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土地供应差别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土地供应差别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土地供应差别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土地供应差别化管理

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土地利用和治理

【发文字号】嘉政办发[2014]106号

【发布部门】嘉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12.12

【实施日期】2015.01.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土地供应差别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嘉政办发〔2014〕10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嘉兴市土地供应差别化管理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意见自2015年1月15日起施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12日

嘉兴市土地供应差别化管理实施意见

为切实提高土地要素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助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根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第61号令)、《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4〕119号)和《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嘉政办发〔2014〕48号)精神,结合嘉兴土地要素配置实际,现就我市土地供应差别化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两方面作用,按照“存量提质、增量选优、市场配置”的目标导向,建立土地要素配置与产业项目质量和效益挂钩机制,通过实施差别化、市场化等管理方式,努力实现土地要素配置效率和效益最大化,促进土地要素向优质企业和优质项目集聚,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

二、重点工作

(一)实行差别化供地政策。

1.严格把握供地导向。

(1)建立综合评价制度。由发展改革、经信、商务、国土资源等部门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确定本地优先发展和改造提升的行业(产业)目录,制订行业(产业)项目投资强度、建设强度、容积率、亩均产出、亩均税收、能耗指标、环境容量等准入标准,并根据上述指标对用地项目进行综合评价排序,按评价得分高低确定项目准入先后顺序,从源头上严把用地准入门槛。

(2)把握用地政策导向。对“两高一资”项目、淘汰落后产能项目、不符合产业转型升级项目、规划布局需调整项目、上年度工业企业绩效评价为C类或D类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且用地面积20亩以下(拆迁安置除外)项目、位于开发区

乡镇国土管理部门地价管理

乡镇国土管理部门地价管理 一、判断题 1、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时,市县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 2、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 3、在我国,地价管理政策主要指针对土地市场上地价水平、地价标准、土地交易价格等制定的一系列调控政策。() 4、一般情况下,采用双方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但国家级重点工程除外。() 5、原则上,地价检测点的数量为一类城市40个左右,二类及三类城市30个左右。() 6、城市地价动态检测是指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对城市土地利用状况、土地市场交易价格及其变化情况和趋势进行连续的调查观测。() 7、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土地估价机构的管理,应以间接管理方式为主。() 8、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是测算、编制地价指数的基础。() 9、标定地价是反映正常市场条件下区域平均地价的一种价格类型。() 10、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低价是指为防止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而实施的最低基准地价。()(2000年真题)

11、基准地价、标定地价、交易底价都是根据过去成交地价及土地收益情况评估得到的宗地评估地价。()(2002年真题) 4、地价管理一个重要作用是防止地价暴涨,其手段多样,啊对于地价上涨不合理的地区,一般采用的手段为()。 A、实行地价冻结 B、停止交易 C、提高交易税金比例 D、政府回收土地 5、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时()有优先购买权。 A、乡镇政府 B、当地土地管理部门 C、出价最高者 D、市、县人民政府 6、下列对于国家对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采取最低限价的作用描述不正确的是()。 A、防止当地政府为了短期利益造成国有土地收益的流失 B、防止恶性竞争,扰乱土地市场秩序 C、增加土地使用权出让中的透明度 D、方便投资者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国家地价优惠幅度,确定合理投资 7、《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房地产()申报制度。 A、基准地价 B、标定地价 C、成交价格 D、重置价格 11、国有土地协议出让最低价由()拟定。(2000年真题) A、国有资源部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维稳办、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关于嘉兴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维稳办、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关于嘉兴市医疗机构重大医疗纠纷预防与应急处置办法的通 知 【法规类别】卫生机构与人员 【发文字号】嘉政办发[2012]102号 【发布部门】嘉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7.20 【实施日期】2012.07.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维稳办、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关于嘉兴市医疗机构重大医 疗纠纷预防与应急处置办法的通知 (嘉政办发〔2012〕10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市维稳办、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关于嘉兴市医疗机构重大医疗纠纷预防与应急处置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嘉兴市医疗机构重大医疗纠纷预防与应急处置办法 (市维稳办、市公安局、市卫生局二○一二年七月) 为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切实保护患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对重大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卫生部和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浙江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嘉兴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重大医疗纠纷的预防与应急处置工作。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指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 (二)重大医疗纠纷是指在医疗机构内相关当事人不通过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正常途经和程序提出诉求,其行为严重扰乱正常医疗秩序。 二、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原则。医疗机构、卫生部门、公安部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要坚

我国国有土地资产管理调研报告

我国国有土地资产管理调研报告 (第二调研组) 2003年11月13日 为了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根据《关于国土资源 部2003年调研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112号)的要求,我们组成调研组,结合土地市场督查工作,赴辽宁、河北、 江苏、重庆等地就我国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问题进行了调研。 通过认真调研,调研组统一了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内涵,了解 了当前我国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进展,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及 原因,明确了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目标与原则,提 出了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对策建议。现将有关情 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土地资产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内涵 在各地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实践和探索中,由于认识角

度和认识程度的差异,各方面对国有土地资产和土地资产管 理的内涵有着不同的认识:有的认为,国有土地资产就是国有 土地产权人付出经济代价而占有的财产,因而对土地资产的 管理应按财产进行管理;有的认为,国有土地资产是一种资源 性资产,是土地经济属性的表现,土地资产管理也应按资源性 资产进行管理。 通过调研,调研组认为,国有土地资产是指国有土地产权 人(所有者、使用者、他项权利人)通过行使相应的土地权利而能够实现相应土地收益的土地实物和土地权利。本报告所称 的国有土地资产主要是指对于国有土地所有者而言。与其它 的资源性资产相比,国有土地资产有自身的特点:首先,土地 资产的所有权主体具有唯一性。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国家是国有土地的唯一所有者,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有土地所有权,并通过法律授权,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具体辖区内国有土地资产的具体管理职能。其次,国有土地资产的收益主要在市、县财政。1993年国发85号文明确,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是地方财政的经常性收入。1999年1月1日实 施的《土地管理法》明确,存量土地收益全部留于地方财政,对于新增建设用地,30%的收益上交中央财政,70%留地方。第三,土地资产价值量大。据2001年测算当年我国土地资产总 量约为25万亿元,远远超过其它国有资产。由于国有农地数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2015)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 知(2015) 【法规类别】国有资产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嘉政发[2015]94号 【发布部门】嘉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12.13 【实施日期】2016.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嘉政发〔2015〕9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已经七届市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3日 嘉兴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完善科学、民主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实施程序,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7号)、《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85号)、《浙江省政府投资预算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8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项目,是指政府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等方式利用下列资金所进行的5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一)财政公共预算安排的建设资金; (二)政府非税收入安排的建设资金; (三)政府融资或利用国债用于建设的资金; (四)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款、赠款; (五)转让、出售、拍卖国有资产及其经营权所得的国有资产权益收入; (六)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性资金。 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是指对政府投资项目规划储备、决策审批、资金使用、建设实施、验收移交、稽察监督等进行的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重大建设项目“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重大建设项目“十二五”规 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嘉政发[2012]66号 【发布部门】嘉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5.15 【实施日期】2012.05.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重大建设项目“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嘉政发〔2012〕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重大建设项目“十二五”规划》已经六届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嘉兴市重大建设项目“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是全面建成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加快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时期,也是全力打造现代化网络型田园城市的重要阶段。根据《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部署,为扩大有效投入、引导投资行为、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提升发展环境、全面促进嘉兴经济社会的发展,特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是嘉兴市“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之一,是对规划期内我市经济社会重大项目建设的总体部署和统筹安排,是编制和实施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年度计划以及制定重大项目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 一、现实基础与发展形势 (一)“十一五”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 “十一五”期间,我市认真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根据不同阶段的发展特点和工作要求,先后推动以“四个双百”工程、“百项百亿”工程和工业“五个一批”工程为主体的重点项目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1.投资力度不断加大。“十一五”期间,我市连续多年开展“项目推进年”活动,坚持投资与创新并举,着力优化投资结构,投资主体多元化特征明显,国资、民资、外资并驾齐驱,全市城市建设步伐明显加快,有力地推动了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和区域经济发展环境的明显改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由2005年的703.46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1518.56亿元,年均增长16.6%。“十一五”时期累计投资额达5459.06亿元,为“十五”时期的2.1倍,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占GDP比重由2005年的60.7%提高到2010年的66.1%。 2.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十一五”期间,全市基础设施投资额由2005年的177.08亿

土地资产管理办法

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部门土地资产管理工作,保证公司持有土地的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土地资产使用效率,规范土地资产与房屋资产的管理,开发建设,实现土地资产保值增值,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管理的土地资产包括:集团资产部移交的土地资产以及和土地不可分割的地上附着物及房屋等设施设备、地产公司以收购储备、征收方式取得的经营性房地产。 第三条土地资产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正式接收后至移交前的资产权属资料管理,资产的看护和安全管理,资产维护,资产出租经营,并按照公司安排及时移交出资产。 第四条公司对土地资产遵循统一领导、分工明确,部门配合、责任到人的管理原则。 第五条土地储备部为土地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按区域划分各储备部管理界面,其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监督检查。 2、负责实施土地资产的管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资产的防火、防盗,及时发现并消除资产潜在的安全隐患,

避免安全事故;阻止资产被乱搭乱建、乱倒弃土、复耕等侵占行为;发现并处理自然灾害造成资产的损毁;资产的维修、维护及相关日常事务等。 3、负责土地资产的租赁和收取租金。 4、负责公司土地资产文档管理、分户明细帐登记、统计工作,定期报告土地资产管理情况。 5、负责对进场施工单位的安全进行配合监管。 6、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土地权属变更手续。 第六条土地资产管理方式主要有:自主聘用人员管理和组建专项工作机构专业管理,委托第三方管理。各储备部应根据资产的复杂程度、管理的难度具体分析,选择适当的管理模式。 第七条对委托管理单位的资质审核、选择及委托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和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储备部报公司办公会决定。 第八条土地储备部会同公司相关部门核定委托资产管理成本费用标准,原则上每年核定一次,如遇重大资产调整,可临时核定。核定的标准经公司办公会审核后生效。 第九条为了有利于土地资产的管理,须做好资产接收的基础工作。土地资产的接收是指按照相应资产收购协议、政府资产划转决定要求或法院裁定,或从集团资产部接收土地资产。接收土地资产应注意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条例(2014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1998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6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三章土地利用整体规划 第四章耕地保护 第五章建设用地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二条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一)城市市区的土地; (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

(三)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 (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森林法》、《草原法》和《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

土地资产管理

土地资产管理与招拍挂规范 2008年12月·北京

第一部分土地资产管理 第一章土地资产管理概述(一般了解) 第一节土地资产管理的概念和意义 一、土地资产和土地资产管理 (一)土地资产 土地资产是土地自然性状及其开发利用程度等因素在经济形态上的综合反映。 (二)土地资产管理 1.土地资产管理的要素 (1)土地资产管理的主体。主体是国家,各级人民政府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代表国家和政府对土地资产实行统一管理。 (2)土地资产管理的客体。客体是城乡土地资产,以及土地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人与人、人与地、地与地之间的产权关系和经济关系。 (3)土地资产管理的目标。 (4)土地资产管理的方法。 2.土地资产管理的特点 (1)管理地位重要。(2)管理范围较广。(3)社会影响面大。(4)地域性较强。 二、土地资产管理的意义 (一)有利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二)有利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有利于推进城镇化进程 第二节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制度的沿革 一、土地资产属性弱化的阶段(1949-1954年) 建国以后到1954年以前,国家对国有土地实行有偿使用,向国家交纳租金和有关税费。 二、国有土地行政划拨阶段(1955-1987年) (一)制度的调整 1954年以后,我国建立了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使用国有土地一律由政府无偿拨给使用,均不再缴纳租金。自此,确立了行政划拨土地制度。

(二)行政划拨制度的特征 国有土地的行政划拨制度具有划拨手段的行政性、使用期限的无限制性、土地获取和使用的无偿性、土地物权的无流动性四个特征。 (三)土地有偿使用的实践探索 1987年9月,深圳市规划国土局以协议方式第一次向企业出让了国有土地使用权,11月25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局以公开招标形式出让了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12月1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又以拍卖方式出让了一宗国有土地50年使用权。 三、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制度确定和发展阶段(1988-2000年) (一)《宪法》修正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确立了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1.1988年,我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先后修改,将原来的“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土地”,修改为“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1990年5月国务院发布了《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行政法规的形式,确立了国家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 2.1994年颁布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首次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划拨和出让供地的范围,除国家机关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可以采用划拨方式供应外,其他国有土地必须以出让等有偿方式供应,并具体明确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公布和土地市场交易制度。 3.1998年12月27日颁布了《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从法规上明确了出让、租赁、作价出资等土地有偿使用方式。 (二)土地使用制度的主要特征 有偿、有限期、有流动。 四、土地市场配置制度建立和完善阶段(2001年至今) (一)市场配置制度体系的确立和完善 1.国务院15号文件成为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纲领性文件 2001年4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规定:各地要大力推行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除涉及国家安全和保密要求外,都必须向社会公开。商业性房地产开发用地和其他土地供应计划公布后同一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都必须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以招标、拍卖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必须公开进行。 15号文件第一次明确具体地提出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的范围和界限,第一次为经营性用地协议出让亮起了“红灯”,是国有土地实行市场配置的第一个国家政策,成为经营性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重点建设项目计 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经常项目综合计划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嘉政办发[2016]16号 【发布部门】嘉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4.11 【实施日期】2016.04.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嘉政办发〔2016〕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16年全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嘉兴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政府令第18号)要求,进一步强化重点项目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全面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竣工验收制,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按时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2016年全市安排重点建设项目141项,其中实施性项目126项,总投资1971.9亿元,年度投资231.4亿元;预备性项目15项,预备性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后转为实施性项目。 附件:2016年全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1日 附件 2016年全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 一、实施性项目 (一)农水项目 1.平湖塘延伸拓浚工程 2.扩大杭嘉湖南排工程 3.嘉兴世合新农村开发有限公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程 4.嘉兴市石臼漾水源地新塍塘综合整治工程▲ 5.嘉善县太浦河取水二期工程 6.海盐县千亩荡应急备用水源工程 7.海宁市泰山港水源生态湿地项目△ (二)交通、邮电项目 1.杭州湾跨海大桥北接线(二期)工程 2.杭平申线(浙江段)航道改造工程 3.嘉兴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南湖区余云公路余新至凤桥段工程 4.嘉兴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南湖区余云公路新丰至步云项目 5.嘉兴市油车港至江苏黎里公路工程 6.嘉兴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秀洲区木桥港至庙云桥公路工程▲

国家土地管理局自然保护区土地管理办法

国家土地管理局自然保护区土地管理办法 (国土法字[1995]第117号文 1995年9月15日发布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自然保护区土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内及其外围保护地带的土地管理。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区的土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自然保护区实施综合管理。 第四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危害、破坏自然保护区的土地。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自然保护区土地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自然保护区土地管理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五条对保护和管理自然保护区土地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给予奖励。 第二章地籍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自然保护区土地资源的数量、质量、类型、分布利用和土地权属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统计、登记,建立地籍档案制度,并将有关资料抄送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第七条自然保护区内的土地,依法属于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 自然保护区内的国有土地使用者和集体土地所有者,应当依照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土地证书。依法确定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因自然保护区的划定而改变。 依法改变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必须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更换土地证书。 第八条自然保护区内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依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章规划 第九条自然保护区及其依法划定的外围保护地带的土地利用规划,应当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导下,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行政主

国有企业土地资产经营管理思路

国有企业土地资产经营管理思路摘要: 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财富之源。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发展,国有企业经过多次产业结构调整,大量土地资源闲置出来,同时,随着土地资源日渐稀缺,土地价值日益凸显,因此,积极盘活企业存量土地资产,加强土地资产管理,实现对土地资产的合理经营,避免土地资产大量闲置和浪费,成为国有企业提高其资产运营效益的有效途径。深入研究国有企业土地资产的运营管理,是新形势下企业深化改革,业务转型升级的必经之路。 关键词:国企;土地资产;盘活; 经营管理 一、国有企业土地资产经营管理现状 我国在新中国成立后,一直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在此体制下,土地的供应都是根据企业需求而定的。这种需求会随着改革开放后市场经济的建立、企业的发展,相关政策的限制等各因素影响而变化,因此导致许多国有企业土地资产低效、无效利用,甚至处于闲置的状况,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发展,此类问题更为凸显。 长期以来,由于国有企业各方面体制的问题,其土地资产的价值没有真正得以体现。一方面,因土地使用权大都通过无偿划拨方式取得,不少国有企业一度忽视了土地资产存在的价值及其对企业的重要作用,企业单纯从扩大生产规模、降低企业成本、增大营销投入等方面下功夫,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土地资源日渐稀缺,许多国有企业逐渐意识到自己用巨资出让的土地,如果只是用于生产生活性基地的建设,在一定程度上相当于土地资产低效利用。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土地公有制的性质,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各类土地流转受国家、地方政策限制较多,客观地造成了国有企业土地资产经营体制存在许多障碍,发展缓慢。 二、如何有效进行国有企业土地资产经营管理工作 (一)建立机制

浅谈国有土地资产管理所遇到的问题

浅谈国有土地资产管理所遇到的问题 本文重点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中,重点从管理部门基础工作薄弱管理工作难度大、管理部门权威性不高职能不强、土地资产处置工作还不规范、大量国有土地资产潜力没有得到充分挖掘等方面对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第二部分则从行政、法律、经济等方面对相应的解决策略进行了探讨。 标签:土地资产管理;所有权;资源分配 引言: 土地资源是国家经济建设发展的重要基础,但是目前我国土地资产管理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严重阻碍了我国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所以对国有土地资产管理所遇到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并对相应的解决策略进行积极探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1管理部门基础工作薄弱,管理工作难度大 我国很多地区的土地管理部门基础非常薄弱,管理工作无法有序开展,在一些地区,省国有土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不超过10人,但是所在地区土地分布面积非常广泛,土地资产量非常丰厚,且土地分布带有交叉性,但是,工作人员数量极其有限,管理部门基础较弱,所以,土地资产管理的难度显著上升。长期以来,我国很多地区土地资产调查工作不完善,导致对当地实际土地资产量了解不清晰,粗放经营和浪费闲置土地资源的现象大量存在。部分用地单位不具备完善的土地管理法律意识和国有资产管理意识,而且对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工作存在明显的漏洞。 1.2管理部门权威性不高,职能不强 在土地资产管理过程中,管理部门权威性不高,主要表现为政府对土地资产监管力度不够,这会引起土地管理混乱。而且不规范的土地制度给政府的管理带来了负面影响,我国所制定的土地制度有土地利用规划制度、土地出让制度以及土地征用制度等,但是这些制度中不合理的地方会为地方政府不遵守规则提供更多的借口,如《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而在《土地征用法》中又有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及其地上附着物”。这会使得一些地方政府以国家的名义来征收农民土地而再以发展经济的名义来出让土地,土地管理部门的职能发生了扭曲,国家土地资产得不到高效利用,而且还损害到广大农民土地所有者的利益。 1.3土地资产处置工作还不规范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开拓国际国内市场的意见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开拓国际国内市场的意见 【法规类别】对外开放与鼓励外商投资 【发布部门】嘉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12.18 【实施日期】2009.12.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开拓国际国内市场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经济企稳回升的发展态势,稳定外贸出口,扩大国内市场销售,现就积极开拓国际国内市场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拓国际国内市场的重要性 着力稳定国际市场,深入开拓国内市场,是继续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实践科学发展观和贯彻落实“标本兼治,保增促调”的重要举措。今后一个时期,需求不足仍然是制约经济回升的突出矛盾。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把抓好国际国内市场开拓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发挥好各类专项资金的作用,着力把国际国内市场开拓工作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快建设境内外销售网络

一是鼓励企业加快完善境内外营销网络。鼓励并资助一批有品牌优势和市场基础的企业到境外设立品牌专卖店、商品仓储基地、分拨展示中心、重点贸易中心(市场)和贸易公司(机构)。鼓励并资助制造业企业在国内设立品牌专卖直营店(柜),支持企业建立名特优新产品连锁销售网络。鼓励企业通过并购获得国际、国内销售网络。 二是引导企业加快发展电子商务营销。鼓励企业参加网上广交会,加快建设嘉兴国际电子商务应用平台,充分发挥其服务于企业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应用平台的作用。鼓励并引导家电、服装、食品、箱包、针织等传统行业积极发展虚拟经营,开设网上品牌商城、网上展会,进入网上专业市场。组织企业参与省开展的“百场万企”电子商务系列培训活动,积极开展具有我市特色的电子商务实际运用培训,完善交易、支付和商品配送等保障体系,提升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三是积极开展境内外商务对接活动。积极组织我市企业与境外地方政府或商务机构洽谈合作,鼓励企业派出各类出国(境)推销小组。引导专业外贸中介机构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办理进出口业务手续等服务。邀请境外大型采购商、联合国采购团来我市采购商品。组织企业与大型商贸流通企业的工商产销对接,推动我市的名特优新产品更多地进入国内大型零售企业的采购体系。鼓励在我市大型商场、连锁超市设点展示、销售本市产品。 四是大力创新营销方式开拓市场。鼓励特色产业加快建设出口基地。发挥行业龙头企业营销网络优势,吸纳中小企业进入其营销链,实现营销网络资源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嘉兴市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的决定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嘉兴市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的决定 【法规类别】劳动模范 【发文字号】嘉政发[2013]50号 【发布部门】嘉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4.25 【实施日期】2013.04.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嘉兴市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的决定 (嘉政发〔2013〕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08年以来,全市各行各业各条战线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为了弘扬先进,树立典型,市政府决定,授予王爱荣等97位同志“嘉兴市劳动模范”称号,授予嘉善县中等专业学校等29个集体“嘉兴市先进集体”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为榜样,大力弘扬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为加快我市“三城一市”和“两

富”现代化建设而努力奋斗。 附件:嘉兴市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名单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13年4月25日附件 嘉兴市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名单 一、嘉兴市劳动模范名单(97名) 王爱荣嘉兴市善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 钱小弟嘉善县殡仪馆殡葬工 宋大夫嘉善县干窑镇干窑村党委书记 徐锡虎嘉善县农经局粮油(种子管理)站站长 陈彦飞嘉善县第一人民医院主任医师 姚灿莲(女)嘉善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商窗口主任 何斌嘉善县公安局西塘派出所副所长 莫国平浙江恒丰包装有限公司董事长 陶秀其平湖市公路管理段副段长 盛保龙平湖市新埭镇农技水利服务中心副主任 蒋国杰平湖市实验小学书记、副校长 韩其芳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助理 唐东雷津上精密机床(浙江)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国有企业土地资产经营管理思路

国有企业土地资产经营 管理思路 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

国有企业土地资产经营管理思路摘要: 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财富之源。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发展,国有企业经过多次产业结构调整,大量土地资源闲置出来,同时,随着土地资源日渐稀缺,土地价值日益凸显,因此,积极盘活企业存量土地资产,加强土地资产管理,实现对土地资产的合理经营,避免土地资产大量闲置和浪费,成为国有企业提高其资产运营效益的有效途径。深入研究国有企业土地资产的运营管理,是新形势下企业深化改革,业务转型升级的必经之路。 关键词:国企;土地资产;盘活; 经营管理 一、国有企业土地资产经营管理现状 我国在新中国成立后,一直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在此体制下,土地的供应都是根据企业需求而定的。这种需求会随着改革开放后市场经济的建立、企业的发展,相关政策的限制等各因素影响而变化,因此导致许多国有企业土地资产低效、无效利用,甚至处于闲置的状况,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发展,此类问题更为凸显。 长期以来,由于国有企业各方面体制的问题,其土地资产的价值没有真正得以体现。一方面,因土地使用权大都通过无偿划拨方式取得,不少国有企业一度忽视了土地资产存在的价值及其对企业的重要作用,企业单纯从扩大生产规模、降低企业成本、增大营销投入等方面下功夫,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土地资源日渐稀缺,许多国有企业逐渐意识到自己用巨资出让的土地,如果只是用于生产生活性基地的建设,在一定程度上相当于土地资产低效利用。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土地公有制的性质,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各类土地流转受国家、地方政策限制较多,客观地造成了国有企业土地资产经营体制存在许多障碍,发展缓慢。 二、如何有效进行国有企业土地资产经营管理工作 (一)建立机制

嘉兴市城市品牌定位之争

商学院 (2009级) 《品牌营销学》课程报告 题目论城市的品牌建设——以嘉兴市为例 姓名 **** 学号 20095213**** 专业市场营销 班级市场营销091班 指导老师曹垣 完成日期2011年12月12日

论城市的品牌建设——以嘉兴市为例 摘要:品牌建设是城市建设中的战略性问题,嘉兴城市品牌定位之争由来已久,自八五年独立建市之后,历届政府也较为用心,但城市品牌定位是市民内心的感知,且城市品牌定位的主体不是政府而是市民。目前尚没有一个令大部分市民大体承认的城市定位,其原因除了政府短期行为外,还有人口结构的因素和周边城市的影响等。定位是品牌建设中的症结所在,本文着力介绍嘉兴现在的一些城市定位的观点,并力求为日后嘉兴市的城市品牌建设作一些参考。 关键词:嘉兴市;城市品牌;定位;争议 (笔者注:下文所言的“嘉兴”仅指嘉兴市主城区,不包括南湖、秀洲两区以外的其他辖区)

目录 一、嘉兴市情 (1) 1、自然特征 (1) 2、人文特征 (1) 二、嘉兴城市历史沿革 (2) 三、嘉兴城市品牌定位之争 (2) 1、红城派 (3) 2、绿城派 (3) 3、古城派 (4) 4、综合派 (4) 5、其他流派 (5) 四、总结及展望 (5) 五、参考文献 (7)

正文: 一、嘉兴市情 1、自然特征 嘉兴地处浙北,北衔苏、沪,东临东海,属太湖水系末端。平原地貌,河网密布,沟渠纵横,典型江南水乡。地界内湖泊众多,桥梁、渡口遍布水网。常年八面来风,且风力较大,然境内少有风灾。温度宜农,湿度宜居,自古为鱼米之乡。 相对沪、杭而言,今日之嘉兴可谓环境优美,虽不如那原生态的桂林、湘西,却也在长三角这工业遍布之地保有一块相对的净地。绿化面积为东南之胜,城中水源、空气质量较其他城市也算颇有优势。 2、人文特征 嘉兴地处苏、浙、沪三地交界,隶属浙江省。这种边缘角色扮了好多年,早在春秋的吴越时期,嘉兴就是两个诸侯国的交界,常常兵荒马乱,焦土之下,沧海桑田实属寻常。十九世纪,太平天国兵扫江南,嘉兴曾为主战场,一度在嘉兴造成空城荒野,后来战乱平息,才由江北大营的清军从外地迁逐兵勇以实其地。可见民国以来的大部分嘉兴原住民都是清末从外地迁过来的。 嘉兴城区的人口多为周边五个县市充实,地域特色较为统一,有特色鲜明的“嘉兴话”,其语法偏向于吴语(苏南语)。 嘉兴为江南小城,解放前以诸多水乡小镇名闻于世,其地其人也以温婉自居,出产了一大批豪杰,军事、政治、文学、艺术都有。民国时的人物偏于海派(当时的中国文人多以京派、广派、海派、川派等分类自居) 嘉兴后来之所以能够驰名全中国,还得从上世纪二十年代的中共成立说起。中共成立于1921年,第一次代表大会的召开地点就在嘉兴南湖的一条画舫上。

我国企业土地资产管理探析

我国企业土地资产管理探析 (作者:___________单位: ___________邮编: ___________) 【摘要】土地是人类休养生息的场所,同时也是人类进行各种生产活动必不可少的生产要素。但是在我国,由于历史的原因,企业的土地资产并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其资产效能并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挥。随着我国市场体系的完善,土地资产的价值日益凸现,土地资产在企业资产中的比重也不断提高。因此,加强土地资产管理已成为企业资产管理的重要内容。本文在详细阐述土地资产的地位与作用的基础上,分析了如何进行土地资产的合理核算和披露,提出了加强企业土地资产管理的相关建议,以促进土地资产效能的充分发挥。 【关键词】土地资产;管理;无形资产;核算 建国以来,我国一直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在计划经济时期,土地如同其他生产要素一样,其配置和使用直接通过行政划拨。土地价值也不作评估,更不允许土地以任何形式进行交易。因此,企业所占用的土地仅仅是作为生产经营场所来参与生产经营过程,而不是企业的法定资产,并不计入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与我国当时计

划经济体制下外延式扩大再生产的方式是相适应的。在当时的条件下,通过国家对土地的无偿配置,使我国国有企业得以在短时间内建立并发展壮大,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发挥了重大作用。 而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土地的财产权利属性在制度上得以确立,土地被视为商品,被视为生产资料。因而,土地是企业最主要的不动产,也是企业资产管理的重点。早在1981年,美国的哈佛不动产公司就对《财富》排名工业500强和服务业500强公司的不动产管理状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发现土地是其最主要的不动产,并提出了具体的管理意见。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以及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土地资源和土地资产的属性逐渐为人们所认识,企业土地资产化管理的理论基础日益成熟。1999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确了我国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土地作为资产,其价值已然被人们所认识和重视,对土地资产管理的研究也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因而,从微观层面上探讨具有可操作性的土地资产管理问题已成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当前我国企业土地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土地,土地是一个国家的重要财富,也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土资源部发布的信息及有关资料,我国国有企业所占用的土地资产总价值高达30 000亿元。如果这些土地资产的价值完全显化,企业的土地资产价值将占到企业

土地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究

土地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究 土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它是我们开展生产,进行生活的重要资料,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大量土地资产被征用,在提供给我们效益的同时也造成土地资产的流失,为防止土地资产的不必要浪费,我们要对土地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从而确保土地资产管理的顺利。 标签:土地;资产管理;问题;措施 1、目前土地资产管理的现状 我国地大物博,土地资源丰富,是有着悠久历史的农业文明古国,土地是我们赖以生存发展的重要资源,对发展经济具有重要意义。但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迅速,在取得辉煌成就的同时,也造成了生态系统的破坏,一系列自然灾害频频发生,不仅造成大量财物的损失,也加大了我们对土地资产管理的难度;加之人们欲望的膨胀,为了获取利益,相关部门的官员对土地资产进行谎报瞒报的情况,这就导致土地资产管理部门无法准确掌握土地资产数目,使得土地资产管理出现混乱等等。面對这样严峻的情形,新时期我们要加强土地资产管理,提高土地资产的利用率。 2、土地资产管理的问题及不便 2.1土地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导致土地数目不明朗 由于每年土地资产都有一定的变化,所以建立动态的土地资产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这对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着实有效。但是有些地方土地资源管理部门,只是在以应付的姿态去管理当地的土地资产,对于每年发生的土地资产变化缺乏有效的数据记载;领导人没有对土地资产管理提高重视,未能根据变化更新土地资产管理制度。由于我国政府盲目政绩观的存在,政府对于土地资产的管理意识薄弱以及土地资产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导致我国土地资产管理当中问题频出。比如,被征地的农民不仅失去土地这赖以生存的多年资料以外,他们的生活水平也受到严重影响,土地补偿机制不合理,导致农民土地数目不明确,很多政府官员却从中获取了大量不义之财,加深了农民与政府之间的矛盾,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2.2土地资产管理未形成流动性管理,不能很好的适应市场发展 我国虽是社会主义国家,但对于经济发展也是在加大国家宏观调控的前提下,按照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来开展经济活动。随着科学技术的推广与应用,它为人们的生产与生活带来的巨大的变化,对于变化多端的土地资产管理管理,也要紧跟时代步伐,通过互联网技术建立数据动态管理,这样可以时时更新管理,为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做准备。而我们的政府相关部门为了从中攫取更多的利益,

《农业部行政事业单位土地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 财务司

附件2: 农业部行政事业单位土地资产 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农业部土地资产的配置、使用和处置行为,维护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结合我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农业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占有、使用的土地资产。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土地资产。主要包括: (一)国家划拨的土地; (二)使用财政资金或自筹资金购置的土地; (三)其他单位无偿调入的土地; (四)以置换、受赠、索赔、盘盈等方式取得的土地; (五)以其他方式取得的土地。 第四条土地资产的管理,应当坚持依法监管、前置审核、程序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财务司作为农业部国有资产主管机构,负责土地资产前置审核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农业部产权的土地资产,可由农业部法定代表人通过签订《土地资产授权管理责任书》,授权相关单位依照本办法代管。 第七条土地资产收益作为一般预算收入纳入中央财政预算,全部缴入中央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二章配置及确权 第八条土地资产的配置,是指根据事业发展和职责履行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购置或调剂等方式配备土地资产的行为。 第九条各单位配置土地资产,均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订立真实有效的合同、协议或取得其他形式的合法证明文件。 第十条对于各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或者超标准配置的土地资产,可根据工作需要在各单位之间进行调剂。调剂方案由相关单位协商一致后,报农业部审核审批,其中,涉及将行政单位土地资产调剂给部属事业单位的,经农业部审核后,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时申办土地权属登记。新配置土地资产的,应在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国土行政管理机构申请登记。已实际占用土地而未办理权属登记(含土地使用权证有效期满)的,应补办权属登记。

浅谈对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几点体会

浅谈对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几点体会 菏泽市土地资产监管中心山东菏泽 274000 摘要: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建设方面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就。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进步,我国在国有土地资产管理方面也取得了令人举世瞩目的成就。众所周知的是,在 一个国家发展的过程中,国有土地资产占据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它对于促进整个国家经济的 快速增长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近几年来我国相关政府在国有土地资产方面投入了大量的经 济和精力,并且也取得了许多的成就。但是,在管理方面,由于受方面因素的约束,始终存 在着一系列问题,进而严重的影响了国有土地行业的快速发展和进步。本文就目前国有土地 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对应的解决对策做了简要的分析和探讨,希望对提高国有土地资 产管理效率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关键词:国有土地;资产管理;体会 引言 在国有土地资产发展的过程中,一个完善的管理体系是不可或缺的,它不仅仅可以更好的帮 助我们对于所有的国有土地资产进行统一的管理,同时,也可以促进国有土地资产的快速增长,使得国有土地资产可以真正的发挥自身的作用。但是,在实际管理过程中,由于受传统 管理理念的约束,我国领导人员对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他们认为对国有土 地资产进行管理不仅仅需要大量的人力以及物力,而且对国家经济增加也没有太大的影响, 因此,他们将大部分的精力都集中在了工业等的发展方面。为了尽快的改变这一现状,提高 整个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占据,相关政府必须要不断的提高对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重视程度,改革并且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1.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1相关机构及人员配备缺乏合理 对于目前我国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而言,其中最主要的问题之一就是国有土地资产 管理相关机构以及人员配备严重的缺乏合理性。由于近几年来我国相关政府关于国有土地资 产管理提出了一系列的相关政策,许多人们开始渐渐的认识到了国有土地管理的重要性,许 多地区已经开始采取了一系列的相应措施,并且成立了一些小型的国有土地管理办公室。但是,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许多国有土地管理办公室的人员都是一些临时的工作人员或者是 已经退休的人员,他们的管理已经远远不能满足于现在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实际需求。例如,许多管理人员对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完全没有任何的了解,甚至有许多工作人员严重的缺乏 最基本的专业素养。另外,许多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与相关国有土地机构之 间的衔接不到位,进而导致我国政府国有土地部门所收集的资料与实际国有土地的现状存在 着比较大的差异。 1.2国有土地资产管理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在我国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过程中存在的另一个主要问题就是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 不够完善,并且已经存在的法律法规并不能完全约束人们的行为。我们知道,尽管近几年来 我国相关政府已经开始认识到了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重要性,并且针对我国国有土地资产管 理的现状制定了一些有效政策,但是,这些政策并不够完善,许多政策仅仅是对于一部分国 有土地资产管理有制约作用。另外,尽管我国已经制定了许多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有关的政策,但是,这些政策仅仅是根据一部分地区的实际情况来制定的,对于其他地区可能完全不 适用,这也是造成我国国有土地资产管理效率始终比较低的主要原因之一。最后,即使我国 相关政府已经制定了许多的法律法规,但是这些法律法规却不能被完全应用到国有土地资产 管理的实际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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