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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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院维修、改造、绿化工程项目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期,降低成本,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第二条工程项目的范围:工程预算超过1万元的维修、改造和绿化工程实行工程项目管理。1万元以下的小型维修项目,纳入日常维修管理。第二章工程项目的报批第三条项目审报

院内各部门根据各自的情况,对下一年需要实施维修的工程项目作出工程预算,并填写工程项目审报表,于当年12月1日前报后勤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对项目进行汇总、审查,制订出“维修改造工程项目计划”,报请院效能监察审议,修改完善通过后,呈报院党政领导班子审议批准,并上报市医药集团审批。

第四条项目立项

经同意批准后,工程项目开始立项,按照工程项目的概算,在年初分配预算开支时实行单列。第五条项目前期准备

内容包括设计、预算、规划、消防、环保等相关报批手续。第六条选择施工队伍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取议标,由后勤管理处与相关部门研究决定,制定出实施方案,并报院效能监察审计。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按招投标管理办法执行,由院统一组织,院效能监察及相关部门参加的招投标会。施工单位确定后,签订施工合同。

第三章施工过程的管理第七条重大工程项目,必要时应聘请法定的监理单位监理。第八条设备材料的控制

1.后勤管理处要掌握市场同类材料价格,选择好供货厂家,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

2.选用材料和设备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施工规范标准,并具有产品合格证书。

3.由施工方包工包料的工程,施工过程中后勤管理处进行不定期的抽验。

第九条工程质量控制

1.质量控制的依据:施工合同、设计文件、工程项目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2.后勤管理处负责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施工机械、设备材料、施工工艺是否符合工程质量的要求,对重要部位、隐蔽工程等不宜事后检查的项目,施工时应由后勤管理处委派的现场监理人员签字后施工单位方可进入下道工序,发现问题后勤管理处应责令乙方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第十条

后勤管理处应作好施工过程中的进度控制和经费控制,工程若有变更应向施工单位出具书面通知单。

第十一条安全施工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积极接受院安全保卫部门的监督,执行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消除和控制各种事故隐患。第十二条文明施工

施工单位必须做到:

1.场地平整、各种建筑材料堆放有序、建筑垃圾及时外运,保障道路畅通,施工现场应有明显施工标志。

2.建立完善的保洁制度,保持工地整洁卫生。

3.严格执行环保条例有关规定,控制噪音、粉尘等污染,保障我院职工的正常工作环境。

第四章竣工验收及竣工决算第十三条竣工验收

1.竣工验收的依据:施工合同、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施工变更通知单、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施工单位申报验收的准备工作:组织自验,整理施工过程的有关技术资料、绘制竣工图纸、编制竣工决算;

3.收到乙方申报验收单后,后勤管理处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对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质量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意见,限期整改,并进行复验。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后勤管理处填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第十四条竣工决算

有约定标价的按约定标价进行决算,没有约定标价的,由乙方负责编写决算书,经后勤管理处审核、院效能监察审计后,依据合同进行结算。第五章技术资料整理第十五条

工程完工后,后勤管理处应收集与工程有关的技术资料,经过整理,进行分类保管

、归档。第六章工程质量保修第十六条

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因施工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由施工方负责维修,由此造成的费用施工方承担。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2005.9.20

附件一:天津药物研究院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工作流程

附件二:工程项目审报表

附件三:院内施工会签单

附件四:院内施工证及院内施工证存根精品文档word文档可以编辑!谢谢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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