路线转弯必须设置内倒角; 叉车管理部门依各公司实际情况,规定叉车限速标准,并落实执行。 5.5.5现场参观/稽核人员安全要求 公司应准备一定数量空闲防护安全帽,为参观者提供安全防护。 5.6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 5.6.1安全检查 安委会须根据危险源识别结果及危险区域管理要求,组织安全检查,监督危险源是否受控,是否有新的危险源,安委会全公司范围的安全检查不少于1次/月; 安全检查的范围包含公司厂区、员工宿舍、中转库以及公司内的所有人员和设备。 安全检查结果作为安全例会输入内容之一。 5.6.2隐患治理:针对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应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并落实作业,由专职安全员监督落实状况; 5.7应急管理 5.7.1应急小组 各公司应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小组”,小组成员及联系方式公布全员知悉; 应急小组负责构建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培训。 5.7.2应急预案 针对火灾、台风等常见紧急情况,安全管理部门必须组织各部门编制应急预案。 相关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权限,负责相应类别突发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以及相关类别的突发事故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 5.7.3应急设施 人事部负责救援类应急装备、物资的配置及管理,定期检查、维护。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消防管理相关规定,相关单位依据规定落实具体工作。 5.7.4应急演练 各公司每年至少1次开展全公司范围的应急演练,并依演练结果,修订、完善相关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