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物业管理工程部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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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部安全制度

1. 目的:为保证工程人员人身安全及设备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 范围:工程部全体工作人员

3. 职责:工程部经理、主管负责监督检查;各专业人员执行

4. 管理制度:

4.1 时刻牢记“安全第一、文明生产”之原则。

4.2 认真执行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4.3 部门经理及专业主管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隐患,对新上岗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严

禁在禁烟区内吸烟。

4.4 发放的安全保护用品要定期进行检查;按规定使用,不能忽视使用或人为破坏。

4.5 严格遵守消防部门制定的“消防制度” ,不得损坏和非火情时挪动使用消防设施。

4.6 如发生火情时应按火情类型使用相应灭火器械,避免发生意外伤害。

4.7 下班前,当班人员要检查负责区域内的用电设备、照明等设施,非运行设备要拉闸断

电,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岗。

4.8 凡需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办理动火证,经批准后方可动火。动火人应持有相关操作

证,操作现场必须有现场安全负责人并配有必要的消防器械。工作完毕后,彻底清理现场,灭绝火种,消除隐患,30 分钟后方可离开现场。

4.9 高空动用明火时,必须清理好作业面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和杂物,做好设备、设施的必

要保护。

4.10室外作业时,风力四级以上不得使用电气焊。

4.11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做好防护措施,作业面下方不得站人,严禁高空抛接物。4.12使用电气焊作业时:首先清理施工现场,无任何易燃、易爆物品;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

材;氧气罐与乙炔罐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相距10 米以上);穿戴好防护用具再行作业;作业完毕必须清理现场,查无任何火灾隐患及30 分钟后,方可离开。施工中注意用电安全。

4.13使用2 米(含)以上梯子工作时应有人扶梯和监护。

4.14 确保工作场地安全,做到防塌、防滑、防触电、防爆炸、防水淹和防止碰、砸、刺、扎

伤等。

4.15正确使用工具和机械设备,使用前先检查是否完好,严格按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

禁违章操作

4.16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机壳必须接地良好并戴好绝缘手套,脚下采取绝缘措施。

4.17下污水井(池)要先将其内通风,不准使用明火,系戴好安全带、防毒面具并有人监护。

4.18 带电操作时要穿好绝缘鞋,戴好绝缘手套,检查所使用工具绝缘性能,确定各项绝缘性

能良好后并有专人监护方可操作。

4.19 带电设备拉闸维修时,验电后必须挂好明显标志牌,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维修工作。4.20 高压设备维修时,要穿戴好绝缘用具,严格按照操作票及电工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

操作,严禁违章操作。

4.21遇有蒸汽漏汽、热水跑水、水高压喷射、地面大面积积水过高等情况时,要先看清情

况,做好必要的防护,防止烫伤、触电、撞击等伤害发生。

4.22 蒸汽系统操作维修时,要留有足够的操作空间和安全疏散通道。拆卸部件前要确认无压

无余汽,严禁带气带压拆卸部件并做好防烫保护。

4.23遇有化学物品等腐蚀性较强对接触人体皮肤有损害工作时,要穿戴好橡胶手套、口罩、

眼镜、工服、鞋等防护用品。

4.24设备维修后要确保各连接件牢靠,防护装置安装完毕,绝缘性能良好,人与设备离开一

定安全距离后方可通电试运转。

4.25 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规定的地点和方法存放,不得在此周边地方动用明火

工程部交接班制度

1. 目的:确保机房设备的安全运行,有效保障人员安全、设备安全;

2. 范围:适用于工程部全体运行值班人员;

3. 职责:专业主管负责检查监督;

4. 制度细则:

4.1 值班员工应提前十分钟到岗;滞后十分钟下班;

4.2 因故不能到岗者,须提前通知本专业主管,在得到本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执行;

4.3 交接班双方人员必须作好交接班的准备工作,准时进行交接班,交代未处理完事件情

况;查看运行记录、清点钥匙、工具等, 再进行设备检查完成后,方可双方签字认可。

如有缺失由交班人负责查找或赔偿。

5. 具体工作内容:

5.1 交班人的工作:

5.1.1 值班室内卫生及内务整理、打扫干净。

5.1.2 交班人员交班前要详细、真实的填写值班记录;不得随意涂改。

5.1.3 交代未处理完事故情况,查看运行记录,介绍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设备检修变更情况;

5.1.4 确认设备运行无异常,将工具等及公用钥匙清点齐全,方可进行交班。

5.2 接班人员与交班人交接工作:

5.2.1 接班人员清点岗位上所有的公用物品,如发现损坏或丢失,应立即要求交班人员说明物品去向、缘由;如有缺失由交班人负责查找或赔偿。

5.2.2 确认后并将工具及公用钥匙清点齐全方可接班。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5.2.3 认真倾听交班人对上一班情况的介绍,并详细了解询问是否发生故障及处理结果。5.2.4 认真查阅上一班值班记录, 询问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是否需要下一班继续跟进。5.2.5 交接双方在确认无误后, 在上一班值班记录本上签字确认, 并开始进入值班工作。5.2.6 主管每天上班时检查值班记录,值班人员应主动向主管汇报工作。

5.2.7 如遇交接班时设备处于故障状态,且该故障影响主系统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应双方共同进行故障排除(以交班方为主,接班人辅助处理),然后方可交接。

5.3 下列情况不得交接班, 需及时通知专业主管:

5.3.1 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待清楚;

5.3.2 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

5.3.3 机房卫生不彻底;

5.3.4 接班人未到岗;

5.3.5 工具、仪表丢失,未给予明确说明及记录;

5.3.6 事故正在处理中或交接班时发生故障,此时应有交班人负责继续处理,接班人协助进行;

5.3.7 发生事故,及时通知专业主管;

5.3.8 积极、认真完成公司交办的临时紧急性工作;

5.3.9 发现接班人酒后、精神恍惚等不许进行交接班,应通知上级另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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