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思考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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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思考和建议

农村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饮食的需求也日益增大。农村食品市场远而散,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已是摆在各职能部门面前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农村食品市场摊小、点多、线长、面广、分散,远离各级执法机关,前些年在食品安全法规的宣传教育上挂了空档,监管执法上成了盲区。从近几年发生的一些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问题和一些不安全的重大隐患上看,大都发生在农村。农村食品小餐饮、小门店、小作坊生产经营业主文化素质不高、质量意识弱,卫生条件差,设备工艺落后等,各个环节都潜伏着隐患和风险,尤其是农村自办宴席申报备案率不高,监督指导不到位,为此探索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思路迫在眉睫。

一、当前农村食品安全形势

(一)农村食品安全消费意识不强。由于县城及街道监管力度加大,假冒伪劣食品容易流向农村,农村食品经营户场所简陋,投入资金少,基础设施不完善,无证经营行为时有发生,危及广大农民的身体健康。一是受消费水平和消费观念的影响,农村群众的消费取向主要是“价格优先”,首选价格“便宜”,然后是数量、口感,一般不特别考虑食品是否安全。二是目前农村居住人群主要为留守老人及儿童,多数人文化素质不高,甚至为文盲,食品安全知识知之甚少,所以无法辨别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三是农村群众的自我权益保护意识较差,遇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很多人不知道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农村有的地方离咨询

投诉地点远,往返费用加上检测、鉴定费用,为了几元钱的食品,既耗钱又耗时,维权成本高,也是农村群众不愿主张权益的原因之一。这些因素都为低成本、低价格的假冒伪劣食品提供了生存的温床。长期食用这些假劣食品会增加人体患病几率。还有,为数众多的劣质小食品的消费者主要是农村(学校)少年儿童,对于身体正处于生长发育阶段的青少年,经常食用此类产品易患偏食、发育不良等多种疾病,可以说不利因素较多。

(二)农村食品经营者主体意识不强。一是部分农村食品经营业主缺乏必要的食品安全意识,不重视索票索证,哪个供货商的商品便宜,就进谁的货,往往不多过问是否属于合法经营,不查验供货方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相关的检测报告等,只注重价格,不注重质量,出现问题无法寻根求源。二是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守法经营观念,有的生产经营者只求经济利益,不管商品质量,不考虑人们食用不合格食品所造成的恶果,个别还为了有利可图或获取高额利润故意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三是部分小作坊超范围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添加剂未做到做到“五专管理”,如白酒中超标使用甜味剂、糖精或甜蜜素、制作包子、馒头仍然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

(三)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存在隐患。一些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自律性检测尚未开展,致使不合格农产品流入市场。随着社会经济的纵深发展,涌现了大量“食品生产小作坊”和前店后坊食品经销店,其中一些店坊卫生和质量意识淡薄、设备简陋、环境条件差,所生产的食品质量与安全难以保证。在流通与消费方面,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因其价格便宜,进货、购买、进餐方便,颇受消费者喜爱。而目前对以上环节的监管,或力不从心,或管不到位,存在一定程度的安全隐患。

(四)监管队伍能力建设有待提高。一是自“三局合并”以

来,市场监管人员流失严重,现今食品监管人员严重不足,特别是乡镇市场监管所人员不足,基本为1人所。二是食品监管队伍的数量与能力不能适应当前食品监管需求,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点多面大,专业性强,监管人员必须具有一定专业性,才能胜任岗位需求,必须是具备相关专业基础并经过后期工作实践的人员,或从事本职工作具有一定时间或经验积累的人员。思维模式和工作积极性处在调整期,面对繁杂的新工作量很难在短时间内掌握专业性监管知识和提高专业性监管水平。

(五)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基础设施落后。部分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无工作经费、无工资,以至于其工作积极主动性不高,部分村社安全监管出现盲点;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设施不完善,目前,乡镇监管所无单独办公场所,基本和其他部门的站所挤在一间办公室里办公;执法装备、执法车辆严重不足,农村交通条件落后,严重影响了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财政经费地方投入不足,食品检测经费不足、缺口大,导致抽检范围小、抽检批次少,监管力度不足。没有统一执法服装,严重影响统一权威的执法形象。

(六)食品监管体制机制不顺不畅。

1、监管面广,监管对象多,监管力量相对薄弱。农村食品经营点多、面广,经营者变换快,与大量的被监督对象相比,监管人员的数量也显得根本微不足道,还要从事地方政府其他领域的工作,不能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市场监管工作中去,实在是力不从心。

2、在食品安全宣传方面,各乡镇、各部门均作出了很多努力,但仍然难于达到家喻户晓,尚未形成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模式。另外,农村食品经营者不是专一的食品经营,还要从事其他农活,多数选择晚间开门经营,无人举报难以发现。

3、无证经营户处罚难度大,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针对小型食品经营单位的经营状况不符合规定等的处理,可操作性差,收效甚微,给工作实际操作带来不便,助长了不法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4、随着公车改革制度的实施,乡镇监管一线执法车辆已经全部封存,集镇街道可以步行检查监管,可是农村如何去检查?虽然食品监管体制得到了改革完善,但监管执法效果还不够明显。

从当前情况看,高层重视食品安全的意愿、举措虽已传递到农村社区、加工企业、集贸超市和监管层,但于各地的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受制于薄弱的产业基础,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众多,食品产业规模化、组织化、规范化程度不高,行业自律约束机制不健全,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能力较低,是食品安全处于风险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的重要原因。

二、对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对策及建议

(一)深化思想认识。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各乡镇、职能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使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保证。

(二)全面落实责任。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原则,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形成领导有力、组织有序、责任明确、运转协调的食品安全责任链条。一是强化地方政府领导作为综合协调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相关部门领导作为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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