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大同市融资担保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大同城市建设中的融资问题研究

大同城市建设 中的融资 问题研究
口李俊 秀
( 山西 大 同大 学 商学 院 , 山西 大同 0 7 0) 309
既要在城 市建设融 资方面承担主 导地位 , 又要运用市场等手段 , 来解决城建资金融
金。
具 体地讲 , 三个方面 : 有 一是城 市资
产 不 同于 一 般意 义 上 的资 产 。 的首 要 目 它 的是 为 了城 市 的长 远 发 展 。 二是 在 城 建 资 金 的筹 集 上 , 广 开 渠道 。不 能仅 仅 局 限 要 于 财 政 部 门和 银 行 提 供 的 各 类 资 金 , 应 还
万 元 。 外 , 做 大 做强 城 市 , 同市 专 门 此 为 大 成 立 城 市 建 设 发 展 基 金 , 项 用 于 政 府 城 专
( 城建资金 二)
1 建 资 金 的 定 义 . 城 城 市建 设 资 金 ( 称 城 建 资 金) 简 定义 有 广 义 和 狭 义 之 分 , 义 上 指 用 于 城 市地 域 广 内各 项 投 资 建 设 的 资 金 , 包 括 城 市 中 用 这 于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资金, 以及 用
1 挥 政府 融 资 的政 策 作 用 . 发
为促进经济发展 ,打造旅游 品牌 , 大 同市政府 2 0 0 8年 了制订 了全市新一轮城 市建设融 资的工作计划和 目标 , 围绕城市 道路 改造 、 棚户区改造 、 旧建筑物 改造 、 地
一
、
城 市 建 设 融 资
政 拨款 、 城市 维护建设税 、 市公用 事业 城 附加、 土地 出让收入( 含土地 出让金 、 土地 增 值收入、 十地成 本返还等)土地 出租收 、 入、 政府委托各部 门收取的城市特 许经营 收费 以及银 行贷款 、 发行 债券 、 利用 外资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同政办发〔2018〕161号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同政办发〔2018〕16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管理水平,完善办理流程,在《大同市廉租住房配租与退出管理实施细则》(同政办发〔2013〕113号)、《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审批流程进一步规范城镇住房保障制度的意见》(同政办发〔2014〕71号)、《大同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同政办发〔2014〕148号)、《大同市扩大公租房服务对象、推进租购并举、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实施细则》(同政办发〔2017〕24号)等文件规定基础上,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保障范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包括以下四类对象:(一)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二)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三)新就业无房职工(四)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住房面积60%或者无住房的城镇家庭。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至100%之间,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住房面积60%或者无住房的城镇家庭。
新就业无房职工,是指学校毕业或者部队复退不满5年,具有就业地户籍且无住房的从业人员。
外来务工人员,是指在就业地城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劳动用工备案1年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无就业地户籍的从业人员。
融资担保发展现状分析与建议对策

融资担保发展现状分析与建议对策融资担保是指担保机构为融资人与融资机构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提供担保服务,以降低融资风险,促进融资活动的进行。
融资担保发展的现状分析与对策是当前金融领域中的一个热门话题,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不断壮大,融资担保也逐渐成为金融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融资担保在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方面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融资担保发展的现状出发,进行分析与对策的探讨,以期为我国融资担保事业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
1.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逐步扩大近年来,我国融资担保行业规模不断扩大,业务范围逐步扩张。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数据显示,2019年底,全国融资担保担保余额达到5.55万亿元,同比增长13.3%。
融资担保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大,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融资担保服务,也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2.融资担保行业存在质量参差不齐问题虽然我国融资担保行业规模逐步扩大,但行业内部存在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
一些融资担保机构在做好担保业务的也存在风险管理不到位、内控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这些问题导致了一些融资担保机构出现了担保风险,也影响到了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3.融资担保行业面临的挑战当前,融资担保行业面临的挑战主要包括监管不足、风险管理不到位、信息不对称等问题。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融资担保行业的风险也在不断加大,融资担保机构需要加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风险管理水平,避免发生风险事件。
二、建议对策1.加强融资担保行业监管针对融资担保行业监管不足的问题,应当加强对融资担保行业的监管力度。
建立完善的融资担保行业监管制度,提高对融资担保机构的监管水平和能力,加大对融资担保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融资担保行业存在的问题。
融资担保机构应当加强对风险管理的重视,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担保项目的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风险问题,确保担保业务的安全运行。
3.建立融资担保信息平台建立融资担保信息平台,加强对融资担保信息的管理和共享。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文件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融资性担保行为,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融资性担保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本办法所称监管部门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监督管理本辖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部门。
第三条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以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为经营原则,建立市场化运作的可持续审慎经营模式。
融资性担保公司与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客户的业务往来,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并遵守合同的约定。
第四条融资性担保公司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第五条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为客户保密,不得利用客户提供的信息从事任何与担保业务无关或有损客户利益的活动。
第六条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业务应当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
第七条融资性担保公司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实施属地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准入、退出、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并向国务院建立的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报告工作。
第二章设立、变更和终止第八条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应当经监管部门审查批准。
经批准设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由监管部门颁发经营许可证,并凭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监管部门批准不得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不得在名称中使用融资性担保字样,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融资担保行业发展历程

融资担保行业发展历程融资担保行业是指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一种金融业务。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融资担保行业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融资渠道和更好的融资条件。
本文将以融资担保行业的发展历程为主题,从行业起步、政策支持、创新发展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行业起步融资担保行业起步于上世纪90年代,当时我国的企业融资环境较为困难,传统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缺乏支持。
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融资担保行业应运而生。
起初,融资担保公司主要以国有企业为主体,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帮助其获得银行贷款。
这一时期的融资担保行业主要依赖于政府的支持和引导,起到了填补金融机构不足的作用。
二、政策支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日益增加,融资担保行业也得到了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2003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强融资担保公司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支持融资担保机构创新发展,提高服务能力”。
此后,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支持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政策,如《关于加强和改进融资担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支持融资担保公司进一步发展的若干意见》等。
这些政策的出台,为融资担保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法律保障。
三、创新发展融资担保行业在政策支持的推动下,不断进行创新发展。
一方面,融资担保公司逐渐摆脱了对政府财政资金的依赖,通过市场化的方式筹集资金,提高了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另一方面,融资担保公司开始向多元化发展,除了传统的担保业务外,还开展了融资咨询、金融租赁、小额贷款等业务,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同时,融资担保公司还积极引入技术手段,推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创新模式,提高了服务效率和用户体验。
四、行业规范为了保障融资担保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行业规范和监管措施。
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融资担保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融资担保行业的发展方向和监管要求。
大同市实施方案

大同市实施方案为了促进大同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升城市形象和居民生活质量,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1. 加大对城市道路、桥梁、排水系统等基础设施的投入,提升城市基础设施的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
2. 推进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建设,优化公交线路布局,提高公交运营效率,减少私人汽车出行,缓解交通拥堵问题。
二、促进产业升级和转型发展。
1. 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鼓励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资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
2. 加大对新兴产业的扶持力度,鼓励创新创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三、加强城市环境整治。
1. 加大对环境污染治理力度,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监管,减少环境污染物排放。
2. 推进城市绿化工作,加大对城市公园、绿地的建设和管理力度,提升城市绿化覆盖率,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四、优化城市人居环境。
1. 推进城市居住区改造,提升老旧小区的居住环境和设施配套,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2. 加强城市文化设施建设,丰富城市文化生活,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品牌。
五、加强城市安全防范。
1. 提升城市公共安全设施建设水平,加强对城市交通、公共场所、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
2. 强化城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高城市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城市社会稳定。
六、推进城市智慧化建设。
1. 加快城市信息化和智慧化建设步伐,推动城市各领域信息化应用,提升城市管理和服务效率。
2. 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提高城市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为城市发展提供科学决策支持。
综上所述,大同市实施方案旨在全面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促进产业升级和转型发展,加强城市环境整治,优化城市人居环境,加强城市安全防范,推进城市智慧化建设,为大同市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提升城市竞争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城市。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和实施大同市标准化战略的意见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和实施大同市标准化战略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2.18•【字号】同政办发[2008]22号•【施行日期】2008.0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和实施大同市标准化战略的意见(同政办发[2008]2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委、局、办: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全面提升我市产业整体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加快建设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进程,促进农业现代化,进一步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实施标准化战略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做好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标准化工作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必要技术支撑,是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推动科技创新、技术进步、产业升级、提高产品、工作和服务的质量及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技术基础。
从贯彻落实科学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出发,大力推进大同市标准化工作的战略实施,对于加快实施“工业强市”战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强化企业管理,提高工农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升城市综合实力,促进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以标准化为重要内容的技术准则是产品、工程和服务进入国际、国内市场的根本性条件,标准化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产品、工程和服务的市场竞争力。
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对开展标准化工作比较重视,使全市的标准化工作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从整体上来看,与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与全省其它地市相比也有差距,主要表现在:全市工业产品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比例还比较低;具有完善的标准化体系的企业还很少;农业标准化工作刚刚起步;管理标准、服务标准比较缺乏。
因此,加快推进标准化工作势在必行。
二、实施标准化战略,离不开政府推动和指导要明确各单位的工作职责,把实施标准化战略的具体目标和任务细化分解到全市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业,建立工作台帐,认真抓好落实。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清理规范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清理规范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1.17•【字号】晋政办发[2010]97号•【施行日期】2010.1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清理规范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0〕9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山西省清理规范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山西省清理规范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实施方案为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加强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管理,保持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以下简称《通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0〕412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下发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清理核实情况表的通知》(财预〔2010〕429号),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一)清理核实并妥善处理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清理核实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是规范管理的前提,全省各地人民政府要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债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的原则,妥善处理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
1.清理范围纳入此次清理核实范围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是指截至2010年6月30日,由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具有政府公益性项目投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包括各类综合性投资公司,如建设投资公司、建设开发公司、投资开发公司、投资控股公司、投资发展公司、投资集团公司、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等,以及行业性投资公司,如交通投资公司等。
融资担保费法律规定(3篇)
第1篇在我国,融资担保是指担保人为借款人提供担保,确保借款人按时偿还贷款的行为。
融资担保作为一种重要的信用支持手段,对于促进金融市场的稳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融资担保行为,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
以下是关于融资担保费的法律规定:一、融资担保费的定义融资担保费是指担保人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融资担保费是担保机构为了弥补担保风险、管理成本以及预期收益而向借款人收取的费用。
二、融资担保费的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担保法》第二十条规定:“担保人可以与借款人约定担保费用。
担保费用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并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2.《融资担保公司管理办法》《融资担保公司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融资担保公司应当根据担保业务的风险程度、担保金额、期限等因素,合理确定担保费用。
担保费用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3.《关于规范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融资担保费应当合理确定,不得违反市场规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融资担保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担保费用的收取符合规定。
4.《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融资担保公司应当依法收取担保费用,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担保费用。
”三、融资担保费的计算方式1.按担保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融资担保费可以按照担保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具体比例由融资担保公司与借款人协商确定。
一般而言,担保金额越大,担保费用越高。
2.按担保期限收取融资担保费也可以按照担保期限收取,即担保期限越长,担保费用越高。
3.按担保风险收取融资担保费还可以根据担保风险的大小来确定,风险越高,担保费用越高。
四、融资担保费的法律责任1.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融资担保公司如果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担保费用,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担保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担保人应当依法收取担保费用,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大同活性炭行业整合领导组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大同活性炭行业整合领导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17•【字号】同政办发[2009]46号•【施行日期】2009.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大同活性炭行业整合领导组的通知(同政办发【2009】4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企业:为了提高我市活性炭产业集中度和整体竞争力,树立大同活性炭品牌,做大做强大同活性炭产业,促进大同活性炭健康可持续发展,经市政府决定,成立大同活性炭行业整合领导组。
领导组组成人员和主要职责如下:一、组织机构组长:马斌大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副组长:于海军大同市中小企业局局长杨永林大同电力机车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李存柱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刘志强左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成员:XXX 大同市发改委副主任林刚大同市经委副主任韩雁春大同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郭辉大同市煤炭工业局副局长荆星大同市国土资源局调研员宋玉良大同市环保局助理调研员李贤友大同电力机车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石兴堂大同煤矿集团丰华活性炭公司董事长常玉清山西华青活性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谷晓瑞大同机车煤化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杜宏亮左云县中小企业局书记办公室设在市中小企业局:主任:于海军(兼)大同市中小企业局局长常务副主任:杨培栋大同市活性炭协会秘书长二、主要职责1、按照政府推动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引进大集团、大公司,加快行业整合步伐,积极推进活性炭集团化进程;2、掌握产业发展方向,提出、落实活性炭产业发展规划及产业整合相应的土地、税收、产品研发、市场拓展等扶持优惠政策;3、协调解决活性炭产业发展所需优质煤资源,提出解决的具体方案和实施办法,使煤炭资源有序开采,有效利用;4、制定活性炭产业集团化整合、重组框架方案;5、定期举行协调会议,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及各活性炭企业,制定和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产业整合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6、组织产业整合相关法律文本的起草并负责会议纪要、工作报告等文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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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大同市融资担保行业健康发
展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经贸融资与租赁
【发文字号】同政办发[2016]78号
【发布部门】大同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6.22
【实施日期】2016.06.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大同市融资担保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同政办发[2016]7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
发展融资担保是破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重要手段,对于稳增
长、调结构、惠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
加快发展的意见 》(国发〔2015〕43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山西省
融资担保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晋政办发〔2015〕44号)、《中共山西省委 山
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山西金融振兴的意见》(晋发〔2015〕9号)以及《中共大同市委
办公厅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开展“冬季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同办发〔2015〕40号)的精神,切实提升我市融资担保行业发展水平,更好地服务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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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社会发展大局,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健全融资担保组织体系
(一)发展市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以创新的方法增加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资本
金,市财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实收资本在2016年底前达到2亿元以上,2020年达到5亿
元以上。组建市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争取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设立分支机构,或市财
政注资大同市投资担保中心,由其独资或吸收社会资本适当参股。采取多种形式,稳步
推进县(区)担保资源整合。
(二)发展壮大县(区)国有或国有控股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下的国
有独资及国有控股融资担保公司,要通过财政增资、吸引民间资本、兼并重组等多种渠
道,采用混合所有制、国有控股、股份制等多种方式,2020年底前将实收资本增加到
5000万元以上。
(三)鼓励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建立政策性融资担保与商业性融资担保互为依托、
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融资担保组织体系。鼓励有实力的担保或再担保机构发挥资本、
人才、风险管理、业务经营、品牌等方面的优势,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
二、充分发挥融资担保行业功能
(四)科学制定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融资担保机构的考核指标。要将利润或亏损控
制、风险控制、放大倍数、业务总量、落实市政府产业政策等情况有机结合,以上年度
全行业平均代偿率、损失率、放大倍数为基础,计算确定当年考核指标。考核指标完成
情况,要作为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融资担保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