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定稿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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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项

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农财发[200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农机、农垦、乡镇企业)厅(委、局、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部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农业部财政项目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农财发[2002]36号),我部制定了《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映。

附件: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二○○六年一月二十七日

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速推进农业标准的推广应用,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农业产业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加强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农业部财政项目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农财发[2002]36号),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是指在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实施农业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实现产地环境无害化、基地建设规模化、生产过程规范化、质量控制制度化、生产经营产业化、产品流通品牌化,以更好地辐射带动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的提高。

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的重点是农业标准的转化、培训和应用。

第三条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的形式是建设以核心示范区为主要内容的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农场)(以下简称示范县(农场))。

第四条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坚持市场导向,突出重点,整合资源,创新机制,效益优先。项目资金安排遵循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农业部负责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项目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省级农业(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农机、农垦、乡镇企业,下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申报、指导实施和日常监督检查,县级人民政府(农场)负责组织实施,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农场)为项目单位。

第六条各地应采取措施,整合行政、技术、资金、项目等资源,推动示范县(农场)的建设,切实发挥示范县(农场)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

第七条各地应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参与示范县(农场)的建设。

第二章示范县(农场)建设内容与资金使用方向

第八条示范县(农场)围绕示范产品,按照目标市场要求,依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完善示范县(农场)产业、企业标准体系,建立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技术和管理标准,并对标准进行集成,转化成通俗易懂的操作手册、明白纸。

第九条示范县(农场)对农产品生产、经营和管理人员进行农业标准化培训和宣传,每年培训管理和技术干部至少1次,每年培训农民至少2次;同时利用信息平台和各种新闻媒体,开辟农业标准化专栏,加强宣传,扩大示范效应。

第十条示范县(农场)建立健全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监管制度,完善标签、标识制度。核心示范区逐步推行农业投入品定点采购,建立档案制度,鼓励发展连锁经营。普及安全使用知识,杜绝违禁药物及添加剂的使用。依法规范农业投入品市场秩序,坚决打击制售和使用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行为。

第十一条示范县(农场)推行农产品生产经营档案化管理,逐步建立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藏及市场营销等各个环节质量安全档案记录和农产品标签管理制度,逐步形成产销一体化的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网络。

(一)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购置小型速测仪器等设备,加强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测,实现从生产到市场的全过程质量监控。

(二)建立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对各项标准的落实、投入品的使用等进行动态监督。

(三)建立例行监测制度。省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将示范县(农场)纳入例行监测范围,并将监测结果及时反馈到示范县人民政府和项目单位,督促整改。

(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活动,提高农业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和诚信水平。

第十三条示范农产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或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实行分等分级、商标注册和包装上市,通过产品推介、展示展销等方式有计划地组织市场营销,培育品牌,树立品牌形象,扩大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第十四条项目资金用于以下方面:

(一)农业标准体系的集成与转化。用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国际标准和主要贸易国标准的收集、整理、转化、集成,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制订和修订,生产档案印制等。

(二)质量安全控制。用于农产品、产地环境的质量安全检测,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推介。

(三)宣传与培训。用于媒体宣传,信息发布,培训教材、音像制品的制作和印发,专家授课等。

(四)品牌培育。用于产品认证,商标注册,产品推介,标签、标识印制等。

(五)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用于系统平台与信息查询系统的硬件购置、软件开发、信息采集以及日常维护等。

第三章项目申报与资金拨付

(一)示范品种。为农业部或者省级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特色农产品发展规划所确定的优势农产品、特色农产品或出口农产品。示范产品仅限1种。

(二)示范品种生产规模。

种植业:粮油作物(小麦、玉米、水稻、大豆、薯类)种植面积不少于5万亩,蔬菜种植面积不少于2万亩,果园种植面积不少于3万亩,茶园种植面积不少于2万亩。

畜牧业:奶牛存栏不少于5000头,肉牛出栏不少于1万头,肉羊出栏不少于2万只,生猪出栏不少于10万头,肉鸡出栏不少于100万只,蛋鸡存栏不少于100万只。

渔业:淡水养殖示范面积不少于3000亩,藻、贝类不少于2万亩,工厂化养殖不少于10万平方米,虾蟹类不少于1万亩,深水网箱不少于2万立方米。

国有农场、山区县的种植、养殖规模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农田和养殖基础设施齐全,有进一步完善核心示范区道路、水渠、圈舍、鱼池等的能力。

(四)农产品商品率较高。粮油商品率至少达到50%,蔬菜、水果商品率至少达到80%,茶叶、畜禽产品、水产品商品率至少达到90%。

(五)农业生态环境条件较好。没有工业“三废”污染源,产地环境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产品产地环境要求,已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或者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产地环境合格评估。

(六)监管服务机构健全。农业标准化管理、质量安全检测、农产品认证管理、农业技术推广、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健全,队伍稳定。

(七)有与本产业相关的国家级或者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属于龙头企业原料基地),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能够对示范产业进行有力的带动。

(八)已经或者正在实施国家级相关农业项目,其中已经建设农业部定点批发市场、农资打假试点、绿色食品生产基地或者列入“三电合一”项目建设的县优先考虑。

第十六条农业部根据农业标准化发展需要和预算规模,制定下一年度项目计划,明确年度目标,分解项目内容,划分实施地区,提出指导意见。

第十七条农业部印发项目指南,包括项目目标、项目内容、申报条件及有关要求等。

第十八条省级农业主管部门组织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农场)编制项目申报书,其中的年度目标应与年度考核目标(见第四章)一致。项目申报书要经过县级人民政府(农场)审核同意。

第十九条省级农业主管部门组织审核项目申报书,择优排序,提出推荐意见,以正式文件报送农业部。

第二十条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项目规划,并建立项目库。

第二十一条农业部组织专家评审,核定省级农业主管部门报送的项目申报书。

第二十二条农业部以正式文件下达年度项目资金。项目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单位。

第二十三条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农业部核定的项目申报书,不得擅自变更。

第二十四条项目单位要建立项目资金使用的明细账,确保专款专用。

第四章考核与验收

第二十五条示范县(农场)建设期三年。通过当年考核的方可列为次年项目。每年年底前由示范县(农场)项目单位进行工作总结,并报送省级农业主管部门。

第二十六条示范县(农场)建设第一年和示范县(农场)建设第二年,由省级农业主管部门组织年度检查考核;示范县(农场)建设三年期满,由农业部或委托省级农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考核。

第二十七条示范县(农场)建设第一年要达到以下考核目标:

(一)示范县(农场)要建立1-2个核心示范区。核心示范区要明确界限,集中成片。核心示范区规模要不少于示范品种生产规模的30%,道路、水渠、圈舍、鱼池等要配套完善。

(二)农业标准体系完善。示范品种生产、加工、包装、贮运、销售等环节标准完善,有规范的操作规程,有配套的管理要求。

(三)管理制度健全。有完善的投入品监管制度、定点采购制度和经营记录制度,有示范品种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藏及销售各环节的生产经营档案制度,有宣传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有品牌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

第二十八条示范县(农场)建设第二年要达到以下考核目标:

(一)示范县(农场)核心示范区农产品生产主要环节标准应用覆盖率、标准入户培训率、标准简明手册入户率、农药(兽药、饲料及其添加剂)等投入品经营档案管理覆盖率、农业生产与经营档案管理覆盖率达到100%,形成市场占有率和社会知名度高的名特优品牌。

(二)非核心示范区主要生产环节标准应用覆盖率达到80%以上,上述其余指标均达到90%以上。

(三)核心示范区和非核心示范区种植养殖环节机械化水平明显提高,经济效益比非示范区增加10%以上。

第二十九条示范县(农场)建设第三年,要在巩固前两年建设成果基础上,使核心示范区和非核心示范区产品商标注册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产品认证率达到100%,全面完成示范县(农场)建设任务。

第三十条示范县(农场)建设三年期满,验收考核合格的,由农业部授予“国家级***(产品)标准化示范县(农场)”称号。

第三十一条示范县(农场)第一年或者第二年没有达到年度考核目标的,取消下年度申报资格,并限期整改;示范县(农场)建设两年均没有达到年度考核目标的,不再允许申报,并通报批评;示范县(农场)建设三年期满,验收考核不合格的,暂不授予“国家级***(产品)标准化示范县(农场)”称号,并限期整改。

第三十二条验收考核合格的示范县(农场),在国家或者省级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或监督抽查中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其“国家级***(产品)标准化示范县(农场)”称号;出现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取消其“国家级***(产品)标准化示范县(农场)”称号。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

第三十三条示范县(农场)所在地人民政府应成立由主要领导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农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示范县(农场)建设统一领导。办公室设在项目单位,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调度、监督、督促检查等工作。

第三十四条项目单位要做好示范县(农场)建设资金的落实与管理工作。省级农业部门应给予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第三十五条项目单位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省级农业主管部门每年年初向农业部报送上一年度的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

第三十六条农业部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进行重点抽查。

第三十七条对提供虚假材料,擅自变更已经核定的项目申报书,或者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暂行办法由农业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四川眉山东坡

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 日期:2012-03-05 10:48 作者:来源:华闻伟业点击: 2197 东坡区是农业部发文认定的全国第二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今年以来,示范区建设工作正如火如荼地开展。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全区基本情况 东坡区位于成都平原西南,区内地势平坦,土层深厚肥沃,农田集中成片,气候温和,雨量充沛,非常适宜水稻、蔬菜、油菜、柑橘等多种农作物生长,是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确定的800个粮食生产大县之一;是国家商品粮基地县之一;是全国蔬菜产业发展规划确定的580个蔬菜产业大县之一;是全省60个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强县之一;是全国生猪调出大县(区);全国生猪优势区域布局优势县。 2011年,全区农作物播种总面积174.1万亩,其中粮食播种面积101.2万亩,产量44.31万吨;油料播种面积25.83万亩,产量3.63万吨;水果种植面积27万亩,产量22.1万吨;蔬菜种植面积39.13万亩,产量105.05万吨。全区畜牧业出栏生猪128.06万头,小家禽3900.6万只,肉兔900.2万只 水稻、蔬菜种植面积和产量居全省第二位,2011年加工蔬菜100万吨以上,实现产值60亿元以上。其中加工蔬菜种植面积、泡菜加工产量和产值居全省第一位,是中国泡菜之乡、全国食品工业强县(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豇豆、榨菜、萝卜、辣椒)标准化生产基地、中国调味品原辅料(青菜)种植基地,四川省优势特色效益农业蔬菜基地、四川省加工外销蔬菜核心规划区域、以食品工业为重点的全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群发展试点县(区)、全区66家泡菜加工企业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企业6家、四川省著名商标7家,成为全国蔬菜加工行业中驰名商标最集中地区获得进出口资格企业5家,全省唯一向2008年北京奥运会供应新鲜蔬菜和泡菜的区县。“东坡泡菜”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证 建成全国第一个“泡菜研发中心”。获绿色食品认证73个,有机食品(含转换产品)认证17个。“东坡泡菜”已分别端上了中央相关会议和全国“两会”餐桌,并通过中央电视台走进了全国人民的视野。生猪年出栏量在全省名列第三位,是全国生猪调出大县,全国瘦

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指南46092

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指南 目录 前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 1.什么是农业标准化示范区...................................................................................... 错误!未定义书签。2.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指南的作用 .............................................................................. 错误!未定义书签。3.指南的结构与内容.................................................................................................. 错误!未定义书签。4.指南所要达到的目的.............................................................................................. 错误!未定义书签。实施前的准备.................................................................................................................... 错误!未定义书签。 1.筹备与启动会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出台相关文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组织机构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成立领导小组......................................................................................................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设立办公室..........................................................................................................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成立技术小组...................................................................................................... 错误!未定义书签。 3.4建立部门协调机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 4.出台实施细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标准及其体系建设计划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划分实施阶段...................................................................................................... 错误!未定义书签。 4.3制定年度计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4.4 形成激励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4.5建立标准推行体系.............................................................................................. 错误!未定义书签。 4.6制定应急预案...................................................................................................... 错误!未定义书签。实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1.标准体系建设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标准的制(修)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建立标准体系...................................................................................................... 错误!未定义书签。 2.组织实施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标准的宣贯..........................................................................................................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标准的应用培训..................................................................................................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核心示范基地的建设.......................................................................................... 错误!未定义书签。 2.4几个标准体系的配套.......................................................................................... 错误!未定义书签。

农业部标准化管理办法

农业部标准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标准化是组织现代化农业生产的重要科学技术基础,对发展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科技进步,改进产品质量,增强出口创汇能力,提高社会、经济及生态效益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农业标准由农业、畜牧兽医、水产、农垦、农机化、乡镇企业、环能、饲料等专业组成,主要任务是在农业部行业归口范围内制订标准、组织实施标准和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开展标准化工作的研究和国内外标准科技活动,为加快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发展服务。 第三条各级农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都要把农业标准化工作纳入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的科技发展的规划和计划,并加强领导和管理。 第四条要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出口创汇能力。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农业部是全国农业标准化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领导和管理农业标准化工作,在业务上接受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本部制定的标准化规章制度。 (二)制、修订农业标准化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制、修订农业标准,审查上报国家标准的审批、发布,并审批、编号、发布行业标准。受理部直属企业标准备案。 (四)组织推动农业标准的贯彻实施,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五)管理农业系统等全国农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六)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主管部门的标准化工作。(七)组织标准化工作的奖励和表彰。 (八)管理和开展农业行业范围内的有关国际标准化工作。 (九)负责部内、部外标准的协调工作。 第六条农业标准化工作由部质量标准司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各业务司分工协作负责。各级农业主管标准的部门和单位要健全标准化机构或配备专职人员管理标准化工作。加强标准的组织管理。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本省、市的农业标准化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农业部及本省制订的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制订本省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实施细则和措施。 (二)编制本省农业标准化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本系统的企、事业及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承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任务,并监督检查计划的落实情况。 (四)会同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制订地方农业标准。 (五)组织实施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六)管理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事业单位的标准化工作。

农民技能培训项目实施方案_

农民技能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江苏百万农民技能培训专项”项目已被科技部列入2004年度国家星火培训专项行动计划。为切实做好该项目的组织落实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和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继续高举星火科技的旗帜,以扩大就业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培育农村科技先导型支柱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为主线,以提高现代农民的科技知识、职业技能为重点,充分利用星火科技工作长期积累起来的技术、管理经验和科技服务体系等工作,坚持服务产业和分类培训的原则,通过星火计划等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带动各级星火培训基地和星火学校、星火龙头企业大力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的普及和培训,进一步推动全省农村劳动力的转移。 二、目标 1、项目实施期限为:2004年8月至2007年7月 2、项目总目标: (1)培训人员106.8万人次。其中培训农民105万人次,培训科技兴农带头人6000人次(含师资200人次)、农民企业家6000人次(含市场营销师资50人次)、管理人员6000人次

(含管理师资50人次)。 (2)选择和编制与培训相适应的教材10册以上。 (3)组建杨树高效栽培与深加工、农产品标准化种植、特种水产养殖、石油机械和硅资源深加工、管理类培训等5个讲师团。 三、主要培训内容 (一)星火学校师资及高层管理培训 1、管理师资培训:现代企业管理,科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质量管理等,约100学时。培训师资50人次以上。 2、技术师资培训:杨树高产栽培技术师资培训,农产品标准化种养殖师资培训,特种水产无公害养殖师资培训等。每个班约100学时左右。培训师资200人次以上。 3、市场营销师资:产业链管理、市场营销知识、市场营销方法、市场营销技巧等。约50学时。培训师资50人次以上。 4、高层管理培训:现代企业管理、科技管理、产业链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企业技术创新等。培训时间2天以上,培训200人次以上。 (二)杨树栽培和深加工培训主要内容 1、杨树种苗技术:杨树苗木繁育技术,优良种苗引进技术等。 2、杨树高产栽培技术:杨树生态林培育技术,杨树用材林培育技术,杨树纸浆林培育技术,滩涂防护林培育技术,施肥技

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名录

第一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名单 1.北京市顺义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2.天津市西青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3.河北省藁城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4.河北省玉田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5.山西省太谷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6.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7.内蒙古自治区西乌珠穆沁旗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8.辽宁省辽中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9.辽宁省台安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10.辽宁省瓦房店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11.吉林省公主岭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12.吉林省榆树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13.黑龙江省肇东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14.黑龙江省五常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15.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16.江苏省昆山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17.江苏省铜山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18.浙江省平湖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19.浙江省诸暨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20.安徽省埇桥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21.安徽省南陵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22.福建省福清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23.江西省南昌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24.江西省吉安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25.山东省滕州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26.山东省寿光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27.山东省平度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29.河南省浚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30.湖北省黄陂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31.湖北省监利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32.湖南省长沙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33.湖南省屈原管理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34.广东省开平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35.广东省农垦湛江垦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36.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37.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38.重庆市潼南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39.四川省成都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40.四川省广安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41.四川省南充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42.贵州省湄潭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43.云南省宣威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44.西藏自治区曲水县才纳乡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45.陕西省长安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46.甘肃省甘州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47.青海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48.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4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呼图壁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50.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五家渠垦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第二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名单 51.北京市房山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52.天津市武清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53.河北省定州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54.河北省武强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

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搞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促进农业技术进步,充分发挥标准化在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中的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示范区建设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和监测体系的要求,结合农业生产需要,以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为目标,以一种或一类农产品为龙头,对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全过程实行综合标准化管理。 第三条示范区建设应争取所在地人民政府的领导。各级技术监督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示范区建设中的协调工作;并充分依靠和发挥农业、林业、畜牧、水产、科委和商贸等部门的作用,共同承担和完成好示范区建设的有关任务。 第二章建立示范区的原则和基本条件 第四条示范区所在地人民政府重视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对农业标准化有较高的认识,对示范区建设有总体规划安排、具体目标要求、相应的措施和经费保证。 第五条示范区建设要坚持以一种或一类农产品为主,实施产前、产中、产后综合标准化管理;要与当地政府实施的农产品基地建设、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示范区建设、“米袋子”、“菜篮子”工程及列入丰收计划、星火计划、推广计划、火炬计划的项目相结合。 第六条原则上示范区以县为单位,每个示范区只能选择一种示范类型;优先选择预期可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科技含量高的示范项目;示范区要地域连片,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商品优势和市场覆盖面。 第七条示范区要以“米袋子”、“菜篮子”项目为重点,原则上按粮食、棉花、油料、蔬菜、畜牧、水产、果品和林产品等八种示范类型布局。 第八条示范区农产品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高,有相适应的贸工农一体化组织和农业服务体系。 第九条示范区应有较好的农业标准化工作基础,有专门机构人员。 第十条示范区应有较好的交通、运输、通讯等外部条件,农业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科技实力强,农民积极性高。 第三章示范区建设的任务和目标 第十一条示范区建设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运用农业标准化的手段,加快先进适用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探索应用标准化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思路和新经验。 第十二条示范区以实施农业综合标准化为主要任务,内容包括: 1组织实施种子、苗木、种畜、种禽方面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保证农业生产资料的高质量供应; 2组织制定需要的地方农艺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 3组织实施农产品等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范农产品市场秩序; 4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实行标准化管理,实施冷藏、加工、运输等方面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5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促进农产品出口创汇。 第十三条充分利用现有检测力量,开展农业监测工作;逐步完善农产品、农用生产资料的监督检测设备和手段,依照标准开展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有计划地对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管理人员进行标准化和质量培训。 第十五条示范区应建设成标准体系结构合理,示范产品的产、供、销各环节实行标准化管理,示范产品质量好,市场旺销,生产发展,农民增加收入,效益显著的商品基地。

河南省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河南省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的认定、管理工作,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是指依托一定主体,按照农产品生产有关标准或技术规程统一组织生产,条件完备,管理规范,对推进农业标准化有示范推广作用的农产品生产基地。 第二章认定条件 第三条基地依托的主体必须为下列情况之一: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民政部门注册的农业专业协会;种养大户。 第四条基地范围为河南省辖区内种植业、渔业生产基地。主要包括蔬菜、西(甜)瓜、食用菌、粮食作物、油料、棉花、水果、茶叶、花卉、中草药、水产品及其他名特优农产品生产基地。

第五条基地应具备一定规模。 蔬菜:保护地种植面积不少于100亩,露地种植面积不少于500亩。 西(甜)瓜:保护地种植面积不少于100亩,露地种植面积不少于500亩。 食用菌:年投料不少于500吨。 粮食作物:大宗粮食作物种植面积不少于10000亩;其他粮食作物种植面积不少于1000亩。 棉花:种植面积不少于10000亩。 油料:种植面积不少于1000亩。 水果:种植面积不少于500亩。 茶园:种植面积不少于300亩。 花卉:保护地种植面积不少于100亩,露地种植面积不少于300亩。 水产:大水面养殖面积不少于1000亩,集中连片的池塘养殖面积不少于100亩,工厂化养殖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基地同时期生产的产品应以一种或一类农产品为主,其规模应占基地总面积的80%以上。基地应有明确的界限,成方连片,相对集中。 第六条基地应具备良好的自然环境,水、土壤、大气等环境因素应符合生产所采用标准的要求。 第七条基地生产凡涉及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必须依法实施。

农业标准化概念

农业标准化 一、农业标准化概念 农业标准化是指以农业为对象的标准化活动。具体来说,是指为了有关各方面的利益,对农业经济、技术、科学、管理活动中需要统一、协调的各类对象,制订并实施标准,使之实现必要而合理的统一的活动。其目的是将农业的科技成果和多年的生产实践相结合,制订成"文字简明、通俗易懂、逻辑严谨、便于操作"的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向农民推广,最终生产出质优、量多的农产品供应市场,不但能使农民增收,同时还能很好地保护生态环境。其内涵就是指农业生产经营活动要以市场为导向,建立健全规范化的工艺流程和衡量标准 二、农业标准化主要对象 农产品、种子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安全、卫生要求;试验、检验、包装、储存、运输、使用方法;生产技术、管理技术、术语、符号、代号等。三、农业标准化标准体系 主要是指围绕农林牧副渔各业,制定的以国家标准为基础,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相配套的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系列标准的总和,还包括为农业服务的化工、水利、机械、环保和农村能源等方面的标准 四、农业标准化主要内容 农业标准化的内容十分广泛,主要有以下七项:①农业基础标准:是指在一定范围内作为其它标准的基础并普遍使用的标准。主要是指在农业生产技术中所涉及的名词、术语、符号、定义、计量、包装、运输、贮存、科技档案管理及分析测试标准等。②种子、种苗标准:主要包括农、林、果、蔬等种子、种苗、种畜、种禽、鱼苗等品种种性和种子质量分级标准、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包装、运输、贮存、标志及检验方法等。③产品标准:是指为保证产品的适用性,对产品必须达到的某些或全部要求制订的标准。主要包括农林牧渔等产品品种、规格。质量分级、试验方法、包装、运输、贮存、农机具标准、农资标准以及农业用分析测试仪器标准等。④方法标准:是指以试验、检查、分析、抽样、统计、计算、测定、作业等各种方法为对象而制订的标准。包括选育、栽培、饲养等技术操作规程、规范、试验设计、病虫害测报、农药使用、动植物检疫等方法或条例。⑤环境保护标准:是指为保护环境和有利于生态平衡、对大气、水质、土壤、噪声等环境质量、污染源检测方法以及其它有关事项制订的标准。例如水质、水土保持、农药安全使用、绿化等方面的标准。⑥卫生标准:是指为了保护人体和其它动物身体健康,对食品饲料及其它方面的卫生要求而制订的农产品卫生标准。主要包括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及其它重金属等有害物质残留允许量的标准。⑦农业工程和工程构件标准:是指围绕农业基本建设中各类工程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以及农业工程构件等方面需要协调统一的事项所制订的标准。如塑料大棚、种子库、沼气池、牧场、畜禽圈舍、鱼塘、人工气候室等。⑧管理标准:是指对农业标准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管理事项所制订的标准。如标准分级管理办法、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办法及各种审定办法等。

宣恩县农业标准化实施方案.

宣恩县农业标准化工作实施意见 (讨论稿 为推动我县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开展,用标准化的理念来管理和规范农业生产,提高农产品的产量、质量和竞争力,创名优品牌,促进县域经济健康持续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决定》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农业竞争力为目标,围绕我县规模农产品、特色优势农产品和加工产品,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突出茶叶、蔬菜、果品、中药材、生猪、烟叶等主导产业,抓住产地环境、生产过程、流通环节三个重点,健全农业标准、农业监测和动植物疫病防治三大体系,实施“放心农产品”工程,构建“生产有标准、产品有标志、质量有检测、认证有程序、市场有监管”的标准化格局,全面提升我县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形成优势产业,创名优品牌, 促进农业增效, 农民增收, 财政增长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二、工作目标 坚持“ 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带动、农民实施” 的原则 , 建立三个体系, 结合我县新型工业经济建设和质量兴县规划, 以主导产业建设为重点,以龙头企业为依托 , 重点抓好中药材、干鲜果、茶叶、大米、烟叶、蔬菜等农业标准示范区建设。 (一优质大米产业:以珠山粮食购销公司和沙道粮食购销公司为依托,重点抓好覃家坪贡米、木龙寨大米两个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 (二中药材产业:以民丰药业、汤木瓜等公司为依托,主要抓好椿木营竹节人参、七叶一枝花、木瓜等名贵药材的种植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 (三茶叶产业:以伍家台贡茶总厂为依托, 主要抓好万寨、晓关、椒园、长潭河等茶叶种植区的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 (四烟叶:以县烟草公司为依托,重点抓好各烟叶生产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

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认定管理办法

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工作的管理,根据《农业部关于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以创建现代农业生产与新型农业产业培育的样板区、农业科技成果和现代农业装备应用的展示区、农业功能拓展的先行区和农民接受新知识新技术的培训基地为主要任务。 第三条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应以示范引领现代农业建设为根本方向、以保护耕地和尊重农民意愿为前提、以多种形式并举的产业发展为主线、以多元化生产经营单位为建设主体。 第四条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将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纳入本地现代农业发展建设规划,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相应扶持政策,保障示范区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农业部负责提出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意见,制订管理办法和考核指标体系等。省级农业部门负责指导本省(区、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建设,并对示范区运行情况进行跟踪与监管。 第六条农业部成立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办法和考核指标体系等; (二)负责组织示范区申报、评选和公示等工作; (三)对示范区运行进行年度考核,以农业部名义定期发布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年度发展报告。 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管理办公室由部有关司局组成,发展计划司承担日常工作。 第七条在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管理办公室下成立现代农业示范区专家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一)受委托开展示范区发展规划制定和示范区建设指导等咨询工作; (二)受委托承担示范区咨询、评估、考核等工作。 第八条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及其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工作联席会议的职责是: (一)组织开展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筛选、审核、推荐和申报工作; (二)对示范区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管; (三)对示范区建设与发展进行指导与支持; (四)协调解决与示范区建设发展有关的重大问题。 第三章申报与认定 第九条各地建立的高标准、高水平的农业示范区(园、片、场),均可申报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第十条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申报条件为:

如何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区

如何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区 摘要:本文主要探讨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程序、方法。 关键词:农业标准化建设 引言:三农问题一直本届政府工作的重点,推广农业新技术,提高农民收入永远是政府的重点工作。 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是选取一个点,带动一个产业,辐射一个区域,由示范区起到龙头的带动作用,带动农业的发展,使农业发展呈现一个新的局面。本文作者将从如何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出发,讨论示范区的建设与预期效益。 1.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概念与建设目的 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是指围绕农、林、牧、副、渔业特定项目以示范推广农业标准化为主要内容的、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组织管理完善的农业生产、加工、经营和管理的区域。 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的目的一是发挥示范区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尽快带动本地区农业实施标准化生产,促进本行业生产、加工、经营和管理过程进入标准化状态,逐步改变人们的传统农业生产观念和思想意识。二是用农业标准化促进我国农业向市场化快速转变,使农业走向新的集约化、产业化、国际化发展道路,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提高农业产业整体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三是围绕“选好一个项目,建好一套体系;形成一个龙头,树立一个品牌;带动一个产业,致富一方百姓”的目标,积极培育“标准化农产品”的市场品牌,实现农产品质量的真正安全。 2.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方法 2.1建设示范区前的筹备工作 在接到示范区项目实施的批准文件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围绕示范区任务书所确定的建设目标和任务,做好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具体做法如下: 2.1.1筹备与启动会议 示范区项目启动。项目所在地标准化管理部门要协助/指导项目承担单位尽快召开一个准备充分的启动大会,将示范区项目的内容和任务及时向相关各方进行通报,同时成立项目启动筹备小组,协商示范区建设的启动事宜,做好项目启动准备的各项工作。 2.1.2 出台相关文件 第一次会议需要以当地政府文件形式出台相关制度,具体包括: (1)示范区建设的规划安排 (2)确定示范区建设的机构和成员名单 (3)相关部门的任务分工与协调工作机制 (4)示范区建设的配套经费落实与资金管理办法 (5)示范区管理、监督检查与激励制度 (6)示范区建设的其它必要制度 2.1.3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与办事机构 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地方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技术监督、农业等有关部

现代农业示范区申报材料汇编

“**市‘两型农业’展示园” 申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材 料 汇 编 湖北**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申报示范区所在地及园区概况 (3) 1.1 湖北**概况 (3) 1.2 **市“两型农业“展示园概况 (3) 第二章建设模式、发展规划、投资匡算、产业政策和可行性分析 (5) 2.1 展示园建设模式 (5) 2.2 展示园发展规划 (7) 2.3展示园投资匡算 (7) 2.4 产业政策 (8) 2.5 展示园建设可行性分析 (12) 第三章展示园资源开发方案 (15) 3.1 低丘岗地改造方式 (15) 第四章展示园建设进度 (18) 4.1 土地流转 (18) 4.2 土地平整 (18) 4.3 园区道路平整 (18) 4.4 节水灌溉农业建设 (18) 4.5 有机茶园建设 (18) 4.6 生态速生林建设 (18) 4.7 标准化鸭舍建设 (19) 4.8 有机水果基地建设 (19) 4.9 培训基地建设 (19)

第一章申报示范区所在地及园区概况 1.1 湖北**概况 1.1.1 地理区位优势明显。**地处华中腹地、长江中游南岸、鄂湘赣三省交汇中心,东临赣北,南接潇湘,西望荆楚,北靠武汉,素有“湖北南大门”之称,距北京、上海、广州、成都空中距离均在1000公里左右,是武汉城市圈的核心城市之一。境内交通便捷,京广铁路、京珠高速公路、106和107国道,以及正在兴建的杭瑞、大广高速公路穿市而过,138公里长江黄金水道依境东流。即将开通的武广高速铁路使**到武汉仅15分钟,到广州也只需3个多小时;即将开工的武汉至**城际铁路、快速通道让**到武汉更为便捷。良好的区位交通优势,让**成为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的结合部,成为湖北承接沿海产业转移的桥头堡,成为湖北在中部率先崛起的重要增长极。 1.1.2特色资源丰富。**是享誉全国的“桂花之乡”、“楠竹之乡”、“苎麻之乡”、“茶叶之乡”、“猕猴桃之乡”,以桂花、楠竹、茶叶、苎麻、蔬菜、猕猴桃、畜禽、水产、特色粮油、精品水果、山野土货、风味美食为主导的特色农业发展势头强劲。 1.2 **市“两型农业“展示园概况 1.2.1 园区建设背景。为促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

最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总结报告

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总结报告 2020年,全县坚持做大总量、做足增量、做优质量,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平稳。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04.64亿元,增长12.0%;三次产业结构比调整为28.7:26.1:45.2。财政总收入完成10.66亿元,增长9.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64亿元,增长6.6%。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16.93亿元,增长8.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4.02亿元,增长16.8%;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29536元、12137元,增长8.1%和9.8%;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为163.94亿元和137.75亿元,增长 7.0%和25.5%;小康社会实现程度达96.2%。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是全力以赴抓产业,“三新一全”强力推进 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绿色高效园区”取得新成效。全县完成规模工业总产值94亿元,增长17%;2000万元以上工业增加值28.71亿元,增长13.6%;工业产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36.2亿元,增长21%。深入推进“双千”〔3〕工程,“一区四园”〔4〕集聚功能不断显现,威德环境科技在新三板成功挂牌。建成标准厂房10万平方米,大健康产业园、农商旅互联综合体等项目强力推进。 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生态文明茶城”取得新成果。城乡一体、产业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的新型城镇化格局逐步形成,城镇化率达45.6%。完成整县推进小城镇规划,

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严控违章建筑新增长。第一批村庄规划试点按时完成,并形成“三个一”〔5〕和“七改一增两处理”〔6〕全国经验,完成城乡建设固定资产投资108.9亿元,增长29.5%;新开工房地产项目10个,完成投资23.6亿元;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2865户,房地产去库存27万平方米。“文明中国茶城创建”和“四创”〔8〕工作不断巩固提升。 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典范”取得新突破。完成农业增加值30.02亿元,增长6.8%。种植优质水稻18.5万亩、蔬菜20万亩、辣椒20万亩,新建精品水果基地1.1万亩;绿色生态种养4万亩;收购烟叶12.3万担,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均价全省第一。茶叶产量6.2万吨、产值42.7亿元,综合收入突破100亿元;获得农业部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资金1.1亿元,“湄潭翠芽”品牌价值提升到102.2亿元。新增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12家、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11家,六大省级园区完成投资16.5亿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通过省级验收,流转土地16万亩,颁发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 2.2万亩。累计新(改)建黔北民居69369户,新增“四在农家˙美丽乡村”示范点15个,成为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县。 大力推进全域旅游,“休闲养生胜地”取得新进展。在全市率先完成《湄潭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暨全域旅游规划》编制,深入推进A级景区创建工作。建成云贵山景区、水湄花谷春园、中华茶文化博览园、翠芽27°景区基础运营设施、24公里旅游公

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指南

农业标准化示X区建设指南 (征求意见稿)

2005.10 目录 前言3 1.什么是农业标准化示X区3 2.农业标准化示X区指南的作用3 3.指南的结构与内容4 4.指南所要达到的目的4 实施前的准备5 1.筹备与启动会议5 2.出台相关文件6 3.组织机构7 3.1成立领导小组7 3.2设立办公室7 3.3成立技术小组7 3.4建立部门协调机制8 4.出台实施细则8 4.1标准及其体系建设计划8 4.2划分实施阶段9 4.3制定年度计划9 4.4 形成激励制度11 4.5建立标准推行体系11 4.6制定应急预案11 实施12 1.标准体系建设13 1.1标准的制(修)定13 1.2建立标准体系14 2.组织实施15 2.1标准的宣贯15 2.2标准的应用培训16

2.3核心示X基地的建设17 2.4几个标准体系的配套18 2.5生产环节的标准实施19 2.6动植物病虫防治与防疫20 2.7操作过程记录22 2.8产后环节的标准实施23 3.“标准化农产品”品牌培育24 4.与其它项目的结合24 5.年度总结25 6.实施方案调整25 实施的管理26 1.激励机制建立26 2.产前监管27 2.1农资监管27 2.2环境监管28 3.产中监管28 4.产后监管29 5.经费的监管29 验收前的准备30 1.做好示X效果的调查工作31 2.整理统计和分析数据31 3.准备验收材料31 4.预验收32 5.申报验收33 示X区的验收33 1.验收依据33 2.实施验收33 3.验收结果的认可34 合格示X区的继续管理35 1.长效机制的建立35 2.称号与标牌的管理36 附件:37 1.农业标准化示X区任务书37 2.农业标准化示X区经济效益计算方法37 3.农业标准化示X区验收材料要求4437

县农业标准化实施方案

玉屏侗族自治县农业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动我县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开展,用标准化的理念来管理和规范农业生产,提高农产品的产量、质量和竞争力,创名优品牌,促进县域经济健康持续全面发展,根据《xxxxx》,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农业竞争力为目标,围绕我县规模农产品、特色优势农产品和加工产品,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突出油茶、金银花等主导产业,抓住产地环境、生产过程、流通环节三个重点,健全农业标准、农业监测和动植物疫病防治三大体系,实施“放心农产品”工程,构建“生产有标准、产品有标志、质量有检测、认证有程序、市场有监管”的标准化格局,全面提升我县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形成优势产业,创名优品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财政增长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带动、农民实施”的原则,建立三个体系,结合我县新型工业经济建设和质量兴县规划,以主导产业建设为重点,以龙头企业为依托,重点抓好油茶、金银花等农业标准示范区建设。

(一)优质油茶产业:以XXXX为依托,重点抓好XXXX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 (二)金银花产业:以XXXX为依托,主要抓好XXXXX的种植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 对上述示范区采取分类实施的办法,2010年要完成标准制、修订及基地规范工作,2011年要完成标准宣贯,标准要进户下田,要进厂下车间,基本实现产、加、销全过程标准化管理体系,形成一整套具有我县特色的农产品质量标准,示范区农民及龙头企业必须按标准组织生产、加工,在源头上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并通过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使我县农业走优质高效的路子,大幅提高农业经济整体实力。 三、工作重点 (一)收集组织实施种子、苗木、农药、肥料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等信息,确保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 (二)有计划地组织制定出种植规范,产品质量地方标准,并严格组织实施。 (三)引导生产企业引入先进的管理方法,实行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管理标准,推行ISO质量体系认证工作。 (四)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加大农产品检测和监督力度,规范市场秩序。 (五)积极采用国家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促进农产品的出口创汇。

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速农业标准的推广应用,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速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促进农民增收,从2007年开始,在我州实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建设。 一、项目目标 在全州建设30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实现产地环境无害化、基地建设规模化、生产过程规范化、质量控制制度化、生产经营产业化、产品流通品牌化。 通过三年建设,标准化核心示范区农产品生产主要环节标准应用覆盖率、标准入户培训率、标准简明手册入户率、农业投入品(农药、兽药、饲料及其添加剂等)经营档案管理、农业生产与经营档案管理、产品商标注册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产品)认证率达到100%,形成市场占有率和社会知名度高的名特优品牌。 非核心示范区除主要生产环节标准应用覆盖率达到80%以上,产品认证率达到100%外,上述其余指标均达到90%以上。 项目区种植养殖环节机械化水平明显提高,经济效益比非项目区增加10%以上。 二、项目内容 以核心示范区建设为重点,以开展农业标准的集成转化、宣传培训为主要内容,辅以全过程质量控制、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建立、品牌培育等。 (一)完善标准体系。示范区围绕示范产品,按照目标市场要求,依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完善示范产业、企业标准体系,建立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技术和管理标准,并对标准进行集成,转化成通俗易懂的操作手册、明白纸。 (二)核心示范区建设。每个县市要建立1个核心示范区。核心示范区要明确界限,集中成片,具有一定规模,示范规模不少于示范种植面积或者养殖面积的30%。 (三)农业标准化技术培训与宣传。对农产品生产、经营和管理人员进行农业标准化培训和宣传,每年培训管理和技术干部至少1次,每年培训农民至少2次;同时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信息平台,开办农业标准化专栏,加强宣传,扩大示范效应。 (四)规范农业投入品管理。建立健全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监管制度,完善标签、标识制度。核心示范区要实行投入品定点销售,建立档案制度,鼓励发展连锁经营。普及安全使用知识,杜绝违禁药物及添加剂的使用。要依法规范农业投入品市场秩序,坚决打击制售和使用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行为。 (五)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推行农产品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创造条件逐步建立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藏及市场营销等各个环节质量安全档案记录和农产品标签管理制度,逐步形成产销一体化的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网络。 (六)完善质量控制制度。一是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购置小型速测仪器等设备,加强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测,实现从生产到市场的全过程质量监控。二是建立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对各项标准的落实、投入品的使用等进行动态监督。三是建立例行监测制度,并将监测结果及时反馈到示范县人民政府和项目单位,督促整改。四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活动,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和诚信水平。 (七)培育品牌。示范农产品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或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实行分等分级、商标注册和包装上市,通过产品推介、展示展销等方式有计划地组织市场营销,培育品牌,树立品牌形象,扩大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三、申报条件 (一)示范品种。申报的示范品种应当是国家、省、州级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特色农产品发展规划所确定的优势农产品、特色农产品或出口农产品。 (二)示范规模。粮油作物(水稻、大豆)种植面积不少于200公顷,蔬菜种植面积不少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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