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家庭财产保险基本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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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基本险、综合险及财产一切险的区别及设备损坏险条款

财产基本险、综合险及财产一切险的区别及设备损坏险条款

一、财产基本险: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一)火灾;(二)雷击;(三)爆炸;(四)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五)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的直接损失;(六)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描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七)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二、财产综合保险:(承保除基本险列明的火灾爆炸以外的自然灾害损失)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一)火灾、爆炸(二)雷击、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下陷下沉;(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四)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的直接损失;(五)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描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六)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三、财产一切险:(承保基本险+财产综合险一切不可预料的损失含盗窃)在保险期限内,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财产在本保险单注明的地点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本公司按照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定义:自然灾害:指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暴雨、洪水、水灾、冻灾、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

意外事故: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火灾和爆炸综上所述,财产一切险承保X围包括基本险和综合险,是财产保险中覆盖最大,最广的保障!四、财产一切险、财产综合险附加机器设备损坏险条款(2009版)总则第一条本保险条款为《财产一切险条款》、《财产综合险条款》的附加险条款,不得单独投保。

财产基本险条款(2009版)

财产基本险条款(2009版)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基本险条款(2009版)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标的第二条本保险合同载明地址内的下列财产可作为保险标的:(一)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二)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三)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载明地址内的下列财产未经保险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保险价值的,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字画、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二)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隧道、桥梁、码头;(三)矿井(坑)内的设备和物资;(四)便携式通讯装置、便携式计算机设备、便携式照相摄像器材以及其他便携式装置、设备;(五)尚未交付使用或验收的工程。

第四条下列财产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一)土地、矿藏、水资源及其他自然资源;(二)矿井、矿坑;(三)货币、票证、有价证券以及有现金价值的磁卡、集成电路(IC)卡等卡类;(四)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计算机软件、计算机数据资料等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五)枪支弹药;(六)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七)领取公共行驶执照的机动车辆;(八)动物、植物、农作物。

保险责任第五条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一)火灾;(二)爆炸;(三)雷击;(四)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前款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第六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第七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二)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三)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动、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政变、谋反、恐怖活动;(四)地震、海啸及其次生灾害;(五)核辐射、核裂变、核聚变、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六)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非放射性污染,但因保险事故造成的非放射性污染不在此限;(七)保险标的的内在或潜在缺陷、自然磨损、自然损耗,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物质本身变化、霉烂、受潮、鼠咬、虫蛀、鸟啄、氧化、锈蚀、渗漏、自燃、烘焙;(八)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暴雪、冰凌、沙尘暴、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下沉;(九)水箱、水管爆裂;(十)盗窃、抢劫。

人保(备案)[2009]N273号-家庭财产保险基本险(房屋)条款(2009版)

人保(备案)[2009]N273号-家庭财产保险基本险(房屋)条款(2009版)
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第五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
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1-
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电试力卷保相护互装作置用调与试相技互术关,系电,通力根1保过据护管生高线产中敷工资设艺料技高试术中卷0资不配料仅置试可技卷以术要解是求决指,吊机对顶组电层在气配进设置行备不继进规电行范保空高护载中高与资中带料资负试料荷卷试下问卷高题总中2体2资,配料而置试且时卷可,调保需控障要试各在验类最;管大对路限设习度备题内进到来行位确调。保整在机使管组其路高在敷中正设资常过料工程试况1卷中下安,与全要过,加度并强工且看作尽护下可1都关能可于地以管缩正路小常高故工中障作资高;料中对试资于卷料继连试电接卷保管破护口坏进处范行理围整高,核中或对资者定料对值试某,卷些审弯异核扁常与度高校固中对定资图盒料纸位试,置卷编.工保写况护复进层杂行防设自腐备动跨与处接装理地置,线高尤弯中其曲资要半料避径试免标卷错高调误等试高,方中要案资求,料技编试术写5、卷交重电保底要气护。设设装管备备置线4高、调动敷中电试作设资气高,技料课中并3术试、件资且中卷管中料拒包试路调试绝含验敷试卷动线方设技作槽案技术,、以术来管及避架系免等统不多启必项动要方高式案中,;资为对料解整试决套卷高启突中动然语过停文程机电中。气高因课中此件资,中料电管试力壁卷高薄电中、气资接设料口备试不进卷严行保等调护问试装题工置,作调合并试理且技利进术用行,管过要线关求敷运电设行力技高保术中护。资装线料置缆试做敷卷到设技准原术确则指灵:导活在。。分对对线于于盒调差处试动,过保当程护不中装同高置电中高压资中回料资路试料交卷试叉技卷时术调,问试应题技采,术用作是金为指属调发隔试电板人机进员一行,变隔需压开要器处在组理事在;前发同掌生一握内线图部槽 纸故内资障,料时强、,电设需回备要路制进须造行同厂外时家部切出电断具源习高高题中中电资资源料料,试试线卷卷缆试切敷验除设报从完告而毕与采,相用要关高进技中行术资检资料查料试和,卷检并主测且要处了保理解护。现装场置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财产基本险条款(2009版)

财产基本险条款(2009版)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基本险条款(2009版)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标的第二条本保险合同载明地址内的下列财产可作为保险标的:(一)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二)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三)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载明地址内的下列财产未经保险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保险价值的,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字画、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二)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隧道、桥梁、码头;(三)矿井(坑)内的设备和物资;(四)便携式通讯装置、便携式计算机设备、便携式照相摄像器材以及其他便携式装置、设备;(五)尚未交付使用或验收的工程。

第四条下列财产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一)土地、矿藏、水资源及其他自然资源;(二)矿井、矿坑;(三)货币、票证、有价证券以及有现金价值的磁卡、集成电路(IC)卡等卡类;(四)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计算机软件、计算机数据资料等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五)枪支弹药;(六)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七)领取公共行驶执照的机动车辆;(八)动物、植物、农作物。

保险责任第五条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一)火灾;(二)爆炸;(三)雷击;(四)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前款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第六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第七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二)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三)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动、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政变、谋反、恐怖活动;(四)地震、海啸及其次生灾害;(五)核辐射、核裂变、核聚变、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六)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非放射性污染,但因保险事故造成的非放射性污染不在此限;(七)保险标的的内在或潜在缺陷、自然磨损、自然损耗,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物质本身变化、霉烂、受潮、鼠咬、虫蛀、鸟啄、氧化、锈蚀、渗漏、自燃、烘焙;(八)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暴雪、冰凌、沙尘暴、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下沉;(九)水箱、水管爆裂;(十)盗窃、抢劫。

财产一切险条款解读

财产一切险条款解读

财产一切险条款解读财产一切险是一种较为常见的商业保险产品,主要用于保障被保险人或企业的财产损失。

下面将对财产一切险条款进行解读,并提供相关参考内容,以帮助理解该产品。

1. 保险标的:财产一切险的保险标的是指被保险人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设备、原材料、库存、货物等财产。

参考内容:财产一切险的保险标的应该是属于被保险人合法拥有并使用的财产,保险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保险标的的价值。

2. 保险责任:财产一切险的保险责任包括基本险和附加险。

基本险主要保障因火灾、爆炸、风暴、暴雨、盗窃等意外事件导致的财产损失,附加险则根据被保险人的需求,提供额外的保障。

参考内容:在具体的保险合同中,应该明确列出所包括的基本险和附加险,在选择保险产品时要仔细阅读,根据自身需求选择适用的保险责任。

3. 免赔额与赔偿比例:财产一切险中通常设有免赔额,即被保险人在发生损失时需要自行承担的金额。

赔偿比例指的是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承担的赔偿金额占实际损失的比例。

参考内容:具体的免赔额和赔偿比例应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并根据不同的财产种类和保险金额来确定。

在选择保险公司和产品时,需要对不同公司的免赔额和赔偿比例进行比较,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保险方案。

4. 续保和终止:财产一切险通常具有续保功能,即可以在合同到期后继续投保;同时,合同中也规定了终止合同的条款。

参考内容:被保险人应及时进行续保操作,并按时支付保费,以保证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同时,注意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合同的条件和程序,以免发生纠纷。

5. 损失认定和理赔流程:当发生损失时,被保险人需要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保险公司将进行损失认定,确定赔偿金额,并按照约定的赔付程序进行理赔。

参考内容:在报案和理赔过程中,被保险人需要提供损失情况、原因和发生地点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文件。

理赔流程一般包括定损、赔款支付和理赔结果通知等环节,被保险人需要及时配合保险公司的要求。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中小企业财产一切险条款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中小企业财产一切险条款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中小企业财产一切险条款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中小企业财产一切险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保险合同的订立1.1 本保险合同由投保人与保险人达成协议,投保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申请。

1.2 保险人有权根据投保人的申请和合同约定,决定是否接受保险,并最终签署合同。

1.3 本保险合同一经双方签署即生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条保险责任的确认和范围2.1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包括财产损失的赔偿和相应的保险服务。

2.2 财产损失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水灾、盗窃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的损失。

2.3 保险人将根据损失的实际情况和保险合同的约定,对投保人进行相应的赔偿。

第二章保险费及支付方式第三条保险费的计算和支付3.1 保险费的计算方式根据被保险财产的价值、风险等因素决定,具体计算方法详见附件一。

3.2 保险费的支付方式包括一次性支付和分期支付两种方式,具体方式按双方协商的约定执行。

第四章保险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五条保险合同的变更5.1 保险合同生效后,如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双方应达成书面协议,并经双方签署确认才能生效。

5.2 变更后的保险合同内容将替代原合同内容,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保险合同的解除6.1 在保险期限内,如果投保人需要解除合同,应提前书面通知保险人,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手续费。

6.2 如因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合同义务或故意提供虚假材料,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相应的损害赔偿权利。

第七章保险事故处理第八条保险事故通知和申报8.1 发生保险事故后,投保人应立即通知保险人,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保险事故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8.2 保险人将根据申报的情况和相关证明进行事故处理,并及时向投保人支付相应的赔偿。

第九条保险金的计算和支付9.1 保险金的计算根据被保险财产的实际损失和合同约定的赔偿比例进行计算。

9.2 保险金的支付方式根据合同约定和投保人的选择决定,可以选择直接支付或按分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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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编辑修改,推荐下载使用!==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1、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一)保险标的范围第一条凡是被保险人自有的,座落于本保险单所载明地址内的下列家庭财产,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如固定装置的水暖、气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备、厨房配套的设备等);二、室内装潢;三、室内财产:(一)家用电器和文体娱乐用品;(二)衣物和床上用品;(三)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

被保险人可自由选择投保。

第二条下列财产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可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属于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者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第一条载明的财产;二、存放于院内、室内的非机动农机具、农用工具及存放于室内的粮食及农副产品;三、经保险人同意的其他财产。

第三条下列家庭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金银、珠宝、钻石及制品,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字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二、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书籍、帐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软件及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三、日用消耗品、各种交通工具、养殖及种植物;四、用于从事工商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财产和出租用作工商业的房屋;五、无线通讯工具、笔、打火机、手表,各种磁带、磁盘、影音激光盘;六、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杆、芦苇、竹竿、帆布、塑料布、纸板等为外墙、屋顶的简陋屋棚及柴房、禽畜棚、与保险房屋不成一体的厕所、围墙、无人居住的房屋以及存放在里面的财产;七、政府有关部门征用、占用的房屋,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处于危险状态下的财产;八、其他不属于第一条、第二条所列明的家庭财产。

保险责任第四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一、火灾、爆炸;二、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人保(备案)[2009]N273号-家庭财产保险基本险(房屋)条款(2009版)的费率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家庭财产保险基本险(房屋)费率表
一、基本费率
1、结构费率:
2、被保险人给自己所有并出租给他人居住的房屋投保,费率上浮20%。

3、独立房屋费率上浮10%。

4、对于商住两用房屋,费率上浮10%。

二、保险费计算
家庭财产保险基本险(房屋)的保险费=保险单上载明的房屋保险金额×年费率。

三、退保
退保时,保险费按短期费率计算。

短期费率(按年费率的百分比计算):
保险期间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一个月计算。

四、浮动范围
允许对费率进行上下浮动。

上下浮动的范围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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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财产一切险保险合同相关文档一、保险合同1.保险合同是指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签订的,约定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的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承担保险责任的合同。

2.保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保险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保险条款、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间、保险责任、保险金额的支付方式、保险金的支付方式、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条件等内容。

3.保险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和终止,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二、保险条款1.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约定保险责任的依据。

2.保险条款应当明确、具体,不得含有模糊、歧义的内容。

3.保险条款的修改,应当经过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三、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1.保险金额是指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的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2.保险费率是指保险金额与保险费的比率,是保险公司计算保险费的基础。

3.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的确定,应当根据保险风险的大小、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保险市场的竞争状况等因素进行合理确定。

四、保险期间1.保险期间是指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即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的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承担保险责任的时间。

2.保险期间可以按照年、月、日计算,也可以按照保险事故发生的时间计算。

3.保险期间届满后,被保险人需要继续投保的,应当与保险公司重新签订保险合同。

五、保险责任1.保险责任是指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的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承担的赔偿责任。

2.保险责任范围包括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具体范围由保险条款规定。

3.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条款的约定,对于发生的保险事故承担保险责任。

六、保险金额的支付方式1.保险金额的支付方式可以分为一次性支付和分期支付两种。

2.一次性支付是指被保险人在投保时一次性支付保险费的方式。

3.分期支付是指被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方式。

七、保险金的支付方式1.保险金的支付方式可以分为现金支付和转账支付两种。

第七章 家庭财产保险


背景资料
在国外,保险人通常将第一危险赔偿方式与 比例赔偿方式相结合,以促使被保险人提高 自己的投保金额。 例如,在英国火灾保险中,最常见的一种承 保方式叫“75%分摊”,即当保额低于投保 财产实际价值75%时,按比例赔偿,反之采 用第一危险赔偿方式。 这种方式较好的维护了被保险人的利益,也 促使投保人提高保额来求得第一危险赔偿方 式的待遇,值得我国借鉴。
不保财产
(1)损失发生后无法确定具体价值的财产; (2)价值高、物品小,出险后难以核实的 财产; (3)机动车辆、运输中货物、农作物 (4)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5)保险人从风险管理的需要出发,声明 不予承保的财产。
二、保险责任范围
1、基本责任:列明方式列举保险事故
(1)自然灾害、意外事故 (2)施救损失: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所列灾害事故的情况 下,被保险人为抢救保险财产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 理必要的措施而造成的保险财产损失 (3)施救费用:为减少保险财产损失
(1)火灾、爆炸; (2)雷击、冰雹、雪灾、洪水、崖崩、龙卷 风、冰凌、泥石流和自然灾害引起地陷或下沉; (3)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界物体倒塌; (4)暴风或暴雨使房屋主要结构(外墙、屋 顶、屋架)倒塌; (5)存放于室内的保险财产,因遭受外来的、 有明显痕迹的盗窃、抢劫。
扩展责任
保险人可根据险种特点和业务发展 需要扩展一定的保险责任. 盗抢责任 第三者责任 家用电器用电安全责任 现金 首饰盗抢责任 管道破裂及水渍责任 自行车盗窃责任
1 2 3 (2)战争、军事行动、暴动、罢工、没收、 征用; (3)核反应、核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4)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或重 大过失; (5)保险财产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变质、 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 (6)家用电器本身损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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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家庭财产保险基本险条款
保险财产范围
第一条本保险承保下列家庭财产:
(一)房屋(包括房屋交付使用时已存在的室内附属设备,如固定装
置的水暖、气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备、厨房配套的设备等);
(二)房屋装修(包括与房屋装修配套的室内附属设备,如固定装置
的水暖、气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备、厨房配套的设备等);
(三)家用电器、床上用品、服装、家具。

第二条下列财产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
(二)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三)用于生产经营的财产;
(四)其他不属于第一条所列范围的财产。

保险责任
第三条保险财产在保险单列明的地址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本公
司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界物体倒塌;
(三)台风、暴风、暴雨、龙卷风、雷击、洪水、冰雹、雪灾、崖崩、冰凌、泥石流和自然灾害引起地陷或下沉。

责任免除
第四条保险财产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一)地震、海啸;
(二)战争、军事行为、敌动行为、暴动、罢工、没收、征用;
(三)核反应、核辐射、放射性污染;
(四)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寄居人、雇佣人员的故意行为;
(五)家用电器因使用过度或超电压、碰线、漏电、自身发热等原因所造
成的自身损毁;
(六)保险财产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
(七)未按要求施工导致建筑物地基下陷下沉,建筑物出现裂缝、倒塌的损失;
(八)置放于阳台或露天的财产,或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杆、芦苇、杆、帆布等材料为外墙、棚顶的简陋罩棚下的财产及罩棚,由于暴风、暴雨所造成的损失;
(九)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导致的损失。

保险金额
第五条保险房屋、房屋装修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根据其购置价格或重置价值确定,并在保险单上列明。

保险房屋、房屋装修的保险价值分别为其出险时的重置价值。

第六条家用电器、服装、家具、床上用品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根据
其需要,按实际价值或其它估价方式确定。

赔偿处理
第七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本公司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发票、其他必要的单证。

第八条保险房屋、房屋装修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时,本公司按照
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金额:(一)全部损失
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价值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按保险金额赔偿;
(二)部分损失
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按实际损失计算;保险
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比例计算。

第九条保险的家用电器、床上用品、服装、家具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
的损失时,本公司按照出险当时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但最高不
超过保险单分项列明的保险金额。

第十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
的赔偿金额在保险财产损失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若受损
保险财产按比例赔偿时,该项费用也按相同比例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应由第三者赔偿或牵涉到第
三者责任的,被保险人可以向本公司或第三者索赔。

被保险人如向本公司
索赔,应自收到赔款之日起,向本公司转移向第三者代位索赔的权利。


本公司行使代位索赔权利时,被保险人应积极协助,并向本公司提供必要
的文件及有关情况。

第十二条保险财产遭受部分损失经本公司赔偿后,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但其保险金额相应减少。

减少金额由本公司出具批单批注。

被保险人需恢
复保险金额时,应补交保险费。

第十三条保险事故发生时,如另有其他保险对同一保险财产承保同一
责任,不论该保险是否由被保险人或他人以其名义投保,本公司仅按比例
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不得
超过两年。

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五条被保险人应遵守国家及有关部门关于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规定,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保险事故的发生,对本公司及有关部门提
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合理建议,应认真付诸实施。

第十六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地址如有变更,被保险人应当及
时书面向保险人申请办理批改手续。

第十七条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
减少损失,并立即通知本公司。

如果发生盗窃,应立即通知当地公安局。

第十八条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第十五条至第十七条规定的各项义务,
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者自书面通知之日起终止保险合同。

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保险合同成立后,被保险人可随时书面申请解除合同,本公
司亦可提前15天发出通知解除保险合同。

对保险合同有效期间的保险费,前者本公司按短期费率计收,后者按日计收。

第二十条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时,可选择以下两
种方式之一解决:
1、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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