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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定
西市安委会第五次会议精神,遏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省、市、县委安监部门关于开展安全生
产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我公司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领导,公司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
副组长: ******
成员: ************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上级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在公司 *** 年安全生产月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安全生产的投入,改善安全管理体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巩固既有成果实现全面提升;加大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力度,突出重点危险源点,关键环节、重点部位的管控;强化应急管理,促进企业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的提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安全生产全员参与承诺。通过有效防范,遏制重大事故发生,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持续稳定进行。
三、工作重点
(一)、夯实基础管理
1、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要求,进一步完善以安
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各岗位、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使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2、建立健全隐患定期排查整改制度,并以隐患整改通知单的形
式通知相关责任部门限期整改、限期验收,并登记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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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结合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按要求规范安全档案管理工作,形成企业安全档案管理体系。
(二)、强化教育培训
1、建立安全培训机制,落实安全培训制度,切实做好培训需求
的辨识、培训的实施和培训效果评价。检查、安排特种作业人员按时参
加年度资格证件复审并考试合格,严控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和危险
作业。
2、组织督导好全员培训,结合实际,因人制宜,突出培训重点,
按照规范的培训内容,强化对各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循序渐进的提升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的基本素质。
3、安全培训中要不断创新培训模式,灵活施教,并学习借鉴其他
先进企业的经验,力求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 三 ) 、强化现场管理
1、加强危险源监控管理
企业建立重大危险源基础数据,随时掌握企业重大危险源信息,
并实施分类监管。同时,要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登记建档
和建章立制,完善监察设施,落实监控责任,确保危险源始终处于受
控状态。此外,企业要对高温预热系统、电气控制系统等危险性较大
的作业进行重点监控。
2、抓好维、检修作业的管理
(1)、检修作业环节、交叉作业多,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做好
工作:一是制定检修方案;二是签订安全协议;三是组织进行事故案
例教育;四是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2)、检修作业中要落实以下要求:一是施工中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措施;二是带氧气、乙炔等切割、补焊危险作业,要实时检查氧气、乙炔等瓶具是否存在漏气现象,氧气、乙炔瓶是否安装有效适用的压力表,并保持其距离,确保安全作业,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检修中严格遵守停、送电规定,办理停用电工作票,各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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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指示灯、指示牌、、仪表、保护装置要运行正常;按周期对
电气设备、绝缘用具进行安全测试;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用
电安全规程,保证供、用电手续完备。
3、加强外协施工及相关方的管理。
一是签订安全施工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区分各自的安
全管理职责;二是对在本企业从事生产活动的相关人员(包括临时进
厂从事技术服务、施工检修、等人员),纳入安全培训范围,开展入厂
教育,并按法律规定,对其进行职业危害、岗位风险及预防措施告知,,履行安全监管责任。
(四)、规范应急管理,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一是规范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培训、演练等环节的管理;
二是结合作业现场的风险特征和事故特点,完善作业场所、各岗位的应急处置方案;三是定期组织开展逐级的应急预案培训、宣传教育和实际操作演练,及时补充和完善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增强企业应急响应能力;四是配置风险要求相适应的应急装备、器材和其他物资,并做好应急装备、器材和其他物资的日常检查维护管理工作。
4、工作要求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是控制事故发生,保
障企业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因此,各级领导要思想端正,态度明确,充分认识水泥行业安全生产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带领职工投身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中来,通过不懈努力,消除安全隐患,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二)、各部门领导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整改方案,抓
好组织落实工作。对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相关单位要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明确专人,在限定的时间内落实整改。对整改难度较大的安全
隐患,相关单位要在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同时,上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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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公司指定单位限期整改。对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中敷衍、贻误安全隐患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将通报批评并严厉处罚。
(三)、公司安全环保处对各单位各类隐患将认真分析、汇总,
建立隐患整改记录。按照隐患整改要求监督落实整改。同时,安排专
人负责专项整治工作进展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汇总工作。
(四)、加强信息反馈,及时总结交流,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
整治深入展开。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不断强化建筑施工安
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重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建设部和省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要求,结合全省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特种设备
安全监察条例》为主线,以开展治理坍塌、起重机械吊装、高处坠落的专项
整治为重点,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加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力度,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1、预防和减少建筑施工伤亡事故。
杜绝三级以上重大安全事故,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15 ‰以下;重伤事故频率控制在0.35 ‰以下。
2 、认真贯彻国家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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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合格率力争达到 100% ;一级建筑施工企业
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优良率达到 60% ,二级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安全生
产优良率达到 50% ,三级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优良率达到
40% ;杜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不合格工程。
三、整治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 2004 年 3 月 25 日至 4 月 30 日)。各级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施工企业要组织建筑业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
宣传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特
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
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的重要意义,增强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
同时,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地的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尤其要细化治理坍塌、
起重机械吊装和高处坠落的专项整治内容,确保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各地务于 4 月 20 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厅建管处。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 2004 年 5 月 1 日至 7 月 31 日)。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施工企
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规定,认
真查找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重点查找易发生重大安全
事故的坍塌、起重机械吊装、高处坠落的安全事故隐患,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严肃查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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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违规行为,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建筑施工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结
束后,各地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并将专项整治情况于2004 年 7 月31日前书面报告厅建管处。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 2004 年 8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在各地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省建设厅、省建设工会等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
组,对部分地区和建筑施工企业进行专项整治检查。检查结束后,要对本
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全省。四、具体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
为了加强对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建设厅成立了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省建设厅副厅长
副组长: ***省建设厅总工程师
成员: ***省建设工会主席
**省建设厅建管处副处长
****省建设厅建管处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建管处,联系人:张东发,联系
电话: 8922736,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市、州、县(区)建委(建设局),也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织。各级领导组织、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务求本次专项整治
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认真贯彻安全法规,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积极组织全省建筑业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建设工程安- 6 -
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同时,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安装、
使用、检验检测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各
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施工企业、施工现场、施工班组,落实到人头。确保各项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的全面落实。
(三)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建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制度。省建设厅将依据国家《安全生
产许可证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查建筑施工企业申报条件,核发安全
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活动。
(四)加大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的资金投入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要具体确定建筑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
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施工单位要不断加大安全施工措施投入,对建设单位
列入工程概算的安全施工措施费用,要全部用于购置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
防护设施,不得挪作他用,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必备条件。
(五)强化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不断加大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
管理工作力度,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能。要采取有力措施,对在用的建筑
起重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新购
置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是具有生产许可证的合格产品;在用建筑起
重机械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
范规定使用年限的,必须予以报废。同时,要强化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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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使用和检验检测的监督管理,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必须依据有关规定,经过专门检验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
认真组织建筑施工企业,抓好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普查登记,认真填写《吉林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普查登记表》,汇总后于 4 月 20 日前报厅建管处。
(六)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全面实行持证上岗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全面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必须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获得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管理工作或者从事相关的作业。无证不得任职、不得上岗。
(七)依法严肃查处安全事故,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企业,要具体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和本企
业的建筑工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按照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程序,严肃查处各类建
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同时,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建筑工程发生
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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