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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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宏璟纸品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制程不良品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有效管控生产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良品和不良品产生责任部门的界定,及不良品的及时有效处理,特制订此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生产部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或产生的不良品处理,以及不良品库存处理。

三.定义:

不良品:生产部门在生产过程中因作业不当或机台故障等原因造成不符合客户要求的产品

四.职责:

生产部各车间:负责不良品的反馈、集中存放、隔离、保管、记录及不良品报废申请

品管课: 负责对不良品的判定、标识及责任部门的界定

五.工作流程

1.IPQC在日常巡检过程中发现产品生产过程中出现品质异常时,应立即要求作业人员停止生产作业,寻找异常产生的原因,作业人员针对异常产生的原因进行作业方法的纠正,直到异常得到解决为止;对已经生产出的产品,IPQC进行追溯,发现良品中混有不良品时,用异常挑选牌进行标识,由作业人员进行分类挑选,IPQC进行确认后进行产品状态的标识。

2.生产部各车间在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任何质量问题时必须及时报告车间各工序主管,由各工序主管通知IPQC进行预判,IPQC在预判后对不良品进行标识并通知相关责任部门主管进行核实。如遇跨车间的,工序主管必须向车间主任汇报,责任的界定和核实工作由车间主任进行。

3.IPQC预判进行标识后,发现单位对标识的不良品进行集中存放,并与良品进行隔离和记录数量。

4.责任部门主管在接到通知后及时与发现部门主管共同对不良品的责任进行界定和核实。如遇交货急需时责任部门应及时进行挑选便于发现单位作业。

5. IPQC在责任界定后开立《质量异常事故处理单》。并由IPQC 和责任部门主管对不良品进行评价,提出处理意见,以确定是否能返工补救、或报废或补单生产。

6.责任部门按处理意见对不良品进行处理:如果处理方式为报废的,由有责任部门填写《产品报废明细表》,并由品管、生管、客服会签,最终由生产副总进行核示;如果处理方式为返工补救的由责任部门进行补救,并提供补救样品给IPQC进行确认,确认补救的效果达到可接受范围的,责任部门方可开始返工,返工后通知IPQC抽检,合格后方可流入下一道工序。

7.生产部各车间如对前道工序的品质异常没有及时提出的,在品质责任无法判定时,推定为后道工序产生的不良,由后道工序

对不良品承担责任。除不良现象可以明确判定相关责任部门的或相关部门主动承担责任的,后道工序可不承担相关责任。

六:不良流程图:

发现工序

六.本管理办法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不足的,将予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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