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工程质量风险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工程质量风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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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高速公路BOT项目质量风险管理办法

2013年05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质量风险管理机构及职责1

××至××高速公路BOT项目

质量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施工过程的技术、质量风险管理,防止施工质量事故,保障财产安全,依照合同文件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现行技术标准、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交通运输部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编制。

第二章质量风险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以下简称:公司)对××至××高速公路成立工程质量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工程质量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戴保民(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副组长:李恩辉、赵永军、杜东升、孙选民、监理总监、EPC项目部经理组员:公司各部门部长、监理单位分管质量副总监、EPC项目部分管质量副经理、设计总体、各施工项目部经理、第三方检测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质量部,负责工程质量风险的日常管理工作。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框图见下图:

第四条公司的管理职责

(一)制订公司工程质量风险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和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督促所有参建单位的标准化建设。

(二)负责组织第三方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单位设计文件进行审核,报批,避免因设计原因构成质量风险。

(三)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所监管施工的工程质量

全面监督、管理。

(四)本项目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任何不合格的分项工程或工序都必须进行返工,任何质量责任人都必须接受公司的管理。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职责

(一)安全质量部职责

定期、不定期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工程质量风险进行检查,分项工程合格率必须达到100%。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开展工程质量风险管理工作,将工程质量风险管理纳入设计单位施工图考核、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

(二)工程管理部职责

负责组织专家对勘察设计单位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定期、不定期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存在的技术风险进行检查。

第六条各参建单位职责

(一)EPC项目部职责

EPC项目部应成立工程施工质量风险管理领导小组,监督、管理好勘察设计单位的设计文件满足设计标准要求及各施工项目部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确保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100%合格。

(二)勘察设计单位职责:

根据××至××高速公路设计标准要求,加强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提高工程勘察设计水平,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满足设计标准要求。除对审核合格的施工图进行技术交底外,还应对特殊工程、有较高质量风险工程、新技术、新工艺做出详细说明,从而降低工程质量风险。

(三)施工项目部职责:

施工项目部是质量风险的承担主体,应相应成立工程施工质量风险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要根据合同的约定,按标准化要求设置现场管理机构,组建施工队伍,配足机具设备,建立并落实好标准化管理的各项制度,强化质量管理,精心组织,精心施工,防范工程质量风险。

(四)监理单位职责

监理单位是风险防范及控制的检查单位。在质量风险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要严格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对风险控制工程,要加大监理力度,强化质量的事前预控,严格施工过程控制,做好施工后的检查,消除工程质量风险的隐患。

第七条各参建单位要重视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参建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防范工程质量风险的能力。对工程建设的关键岗位、关键工种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尤其对风险控制工程,应全员培训并持证上岗。

第八条严格标准化作业,依据有效设计文件、技术交底文件编制作业指导书,层层技术交底,严格执行公路建设的强制性标准,按要求配齐各类管理人员。

第九条严格施工原材料质量的控制,不合格的原材料严禁进场。施工、监理单位所辖的试验室要充分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按要求做好原材料的检验和见证工作。

第三章主要质量风险源的分析

第十条质量风险就是在产品的生命周期中存在的不确定性,也就是发生的损害的可能性及可能造成的危害。质量风险控制最终目的是在于把质量风险损失控制在企业可以承受的范围,而不是杜绝质量风险。经过对质量风险的识别和衡量后,搞清楚这些风险是否在控制之中,通过工艺优化或改良,或加强管理来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

第十一条资兴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包括有路基工程、桥梁(涵)工程、隧道工程等关键工程,工程量浩大,须认真分析,理出工程质量风险突出的分项工程。

第十二条路基工程。路基特别是软基的处理、路床填筑、过渡段的施工,质量风险较高。其中:软基的处理;路床的填筑:路床由上路床和下路床组成,上路床层厚0.3m,下路床层厚0.5m,施工质量受施工方法、填料质量、气候影响大。过渡段是路基施工质量控制的薄弱环节,最容易形成沉降差。

第十三条桥梁工程。桩基基础施工质量是关键;连续梁施工、箱梁预制工期长、技术难度大,质量要求高。故将桩基基础、连续梁施工和箱梁预制列为质量风险控制工程。

第十四条隧道工程。资兴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所建10座隧道,地质复杂,施工方法、结构形式多样,工程质量风险大。

第十五条路基工程的软基的处理、路床填筑及过渡段的施工;桥梁工程的桩基基础、连续梁施工及梁片预制;隧道工程等将作为资兴高速公路建设质量风险控制的重点。

第四章主要质量风险源监控要点

第十六条路基软基处理工程。

本工程的地基处理主要包括浅层地基处理:清淤换填碎石土、抛石挤淤。

(一)质量控制要点

1. 清淤换填碎石土:测定边界范围,开挖纵向排水沟,疏通排干地表积水,清除场内杂物、杂草,按设计要求做好抽水、清淤、回填工作;换填料应选用水稳性或透水性好的材料;回填应分层填筑、压实。

2. 抛石挤淤:

应选用不易风化的片石,片石厚度或直径不宜小于300cm;软土地层平坦、软土成流动状时,填筑应沿路基中线向前成三角形方式投放片石,再渐次向两侧全宽范围扩展,当软土地层横坡陡于1:10时,应自高侧向低侧填筑,并在低侧坡脚外一定宽度内同时抛填形成片石平台;片石抛填出软土面后,应用较小石块填塞垫平,并碾压密实。

(二)监控方法及手段

1.检查地基处理的深度和范围。

2. 检查填筑压实检测报告。

第十七条路基填筑工程。

(一)质量控制要点

1.路基填筑施工前,应根据填料的种类、性质、压实标准及施工条件,选定适宜的压实机械进行试验段工艺试验。试验段长度宜为100~200m,在其各部位的全宽度内进行填筑压实试验。通过工艺性试验确定合理的压路机走行速度、松铺厚度、压实遍数、施工控制含水量及填筑工艺。

2.填筑前,应对取土场填料进行取样检验,路堤填料的种类、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填筑时应对运至现场的填料按照规范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3.路堤及路床填筑应按“三阶段、四区段、八流程”方式作业。

(三)监控方法及手段

1.检查试验段工艺性试验报告的完整性、结论和建议。

2.检查填料的试验报告(最佳含水量、最大干密度)。

3.检查填筑压实检测报告。

第十八条路基过渡段工程。

(一)质量控制要点

1.距桥涵结构物2m范围内的填筑压实应采用人工配合小型机械压实,过渡段的填筑不得破坏桥涵结构物。

2.在过渡段应保证有足够的碾压区间,过渡段填筑应与相邻的路堤及锥体填土同层同步填筑并均匀压实。

(二)监控方法及手段

检查过渡段路堤、路床的填筑压实检测报告。

第十九条钻孔桩工程

(一)质量监控要点

1.钻进应符合下列要求:操作按《钻机操作技术规程》进行作业。起落钻头速度均匀,不得过猛或骤然变速。钻机钻进过程中应按规定的要求及时填写《钻孔记录表》,主要填写内容为工作项目、钻进深度、钻进速度及孔底标高。

2.验孔用检孔器或成孔检测仪器。

3.原材料取样应符合下列要求:钢筋进场时必须对其质量指标进行全面检查并按此抽取试样做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和冷弯试验,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检验数量:以同牌号、同炉批、同交货状态的钢筋,每60t为一个批号,超过60t的部分,每增加40t(或不足40t的余数)应增加一个拉伸和一个弯曲试验试样。

4.钢筋加工检验方法:尺量。

5.钢筋安装:钢筋连接接头力学性能检验。

6.吊装应符合下列要求:钢筋笼制作采用箍筋成形法。钢筋笼长度及主筋长度根据孔深及焊接规范要求配置长度,钢筋笼上端的弯钩在未成形之前弯成。

7.混凝土搅拌:严格控制混凝土原材料每盘称量偏差。

8.混凝土运输:核查适应混凝土凝结速度和浇筑速度需要的混凝土运输设备的能力。

9.混凝土灌注:导管在使用前除应对其规格、质量和拼接进行认真检查外,还需进行拼接、过球和水压试验。检查封底混凝土方量,导管口到孔底一般在0.3~0.4m,首批混凝土导管埋深应满足1m以上。

(二)监控方法和手段

检查无损桩基检测报告

第二十条连续梁工程

(一)质量控制要点

1.悬臂浇筑施工前应检查墩顶梁段与桥墩临时固结情况。

2.检查挂篮拼装的施工工艺设计、工艺试验、载重试验,验证实际参数和承载能力,挂篮加载前后各个块段的竖向位移。挂篮行走和浇筑混凝土时的抗倾覆稳定系数不得小于2,确保挂篮强度、刚度、稳定性满足施工工艺和设计要求。

3.检查挂篮安装质量与已浇筑梁段的搭接情况、行走性能工艺试验和载重试验情况。

4.桥墩两侧悬臂段浇筑混凝土应对称、平衡施工,实际不平衡偏差不得不大于设计允许数值。

5.悬臂段浇筑混凝土的施工过程控制宜遵循变形和内力双控的原则,且宜以变形控制为主。

6.混凝土浇筑过程中进行线性监测,发现超出允许偏差时,会同监测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分析,查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进行调整,形成文件资料。

7.悬臂梁段的混凝土浇筑应从前端开始在根部与已浇梁段连接,这里要注意已浇梁段接茬处的混凝土面应充分凿毛湿润,但不能有积水。

8.挂篮必须在梁段预应力张拉、压浆完毕,且孔道压浆体强度达到设计的75%以上,方可对称移动,准备灌注下一梁段。

9.悬浇施工中,严格控制箱梁自重,大风天气应停止施工,防止挂篮坠落。

10.合拢段的合拢顺序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合拢前的中线和高程及两悬臂间的距离应按设计合龙温度及预施应力后弹性压缩换算后进行约束锁定。混凝土浇筑前,合龙口两悬臂预加压重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线形控制,在混凝凝土浇筑过程中逐步撤除。

11.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的体系转换必须在合龙段纵向预应力筋完成张拉、压浆和墩顶梁段与桥墩的临时固结解除之后按设计要求顺序进行。体系转换完成后应全面检查线形及各部尺寸。检查梁体表面有无裂缝。

(二)监控方法和手段

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对挂篮、移动模架的工程设计及其强度、刚度、变形及体系整体稳定性进行验算。

第二十一条预制箱梁工程

(一)质量控制要点

1.制梁台座。地基应具备足够的承载能力,期强度、刚度、下沉量及稳定性应满足施工各阶段施工荷载的要求和施工工艺要求。

2.模板及支架。模板采用钢模板,钢模板由侧模、内模、底模和端模组成。钢模板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确保箱梁体各部形状、尺寸及预埋件的正确位置,具有能经多次反复使用不至产生影响梁体外形的刚度。

3.模板安装。模板拼装处应严密、平整、光滑,无凹凸变形及残余杂物,清理干净,不漏浆。模板表面应除锈,均匀涂刷脱模剂。

4.模板拆除。为保证梁片质量,防止梁片开裂,混凝土强度达60%以上,松开内外模进行预张拉。混凝土芯部与表层,箱内与箱外,表层温度与环境温度之差不大于15℃,且能保证构件棱角完整。

5.钢筋骨架制作。钢筋结构的形状、加工尺寸、直径、根数、间距及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6.箱梁钢筋骨必须采用专用吊具。

7.原材料包括水泥、矿粉掺合料、细集料、粗集料、外加剂、拌合水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产品国家标准的规定。

8.混凝土浇筑。必须使用经过监理和咨询单位审核批准的混凝土配合比。混凝土必须采用拌和站集中拌和,泵送混凝土分层连续浇筑,一次成形,浇筑时间不超过6h。

9.混凝土养护。箱梁混凝土采用蒸汽氧护时,应分为静停、升温、恒温、降温及自然养护五个阶段。

10.混凝土检查。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弹性模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梁体混凝土外观质量应密实平整、整洁,无漏筋、蜂窝、孔洞、疏松、麻面和缺棱掉角等缺陷。结构表面不得出现裂缝。

11.预应力原材料。预应力筋进场时,必须按批抽取试件做破断负荷、屈服负荷、弹性模量、极限伸长率试验,其质量必须符合《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5224)的规定和设计要求。预应力筋锚具、夹具和连接器进场时,必须对其质量指标进行全面检查,并按批进行外观、硬度、静载锚固系性能试验,其质量符合《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GB/T14370)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12.制孔和安装。采用抽拔橡胶管制孔,胶管外径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极限抗拉力不得小于7.5KN,且弹性恢复性能良好。预应力孔道定位网应与梁体钢筋骨架焊接牢靠,焊接间距500mm。胶管安装应线形平顺,接头严密。

13.预应力张拉。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箱梁预应力张拉分为预张拉、初张拉、终张拉三个阶段。张拉程序必须按设计和现行公路桥涵施工有关规定执行。

14.预应力钢绞线张拉完成后,应尽快进行孔道压浆(以不超过48小时为宜),压浆前检查钢绞线有无滑移孔道内应清除杂物和积水。

15.压浆时和压浆后3天,梁体及环境温度不低于5℃,压浆浆体温度不超过35℃。

16.拌制水泥浆指标应符合要求,水泥强度等级不低于42.5级低碱普通硅酸盐水泥,添加专用灌浆剂(无收缩防腐蚀灌浆剂),水胶比为0.33,不得泌水,初

始流动度10-17s,30min流动度不大于20s,初凝时间不小于5h,终凝时间不大于24h。抗压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17.孔道压浆采用真空辅助压浆工艺;压浆泵应采用连续式;同管道压浆应连续进行,一次完成。

18.封锚。封锚混凝土应采用无收缩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封锚前检查有无漏压浆孔道。

(二)监控方法和手段

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对预制箱梁的外观及其强度、断面尺寸、宽度及高度进行检查。

第二十二条隧道洞身开挖。

(一)质量监控要点

1.按设计文件规定的施工方法进行施工,禁止擅自改变施工方法。

2.按照经审批的钻爆设计方案进行洞身开挖,严格控制超、欠挖。

3.按设计要求进行超前地质预报。洞内地质调查和掌子面地质素描。

4.隧道基底地基承载力测试。弃渣场挡护工程基底承载力试验、沉降缝、泄水孔和反滤层设置。

5.支护结构尽快封闭成环,紧跟开挖面。

(二)监控手段及方法

1.现场检查并与设计规定的施工方法进行对比。

2.采用自动断面仪测量开挖周边轮廓断面,绘制断面图与设计断面核对。

3.洞内地质调查成果是对勘察设计地质资料的核实、补充和完善,应采用隧道洞身地质展开图、隧道地质纵剖面图和专门图件来反映。

4.检查超前预报实施方案、实施记录及相关资料。

5.检查隧道基底承载力测试报告。

6.对弃渣场地位置、挡护结构形式及排水沟、截水沟的构造形式、坡面防护形式、所用材料质量进行现场核查,需符合设计要求。

7.对掌子面部位进行现场检查。

第二十三条隧道支护工程

(一)质量监控要点

1.隧道支护施工应紧跟开挖作业面。

2.喷射混凝土应采用湿喷工艺。拌制喷射混凝土时,原材料称量应采用自动计量装置,衡器应定期检定,每次使用前应进行零点校核,保证计量准确。喷射混凝土的厚度和表面平整度必须符合设计和验收标准要求。

3.锚杆类型应根据地质条件、使用要求及锚固特点进行选择并符合设计要求,锚杆宜采用商品锚杆且必须设置垫板,垫板应与基面密贴。锚杆孔位、数量、孔深及布置形式符合设计要求。

4.钢架制作与安装满足设计要求。

(二)控制手段及方法

1.现场检查开挖、支护工序衔接。

2.按照验收标准要求,隧道支护喷射混凝土应采用湿喷工艺,在机械设备的选用上尽量避免选用可实现多种喷射工艺的复合式设备,监理单位加强日常巡视。

3.支护中的锚杆数量、规格、长度、灌浆效果是必须检查的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必须现场计数检查锚杆数量和施工效果,并做好物资消耗台帐及记录。

4.现场检查钢架安装间距、规格、质量状况。

5.洞内大管棚施工时,为使导管方向正确无误,洞内应采用增设管棚工作室、安设导向架的方法进行施工。

6.埋设监控量测点。监控量测工作必须紧跟开挖、支护作业。检查现场分布点和监测记录及分析报告。

第二十四条隧道仰拱及衬砌

(一)质量监控要点

1.衬砌、仰拱混凝土配合比的选定。衬砌及仰拱混凝土应满足设计的强度、防水性、耐久性等要求。

2.隧道中线、标高、断面和净空尺寸检查。

3.仰拱距掌子面距离,仰拱与填充分开浇筑。隧底混凝土施工前基底清理。衬砌混凝土浇筑与振捣。衬砌施工完成后的监控量测。

4.仰拱施工缝和变形缝防水处理。

5.衬砌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上排与下排钢筋间距控制。

(二)控制方法及手段

1.查验与衬砌、仰拱混凝土有关的配合比选定报告。

2.检查衬砌、仰拱混凝土有关施工记录。

3.检查测量资料。在模板台车就位浇筑衬砌前、仰拱填充浇筑前应对隧道中线、标高、断面尺寸和净空尺寸进行复核。

4.仰拱施工应尽量紧跟开挖工作面,实现支护结构的“早封闭”。

5.仰拱混凝土浇筑前对基底进行检查。在仰拱混凝土施工前必须将基底虚渣、淤泥、积水和杂物彻底清除干净。

6.衬砌混凝土施工应采用插入式振动器进行捣固,混凝土浇筑期间,技术人员、监理必须旁站并真实记录,工作性能不满足要求的混凝土不得用于主体工程。

7.检查监控量测记录及分析资料。衬砌完成的地段,应继续观察和监测隧道的稳定状态,注意衬砌的变形、开裂、侵入净空等现象,并做出长期稳定性评价。

8.现场检查仰拱施工缝处理及止水带安设质量。

9.现场对衬砌钢筋制安质量进行检查,应从钢筋下料精度、垫块设置、固定措施等方面进行隧道衬砌钢筋保护层厚度、上排与下排钢筋间的间距控制。

第五章日常管理和检查

第二十五条公司对本项目施工现场的总体质量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一)定期检查的内容包括:

1、检查质量保证体系及各项管理制度的运转情况;

2、检查技术方案的执行情况;

3、抽查施工原始记录资料;

4、抽查工程试验资料;

5、抽查某道工序的自检记录及工序间的交接记录资料;

6、对某施工项目的现场质量检查、评定。

(二)不定期质量检查的内容包括:

1、对某施工项目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材料使用、几何尺寸、外观、试验数据等进行检查;

2、针对某一施工项目或工序,对其记录、检验资料数据的真实性进行可追溯性检查;

3、检查自检记录资料的检验方法、检验标准、检查频率及资料整理情况。

4、检查工地试验室的工作。

第二十六条公司定期进行的质量大检查、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与劳动竞赛,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不合格分项工程和使用不合格材料的分项工程必须进行返工。

第二十七条对于质量通病治理,监理单位、EPC项目部、施工项目部要根据相应合同段内工程特点组织施工项目部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最大限度地杜绝突出质量通病的发生。

第二十八条关键工序开工前EPC项目部要组织施工项目部列出质量控制点明细表,详细列出各质量控制点的名称或控制内容、检验标准及方法,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实施质量预控。监理工程师根据批准的质量控制点列出质量控制见证点,凡是列为质量控制见证点的质量控制对象,在规定的关键工序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提前通知监理人员在约定的时间内到现场进行见证和对其施工过程进行旁站,并通知公司现场组进行抽查监督。监理工程师负责施工技术措施的落实、控制、检查。公司安全质量部负责对EPC项目部及施工项目部、监理工程师的执行和检查进行监督,必要时直接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

第二十九条施工项目部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原材料,必

须在监理人员在场监督下取样,在监理人员全过程监督下检测或送到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第三十条经监理工程师验收通过的工程,必须是合格产品。如果公司、质监站检查发现不合格,将追究有关监理人员责任。

第三十一条监理工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则要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1、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2、发现安全质量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4、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第三十二条监理工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则要与质量、安全事故责任主体承担连带责任:

1、违章指挥或者发出错误指令,引起安全事故的;

2、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由此引发安全事故的;

3、与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从而引发安全事故的。

第三十三条质量处罚

一、施工单位:

1、不合格分项工程和使用不合格材料的分项工程必须进行返工,因返工对工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EPC项目部、施工项目部自负。

2、不合格的材料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清除出场,按合同违约处罚违约金5万元/次。

3、未按设计和监理要求施工,造成质量问题,EPC项目部、施工项目部无条件返工处理,全部费用自行承担,并按合同违约处罚10万元/次。

二、监理单位

1、监理签认合格的工序或分项工程,如公司或上一级主管部门抽检不合格,处罚金2万元/次。

2、对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材料或未按规范要求施工,而监理未进行及时制止的,处罚金1万元/次。

3、重点工序、关键部位、隐蔽工程未执行旁站、处罚金5000元/次。

4、发布错误指令、指示,造成质量问题的,将根据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进行处罚。

第三十四条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隐患和问题,将视情节严重分别给予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通报批评、警告和罚款,甚至清除出场,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涉及公司其他有关质量管理办法中的条款,均为本办法的有效条款。本办法由中铁建桂林投资公司安全质量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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